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犯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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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章 犯罪的概念

《刑法》第二章 犯罪的概念

第二章犯罪概念第一节犯罪的定义一、犯罪的定义概述1,犯罪的定义受罪刑法定原则的约束,外国刑法或学说大多对犯罪采取法律形式层面的定义,认为犯罪是刑法规定以刑罚禁止或惩罚的行为,或犯罪就是刑法规定为犯罪的行为。

在前苏联还保留类推制度的刑法中,也曾有过对犯罪从实质层面的定义,如1919年苏俄刑法指导原则第6条规定:“犯罪是危害某种社会关系制度的作为或不作为……”现行俄罗斯刑法采取罪刑法定原则,则给犯罪下了一个形式与实质结合的定义:“本法定以刑罚相威胁所禁止的有罪过地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被认为是犯罪”(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14条)。

由于人们的立场、观点不同,或者由于人们把握犯罪的角度不同,对犯罪还提出一些其他定义。

例如,根据唯物史观,认为犯罪是一个历史范畴即阶级社会的产物,是危害统治阶级利益,由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以国家意志的形式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有的刑法学者从犯罪构成的角度,认为犯罪是符合构成要件、违法且有责的行为。

有的刑法学者认为犯罪是反社会的行为。

刑事古典学派重视犯罪行为的危害结果,认为犯罪是造成侵害性结果或危险的行为;而刑事社会学派重视犯罪人及其危险性格,认为犯罪是犯罪人反社会性格的表现。

2,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从法律意义上讲,犯罪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

例如《刑法》第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行为,第264条规定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等等。

在罪刑法定制度之下,严格讲只有这种法律(形式)上的犯罪。

从实质意义上讲,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

法律之所以要规定某种行为是犯罪,在外国刑法理论上有不同观点,有的认为是因为它违反了基本的社会伦理规范(伦理规范违反说),有的认为是目因为它侵害了国家、社会或者个人的法益(法益侵害说),有的认为是因为它既违反了社会伦理规范又侵害了特定的法益(二元说).这是犯罪的本质,是犯罪的法律意义的根源。

在司法实践中,采取不作同的犯罪本质观得出的结论是不一样的。

《犯罪学》教学大纲

《犯罪学》教学大纲

《犯罪学》教学大纲课程名称:犯罪学英文名称:Criminology课程编号:学时数及学分:学时学分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康树华、张小虎主编,《犯罪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本大纲执笔人:马静一、课程的目的、要求和任务:(一)本学科的作用和地位犯罪学既是一门综合性的基础理论学科,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

犯罪学对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预防等内容进行深入研究,运用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教育学等学科知识,系统分析犯罪活动的现状、特点,研究犯罪活动规律,探索犯罪活动成因,预测犯罪活动的发展趋势,提出既有一定理论深度,又可操作的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基础思想方法和策略。

对于其它法学学科的研究具有一定的意义。

(二)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对中国的犯罪问题作全面的理论分析,使学生对犯罪现象有个基本的了解;对犯罪学的核心和主干问题——犯罪原因有个较全面、多层次的掌握;对犯罪预防有个轮廓的印象。

(三)确定教学内容的原则凡属于学术观点问题,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各抒已见。

对于其他国家的有关学术理论及观点,采取拿来主义态度参考运用。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书本知识则结合当前社会现实与社会发展变化的实践作适当“扬弃”。

(四)教学内容的安排根据犯罪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犯罪学的课程体系设计为五个部分:1、导论。

