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9、固定义齿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固定)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定制式固定义齿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1.1定制式固定义齿型号:钴铬合金烤瓷冠(桥)、镍铬合金烤瓷冠(桥)、钯金合金烤瓷冠(桥)、全瓷冠(桥)、铸造金属冠(桥)。
1.21.2.11.2.21.2.31.2.4。
1.3损、模型)1.4YY0462-2003牙科石膏产品YY0496-2004牙科铸造蜡YY0620-2008牙科学铸造金合金YY0621-2008牙科金属烤瓷修复体系YY0626-2008贵金属含量25%~75%的牙科铸造合金《定制式义齿产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2.性能指标2.1设计义齿应按医疗机构提供的工作模型及设计文件制作。
2.2材料义齿的制作,使用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齿科烤瓷合金、齿科铸造合金、瓷粉、瓷块、铸造蜡、铸造包埋材料及其它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
2.3颜色义齿中牙冠的颜色,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4外观及表面粗糙度2.4.1义齿暴露于口腔的金属部分经过高度抛光,其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μm。
2.4.2固位体、连接体的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裂纹、无孔隙。
2.4.3瓷体部分应无裂纹、无气泡、无夹杂。
2.5按照。
2.6按照2.7按附录C2.8大于30大于1502.92.102.112.12人工牙的外形及大小应与同名牙相匹配且符合牙齿的正常解剖形态。
人工牙的唇、颊面微细结构,应与同名天然牙基本一致。
3.检验方法3.1设计:根据企业制作的义齿与设计文件相对照。
应符合专业机构提供设计单的要求。
3.2材料:检查企业提供所用原材料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应符合2.2的要求。
3.3颜色:在标准光照下(D65,色温为6500k,照度为700LX)或自然光线(中午12点前后两小时),以同一背景(中性色调)正常或矫正视力目测检查,义齿的唇面或颊面应与比色板沿同一平面放置,检查结果应符合2.3的要求。
3.4外观及粗糙度:3.4.1用8~10倍的放大镜检查固定义齿的表面,表面粗糙度用Ra0.025的样块进行比较,应符合2.4.1的要求。
定制式固定义齿产品技术要求yf

2.性能指标
2.1固定义齿的制作应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患者牙模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制造。
2.2原材料要求
制作固定义齿的原材料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3固定义齿在模型上应有良好的密合度。
在修复体边缘处,肉眼应观察不到明显的缝隙,用牙科探针划过时应无障碍感。
2.4固定义齿的邻面与相邻牙之间的接触部位应与同名正常牙的接触部位相一致。
2.5固定义齿的咬合面应有接触点,但不应存在咬合障碍。
2.6固定义齿的外形及大小应与同名牙相匹配,应符合牙齿的正常解剖特点。
2.7固定义齿部分应高度抛光,用肉眼观察应无裂纹、无气泡。
2.8固定义齿修复体唇、颊面的微细结构应与正常牙一致。
2.9冠、桥结构
根据临床石膏模型制作符合患者牙型的全瓷冠、全瓷桥,将模型基牙包裹,全瓷冠、全瓷桥同厚薄区域内,厚薄应均匀;全瓷冠、全瓷桥与基牙应密合,无洞孔,无气泡,无夹杂。
2.10固定义齿的固位体、连接体的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裂纹、无孔隙。
2.11固定义齿颜色和色泽调和性应与设计单要求的比色板相符,无明显的色泽差异。
2.12耐急冷急热性
固定义齿在接受急冷急热试验时,应不得出现裂痕。
2.13孔隙度
固定义齿的瓷质部分,按照规定的方法试验,在试样受试表面上,直径大于30μm 的孔隙不超过 16 个,其中直径为40μm~150μm的孔隙不超过 6 个,并且不应有直径大于150μm的孔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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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式固定义齿产技术要求鼎冠假牙

2.性能指标2.1设计单固定义齿的制作应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患者牙模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制造。
2.2原材料2.2.1制作固定义齿的原材料(主体和辅助)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2.2固定义齿所用金属的维氏硬度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a)贵金属应在 140HV1~190HV1 范围内;b)普通金属应在365HV1~500HV1 范围内;c)含低量贵金属合金应在200HV1~300HV1范围内2.3颜色和色泽调和性固定义齿的颜色和色泽调和性应与设计单要求的比色板相符,无明显的色泽差异。
