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后的公司章程样本
新公司法后的公司章程

新公司法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组织性文件,用以规定公司的目标、权力与责任分配、经营方式等重要事项。
新公司法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一系列的修订,使其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以下为新公司法后的公司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基本情况和目标第一条公司的基本情况本公司的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在xxx,法定代表人为xxx。
第二条公司的目标公司的目标是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第二章公司的股东和股份第三条公司的股东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依法取得股权的基础上享有相应权益。
第四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每个股东享有投票权、知情权、收益权等权益,应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及时缴纳出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等。
第五条股权变更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转让或者增减股份,但应依法履行相关的程序。
第三章公司的组织结构第六条公司的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推选产生,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董事会的职责董事会负有监督公司经营活动、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等职责,并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公司的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推选产生,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第九条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应履行股东委托的职责,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四章公司的经营方式第十条公司的经营方式公司的经营方式以市场经济为基础,遵循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在法律法规和经营许可证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经营。
第五章公司的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公司应按照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制,及时、准确地编制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企业纳税及分配公司要按照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及时、正确地纳税;同时,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利润情况,按照股东的权益分配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新公司法公司章程模板(精选3篇)

新公司法公司章程模板(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爱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担当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
其次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恳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担当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公司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供应必要条件。
第六条公司爱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与社会保险,加强平安爱护和平安生产,并实行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养。
第七条公司依照《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工会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供应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八条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酬劳、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平安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九条公司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条公司讨论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其次章公司名称、住宅及经营范围:第十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住宅:*********。
2024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章程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1.公司名称
(公司全称):___
(公司简称):___
2. 公司类型
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设立,并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 公司注册信息
(1)公司注册地址:___
(2)公司经营范围:___
(3)公司注册资本:___
(4)公司出资人信息:___
4. 公司管理机构
(1)董事会
(2)监事会
(3)经理
5. 公司章程修改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6. 公司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理核算和管理财务。
二、章程生效及解释
本章程自公司注册登记生效,对本公司及公司出资人具有约束力。
本章程如有解释歧义,应当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解释为准。
三、其他条款
任何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行为均无效。
四、签署单位
公司名称:___
单位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___签署日期:___。
2024年新公司法公司章程(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人数300人以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名称为:。
第五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八条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和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股东按照股东认缴出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
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1、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2、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已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出资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二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分取红利。
(四)有依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优先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五)按有关规定质押所持有的股权;(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有权要求查阅、复制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
新公司法公司章程

XX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六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采取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七条公司依照《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工会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八条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九条公司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条公司研究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第十一条公司名称:XXXXXXXXXXX有限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新公司法章程范本

新公司法章程范本引言: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公司法章程成为了每个公司必备的法律文件之一。
公司法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范围、权责关系等重要事项,对于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新公司法章程范本为主题,探讨公司法章程的内容和结构,并为读者提供一份详细的范本。
第一章公司的基本情况1. 公司名称:(填写公司的正式名称)2. 公司类型:(填写公司的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3. 公司注册地:(填写公司注册的详细地址)4. 公司经营范围:(填写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产品或服务的具体描述)第二章公司的组织结构1. 公司股东大会:(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决策程序等)2. 公司董事会:(规定董事会的成员构成、职责分工、决策程序等)3. 公司监事会:(规定监事会的成员构成、职责分工、监督程序等)第三章公司的经营管理1. 公司经营决策:(规定公司经营决策的程序、权限等)2. 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公司财务管理的程序、责任等)3.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程序、职责等)第四章公司的权责关系1. 公司股东权益:(规定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分红政策等)2. 公司董事责任:(规定董事的责任、违法行为的处理等)3. 公司监事监督:(规定监事的监督职责、违法行为的处理等)第五章公司的变更和解散1. 公司章程的变更:(规定公司章程的变更程序、变更事项等)2. 公司解散和清算:(规定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责任等)结语:公司法章程作为公司的基本法律文件,对于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新公司法章程范本为主题,探讨了公司法章程的内容和结构,并为读者提供了一份详细的范本。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制定公司法章程,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新公司法(2017最新)后的公司章程