主要研究犯罪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

包括犯罪学的概念、研究对象、犯罪学的历史发展等。

2、犯罪现象论。

这个部分是学习和研究犯罪学、了解犯罪原因及其预防和治理对策的基础。

3、犯罪类型论。

这一个部分在对犯罪类型进行一般性研究的基础上,对几种主要类型的犯罪又进行了专门的研究,以利于犯罪学的实践运用。

4、犯罪原因论。

这部分从各个角度、各个层面对犯罪原因进行分析。

鉴于犯罪原因在犯罪学中的核心地位,决定了这部分也是学习的重点内容之一。

犯罪学第二章 犯罪现象

犯罪学第二章 犯罪现象

无被害人犯罪


二、概念 是指基于行为人的自愿和彼此双方同意进行的犯罪行 为。 显著的特征是:行为各方都是自愿同意甚至积极参加 的,没有人强迫他们去做他们不愿做的事物。行为的 “被害人”并不认为自己是被害人,他们认为自己是一 个利益交换者,是在利益平等的前提下所做的交易, 交易双方两厢情愿,甚至都是交易的受益者,并不存 在谁是被害人的问题。
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爆炸罪、放火罪、决水罪、破坏交通工具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 侵犯财产的暴力犯罪:抢劫罪、抢夺罪
妨害社会管理的暴力犯罪:妨害公务罪、扰乱社秩序罪
妨害婚姻家庭的暴力犯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四、我国暴力犯罪的特点



(一)暴力犯罪数量呈现持续增长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暴力犯罪不断增多,从80年至90年,统计的 发案率增加了两倍。为此,上世纪80年代起曾频繁采用的“严打”模式, 96年我国又实施第二次严打。至今,暴力犯罪仍未得到有效地控制。 (二)暴力手段愈发残忍 由于利益冲突的激化、暴力色情等不良文化的传播,促使暴力犯罪手段 越来越野蛮、越来越残忍,一些犯罪分子心狠,作案手段毒辣,抢劫并 发杀人、凶杀又行强奸,伤害必致死亡,在杀人犯罪中,肢解尸体、碎 尸焚尸时有发生。 商店老板娘被杀害肢解 (三)涉枪犯罪日益突出 涉枪犯罪日益突出,表明犯罪暴力化程度正在进一步加剧,是暴力化恶 性升级的表现形式。 涉枪犯罪高发区在沿海、边境地区,如广东、福建、广西、海南以及东 北地区。涉枪案件的犯罪类型主要是抢劫银行及运钞车、抢劫出租车, 绑架、武装贩毒、走私等。
1、美国社会暴力犯罪泛滥 2、研究报告:巴西每天有近50名青年死于暴力犯罪
3、我国2007暴力犯罪现状

犯罪学 犯罪原因

犯罪学 犯罪原因

黑手党五大家族:布亚诺家族、科洛博家族、甘比诺家族,杰诺维塞家族及卢切斯家族
发达工业国家犯罪现象的状况
6.恐怖主义犯罪
2001年9月11日上午(美国东部时间),两架被恐怖分 子劫持的民航客机分别撞向美国纽约世界贸易中心一号 楼和世界贸易中心二号楼,两座建筑在遭到攻击后相继 倒塌,世界贸易中心其余5座建筑物也受震而坍塌损毁; 9时许,另一架被劫持的客机撞向位于美国华盛顿的美 国国防部五角大楼,五角大楼局部结构损坏并坍塌。
发达工业国家犯罪现象的状况
镉进入人体,使人体骨骼中的钙大量流失, 使病人骨质疏松、骨骼萎缩骨折。另一患者最后全身骨折达 73处,身长为此缩短了30厘米,病态十分 凄惨。痛痛病在当地流行20多年,造成 200多人死亡。
发达工业国家犯罪现象的状况
发达工业国家犯罪现象的状况
2.环境犯罪 在日本富山县,当地居民同饮一条叫作神通川河
的水,并用河水灌溉两岸的庄稼。后来日本三井 金属矿业公司在该河上游修建了一座炼锌厂。炼 锌厂排放的废水中含有大量的镉,整条河都被炼 锌厂的含镉污水污染了,河水、稻米、鱼虾中富 集大量的镉,然后又通过食物链,使这些镉进入 人体富集下来,使当地的人们得了一种奇怪的骨 痛病(又称痛痛病。
3.智能犯罪
2017年5月12日,WannaCry勒索病毒的疯狂肆虐一度 “逼哭”了成千上万个受害者。这起大规模勒索病毒网 络爆发事件袭击了全球超过10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众多 组织机构,包括教育、电力、能源、银行、交通、医疗、 企业等多个行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中国也成为 此次勒索病毒爆发的重灾区。
据悉,在它的影响下,我国多地的出入境、派出所等公 安网疑似遭遇了病毒袭击,不得不一度暂时停办出入境 业务;勒索病毒也侵袭到生产网络中,中石油旗下不少 加油站也因遭受病毒袭击一度“断网”,使在线支付业 务一度中断;由于眼下正值毕业季,勒索病毒在我国校 园网内的肆虐,甚至还导致不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被锁。

