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环保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固体废物治理制度(5篇)

固体废物治理制度(5篇)

固体废物治理制度为加强固体废物治理工作,强化监督检查,改善厂区环境,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安全生产的统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固体废物为煤矸石一、联合检查组分工安排洗煤厂洗选矸石的治理和监督由厂主管部门负责。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固体废物治理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副主任担任;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具体承担联合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联合检查领导组办公室履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起草检查方案,具体组织联合检查行动,协调检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及信息发布。

二、联合检查的内容(一)固体废物治理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主要包括:没有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固体废物治理的;存在重大隐患长期拒不整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存在以上问题严重的单位。

(二)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督查工作;(三)安全生产过程中突发或其他紧急安全事件的;(四)安全违法行为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管理部门职能范围,需要组织联合检查的;(五)职能部门申请需要开展联合检查的事项;(六)公司或安全生产办公会决定的固体废物、非安全检查任务。

三、联合检查启动机制(一)常规运行机制。

需要开展全范围的、重大的联合检查及上级要求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时,联合检查领导组确定联合检查的内容,联合检查办公室制订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专项运行机制。

当涉及固体废物综合办环保室单一部门难以纠正、制止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时,由相关部门提请实施联合检查,经联合检查领导组批准后,由联合检查领导组组织实施。

(三)突发启动机制。

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项需要开展固体废物联合执法行动时,由联合检查领导组或主管部门尽快组织实施,同时上报联合检查领导组。

四、相关要求(一)联合检查活动在联合检查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联合检查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联合检查领导组各成员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严格检查。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5篇)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5篇)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1目的通过制定本制度规范公司固体废弃物安全、环保管理,确保公司固体废弃物得到及时有效、环保、安全、无害化处理。

2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生产车间和相关职能部门。

3职责与分工3.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生产过程中废弃物的管理;确定各车间、部门固体废弃物存放地点、分类种类,并对其进行标识和日常分类、存放设施维护、员工培训、记录填写等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最终处理。

3.2各车间、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和定点存放。

4内容与要求4.1固体废弃物的来源4.1.1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废包装物、含危废的废包装物、废棉纱、废手套、过期的废化学品、水处理污泥、天然纤维制品、木制品、设备检修时的废零件、废铁、废罐、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废手套。

4.1.2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废纸、废硒鼓、废灯管、废电池。

4.1.3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剩饭菜。

4.2本公司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置见下表:联系物资回收部门或供货方,进行资源回收再利用,对物资回收部门,需确定其具备物资回收再利用的资格和能力按环境卫生局规定运至指定地点,或施工工程乙方负责处理,生活垃圾按城市关于生活垃圾规定处理设立危险废弃物存放区,张贴警告标识,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有危险品处置资质或环保局指定单位)进行处理4.3生产生活中应提倡节能、减污、增效,应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加强各类物资的循环使用。

4.4废弃物的暂存、收集4.4.1各车间、部门需在本单位内明显位置设置相应的固废分类暂存装置,并将产生的废弃物分类存放于标识的容器内或存放区。

一般固废由行政办公室、生技科分别对所管辖的一般固废类别设置一般固废存放处,并设置专人管理。

危险废弃物存放,由环保站设专人管理。

4.4.2各部门若有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则应填写《危险废弃物暂存交接记录》,与环保站管理员办理交接手续。

4.4.3固废分类标识为:生活垃圾、油抹布、废手套、废弃包装物、废铁等。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_模板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_模板

一、总则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固体废物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

3. 本企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实行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负责制度。

二、固体废物分类与识别1. 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

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建设、科研、实验、办公、服务等活动中产生的,未列入危险废物名录,也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态、半固态废物。

3.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4. 医疗废物: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感染性、毒性、放射性等特性的废物。

三、固体废物产生与申报1. 各部门、车间应按照实际生产、科研、实验等情况,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识别。

2. 产生固体废物的部门、车间应定期向企业环保部门申报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性质等信息。

四、固体废物收集与贮存1. 固体废物收集应遵循分类收集、分类贮存的原则,不得混合收集。

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采用密封容器、防渗漏容器等进行收集,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3. 危险废物应采用专用容器、防渗漏容器等进行收集,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4. 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设置围栏、防渗漏设施,并保持通风、干燥。

五、固体废物转移与运输1. 固体废物转移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确保转移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2. 固体废物运输车辆应具备防渗漏、防扬尘等设施,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

六、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1. 鼓励企业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2. 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4篇)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4篇)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的管理与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废料、生活垃圾、办公废纸等。

第三条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优先考虑废物的减少与循环利用,减少废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落实到位。

第五条公司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及废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分类管理与收集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制度,根据废物的性质和处理要求将废物分类收集。

第七条公司应设置固体废物收集容器,并明确标示不同废物的分类要求。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的培训,确保员工正确理解并执行分类要求。

第九条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固体废物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不得将固体废物随意丢弃。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废物回收活动,提倡员工参与,充分利用可回收资源。

第十一条公司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固体废物的定期收集和运输,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

