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村委会四项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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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村民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村民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村民委员会是乡村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来规范和管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章制度和措施:
1. 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制度:规定村民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人员任免和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村民委员会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

2. 村民参与决策制度:明确村民参与村民委员会决策的方式和程序,例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村民意见等,保证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地保障。

3. 村民事务管理制度:规定村民委员会在办理村民事务时的程序和要求,例如土地流转、低保申请、农村社区建设等,确保村民事务得到妥善处理。

4. 财务管理制度:确立村民委员会的财务管理规范,包括资金收支管理、财务报告和审计等方面,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

5. 村民权益保障制度:确保村民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例如规定村民投诉举报的途径和程序,明确处理投诉举报的责任和流程。

6. 公开透明制度:要求村民委员会将重要决策、工作计划、财务信息等公开于村民,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监督的效果。

7. 教育培训制度:建立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机制,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素养,推动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更加专业化和高效。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村民委员会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同地区和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村委会各项制度

村委会各项制度

责任追究
对违反审批制度的行为, 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公开内容
村委会应将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公开 内容包括收入、支出、结余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公开时间
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公开,每年年终将全年财务情况进 行公示。
监督检查
村民代表大会有权对村委会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村务公开制度
民主评议制度
实行村务公开,及时公布村务信息,接受村 民监督,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定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对村委会成员进行 考核评价,促进工作改进和作风优化。
村委会工作流程
规划部署
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村委 会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
任务。
监督检查
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保证工作质
会后应将会议内容向全体村民 公示,并征求村民意见。
定期召开村委会会议
村委会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由村委会主任召集,全体村 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主要讨论村庄日常管理、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资金 使用等情况。
会后应将会议内容向全体村民 公示,并征求村民意见。
定期召开村务公开会议
村务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村委会主任召集,全体村民代表和村委会成 员参加。
预算审批
预算编制完成后,需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报上级主管 部门审批。
预算执行
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如需调整,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
村级财务审批制度
01
02
03
审批权限
村委会主任负责村级财务 审批,对于数额较大的支 出,需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讨论决定。

村级的各项规章制度

村级的各项规章制度

村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引言村级的各项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村民利益、维护村务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

这些规章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促进村庄的发展和社区的和谐稳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村级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级规章制度的基础,也是村民之间行为准则的共识。

村规民约包括以下内容:1.公共秩序管理–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

–禁止随意擅建私人临时建筑物,损毁公共设施。

–文明过马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环境保护与美化–鼓励村民参与环境保护,减少污染物排放。

–倡导垃圾分类,定期清理村内垃圾。

–鼓励种植花草树木,美化村庄环境。

3.社区卫生与健康–强制要求村民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定期进行村级卫生清理,消除病媒生物滋生的环境。

–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健康活动,提升身体素质。

4.村务参与与公平分配–民主选举村委会,村民有权参与村务决策。

–村民集体财产的使用和分配公平公正。

–鼓励社区志愿者服务,提高社区凝聚力。

二、集体所有和土地管理制度村级的集体所有和土地管理制度是保障村民土地权益和集体利益的重要内容。

1.土地承包与流转–根据土地资源状况,制定土地承包政策,确保农民权益。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规范土地流转行为,防止恶意转让。

2.农田水利建设–集体资金用于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与维护。

–配套水利管理制度,确保农田充足的水源供应。

3.农民土地权益保护–设立村级土地登记机构,确保土地权益的合法登记。

–加强土地资产的保护,防止非法侵占和破坏。

三、村务公开与民主监督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村级规章制度的核心内容。

1.村务公开制度–村委会要全面公开村务信息,接受村民监督。

–定期组织村民大会,传达重要决策和动态。

2.村务评议制度–定期开展村务评议,听取村民对村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村民代表的评议结果作为村委会改进工作的参考。

3.民主选举与限期问责–每届换届选举要公正透明,确保村民选举权利。

–村委会成员在任期内必须履行职责,按时解决村民关切。

村委会的规章制度

村委会的规章制度

村委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自治管理,维护农村稳定、促进村民自治、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委会是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和执行机关,负责村民自治组织的日常管理和具体落实。

村委会全体成员必须恪守法律法规,服从村民委员会的统一领导,维护村民利益。

第三条村委会的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守村民秘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乡风民风,依法公正办理村级事务。

第四条村委会的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服务农村居民,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村委会的组织第五条村委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委员若干人。

主任、副主任由村委员会选举产生,委员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任期5年经确认,可以连任。

第六条村委会的成员应当是村民中的积极分子,并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村委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村委会会议,领导和组织村委会工作,代表村委会签署文件和合同。

第八条村委会设立办公室,督促落实村级事务,保障村民利益,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第九条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效率,提高执行力,加强协调合作。