犯罪原因

犯罪原因

第二章犯罪原因早在公元前3 、 4 世纪,古希腊的著名学者柏拉图在《国家论》中就提出:“人们为了金钱常常是许多犯罪的原因。

”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也指出:“贫困导致造反和犯罪。

”单因到多因的探索20 世纪以来,随着人们防止犯罪的要求日益迫切,犯罪学从集中研究犯罪原因扩大到兼及犯罪防治对策的研究。

但犯罪原因在犯罪学中所占的重要位置始终没有改变。

随着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这些领域的学者从各自学科出发研究犯罪原因和寻找控制犯罪的对策,形成以各种犯罪原因为特征的一系列犯罪学流派。

可见,犯罪原因的研究在犯罪学中一直处于核心的地位。

犯罪原因的概念犯罪原因是引起、促成和影响犯罪现象及其过程的各种犯罪因素。

各犯罪因素按其作用层次和作用机制构成的。

系统便是犯罪原因。

在这个系统犯罪原因内,各个犯罪因素既是统-的,同时又是排列有序和主次有别的。

一般说来,单个的犯罪因素不能造成犯罪结果,唯有各种因素的有机结合才能导致犯罪的发生。

犯罪原因的特点按照因果关系研究犯罪原因应注重以下两个方面:(一)客观性。

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只要存在犯罪原因,犯罪结果就不可避免;只要出现犯罪结果,必然存在着犯罪原因。

有时,人们找不到正确的犯罪原因,并不意味犯罪原因的不存在,只是由于局限性没有找准客观存在的原因。

(二)复杂性。

首先,犯罪原因是一个多层次、多因素的系统,某些犯罪因素不但可以产生一种结果,往往还可以产生多种结果;一种犯罪结果不但可以由某些犯罪因素引起,往往还可以由其它一些犯罪因素引起。

某些犯罪因素的存在,可以造成犯罪结果的发生,也可能由于另一些抑制因素的出现而不发生犯罪。

其次,犯罪原因还具有隐蔽性,各种犯罪因素并不同时全面暴露出来,有的因素还常常受到人为的掩饰。

所以,我们要力求研究的不断深化,不要只见浅层的因素而忽略深层的因素,避免作肤浅的结论,而要努力寻求有深度的确切的结论矛盾学说▪关于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因和外部条件的辩证论述对犯罪原因的研究有重要指导意义▪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但并不排斥外部联系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犯罪学课堂笔记

