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中的室内环境规范要求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规范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规范篇一:装饰装修施工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4-20021.总则1.0.1 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0.3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住宅装饰装修。
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
2.0.2室内环境污染。
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建康的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 基体。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4 基层。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3. 基本规定3.1 施工基本要求3.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 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1.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
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
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1.6 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3.1.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②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③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室内装饰装修行业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行业标准1. 总则为了规范室内装饰装修行业,提高室内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以及住宅、公共场所、办公场所、商业场所等室内装饰装修。
2. 基本要求2.1 设计要求2.1.1 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满足使用功能、安全、环保、节能、美观等要求。
2.1.2 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物的结构、设备、功能和使用需求,做到合理布局、美观实用。
2.1.3 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和设备。
2.2 施工要求2.2.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2.2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2.3 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保护建筑物的结构、设备、管线等,防止施工过程中对建筑物造成损坏。
2.2.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2.3 验收要求2.3.1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组织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2.3.2 验收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功能等方面。
2.3.3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环保与健康3.1 材料选择3.1.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不得含有有害物质。
3.1.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应选用绿色、环保、可持续的产品,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2 施工过程3.2.1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如减少噪音、粉尘、废水等排放。
3.2.2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室内空气质量,避免因施工导致室内空气质量恶化。
3.3 验收标准3.3.1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进行,主要包括有害物质含量、室内空气质量等指标。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室内环境检测人员现场检测时,室内人数最好不要超过四人,所有现场人员严禁吸烟。
布设监测点时,客户应予以配合,如提供施工图纸,装修工作结束退场后现场的清理等。
2、所有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或氡析出率检测报告、工程地点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含量检测报告。
2)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氡、甲醛、苯、氨和TVOC)检测报告;3)涉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变更文件;4)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检测报告、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复检报告;5)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3、民用建筑工程分为以下两类: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4、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
检测项目为甲醛、苯、氨、TVOC、氡五项指标。
民用建筑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5、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房间指“自然间”,在概念上可以理解为建筑物内形成的独立封闭、使用中人们会在其中停留的空间单元。
计算抽检房间数量时,指对一个单体建筑而言。
一般住宅建筑的有门卧室、有门厨房、有门卫生间及厅等均可理解为“自然间”,作为基数参与比抽检例计算。
“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房间”指不同的楼层和不同的房间类型(如住宅中的卧室、厅、厨房、卫生间等)。
对于室内氡浓度测量来说,考虑到土壤氡对建筑物底层室内生产的影响较大,因此,一般情况下,建筑物的底层应增加抽检数量,向上层可以减少。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前言(一)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制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要求,并依据《建筑法》、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已发布的涉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的有关国家,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用于民用建筑工程时,为控制由其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对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检测及工程竣工验收等阶段的规范性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工程及仓储性建筑工程。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考虑了我国建筑业目前发展水平、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工业现状,结合我国新世纪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并参照了国内外有关规范。
本规范共分六章。
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材料,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
本规范由国家建设部提出。
本规范主编部门:建设厅。
本规范编制管理单位:建筑工程定额站。
本规范主编单位: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卫生检测中心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南开大学清华大学本规范编制主要起草人员:王喜元、刘宏奎、潘红、熊伟、韩华峰、申建宇、朱、巴松涛、马良才、朱强华、丁建森、丁建、裴玉仁、戴树桂、周中平一、总则1.0.1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修工程的环境污染控制。
本规范不适用于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民用建筑工程。
