浅谈增值税扩围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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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税 收 与 税 务
SH U ISH ( U U ) Y SH r U . W I
鼹寄獭
口胡 艳
( 安徽 商 贸 职 业技 术 学 院 安徽 芜 湖 2 10 ) 4 0 2
摘要 : 增值 税_ 一 瞳 孝围 广 _ 焦 煎 征 蝗一 固. 虞调 减 营 业 槌 收 范一 最 终 大增 蔑一 , . 相一 固
征 收 并予 以逐级抵 扣 。只有将 作 为生 产投 入物 的所有 产 品与劳 务 已缴 纳 的 税款 都予 以抵扣 ,才 能保证 是仅 对 国 民经 济生 产 中的增值 部分 征收 ,任何 不 能抵 扣 的 部分 都 会造 成 重 复 征税 。
方利 益分 配重构 问题 ,增值 税扩 围改
增 值 税 、 业 税 分 立 之 弊 营
经营 , 法专 注 于主营业 务领 域 , 率 无 效 低下 。 其次 , 二产业 将 大部分 生产 性 第 服务 业 内化 于第 二产业 内部 ,极 大影
响 了 专 业 生 产 性 服 务 企 业 的 市 场 范
随 着市 场经 济 的发 展 ,我 国增 值
税 、营 业 税 并 行 的 流 转 税 体 系 弊 端 日 益 凸显 , 革 迫 在 眉 睫 。 改 ( ) 碍 了第 三 产 业 的 发 展 一 阻 当 前 我 国 经 济 发 展 结 构 不 合 理 的
增值 税属 于共 享税 ,中 央和地 方
财 政 分 成比 例 是 7 % : 5 ,是 中 央 5 2%
爻缝 阔 : 增值税 扩 围改革 营业税 服务业
降低 了服 务产品的价格竞争 力 , 约了 制 我 国劳务 实施 “ 出去 ” 走 战略 , 不符 合国 际公 平竞 争原则 。
二 、 值 税 扩 围 改 革 面 临 的 困 难 增 ( ) 政 管 理 体 制 如 何 调 整 一 财

增值税“扩围”的效应解析【精品发布】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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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扩围”的效应解析【精品发布】
增值税“扩围”是我国税制领域的重大改革事项,在重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今天,对重庆财政收入、企业转型发展、地税征管体系、产业结构的调整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文立足重庆,多维度分析增值税“扩围”对重庆经济带来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

重要词:增值税“扩围”;政策建议;重庆
一、增值税“扩围”对重庆财政收入的影响
重庆作为试点之一,自2013年8月至2016年12月,全市已纳入国税征管范围的增值税“扩围”试点纳税人共计8.5万户。

其中,现代服务业主体数量迅速增长,纳税人户数达到了7.91万户,占了试点纳税人总量的93%。

从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上的数据可知,自2013年8月重庆市增值税“扩围”试点以来,全市纳税人累计减税155亿元。

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增值税“扩围”前征收营业税的一些行业改征增值税,从短期效应来看,可能会减少重庆市财政税收总额。

但是,从长期效应来看,增值税“扩围”改革将为重庆第三产业的发展、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提供更加有利的发展空间。

由于服务业税收负担的降低,就会带动所在行业的整体发展,创造更多的税收,涵养出新的税源,从而带动税收的可持续增长。

因此,增值税“扩围”对重庆财政收入的影响既是可以承受的也是会逐步消除的。

二、增值税“扩围”对重庆企业的影响
(一)新试点行业:助企业增效,添市场活力,减税降负
根据重庆市国税局发布的数据,2016年全面增值税“扩围”试点的四大行业均实现减税,直接减税21亿元。

其中,生活服务业减税10.4。

增值税“扩围”改革对机场业的影响以及应对策略探讨

增值税“扩围”改革对机场业的影响以及应对策略探讨

增值税“扩围”改革对机场业的影响以及应对策略探讨摘要:2009年,我国成功完成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

现今,增值税“扩围”改革被提上了议程。

增值税“扩围”改革就是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也就是通常说的“营改增”。

增值税“扩围”可以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也带来一系列问题。

关键词:增值税;扩围改革;机场业;影响;对策2012年1月1日,上海市正式实行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机场业被定位为“部分现代服务业”。