第三章处理与利用第十二条公司应根据固体废物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确保废物按要求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废物的再生利用研究,优先使用再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十四条公司应积极推广废物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废物处理设施,进行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利用,确保废物处理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废物处理的监测工作,确保废物处理的合规性与安全性。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固体废物管理的监督机制,监督废物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废物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对不达标的部门进行督促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汇报废物管理相关情况,并配合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三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三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以减少或消除固体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污染,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具体规定。

2. 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个单位和个人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减少固体废物的总量和有害物质的排放。

3. 废物收集和运输管理: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收集和运输的管理机制,确保废物收集和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交叉污染和泄漏等问题。

4. 废物处理和处置管理:推广使用环保技术和设备,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的监管,确保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5. 废物排放监测和评估:建立固体废物排放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固体废物的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 环境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和监管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

通过建立和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可以有效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同时,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也需要社会各个单位和个人的积极参与和合作。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二)一、责任主体1.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农村居民、个体工商户等。

2. 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包括垃圾处理厂、固废处理中心、回收站等。

3. 政府机构:包括环保部门、城管部门等。

二、责任内容1.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责任:(1)减量源头控制:采取节约用品、合理使用资源的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2)分类投放: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将其分别投放到对应的回收、处理单位或区域。

(3)合法处置:确保固体废物的处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倾倒、乱丢乱扔等行为。

(4)协助监管:主动配合政府机构的固体废物监管工作,实施固体废物的日常管理,如垃圾分类回收等。

固体废物相关规章制度

固体废物相关规章制度

固体废物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种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使用、处理固体废物活动中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固体废物管理的原则是“谁生产、谁处理”,即生产者负责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第四条固体废物应当分类处理,采取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五条固体废物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标准和排放标准执行。

第六条固体废物管理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保护环境、预防污染。

第七条固体废物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国家环保部门、地方环保部门、固体废物处理机构等。

第二章固体废物的分类和管理第八条固体废物应当根据其性质和来源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第九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固体废物应当分类存放、运输和处理,切实做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第十条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应当有相应的标识和颜色区分,并在明显的地方设置分类垃圾箱。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机制,开展分类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第十二条居民区、商业区、工业区等各类区域应当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方便居民和单位履行固体废物分类的义务。

第三章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第十三条固体废物应当定期清理、清运,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方式,确保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第十四条固体废物的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标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私自倾倒、焚烧固体废物。

第十五条固体废物处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保证固体废物处理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六条固体废物处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接受相关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固体废物处理机构应当建立固体废物处置档案,定期向环保部门汇报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第四章固体废物监管和责任第十八条固体废物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固体废物的责任,积极参与固体废物管理工作。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固体废物的排放、处理和处置进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其目的是减少固体废物的排放和危害,促进废物的可持续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固体废物的管理要求和责任。

2.废物分类与减量:推广废物分类和减量减废的理念,鼓励公众和企事业单位采取积极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3.废物收集和运输:建立废物收集和运输体系,确保固体废物的安全收集、运输和转运。

4.废物处理和处置:建设和管理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包括焚烧、填埋、物理处理等技术,确保废物处置过程的环保和安全。

5.废物转化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废物资源化利用,例如通过垃圾焚烧发电、废弃物回收等方式将固体废物转化为能源或再生资源。

6.监测和监管:建立监测和监管体系,对固体废物的排放、处理和处置进行监测和评估,加强对废物生产者和处理者的监管和执法。

7.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加强公众对固体废物管理的参与,推动公众意识的提升,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需要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通过合理的管理和处理措施,能够有效减少固体废物的排放和危害,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环境的持续改善。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二)是指针对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建立一套责任分工、协作配合、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明确各个相关主体的职责和义务,实现固体废物污染的有效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政府责任:政府是主导力量,负责制定和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制定国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加强监督和执法,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2. 企业责任:企业是固体废物的产生主体,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优化生产工艺,实施固体废物的分类、回收和利用等措施,确保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理和无害化。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

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等工作;公司生产安全科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危险废物第九条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HW12废漆渣、HW49油漆空桶、HW49油手套、油棉纱、HW49废活性炭、HW49废吸附棉。

第十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送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每年编制一次。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二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第十三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第十四条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报公司生产安全科批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固体废物环保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一、我单位固体废物暂存间和每班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专人负责,固体废物管理责任人要履行好工作职责,负责每班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贮存工作。

二、我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每班应统一分类收集并贮存于固体废物暂存间内,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

三、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若发现需处置可上报单位主管领导按照环保要求妥善处理。

否则,发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或未按环保要求进行妥善处置的一次罚款200元;被环保部门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予以罚款造成我单位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者,承担30%经济损失。

四、固体废物环保管理负责人应建立好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环保管理台账。

五、严格执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并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一、每年编制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二、及时向环保部门如实申报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

三、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四、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贮存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

五、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六、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并出售给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

污染防治设备运行管理维修制度
一、所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要逐台建立台帐,登记在档保存。

二、所有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人必须熟记操作规程及程序,熟悉掌握操作技能,熟悉分管设备名称用途、产地、批号、性能及特点。

三、维修操作前认真检查方可操作维修,维修操作完成后要认真观察设备仪表是否正常,并做好操作记录。

四、做好设备的维护管理。

修理人员及操作人员按时对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并有记录。

班前班后认真检查除尘清理、探试和注油,发现常见故障及时排除。

五、备用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

六、易损零部件必须存有备用,做到随换随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