1.0.3本规范中实施污染控制的污染物:放射性污染物氡(Rn-222),化学污染物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1.0.4民用建筑工程按不同的室内环境要求分为以下两类:1、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办公楼、医院病房、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建筑工程;2、类民用建筑工程:旅店、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商场(店)、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医院候诊室、饭馆、理发店等公共建筑。
建筑装饰工程中的天花板装饰规范要求

建筑装饰工程中的天花板装饰规范要求在建筑装饰工程中,天花板起到了美化室内环境、增加空间层次感和改善声学性能的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天花板装饰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天花板装饰规范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装饰工程中的天花板装饰规范要求。
一、天花板基本材料的选择天花板装饰材料的选择要符合国家建筑材料标准,并经过合格的质检机构检测合格。
常用的天花板基本材料主要有石膏板、金属板、木质板材等。
其中,石膏板应符合石膏板国家标准的规定,金属板应具备防锈、防火等性能。
二、天花板安装要求1. 天花板的吊装要保证安全可靠,需要使用合格的吊装设备和工具,并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2. 天花板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确保与地面的净高度满足相关的建筑规范。
3. 天花板材料的连接应牢固可靠,无松动现象,并应注意处理好与墙体、地面的交接部位。
三、天花板装饰表面的要求1. 天花板装饰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的瑕疵和裂缝。
2. 天花板装饰材料的颜色和纹理应与室内整体装饰风格协调。
四、天花板防火性能要求在建筑装饰工程中,天花板的防火性能至关重要。
根据国家标准,天花板装饰材料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以保证建筑安全。
防火性能的指标包括燃烧性能、烟气毒性指数等。
五、天花板声学性能要求天花板在室内空间中起到了很好的隔声作用。
因此,在装饰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考虑天花板的声学性能。
天花板装饰材料应具备一定的隔音效果,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材料。
六、天花板施工工艺要求1. 天花板施工前应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并明确施工工艺、施工工具和施工顺序。
2. 天花板装饰材料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切割、拼装、固定等工艺步骤,确保施工质量。
七、天花板养护和维修要求1. 天花板装饰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养护,确保装饰材料的稳定性和美观性。
2. 天花板出现损坏或松动时,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避免影响使用和安全。
综上所述,天花板装饰规范要求在建筑装饰工程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了加强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做到建筑工程验收备案有法可依,建设部于2000年初立项进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编制,并于2002年1月1日联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发布了该规范。
随后,又先后于2023年、2023年和2023年经过三次修订,2023年最新修订的规范(GB50325-2023)于2023年1月16日发布,2023年8月1日实施。
该规范规定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污染物由GB50325-2023(2023版)中规定的5种(氡、甲醛、苯、氨、TVOC)增加到7种(增加了甲苯和二甲苯),而且检测结果应符合规范中所作出的规定,如图所示。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3)不仅明确了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满足的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制,也对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涉及的污染物提出了明确的限量要求:1/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放射性限量)2/人造木板及其饰品(游离甲醛含量和释放限量)3/室内用水性涂料和水性腻子(游离甲醛限量)4/室内用溶剂型涂料和木器用溶剂型腻子(有害物质限量)5/室内用水性胶黏剂(有害物质限量)6/室内用溶剂型胶黏剂(有害物质限量)7/室内用水性处理剂(游离甲醛限量)8/阻燃剂和混凝土外加剂(有害物质限量)9/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木塑制品地板、橡塑类铺地材料(挥发物限量) 10/地毯、地毯衬垫(有害物质释放限量)11/黏合木结构材料(游离甲醛释放限量)12/室内用帷幕、软布等(游离甲醛释放限量)13/室内用墙纸(布)等(游离甲醛含量限量)14/室内用墙纸(布)胶黏剂(游离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VOCs 含量限量)#室内空气污染#室内空气净化。
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地、各单位在工作实践中注意积累 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 寄交郑州市丰乐路 4 号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民用建筑工 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邮编:450053,电话: 0371-63934128 , 传 真 : 0371-63929453 , E-mail : mtrwang@),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 年工程建设 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 号)的要 求,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同有 关单位,在原《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006 年版)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克(Bq/kg)。 —第 i 种材料在材料总用量中所占的质量百分比(%); —第 i 种材料的内照射指数; —第 i 种材料的外照射指数。
3 材料
3.1 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
3.1.1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砂、石、砖、砌块、水泥、混凝土、混
凝土预制构件等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其放射性限量应符合表
表 3.1.2 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放射性限量
测IRa) 外照射指数( Iγ)
≤1.0
≤1.3
≤1.3
≤1.9
3.1.3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加气混凝土和空心率(孔洞率)大于 25%
的空心砖、空心砌块等建筑主体材料,其放射性限量应符合表 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325 - 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施工质量的关键,其安全管理规范是必需遵守的标准,下面将从施工场所安全、施工作业安全、施工物资安全、施工队伍管理方面认真介绍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一、施工场所安全管理1. 场所环境要求:需充足合理通风、充分照明及防潮等要求,同时要保证施工现场门窗的严密性和消防设施的完善性。
2. 堆放物品安全:不得在施工现场任意堆放杂物、易燃物品等,特别是在防火通道和救生通道上,更应注意。
同时还需对施工机械、电器设备等物品进行专门管理。
3. 防护措施:在施工现场悬挂防护网,对易坠落物体进行防范。
同时,在地面启动当地防护措施,特别是在开挖、拆毁、钻孔、动火等作业工序上,更应注意相关防护措施的实行。
4. 现场管理:施工企业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并依照规定、要求适时整合施工人员,保证施工作业的顺当打开。
二、施工作业安全管理1. 建立安全责任人制度在施工开展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责任人,对安全监管、检测、检查等工作进行管理和负责,确保整个工程进程的安全性。
2. 严格的工作程序应依照工作程序、工序布置开展施工任务。
特别是对于高架作业、操作工序及施工机械操作的布置,都需建立标准化的制度和流程,以确保安全施工。
3. 工作通风季节变化或一些不可控的自然环境,如高温、低温、冰雪等都将危及工人人身安全以及工程的进度。
作为项目经理应对当地的气象、环境进行分析和判定,慎重处理施工任务,保护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工程的完成进度。