显然,机场业将成为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的试点行业,这一改革会给机场业带来怎样的影响呢?面对这一改革,又该采取怎样的对策呢?一、增值税“扩围”改革对机场业的影响1.增值税扩围改革对机场业的有利影响增值税扩围,首先带来的就是税种减少,避免企业重复纳税,对机场业而言,也是如此,不用担心重复征税及额外税种所带来的经济负担,有些生产环节就可以考虑通过分包及外包,以共同合作的方式来进行,使得经济结构更加优化,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2.增值税扩围改革对机场业税收负担的影响增值税是价外税,并实行购进抵扣法。

所以纳税人的税负与其收入水平相关的同时,还与纳税人成本中能抵扣项目有关。

从上海税改研究报告来看,航空公司税负是降低的,但机场业税负有所增加。

分析税务增加的原因,主要与机场的行业特性有关,由于机场业固定资产主要以候机楼、停机坪、跑道等不动产为主,通常占比高达到70%-80%,机器设备在固定资产中占比仅为20%-30%,而通常航空公司机器设备类占固定资产总额的95%左右,从而导致可抵扣进项税显著低于航空公司,最终导致其税负增加。

3.增值税扩围改革对机场业经营成果的影响由于价税分离,在不调整价格的基础上,经营收入整体会有所减少,由于机场业可抵扣进项税额少,将导致经营利润会有所下降。

经营收入减少,税负增加,利润降低,必然影响其净资产收益率,从而影响机场业公司股票在资本市场的表现并进而影响其再融资能力。

二、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应对策略1.增值税“扩围”改革,要有重点、分阶段、分步骤的进行因为我国市场经济水平还不够完善,想做到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每个环节都到位、税率非常统一,并全部应用到整个商品流通系统内,就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

增值税“扩围”改革之我见

增值税“扩围”改革之我见
二、 增值税 “ 扩 围” 改革 的国际经验借鉴
务 院将改革试点进一步扩 大 ,由上海分批 扩大至北京 、 天津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湖北 、 广东 和厦 门、 深圳 十 地。 国务 院决 定 自今年 8月 1 E t 起 将交通运输业 和部分 现 代服务业 “ 营改增 ” 试点 扩大到全 国, 并 择时扩大铁路 运输 和邮电通信行业试点 。由此 , 我 国的增值税 “ 扩 围” 改革 在经过较长时间 的酝酿之后 正式拉 开 了序幕 。


增 值税“ 扩 围” 改革的必要性
( 一) 增 值税链 条不够完整 , 不 利于生产性 劳务进项
税款 的合理 抵扣 我国的《 增 值税暂行条例 》 规定, 增值税 的征税范 围 为, 在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境 内销 售货物 、 提供 加 工修 理修 配劳 务以及 进 口货物 , 征税范 围主要覆盖 了商 品生产领 域 和流通领 域 , 对建筑安装 、 交 通运输 、 邮电通 信以及其 他劳 务服务等产业仍征收 营业税 。 这不 仅使得增值税链 条不 够完整 ,不 利于生产性 劳务 进项税款 的合 理抵扣 , 不利 于发挥增值税 的普遍调节 功能 , 而且还造 成管理上 的困难 , 因此 , 中国在实现增值税 的成功转 型后 , 扩大增
筑安 装 、以及其 他劳务 服务排 除在增 值税 征税范 围之 外, 这就造 成了增值税纳税人 和非增值税纳税人 之间商 品和劳务交易往来 的重复征税 。例如 , 营业税 为全额征
不征收增值税外 , 其他 的所有商 品和劳务都被纳入到增 值税征税范 围当中 , 并且现代 型增值税对商 品和劳务统
_
增 值税 “ 扩 围" 改革之我见
乔 燕 君

