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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

金融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

金融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1. 金融监管机构和职责金融监管机构是负责管理和监督金融市场,并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的机构。

在中国,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

它们的主要职责包括:- 中国人民银行:- 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 维护金融稳定;- 监控金融风险;- 执行外汇管理;- 管理跨境支付等。

- 银保监会:- 监管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 审核、批准和监督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 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

- 证监会:- 监管证券市场;- 监督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证券机构的运作;- 执行上市公司监管;- 保护投资者利益。

2.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法律法规金融产品和服务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银行业务法律法规:- 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银行卡和电子支付的法律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规定。

- 保险法律法规:- 保险产品的审核和批准;- 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保险公司的审计和监管。

- 证券法律法规:- 证券市场的监管规定;- 公司上市和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 证券交易的法律法规。

3. 金融刑事犯罪的法律法规金融刑事犯罪是指违反金融法律法规,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危害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的行为。

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金融犯罪类型:- 金融诈骗;- 信用卡诈骗;- 金融黑客攻击等。

- 相关的法律法规:- 刑法中关于金融犯罪的规定;- 《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刑事案件审理指导意见》;- 相关的刑事诉讼法规等。

金融刑事犯罪的打击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措施。

总结:金融法律法规的重要知识点在于了解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了解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法律规定,以及了解金融刑事犯罪的法律法规。

这些知识点能够帮助个人和机构更好地理解和遵守金融法律法规,保护自身权益,并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稳定运行。

以上是对金融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的梳理和简要介绍。

金融法知识点总结(有重点)

金融法知识点总结(有重点)

金融法知识点总结(有重点)金融法知识点总结单选:20*1 (《保险法》条文银行法票据法)简答题:4*10 (总论*2)案例分析:4*10金融法总论第一章金融概述金融: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

金融的特点:1. 金融的内容广泛2. 金融的基础是信用3. 信用融通的条件是金融市场4. 信用融通的中介是金融机构信用:现代金融运作的基础条件和形式。

信用的特征:1. 以相互信任为基础2. 信用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3. 以还本付息为条件4. 以收益最大化为目标信用要素:1. 信用主体:授信人、受信人2. 信用客体:商品或货币3. 信用内容:债权债务关系4. 信用工具:票据、股票、债券等5. 时间间隔信用体系:1. 商业信用2. 银行信用3. 国家信用4. 国际信用5. 民间信用6. 消费信用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1. 经济发展决定金融:金融是依附于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决定着同期的金融状况;2. 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货币的运用降低了交易成本、便利交换;促进储蓄和投资的增长,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实现了资金的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本效率;3. 金融对经济发展的阻碍作用:金融活动中的不确定性令金融风险客观存在;金融对经济运行的广泛渗透性、扩散性使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传染性;金融风险易于剧变成金融危机并严重危害经济。

实体经济:指物质的、精神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

包括农业、工业、交通通信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等物质生产和服务部门,也包括教育、文化、知识、信息、艺术、体育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部门。

虚拟经济:指与虚拟资本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循环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简单地说就是直接以钱生钱的活动。

虚拟经济的特点:1. 复杂性2. 介稳性:远离平衡状态、但却能通过与外界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而维持相对稳定。

3. 高风险性4. 寄生性:由实体经济产生,又依附于实体经济。

自考金融法的知识点总结

自考金融法的知识点总结

自考金融法的知识点总结一、金融法的基本概念金融法是一门研究金融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的学科。

它是在金融活动中适用的有关金融法律规范和金融法律关系的总称。

金融法包括金融立法和金融司法,并对金融监管机构、金融市场秩序、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法律监管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二、金融法的基本原则1. 法律性原则:金融法规定了金融市场的各种业务活动的主体、内容、范围和要求,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

2. 自由竞争原则:金融市场应当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允许各种市场参与者平等地参与市场活动,实行公平的竞争。

3. 安全与稳定原则:金融市场应当保证金融交易的安全、稳定和有序进行,避免金融市场的不良影响。

4. 诚实信用原则:金融市场各参与者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实现诚实守信、公正透明、互惠互利,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5. 监管与合规原则:金融市场应当建立合理、规范的监管机制,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保障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和健康。

