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毒性试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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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毒理学》课程教学大纲精选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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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毒理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
二、课程目标及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
三、教学内容及进度安排
(说明:1.需注明融入了哪些思政元素、如何融入;2.需注明包含了哪些创新创业教育内容,如何与专业教育相结合。

)
四、课程考核
注:各类考核评价的具体评分标准见《附录:各类考核评分标准表》
(说明:1.评价依据主要有:平时表现、作业、案例分析、实验/实习/调研报告、上机、考试等,应根据该课程实际设置的考核方式填写,不够可以加列;2.各考核方式逐一填写评分标准表)
五、教材及参考资料
1.教材
《食品毒理学》张立实,李宁主编,科学出版社
2.主要参考书
《食品毒理学》李宁等,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20年1月。

六、教学条件
多媒体教室
附录:各类考核评分标准表
XXXXX评分标准
注:评分标准的分数段划分可以根据课程需要自行设计。

可在表格上下用文字或其他方式细化其他应明确的要求,比如报告、作业、考试之类的,细化考核要求,如一共需交几次作业,分别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提交。

与前面的教、学方式对应。

及格标准体现课程目标达成的“底线”。

评分方式可操作,标准明确,分数有区分性。

除了对专业知识点掌握的要求外,还应体现出对专业能力和素质的要求。

食品毒理学

食品毒理学

∙食品毒理学:研究食品中外源化学物的性质、来源与形成,它们的不良作用与可能的有益作用及其机制,并确定这些物质的安全限量和评定食品的安全性的科学。

∙外源化学物:食品除了含有人体必需的营养物外,也可能含有身体非必需的甚至有害生物或化学物质。

∙食品毒理学研究方法:1动物实验:体内实验法、体外实验法(游离器官、细胞、细胞器 ) 2人群调查 3流行病学研究∙毒物:在一定条件下,较小剂量即能够能对活的机体产生损害作用或使机体出现异常反应的外源化学物称为毒物。

∙毒性:是指外源化学物质对机体的易感部位引起有害生物学作用的能力。

既是一种物质对机体造成损害的能力。

毒性作用分类:损害作用与非损害作用非损害作用:是指机体发生的一切生物学变化都是暂时的和可逆的,并应在机体的代偿能力范围之内。

损害作用:损害作用与非损害作用相反,是指外源化学物对机体产生的生物学改变是持久的和不可逆的。

特点:1机体的正常形态、结构、功能、生长发育过程受到严重影响,寿命缩短。

2造成机体功能容量的各项指标改变,维持体内的稳态能力或额外应激状态代偿能力降低。

3生理、生化和行为方面的指标变化超出正常值范围等。

4机体对其它某些因素不利影响的易感性增高。

∙靶器官:外源化学物可以直接发挥毒作用的器官就称为该物质的靶器官∙生物学标志:是指外源化学物通过生物学屏障并进入组织或体液后,对该外源化学物及其代谢产物、以及它们所引起的生物学效应而采用的检测指标。

∙包括:暴露生物标志物,效应生物标志物,易感生物标志物∙一般剂量:系指给予机体的外来化合物数量或机体接触外来化合物的数量。

∙致死剂量(LD):致死剂量是指某种外源化合物引起机体死亡的剂量。

∙半数致死量(LD50):系指外源化学物能引起一群受试动物50%死亡所需剂量,也称致死中量。

∙绝对致死量(LD100):系指外源化学物能引起一群受试动物全部死亡的最低剂量。

∙最小致死量( LD01 或MLD或LDmin):系指外源化学物能引起一群受试动物个别死亡所需最低剂量。

我国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试验方法

我国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试验方法

我国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试验方法引言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毒理学评价作为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国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试验方法是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制定的,旨在评估食品对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

