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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工作协调制度

工程工作协调制度

工程工作协调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保证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特制定本《工程工作协调制度》。

二、工作范围1. 工程工作协调制度适用于项目中所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包括土建、装饰、机电等工程。

2. 工程工作协调制度具体涉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三、工作原则1. 合作协调:各单位应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工程进度。

2. 互相尊重:各单位应互相尊重,不得利用职权压制他人,相互沟通时要礼貌待人。

3. 客观公正:对工程问题的处理应客观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4. 切实落实:协调工作由相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确保协调工作的切实落实。

四、工作程序1. 工程进度协调(1)每周召开工程进度协调会议,由总包商负责主持。

会议内容包括各单体工程进度情况、进度延误原因、下周工作计划等。

(2)会议记录由项目经理助理起草,项目经理审定后作为会议决议正式下发。

负责人负责推动相关单位按照会议决议执行。

(3)如有发现进度延误情况,应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对于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问题,应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制定应对措施。

2. 工程质量协调(1)每月召开工程质量协调会议,由监理单位负责主持。

会议内容包括上月工程质量检查结果、质量问题整改进展、下月质量目标等。

(2)会议记录由监理单位起草,项目经理审定后下发。

相关单位负责人负责推动质量问题整改。

(3)如有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停止作业,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3. 工程安全协调(1)每季度召开工程安全协调会议,由总包商负责主持。

会议内容包括上季度事故及其原因分析、下季度安全目标等。

(2)会议记录由施工单位负责起草,监理单位审定后下发。

相关单位负责人负责推动安全措施的落实。

(3)如有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成应急处理小组,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五、工作管理1. 工程工作协调由项目经理统筹管理,负责统一协调各方工作,并对协调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工程协调层级管理制度

工程协调层级管理制度

工程协调层级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项目管理的有效性与高效性,特制定本协调层级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3. 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包括项目规划、执行、监控和收尾工作。

项目经理拥有最终决策权,并对项目的成败负责。

2. 工程协调员:作为项目经理的助手,负责协调各专业工程师之间的工作,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3. 专业工程师:根据各自专业领域,负责具体的工程设计、施工及质量控制工作。

4. 现场监理:负责现场施工的日常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

5. 采购与后勤支持:负责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后勤保障工作。

三、协调机制1. 定期会议:项目经理应定期召开项目进度会议,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2. 信息通报:各层级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保持信息的透明和流通。

3. 紧急响应:遇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项目经理统一指挥,其他人员配合执行。

四、决策流程1. 日常决策:日常管理中的一般性问题由工程协调员或专业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处理。

2. 重要决策:涉及项目重大变更、成本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决策,需上报项目经理审批。

3. 特殊决策:对于超出常规管理的特殊情况,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并作出决策。

五、监督与考核1. 项目经理应对下属各层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 对于工作表现突出或有重大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或导致项目延误、质量问题的人员,应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所有项目参与人员。

工程调度会及专题会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程调度会及专题会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程调度会及专题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对工程调度会和专题会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范本。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召开工程调度会和专题会的部门和单位。

1.3 原则(1)会议程序应当合法、公开、公正、高效。

(2)会议的召开和组织应当遵循科学、规范、便利、高效的原则。

(3)会议主持人应当严守会议秩序,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4)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工程调度会管理2.1 召开时机和频次(1)工程调度会应当根据项目所处的阶段和需要进行合理的安排,一般可以按照月度或周度的频次进行召开。

(2)工程调度会应当及时召开,确保项目工作的高效运行。

2.2 主要内容工程调度会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项目进度情况的汇报和分析。

(2)资源分配和调度的决策。

(3)关键问题和风险的分析和解决方案的确定。

(4)项目协同和配合工作的安排。

(5)其他需要讨论和决策的事项。

2.3 召开程序(1)工程调度会的召开应当提前至少3天通知相关人员,并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

(2)会议应当准时开始。

主持人应当主持会议,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3)会议应当进行问题的逐一讨论,并形成决策和行动计划,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2.4 会议记录(1)会议记录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2)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议题和讨论内容、决策和行动计划等。