第十条村委会应当及时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国家政策,传达村民意愿,维护村民文明风尚。

第三章村委会的职责第十一条村委会负责组织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村级规划和政策,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建设。

第十二条村委会负责组织和协调村内事务,解决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村内和谐稳定。

第十三条村委会负责监督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保障农村经济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村委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村级环境卫生工作,保障村民生活环境。

第十五条村委会应当做好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村民文化素质,推动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章村委会的监督第十六条村委会的决策和行为应当受到村民群众的监督,村民有权向村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村委会应当积极配合村民代表大会和自治组织开展监督工作,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八条村委会应当接受上级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配合上级大政方针政策的实施。

村委会规章制度

村委会规章制度

村委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村委会规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村委会的组织管理,保障村民的权益,提升村庄整体发展水平,根据《村委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村委会的全体成员,包括村委会干部和村民。

第二章村委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村委会成员的权利1.参与村委会的民主管理,有发表意见和建议的平等权利。

2.在必要时参与集体决策,对村委会事务发表投票意见。

3.享有平等的机会参与村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获取相关村委会信息的权利。

5.提出诉求和申请,接受村委会的服务和帮助。

第四条村委会成员的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委会规章制度。

2.积极参与村委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为村庄的发展贡献力量。

3.遵守村委会的决策,执行村委会的决定。

4.维护村委会的形象和利益,不得损害村委会的利益。

5.守护村庄环境和公共设施,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和卫生保洁工作。

6.关心社区安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安全防范活动。

第三章村委会组织管理第五条村民代表大会1.村民代表大会是村委会的最高机关,负责决定重要事务和选举村委会主要干部。

2.每年举行一次村民代表大会,重要事务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3.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由全体代表投票表决,多数通过即可生效。

第六条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1.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2.村委会主任负责村委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合作,代表村委会行使职权。

3.村委会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承担主任工作职责时,行使主任的职权。

第七条村委会工作组织设置1.村委会设立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农业发展部、社区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具体事项由主任提出提案,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村委会各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村委会主任审批后执行。

3.村委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其他临时工作组织。

第八条村委会工作报告和决策公开1.村委会主任每年向村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村庄发展情况、工作进展、财务状况等。

村委会主要规章制度

村委会主要规章制度

村委会主要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自治,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保障村落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村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村委会组织架构、村民自治规则、村内事务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是自然村的组织形式,由村民自主选择产生,代表村民行使民主管理、自治、监督职权。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工作,听取村民的意见建议,促进村庄的发展,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二、村委会组织架构第五条:村委会设主任、副主任、书记等职务,主任为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领导村委会的工作。

第六条:村委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文书工作和文件档案管理。

第七条:村委会设立监察委员会,负责监督村委会的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村委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村内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村民自治规则第九条:村民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村民委员会的产生方式,保证村委会成员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第十条:村民应当积极参与村委会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集体讨论解决村内事务,维护村庄的和谐发展。

第十一条:村民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委会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害村委会的利益,不得干扰村委会的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村民应当积极参与村级事务,配合村委会做好村庄的环境卫生、治安维护等工作,共同建设美丽乡村。

四、村内事务管理第十三条: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任务,保证村内事务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村委会应当建立村级公共设施管理制度,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村庄的生活品质。

第十五条:村委会应当依法开展土地管理、农业生产组织等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十六条:村委会应当建立社会服务体系,提供村民健康、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村民的基本权益。

五、村委会规章的执行和监督第十七条:村委会规章应当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及时修订完善。

村委会成员规章制度

村委会成员规章制度

村委会成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委会成员的行为,维护村委会的正常运转,保障村民的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委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委会章程,履行职责,维护村委会的形象和权威。

第三条村委会成员应当以全体村民的利益为重,秉公办事,廉洁奉公,任人唯贤,不偏不倚。

第四条村委会成员应当严格保守村委会的机密,不得泄露村委会的重要信息,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二章村委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村委会成员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有参与村委会决策的权利,有监督村委会工作的权利。

第六条村委会成员应当积极履行职责,认真执行村委会的决策,不得擅自行使权力,不得违背村委会章程。

第七条村委会成员应当勤勉工作,尽职尽责,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敷衍塞责,不得违规拖延。

第八条村委会成员应当维护村委会的形象和权威,不得损害村委会的利益,不得造成不良后果。

第三章村委会成员的行为规范第九条村委会成员应当言行一致,言行得体,言行正派,不得言语粗鲁,言语暴力,言语诽谤。

第十条村委会成员应当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言必信,行必果,不得虚假夸大,不得欺骗欺诈。

第十一条村委会成员应当遵守纪律规定,不得违规违纪,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酗酒嫖赌。