本文将介绍我国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试验方法。

1. 急性毒性试验急性毒性试验用于评价食品暴露于高剂量的短期作用下对动物的毒性效应。

常用的急性毒性试验方法包括LD50测定法和急性口服毒性试验。

其中,LD50测定法是通过给予动物不同剂量的食品,观察并计算半数动物死亡的中位数剂量,以此评估食品的急性毒性。

2. 慢性毒性试验慢性毒性试验用于评价长期暴露于低剂量的食品对动物的毒性效应。

常用的慢性毒性试验方法包括90天喂养试验和生殖毒性试验。

其中,90天喂养试验通过给予动物长期暴露于食品,观察并评估其对动物生理、生化参数以及器官损伤等的影响。

而生殖毒性试验则是通过给予动物长期暴露于食品,观察并评估其对生殖能力、胚胎发育以及后代生长发育的影响。

3. 遗传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用于评价食品对遗传物质(DNA)的损伤效应。

常用的遗传毒性试验方法包括细菌反转突变试验、小鼠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微核试验等。

这些试验方法通过检测食品对细菌或动物染色体的畸变、突变以及微核的形成等指标,来评估食品的遗传毒性。

4. 致癌性试验致癌性试验用于评价食品对动物致癌的潜在风险。

常用的致癌性试验方法包括饲喂试验和皮肤涂抹试验。

其中,饲喂试验通过给予动物长期暴露于食品,观察并评估其对动物发生肿瘤的影响。

而皮肤涂抹试验则是将食品直接涂抹在动物皮肤上,观察并评估其对动物发生肿瘤的影响。

5. 免疫毒性试验免疫毒性试验用于评价食品对动物免疫系统的影响。

常用的免疫毒性试验方法包括免疫功能指标检测、淋巴细胞亚群分析和体内抗体产生等。

这些试验方法通过检测食品对动物免疫系统功能的影响,来评估食品的免疫毒性。

6. 毒素检测毒素检测是评价食品安全性的重要手段之一。

GC-MS测定食用油中DBP和DEHP含量的不确定度评定

GC-MS测定食用油中DBP和DEHP含量的不确定度评定

化剂含量进行检测。 1.3 检测样品及制样
称取 0.5 g 食用油样品(精确到 0.000 1 g)于 10 mL 比色管中,加入浓度为 10 μg·mL-1 的同位素内标使用 液 50 μL,依次加入 100 μL 正己烷和 2 mL 乙腈,涡 旋 1 min,超声提取 20 min,4 000 r·min-1 离心 5 min,收 集上清液,再加入 2 mL 乙腈,涡旋 1 min,4 000 r·min-1 离心 5 min,再加入 2 mL 乙腈重复提取一次,合并 3 次上层清液,经 SPE 小柱净化后氮吹至近干,正己烷 定容至 2 mL,涡旋混匀,供 GC-MS 分析。 1.4 GC-MS 分析条件
摘 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GB 5009.271-2016)第一法的规定,采用 内标法的前处理方式、GC-MS 进样,对食用油中 DBP 和 DEHP 的含量进行不确定度评定。该方法可改善由于 实验过程中的样品损耗造成的回收率不稳定等问题,提高准确度和精密度。参照《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JJF 1059.1-2012),建立测量模型,对整个测量过程中不确定度的来源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制备空白添加 标准曲线及标准曲线拟合过程引入的不确定度最大,其次是体积的量取、重复性和回收率,而样品称量引入的 不确定度可忽略不计。
邻苯二甲酸酯混标(1 mg·mL-1,1 mL)、P 内 标溶液(DBP-D4,10 mg)、DEHP 内标溶液(DEHP-D4, 25 mg),标准品均为 Dr.Ehrenstorfer GmbH 公司产品。 1.2 实验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邻苯二 甲酸酯的测定》(GB 5009.271-2016)对食用油中的塑
1 实验部分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