4. 防火安全管理施工期间,简单由于焊接、切割、动火等施工过程而引发火灾事故,因此必需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施工物资的管理和防火措施落实等工作。
三、施工物资安全管理1. 物资管理制度施工物资管理要求统一归口,只有指定负责人经过审批方可领出,该人员需对物资进行规范管理,保证物资的完整性和牢靠性。
2. 物品分类储存对于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等,应按规定进行分类储存,并注明有关标签和警示牌,以充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排出事故风险。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 B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2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通知》的要求,GB50325-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正式正式施行,其中的强制性条文如下:3.1.1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为:内照指数和外照指数均不大于。
3.1.2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的分类标准(A类、B类)。
3.2.1 室内用人造木板,必须测定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
4.1.1 新建、扩建前必须进行本底氡浓度的测定,并提供检测报告。
4.2.4 本底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3-5倍以下时,应按"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的一级防水要求,对基础进行处理。
4.2.5 本底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5倍以上时,除按上条进行处理外,还应按《新建低层住宅建筑设计与施工中氡控制导则》的有关规定,采取综合建筑构造措施。
4.2.6 一类民用建筑工程的本底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5倍以上时,应进行工程点土壤中的镭、钍、钾的比活度测定。
当内照指数大于或外照指数大于时,工程地点土壤不得回填。
4.3.1 一类工程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材料和装修材料。
4.3.3 一类工程的室内装修必须采用E1类人造板材及饰面人造木板。
4.3.10 室内装修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4.3.11 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释放量不应大于%。
5.1.2 建筑和装修材料进场检验,不符合设计和本规范要求的,禁止使用。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_2
前言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制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要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已发布的涉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的有关国家标准,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用于民用建筑工程时,为控制由其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对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检测及工程竣工验收等阶段的规范性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工程及仓储性建筑工程。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考虑了我国建筑业目前发展水平、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工业现状,结合我国新世纪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并参照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
本规范共分六章。
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材料,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
本规范由国家建设部提出。
本规范主编部门:河南省建设厅。
本规范编制管理单位: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本规范主编单位: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苏州市卫生检测中心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南开大学清华大学本规范编制主要起草人员名单:王喜元、刘宏奎、潘红、熊伟、韩华峰、申建宇、朱军、巴松涛、马良才、朱强华、丁建森、丁建、裴玉仁、戴树桂、周中平一、总则1.0.1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修工程的环境污染控制。
本规范不适用于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民用建筑工程。
1.0.3本规范中实施污染控制的污染物:放射性污染物氡(Rn-222),化学污染物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1.0.4民用建筑工程按不同的室内环境要求分为以下两类:1、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办公楼、医院病房、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建筑工程;2、类民用建筑工程:旅店、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商场(店)、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医院候诊室、饭馆、理发店等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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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中的室内环境规范要求在建筑装饰工程中,室内环境的规范要求至关重要。
一个良好的室
内环境对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具有积极的影响,同时也能提高建筑物的
使用价值。
本文将介绍建筑装饰工程中与室内环境相关的规范要求,
并探讨它们的重要性。
1. 温度和湿度控制
在建筑装饰工程中,室内温度和湿度的控制是一项重要的规范要求。
合适的温度和湿度可以提供舒适的室内环境,并确保居民的健康和安全。
在冷季,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22摄氏度之间,而在炎热的夏季,温度应控制在26-30摄氏度之间。
此外,室内湿度应保持在40%-70%
的范围内,以防止霉菌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滋生。
2. 空气质量管理
良好的室内空气质量对于人们的健康至关重要。
建筑装饰工程中的
室内环境规范要求有效管理和控制室内空气中的污染物。
一种常见的
方法是安装合适的通风设备,以确保新鲜空气的循环和流动。
此外,
还应定期清洁和维护通风设备,以保持其正常运行。
有害物质的释放
应得到控制,如选择环保的建筑材料和家具,避免使用含有甲醛等有
害物质的产品。
3. 光照设计
室内光照是建筑装饰工程中另一个重要的规范要求。
良好的光照可
以提高室内空间的舒适性和视觉效果。
设计师应确保室内有足够的自
然光,并合理安排照明设备,以满足不同活动的需求。
此外,还应注
意避免眩光和阴影,以确保人们的视觉健康。
4. 噪音控制
噪音是建筑装饰工程中一个常见的问题,对人们的身心健康有负面
影响。
为了满足室内环境规范要求,应采取措施来控制噪音的传播和
干扰。
一种常见的方法是使用吸音材料和隔音设备来减少噪音的传递。
此外,还应合理安装家具和设备,以减少噪音的产生和反射。
5. 空气净化
建筑装饰工程中的室内环境规范要求还包括空气净化的措施。
这可
以通过安装空气净化设备来实现,以去除室内空气中的颗粒物和污染物。
空气净化设备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人口密度来选择,并定期维
护和更换过滤器。
6. 安全要求
最后,建筑装饰工程中的室内环境规范要求还包括安全要求。
这涉
及到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防火要求。
建筑物的结构应满足相关的安全
标准,以确保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受到意外伤害。
此外,还应制定
和执行防火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的风险和危害。
总结起来,建筑装饰工程中的室内环境规范要求是确保室内环境舒适、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合适的温度和湿度、良好的空气质量、
适当的光照设计、噪音控制、空气净化和安全要求是实现这些目标的
关键要素。
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要求执行,
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建筑物的室内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一个舒适、健康和安全的室内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