2.4表面粗糙度固定义齿暴露于口腔的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其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 0.025μm。
固位体、连接体的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裂纹、无孔隙。
瓷体部分应无裂纹、无气泡、无夹杂。
2.5固定义齿结构根据临床石膏模型制作符合患者牙型的固定义齿;固定义齿将模型基牙包裹,要求固定义齿同厚薄区域内,厚薄应均匀;固定义齿与基牙要求密合,固定义齿应无洞孔,无金属瘤。
2.6耐急冷热性能按照 YY0300-2009 中 7.10 条规定的方法试验,固定义齿的任何瓷质部分不得出现裂痕。
2.7基本要求2.7.1固定义齿的邻面与相邻牙之间的接触部位应与同名正常牙的接触部位相一致。
2.7.2固定义齿的咬合面应有接触点,但不应存在咬合障碍。
2.7.3固定义齿的外形及其唇面微细结构应与同名天然牙基本一致。
2.7.4固定义齿在模型上应有良好的密合度。
在固定义齿边缘处,肉眼应观察不到明显的缝隙,用牙科探针划过时应无障碍感。
2.8金瓷结合性能按照 YY0621.1-2016 规定的方法试验,金属烤瓷的金瓷结合强度应不小于25MPa。
2.9金属内部质量固定义齿的金属内部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贵金属烤瓷内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 0.5mm;非贵金属烤瓷内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 0.3mm;2.10孔隙度固定义齿的瓷质部分,按照 YY 0300-2009 中 7.6 条规定的方法试验,在试样受试表面上,直径大于30μm的孔隙不超过 16 个,其中直径为40μm~150μ m 的孔隙不超过 6 个,并且不应有直径大于150μm的孔隙。
定制式固定义齿产品技术要求洋紫荆牙科

定制式固定义齿2. 性能指标2.1 外观及结构2.1.1人工牙的外形及大小应与同名天然牙相匹配且符合牙齿的正常解剖形态。
2.1.2人工牙的唇、颊面微细结构,应与同名天然牙基本一致。
2.1.3义齿的冠(桥)同厚薄区域内,厚薄应均匀。
2.1.4义齿与相邻牙之间应有接触,接触的部位应与同名天然牙的接触部位一致。
2.1.5义齿的咬合面与对颌牙应有接触点,但不应产生咬合障碍。
2.2 设计义齿应按医疗机构提供的工作模型和设计文件制造。
2.3 色泽及融合性义齿牙冠的颜色应与设计文件要求的比色板一致,无明显的色泽差异。
混色牙唇面的切缘和颈部之间不应有明显的分界线。
2.4 制作材料2.4.1 义齿的制作,应使用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齿科烤瓷合金、齿科铸造合金、瓷粉、瓷块、复合树脂、铸造蜡、铸造包埋材料及其它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
2.4.2 义齿所用金属的维氏硬度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a) 贵金属应在100HV10~400HV10范围内;b) 普通金属应在200HV10~550HV10范围内;c) 钛金属应在110HV10~300HV10范围内。
2.5义齿边缘与工作模型的密合性义齿边缘与工作模型之间密合,肉眼观察应无明显的缝隙,且用牙科探针划过时,应无障碍感。
2.6 表面光洁度2.6.1 义齿暴露于口腔的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其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μm。
2.6.2 固位体、连接体的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裂纹、无孔隙。
瓷体部分应无裂纹、无气泡、无夹杂。
2.7 金瓷结合性能(金属烤瓷类适用)按照YY 0621.1-2016规定的方法试验,金属烤瓷的金瓷结合强度应不小于25MPa。
2.8 孔隙度固定义齿的瓷质部分,按照YY 0300-2009中7.6条规定的方法试验,在试样受试表面上,直径大于30μm的孔隙不超过16个,其中直径为40μm~150μm的孔隙不超过6个,并且不应有直径大于150μm的孔隙。
2.9 金属内部质量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试验,义齿的金属内部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a)金属铸造全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7mm;b)贵金属内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5mm;c)非贵金属内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3mm。
定制式固定义齿产品技术要求联源

2.性能指标2.1设计单固定义齿应按医疗机构提供的工作模型及设计文件制造。
2.2材料2.2.1制作固定义齿的原材料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2.2固定义齿所用金属合金的熔点应大于烤瓷粉的熔点,并能与瓷粉相匹配。
2.2.3固定义齿所使用金属的维氏硬度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普通金属应在(200-600)HV1 范围内。
2.3颜色和色泽调和性固定义齿中牙冠的颜色和色泽调和性应与设计单要求的比色板相符,无明显的色泽差异。