(2)致突变试验
① 目的:对受试物是否具有致癌作用的可能性进 行筛选。
② 试验项目:包括体外试验与整体试验。体外试 验中Ames试验为必做项目。在整体试验中,可在 微核试验和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试验中任选 一项;在显性致死试验和睾丸生殖细胞染色体畸 变分析试验中任选一项。
③ 结果判定:
如三项试验均为阳性,则表示受试物很可能具有
体外试验中Ames试验为必做项目。
订预防措施和卫生标准提供理论依据。 大于或等于3,则可进入以下的试验。
为慎重起见,凡LD50在1O倍左右时,应进行重复试验,或用另一种方法进行验证。 用两种性别大鼠和/或小鼠。
2、有关的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 《农药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 《新药(西药)毒理学研究指导原则》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食品功能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食品毒理学实验室操作规范》
LD50,联合Leabharlann 性毒性。 第二阶段:遗传毒性试验、传统致畸试验、
短期喂养试验。遗传毒性试验的组合必须考 虑原核细胞和真核细胞、生殖细胞与体细胞 、体内与体外试验相结合的原则。
①细菌致突变试验: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 体酶试验为首选试验,必要时可另选和加选其它 试验。
②小鼠骨髓微核率测定或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 。
(3)凡属已知的化学物质,世界卫生组织对其已公 布每人每日允许摄入量(ADI)的,同时申请单 位又有资料证明我国产品的质量规格与国外产品 一致,则可先进行第一、第二阶段试验。如果产 品质量或试验结果与国外资料一致,一般不要求 进行进一步的毒性试验,否则应进行第三阶段试 验。
(4)农药、食品添加剂、食品新资源和新资源食品 、辐照食品、食品工具及设备用清洗消毒剂的安 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的选择。

《保健食品及其原料安全性毒理学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

《保健食品及其原料安全性毒理学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

保健食品及其原料安全性毒理学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1 依据本指导原则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15193系列标准制定。

2 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保健食品及其原料的安全性毒理学的检验与评价。

3 受试物3.1 受试物为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原料。

3.2 资料要求3.2.1 应提供受试物的名称、性状、规格、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申请单位名称、生产企业名称、配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保健功能以及推荐摄入量等信息。

3.2.2 受试物为保健食品原料时,应提供动物和植物类原料的产地和食用部位、微生物类原料的分类学地位和生物学特征、食用条件和方式、食用历史、食用人群等基本信息,以及其他有助于开展安全性评估的相关资料。

3.2.3 原料为从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时,还需提供该成分的含量、理化特性和化学结构等资料。

3.2.4 提供受试物的主要成分、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及可能含有的有害成分的分析报告。

3.3 受试物的特殊要求3.3.1 保健食品应提供包装完整的定型产品。

毒理学试验所用样品批号应与功能学试验所用样品批号一致,并且为卫生学试验所用三批样品之一(益生菌、奶制品等产品保质期短于整个试验周期的产品除外)。

根据技术审评意见要求补做试验的,若原批号样品已过保质期,可使用新批号的样品开展试验,但应提供新批号样品按产品技术要求检验的全项目检验报告。

3.3.2 由于推荐量较大等原因不适合直接以定型产品进行试验时,可以对送检样品适当处理,如浓缩等。

为满足安全倍数要求,可去除部分至全部辅料,如去除辅料后仍未达到安全倍数要求,可部分去除已知安全的食品成分等。

应提供受试样品处理过程的说明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处理过程应与原保健食品的主要生产工艺步骤保持一致。

4 毒理学试验的主要项目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15193的相关评价程序和方法开展下列试验。

4.1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4.2 遗传毒性试验:细菌回复突变试验,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精原细胞或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体外哺乳类细胞HGPRT 基因突变试验,体外哺乳类细胞TK基因突变试验,体外哺乳类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啮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体外哺乳类细胞DNA损伤修复(非程序性DNA合成)试验,果蝇伴性隐性致死试验。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三)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三)5.1.1 急性毒性实验了解受试物的急性毒性强度、性质和可能的靶器官,测定LD50,为进一步举行毒性实验的剂量和毒性观看指标的挑选提供依据,并按照LD50举行急性毒性剂量分级。

5.1.2 遗传毒性实验了解受试物的遗传毒性以及筛查受试物的潜在致癌作用和细胞致突变性。

5.1.3 28天经口毒性实验在急性毒性实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受试物毒作用性质、剂量-反应关系和可能的靶器官,得到28天经口未观看到有害作用剂量,初步评价受试物的平安性,并为下一步较长久毒性和慢性毒性实验剂量、观看指标、毒性尽头的挑选提供依据。

