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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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前置行政许可(审批)参考目录(2010年版)

工商登记前置行政许可(审批)参考目录(2010年版)

3
A
审批项目
B
审批部门
C
批准文件形 式
D
审批依据
根据《证券法》、《外 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 机构管理办法》和《国 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 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 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定》(国务院 令第412号)《关于管理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的暂行规定》 《关于外 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 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 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 第四条、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 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 构的暂行规定》第三条 《关于审批和管理外国企业 常驻代表机构的实施细则》 (外经贸部1995年第3号 令)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 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 定》第五条、
E
具体审批依据条文节选 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 第四条 外国企业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分别由下列机关批准: 一. 贸易商、制造厂商、货运代理商,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批准; 二. 金融业、保险业,报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三. 海运业、海运代理商,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准; 四. 航空运输业,报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 五. 其他行业,按照业务性质,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主管委、部、局批准。 第五条 外国企业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应当在批准之日起的三十天 内,持批准证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登记表,缴 纳登记费,领取登记证,逾期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缴回原批准证件。 1、《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三条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 准,可以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常驻代表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2、《 国际海运条例》第三十四条 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以及外国国际海运辅助企业,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3、《注册会计 师法》第四十四条…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须报国务院财 政部门批准。外国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共同举办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 所,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查同 意后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4、《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经 批准设立的代表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发批准证书,有效驻在期限为6年。代 表机构应当在获得批准证书后按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5、《新 闻出版署关于对境外传媒在我国设立办事机构加强审批管理的通知》(九)版权管理 司。 …承办设立著作权涉外机构、指定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 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的审批工作;承办强制重印或翻译出版外国作品申请的审批工作 并发放强制许可证;监督指导涉外著作权贸易、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外国作品著作 权认证工作。6、《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 中国保监会应当自 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 中国保监会主席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决定批 准的,颁发批准书;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十条 代表处领取批准书 后,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工商登记。 7、《认证认可条例》第十三条 境外认证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 须经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与所从属机构的业 务范围相关的推广活动,但不得从事认证活动。 8、《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四条 外国企业设立常驻代表机 构的申请,分别由下列机关批准:…四、航空运输业,报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 第五条 外国企业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应当在批准之日起的三十天 内,持批准证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登记表,缴 纳登记费,领取登记证。 9、《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 必须经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0、《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 代表处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批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 -- 2 -- 3 -- 4 -- 5 -附件: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变更登记流程图2.申请材料目录3.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变更登记申请表(空白文本)4.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变更登记申请表(示范文本)5.营业执照样本(图片)6.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2017年9月)- 6 -附件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变更登记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7 -附件2 申请材料目录- 8 -- 9 -- 10 -注: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国(地区) 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备案)适用本规范。

2.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说明:1.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或者企业登记(备案)等业务,可以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或者登录广西红盾网(),中国企业登记网(),从“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相关登记(备案)申请文书,按照登记(备案)申请文书所附填写要求填写。

2.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11 -附件3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申请书(空白文本)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 12 -- 13 -附表1负责人信息- 14 -- 15 -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税收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税收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税收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包括答案)1、依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

(×)2、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3、专用发票的稽核检查是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重要措施。

(√)4、下列选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进行调整的是(ABCD)A、公益性捐赠B、业务招待费C、工会经费D、职工教育经费5、《税收征管法》规定,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

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采取的措施错误的是(BCD)A、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进行处理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C、立即停止支付应付纳税人的有关款项D、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6、下列税种中,纳税人与负税人通常不一致的是(ACD)A、营业税B、企业所得税C、消费税D、增值税7、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在下列政策方面的规定相一致的有(AB)A、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规定B、借款利息费用在税前的列支标准C、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D、工资费用在税前的列支8、现行制度规定,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与数量交纳(C)以下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A、2000元B、5000元C、10000元D、20000元9、主管税务机关因发现纳税人不按规定使用减免税款的,税务机关无权停止减免。

(×)10、某中外合资服装企业2002年销货净额为1000万元,其应酬交际费计税的最高比例为(C)A、1‰B、3‰C、5‰D、10‰11、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是17%。

(√)12、按(A) 分类,我国税种可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五大类。

A、征税对象的性质B、管理和使用权限C、税收和价格的关系D、预算收入构成和征税主管机关的不同13、清朝实行的“初税亩”,正式确立起了我国完全意义上的税收制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2.08.15•【文号】国家工商局令第10号•【施行日期】1992.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局令第10号 1992年8月15日)第一条为促进对外经济合作,加强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下简称外国企业)的管理,保护其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国务院及国务院授权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应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注册。