第四章村委会成员的监督和处罚第十二条村委会成员应当接受村委会的监督,听取村民的监督,认真执行监督意见,不得怠于履职。

第十三条村委会成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罚办法由村委会自行制定。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由村委会成员认真研究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需经过村委会全体成员的一致同意后修改。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村委会全体成员所有。

以上即为村委会成员规章制度,所有村委会成员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村委会成员应当以全体村民的利益为重,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共同致力于村委会的建设和发展。

村二委使用的规章制度

村二委使用的规章制度

村二委使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村庄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村民委员会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村境内的所有组织、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村委会是村民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本村的各项事务,维护本村的和谐稳定。

第四条村委会遵循依法、公正、廉洁的原则,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

第五条村委会实行领导珲导制度,注重协调与合作,实现团结一致,共同发展。

第六条村委会成员应当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服务于村民群众。

第七条村委会应当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第八条村委会应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九条村委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第十条村委会应当加强对村中各项事务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分工,严格执行。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二条村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

第十三条村委会主任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续连选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四条村委会主任主持村委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村中各项事务。

第十五条村委会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兼任主任职务。

第十六条村委会委员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续连选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七条村委会委员协助主任工作,分工合作,共同推动村中事务的开展。

第十八条村委会设机构设置、编制及人员经费的管理由村委员会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九条村委会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其他人员若干名。

第二十条村委会办公室主任由村委会主任提名,经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任命,任期三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二十一条村委会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办公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二十二条村委会主任享有如下权力:1.组织、协调、管理村中各项事务;2.签订合同、协议和其他文书;3.作为村委会的代表进行外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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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四项基本制度村民及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会议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组成。

召开村民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讨论具体事项,也可以将方案印发全体村民征求意见,由村民投票决定。

村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分片召开。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一)审议决定本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二)听取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村财政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三)制定和修改村委员会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四)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审议批准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申请;(五)撤消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应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具体是:1、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2、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3、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4、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6、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7、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属于村民会议决定的事项,但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事项除外。

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组成。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所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村民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形式应以举手或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每三个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会议负责,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在实际工作中,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问题大体分两大类:一是政务类,指各级政府下达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村民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二是村务类,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完成国家任务的措施;(二)村建规划的实施和宅基地安排方案;(三)新建、扩建村重大生产项目、建设工程益事业;(四)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五)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六)村重大财务开支;(七)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小组:(八)村委会成员的辞职申请;(九)村民会议授权的其它事项。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检、组织、党委办、政府办、经管站、民政办、计生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办事机构,负责具体指导。

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研究两次村务公开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具体办事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村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各村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专职或兼职办事人员,负责抓好日常工作。

各村由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群众推选成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评议小组,确定由非领导干部担任组长,其主要职责是对本村的公开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每半年进行一次评议,年终进行总评(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进行),并提出整改意见向群众公布。

各村要成立村务监督小组,规定民主理财日。

村务监督小组组长由纪检委员担任,成员由熟悉财会知识的各级人大代表、村民代表、老党员、老干部等5-7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本村财务情况进行定期审核,对符合报销规定的发票经审核后盖上民主理财小组印章,方可交会计做帐,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由签批人负责。

对审核当中存在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并予以公开。

公开内容(1)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定、决定等;(2)年度发展计划及其实施方案的完成情况;(3)人事安排;(4)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包括年度人口计划、照顾生育二胎指标、节育措施的落实等;(5)党员、干部民主评议的办法和结果;(6)村财收支情况;(7)村干部工资、补贴,包括固定补贴、误工补贴、奖金;(8)其它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9)各种承包招标,包括集体企业、林木竹山、耕地承包租赁的有关数量、管理要求、上缴利润,集体投资工程项目;(10)乡统筹、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11)义务工摊派情况;(12)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情况,包括道路建设费、合作医疗、教育费附加以及其它项目的筹资方案及实施情况;(13)征购粮的分配情况;(14)救灾救济和扶贫等款物的分配、发放情况;(15)征用土地的依据、面积及补偿;(16)宅基地的安排使用方案;(17)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群众评议监督小组的推选配置情况;公开程序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按规定时间召集有关人员提出公开意见,并将意见交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然后由组长签字后公布;公布后要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并提出补充或整改措施交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形成正式报告由组长签字后公布。

公开内容及审议情况应及时归档。

公开形式坚持固定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以固定公开为主;文字公开与口头公开相结合,以文字公开为主。

各村都要在方便群众观看阅览的地方设立美观、大方、专用固定的公开栏,还可根据需要通过有限电视、广播、会议、入户通知单等形式公布。

需要长期公开的,如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策、规章、规定、各种制度、村规民约等,在发布时,应在固定公开栏公布,广泛宣传,而后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以便群众随时查阅。