5.1.4 90天经口毒性实验观看受试物以不同剂量水平经较长久喂养后对试验动物的毒作用性质、剂量-反应关系和靶器官,得到90天经口未观看到有害作用剂量,为慢性毒性实验剂量挑选和初步制定人群平安接触限量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5.1.5 致畸实验了解受试物是否具有致畸作用和发育毒性,并可得到致畸作用和发育毒性的未观看到有害作用剂量。

5.1.6 生殖毒性实验和生殖发育毒性实验了解受试物对试验动物繁殖及对子代的发育毒性,如性腺功能、发情周期、交配行为、妊娠、分娩、哺乳和断乳以及子代的生长发育等。

得到受试物的未观看到有害作用剂量水平,为初步制定人群平安接触限量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5.1.7 毒物动力学实验了解受试物在体内的汲取、分布和排泄速度等相关信息;为挑选慢性毒性实验的合适试验动物种(species),系(Strain)提供依据;了解代谢产物的形成状况。

5.1.8 慢性毒性实验和致癌实验了解经长久接触受试物后浮现的毒性作用以及致癌作用;确定未观看到有害作用剂量,为受试物能否应用于食品的终于评价和制定健康指导值提供依据。

5.2 各项毒理学实验结果的判定 5.2.1 急性毒性实验如LD50小于人的推举(可能)摄入量的100倍,则普通应放弃该受试物用于食品,不再继续举行其他毒理学实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殖毒性试验(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殖毒性试验(三)三代生殖毒性实验法暗示图见图3。

图3 三代生殖毒性实验暗示图4.5.4 亲代、一代、二代、三代繁殖实验 4.5.4.1 亲代、一代、二代、三代繁殖实验可参考4.5.2.2,4.5.2.3举行。

4.5.4.2 按照状况可繁殖两窝以上。

5 观看指标 5.1 对试验动物做全面的临床检査,记录普通健康情况、受试物的全部的毒性和功效作用所产生的症状、相关的行为转变、分娩困难或延迟的迹象、全部的毒性体征及死亡率,通过每日检查(F0,F1代雌鼠)阴道和子宫颈以及雌鼠的发情周期有无异样。

5.2 F0、F1代和F2代动物在赋予受试物的第1天称重,以后每周称重2次,母鼠应在受孕的第0天、第7天、第14天和第21天称重,在哺乳期应同时称仔鼠的窝重。

5.3 在交配前及受孕期,记录每周摄食量,如经饮水赋予受试物,还应记录每周饮水量。

5.4 实验结束时,按照实验设计,各代雄鼠均应对附睾的精子举行检查,对精子的外形、数量以及活动能力举行评价。

精子的活动能力和精子形态,可只检查对比组和高剂量受试物组的各代雄鼠,每只动物起码检查200个精子。

5.5 在分娩后(哺乳0d)应尽快检查记录每窝仔鼠的数量、性别、死产数、活产数及肉眼可见的异样,在诞生当天死亡的,应尽可能检查其缺陷和死亡缘由。

记录活产数量、性别,并在诞生当天对单个活产仔鼠称重,此后在哺乳期的第4天、第7天、第14天和第21天,以及阴道开放或龟头包皮分开和实验结束时对仔鼠举行称重。

用来举行交配的Fl代断乳鼠,观看并记录阴道开放或龟头包皮分开的日龄,观看性成熟状况。

5.6 实验结束时全部F0、F1代动物脏器称重:子宫(包括输卵管和子宫颈)、卵巢;睾丸、附睾;脑、肝、肾、脾和已知的靶器官。

5.7 实验结束时和实验期间死亡的全部F0代动物均应作大体解剖和组织病理学检查,观看各种形态结构异样及病理转变,特殊注重生殖器官。

假如每窝仔鼠的数量足够,F1代、F2代(和F3代)每窝每种性别起码取3只仔鼠举行同样检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5.07•【文号】国卫办食品函[2014]386号•【施行日期】2014.05.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4〕3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各有关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工作部署,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我委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方案(2014年-2015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4年5月7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方案(2014年-2015年)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为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关于食品标准清理整合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15年底,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整合工作,基本解决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形成标准框架、原则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基本一致,主要食品安全指标和控制要求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和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二、工作原则(一)确保安全,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整合的要求,以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确保标准内容涵盖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要求。