(3)会议记录应当在会后及时整理和发放给相关人员,并及时跟进决策和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专题会管理3.1 召开时机和频次(1)专题会的召开应当根据具体的事项和需要进行合理的安排,一般可以按照需要进行召开。

(2)专题会应当及时召开,确保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3.2 主要内容专题会的主要内容应当围绕特定的工程问题或项目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3.3 召开程序(1)专题会的召开应当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并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

工程协调部制度

工程协调部制度

工程协调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工程协调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协调部是负责协调和管理工程项目的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计划、实施和监督。

第三条工程协调部的主要任务是:1. 负责组织编制工程项目计划和预算;2. 负责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行;3. 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解决工程项目中的问题和纠纷;4. 负责监督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5. 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条工程协调部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工程协调部负责人由公司任命,直接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

第六条工程协调部设有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文件的归档。

第七条工程协调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八条工程协调部应当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服从公司的决策安排。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工程协调部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工程师若干名。

第十条工程协调部设立三个处,分别是工程计划处、工程监督处、工程评估处。

第十一条工程计划处负责编制工程项目计划和预算,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

第十二条工程监督处负责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行,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工程评估处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第十四条工程协调部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十五条工程协调部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和合同审核。

第十六条工程协调部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员管理和培训。

第十七条工程协调部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和技术支持。

第十八条工程协调部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环保与能耗管理。

第十九条工程协调部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工程勘测。

第二十条工程协调部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材料采购和施工配合。

第二十一条工程协调部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结算。

工程协调会管理制度

工程协调会管理制度

工程协调会管理制度1. 目的本制度规定了工程协调会的召集人、参加单位、会议地点、会议时间、会议内容,旨在规范各种会议管理,以便更好地协调工程建设中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 定义工程协调会包括定期召开的工程例会和不定期召开的专题会等。

3. 责任会议召集单位:负责通知、主持各种会议,编写会议纪要,并按各文件资料有关要求发放参加单位。

会议参加单位:负责按要求参加相应会议,并准备好有关资料。

各单位依据其内部的管理规定负责进行收、发文管理工作,并履行各自职责。

4. 规定有关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会议,因客观原因不能与会的人必须向组织会议的部门请假。

所有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把通讯设备关闭或打到静音状态,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5 工程例会5.1 月度计划平衡会5.1.1 月度计划平衡会由监理公司负责召集并主持,参加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调试单位、施工承包商、供货商代表等。

5.1.2 月度计划平衡会定于每月25 日召开。

5.1.3 各参会单位应会前准备好与会相关的资料(书面、电子版),书面资料与会期间使用,电子版资料会前 4 个小时发至会议主持单位。

5.1.4 月度计划平衡会的内容主要包括:5.1.4.1 上月工程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工程项目的里程碑计划和一级网络计划,检查施工承包商二级网络计划及月度施工计划的完成情况。

5.1.4.2 资金预付、到位情况。

5.1.4.3 协调设计方面的问题,包括图纸的交付进度、设计变更及设计交底和会审中产生的问题。

5.1.4.4 物资、设备供应情况。

5.1.4.5 下月工程计划安排。

5.1.4.6 整个工程中需要协调的问题,确定问题的完成时间、责任人。

5.1.5 会后由监理公司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并经总监签发。

5.1.6 会议参加人员:要求各参会单位分管计划的副经理(副总)或以上人员参会。

5.2 月度质量例会5.2.1 月度质量例会由监理公司负责召集并主持,参加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调试单位、施工承包商、供货商代表等。

工程协调会管理制度

工程协调会管理制度

工程协调会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工程协调会是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和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和矛盾,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为了规范工程协调会的管理和运作,制定本工程协调会管理制度。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协调会的组建、职责、运作、管理、考核等事项,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顺利推进。

三、制度适用范围本工程协调会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协调机构中的工程协调会。

四、工程协调会的组建1.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组建工程协调会,并明确工程协调会的组织机构、职责及成员名单。