从税收中性的视角看增值税扩围改革

从税收中性的视角看增值税扩围改革
有符合 中性原则 的税收才能保 持均衡价格 。 从本质上来说 , 税收
财政部 、 国家税务 总局于 2 1 年 1 月 1 01 1 6日颁 布 的《 营业
税改正增值税 试点方案 》 中规定 , 现在上海 市交通运输业 和部 分
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 点 , 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 . 条件成熟 时可选 择部分行业在全 国范围内进行全行业试点 :在现行增值税 1 % 7 标准税率和 1 %低税率基础上 ,新增 1%和 6 3 1 %两档低税率 . 租
投资与创业 21. O2 5
财税 纵横
从税收 中性 的视角看增值税扩 围改革
李 曼
( 中南财经 政法 大学 财政税 务 学院 摘 湖北 武汉 40 7 3 0 4) 要 : 值税 扩 围改革 已正 式在上 海试 点 四个 月 , 增 自财政 部 、 国家税 务 总局 公 布 的《 营业 税 改征增 值税 试 点


引言
从上述 三个 国家增值税税率 的概况来看 .尽管都不是严格 的实行统一的比例税率 , 但是大体上还是维持着较少的税率。同
税范 围内的多数行业都属于其增值税纳税范围 ,满足了增值税 中性 原则得 以实施 的税基广泛 、 税源 充足的基 本要求 , 相对完整
作 为重要的税收原则之一 , 收中性 , 税 是指政府课 税应不扭
2 0 一 季 度 3163 2 07年 ,3 , 6 2 0 年 一 季 度 3698 7 08 ,3 , 6 1 6 ,7 ,2 0 8 2 22 8 0 , ,2 30 1 , 7 5 35 , 9 46 1 , 334 96 ,3 7
适用于税法所列举 的生 活用 品和文化活动 : 高税率为 3 . 适 效 配 置 33 %, 准税率和低税率两种 。其 中标准税率不变 , 低税率只保 留 5 % . 5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有关问题思考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有关问题思考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有关问题思考【摘要】增值税扩围改革已经公布实施,便对我国的服务型企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同时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例如税收的归属问题,税负差异问题等等。

本文就增值税扩围改革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研究以便更好地指导增值税改革的进程和方向。

【关键词】增值税;扩围改革;问题和对策一、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可行性分析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服务行业的经济比重比较高,产业基础是开始试点工作的基础条件。

2010年上海第三产业的比重是57%,高于全国水平的43%。

而且最重要的是上海实行的是单一的税收征管机制。

上海的国税部门与地税部门是一体的,减少了管理上的分歧,有益于顺利的开展工作。

可是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体系,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增值税,如果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必然会造成双方在征管权限上的争议,不利于改革工作的开展。

二、增值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1)税收的归属问题。

增值税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3:1的比例,由国家的税务机关负责征税的。

从1994年进行的分税制改革以来营业税成为最大税种,并且成为地方政府不可缺少的收入来源之一。

而增值税改革中规定增值税中的75%要归中央财政收入,大大缩小了地方营业税的范围,从而导致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

所以增值税改革的一大阻碍便是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权利问题的归属。

所以,要进行增值税改革就必须解决税收的归属问题。

(2)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增值税是对企业的每一个增值环节进行征税的方式,所以必然会涉及到企业的利润问题。

而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也必然会面临税额的抵扣问题。

在上海的试点改革,企业购买外地服务,但是外地服务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而且上海服务业开具的发票,在外地也不能抵扣。

于此试点以后减少了周边地区向上海的集中,形成了政策洼地效应,造成了整体税收的减少。

所以,政策洼地效应也是增值税改革中一定要面对的问题。

(3)企业的税负差异问题。

由于不同企业不同行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同,导致纳税人的税负变动也就不同,会有部分纳税人收益,也会有纳税人的利益受损。

增值税“扩围”问题思考

增值税“扩围”问题思考

增值税“扩围”问题思考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是我国“十二五”期间税制改革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国进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

主要从理论上分析增值税“扩围”重要性及所面临的问题,并在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的做法上提出相关建议。

标签:营业税;税收收入分享1 增值税“扩围”的重要性1.1 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的问题目前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为销售或进口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未包括与货物交易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建筑安装、及其他劳务服务,极易造成增值税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之间商品和劳务交易往来的双重征税。

即营业税纳税人为经营需要购入商品和劳务不能抵扣已支付的增值税,而必须就全部收入缴纳营业税。

重复征税问题突出,对生产、消费的扭曲效应较大。

若把增值税征收范围扩大到这些行业,则可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的作用,从而消除重复征税的问题。