犯罪学课堂笔记

第一讲犯罪学导论第一章犯罪学概述一、犯罪的概念社会危害+处罚;[许]P3,[王]P67;社会:1、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2、要素:人,环境,文化;3、结果分层我国四种分层理论:(1)十阶层理论;(2)社会断裂理论;(3)倒丁字形理论;(4)四个利益集团理论;“十阶层理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二、犯罪学的研究对象社会的需要群体犯罪现象三、犯罪学的概念[许]P3;五、犯罪学的功能1、认识功能:认识规律(犯罪规律)2、导向功能:指导刑事政策的制定3、促进功能:促进刑法的发展意志自由21世纪刑法的趋势:(1)刑罚的轻型化((犯罪多元论);(2)死刑的废除;六、研究犯罪的态度和方法(一)态度1、采取现实主义2、消除对犯罪人的偏见和差别观念3、不要被犯罪学常识所迷惑4、树立正确的研究伦理观念(1)知情后同意(2)资料机密性原则(3)价值观中立(4)研究与资助(5)对研究对象的干扰与损害尽量减少(二)方法论1、树立因果关系理论,用因果关系分析每一个犯罪现象;2、树立整体观;(三)具体方法1、群体比较法2、对特定对象长期跟踪研究法3、历史的和比较的方法4、案例研究5、犯罪人的经历分析(发达犯罪学)6、大量抽查方法七、犯罪学和现代社会1、国家社会以及个人对犯罪的态度国家社会有时与犯罪学对待犯罪的态度是一致的,但有时也存在差别;国家与个人对待犯罪的态度有时二者存在着紧张关系;2、情报化(信息化)社会与犯罪的关系信息化社会对犯罪手段、犯罪率、犯罪结构、犯罪类型的影响;3、老年化社会与犯罪4、国际化社会与犯罪第二章西方犯罪学简史一、犯罪学产生之前的思想渊源(一)恶魔论:犯罪——恶魔附体——驱魔(二)原罪论:人类始祖犯罪《圣经》亚当夏娃(三)自然主义的经验论二、西方犯罪学的历史阶段(一)古典学派犯罪学1、背景:启蒙运动:人性(自由)、民主、科学2、犯罪观点:(1)自由意志论(核心观点):认为任何人只要达到年龄,除精神病外都能自由选择自己的行为;(2)人性自私论:人是邪恶自私的,犯罪是人本性的体现;(3)功利主义、重利主义论:人不选择守法行为而选择犯罪行为是人们功利主义观念使然;3、犯罪预防的观念:(1)法律控制论(2)心理强制论(3)报应刑论4、评价(1)该种理论对当时的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798年的法国刑法典就是依据贝卡里亚基本思想制定的;(2)由于过分强调自由意志,并作为社会施加刑罚的基础而忽视了其他因素对犯罪的影响,与现实社会状况不符,因而使法国刑法典在日常生活中遭遇了许多问题,如自由意志程度不同,个体差异、环境差异对自由意志也有影响,人不可能是完全自由的;(二)实证派犯罪学1、背景(1)犯罪现象日益严重,政府与民众都十分担忧;(2)各门现代科学(能力守恒、生物进化论)的发展,过去许多困惑的问题逐渐都得到了解答;[古典学派的犯罪理论很发达而社会犯罪却不断增加,说明古典学派的理论本身是有问题的] 2、杰出代表(1)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李斯特;(2)基本观点:否定意志自由,认为自由是被决定的;[现在观点:意志是相对自由的]3、龙勃罗梭(1)天生犯罪人①犯罪人在命运上是有与生俱来的犯罪倾向,是犯罪学上的变种;②犯罪人由于隔代遗传、退化等原因,具有区别于普通人的身体和精神上的特征,而且可以标示出来;③犯罪人是野蛮人的返租者或者退化者,在体质上更接近于人类祖先;(2)理论产生的条件①犯罪统计学出现,用统计的方法研究犯罪;②头盖学、人像学、颅像学;③达尔文的进化论;(3)犯罪人分类四种:天生犯罪人、精神病犯罪人、激情性犯罪人、偶发性犯罪人一般天生犯罪人的特征:齿平、额头头骨突出、肩骨凸起、非常大或非常小的耳朵、斜眼、体毛不足;精神性犯的特征:视觉缺失、病态的虚荣心、纹身;杀人犯特征:冷酷、牙长、唇厚、目不转睛看着人;盗窃犯特征:面部表情非常丰富、东张西望;强奸犯特征:唇厚、发长、皮肤细腻;(4)犯罪对策[王]P55;龙勃罗梭的犯罪对策建立在他的犯罪学理论之上,处罚不是根据犯罪人行为,而是要与犯罪人的主观状况相一致;(5)评价A把研究的方法从思辨转向思辨与实证相结合,并注重实证的方法;B把研究的视角从人的意识领域转移到人自身的意识构造,寻找物质的意识基础,从而使犯罪学的走向具有现代意义;C在当时具有很大影响,也不乏追随者,是犯罪学产生的标志,D他的理论过于强调犯罪学的生物学原因和实证的方法,忽视了引起犯罪的其他社会原因,将引起犯罪的原因片面化、主观化,对犯罪人的人格描述也不精确;4、菲利(1)犯罪理论:提出犯罪三元论(自然因素、生理因素、社会因素)菲利十分强调社会因素,但更强调三者的综合作用;轻刑化犯罪多元论原因社会因素是指促使人类生活不诚信、不安宁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犯罪饱和论”:每一个国家始终存在某种某些犯罪,虽然有时会超越饱和度,但最终会回到饱和状态;刑罚无用(2)犯罪对策:认为刑事责任是社会防卫①犯罪政策应与犯罪人分类相对应,如对天生犯罪人应终身监禁;反对只用刑罚,主张从犯罪倾向的有无、强度入手;②社会改革方案应以预防为目的,预防应从整体上改善不良环境,“菲利提案”非刑罚方法:禁止垄断市场、禁止不良生育、设立平民服务的银行、贸易自由化;(3)评价①因著有《犯罪社会学》一书,首次使用犯罪这一概念,被称为犯罪社会学的鼻祖;②他对犯罪实证主义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他是龙勃罗梭犯罪人类学最大的拥护者;③提出了自己的犯罪理论,论述了实证主义犯罪学的方法,还提出了“天生犯罪人”这一词;5、加罗法洛(1)犯罪理论①否定了意志自由,否定了道义责任论,坚持意志决定论;②最大贡献是在犯罪的法定主义之外提出了自然犯和法定犯;③在现象原理的解释,龙勃罗梭注重身体因素,而加罗法洛注重心理因素;④认为人类有两种属性,一是基于保护自己本能的利己情绪,二是基于保护社会的利他情绪,而利他情绪是一种怜悯和正直的道德观;⑤自然犯就是违反了人类社会所具有的这种最基本的怜悯和正直的犯罪,自然犯为任何文明社会所不容,是真正的犯罪;⑥法定犯罪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规定的属于自然犯罪范畴之外的犯罪。

