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一级幼儿园标准

一、办园条件

(一)园舍场地

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以下标准:

1.园舍产权明晰、合法(民办幼儿园园舍产权为幼儿园自有);园舍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建筑设计、造型和室内设计符合幼儿特点,布局合理;日照充足,场地干燥,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幼儿园有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有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地等户外活动区域;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

3.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3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米。有适合幼儿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午睡床铺设备,确保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每班有专用的盥洗室,面积12平方米以上,流水洗手龙头6个以上,幼儿厕所大便器4个,小便器4个或骑槽2.5米,卫生设施完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4.幼儿园各类服务用房齐全。有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可兼家长接待室)、教职工厕所等;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有大型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幼儿专用活动室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

(二)设施设备

5.活动室内幼儿生活和学习必需的各种设备和用品较为齐全、适用。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柜、饮水设备、茶杯箱等家具;能根据不同年龄班幼儿的特点配置玩教具;玩具种类、数量丰富,能够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的需要;教具(黑板、钢琴或电子琴、多媒体设备等)较为齐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玩具使用率高。

6.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和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型玩具、器械和体育活动设施,数量适宜;投掷、跳绳、大小球类等小型器具人均3件以上。

7.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建立现代化办公和管理系统,能够较好地满足教师的教育教学和学习研究需要。有教职工阅览室,配有各类教育理论、教学参考书籍,种类丰富,书籍达300册以上,幼教专业杂志达5种以上,音像资料较为丰富;有专用的幼儿阅览室,幼儿图书生均10册以上;每年均新增各种图书和资料(年递增量人均1册以上)。

(三)办园经费

8.办园经费来源合法稳定;日常生均公用经费开支达到300元/年以上,并逐年稳步增长。

9.教职工待遇有保障并稳步提高。严格执行新《劳动合同法》,依法与在职非在编教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其工资不低于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办理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非在编合格专任教师的工资参照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支付,非财政发的福利、奖金等做到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四)人员配备

10.配备园长以及足够数量的专任教师、保育员、医务保健人员和工勤人员。平均每个班级配专任教师2名(或师生比为1:10-1:15之间),保育员0.5名。全日制幼儿园应配医务人员1名,寄宿制幼儿园配

2名,幼儿超过300名酌情增加。

11.园长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高级及以上职称,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有课题研究成果或论文发表。

12.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高,结构合理。100%的专任教师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70%以上专任教师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所有合格的专任教师都有机会参加职称评定;15%以上的教师具有幼儿园高级职称;专任教师三年流动率不超过20%。

13.医务人员具有中专卫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门培训;保健人员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卫生保健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保育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55周岁以下、受过保育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上岗证;财会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获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食堂主要炊事员受过烹饪专业技术培训,并有相应的等级证书;门卫人员是50周岁以下、初中文化以上的保安人员。

二、园务管理

(五)行政常规管理

14.有正确的办园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有幼儿园发展的整体规划与具体实施措施;坚持保教结合,全心全意为幼儿和家长服务;有3年以上的办园历史;办园水平高,社会声誉好,家长、社会满意度高。

15.幼儿园规模适宜,一个园区幼儿数不超过500名;严格控制班级学额,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

16.坚持依法办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和目标管理(民办幼儿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任期制和负责制);行政、教学、后勤等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民主平等、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如园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幼儿园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17.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园长每周带班或兼课时间合计不少于半日;园长每学期跟班观摩及指导教育活动不

少于20次,业务副园长不少于60次。

(六)教职工队伍建设

18.教职工岗位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和奖惩制度健全落实;重视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发展工作,建立以园本为主的业务学习制度和教师培训制度;有切实可行的近期和中长期师资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幼儿园积极为教师培训创造条件,教师培训经费落实;每位教师平均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位教师的专业成长档案资料较为齐全。

19.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工作成效显著。有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规划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等1人以上。

(七)后勤与财务管理工作

20.物品管理制度健全。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财产造册,定期清点,账物相符;各种物品保存完好,使用率较高。

21.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健全。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各类文件、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借阅手续完备,查找方便。

22.财务制度健全。执行《会计法》的规定,核算行为规范,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违反财经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

23.幼儿园应按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和等级标准收费。民办幼儿园应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收费规范。

24.师生伙食帐目分开,每月幼儿伙食费盈亏不超过5%,每月向家长公布幼儿伙食账目;每学期向家长提供代管费使用情况清单。

25.不以开设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和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等为由收取费用;不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各种形式的赞助费。

三、安全卫生保健

(八)安全工作

26.重视安全工作,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幼儿接送和食品、药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分工明确,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园内各种

建筑、设施设备均有安全防护措施,教育活动所提供的场地、材料、教玩具等均能确保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纪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近3年内没有重大责任事故。

27.有计划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帮助幼儿掌握必要的自我防护知识和方法,提高幼儿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

(九)卫生保健工作

28.按照《浙江省托幼园所保健管理办法》配备保健室和隔离室,常用设备、器械、药品较为齐全;保健人员接受定期的儿童保健专业培训。班级的卫生保健和消毒设备安全、卫生、齐备,使用率较高。

29.建立并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卫生消毒及卫生保健登记统计等各项卫生保健制度;认真做好入园检查、定期体检、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等日常卫生保健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建立规范的疾病预防、隔离制度,近2年内无传染病蔓延事故;建立健全幼儿健康档案,各类账册、资料、档案齐全、规范。

30.幼儿每年体检一次,受检率100%,预防接种率达100%;幼儿离园3个月以上回园需有医院健康证明;建立特殊需求儿童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重视体弱儿、肥胖儿的矫治和管理;全园幼儿生长发育(主要指标包括:身高、体重、血色素)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达标率90%以上。

31.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每年进行体检;无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

32.建立并严格执行营养管理制度,为幼儿提供均衡合理的膳食。根据时令及幼儿特点制订定量食谱;定期进行营养分析,并向家长公布幼儿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等情况。

33.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验收制度,做好饮食卫生管理,达到“浙江省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教职工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幼儿两餐间隔不少于3.5小时,按时开餐;为特

殊需求幼儿(如体弱儿、肥胖儿等)提供特殊饮食;保证幼儿吃饱吃好,不吃隔餐饭菜,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教育工作

(十)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34.严格贯彻执行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安排教学活动内容;不开设超越幼儿教育阶段的学科课程,没有小学化倾向;使用的教材经过省级以上教材审定部门审定。

35.根据幼儿的需要建立科学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保证幼儿有充分的自主活动时间和休息(包括午睡)时间;保证幼儿每天(雨雪等天气条件下除外)2小时的户外活动,其中体育活动1小时以上;积极创造条件,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开展适合幼儿年龄特点和个性特征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

36.幼儿园和班级的环境美观,富有童趣,有教育意义;能结合教育教学内容及时更新;重视幼儿参与环境布置,幼儿参与度较高。

37.以游戏为幼儿基本的活动形式,寓教育于各种活动之中。每班开辟结构、角色、美术、音乐、语言、科学等活动区域,动静相对分开;游戏材料安全卫生、数量充足、适宜幼儿使用,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变性,并有一定数量的师生自制教玩具及半成品游戏材料。

38.教师能根据本班幼儿特点,制定适宜的教育教学方案;能较好地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善于观察分析每个儿童发展情况,进行个性化的教育和指导;能定期记录、分析教育活动效果。