2.4表面粗糙度固定义齿暴露于口腔的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其表面糙度应达Ra≤0.025μm。
固位体、连接体的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裂纹、无孔隙,瓷体部分应无裂纹、无气泡、无夹杂。
2.5金瓷结合性能固定义齿的金瓷结合强度应不小于 25MPa。
2.6耐急冷热性能固定义齿在接受急冷急热试验时,义齿的瓷质部分不得出现裂痕。
2.7金属内部质量固定义齿的金属内部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非贵金属烤瓷内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 0.3mm。
2.8孔隙度固定义齿的瓷质部分,按照 YY0300-2009 中7.6 条规定的方法试验,在试样受试表面上,直径>30μm的孔不超过 16 个,其中直径为40μm~150μm的孔不超过 6 个,并且不应有直径>150μm的孔隙。
2.9基本要求2.9.1固定义齿与相邻牙之间应有接触,接触部位应与同名天然牙的接触部位相同。
2.9.2固定义齿边缘与工作模型之间密合,肉眼观察应无明显的缝隙,且用牙科探针划过时,应无障碍感。
2.9.3固定义齿的咬合面与对领牙应有接触点,但不应产生咬合障碍。
2.9.4固定义齿的外形及大小应与同名牙相匹配且符合牙齿的正常解剖形态。
2.9.5固定义齿的唇、颊面微细结构,应与同名天然牙基本一致。
2.10固定义齿冠(固定义齿桥)结构根据临床石膏模型制作符合患者牙型的固定义齿冠(固定义齿桥),将模型基牙包裹,要求固定义齿冠(固定义齿桥)同厚薄区域内,厚薄应均匀;固定义齿冠(固定义齿桥)与基牙要求密合,固定义齿冠(固定义齿桥)应无洞孔,无金属瘤。
定制式固定义齿 产品技术要求性能指标yf

2.性能指标2.1设计固定义齿的制作应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患者牙模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制造。
2.2原材料要求2.2.1制作固定义齿的原材料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2.2固定义齿所使用金属的维氏硬度范围符合下列规定:普通金属的硬度应在 300HV1 ~ 600HV1 范围内。
2.3固定义齿颜色和色泽调和性应与设计单要求的比色板相符,无明显的色泽差异。
2.4固定义齿暴露于口腔的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其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μm。
固位体、连接体的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裂纹、无孔隙。
瓷体部分应无裂纹、无气泡、无夹杂。
2.5冠、嵌体、桥结构根据临床石膏模型制作符合患者牙型的冠、桥,将模型基牙包裹,冠、桥同厚薄区域内,厚薄应均匀:冠、桥与基牙应密合,无洞孔、无金属瘤。
2.6孔隙度固定义齿的瓷质部分,按照规定的方法试验,在试样受试表面上,直径大于30μm 的孔隙不超过 16 个,其中直径为40μm~150μm的孔隙不超过 6 个,并且不应有直径大于150μm的孔隙。
2.7基本要求2.7.1固定义齿的邻面与相邻牙之间的接触部位应与同名正常牙的接触部位相一致。
2.7.2固定义齿的咬合面应有接触点,但不应存在咬合障碍。
2.7.3固定义齿的外形及唇、颊面的微细结构应与同名天然牙基本一致,应符合牙齿的正常解剖特点。
2.7.4固定义齿在模型上应有良好的密合度。
在修复体边缘处,肉眼应观察不到明显的缝隙,用牙科探针划过时应无障碍感。
2.8金瓷结合性能金属固定义齿的金瓷结合强度应不小于 25MPa。
2.9金属内部质量固定义齿的金属内部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非贵金属烤瓷内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 0.3mm。
2.10耐急冷急热性固定义齿在接受急冷急热试验时,应不得出现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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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式固定义齿产品技术要求北京瑞思医疗

定制式固定义齿适用范围:用于牙列缺损或牙体缺损的固定修复。
1.1规格型号/规格金属铸造(钴铬合金、纯钛合金)桩核、嵌体、冠、桥;金属铸造(钴铬合金)烤瓷桩核、嵌体、冠、桥;全瓷切削(氧化锆)贴面、冠、桥;全瓷切削(氧化锆)烤瓷桥;光固化树脂嵌体、贴面、冠;铸瓷烤瓷桥;铸瓷嵌体、冠、贴面、桥;全瓷切削(玻璃陶瓷)嵌体、贴面、冠;烤瓷贴面;1.2划分说明按照材料、制造工艺和结构划分而成。
2. 性能指标2.1 制作应按医疗机构提供的工作模型及设计文件制造。
2.2 色泽定制式固定义齿中牙冠的颜色,应与医生设计单中要求的色号相符。
2.3 外观定制式固定义齿暴露于口腔的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μm。
固位体、连接体的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裂纹、无孔隙。
瓷体部分应无裂纹、无气泡、无夹杂。
2.4 金瓷结合性能金属烤瓷的金瓷结合强度应不小于25MPa。
2.5 耐急冷热性能义齿的任何瓷质部分不得出现裂纹。
2.6金属内部质量金属铸造全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7mm。
非贵金属烤瓷内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3mm。