(二)科学合理,以风险评估为基础。

坚持科学制定标准原则,优化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框架,细化各类标准的整合原则和操作方案,以风险监测数据和风险评估结果为基础,保证食品安全标准内容的科学合理。

我国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试验方法

一、《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试行)》(GB15193.1-2003)
该程序规定了我国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总体原则、程序、方法和结果判定,适用于拟用于食品的化学和生物物质,如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用微生物等。

该程序规定的试验方法包括:
* 急性毒性试验
* 蓄积毒性试验
* 亚慢性毒性试验
* 慢性毒性试验
* 致癌试验
* 生殖毒性试验
* 致突变试验
* 免疫毒性试验
二、《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方法标准》
该标准系列包括《细菌回复突变试验》、《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精原细胞或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啮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28天经口喂养试验》、《6个月经口喂养试验》、《12个月经口喂养试验》、《致癌试验》、《生殖发育毒性试验》等。

这些标准规定了我国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中常用的试验方法的具体要求,包括试验目的、试验动物、试验剂量、试验方法、试验评价等。

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还发布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导原则》(2022版),其中第4章“毒理学评估”对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一般原则、方法和结果判定进行了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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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按体重随机分组,试验为至少设三个受试物组和一个对照组。应考虑受试物特性(如生物代谢 和生物蓄积特性)的影响作用。如果受试物使用溶媒,对照组应给予溶媒的最大使用量。如果受试物引 起动物食物摄入量和利用率的下降时,那么对照组动物需要与试验组动物配对喂饲。某些受试物的高 剂量受试物组设计应考虑其对营养素平衡的影响,对于非营养成分受试物剂量不应超过饲料的5%。
床而导致不孕外,尚可影响胚胎的发生及发育,如胚胎死亡导致自然流产、胎仔发育迟缓以及胎仔畸形。 如果对母体造成不良影响会出现妊娠、分娩和乳汁分泌的异常,也可出现胎仔出生后发育异常。
4 试验方法 4.1 受试物
受试物应使用原始样品,若不能使用原始样品,应按照受试物处理原则对受试物进行适当处理。将 受试物掺入饲料、饮用水或灌胃给予。 4.2 实验动物
个体在出生前暴露于受试物、发育成为成体之前(包括胚期、胎期以及出生后)出现的有害作用,表 现为发育生物体的结构异常、生长改变、功能缺陷和死亡。 2.3 母体毒性
受试物引起亲代雌性妊娠动物直接或间接的健康损害效应,表现为增重减少、功能异常、中毒体征, 甚至死亡。
3 试验目的和原理 凡受试物能引起生殖机能障碍,干扰配子的形成或使生殖细胞受损,其结果除可影响受精卵及其着
将每窝仔鼠于出生后第4天调整至相同数量(每窝8只~10只),尽量做到每窝内雌、雄数量相等, 也可以窝内雌、雄数量不等,但各窝之间两性别的鼠数应分别相同。原窝中多余的鼠应随机取出,而不 应按体重选择。 4.4.4 观察代数
在受试物理化和生物特性允许的条件下,最高剂量应使F0 代动物出现明显的毒性反应,但不引起 动物死亡;中间剂量可引起轻微的毒性反应;低剂量应不引起亲代及其子代动物的任何毒性反应(可按 最大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的1/30,或人体推荐摄入量的10倍)。 4.4 实验动物处理 4.4.1 受试物的给予 4.4.1.1 试验期间,所有动物应采用相同的方式给予受试物;每日在同一时间段给予受试物,每周7d。 受试物应在交配前连续给予两种性别的各代大鼠至少10周,并继续给予受试物至试验结束,其中子代 的 雌 鼠 和 雄 鼠 在 断 乳 后 每 日 给 予 。 各 代 大 鼠 给 予 的 受 试 物 剂 量 (按 动 物 体 重 给 予 ,mg/kg 体 重 或 g/kg 体重)、饲料和饮水相同。 4.4.1.2 根据受试物的特性或试验目的,选择合适的给予方式。首选掺入饲料,若受试物加入饲料或饮 水中影响动物的适口性,则应选择灌胃给予受试物。 4.4.1.3 受试物灌胃给予,要将受试物溶解或悬浮于合适的溶媒中,首选溶媒为水,不溶于水的受试物 可使用植物油(如橄榄油、玉米油等),不溶于水或油的受试物可使用羧甲基纤维素、淀粉等配成混悬液 或糊状物等。受试物应新鲜配制,有资料表明其溶液或混悬液储存稳定者除外。应每日在同一时间灌 胃 1 次 ,每 周 称 体 重 2 次 ,根 据 体 重 调 整 灌 胃 体 积 。 灌 胃 体 积 一 般 不 超 过 10 mL/kg 体 重 ,如 为 水 溶 液 时 ,最 大 灌 胃 体 积 可 达 20 mL/kg体 重 ;如 为 油 性 液 体 ,灌 胃 体 积 应 不 超 过 4 mL/kg 体 重 ;各 组 灌 胃 体 积一致。 4.4.1.4 受试物掺入饲料或饮水给予,要将受试物与饲料(或饮水)充分混匀并保证该受试物配制的稳 定性和均一性,以不影响动物摄食、营养平衡和饮水量为原则,受试物掺入饲料比例一般小于质量分数 的5%,若超过5%时(最大不应超过10%),可调整对照组饲料营养素水平(若受试物无热量或营养成 分,且添加比例大于5%时,对照组饲料应填充甲基纤维素等,掺入量等同高剂量),使其与剂量组饲料 营养素水平保持一致,同时增设未处理对照组;也可视受试物热量或营养成分的状况调整剂量组饲料营 养素水平,使其与对照组饲料营养素水平保持一致。受试物剂量单位是每千克体重所摄入受试物的毫 克(或克)数,即 mg/kg体重(或 g/kg体重),当受试物掺入饲料其剂量单位也可表示为 mg/kg(或 g/kg)饲料,掺入饮水则表示为 mg/mL水。受试物掺入饲料时,需将受试物剂量(mg/kg体重)按动物 每100g体重的摄食量折算为受试物饲料浓度(mg/kg饲料)。 4.4.2 交配
每次交配时,每只雌鼠应与从同一受试物组随机选择的单个雄鼠同笼(1∶1交配),直到检测到阴 栓,或者经过3个发情期或2周。查到阴栓后应将雌、雄鼠分开,如果经过3个发情期或2周还未进行