39.教师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努力为每个幼儿提供表现长处和获得成功的机会;善于观察幼儿的情绪和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幼儿的行为偏差;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40.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组织幼儿参加民间组织的各类竞

赛、评奖活动和幼儿集体参加的社会活动。

41.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幼儿发展评估体系。通过观察和记录科学评价每个幼儿的发展情况,并能将评价信息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个性化的教育和指导;幼儿发展过程的档案资料齐全。

42.大部分幼儿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喜欢体育活动,动作协调灵活;乐意与人交谈,会倾听和理解,能清楚地表达,喜欢听故事、看图书,能听懂和会说普通话;能积极参与各项活动,自信心强,在活动中初步懂得互助、合作、分享,有同情心;好奇心强,喜欢提问,积极参与探究活动;喜欢参加艺术活动,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验,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活动。

(十一)教育改革与教科研工作

43.积极进行课程改革以及其它各种教育改革与实验探索;全体教师都能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教科研课题与教育实践紧密结合;园本教研成效突出;教科研工作开展规范,过程资料和档案齐全。

44.教研、科研组织机构健全,有市级教育部门或省级教育学会及以上课题,并取得显著成果。幼儿园集体和个人近3年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报刊杂志发表、会议交流的教科研文章篇数与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获奖次数之和与专任教师数之比的比值达0.5以上。

五、家长和社区工作

(十二)家长工作

45.重视家园共育,家长工作开展规范,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有总结、有实效。与家庭联系密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家访,举行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普及

科学的早期教育理念和方法,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指导幼儿的家庭教育;充分发挥家长和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管理及教育中的作用,家长满意率高。

(十三)社区工作

46.积极争取社区的支持,与社区共享教育资源,为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幼儿提供丰富的活动场所、材料及其他教育资源和条件;为社区内的儿童提供健康有益的活动场所,积极开展社区内0-3岁散居婴幼儿早期教育及其家庭教育指导和咨询工作;积极向社区及全社会传播科学的幼儿教育理念,努力为幼儿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示范辐射作用

(十四)示范辐射作用

47.能够协助各级教育部门做好本地区各类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重视本地区的师资培养培训工作,成为本地区幼儿园教师职前培养的见实习基地和职后培训基地;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市级以上的教育教学观摩活动。

48.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为其他各类幼儿园提供指导和服务。长期、经常开展针对薄弱园、民办园和农村园的帮扶活动,帮扶工作有成效;城区幼儿园有具体的辅导片区,乡镇中心幼儿园有具体的辅导网络;有专人负责指导辅导片区内幼儿园的业务工作,职责明确;建立辅导制度,有计划,有记录。

二级幼儿园标准

一、办园条件

(一)园舍场地

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以下标准:

1.园舍产权明晰、合法;园舍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建筑设计、造型和室内设计符合幼儿特点,布局合理;日照充足,场地干燥,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幼儿园有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有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地等户外活动区域;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

3.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2.5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1.8平方米。有适合幼儿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午睡床铺设备,确保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每班有专用的盥洗室,面积10平方米以上,流水洗手龙头6个以上,幼儿厕所骑槽2.5米以上或蹲位4个以上,卫生设施完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4.幼儿园各类服务用房较为齐全。有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可兼家长接待室)、教职工厕所等;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有大型的多功能活动室和一定数量的幼儿专用活动室。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二)设施设备

5.活动室内幼儿生活和学习必需的各种设备和用品较为齐全、适用。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柜、饮水设备、茶杯箱等家具;玩具种类、数量丰富,能够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的需要;教具

(黑板、钢琴或电子琴、多媒体设备等)较为齐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玩具使用率较高。

6.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和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型玩具、器械和体育活动设施,数量适宜;投掷、跳绳、大小球类等小型器具人均3件以上。

7.为教师提供较好的办公条件,初步建立现代化办公和管理系统。有教职工阅览室,配有各类教育理论、教学参考书籍,达200册以上,幼教专业杂志达4种以上,音像资料较为丰富;幼儿图书生均6册以上。每年均新增一定的图书资料。

(三)办园经费

8.办园经费来源合法稳定;日常生均教育经费开支达到200元/年以上,并逐年稳步增长。

9.教职工待遇有保障并稳步提高。严格执行新《劳动合同法》,依法与在职非在编教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其工资不低于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办理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非在编合格专任教师的工资参照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支付。

(四)人员配备

10.配备园长以及足够数量的专任教师、保育员、医务保健人员和工勤人员。平均每个班级配专任教师2名(或专任教师与幼儿的比例在1:12-1:16之间),保育员0.5名。全日制幼儿园应配医务人员(或保健人员)1名,寄宿制幼儿园配2名,幼儿超过300名酌情增加。寄宿制幼儿园(班)每班配备2名教师、2名保育员。

11.园长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取得省级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12.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较高,结构合理。80%以上专任教师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50%以上专任教师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所有合格的专任教师都有机会参加职称评定;10%以上的教师具

有幼儿园高级职称;专任教师三年流动率不超过30%。

13.保健人员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卫生保健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医务人员具有中专卫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门培训;保育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55周岁以下、受过保育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上岗证;财会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获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食堂主要炊事员受过烹饪专业技术培训,并有相应的等级证书;门卫人员是50周岁以下、初中文化以上的保安人员。

二、园务管理

(五)行政常规管理

14.有正确的办园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有幼儿园发展的整体规划与具体实施措施;坚持保教结合,全心全意为幼儿和家长服务;有1年以上的办园历史;办园水平较高,社会声誉较好,家长、社会较为满意。

15.幼儿园规模适宜,一个园区幼儿数不超过500名;适当控制班额,小班不超过28人,中班不超过33人,大班不超过38人。

16.坚持依法办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和目标管理(民办幼儿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任期制和负责制);行政、教学、后勤等管理组织机构较为健全;初步建立民主平等、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如园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幼儿园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17.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园长每周带班或兼课时间合计不少于半日;园长每学期跟班观摩及指导教育活动不少于15次,业务副园长不少于40次。

(六)教职工队伍管理

18.教职工岗位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和奖惩制度健全落实;重视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发展工作,建立以园本为主的业务学习制度和教师培训制度;有切实可行的近期和中长期师资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幼儿园积极为教师培训创造条件;每位具有资格证的教师平均每年集中

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资料较为齐全。

19.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有县(市、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规划科研课题主要承担人等1人以上。

(七)后勤与财务管理工作

20.物品管理制度健全。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财产造册,定期清点,账物相符;各种物品保存完好,使用率较高。

21.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健全。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各类文件、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借阅手续完备,查找方便。

22、财务制度健全。执行《会计法》的规定,核算行为规范,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违反财经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

23.幼儿园应按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和等级标准收费。民办幼儿园应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收费规范。

24.师生伙食帐目分开,每月幼儿伙食费盈亏不超过5%,每月向家长公布幼儿伙食账目;每学期向家长提供代管费使用情况清单。

25.不以开设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和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等为由收取费用;不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各种形式的赞助费。

三、安全卫生保健

(八)安全工作

26.重视安全工作,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幼儿接送和食品、药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分工明确,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园内各种建筑、设施设备均有安全防护措施,教育活动所提供的场地、材料、教玩具等均能确保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纪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近2年内没有重大责任事故。