其它时效性较强的内容,都要在固定公开栏公布,并视情况辅以其它形式公布。

公开时间除涉及需长期公开的内容外,其它公开内容可分为年度性、常规性、和临时性三种。

公开档案所有已公开的村务,都要按年度分期分类建立档案。

公开情况的档案保管期为2019年。

存档内容包括:有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文件、制度、工作总结、工作汇报、经验材料、组织机构和成员名册,会议记录、报表、调查材料、选举和评议的有关选票和表格、收集的群众意见和建议、群众来信来访的信件和记录、群众举报的信件、举报电话记录、请示、报告及上级的复函和批复等等。

村务监督制度村务监督小组由3至5人组成,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小组长由小组成员推选产生。

小组成员中应当有具备一定文化和财会知识的村民。

村委会成员及其直属宗属、村财会人员不得担任监督小组成员。

村务监督小组主要职责:(一)督促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多项制度;(二)检查、督促村民委员会落实村民会议或村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三)反映村民合理的意见、建议,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办理;(四)检查、督促村民委员会的村务公开以及财务活动情况,协助开展对集体财务审计。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效制止村财管理上的混乱现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一、稳定村级财会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各村财务人员的档案需上报镇经管站,由经管站统一备案,并且各村财会人员不得由村主干的直系亲属担任。

今后各村因工作需要须调换财会人员,要经经管站同意,由镇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以保证财会队伍的稳定。

同时对村财务人员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对会计业务不精通的村,今后将采取“村财镇管”的办法,由镇经管人员兼任村会计,对村级财务进行直接管理,有效监督各村财务收支合理性、规范性,确保村级财务核算稳定,有序发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

这是抓好财务管理的关键,特别是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

财会人员要坚持“钱帐分管、专款专用,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会议档案要立柜管理,专人负责。

会计人员变动,一定要办理完善交接手续,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连续。

三、实行“会计办公日制度”。

建立村财会人员集中办公制度,在集中办公日内,各村会计把帐簿、发票拿到镇经管站进行统一审核入帐,切实杜绝不合理开支,严肃财经纪律,对于不符合手续及越权审批的发票一律不予入帐。

集中办公时间由经管站拟定,集中做帐后,需报一份报表给经管站。

四、加强凭证规范管理。

各村使用的收款收据,由经管站统一印制,各村应根据需要领用1至2本,用完后将存根缴回并核对有无都入帐后再领用,防止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现象,各村应加强记帐凭证、报表、差旅单、工资表等原始凭证的管理,如在审核中发现不规范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不予入帐。

五、把好现金关。

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的收付和保管,非出纳人员一律不得管理现金,所有现金的收付由村出纳统一管理,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准支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库存现金一般不超过1000元,超过部份应及时存入信用社或营业所。

对结余现金多的村将由经管站进行审计,检查是否有白条抵库、挪用公款现象。

如果有以白条收取各种款项的,以私设小金库论处,并予以没收。

六、把好审批关。

实行“帐钱分管、一支笔审批”制度,其审批手续是:各村的开支由经手人签字,证明人证明,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再由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

对不合理的开支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应予以剔除,不予报支。

凡未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票据一律不予审批入帐。

500元以内的非生产性开支和1000元以内的生产性开支由村主任审批;500元至1000元的非生产性开支及1000元至5000元的生产性开支须经村书记同意后,由村主任审批;1000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及5000元以上的生产性开支均须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后,由村主任审批,保存会议记录,同时村两委必须签字,并由村务监督小组监督执行。

对手续不完备,或是不合理的开支,主管财务人员有权拒批,出纳有权拒付,并有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的责任。

七、完善档案管理。

对于各种收文、会议记录、报表及各种经济合同,要由专人负责,每年要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做到妥善保管,以供检查、核对,并且各类承包金要及时入帐,否则以贪腐论处。

八、加强各种往来款项清理。

对单位和农户拖欠的公款,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催收,对有些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后核销,并应对各种借款与对方帐户余额进行核对是否有出入,如有出错需查明原因,予以纠正,切实防止公款流失和杜绝个人以集体名义向其它单位借款。

九、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各村应清查资产,摸清家底,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物资明细帐,确定专人保管,做到帐实相符。

每年年终前应进行全面的资产盘点清查,该入帐的入帐,该报废的报废,对承包或出租的固定资产要足额收取承包费、折旧费、租赁费等,有效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十、完善村级借贷款管理。

全面杜绝用于非生产性开支的各种贷款活动。

对一些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性开支需向银行、信用社贷款或其它形式借贷均应经村两委研究或村理财小组讨论通过,并向镇政府提出书面报告和还款计划书,填报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筹借资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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