遇到公司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新公司法(2017最新)后的公司章程新公司法后的公司章程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2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甲 *** *********************乙 *** *********************第五条经营范围:*********************************第六条经营期限:长期。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名称(姓名)认缴情况实缴情况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期限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货币实物货币实物甲乙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个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个执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想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新公司法公司章程范本新整理版

新公司法公司章程范本新整理版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新公司法公司章程范本新整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遵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经营行为,建立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制度,具有法律效力。
本章程是公司的根本组织规范,是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依据。
第三条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公司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公司註冊地位於____________,登記証號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司的总部设在注册地,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设立分支机构。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____年月日止。
第八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经股东大会以全体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报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备案。
第九条在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以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十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不少于三名股东组成。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公司的董事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格和能力,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综合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机构,具体职责由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定。
第十六条公司领导班子按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定的职权和权限行使职务。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大会第十七条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第十八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公司章程;(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重大事项;(三)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四)通过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五)决定公司发行证券和增加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六)审议董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七)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公司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新公司法(最新)后公司章程新公司法后公司章程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关于规定,制定我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2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所有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公司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甲 *** *********************乙 *** *********************第五条经营范畴:*********************************第六条经营期限:长期。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我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名称(姓名)认缴状况实缴状况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期限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货币实物货币实物甲乙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个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缴纳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个执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及时想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股东名册,记载股东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取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依照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五、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她股东转让时有优先认购权;六、公司终结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四条股东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出资额;二、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各项条款;第十五条出资转让:一、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所有出资或者某些出资;二、股东向股东以外人转让其出资时,必要经其她股东过半数批准。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告知其她股东征求批准,其她股东自接到书面告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视为批准转让。
其她股东半数以上不批准,不批准转让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出资,视为批准转让。
经股东批准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她股东对该转让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协商拟定各自购买比例;协商不成,按照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形式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姓名、住因此及受让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公司机构及高档管理人员资格和义务第十六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七条我司设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详细办理机构,分别负责解决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各项寻常详细事务。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她关于法律规定。
第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关于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关于会议。
第二十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满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公司)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公司)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者。
公司违背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该选举、委派或者聘请无效。
第二十二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运用在公司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运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她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给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单位和个人。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她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亦不得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向外单位投资。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我司股东或者其她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她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经营相似或相近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我司利益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五章股东会第二十六条公司设股东会。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构成,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出席股东会股东必要超过全体股东表决权半数以上,方能召开股东会。
初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股东召集,后来股东会由执行懂事召集主持。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筹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关于执行董事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监事,决定关于监事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报告或监事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派、弥补亏损方案;六、对公司增长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七、对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策;八、修改公司章程;九、聘请或者辞退公司经理;十、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策;十一、公司章程规定其她职权。
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暂时会议。
股东会每半年定期召开,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告知全体股东。
(一)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策。
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长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策,必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批准通过;(二)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股东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档案材料长期保存。
第六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第二十八条我司不设董事会,只设董事一名。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批准选举产生。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为我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决策,制定实行细则;三、拟定公司经营筹划和投资方案;四、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派、弥补亏损方案;五、拟定公司增长和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设立分公司等方案;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立和公司经理人选及报酬事项;七、依照经理提名,聘请或者辞退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八、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端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二条公司经理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聘请或者辞退。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行股东会决策,组织实行公司年度经营筹划和投资方案。
二、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立方案;三、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四、制定公司详细规章;五、向股东会提名聘请或者辞退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六、聘请或者辞退除应由执行董事聘请或者辞退以外管理部门负责人;七、股东会授予其她职权。
第三十三条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批准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我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策执行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规定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执行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六、公司章程规定其她职权。
第七章财务、会计第三十四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建立我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制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关于部门规定进行审计,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各股东审查。
财务、跨机报告涉及下列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状况阐明书;五、利润分派表。
第三十六条公司分派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合计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局限性弥补此前年度亏损,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七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派。
第三十八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会计帐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关于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八章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第三十九条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订立合同,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告知债权人并公示,依法办理关于手续。
第四十条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10日内告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