27.有计划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帮助幼儿掌握必要的自我防护知识和方法,提高幼儿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

(九)卫生保健工作

28.按照《浙江省托幼园所保健管理办法》配备保健室和隔离室,常用设备、器械、药品较为齐全;保健人员接受定期的儿童保健专业培训。班级的卫生保健和消毒设备安全、卫生、齐备,使用率较高。

29.建立并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卫生消毒及卫生保健登记统计等各项卫生保健制度;认真做好入园检查、定期体检、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等日常卫生保健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建立规范的疾病预防、隔离制度,近2年内无传染病蔓延事故;建立健全幼儿健康档案,各类账册、资料、档案齐全、规范。

30.幼儿每年体检一次,受检率100%,预防接种率达100%;幼儿离园3个月以上回园需有医院健康证明;建立对特殊需求儿童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重视体弱儿、肥胖儿的矫治和管理;全园幼儿生长发育(主要指标包括:身高、体重、血色素)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达标率85%以上。

31.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每年进行体检;无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

32.建立并严格执行营养管理制度,为幼儿提供均衡合理的膳食。根据时令及幼儿特点制订定量食谱;定期进行营养分析,并向家长公布幼儿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等情况。

33.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验收制度,做好饮食卫生管理,达到“浙江省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C级以上;教职工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幼儿两餐间隔不少于3.5小时,按时开餐;为特殊需求幼儿(如体弱儿、肥胖儿等)提供特殊饮食;保证幼儿吃饱吃好,不吃隔餐饭菜,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教育工作

(十)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34.严格贯彻执行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安排教学活动内容;不开设超越幼儿教育阶段的学科课程,没有小学化倾向;使用的教材经过省级以上教材审定部门审定。

35.根据幼儿的需要建立科学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保证幼儿有充分的自主活动时间和休息(包括午睡)时间;保证幼儿每天(雨雪等天气条件下除外)2小时的户外活动,其中体育活动1小时以上;积极创造条件,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开展适合幼儿年龄特点和个性特征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

36.幼儿园和班级的环境美观,富有童趣,有教育意义;能经常更新;幼儿有机会参与环境布置。

37.以游戏为幼儿基本的活动形式,寓教育于各种活动之中。因地制宜,创设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游戏活动区域,动静相对分开;游戏材料安全卫生、适宜幼儿使用,并有一定数量的师生自制教玩具及半成品游戏材料。

38.教师能根据本班幼儿特点,制定适宜的教育教学方案;能够较好地组织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有教育活动效果记录与分析。

39.教师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能关注幼儿的差异,为不同发展水平的幼儿提供适宜的学习内容;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40.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组织幼儿参加民间组织的各类竞赛、评奖活动和幼儿集体参加的社会活动。

41.重视并积极开展幼儿发展评估工作。通过观察和记录正确评价班级幼儿的发展情况,并能将评价信息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有分析班级幼儿不同阶段发展情况的的档案资料。

42.大部分幼儿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喜欢体育活动,动作协调灵活;乐意与人交谈,会倾听和理解,能清楚地

表达,喜欢听故事、看图书,能听懂和会说普通话;能积极参与各项活动,自信心强,在活动中初步懂得互助、合作、分享,有同情心;好奇心强,喜欢提问,积极参与探究活动;喜欢参加艺术活动,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验,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活动。

(十一)教育改革与教科研工作

43.能够适当开展一些教育改革与实验探索;全体教师能积极参与园本教研活动;教科研工作开展比较规范,注意保存过程资料和档案。

44.教研、科研组织机构比较健全,有县(市、区)级教育部门或市级教育学会及以上课题,并取得明显成果。幼儿园集体和个人近3年在县(市、区)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会议交流的教研文章篇数、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获奖次数之和与专任教师数之比的比值达0.5以上。

五、家长和社区工作

(十二)家长工作

45.重视家园共育,家长工作开展比较规范,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有总结、有实效。与家庭联系较为密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家访、举行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普及科学的早期教育理念和方法,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指导幼儿的家庭教育;家长满意率较高。

(十三)社区工作

46.积极争取社区的支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幼儿提供丰富的活动场所、材料及其他教育资源和条件;能为社区提供适当的服务,努力向社区及全社会传播科学的幼儿教育理念。

六、示范辐射作用

(十四)示范辐射作用

47.积极参与本地区的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县(市、区)级以上的教育教学观摩活动。

48.能够面向薄弱幼儿园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帮扶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乡镇中心幼儿园有健全的辅导网络,负责指导本乡镇内各类幼儿园(班)或村教学点的业务工作;建立辅导制度,有计划,有记录、有成效)。

三级幼儿园标准

一、办园条件

(一)园舍场地

1.园舍产权明晰、合法;有固定、安全的园舍,设置在安全区域内;日照充足,场地干燥,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幼儿园有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0.5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

3.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若活动室和午睡室合用,则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少于生均2平方米;若两者分设,则活动室面积不得低于生均1.5平方米;每班或每一楼层有幼儿盥洗室,流水洗手龙头6个以上,儿童厕所骑槽2米以上或蹲位4个以上。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4.幼儿园有必需的各类服务用房。有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教职工厕所等;有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寄宿制幼儿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或适用的洗衣机)等。

(二)设施设备

5.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柜、饮水设备、茶杯箱等家具;教具、玩具种类、数量能够基本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的需要。

6.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和幼儿年龄特征的体育活动设施;投掷、跳绳、大小球类等小型器具人均2件以上。

7.能为教师提供基本的办公条件;全园拥有各类教育理论、教学参考书籍,达100册以上,幼儿教育杂志3种以上,有一定数量的音像资料及其它各类教学辅助资料,基本能满足教育教学活动需要;幼儿图书生均3册以上。

(三)办园经费

8.办园经费来源合法稳定;日常生均教育经费开支达到150元/年以上,并逐年稳步增长。

9.教职工待遇有保障。执行新《劳动合同法》,依法与在职非在编

教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其工资不低于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办理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非在编合格专任教师的工资不低于幼儿园三级教师工资。

(四)人员配备

10.基本配齐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和工勤人员。平均每个班级配专任教师1.5名以上(或专任教师与幼儿的比例在1:15-1:18之间),保育员0.5名以上。寄宿制幼儿园(班)每班配备2名教师、2名保育员。

11.园长应具有中师或高中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验;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取得省级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12.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基本合理。50%以上专任教师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30%以上专任教师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所有合格的专任教师都有机会参加职称评定。

13.保健人员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卫生保健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保育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55周岁以下、受过保育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上岗证。

二、园务管理

(五)行政常规管理

14.有正确的办园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坚持保教结合,为幼儿和家长服务;有一定办园水平,能得到家长、社会的认可。

15.幼儿园规模适宜,适当控制班额,小班不超过3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大班不超过40人。

16.坚持依法办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和目标管理(民办幼儿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任期制和负责制);组织机构精要;幼儿园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17.领导班子重视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园长每周带班或兼课时间合计不少于半日;园长每学期跟班观摩及指导教育活动不少于

10次,业务副园长不少于30次。

(六)教职工队伍管理

18.教职工岗位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和奖惩制度基本健全并落实;重视教师继续教育和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教师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基本能正常开展。