2.工程协调会成员应根据平等、公正、协商的原则确定,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等代表,各方代表人数应根据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确定。

3.工程协调会应设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并明确各职务职责。

五、工程协调会的职责1.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和矛盾,调解工程建设中的纠纷,并协调各单位的利益关系。

2.负责统筹和监督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并提出改进和优化建议。

3.负责协调和实施项目规划、设计、招投标及施工等项目的重要决策。

4.负责审查和验收重要的工程技术文件和工作成果。

5.成员单位应全面参与工程协调会工作,为协调会提供必要的技术与管理支持。

六、工程协调会的运作1.工程协调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包括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方面的各项工作情况,以及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2.工程协调会会议的决议原则上应以协商一致为原则,如有需要,可采用表决方式形成多数决定。

3.工程协调会应制定会议记录,记录会议的出席人员、讨论情况、解决方案等内容,并把记录归档备查。

七、工程协调会的管理1.工程协调会应制定工作计划,并根据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

2.工程协调会应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情况,并报告问题与解决方案。

工程协调会制度

工程协调会制度

工程协调会制度一、总则为了有效协调和管理工程项目的进展,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工程的管理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

三、协调会议召开1. 协调会议定期召开,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项目负责人确定,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2. 协调会议的召集人为项目负责人,会议议程由项目负责人提前确定,并发送给与会人员。

3. 会议参与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单位代表等相关人员。

4. 会议记录由专门人员记录,会议记录包括会议主要内容、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5. 会议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进度汇报、现场质量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等。

四、会议内容1. 项目进度汇报: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度进行汇报,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等。

2. 现场质量检查: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 安全生产情况检查:项目负责人对工地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4. 其他事项:如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合同履行情况等。

五、问题处理1. 会议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并分配责任人处理,责任人要按时完成解决方案,并在下次会议上进行汇报。

2. 对于不能在会议上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3.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要立即停工整改,直至问题解决。

六、会议纪要1. 会议纪要由专门人员整理,并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发送给所有与会人员。

2. 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会议主要内容、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3. 会议纪要要由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

七、制度执行1. 全体与会人员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2. 对于不按照制度执行的人员,项目负责人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相应处理。

3. 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进行处理。

八、补充条款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或修改,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工程调度会及专题会管理制度(3篇)

工程调度会及专题会管理制度(3篇)

工程调度会及专题会管理制度1引言为了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检查、协调和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施工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程调度协调会的参会单位和人员,以及会议的议题和议程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协调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解决项目建设施工中有关安全、质量、进度、设计、变更、保卫、文明施工及设备、材料供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职责定期召开工程调度会是现场指挥工程建设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调度会上所作的决定和发出的指令,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参加调度协调会的单位应有整体观念和全局思想,讲真话,讲风格,讲团结,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

3.1由业主工程部组织并主持工程调度会,公司主管领导和各专业部门人员参加,并由工程部编写印发会议纪要,协调、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3.23.34监理单位参加调度会,并负责监督工程调度会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

施工、设计代表及其他参加者参加工程调度会,并执行、落实会议决定。

议题主要研究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质量、进度、设计、变更、保卫、文明施工及设备、材料供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5.1议程首先由施工单位汇报上周调度会安排工作的完成情况、质量、安全、人员机具进场计划及需要协调的问题。

5.2监理、质检、设计院及参会有关人员依次总结上周工作情况,提出要求解决的安全、质量、进度、变更、文明施工等方面的问题。

5.3建设单位现场相关部门负责人按管辖范围与权限分别总结上周情况、提出所属权限内问题的解决途径及时间,并安排下周进度计划。

5.45.5主持人综合总结上周工作,并协调以上问题,明确责任人及解决期限。

公司主管领导提出有关要求和指示。

5.6工程调度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星期五上午九时,后期如有必要,可每日或隔日一次。

5.7第一次调度会内容:5.7.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检机构、承包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5.7.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5.7.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5.7.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5.7.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5.7.6监理公司介绍监理规划;5.7.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调度会的主要人员、周期、地点和主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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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工程协调会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工程协调会、例会的召集人、参加单位、会议地点、会议时间、会议内容,旨在规范各种会议管理,以便更好地协调工程建设中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中有关的各种工程协调会。

