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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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婚同居的见解

对于非婚同居的见解

非婚同居的构成条件:第一,同居主体双方应为男女两性,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情况下还应当具有婚姻能力。

因此,排除“同性恋”同居。

第二,当事人自愿建立包括性生活在内的生活共同体,但并无结成夫妻的主观意愿。

第三,有同居事实,其同居行为可能是公开的,也可能为秘密的。

第四,同居通常具有相对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非婚同居现象存在的社会原因第一,观念的改变。

在我国,受儒家思想及道德的束缚,男女两性之间除了建立婚姻家庭关系,就只能建立起纯粹的且有限度的友谊关系;否则,就会招致人们的非议。

同时由于法律的约束,婚姻是通往家庭和性生活的唯一合法途径,当事人如果要想建立家庭和保持性生活,就必须通过缔结婚姻的方式才能实现。

然而,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外国婚姻观念的巨大冲击,使人们对待婚姻家庭的观念正在悄然发生着变化。

“门当户对”已转变为“爱情至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越来越受到冷落。

“默契”和“缘份”成为缔结婚姻的首要前提,维系婚姻的主要纽带正从责任转向爱情。

同时,男女两性之间除了爱情和友谊这两种关系以外,还有“红粉知己”、“第四种友谊”等等各种新型关系。

性开放也从表层走向深层,婚前性交往呈现出全方位的快速上升态势;青年对婚外性关系持一定程度的宽容态度,对婚外恋表示有条件的同情或认可。

第二,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人们越来越重视生活质量,婚姻的内涵已大大超越了基本的物质层面。

在组建家庭的各种条件中,收入、社会地位、学历、家庭背景等已与“爱情”并驾齐驱,甚至超过了“爱情”这一砝码。

许多青年男女对婚姻采取理性地选择,他们“宁缺勿滥”,选择以非婚同居这种方式进行“试婚”。

另一方面,组建家庭的经济成本也在不断地攀升,沉重的经济负担成为很多人组建美满婚姻的巨大障碍。

人口的大量流动,又使得维系婚姻家庭稳定性的环境因素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

非婚同居的低成本性和同居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松散性恰恰解决了这些问题。

第三,非婚同居是当事人理智的选择。

非婚同居关系合同范本

非婚同居关系合同范本

非婚同居关系合同范本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与乙方双方自愿共同生活,并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共同生活的地点及期限1. 甲乙双方共同生活的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共同生活的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生活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1. 共同生活期间,甲方应承担的生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共同生活期间,乙方应承担的生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 甲乙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其他费用(如水电费、物业费等)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由甲乙双方平均承担。

三、财产归属及使用1. 甲乙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2. 甲乙双方共同生活期间购买的财产,按照实际出资比例确定所有权。

3. 甲乙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使用的财产,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处分。

四、债务承担1. 甲乙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2. 甲乙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发生的债务,按照实际用途及受益程度由甲乙双方承担。

五、共同生活的规则1. 甲乙双方应共同维护家庭和谐,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体谅。

2. 甲乙双方应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具体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3.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六、解除共同生活关系的条件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共同生活关系。

2. 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共同生活关系。

七、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一方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对于非婚同居的见解

对于非婚同居的见解

对于非婚同居的见解非婚同居,指的是未经法律婚姻登记,但男女双方自愿并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随着社会进步和观念的改变,非婚同居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生活方式。

然而,人们对于非婚同居看法不一。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非婚同居的现象,并分享个人的见解。

一、非婚同居的原因非婚同居的产生有多种原因。

首先,一些年轻人或者夫妻认为婚姻制度带来的法律束缚和家庭责任过重,不愿意急于步入婚姻。

他们更倾向于在建立稳定的感情关系后再考虑结婚。

其次,经济因素也是非婚同居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经济压力下,很多年轻人或夫妻往往无力负担结婚所需要的高昂费用。

此外,一些人对婚姻的价值观发生了改变,他们更注重个人自由和平等,认为婚姻只是一纸形式,不影响情感和责任。

二、非婚同居的利与弊1. 利:(1)自由选择:非婚同居可以给双方更多的选择自由。

没有婚姻的约束,双方可以更加自主地决定彼此的生活方式和关系模式。

(2)减少经济负担:相比婚姻,非婚同居往往需要承担的经济压力较轻。

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经济状况共同分担生活费用,减轻个人负担。

(3)了解对方更全面:通过非婚同居,男女双方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对方的生活习惯、理念和性格,并提前在同居生活中解决问题,为未来可能的婚姻生活打下基础。