(七)后勤与财务管理工作

19.物品管理制度健全。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财产造册,定期清点,账物相符;各种物品保存完好,使用率较高。

20.重视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各类文件、档案资料较为齐全,管理较为规范,查找方便。

21、财务制度健全。执行《会计法》的规定,核算行为规范,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违反财经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

22.幼儿园应按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和等级标准收费。民办幼儿园应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收费规范。

23.师生伙食帐目分开,每月幼儿伙食费盈亏不超过5%,每月向家长公布幼儿伙食账目;每学期向家长提供代管费使用清单。

24.不以开设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和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等为由收取费用;不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各种形式的赞助费。

三、安全卫生保健

(八)安全工作

25.重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责任到人;按消防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取得消防合格证;园内各种建筑、设施设备均有安全防护措施,教育活动所提供的场地、材料、教玩具等均能确保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近1年内没有重大责任事故。

26.能够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帮助幼儿掌握必要的自我防护知识和方法。

(九)卫生保健工作

27.幼儿园保健室备有常用设备、器械、药品;班级的卫生保健和消毒设备较为安全、卫生、齐备,使用率较高。

28.建立并执行健康检查、卫生消毒及卫生保健登记统计等各项卫生保健制度;做好入园检查、定期体检、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等日常卫生保健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注意做好卫生保健档案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29.幼儿每年体检一次,受检率100%,预防接种率达100%;全园幼儿生长发育(主要指标包括:身高、体重、血色素)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达标率80%以上。

30.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每年进行体检;无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

31.能够根据时令及幼儿特点制订定量食谱,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

32.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验收制度,做好饮食卫生管理,达到“浙江省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C级以上;教职工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幼儿两餐间隔不少于3.5小时,按时开餐;不吃隔餐饭菜,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教育工作

(十)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33.严格贯彻执行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安排教学活动内容;不开设超越幼儿教育阶段的学科课程,没有小学化倾向;使用的教材经过省级以上教材审定部门审定。

34.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保证幼儿有充分的自主活动时间和休息(包括午睡)时间;保证幼儿每天(雨雪等天气条件下除外)2小时的户外活动,其中体育活动1小时以上。

35.幼儿园和班级的环境美观,富有童趣,有教育意义。

36.以游戏为幼儿基本的活动形式,寓教育于各种活动之中。游戏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修订稿)》

附件2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 (修订稿) 一级幼儿园标准 一、园舍空间与设施1 1.园舍独立,产权明晰、合法。园舍设置在安全和环保符合要求的区域内,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标准要求。设计符合幼儿教育的需要,园舍场地布局合理,日照充足,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建筑物二楼及二楼以上平台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有相对分割的软、硬地面,有运动、沙水、种植、游戏等户外活动区域。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活动场地能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幼儿、不同性质的活动需要。有一定面积的室内体育活动空间,能够满足每位幼儿在恶劣天气至少有1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 3.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设施和各类器械,能够促进幼儿多种动作技能的发展,数量能够满足全园二分之一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求。体育设施布局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1注: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到本部分所规定的标准。

4.有12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活动室,专用活动室数量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上。有幼儿图书室(馆),卫生室或保健室、行政办公室、会议室(可兼作其他用途)、家长接待室(可兼作其他用途)等各类辅助用房齐备。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的食堂。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5.配有橡胶警棍、钢盔、防刺服、防割手套、约束绳、防护钢叉等防护器械。在幼儿园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公共走廊、食堂餐厅等重要部位和要害部位,安装紧急报警装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在临近幼儿园出入口的机动车通行道路上,设立人行横道线或减速带、幼儿疏散区等交通安全设施。 6.有现代化办公设备(如,配备计算机和网络)。有资料室,各类教学资料、图书资料、电子音像资料、教学用具等较为丰富。有教师阅览室,幼教专业杂志达5种以上,师均书籍20册以上。有方便教职工使用的成人厕所。 二、班级空间与设施2 7.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生均3平方米以上;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生均1.8平方米以上。有各自独立且空间充足的集体活动区域和区角活动空间,采光、照明、通风、温度控制、隔音、吸音等效 2注:“班级空间与设施”部分需要通过实地的班级观察进行评分;至少需抽查三分之一以上的班级,每个年龄组至少需要观察1个班级;整个幼儿园在这些项目上的得分取所抽查班级得分中的最低分。

北部新区实施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经费补助办法

北部新区实施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经费补助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提高我区学前教育质量,构建公益公平、普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提供普惠性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办园和民办幼儿园。根据《重庆北部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惠性幼儿园是指坚持公益性和科学保教的办园方向、为大众提供有质量的保教服务、收费合理的各类型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公办性质的社会单位举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区财政局负责将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纳入部门预算,逐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加强对学前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学前教育的统筹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拟定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标准及经费补助办法。组织实施教师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规范办园行为,协助区财政加强资金管理监督。 区发改局负责对幼儿园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指导以及检查,并对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实行限价备案、管理。 第二章普惠性幼儿园认定 第四条普惠性幼儿园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北部新区管委会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依法办园且年检合格。 (二)办园水平达到《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渝教基〔2010〕1号)规定的三级及以上标准。 (三)保教费收费标准不超过每生每月400元,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 (四)依法为教职工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五)近3年内无违规办园行为。 (六)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一是按要求建帐,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财务核算规范。接受财务检查或审计; 二是幼儿园发展基金不少于办学结余的25%;每年设施设备投入不少于总收入的5%;三是在当年有办学结余的前提下,合理回报控制在总收入的10%。 第五条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由具备条件的幼儿园于每年4月底以前向北部新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幼儿园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核定,并于3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管委会予以认定,并报市教委、市财政局备案。 第六条对认定为北部新区普惠性资格的幼儿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颁发牌匾,并置放在幼儿园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经费补助 第七条经本办法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由区财政给予专项经费补助。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一级幼儿园标准 一、办园条件 (一)园舍场地 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以下标准: 1.园舍产权明晰、合法(民办幼儿园园舍产权为幼儿园自有);园舍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建筑设计、造型和室内设计符合幼儿特点,布局合理;日照充足,场地干燥,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幼儿园有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有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地等户外活动区域;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 3.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3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米。有适合幼儿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午睡床铺设备,确保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每班有专用的盥洗室,面积12平方米以上,流水洗手龙头6个以上,幼儿厕所大便器4个,小便器4个或骑槽2.5米,卫生设施完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4.幼儿园各类服务用房齐全。有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可兼家长接待室)、教职工厕所等;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有大型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幼儿专用活动室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