三、金融法的体系结构金融法的基本体系结构包括金融市场法、金融机构法、金融产品法和金融服务法。

1. 金融市场法金融市场法是指对金融市场参与主体、交易制度、资金运作以及金融市场监管等内容进行法律规范和法律管理的法律制度。

金融市场法包括股票市场法、债券市场法、期货市场法、外汇市场法等。

2. 金融机构法金融机构法涉及金融机构的组建、经营、监管和取缔等内容。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法主要包括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

3. 金融产品法金融产品法是指对金融产品的发行、销售和交易等内容进行法律规范的法律制度。

金融产品包括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合约等,金融产品法主要包括股票法、债券法、基金法、期货法。

4. 金融服务法金融服务法是指对金融服务的提供、监管和纠纷解决等内容进行法律规范的法律制度。

金融服务包括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等,金融服务法主要包括银行业务法、证券业务法、保险业务法。

金融法知识点

金融法知识点

金融法▶第一章金融法概述1.金融法的概念:是调整或者规范金融活动(关系)的各种法律的总称。

2.金融法的调整对象:①金融调控活动②金融监管活动③金融业务活动3.金融法的特点:①金融法有大量的强制性规范②金融法是公法和私法相统一的法③金融法具有宏观调控性④金融法的调整范围广泛4.金融法律关系的概念:是金融法律规范调整的、在金融交易活动和金融调控监管活动中所形成的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5.金融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㈠主体有三类:金融监管者、金融经营者、金融消费者(客户)㈡客体货币、金银、有价证券、行为㈢内容:即金融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⑴金融监管者的权利和义务⑵金融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⑶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6.金融法律关系的保护机构:①金融监管机构;②仲裁机构;③司法机构。

7.金融法律关系的保护方法:①行政保护方法;②经济保护方法;③司法保护方法。

8.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含义:是指能够体现金融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精神,对金融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起指导作用,从事金融活动所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

种类:㈠统一管理金融、实行管理和经营分离、加强和完善国家金融宏观调控职能的原则㈡在稳定币值的基础上促进经济增长的原则㈢政策性金融业务与商业性金融业务相分离,专业银行商业化,开展适度的金融竞争的原则㈣完善金融市场,提高资金运营效益,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原则㈤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原则㈥实施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㈦在立足于中国国情的基础上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第二章中央银行法律制度1.中央银行的含义:中央银行是这样的机构:有权发行货币、在国家金融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对国家的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制定和执行国家的货币政策、维护国家金融的稳定,等。

各国中央银行的职能是不一样的,因此目前没有统一的定义。

“中央银行”是对这类机构的总的称呼,其具体名称,各国并不完全一致(教材第18-19)。

金融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

金融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

金融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
1. 金融法律法规概述
- 金融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及作用概述
- 金融法律法规的分类及体系梳理
2. 金融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 金融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概述
- 不同金融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3. 金融监管机构和职责
-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和权力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
- 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概述
4. 金融风险管理
- 衡量金融风险的指标和方法
- 金融风险的分类及应对措施
- 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
5. 金融产品和服务监管
- 金融产品的分类及相关法律法规- 金融服务的分类及相关法律法规- 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合规要求
6. 银行业法律法规
- 商业银行法律法规概述
- 银行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概述
- 银行业务法律法规概述
7. 保险业法律法规
- 保险法律法规概述
- 保险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概述
- 保险业务法律法规概述
8. 证券业法律法规
- 证券法律法规概述
- 证券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概述
- 证券业务法律法规概述
9. 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
- 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概述
- 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法律法规概述
- 互联网金融业务法律法规概述
10. 金融刑事法律法规
- 金融刑事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
- 金融犯罪类型及相关法律法规
- 金融刑事案件的执法与起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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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金融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的梳理。

深入了解和熟悉金融法律法规的规范和要求,对于金融行业的从业人员以及相关法律从业人员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金融法》期末复习知识点