2. 弊:(1)法律保护不足:非婚同居并没有得到法律上的保护,一旦出现分手或产生争议,双方可能面临无法维权的困境。

(2)家庭压力:与传统婚姻不同,非婚同居往往会面临来自亲人和社会的非议和质疑,对双方造成心理和情感上的压力。

(3)不确定性增加:非婚同居的未来往往充满了不确定性。

缺乏法律上的规范和保护,双方在感情和经济上的投入可能面临无法得到补偿的风险。

三、非婚同居的进一步思考对于非婚同居的合法性和权益保障,社会仍存在较大争议。

有人主张立法对非婚同居进行规范,为其提供更多的法律保障,以平衡法律婚姻与非婚同居之间的权益。

也有人认为,非婚同居是一种自由选择,不应该受到过多的干预。

个人而言,在非婚同居现象中,我更倾向于为其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

非婚同居协议书范本

非婚同居协议书范本

非婚同居协议书范本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选择非婚同居的生活方式,为明确双方在同居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同居关系的定义与期限1.1 本协议所指的同居关系是指甲方与乙方在未经法律婚姻登记的情况下,共同生活并相互承担生活责任的伴侣关系。

1.2 双方同意,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书面同意解除同居关系或一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并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之日终止。

第二条财产管理2.1 双方同意,同居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但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共同承担生活费用。

2.2 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家具等,应明确登记为双方共有,并按照出资比例或双方协商的比例享有产权。

第三条居住安排3.1 双方同意共同居住在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3.2 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整洁与和谐,不得因个人行为影响对方居住的舒适度。

第四条责任与义务4.1 双方应尊重对方的个人隐私和自由,不得无故干涉对方的社交活动。

4.2 双方应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家务劳动、经济支出等。

第五条子女抚养5.1 如双方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双方应共同承担抚养责任,具体抚养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5.2 子女的教育、医疗等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分担。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6.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6.2 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解除原因。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什么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如何处理,有罪吗?

什么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如何处理,有罪吗?

什么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如何处理,有罪吗?男女朋友非婚同居,逐渐为社会认同,但是还是会有很多朋友会问起非法同居的问题。

什么是非法同居呢?非法同居有罪吗?法律对非法同居是如何处理的?一、什么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法律上并没有非法同居一说,非法同居是民间的一种误读。

原因是婚前同居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会被人们误解为同居是非法的。

根据中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生活中非法同居分为三种类型: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此种情况最为普遍,不少年轻男女因为生活的种种原因选择婚前同居;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此种情况也较为普遍,也就是大家经常所说的婚外情;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如上文第二种情况。

二、非法同居有罪吗?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同居并不被法律所保护,但是没有法律直接规定婚前同居属于非法。

非法同居只是被人们的一种误读。

三、非法同居如何处理?如上文所述,非法同居并不是真的违法,只是人们对法律不保护的一种误解。

针对非法同居如何处理的疑问,具体得分情况:对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的,我国法律对此没有任何规定,道德上现在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认可。

对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因为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不属于合法的婚姻状态,所以也不属于重婚的情况。

只是在原夫妻双方离婚分割财产时,考虑过错方对无过错方的侵权程度,在分割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

另,受害方提起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也会得大法院的支持。

同居随着生活的改变逐渐被人们所承认,也逐渐改变了人们的生活。

非法同居不触犯任何法律的规定,因此也不会受到什么处理。

只是,在同居前还是需要慎重考虑,毕竟不受法律保护的状态,在发生纠纷时就无法处理。

所以,如果有结婚的打算还是结婚吧,没有结婚的打算那就签订一份同居协议。

在保证权益的基础上避免出现更多的纠纷,伤害彼此的感情。

未婚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未婚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quitters never win and winners never quit.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
未婚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如果同居二人,没有扯结婚证,且和其他人都没有婚姻关系,未婚之人居住在一起,也可以叫做非法同居,但这种同居是不会受到法律上的处罚的。

非法同居怎么处罚,也要看你们二人具体情况。

在这之前,先要弄明白什么叫非法同居。

如果同居二人,没有扯结婚证,且和其他人都没有婚姻关系,未婚之人居住在一起,也可以叫做非法同居,但这种同居是不会受到法律上的处罚的。

还有一种是,同居二人双方没有领取合法的结婚证,但其中一人或者双方都和其他人有婚姻关系,领取了政府认可的结婚证,那么这种非法同居,就违反了我国一个丈夫一个妻子的法律制度,这种情况就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和其他人有婚姻关系的一方的配偶已经死亡,那么这种情况也是不会被处罚的。

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是需要先到法院进行起诉,法院才会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再根据该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否则,法院也是不会对犯了非法同居者的人进行处罚的。

也就是受害方在搜集到一定证据后,即可向法院申诉。

受害方可以提出离婚,也可以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根据我国的婚姻法以及其他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进行一定的民事制裁的。