1.2 有助于新型服务业的发展由于企业外购服务需要缴纳营业税,而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且无法抵免。

从税负方面考虑,企业更愿意自行提供所需的服务。

这就导致服务生产的内部化,不利于服务业的专业化分工和服务外包的发展。

倘若营業税并入到增值税中去的话,企业便无需顾虑上述情况,更多的选择服务外包,促进服务业的专业化分工和发展。

1.3 有利于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金融危机后,我国把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努力扩大服务出口,作为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战略。

然而我国服务业适用营业税,在出口时无法进行退税,同时其所承担的增值税也不能抵扣,导致服务含税出口,使得出口型服务贸易业务无法享受到国际通行的出口零税率的做法。

在较之其他对服务业课征增值税的国家上,我国的服务出口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

实行增值税扩围,能够大力推进服务业“走出去”的战略并公平参与国际竞争达到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

2 增值税“扩围”面临的挑战2.1 增值税“扩围”的顺序选择问题目前我国征营业税的行业共有9个即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娱乐业。

增值税扩围改革探讨

增值税扩围改革探讨

第五 , 目乐观 , 成 高辐射 污水外 盲 造
泄, 引发 更深 层 次 危 机 。 日本 核 危 机 管控 中, 日本政府和东京 电力公司可 以说一直 容 , 忌 低 级 错 误 的 出现 , 而 造 成 不 必 切 从 的失 败 之 处 , 重 要 的一 点 是 没 能够 有 效 在 被牵 着 鼻 子 走 , 有 能 够 站 在 主 动 的 地 要 的麻 烦 , 危 机 愈演 愈 烈 。 更 没 使 地 控 制 危 机 的 传 播 , 一 个 国家 的核 危 机 位 上 去 有 效 设 置 媒体 议 题 , 将 虽然 这 其 中 东 第 七 , 开 新 闻发 布 会 之 前 必 须做 好 召 转 化 为 了 世 界 范 围 内 的“ 灵 ” 机 。其 电 也 企 图通 过 引入 了“ 0死 士 ” 事 迹 、 充 分 的准 备 , 要 的情 况 下 要 对 焦 点 问 题 心 危 5 的 必
核 电 站 超 期 服 役 的 猜 测 了 。 但 不 管 怎 么 否 达 标 的更 深 层 次 问题 。而 这 方 面 , 了 除 第 四 , 危 机 发 生 时 要 懂 得 及 时 寻 求 在
说 , 电公 司 事先 对核 泄 漏 事 故 可 能 会 带 使各个 国家 开始重新检查 自己的核 安全 支持, 东 政府、 新闻媒介 、 权威机构等都是组
来 的灾难 的严重性没有充分估计 , 更没有 状况之外, 更多的开始认为此次 日本核事 织最可值得信赖 的对象 。
对 核 泄 漏 危 机 发 生 时 的 应 对 处 理 做 好 预 故 很 可 能成 为整 个 世 界 的灾 难 , 对 强 大 面 个 重 要 因素 。 力 公 司毫 无 反 击 之 力 , 此而 失彼 。 顾 综 上 所 述 ,在 整 个 危 机 处 理 的过 程 第 五 , 预 防 是 危 机 管 理 中 的 关 键 因 危 机演 练 , 以有 效 减少 危 机 中 的损 失 。 可 第 六 , 危 机 处 理过 程 中 必 须 谨 慎 从 在 案 , 于 乐 观 自信 , 诱 发 此 次 危 机 的 一 国 际舆 论 的强 烈 压 力 , 过 是 日本 政 府 和 东 京 电 素 , 先 制 定 危 机 管 理 预 案 、 行 恰 当 的 事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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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增值税扩围改革摘要:随着增值税转型的完成,增值税扩围问题的讨论也渐渐"热"起来,将营业税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这一改革将克服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一些弊端,进一步优化我国的税制;但改革的推行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阻力,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运筹,才能解决改革中的瓶颈问题。

关键词:增值税;扩围;营业税增值税是指以生产经营者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进口货物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但由于各自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体制和税收征管能力的不同,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宽窄有所不同。