(二)设施设备 5.活动室内幼儿生活和学习必需的各种设备和用品较为齐全、适用。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柜、饮水设备、茶杯箱等家具;能根据不同年龄班幼儿的特点配置玩教具;玩具种类、数量丰富,能够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的需要;教具(黑板、钢琴或电子琴、多媒体设备等)较为齐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玩具使用率高。 6.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和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型玩具、器械和体育活动设施,数量适宜;投掷、跳绳、大小球类等小型器具人均3件以上。 7.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建立现代化办公和管理系统,能够较好地满足教师的教育教学和学习研究需要。有教职工阅览室,配有各类教育理论、教学参考书籍,种类丰富,书籍达300册以上,幼教专业杂志达5种以上,音像资料较为丰富;有专用的幼儿阅览室,幼儿图书生均10册以上;每年均新增各种图书和资料(年递增量人均1册以上)。 (三)办园经费 8.办园经费来源合法稳定;日常生均公用经费开支达到300元/年以上,并逐年稳步增长。 9.教职工待遇有保障并稳步提高。严格执行新《劳动合同法》,依法与在职非在编教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其工资不低于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办理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非在编合格专任教师的工资参照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支付,非财政发的福利、奖金等做到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四)人员配备 10.配备园长以及足够数量的专任教师、保育员、医务保健人员和工勤人员。平均每个班级配专任教师2名(或师生比为1:10-1:15之间),保育员0.5名。全日制幼儿园应配医务人员1名,寄宿制幼儿园配

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xx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省一级幼儿园标准 一、办园条件 (一)园舍场地 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20xx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以下标准: 1.园舍产权明晰、合法(民办幼儿园园舍产权为幼儿园自有);园舍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建筑设计、造型和室内设计符合幼儿特点,布局合理;日照充足,场地干燥,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幼儿园有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有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地等户外活动区域;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 3.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3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米。有适合幼儿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午睡床铺设备,确保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每班有专用的盥洗室,面积12平方米以上,流水洗手龙头6个以上,幼儿厕所大便器4个,小便器4个或骑槽2.5米,卫生设施完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

床的独立寝室。 4.幼儿园各类服务用房齐全。有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可兼家长接待室)、教职工厕所等;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有大型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幼儿专用活动室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二)设施设备 1 / 20 5.活动室内幼儿生活和学习必需的各种设备和用品较为齐全、适用。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柜、饮水设备、茶杯箱等家具;能根据不同年龄班幼儿的特点配置玩教具;玩具种类、数量丰富,能够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的需要;教具(黑板、钢琴或电子琴、多媒体设备等)较为齐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玩具使用率高。 6.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和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型玩具、器械和体育活动设施,数量适宜;投掷、跳绳、大小球类等小型器具人均3件以上。 7.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建立现代化办公和管理系统,能够较好地满足教师的教育教学和学习研究需要。有教职工阅览室,配有各类教育理论、教学参考书籍,种类丰富,书籍达300册以上,幼教专业杂志达5种以上,音像资料较为丰富;有专用的幼儿阅览室,幼儿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1)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标准 一、办园条件 (一)园舍场地 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以下标准: 1.园舍产权明晰、合法(民办幼儿园园舍产权为幼儿园自有);园舍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建筑设计、造型和室内设计符合幼儿特点,布局合理;日照充足,场地干燥,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幼儿园有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有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地等户外活动区域;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 3.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3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米。有适合幼儿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午睡床铺设备,确保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每班有专用的盥洗室,面积12平方米以上,流水洗手龙头6个以上,幼儿厕所大便器4个,小便器4个或骑槽2.5米,卫生设施完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4.幼儿园各类服务用房齐全。有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可兼家长接待室)、教职工厕所等;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有大型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幼儿专用活动室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二)设施设备 5.活动室内幼儿生活和学习必需的各种设备和用品较为齐全、适用。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柜、饮水设备、茶杯箱等家具;能根据不同年龄班幼儿的特点配置玩教具;玩具种类、数量丰富,能够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的需要;教具(黑板、钢琴或电子琴、多媒体设备等)较为齐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玩具使用率高。 6.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和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型玩具、器械和体育活动设施,数量适宜;投掷、跳绳、大小球类等小型器具人均3件以上。 7.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建立现代化办公和管理系统,能够较好地满足教师的教育教学和学习研究需要。有教职工阅览室,配有各类教育理论、教学参考书籍,种类丰富,书籍达300册以上,幼教专业杂志达5种以上,音像资料较为丰富;有专用的幼儿阅览室,幼儿图书生均10册以上;每年均新增各种图书和资料(年递增量人均1册以上)。 (三)办园经费 8.办园经费来源合法稳定;日常生均公用经费开支达到300元/年以上,并逐年稳步增长。 9.教职工待遇有保障并稳步提高。严格执行新《劳动合同法》,依法与在职非在编教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其工资不低于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办理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非在编合格专任教师的工资参照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支付,非财政发的福利、奖金等做到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四)人员配备 10.配备园长以及足够数量的专任教师、保育员、医务保健人员和工勤人员。平均每个班级配专任教师2名(或师生比为1:10-1:15之间),保育员0.5名。全日制幼儿园应配医务人员1名,寄宿制幼儿园配2名,幼儿超过300名酌情增加。 11.园长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高级及以上职称,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有课题研究成果或论文发表。 12.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高,结构合理。100%的专任教师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70%以上专任教师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所有合格的专任教师都有机会参加职称评定;15%以上的教师具有幼儿园高级职称;专任教师三年流动率不超过20%。 13.医务人员具有中专卫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门培训;保健人员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卫生保健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保育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55周岁以下、受过保育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上岗证;财会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获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食堂主要炊事员受过烹饪专业技术培训,并有相应的等级证书;门卫人员是50周岁以下、初中文化以上的保安人员。 二、园务管理 (五)行政常规管理 14.有正确的办园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有幼儿园发展的整体规划与具体实施措施;坚持保教结合,全心全意为幼儿和家长服务;有3年以上的办园历史;办园水平高,社会声誉好,家长、社会满意度高。 15.幼儿园规模适宜,一个园区幼儿数不超过500名;严格控制班级学额,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 16.坚持依法办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和目标管理(民办幼儿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任期制和负责制);行政、教学、后勤等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民主平等、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如园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幼儿园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17.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园长每周带班或兼课时间合计不少于半日;园长每学期跟班观摩及指导教育活动不少于20次,业务副园长不少于60次。 (六)教职工队伍建设

重庆市--开办私人幼儿园程序

开办私人幼儿园(幼教中心幼教中心)的规定 开办私人幼儿园的规定,各地有各地的具体规定,但精神基本上是一致的,你可以遵循这个精神办理. 教育行政部门是托幼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托幼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业务的监督管理。 财政、物价、人事、机构编制、规划、建设、房产等行政部门及妇联组织,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托幼管理的有关工作。 举办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托幼事业发展规划; (二)有固定的场所及配套设施; (三)有相应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 (四)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和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园、所址应当设置在安全、无环境污染、不影响采光的地方; (二)房舍及活动场地相对独立;确实不能独立的,必须有独立的出入通道和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三)有幼儿活动室、卫生间、保健室、厨房、教师办公室等基本用房和户外活动场地;寄宿制幼儿园、托儿所应当配有每人一床的寝室及隔离室、浴室、工作人员值班室等基本用房; (四)配备适合幼儿使用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及保证幼儿学习生活必需的其他设备和用品; (五)按照规定的类别、数量配齐教具和玩具,并确保教具和玩具的安全、卫生。幼儿园、托儿所围墙外十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停车场、货场、垃圾站、集贸市场。 举办幼儿园、托儿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登记注册申请,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一)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章程和规划;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 (三)拟任园长、所长和拟聘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 (四)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证明; (五)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 (六)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保健合格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册资金一般10万元以上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等等一系列办幼儿园的证件齐全. 2.寻找一个足够大的室内场所加上大的室外空间。如果你要招收60名幼儿,请保证室内总面积达150平方米,室外面积200平方米。如果刚开始只是招收一小部分的话,室内面积不改,室外面积也要150平方米为好。 3.桌椅、玩具、餐具、水杯、大型床铺、书本、黑板及文具一应俱全。 4.良好素质的幼师,干净的厨师,是非常关键的。同时最好离医院比较近,并且安装两部或以上电话,以便随意联系家长处理紧急情况。 5.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并向家长展示你的幼儿园优势。 一、设置民办幼儿园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一)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100人。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三)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二、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武汉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修订稿)》