情节相对较重的重婚罪,根据我国的刑法文件的相关规定,是有可能被判处一定期限的拘役或者两年以内的有期徒刑。

总之,还是要看受害方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提起诉讼,就会被处罚,否则不会被处罚。

非婚同居关系合同范本

非婚同居关系合同范本

非婚同居关系合同范本甲方(男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女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自愿建立非婚同居关系,为明确双方在同居期间的权利义务,保障彼此的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同居关系的建立双方自愿选择以非婚同居的方式共同生活,相互尊重、理解和支持。

二、财产约定1. 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同居关系而发生财产混同。

2. 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如房产、车辆、家具等,应明确各自的份额,如无法明确份额则视为共同共有。

3. 一方因继承、赠与等获得的财产,视为其个人财产。

三、生活费用分担同居期间的生活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分担方式可协商确定。

四、家务劳动及家庭责任1. 双方应共同承担家庭日常家务劳动,合理分工,共同营造温馨的生活环境。

2. 一方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家庭责任,应提前告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五、相互忠诚义务双方承诺在同居期间保持相互忠诚,不得有等违背忠诚的行为。

六、子女抚养若双方因意外怀孕导致生育子女,应共同协商子女的抚养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抚养方式、抚养费的支付等。

七、关系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非婚同居关系。

2. 一方有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其他导致同居关系无法继续存续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同居关系。

八、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论非婚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制

论非婚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制

论非婚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制
非婚同居是指未经过婚姻登记而男女以夫妻同居的行为。

关于
非婚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情况不同。

以下
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1.国家未对非婚同居关系进行法律规定,该关系不存在法律地位,未能获得法律保护。

2.国家或地区将非婚同居关系归类为事实婚姻,认为只要居住
在一起一定会涉及到财产、抚养、扶养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对非婚
同居的一些权益予以保护。

这些权益可能包括一些权利和义务,例
如财产分配、养老补贴、社会保险、遗产继承等。

3.一些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规定非婚同居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护,例如,法国、加拿大等。

这些国家或地区通过法律明确规定非
婚同居关系的财产分配、抚养、扶养等方面的问题,以便在涉及到
法律问题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总之,非婚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制因地区、国家和文化背景而异,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体系和立法情况来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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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cohabiting unmarried person of the opposite sex),非婚是指无法律障碍的两性双方尚未形成法律上的婚姻状态,而不论双方是否有结婚的意图,这样我们就能将非婚同居与违法的同居区别开来。

非婚同居的双方不得有法律上的障碍,即不能是已婚者。

在现代生活中,非婚同居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大特点。

“同居”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时尚。

社会上的同居人群不只局限于年轻男女,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也在不断加入这个行列。

非婚同居现象增多,婚姻不再是两性关系惟一的结合方式,两性关系呈现多元化。

在法学理论界,大多都认为广义上的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公开共同居住生活,但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两性结合。

其外延非常广阔,一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同居关系都包含其中,包括事实婚姻、非法同居、未婚同居以及被宣告无效和被撤销的婚姻等情况。

从狭义上来说,非婚同居是指不为法律所禁止的,无配偶的男女双方自愿、长期、公开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又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一种两性结合的方式。

简单地说,即是无配偶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以夫妻名义或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行为。

中国《婚姻法》第三条明令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由此可看出,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无论是否以夫妻名义,不仅为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也是我国婚姻法禁止的行为,其中,构成重婚的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构成要件
(1) 非婚同居的双方必须是无配偶男女两性。

同性恋者不能构成非婚同居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是违反婚姻法规定的非法行为,不能构成非婚同居。

(2).双方自愿建立像夫妻一样的生活共同体,但并不具备构成合法婚姻的形式要件。

非婚同居的双方应该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建立包括性生活、平常必要的共同的政治经济生活等为主要内容的共同体,但是,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构成婚姻关系。

(3).同居行为必须是公开的。

同居双方是否以夫妻名义相称不影响非婚同居行为的认定,只要同居行为是公开的,不为刻意隐藏的,就能成为非婚同居行为的构成要件。

(4).同居行为应当持续一定期间。

之所以需要非婚同居行为持续一定的时间,是因为这种结合只有持续存在,才能证明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和“一夜情”等行为区别开来。

在法律规制非婚同居行为的国家,都要求当事人的行为持续一定的期间才能获得非婚同居规则的使用,而且这一期间不能有明显的间断。

如美国的某些州规定的是三个月以上,丹麦等规定须三年以上。

结合我国国情,笔者认为,非婚同居的持续期间应以两年为宜。

只有对某个概念作出明确的界定,才能正确区分其与相似概念的异同,进而确立适合的法律规范加以规制。

在中国,由于《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现实中普遍存在的各种同居现象缺乏一个统一的分类,加之历史上法律对“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态度曾经经历过几次重大的转变,理论界对非婚同居法律地位的界定一直未能达成一致。