《金融法》期末复习知识点

《金融法》期末复习知识点金融法是研究金融活动法律规范的学科,主要涵盖金融机构的组织、监管、金融产品、金融市场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以下是金融法期末复习的一些重要知识点:一、金融法基本概念和原则1.金融法的概念和研究对象2.金融法的特点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3.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体系二、金融机构法律规制1.金融机构的分类、性质和法律地位2.商业银行法律规制3.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制4.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规制5.金融机构的国有化、私有化和监管三、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法律规制1.金融产品的分类和法律规制2.金融服务合同的法律规制3.金融衍生产品的法律规制4.金融创新和金融工具的法律问题四、金融市场法律规制1.证券市场的法律规制2.期货市场的法律规制3.外汇市场的法律规制4.保险市场的法律规制5.信托市场的法律规制五、金融监管法律规制1.金融监管机构的组织和职能2.金融监管法律制度3.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与监管六、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危机应对1.金融风险的类型和规避措施2.金融危机的特征和预防措施3.金融危机应对的法律机制和程序七、金融犯罪和金融责任1.金融犯罪的类型和法律规制2.金融机构的法律责任和金融侵权责任3.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以上只是金融法期末复习的一些重要知识点,具体内容可以根据教材和课堂笔记来进行深入学习。

除了理论知识,还需要关注最新的金融法动态和案例,了解金融法的应用和实践情况。

最后,通过做题、讨论和模拟考试等形式进行综合复习,提高对金融法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金融法的基本知识

金融法的基本知识

金融法的基本知识金融法研究和规范金融行为的法律体系,以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为目标。

金融法对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金融市场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金融法的基本知识,包括金融监管、金融合同和金融纠纷解决等方面的内容。

一、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是金融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金融监管旨在确保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遵守法律法规,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各国根据本国的金融体系和实际情况,建立了相应的金融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金融机构的运营和业务活动。

金融监管主要包括合规监管、风险监管和消费者保护。

合规监管要求金融机构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内部合规制度,防止洗钱、欺诈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风险监管关注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充足度,以确保金融机构能够承担风险并保持良好的运营状况。

消费者保护则是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要求金融机构提供合规、透明和安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金融合同金融合同是金融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融合同是金融交易的基础,涉及到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金融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金融合同的主要类型包括贷款合同、保险合同、证券合同和衍生品合同等。

贷款合同是金融机构向借款人提供资金的合同,包括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合同,规定了保险事故的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用等内容。

证券合同是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合同,涉及到证券的购买、转让和交易等事项。

衍生品合同是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合同,涉及到利率、汇率、商品价格等衍生品的交易和风险管理。

三、金融纠纷解决金融纠纷解决是金融法的重要任务之一。

金融纠纷在金融交易中时有发生,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予以解决。

金融纠纷解决主要依靠法律诉讼和仲裁两种方式。

法律诉讼是将金融纠纷提交法院解决。

各国的法院设立了专门的金融法庭或经济审判庭,负责审理金融纠纷案件。

金融法重点内容

金融法重点内容

1、金融的含义金融从字面上说就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分别为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

货币流通主要包括:(1)现金流通,它是指以现钞所进行的货币收付行为,(2)非现金流通,又称转帐结算,它是指资金从付款人帐户划至收款人帐户的支付行为,它主要表现为存款货币之间的流通。

金融法上的信用是指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受信人在特定的期限内付款或还款的信任的基础上,使受信人不用立即付款就可获取资金、物资或服务。

它主要包括借贷和投资两种行为。

2 民间金融(1)自然人之间的借贷①合同的形式。

《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②合同是否有偿《若干意见》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③利率问题A高利贷:民间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B 贴水贷款的处理:合同法第200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如发现,则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及计算利息。

C 驴打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2)企业与个人之间的资金借贷(3)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3中央银行职能(了解)(1)行券发行、统一货币流通。

(2)票据清算中心。

(3)当最后贷款人。

(4)行金融管理和调节。

4 银行的种类(1)集中制又称总行分行制,是指一国设立一元化的中央银行,并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的中央银行体制。

(2)复合制是指国家在中央和地方分别设立两级相互独立的中央银行机构,并组成一个复合体共同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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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法学精选知识点
答: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金融关系。