第一类征收范围仅限于工业制造环节;第二类征收范围包括工业制造和货物批发两个环节;第三类征税范围包括工业制造、货物批发和货物零售三个环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就是采用这种方法确定的征收范围;第四类征税范围在第三类的基础上扩展到了服务业,即在制造、批发、零售三个环节实行增值税的基础上,将服务业也纳入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这一类的征税范围最广,是最完善的增值税,也是我国增值税改革的方向。

2009年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完成,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扩围改革,就是把现在营业税征收的范围纳入增值税范围,进而取消营业税。

以逐步完善我国增值税以及流转税体系,促进我国税制的进步与发展。

一、现行税制存在的弊端(一)我国增值税征税范围偏窄,部分货物、劳务在流转过程中抵扣链条中断,造成重复征税和税负不公等问题理论上最完善的增值税其征税范围应包含制造、批发、零售以及劳务服务,应就其货物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新创造出来的价值和实现的价值增值征税。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并未对劳务(除加工、修理修配以外)征收增值税,而是另行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对大多数税目以营业额全额征税,且没有实行税款抵扣制度,营业税纳税人交营业税,而不交增值税,其购进的货物与增值税应税劳务所负担的增值税就无法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因而承担了这部分的增值税,导致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中断。

营业税税制最大的弊病在于重复征税。

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营业额又以全额计征,无疑是对同一课税对象既征收了增值税又征收了营业税,这就造成了重复征税,违背了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

例如,销售自行建造的不动产要全额计征营业税,但外购的材料用于该不动产的在建工程所负担的增值税是不允许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作为不动产成本的这部分外购材料,在购入时缴纳了增值税,在出售不动产时又负担了营业税,这样重复征税就加重了纳税人税收负担,造成了税负不公,同时也阻碍了专业化分工。

(二)我国增值税和营业税实行平行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自成体系,没有相互制约,易发生偷税漏税行为,从而减少税收收入平行征收,即对同一课税对象征增值税则不征营业税,征营业税则不征增值税。

增值税是单一环节就其增值额征税,并实行环环相扣的制约机制;营业税则是就其营业额一次性课税。

二者征收环节、计税方法、征收方式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且分属不同的税务机关征管,二者之间缺乏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

一方面,自2002年至2008年新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均由国税机关征收管理,若新办企业是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企业,那么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同属国税征管,这样不仅方便征管,同时税务机关又掌握了增值税的纳税信息,企业要想偷逃企业所得税就不容易了;相反,若新办企业是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企业,营业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管,而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机关征管,这样不仅增加了征税成本,而且国家税务机关在没有掌握企业营业税纳税信息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企业所得税的偷漏税行为。

另一方面,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销售方式日益多样化,税收征收范围日益交叉与模糊化,纳税人有很大的筹划空间。

对于既交增值税又交营业税的纳税人来说,若其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多,该纳税人就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多抵扣进项税额,已达到少缴税的目的;若其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少,该纳税人就可以通过一些途径使之被认定营业税纳税人,以减轻其税收负担。

在上述筹划中不管是用合法的手段避税,还是用非法手段偷逃税款,纳税人少缴了税款,就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

(三)运费抵扣不合理在我国境内提供运输业劳务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应按营业收入的3%缴纳营业税。

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可按运输发票上载明金额的7%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那么国家就损失了4%的税收收入,这种政策显然是不尽合理的。

二、制约增值税的扩围改革的瓶颈纵观历史,从古至今每项改革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同样,增值税的扩围改革也必然会遇到种种困难和阻力。

(一)国税与地税间的矛盾将成为这次改革所面临的重要问题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税收按税种分为了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

增值税属于共享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由国税负责征收管理;营业税属于地方税,是地方的第一大税种,在地方税收收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就意味着地方将失去第一大税种、地方税收收入也将大幅度减少。

这无疑是从地方灶里挖饭吃,把地方的蛋糕分给中央,中央与地方现有的税收收入分配的均衡局面将被打破,中央与地方间的税收收入分配格局将要进行重大调整。

(二)由征营业税改为征增值税的各个行业会因改革而导致税负变化不均衡在我国现行的营业税制中,按行业设计了不同的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和文化体育业的税率是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税率是5%,而娱乐业实行5%~20%的幅度比例税率。