武教基[2007]6号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 (修订稿)》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幼儿园: 现将《武汉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反馈。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1-

《武汉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修订稿)》 为深入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等精神,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武汉市幼儿园课程纲要(试行)》要求,在认真总结前期我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幼教发展形势和我市幼儿园实际,制订《武汉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修订稿)》(以下简称《标准》)。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园水平,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加快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构建以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全面评估幼儿园办园水平的科学机制,为幼儿园分级收费提供依据,促进幼儿园规范化、个性化发展。 二.评估对象 全市幼儿园(含社会力量办幼儿园)。 三.评估内容及办法 本《标准》共含2个A级指标,11个B级指标,42个C级指标。总分满分为100分,分五个等级:评估总分在90 分以上为示范性幼儿园;总分在80—89分为一级幼儿园;总分在70— -2-

79 分为二级幼儿园;总分在60—69分为三级幼儿园;总分在59分以下为等外(不合格)幼儿园。 评估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看(教育活动、资料)、听(汇报、座谈)、问(问卷调查、个别访问)、评(评分、评级)等方法进行综合评估。 四.组织实施与管理 评估实行分级负责、分等评估、动态管理的原则。幼儿园按本《标准》自查后,向所在区教育局申报,由区教育局验收、评定等级。二级、三级幼儿园由区教育局评定,市教育局抽查、验收;示范性幼儿园、一级幼儿园由区教育局申报,市教育局组织评定。示范性幼儿园、一级、二级、三级幼儿园均由市教育局统一核发等级证书。各级幼儿园凭证按等级收费。全市评估工作原则上每三年开展一次,评估结果要在全市予以通报。 本《标准》自2007年3月起施行。原《武汉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武汉市示范性幼儿园标准(试行)》废止。 -3-

重庆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幼儿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法: 一、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我市所有幼儿园(班)、学前班(以下统称幼儿园)。 二、幼儿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卫生保健费、代收费和特殊服务费。 三、保育教育费根据年幼儿平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 教育培养成本包括以下项目: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正常办学经费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校办产业支出等正常办学费用支出。 四、保育教育费标准的审批权限在市人民政府。由市教委提出意见,市物价代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进行审核,三部门共同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教育部门行。 五、保育教育费标准的调整,由市教委提出意见,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我市物价上涨水平和居民、农民收入平均增长水平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六、按照“按质定级,优质优价”的原则,在全市幼儿园实行分等级收费,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市幼儿园等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目前按照幼儿园的不同条件,划分为一、二、三、四级幼儿园,执行不同等级的收费标准。 一级幼儿园由区县(市)教委(教育局)、物价局向市教委、市物价局申报,经市教委、市物价局审批同意后,分别颁发《重庆市幼儿园等级证书》和,《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 二、三、四级幼儿园由申报园所在区县(市)教委(教育局)、物价局审批,报市教委、市物价局注册备案,颁发《重庆市幼儿园等级证书》。各幼儿园持《重庆市幼儿园等级证书》。到所在区县(市)物价局办理《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幼儿园的等级审核工作由教育、物价部门组织实施。 七、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保育教育费 一级幼儿园日托每人每月105元(其中管理费20元) 一级幼儿园全托每人每月150元(其中管理费20元) 二级幼儿园日托每人每月85元(其中管理费20元) 二级幼儿园全托每人每月130元(其中管理费20元) 三级幼儿园日托每人每月55元(其中管理费20元) 四级幼儿园日托每人每月45元(其中管理费20元) 未达等级标准的幼儿园,其保育教育费按四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80%收取。 未安排进餐、午睡的幼儿园,其保育教育费按同等级保育教育费标准的85%收取。 幼儿园收取的管理费,幼儿家长可凭收据回单位报销,由幼儿父母所在单位共同负担。 保育教育费收入主要用于: 1、办园的公务费、业务费、水电费、教研活动费,保教人员培训费、民办幼儿园、公 民个人办幼儿园和实差额补助幼儿园的教职工工资,以及按规定支付的教职工福利费。 2、在园幼儿集体所必需的生活、保健、学习、文娱、体育、水电等设备、设施、用品的购置维修。 (一)卫生保健费 一、二、三、四级幼儿园日托每人每月5元,全托每人每月10元。此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核定,主要用于预防疾病,购置幼儿小伤小病常用药品,消毒药品,建立保健

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标准

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标准 一、办园条件 (一)园舍场地 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以下标准: 1.园舍产权明晰、合法(民办幼儿园园舍产权为幼儿园自有);园舍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建筑设计、造型和室内设计符合幼儿特点,布局合理;日照充足,场地干燥,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幼儿园有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有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地等户外活动区域;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 3.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3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米。有适合幼儿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午睡床铺设备,确保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每班有专用的盥洗室,面积12平方米以上,流水洗手龙头6个以上,幼儿厕所大便器4个,小便器4个或骑槽2.5米,卫生设施完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4.幼儿园各类服务用房齐全。有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可兼家长接待室)、教职工厕所等;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有大型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幼儿专用活动室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二)设施设备 5.活动室内幼儿生活和学习必需的各种设备和用品较为齐全、适用。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柜、饮水设备、茶杯箱等家具;能根据不同年龄班幼儿的特点配置玩教具;玩具种类、数量丰富,能够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的需要;教具(黑板、钢琴或电子琴、多媒体设备等)较为齐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玩具使用率高。

幼儿园办园 审批流程 及 年审制度

幼儿园办园审批流程及年审制度 一、办园审批流程: 1、办园人员提交申请报告,上交相关材料(办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办园资金,办园地址,房产证明等)到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小学派员到实地考查,对办园条件,设施、师资力量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开具证明。 2、办园人持中心小学证明到县消防大队,经消防大队检查合格,办理消防合格证。 3、办园人持中心小学证明到县防疫站,经卫生防疫检查合格,办理卫生防疫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4、三证下发后,由中心小学提交书面报告,带好三证复印件,到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办理幼儿园许可证。 5、凭幼儿园许可证到县民政局办理非企业法人登记证。 二、年审制度: 每年12月份,由各中心小学(教办)严格按照办园条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评估,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报教育体育局登记审查。条件差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吊销办园许可证。条件严重不符合要求的调销许可证,并查封停办,整改达标后再发证开办。对评估达标的幼儿园在县有线电视台公布。 这是重庆开办私人幼儿园的规定,各地有各地的具体规定,但精神基本上是一致的,你可以遵循这个精神办理,但前提都是你必须自己先找到园址。 关于开办民办幼儿园的答复函 关于咨询如何开办民办幼儿园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渝办发〔2003〕224号)的精神,按照我区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城镇化建设与幼儿园网点布局的关系、优质幼儿教育发展的需要,大渡口区教委制发了《大渡口区民办幼儿园申报办法》。现将该《办法》中民办幼儿园设置的有关规定摘录如下:

幼儿园等级评估自评报告

幼儿园等级评估自评报告 一、幼儿园概况: 我园位于,创办于年月,是一所民办的全日制幼儿园;园舍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地理位置坐北朝南、日照充足,真所谓“冬暖夏凉”,办学条件优越。幼儿园现有幼儿人,分编为个班;全园教职工人,自办园以来在上级部门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以《法规》为准绳,以《纲要》为依据,积极探索教育规律,更新教育观念,全面提高保教质量。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发展”的办园宗旨和“以人为本”为幼儿终身发展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紧紧围绕“和谐发展”这一办园理念,加大投入,强化科学管理,全园教职工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努力成为社会满意、家长信任、幼儿喜欢的幼儿园。 二、立足本园实际,努力改善办园条件 (1)多年来,先后投资几十万元改善办园条件,因本园园舍由原青屿小学改造而成,环境布局与幼儿现代教育的要求在硬件上存在一定的差距,面对实际,我们认真分析现有条件对我园发展的制约,积极投入资金改善办园条件。如:原户外活动场地是开放式的并且是泥土地,不符合幼儿活动的安全及卫生,我们特设置了大门安装防盗门,对操场进行了混凝土浇注并配置了环园围墙,为了美化环境、陶冶幼儿的情操,对教学楼进行儿童化整体喷绘,开辟了草坪地、花坛,为了丰富幼儿的户外活动特购买了户外大、中型活动器械及各 .

种小型器具,锻炼幼儿的钻爬、攀登、跳跃等活动技能和体格。 (2)同时在基础设施上,配备了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厨房等各类辅助用房。对活动室进行全面改造并配置了适合幼儿特点的桌椅、卫生间、午睡室和体育活动设施,每班配备风琴、录音机、电视机、VCD机、饮用水设备等生活和学习用品,创设玩沙池、种植园、图书角、自然角为幼儿活动和学习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和日常活动保障。 (3)幼儿园按标准收费,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和满足日常保教工作需要的资金和保障教职工的待遇。 三、园务管理日趋合理,努力提高师资建设。 (1)我们按照有关法规要求,配足配齐管理人员、保教人员和后勤人员,园长符合《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的要求和“岗位能力要求”;保教人员配备基本达到,能满足工作需要;专任教师比例达标,教师现读大专达50% ;保健教师和保育员受过专业培训,达到上岗要求。(2)严格按照幼儿教育规定办园,无超班额现象。我们按照《纲要》要求,以游戏作为幼儿园的基本活动,保教并重,注重教学内容的知识性、趣味性、综合性和活动性,无小学化倾向,无早期定向培养现象。近几年来,园内组织幼儿参加讲故事活动,获奖数次。全园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幼儿,对幼儿态度和蔼,奉献爱心,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3)我们围绕“一切为了孩子的发展”的办园宗旨,积极探索幼儿教育规律,优化服务态度,加大考核力度,实行竞争机制。在内部管 .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标准(2020修订稿)》

附件1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 (修订稿) 一、指导思想 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的“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任务,以等级幼儿园建设为抓手,突出日常保教规范和质量导向,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内涵,推动幼儿园上等级,全面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二、等级评定对象与条件 省内所有经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有法人登记证书、办学满2年的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小学内的学前班以及儿童早教培训机构),均可参加幼儿园等级评定。集团化办园每一分园须单独评定。 三、等级分类、评定标准和前置条件 1.全省经行政许可的幼儿园可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申报相应等级,幼儿园等级共分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2.《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2。 3.申报等级幼儿园,其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年收入不得

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申报一、二级幼儿园,每班应按“两教一保”标准配备人员,其专任教师应100%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在幼儿园任职的外籍人员应持有与岗位相应的资格证。 原有的等级幼儿园须在复核前达到以上要求。 四、等级评定的实施 1.幼儿园等级评定实行分级负责、分等评估、动态管理的原则。三级幼儿园由县(市、区)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二级幼儿园由设区市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一级幼儿园由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并核发等级证书。等级证书和等级铜牌由省教育厅提供式样,各认定单位自行监制。 2.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程序如下: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按《标准》自查后,向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等级评定申请,并填写《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用表》的有关部分。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幼儿园的申报级别,组织三级幼儿园的评定,审核二级、一级幼儿园的申报材料并报送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二级幼儿园的评定,同时在每年9月将审核后的被推荐参评一级幼儿园材料上报。二级、三级幼儿园的申报、评定时间由评定单位自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幼儿园等级初步评定结果在辖区范围内先进行公示,再将最终结果正式予以公布。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尽快组织相

郑州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

郑州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及办法 (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加强我市幼儿园的宏观管理,全面提高幼儿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等级评定对象与条件 郑州市内所有经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有事业单位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办学满一年的幼儿园,均可参加等级评定。 二、等级设定和标准 全市幼儿园在准办园以上共分5级:郑州市合格幼儿园、郑州市二级幼儿园、郑州市一级幼儿园、郑州市示范幼儿园、河南省示范幼儿园。幼儿园等级作为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审核收费标准的依据之一。 (一)合格幼儿园基本标准 1.有办园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收费许可证并公示,伙食费专款专用。 2.有基本的幼儿生活、学习用房和户外活动场地,有一定数量的玩教具,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3.各类工作人员持资质证和健康证上岗。每班配备2名教师,1名保育员。 4.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设置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科学和数学)、艺术(音乐和美术)课程。 5.有专兼职保健人员,初步建立卫生保健管理组织和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和卫生。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二)二级幼儿园基本标准 1.具备合格幼儿园条件。 2.占地面积生均1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生均6平方米以上,户外活动场地生均不低于2平方米。 3.有一定数量的大、中、小型玩教具、图书。 4.由健全的卫生保健管理组织和制度。 (三)一级幼儿园基本标准 1.具备二级幼儿园条件。 2.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符合国家标准。 3.有相应的幼儿活动室、寝室、卫生间、盥洗室、保健室、储藏室、厨房、隔离室、音体室、资料室和办公用房等设施条件。 4.按照教育部《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配备玩教具。 5.达6班以上规模。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6.园长具有专科毕业程度。80%以上的教师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7.有完善的卫生保健管理组织和制度。开展营养计算,达到一级膳食标准。 8.能对幼儿发展进行评价。 9.办园特色初显。 (四)市级示范幼儿园基本标准 1.具备一级幼儿园条件。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幼儿学习、生活用房和辅助用房。 3.提倡男女幼儿分厕。玩教具(含自制玩教具)、图书配备种类丰富,数量充足。配备有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现代化设施。 4.园长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幼儿园管理经验,持有园长岗位资格证。 5.教职工与幼儿比例:全日制为1:6—1:7,寄宿制为1:4—1:5;保健人员足额配备,与幼儿比例为1:150;炊事员与幼儿比例为1:45。 6.有完整的卫生保健管理组织和制度,档案齐全。 7.有幼儿发展评价体系并有效实施。 8.