金融关系是指金融机构运用金融工具在金融市场上从事金融活动与当事人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这种经济关系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分配关系,它以金融工具为媒介,以金融机构为载体,以偿还为条件,以信用为动力贯穿在生产经营、流通交换、分配消费等社会经济生活的一切领域。

答:金融法之所以是经济法而不是其他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这是由金融的经济属性决定的。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其次,金融法具有经济法律部门一般的特征。

第三,还必须指出,金融法在社会主义国家更多地具有国家的性质,具有公法的色彩。

答:邓小平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


构成一个经济体发展的生产要素,有劳动力,土地,资本,人力资本,企业家,制度等。

其中一个最重要的一个生产要素是资本。

资本对应的是利率,利率是衡量资本供求关系的一个概念,有了利率就有了交易的市场就是后来的银行,银行作为一个融资的途径太狭窄了,所以就有了资本市场就是股市和债市,股市债市的出现出现了依托股市投资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

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又出现了可以分担风险的经济机构就是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

而这一切都是金融的
组成部分。

金融就是资金的融通所以它特别的重要。

答:金融及其立法是保障和监督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金融法是我国外防金融风险、内化金融隐患的法律保证,是保障金融安全的法律依据。

为防范和化解涉外金融风险,解决我国金融领域自身存在的问题,除了需要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尤其是法律手段才能抑制和解决,通过加强金融立法和加强执法力度,才能切实按客观规律办事,才能保障金融的稳健运行,只有依法维护金融安全,才能确保经济安全。

答:一、实行金融统一管理、适度分业经营的原则
二、坚持稳定币值以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
三、提高资金运用效益和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原则
四、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原则和“三性”原则
五、实行严格监管、统一透明和司法“审查”相结合的原则
答: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金融法律关系、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具体有:中央银行,中国银行监管委员会,政策性银行、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各经济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国家政府。

答:金融法律关系的内容,指金融法律关系主题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
货币发行中的权责关系。

现金和金银管理中的权责关系。

借贷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在汇兑和结算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投资融资租赁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证券的发行与交易、风险投资担保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银行与银行以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业务往来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答:金融法律事实,就是引起金融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

包括,一是行为,指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

二是事件,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实。

答:中央银行职责如下:
发布与履行与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经理国库;
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检测;
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答: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我国的国家银行和发行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它在国家宏观调控和优化资源配置和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答:最主要的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处于从属地位的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

答: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帐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
国务院确定的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答:银行业监管的对象:
对吸收公众存款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政策性银行的监管,是银行业监管的主要对象;
对我国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是银行业监管的又一重要对象;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监管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

对经批准在我国境内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的监管,以及在我国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的监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对全社会金融秩序起重要影响的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按照规定审查批准或者备案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
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检查监督
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评级情况和风险状况,确定对其现场检查的频率、范围和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岗位责任制度
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其他职责,如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答:政策性金融,一般是指在相关的专业性领域或者开发性领域,利用特殊的金融手段,直接为配合贯彻国家的经济和社会政策而从事的金融业务活动,直接投向的项目也往往是一些社会效益好,但银行自身效益并不高,然而又是具有国家政策需要和具有偿还能力的项目。

商业性金融,是指经营商业性金融业务的银行机构、活动及其管理的总称。

它是以经营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为主要经营原则的金融业务。

答:开发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承担国家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的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法人,对由其安排投资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在资金总量和资金结构配置上负有宏观调控的职责。

开发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筹集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

投资项目不留资金缺口,用于支持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的建设。

从资金来源上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量进行控制和调节,优化投资结构,从而逐步建立投资约束和风险责任机制,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答:商业银行是由国家或地区发给执照的银行、社会区域回或金融中心性的银行、跨国银行、提供全部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或资金产品的单位。

商业银行是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
商业银行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货币业务为主的企业法人
答: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

此三性原则是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基本原则。

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商业银行经营的“三性”原则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原则、
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平等原则
商业银行的公平竞争原则和遵守法制的原则
商业银行适度分业管理的原则
答:商业银行资产业务一般包括现金资产、信贷资产、买卖证券资产、固定资产和贴现资等部分。

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业务,是银行取得收益的主要来源,是银行中最主要最核心的业务。

按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信贷、买卖政府债券、票据贴现等三项业务,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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