长期以来,有两种主流观点:
1、认为非婚同居等同于非法同居。

受中国传统道德观念的影响,老百姓长期认为,如果男女双方未经“明媒正娶”就公开居住在一起,长期被看作是不道德甚至是伤风败俗的行为。

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观点越来越遭到各方的质疑。

首先,非法同居,是指不合法的男女同居行为。

《婚姻法》并未明文规定禁止婚前同居行为,仅凭司法解释认定非婚同居都为非法同居是不符合法理的。

其次,新《婚姻法》颁布以前,司法解释以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作为判断非婚同居行为法律性质的依据,仅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做出规定,却不规定有配偶且与他人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行为,这样只会为姘居、“包二奶”等真正的“非法”同居行为放行。

2.、认为非婚同居就是事实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11月21日的司法解释中认为,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如双方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由此解释可以看出,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是有婚意的,社会上也承认其为夫妻,只是没有履行婚姻登记手续,其实质是“婚姻”。

由于我国的历史源远流长,传统文化和习俗深入人心。

在婚姻缔结方面,民众普遍重仪式而轻登记,事实婚姻和非婚同居现象长期大量存在。

为适应当时的社会现状,我国婚姻立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事实婚姻和非婚同居的认定曾做出过多次转变。

对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2001年新《婚姻法》颁布前,司法实践都以1994年2月1日为界,之前符合事实婚姻条件的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之后出现的则一律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可以说,除了一部分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外,非婚同居长时间地被等同于非法同居,再加上传统道德观念的禁锢,让一些无辜的未婚同居男女背负“道德败坏”的恶名。

2001年12月25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解释(二)”)第五条第二款删去原有的“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处理”的“非法”二字,2003年12月25日公布的解释(二)第一条又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由以上两条可以看出,新的司法解释转变了对非婚同居的敌视态度,赋予当事人更多的自由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是司法活动的进步。

可是,也产生了相应的问题,社会上大量存在的因非婚同居产生的纠纷被挡在了法院的大门外,非婚同居关系找不到系统合适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非婚同居的法律效力,是指因非婚同居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般而言,非婚同居涉及的效力范围主要有非婚同居双方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以及与子女间的关系。

(1) 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的人身关系
当事人之间的人身关系的内容是非婚同居与合法婚姻在法律上最关键的区别。

非婚同居欠缺婚姻的形式要件,因此当事人之间不被法律承认为夫妻关系,不产生任何配偶间的人身关系,也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地转化为配偶关系。

同样的,一方与对方的亲属间也不产生任何姻亲关系。

至于如何称呼这种人身关系,笔者认为,可以沿用西方的“生活伙伴关系”这一说法,或者称为“同居伙伴关系”。

这样,就可以把非婚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以及其他合伙关系区分对待。

(2).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①非婚同居财产制。

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既不同于夫妻财产关系,也不能认定为一般的合伙关系。

一般合伙的共有关系,当事人之间仅仅只存在财产关系,而非婚同居当事人是以感情为基础而共同生活产生财产关系,与合伙关系有着很大的区别,因此不能简单地按一般合伙关系来处理。

②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的财产继承权。

根据传统的民法理论,继承权的产生是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以一定亲属间身份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从理论上说,双方无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③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的扶养请求权。

抚养请求权是婚姻法赋予夫妻双方的合法权利,在非婚同居关系中,双方不具有配偶间的人身关系,不能享有扶养请求权,因而,也不能构成遗弃。

当然,非婚同居双方也可以约定相互扶养的义务,法律应承认约定效力。

(3).非婚同居当事人与子女的关系
就这点来说,世界各国几乎都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样的权利。

订立“非婚同居协议”,以契约的方式约定同居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在产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避免纠纷
男女在恋爱期间或者同居期间由于人身关系的不稳定,也并不是只有自由没有负担。

如何避免这样的纠纷呢?
一、不妨丑话说在前面。

男女在恋爱期间,难免有互赠礼物的情形,但不可让感情烧昏了理智。

在大额经济支出的时候,一定要丑话说在前面,甚至写在纸上,或者干脆等双方进行结婚登记之后再进行。

二、走进婚姻。

对同居者来说,要想避免风险,那只有向前走一步,走进婚姻,走进法律所保护和调整的婚姻状态。

三、保存和固定证据。

如果同居者拒绝走进婚姻,还能够一直相爱着,那么一方就应该为对方多做些考虑,尤其是当另一方处于弱势时,一方就应该尽可能地保存和固定一些过硬的证据,比如财产协议,财产公证或者遗嘱公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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