2.7 孔隙度义齿的瓷质部分,按照YY 0300—2009中7.6条规定的方法试验,在试样受试表面上,直径大于30μm的孔隙不超过16个,其中直径为40μm—150μm的孔隙不超过6个,并且不应有直径大于150μm的孔隙。
2.8 形态与配合2.8.1 定制式固定义齿与相邻牙之间应有接触,接触部位应与同名天然牙的接触部位相同。
2.8.2 定制式固定义齿边缘与工作模型之间密合,肉眼观察应无明显的缝隙,且用牙科探针划过时,应无障碍感。
2.8.3 定制式固定义齿的咬合面与对颌牙应有接触点,但不应产生咬合障碍。
2.8.4 人工牙的外形及大小应与同名牙相匹配且符合牙齿的正常解剖形态。
人工牙的颊唇面微细结构,应与同名天然牙基本一致。
2.9原材料定制式固定义齿的制作,应使用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齿科烤瓷合金、齿科铸造合金、瓷粉、瓷块、复合树脂、铸造蜡、铸造包埋材料及其他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
定制式固定义齿产品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定制式固定义齿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1.1型号、规格金属合金铸造烤瓷冠、桥;金属合金铸造冠、桥;全瓷冠、桥。
1.2 划分说明1.2.1分类a)按主体材料可分为:金属合金铸造烤瓷冠、桥:金属合金、瓷粉;金属合金铸造冠、桥:金属合金;全瓷冠、桥:瓷粉、瓷块。
b)按生产工艺可分为:铸造、烧结、切削;c)按结构功能可分为:冠、桥。
1.2.2结构组成:产品主要结构分为冠、桥,由固位体、桥体和连接体三部分组成。
1.2.3 适用范围:产品适用于牙列缺损或牙体缺损的固定修复。
2. 性能指标2.1 设计应按医疗机构提供的工作模型及设计文件制造。
2.2 原材料2.2.1定制式固定义齿所用原材料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2.2 金属中有害元素铍(Be)和镉(Cd)的化学成分的限定指标应<0.02%。
2.3颜色义齿中牙冠的颜色,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4 外观及表面粗糙度2.4.1义齿暴露于口腔的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其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μm。
2.4.2义齿固位体、连接体的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裂纹、无孔隙。
2.4.3 瓷体部分应无裂纹、无气泡、无夹杂。
2.5 金瓷结合性能金属烤瓷的金瓷结合强度应不小于25MPa。
2.6耐急冷热性义齿的任何瓷质部分不应出现裂纹。
2.7 金属内部质量2.7.1 金属铸造全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7mm;2.7.2 非贵金属烤瓷内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3mm。
2.8 孔隙度义齿的瓷质部分,直径大于30μm的孔隙不超过16个,其中直径为40μm~150μm 的孔隙不超过6个,并且不应有直径大于150μm的孔隙。
2.9 邻接关系义齿与相邻牙之间应有接触,接触部位应与同名天然牙的接触部位相同。
2.10 义齿边缘与工作模型的密合性义齿边缘与工作模型之间密合,肉眼观察应无明显的缝隙,且用牙科探针划过时,应无障碍感。
2.11 咬合关系义齿的咬合面与对颌牙应有接触点,但不应产生咬合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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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定制式固定义齿
1. 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型号规格
金属烤瓷冠、金属烤瓷桥、金属冠、金属桥。
1.2划分说明
依据《定制式义齿产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而确定。
2. 性能指标
2.1 设计
固定义齿应符合口腔临床医生的设计要求。
2.2 原材料
义齿的制作,应使用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齿科烤瓷合金、齿科铸造合金、瓷粉、铸造蜡、铸造包埋材料及其它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
2.3 颜色
义齿中牙冠的颜色,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4 形态
人工牙的外形及大小应与同名牙相匹配且符合牙齿的正常解剖形态。
人工牙的唇、颊面微细结构,应与同名天然牙基本一致。
2.5 咬合关系
义齿的咬合面与对颌牙应有接触点,但不应产生咬合障碍。
2.6 边缘密合性
义齿边缘与工作模型之间密合,肉眼观察应无明显的缝隙,且用牙科探针划过时,应无障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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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邻接关系
义齿与相邻牙之间应有接触,接触部位应与同名天然牙的接触部位相同。
2.8 表面质量
义齿暴露于口腔的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其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 ≤0.025μm。