《犯罪学》教学大纲(1)

《犯罪学》教学大纲(1)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犯罪学》课程教学大纲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犯罪学的学习,可以使学员掌握中国犯罪演变的历史,掌握我国各时期犯罪态势的变化和新型犯罪的发展变化,并且剖析其产生原因和治理对策,然后诉诸刑事政策与立法的修订。

尤其是在我国,治理犯罪的途径与手段,也决不仅止于刑罚,而是延伸到德法兼治的所有领域;可以说,整个社会都是运用犯罪学研究成果的舞台,对社会治安实行富于中国特色的综合治理也正基于此。

二、课内学时分配犯罪学课程3学分。

一个学期的课程。

课内学时54学时。

第二部分教学资源的配置和使用一、主要的教学资源(一)文字教材文字主教材为《犯罪学》,刘文成主编,群众出版社出版,它是教学与考试的主要依据。

同时还配置文字辅助教材。

(二)录音录象教材为适应远程开放教育的要求,满足自学需要,天津电大制作了《犯罪学》网络课程。

二、教学环节(一)自学自学是重要的学习方式,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足够的时间在听课基础上,全面系统认真阅读教材和指定参考书。

(二)面授辅导面授辅导是教学的重要方式,辅导教师要全面系统掌握教学大纲和教科书,通过讲解、辅导、答疑、组织讨论等方式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教材内容。

辅导课学习,以不少于课程内容时数的三分之一为宜。

(三)考试要求考核学生全面系统掌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着重掌握重点、难点及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分析我国各时期犯罪态势的变化和新型犯罪的发展变化,并且剖析其产生原因和治理对策,然后诉诸刑事政策与立法的修订。

题量适当并且难易搭配。

按照不同层次大致可分为:有一定难度的试题占总数的25%,中等难度的试题占总数的50%,比较容易的试题占总数的25%。

考试题型。

在一份试卷中,包括客观性试题,如填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主观性试题,如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共六种题型。

根据本课程的特点,试题应引导学生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并重视提高理解与运用能力。

试题兼顾各种犯罪类型;兼顾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

犯罪学主要知识点

犯罪学主要知识点

第一章犯罪学概述“犯罪学”一词是法国人类学家皮纳尔于1879年在其《人类学》中首次提出,1885年意大利犯罪学家加罗法洛的代表作《犯罪学》问世。

此后犯罪学一词被人们普遍接受。

第一节犯罪学的概念犯罪学是一门跨学科的、对犯罪现象和犯罪行为进行综合研究的事实性学科,它基于对犯罪现象原因和犯罪行为发生规律的理性认识,提出旨在预防、减少犯罪的对策和措施体系。

一、犯罪学的外延(一)菲利的犯罪学概念犯罪学的创始人之一,意大利学者菲利在1882年发表了其代表作一一《犯罪社会学》。

(二)奥地利学派的犯罪学概念以汉斯•格罗斯、格拉斯贝尔格及塞利格为代表的一批犯罪学家1、减法:不同意菲利将刑法学也包括在犯罪学之内的思想,并对刑法学与犯罪学的区别加以了认真研究。