外国企业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未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外国企业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企业从事下列生产经营活动应办理登记注册:(一)陆上、海洋的石油及其它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二)房屋、土木工程的建造、装饰或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工程承包;(三)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四)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分行;(五)国家允许从事的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外国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项目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注册。

第五条外国企业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证件:(一)外国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件。

从事陆上、海洋的石油及其它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应提交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文件;承包海洋石油工程的,应提交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同意函;承包陆上石油工程的,应提交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或其授权单位的同意函;外国银行设立分行的,应提交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文件;承包房屋、土木工程建造、装饰或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应提交建设部颁发的《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应提交该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的,应按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属行业,分别提交相应的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习题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习题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收入不是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有( ).A转让财产收入B。

财政拨款收入C.提供劳务收入D。

接受捐赠收入2。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以下对于所得来源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B。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C.提供劳务所得,按照所得支付地确定D。

转让不动产,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3。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特殊收入的确认说法不正确的是()。

A。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B。

企业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C。

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D。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成本确定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企业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重复扣除B。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产生的费用可以按一般的费用进行扣除C.企业发生的工资都可以在税前扣除D.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5。

某居民企业2008年度产品销售收入4800万元,销售成本3600万元,材料销售收入400万元,分回的投资收益761万元(被投资方税率为15%),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5万元,该企业2008年度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万元。

A.26B.9C。

15D.186.某居民企业2008年度取得营业收入总额3000万元,发生营业成本1800万元、财务费用15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销售费用300万元、营业税2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对子公司的赞助支出7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灾区捐赠25万元,预缴所得税20万元已计到所得税费用里,该企业在计算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金额是()万元.A。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对部分分局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题的批复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对部分分局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题的批复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对部分分局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题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04.11.23•【文号】汇国复[2004]4号•【施行日期】2004.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明确和调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8月16日,实施日期:2011年8月16日)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对部分分局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题的批复(汇国复[2004]4号2004年11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对于近期部分分局提出的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问题,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对青岛市分局《海外代付业务申报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外汇调研与信息》第12期)(见附件1)的答复:对于海外代付业务,分情况处理如下:(一)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境内开证行根据境内进口商的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给境外出口商,同时,境内开证行委托一家境外银行即期付款给境外受益人(即境外出口商),在境外代付款项到期后,境内进口商通过境内开证行归还境外银行代付款项,此时,境内进口商应当在境内开证行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交易性质按照“取大原则”申报在相应的货物贸易交易编码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支付海外代付的货款及其利息。

(二)在国内货物买卖中,境内开证行根据境内买方的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受益人为境内特殊经济区域的卖方,开证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后,委托一家境外银行即期付款给信用证下的境内受益人,信用证到期时境内买方再通过开证行向境外代付行支付代付的款项、利息以及相关费用。

境外代付银行付款给境内受益人时,应申报在“其他资本-其他”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4360”,交易附言注明:代付款项的汇入;在信用证到期日境内买方通过开证行向境外代付行支付代付的款项以及利息,应申报在“其他资本-其他”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4350”,交易附言注明:归还代付款项及其利息。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习题(练习)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习题(练习)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B.只有经国家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才能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和法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C.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刷D.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2、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工程和提供劳务时,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A.10日B.15日C.30日D.60日3、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地(市)级税务机关B.县(市)级税务机关C.原税务登记机关D.原工商登记机关4、飞腾公司2010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32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经税务机关核实的2009年度亏损额为300万元。

该公司2010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A.105.6B.5C.5.4D.3.65、某大学于教授受某企业邀请,为该企业中层干部进行管理培训讲座,从企业取得报酬5000元。

该笔报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A.工资薪金所得B.劳务报酬所得C.稿酬所得D.偶然所得6、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是()。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也不满一年的个人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个人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7、下列各项,适用3%营业税税率的是()。

A.金融保险业B.服务业C.建筑业D.娱乐业8、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营业税纳税人的是()。

A.销售小汽车的销售公司B.提供交通运输业的运输公司C.提供娱乐服务的俱乐部D.提供邮政服务的邮电局9、某建筑企业2010年1月份提供一项建筑工程劳务,取得劳务价款5000万元,支付职工工资等支出1000万元。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2】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附表1联络员信息收、内部文件保管、商事登记、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公示等工作。

联络员可以为指定的人员或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勾选并填写对应栏目。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联络员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为指定机构的,该机构应委派专门人员以其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2、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指定机构作为联络员。

3、《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2承诺书(登记机关名称):(商事主体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商事主体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商事主体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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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1、本申请书适用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开业、变更、注销、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
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表1:
负责人信息
本表适用于开业和变更负责人填写。

附表2:
联络员信息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3:
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
(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
年月日
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
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附表4:
地址(营业场所)证明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住所填写。

核发营业执照情况
一次性告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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