犌犅15193.15—2015 交配也应将雌雄鼠分开,不再继续同笼。配对同笼的雌雄鼠应作标记。所有雌鼠在交配期应每天检查 精子或阴栓,直到证明已交配为止。查到阴栓的当天为受孕0d。预计已受孕的雌鼠应分开放入繁殖笼 中,孕鼠临产时应提供筑巢的垫料。 4.4.3 每窝仔鼠数量的标准化
实验动物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首选大鼠,选用7周龄~9周龄,试验开始时动物体 重的差异应不超过平均体重的±20%。试验前动物在实验动物房应至少进行3d~5d环境5 疫观察。每组应有足够的雌鼠和雄鼠配对,产生约20只受孕雌鼠。为此,一般在试验开始时两种性别 每组各需要亲代(F0 代)大鼠30只;在继续的试验中用来交配的各代大鼠[子一代(F1 代)、子二代(F2 代)以及子三代(F3 代)]每种性别每组需要25只(至少每窝雌雄各取1只,最多每窝雌雄各取2只)。 选用的F0 代雌鼠应为非经产鼠、非孕鼠。 4.3 剂量及分组
犌犅15193.1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殖毒性试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殖毒性试验的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受试物的生殖毒性作用。
2 术语和定义 2.1 生殖毒性
对雄性和雌性生殖功能或能力的损害和对后代的有害影响。生殖毒性既可发生于妊娠期,也可发 生于妊前期和哺乳期。表现为外源化学物对生殖过程的影响,例如生殖器官及内分泌系统的变化,对性 周期和性行为的影响,以及对生育力和妊娠结局的影响等。 2.2 发育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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