犯罪学和刑法学的区别:事实和实体vs规范2、加法:刑事侦查学、监狱学、刑事政策学等均包括在犯罪学之中。

3、评价:奥地利学派的犯罪学思想对后来西方犯罪学的研究及理论构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1)刑法学与犯罪学的区别的观点,后世认同(2)犯罪学和监狱学合为一体的思想(三)美国经典学派的犯罪学概念美国经典学派的代表埃德温• H •萨瑟兰(Sutherland)和其学生唐纳德・R •克雷西(Cressey)提出了自己的犯罪学概念。

犯罪学:研究作为社会现象的犯罪的科学。

划分出犯罪学的三个分支学科:刑法社会学、犯罪原因学及刑罚学。

(四)传统(狭义)犯罪学派的犯罪学概念传统的犯罪学派理论都承认犯罪学与刑法学及其他刑事科学是既密切联系又相互独立的学科,彼此不存在包容关系,并把犯罪学视为研究犯罪原因或主要是研究犯罪原因的科学。

第二节犯罪学中的犯罪一、问题的提出在我国,由于犯罪学发展的历史很短,历史上也缺乏犯罪学方面的理论积淀,因而现阶段人们对犯罪的概念,主要是从刑法学意义上去把握的。

问题:犯罪学上的犯罪是刑法规定的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吗?犯罪学从事实(实体)层面来把握犯罪,而刑法学则着眼于规范(法律)层面把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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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犯罪
一、概念 广义:指是指3人以上以实施一种或多种犯罪为目的而结合起来的,具有一定 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 狭义:指黑社会犯罪。
有组织犯罪不同于2人以上的一般共同犯罪,如结伙犯罪。根据我国的犯罪 状况和法律规定,有组织犯罪应包括: 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和黑社会组织犯罪。从组织规模、程度和社会危 害性上说,这三者实际上是犯罪组织的初级、中级和高级发展形态。
通过本专题学习,掌握犯罪现象的概念、
特征,构成要素,了解我国犯罪现象 的历史和现状,比较中外不同国家的犯 罪状况等。
一、概念
犯罪现象,是指在一定地区和一定时期内 发生的、应受到制裁或处置的严重危害社 会行为的总和。
可见:(一)犯罪现象属于外在物,可以为人的感 观所直接感知。 (二)犯罪现象是有关犯罪与犯罪人的直观、具体、 零散和游离的经验事实,具有丰富、生动、多姿多 态、千差万别的外在形式。 (三)同一犯罪现象可能表征的是不同的犯罪原因, 同一犯罪原因也可能借不同的犯罪现象来显现。
三、依据犯罪行为侵害的法益性质,可分为侵犯公法益 的犯罪和侵犯私法益的犯罪。
四、依据实施犯罪行为的方式,可分为智能犯罪和体能 犯罪。
五、依据实施犯罪的人数,可分为单人犯罪和多人犯罪; 后者又可分为团伙犯罪、集团犯罪与有组织犯罪。
六、依据行为人的身份或自然属性,可分为自然人犯罪 与法人犯罪、青少年犯罪与老年人犯罪等。
1、美国社会暴力犯罪泛滥
2、研究报告:巴西每天有近50名青年死于暴力犯罪
3、我国2007暴力犯罪现状
二、暴力犯罪的危害性
犯罪学研究表明:尽管经济犯罪的危害远大于所有的财产犯 罪和暴力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总和,但在社会公众看来,暴力 犯罪是最令人感到恐惧的犯罪。人们对犯罪的恐惧,主要来 自暴力犯罪。研究表明,由暴力犯罪造成的心理创伤或恐惧, 在肉体创伤痊愈以后还要持续数月,数年乃至终身。
施了暴力的犯罪,还包括未使用暴力但以暴力相威胁的犯罪。 狭义:是指犯罪人实施了暴力侵害行为,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攻击性犯罪。杀人、伤害、强奸和抢劫等通常被认为是暴力 犯罪的典型。
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暴力犯罪大体有以下四种情形: 1、法律条文的罪状中明确将暴力方法、手段规定为犯罪构
特征:1、犯罪成员在三人以上。 2、具有一定的组织形态,即犯罪成员以骨干分子或核心成员为依托,
围绕犯罪目的的共同开展活动。
世界著名刑法学者、犯罪学家,国际刑法协会会长M.巴西奥尼先生则将有组织犯 罪的特征归结为以下几点:
1、 犯罪成员被认为或多或少是以从事犯罪活动作为支撑点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结伙的; 2、 其首要目的是通过非法手段牟取利益; 3、 都是以威胁和暴力为手段实现其目的,不论是集团内的目的,还是集团外的 目的; 4、 贿赂官方人士和其他人是其伎俩的组成部分; 5、 通过骗税、垄断、掠夺性商业活动,并使用腐败影响来渗透和破坏合法的商 业活动以牟取利益; 6、 通过洗钱来盈利增值; 7、 可能有跨国分支机构或跨国活动,但主要还是在一国范围内活动频繁; 8、 凡是通过威胁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其他社会利益的方式行动时,该集团的 出现和活动就会消极地对社会造成冲击; 9、 其成员经常地但不是一成不变地在高层单个头目为首的等级结构中被纠集和 组织起来的; 10、下级成员对组织要忠诚,而且要通过严格的纪律包括因失败、背叛、不忠而 死的 方式来加以约束; 11、成员是以测试忠诚、残暴、犯罪技巧为基础挑选的,在兄弟会中秘密行动相 伴左 右; 12、保密是其印记之一。
犯罪黑数
二、根据犯罪现象从与伦理道德的关系上进行区分,可为: (一)自然犯罪——如强奸、杀人、放火等 (二)法定犯罪——现代型犯罪
正因为如此,自然犯的危害性容易被一般人认识(不借助 法律便可认识),法定犯的危害性则难以被一般人认识 (通常需要借助法律来认识);自然犯的社会危害性的变 易性较小,而法定犯的社会危害性的变易性较大。此外, 法定犯主要是违反行政、经济管理法规的犯罪行为 。
(一)阶级性 (二)法律性 (三)社会性 (四)历史性 (五)时间性 (六)空间性 (七)因果性
(一)犯罪状况:指一定时空内的犯罪数量、犯 罪率、犯罪类型、犯罪危害、犯罪时空分布、犯 罪人的构成状况以及罪犯的性别、年龄、职业、 出身、民族、文化程度、气质和价值观等。
(二)犯罪特点:指犯罪现象所表现出来的犯罪 和罪犯的特殊性或共性。
成客观要件之一的暴力犯罪。如第121条劫持航空器罪,257暴 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2、法律条文明确将暴力方法、手段规定 为加重量刑情节之一的。主要有以下罪名:第240条拐卖妇女、 儿童罪,第318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321条运送他人 偷越国(边)境罪,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二、现状
有组织犯罪是国际社会的一个普遍问题。它因其超常规的犯罪能量和对政 治、经济及社会秩序的严重危害,使其成为各国刑事政策、刑事立法和刑 事司法的重点。 2007年英国《卫报》发表报道:“有组织犯罪年吞2万亿美元,已经成为全 球未来最大威胁”。
暴力犯罪
一、概念 暴力犯罪有广义的概念与狭义的概念之分。 广义:是指犯罪手段上包含有暴力因素的一切犯罪行为,不仅包括已经实
3、法律条文的罪状中虽未明确将暴力方法、手段规定为犯 罪构成客观要件之一,但罪状中的法律用语事实上指暴力犯 罪的。第104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247虐待被监管人罪,第 260条虐待罪,第292条聚众斗殴罪等。 4、法律条文的罪状中既未明确将暴力方法、手段规定为犯 罪构成客观要件之一,又没有法律用语事实上指出暴力是该 种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之一,但实践中通常认为这类犯罪多 以暴力方法实施的。具体罪名如下:第114条放火罪、爆炸罪, 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8条非法拘 禁罪,第239条绑架罪,第358条强迫卖淫罪等。
(三)犯罪规律:指一定时空条件下,犯罪的升 降、涨落与犯罪变化发展的一般趁势或必然趋向。 即犯罪的流量、流向的一般运动规律。
一、概念 犯罪类型,是依据一定的原则或标准,对 组成犯罪现象的犯罪行为进行抽象后所作 的类别划分。
(一)依据犯罪现象的存在形式,可分为: 1、实际的犯罪现象 2、获悉的犯罪现象 3、查明的犯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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