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
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和区域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实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负责制,分别主持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1、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Ⅰ.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组成和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规定。
2、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占本地区总人口1/2或以上的,其干部构成应当与本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少于1/2或者更少的,一般应高于本民族人口比例。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有:民族立法权、变通执行权、财政经济自主权、文化、语言文字自主权、组织公安部队全、少主民族干部具有任用优先权。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也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点。
政治协商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族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对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举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的制度。
其内容: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我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相互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人民政协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代表人士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其基本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必修三 政治与法治 专题六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3)优越性: 这一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①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②有利于推进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③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 的优越性。
【知识拓展】中共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
①政治上: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是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各民主党派 依法参政,而不是轮流执政
②组织上:相互独立的关系,不存在隶属关系。 ③法律上: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④事业上: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不是在野党、不是反对党的关系。 ⑤监督上:互相监督的关系,更加强调各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也不是互相反对的关系。
3 .作用: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4 .要求: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
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 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特别提醒】正确认识人民政协的性质 (1)人民政协≠国家机关,政协职能≠国家职能。从国家机构的特征来看,国家机构具有 强制性和权威性,政协不同于国家机关,它不直接对国家事务进行决策,也不直接处理行 政事务,政协职能不属于国家职能;国家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协上下级为指导关系。 (2)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的组成与活动中,不仅有民主党派,还有中国共产 党及无党派人士等,如全国政协有30多个界别。
【典例2】近日,各民主党派中央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赴上海、浙江嘉兴,瞻仰 中共一大会址和嘉兴南湖红船,扎实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70多来,各民主党派始 终不渝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协力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共同创造中国人民和中
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有哪些

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有哪些
我国的国家制度主要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几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经济方面:
1、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2、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二、政治方面: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国家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上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结合我国的国情建立起来的,是同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相适应的。
它是我国人民管理自己国家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基本政治制度包括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三、文化方面:
我国的文化基本制度是以建设“四有”公民为目标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是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核心进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

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基于以上认识,我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宪法制度,政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元首制度,国家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以及基层自治与民主制度等。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它居于中国政治制度多层次结构中的内层,是中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发展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首先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指的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全体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享有各项民主权利。
这是人民民主专政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它表明我国实行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最真实的民主。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还规定工人阶级是中国的领导阶级,工农联盟是中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
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建立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决定和制约着其他一切政治制度。
它体现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其他具体政治制度之中,并且贯穿于这些制度的全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集中体现。
宪政的本质就是民主政治,人民直接或通过其代表制定宪法来确立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公民的政治地位和权利、国家机构的设置等。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们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其他法律、法规等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
宪法规范是一种根本性的法律规范,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事,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什么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指在经济基础和政治上实现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特点和最大优势,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
第二,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主人,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最高原则。
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代表,代表决策、监督、管理国家事务。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我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逐步的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四,依法治国。
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司法独立,建设法治国家。
法律作为统治国家的基本准则,保障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
第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生活的基本形式,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决定、决策和监督国家事务的进行。
第六,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体现了民主与集中力量的统一。
在我国,个人和集体的力量得到合理的协调与统一,确保了制度的稳定性和效率。
总体来说,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制度的特点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专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依法治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集中制等。
这样的制度体系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确保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安康。
我国基本政治制度

我国基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体现,是我国经过长期探索和发展形成的一种制度安排。
这个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相结合。
首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核心。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统一战线的骨干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基本路线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
其次,人民民主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
人民是我国的主人,人民民主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根本要求。
我国实行的是人民民主的集中制,通过各级各类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的管理和领导职能,实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再次,依法治国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原则。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原则,是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国家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法治,注重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加强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法治、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
总之,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为核心特点。
这个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广泛支持和拥护,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同时,我国政治制度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
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以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和区域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实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负责制,分别主持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1、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Ⅰ.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组成和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规定。
2、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占本地区总人口1/2或以上的,其干部构成应当与本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少于1/2或者更少的,一般应高于本民族人口比例。
一、二、政府的界定广义: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等所有国家机构的总称。
狭义:国家行政机关我国宪法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原则。
国家行政区划分为省、县、乡三级。
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镇的建制和区域划分。
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权力机关。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人民检察院是国际的法律监督机关,最高的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属于全体人民,人民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来行使国家的权力。
这个制度包括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拥有立法、监督、决定国家重大问题等职权。
代表们通过选举产生,并且代表着各个群体和地区的利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在会议上通过重要的法律和决议,制定国家的方针政策。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地方各级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他们负责本地区的事务,包括地方的经济发展、社会事务、法律的实施等等。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映了人民的意志,并保证了人民的合法权益。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利,例如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信仰自由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鼓励人民积极参与国家事务,通过选举的方式让人民直接参与决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也保证了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个群体和地区的利益得到了平衡和协调,减少了社会矛盾和冲突。
而且,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符合国家发展需要的法律和政策,为国家的繁荣做出贡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选举过程中存在不公平和腐败等问题,导致一些合格的候选人无法参选。
另外,有些代表缺乏对立的声音,导致决策过于一致和缺乏多样性。
总之,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这个制度保障了人民的权力和利益,促进了国家的发展和稳定。
然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代表人民的意愿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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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是基本政治制度。
“基本政治制度”一般是中国基本政治制度的特定用语,是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与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框架,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又一基本政治制度。
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点。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人民政协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代表人士组成的爱
国统一战线组织,其基本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出发,结合中国特定斗争形式和政治主张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民主制度和政党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它是指中国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和区域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实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负责制,分别主持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创造性地解决民族问题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在起草《共同纲领》时,毛泽东就提出,我们要搞统一的共和国而不是联邦制,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不是民族自决,因为这样做对加强民族间的团结与合作是有利的。
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共同纲领》就明确规定,“多民族聚居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
”从而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中国处理
民族关系问题的制度选择。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逐步建立起来。
这种制度是中国基本政治制度的有机构成,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四项制度之一,把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这是我们党的一个重大决策,是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地位的重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