3.责任
会议召集单位:负责通知、主持各种会议,编写会议纪要,并按各文件资料有关要求发放参加单位。

会议参加单位:负责按要求参加相应会议,并准备好有关资料。

各单位依据其内部的管理规定负责进行收、发文管理工作,并履行各自职责。

4.规定
4.1定义
工程协调会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召集召开或各承包商要求召开的定期、不定期会议。

会议的议题并不局限于各会议规定的内容,可依据各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议题的增添。

4.1.1有关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会议,因客观原因不能与会的人员必须向组织会议的部门请假,否则按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2建设单位与承包商协调会
4.2.1该会议建设单位负责召集,并建设单位分管副总经理或副总工程师主持;各施工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及监理公司、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各部门主任及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4.2.2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或应各施工承包商要求不定期召开,会议地点会前商定。

4.2.3该会议的内容主要是协调建设单位、监理公司与施工承包商在执行承包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重大问题。

4.2.4该会议后形成的会议纪要,按发文管理工作制度执行。

4.3月度工程计划会
4.3.1月度工程计划会监理公司负责召集,总监(或副总监)主持,参加人员有:上级主管单位、各施工承包商(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委会、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现场主要负责人,建设单位分管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三期办主任及其专工和有关人员。

4.3.2月度工程计划会定于每月25日,在现场会议室召开。

4.3.3月度工程计划会的内容主要包括:
4.3.3.1上月工程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工程项目的里程碑计划和一级wang 络计划,检查施工承包商二级wang络计划及月度施工计划的完成情况。

4.3.3.2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包括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发展趋势、质保体系运转中存在的不符合项及接口问题、研究讨论纠正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办法。

4.3.3.3施工现场机具、劳动力组织、工程质量情况。

4.3.3.4安全文明管理情况。

4.3.3.5资金预付、到位情况。

4.3.3.6协调设计方面的问题,包括图纸的交付进度、设计变更及设计交底和会审中产生的问题。

4.3.3.7物资供应情况、设备到货情况。

4.3.3.8下月工程计划安排。

4.3.3.9整个工程中需要协调的问题,确定问题的完成时间、责任人。

4.3.4会后监理公司负责月度工程计划会形成的会议纪要,执行发文管理工作制度。

4.4周施工协调会
4.4.1周协调会监理公司负责召集,总监(或副总监)主持,参加人员有:上级主管单位、各施工承包商(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委会、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现场主要负责人,建设单位分管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
三期办主任及专工和有关人员。

4.4.2周协调会每周五上午9:00在现场会议室召开。

4.4.3周协调会的内容主要包括:
4.4.3.1上周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

4.4.3.2施工质量的控制情况。

4.4.3.3安全管理情况。

4.4.3.4设计图纸的交付进度。

4.4.3.5物资供应情况。

4.4.3.6下周施工的计划安排。

4.4.3.7施工中需要协调的问题。

4.4.4会后监理公司负责周协调会形成的备忘录(附表1),执行发文管理工作制度。

4.4.5当遇到重大问题时可建设单位提出单独召开。

4.5调试协调会
4.5.1调试协调会调试单位召集;调试总指挥主持;上级单位有关部室、建设单位有关部室、监理公司、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商参加。

4.5.2调试协调会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地点会前商定。

4.5.3调试协调会的内容主要包括:
4.5.3.1讨论协调测点数量、位置、加工安装事宜。

4.5.3.2调试仪器材料供应。

4.5.3.3调试标准和方法。

4.5.3.4调试分工。

4.5.3.5分部试运及总启动调试计划、方案。

4.5.4 调试单位负责调试协调会形成的会议纪要,会议结束前宣读无异议后,签字打印分发。

4.6合同规定的设计联络会
该例会根据合同规定执行。

4.7经常性工地会议
4.7.1经常性工地会议是在上述工程会议的基础上,总监或副总监根据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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