若通过改革将以上营业税9个税目改为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按增值税统一的比例税率来征收,各行业因其自身性质和特点不同而导致税负的变化程度各异:对原本税率不同而税负相同的行业实施统一的增值税税率,可能导致税负变化幅度不同而造成改革后税负出现差异;对原本税率、税负都相同的行业实施统一的增值税税率,也可能导致改革后税负出现差异,因为增值税实行抵扣制度,进项税额较多的行业在改革后会抵扣较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相对于进项税额较少的行业税负会较轻。

税负变化不均衡的问题,是有悖于税收公平原则的。

(三)目前我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比例低、抵扣制度实施范围小,不利于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推行增值税纳税人按其应税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的高低,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达到税法规定的标准且会计核算水平较高,对其采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制度;而小规模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年应税销售额没达标、会计核算不健全,对其采取简易征收的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虽然现行的增值税制一般纳税人标准较以前有所降低,但是对于一些规模小、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企业来说,现行的标准还是难以达到。

这导致了一般纳税人的比例较低,增值税环环抵扣的制度难以在所有的增值税纳税人中实施、这样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难以在大范围内推广。

也就是说,如果实行增值税扩围改革,在由营业税纳税人转变为增值税纳税人后,在这当中大部分纳税人还是会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能按照简易办法来征收,仍然无法实施增值税的抵扣制度,无法计算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也无法体现改革的初衷、达到预期的目的。

三、增值税的扩围改革的思路虽然改革的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是光明的,方向是正确的,只要因地制宜,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破解难题、才能有效地推动增值扩围改革进程.(一)在明确划分税收征收管理权限的基础上加大税收收入的地方分享比例增值税为中央地方共享税,目前按中央75%、地方25%的比例分配。

增值税的扩围改革不可避免的带来了中央与地方、国税与地税的矛盾,国家税务局所征管的增值税税基扩大而地方税务局丧失了对营业税的征管权。

针对地方税收收入的减少和地税税收征管权范围的缩小,应该适当的提高税收收入的地方分享比例,保证地方的既得利益。

这样才能保证地方的财政收入,保证地方政府职能的发挥,防止出现地方政府收不抵支、入不敷出的现象,同时也避免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过度不均衡、地方因缺乏必要的资金而难以发展。

这样才能减少改革的阻力,增强改革的合力。

(二)改革必须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并针对特殊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改革不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

若在短时期内造成纳税人税收负担急剧变化,可能会遇到更多的阻力、遭到更多的反对,这样不仅不利于改革的推行,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

因此可以借鉴企业所得税改革成功的经验,采用过度政策,分阶段逐步提高税率,循序渐进地推行改革。

以便增营两税的有效对接,避免纳税人税负的大起大落。

此外,针对特殊行业,必要时采取减免税,给予必要的扶持。

例如有利于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文化体育业,应给予低税率的税收优惠,以促进该行业的发展。

(三)进一步放宽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扩大增值税抵扣制度的实施范围,提高企业会计核算能力若营业税纳税人在改革后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改革只是名义上的改革,仅仅变化了税种的名称,更换了税收征管机关,没有发生质的改变,改革就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适当的放宽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适当降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准入门槛,使更多的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能够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从而保证增值税抵扣链条完整而不中断,发挥出增值税环环相扣的监督作用,完善其相互制约的机制。

同时,还需提高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以保证纳税人能够正确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与应纳税额,为抵扣制度的大范围内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增强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能力,提高税务人员的税收专业素质伴随着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推行,一九九四年以来按照分税制改革的要求设置的国、地税两套税务机构职能需要重新界定,税务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同时还要加快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步伐,提高科技管税的支撑能力。

总而言之,扩大增值税的履盖面、将服务业纳入其中,是我国增值税的发展方向和必然趋势,是完善我国税收制度进程中一项重大改革,是促进"十二五"以及今后更长时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势在必行,应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参考文献:[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2]庞凤喜.税收原理与中国税制.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3]哈维?qS?q罗森.财政学.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作者简介:赵轶(1990年-),女,汉族,湖北黄冈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08级本科生,研究方向: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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