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幼儿(家长)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制定了《浙江 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下文是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 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浙 政发〔2008〕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幼儿园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按规定登记注册、对幼儿集中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以及 小学附设的学前班。 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是指由政府有关部门或事业单位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是指政府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包括民办公助幼 儿园和其他民办幼儿园。民办公助幼儿园是指民办幼儿园中享受部 分政府财政补助的幼儿园、由民办幼儿园承办的公建配套幼儿园和 各地规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财政补助包括:政府优惠划拨 土地、派驻公办教师、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及补贴或奖励、政府购买 服务以及其他政府优惠政策。其他民办幼儿园是指民办幼儿园中除 民办公助幼儿园以外的幼儿园。民办公助和其他民办幼儿园的具体 划分,由各地根据政府财政补助占办园成本的一定比重等因素确定。

第四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含幼儿家长和监护人,下同)收取保教费(含住宿费,下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代管费用(简称代管费)。 第五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收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收费按隶属关系实行同级管理,设区市按有关价格和收费管理权限规定执行。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民办公助幼儿园保教费由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民办公助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其他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自主确定,并按隶属关系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无隶属关系的,报法人登记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第七条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保教费标准时,幼儿园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幼儿园的有关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人登记证书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 (二)幼儿园近3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包括教职工人数、按规定折合标准的在园幼儿人数、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财务决算报表中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支出情况、教育设备购置情况、工资总额及其福利费用支出等主要指标; (三)制定或调整保教费标准的建议;制定或调整保教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分析; (四)享受政府补助情况; (五)价格、教育、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他民办幼儿园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时也应提供上述资料。 幼儿园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重庆市幼儿园等级评分标准

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1 一级指标二 级 指 标 审核要素 权重审核 全部达 到 100% 部分 达到 50% 未 达 自查区县 办园条件 35分资 质 1 分 基本 要求 办园证件齐全,手续完备,按时年审,年审合格。 证照 齐全 有办园许可证、等级证,卫生保健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收费许可证(收费备案书)等。 (1) 经 费 3 分 基本 要求 办园经费有保障,来源合法稳定,管理严格,收支合理、专款专用,账目清楚。 来源 (1) 1. 幼儿园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和基本满足日常保教所需要的流动资金。(0.5) 2.幼儿园按市、区县有关规定收费,其中,民办幼儿园按教育成本,参照办园等级,实行收费备案制。 (0.5) 支出 (2) 1. 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0.5) 2. 每年有不少于8%以上保教费收入用于师资培训和教科研工作。(0.5) 3. 每年有一定经费(一般不低于全年收入的30%)添置保教设施、玩教具和办公设备等,不断改善 办园条件。(0.5) 4.幼儿伙食费全部用于幼儿膳食,师生伙食账目分开,每月(期)公布幼儿伙食账目,伙食费月超 支或节余控制在3%以内。(0.5)

2 一级指标二 级 指 标 审核要素 权重审核 全部 达到 100% 部分达 到 50% 未 达 自查区县 办园 条件35分园 舍 5 分 基本 要求 幼儿园所处无污染无危险的安全区域,有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的各类用房,符合国家安全与卫生标 准。 活动 用房 (3. 5) 1.园舍独立或相对独立,布局合理,符合幼儿特点。(1) 2.班有活动室、寝室、盥洗室、幼儿厕所(男女分厕)。(1) 3.活动室使用面积54平方米以上,活动室与寝室共用的须在90平方米以上。(0.5) 4.园有多功能幼儿活动室、儿童图书室、亲子活动室等专项活动室。(0.5) 5.室内安全、采光好,空气流通,地面干燥不打滑。房屋建筑装修材料符合环保标准。(0.5)服务 用房 (1. 5) 1.园有保健室、隔离室、厨房、保管室、值班室;寄宿制幼儿园有单设幼儿寝室(单人床、不设上下 铺)、浴室等用房。 (1) 2.园有办公室、会议室(兼家长接待室)资料室、财会室等办公用房和成人厕所。(0.5) 场 地 3 分 基本 要求 有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和绿化场地,能保证幼儿早操、户外锻炼,游戏和观察自然的需要。 运动 场地 (2) 1. 户外运动的场地生均4平方米以上,有因地制宜的环形跑道或不少于20米的直跑道,室外运动器 械下为软地面。(1) 2.活动场地多样化(应当有泥土地、水泥地、软场地、草地等地面)、分布合理,适合幼儿开展各项活动, (0.5) 3.有戏水池(玩水盆)、沙池(玩沙盆)。 (0.5)绿化 用地 (1) 1.绿化面积生均2平方米以上,能利用墙面、屋顶、边角、盆栽扩大绿化面积,有四季常见植物。 (0.5) 2.有幼儿种植园地(角)、饲养场(角)。(0.5) 3

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

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 许多爸爸妈妈在为孩子挑选幼儿园的时候,就会头痛,幼儿园实在太多,什么示范幼儿园啊,私立幼儿园,双语幼儿园……这林林总总的幼儿园,可把年轻的爸妈难住了,究竟什么样的幼儿园才是最佳选择呢?其实幼儿园是有等级之分的,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专家的说法吧。 上比下比等级分类大不同 爸妈困惑: 园长说他们的幼儿园是一类园,这是不是最好的幼儿园? 专家揭密: 幼儿园的等级分为四种,排名第一的是示范园,其次是一类园,再者是二类园,最后是三类园。一般刚开办的幼儿园经审核后,就是三类幼儿园了。等级是由有关专家来评定,满分为100,一般达到85分,就评定为二类幼儿园,达到90分,才能评定为一类幼儿园。看来,这个标准还是挺严格的哟。 左看右看如何评定大家看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幼儿园的等级从基础性和发展性两个方面来评定。专家评定的标准和爸妈的可能不太一样,就请爸爸妈妈和我们的专家一起来看看评定的细节吧。 爸妈困惑: 现在许多民办的幼儿园硬件设施都很好,又大又漂亮,但是收费很高,和一些公办的一类园相比,究竟选条件还是选等级呢?

专家揭密: 硬件设施不要最好,但要丰富多彩 很多家长第一次参观幼儿园,首先看的就是硬件设施,有没有宽大的活动场地,有没有明亮的教室,有没有温馨的餐厅、卧室,有没有多样的活动室……其实,硬件设施固然要看,但不是最主要的,只要老师能因地制宜,把有限的空间布置得丰富多彩,每个角落都可以让孩子感受到幼儿园的快乐。而有些幼儿园虽然开设了许多活动室,设备齐全,但是却做不到充分利用。 收费不一定要高,一切以孩子为重 一般民办的幼儿园收费总是要略高些,但是在生活环境、活动环境,学习环境各个方面,每所幼儿园都要符合一定的标准,比如室内要求空气流通,地板平坦安全,窗户有护栏。户外的活动场地要求至少达到1.5㎡/人的活动场地,以保证每个孩子都有充分活动的空间。教室里采光良好,窗帘调节适宜,有固定的养植角。幼儿园里有孩子玩沙、玩水的场地,图书、玩具也要配备充分。 爸妈困惑: 我们家的宝宝体检的时候,查出属于肥胖,不知道一般的幼儿园里是否会有特殊照顾? 专家揭密: 诸如肥胖儿童、贫血儿童、视力有问题的儿童,一些优秀的幼儿园里的保健老师都会根据进园的体检报告,一一制定“特别配餐”,并且要求矫治率达到100%。此外,专家还会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