固位体、连接体的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裂纹、无孔隙。
瓷体部分应无裂纹、无气泡、无夹杂。
2.9 耐急冷急热性
按照YY 0300-2009中7.10条规定的方法试验,义齿的任何瓷质部分不得出现裂纹。
2.10 孔隙度
义齿的瓷质部分,在试样受试表面上,直径大于30μm的孔隙不超过16个,其中直径为40μm~150μm的孔隙不超过6个,并且不应有直径大于150μm的孔隙。
2.11金瓷结合性能
按照YY0621-2008规定的方法试验,金属烤瓷的金瓷结合强度应不小于25MPa。
2.12 金属内部质量
按附件规定的方法试验,义齿的金属内部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金属铸造全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7mm;
非贵金属烤瓷内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3mm;
3. 检验方法
3.1 设计
查看产品设计单应符合2.1要求。
3.2 原材料
查看所使用材料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应符合2.2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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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颜色
用比色板比较,结果应符合2.3的要求
3.4 形态
目视检查,应符合2.4的要求。
3.5 咬合关系
目视检查,用0.02mm的咬合纸上下咬合,应符合2.5的要求。
3.6 边缘密合性
目视检查义齿的边缘与模型密合情况,应符合2.6的要求。
3.7 邻接关系
目视检查,应符合2.7的要求。
3.8表面质量
目视检查,用粗糙度Rav≤0.025um的比较快对比检查抛光度,结果应符合2.8的要求。
在10倍放大镜下检查应符合2.8的要求。
3.9 耐急冷急热性
按YY 0300-2009中7.10条规定的方法试验,结果应符合2.9的要求。
3.10 孔隙度
按YY0300-2009标准中7.6的方法进行,应符合2.10的要求。
3.11 金瓷结合强度
按YY0621-2008标准中6.3.3的方法进行,应符合2.11的要求。
3.12金属内部质量
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检验,结果应符合2.1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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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金属内部质量—X射线照相试验方法
A.1 固定义齿(如金属冠、金属桥、烤瓷冠、烤瓷桥等)试样放置
将义齿的咬合面放置在牙科用胶片表面的中心位置。
A.2 像质计类型与放置
使用牙科专用孔型像质计。
像质计放置在待照射的义齿旁,像质计的薄板面直接与胶片接触。
A.3 射线照相质量等级及胶片黑度
射线照相的质量等级分为A级(普通级)和B级(高灵敏度级)。
采用的质量等级必须能使胶片上显示出像质计的清晰图像,该图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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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能观察到所有不同阶梯黑度的圆孔。
A.4 选择射线机参数
根据射线机的说明书设定各种参数。
推荐以下参数作为参考:
管电压40KV,距胶片1m,曝光量3.2mAs。
A.5 胶片的暗室处理
A.5.1 胶片的暗室处理应按胶片的使用说明书或公认的有效方法处理。
A.5.2 胶片的自动冲洗应注意精确控制胶片显影、定影、水洗和干燥等工序的温度、传送速度和药液的补充。
A.5.3 胶片手工冲洗宜采用槽浸方式,在规定的温度(20℃左右)和时间内进行显影、定影等操作不允许在显影时用红灯观察来调整显影时间,以弥补曝光量不当来调整胶片黑度。
定影后的胶片应允分水洗和除污处理,以防止产生水迹。
A.5.4 可采用定期添加补充液的方法来保持显影性能的恒定。
A.6 射线胶片的观察
射线胶片应在背景照明较低的场所观察,观片灯的亮度和照明范围应可调节,胶片的观察条件应符合表A1规定。
A.7 结果评判
A.7.1 肉眼观察:将义齿影像中的黑度与像质计影像的各阶梯黑度比较,判定义齿相应部位的厚度,及是否存在厚度小于要求的缺陷。
A.7.2 密度计测量:用密度计测量义齿的相关部位,与像质计影像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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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密度值比较,判定义齿相应部位的厚度。
A.8 记录
书面记录每次完成的射线照相操作。
其中至少包括样品编号(此编号也应出现在胶片上)、义齿名称、测量部位的厚度和照相部位、照相日期以及完整的射线照相技术参数等,其详细程度应达到易于重复进行同样的射线照相检验。
记录中还应记入阅片人员对所发现的各种义齿缺陷及对其做出的判定,以及阅片者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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