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相志 第四章审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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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相志 第一章总论

李相志  第一章总论

– 英国:国家审计署(National Audit Office), 主计审计长(comptroller and auditor-general) – 加拿大的审计公署、西班牙的审计法 院 • 司法系统政府审计机关 – 法国的审计法院 • 行政系统政府审计机关 – 瑞士的联邦审计局
三、民间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 1930年国民政府颁布了《会计师条例》, 确立了会计师的法律地位,之后上海、 天津、广州等地也相继成立了许多会计 师事务所。 1925年在上海成立了“全国 会计师公会”。1933年又成立了“全国 会计师协会”。至1947年,全国已拥有 注册会计师2619人。 • 新中国成立后,取消了审计制度 • 1980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成立 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 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始复苏。
• 审计报告使用人扩大到股东、债权人、 证券交易机构、税务、金融机构及潜在 投资者; • 审计准则开始拟订,审计工作向标准化、 规范化过渡; • 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制度广泛推行,注 册会计师专业素质普遍提高。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形成“五大”会计 公司(Accounting Firm): • • • • • 普华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s) 安达信全球(Andersen Worldwide) 安永(Ernst &Young) 毕马威(KPMG) 德勤(Deloitte & Touche)
(二)西方政府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 早在奴隶制度下的古罗马、古埃及和古 希腊时代,已建立了官厅审计(official audit)机构,设有监督官一职 • 资本主义时期 西方国家大多在议会下 设有专门的审计机构 • 立法系统的政府审计机关 – 美国:审计总署(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 ,简称GAO),总审计长 (comptroller general)

审计质量控制规范

审计质量控制规范

审计质量控制规范审计质量控制规范是指审计机构或者审计师在执行审计工作时,为保证审计质量和提高审计效率,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这些规范和标准涵盖了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工作底稿、报告等,旨在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比性。

审计质量控制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审计组织和人员:规范要求审计机构应具备适当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持续的培训和教育,以保证其审计工作的质量。

2. 审计计划:审计计划是审计工作的基础,规范要求审计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包括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程序等。

审计计划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特点和风险进行合理的安排,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 审计程序:审计程序是审计工作的核心,规范要求审计机构应根据审计计划制定相应的审计程序,并按照程序进行审计工作的实施。

审计程序应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的评估、对重要账户和交易的审计等,以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 工作底稿:工作底稿是审计工作的记录和证据,规范要求审计机构应制定统一的工作底稿格式,并要求审计人员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工作底稿。

工作底稿应详细记录审计工作的过程和结果,以便审计质量的评估和审计报告的编制。

5. 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规范要求审计机构应编制符合规定格式和内容要求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准确、清晰地陈述审计结果和意见,包括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的评价,以及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评估等。

6. 质量控制监督:规范要求审计机构应建立质量控制监督机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质量控制监督应包括对审计过程的监督、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对审计报告的质量评估等,以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

总之,审计质量控制规范是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基础,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审计学第4章审计准则和审计依据(精)

审计学第4章审计准则和审计依据(精)

2.工作准则。它包括: (1)审计工作必须妥善地进行计划安排,如存 在助理人员,必须加以监督和指导。 (2)应适当的研究和评价现行的内部控制系统, 以确定可资信赖的程度,并以此作为决定审计 程序和测试范围的依据。 (3)运用检视、观察、查询、函证等方法,以 获取充分而确切的证据,作为对所审核的财务 报表发表意见的合理根据。
内蒙古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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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审计依据
和现金流量的合法或非法,公允或非公允,并 据以作出审计结论、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的根 据。
二、审计依据的种类
按其来源分为被审计单位自己制定的审计依 据和外部各单位制定的审计依据。 按其性质、内容分为宪法、法律、法规、政 策、规章制度、计划、经济合同、业务规范、 技术经济标准、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等。
内蒙古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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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审计准则
2.工作准则,是审计人员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过 程中应遵守的准则,应包括: (1)对规划审计计划所作的规定。 (2)对确立审计范围所作的规定。 (3)对获取审计证据所作的规定。 (4)对实施审计行为所作的规定。 3.报告准则。是审计人员编制审计报告、选择表 达方式和记载必要事项的准则,主要包括: (1)对审计报告应记载事项的规定。
内蒙古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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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审计准则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制定执业规则阶段(1991—1993年) 1991—1993年先后发布了《注册会计师检 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等7个执业 规则。 建立审计准则体系阶段(1994—2005年) 1993年10月31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会计师法》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 定执业准则、规则,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 后执行。 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阶段(2006年至今)

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审计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审计工作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审计工作。

第四条审计工作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奉献精神、团结合作、勤奋务实的原则,积极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服务。

第五条审计工作应当依法依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保障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和效果。

第六条审计工作应当形成科学、完整的审计程序和文档,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第七条审计工作应当严格保守审计机密,确保审计结果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审计工作应当坚持独立自主,不受任何政治、经济、宗教和其他因素的干扰,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九条审计工作应当强化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机制,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和有效开展。

第十条审计工作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地向委托单位和相关部门反映审计结果和建议,协助委托单位改进工作。

第二章审计工作组织与管理第十一条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包括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审计流程、审计监督和考核等方面。

第十二条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审计工作需要,设立审计团队,明确审计任务和责任,合理安排审计资源,确保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三条审计机构应当对审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十四条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程序,对审计工作进行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十五条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和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审计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和可靠。

第十六条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对审计过程和结果进行归档保存,确保审计工作的可追溯性和透明度。

第十七条审计机构应当定期评估和审计工作绩效,对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审计质量控制规范

审计质量控制规范

审计质量控制规范一、引言审计质量控制规范旨在规范审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本文档适合于所有执行审计工作的审计师和审计事务所,并提供了一系列的标准和指导,以确保审计工作符合国际审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要求。

二、审计质量控制的目标审计质量控制的目标是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包括以下方面:1. 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2. 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 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4. 确保审计工作符合国际审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要求。

三、审计质量控制的要求1. 审计独立性和客观性1.1 审计师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任何利益冲突的影响;1.2 审计师应遵守相关法规和道德规范,确保独立性和客观性的维护;1.3 审计师应及时披露可能对独立性和客观性产生影响的事项。

2. 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1 审计师应进行充分的审计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2 审计师应采用适当的抽样方法,确保抽样数据的代表性;2.3 审计师应进行审计证据的充分采集和分析,确保审计结论的可靠性;2.4 审计师应对审计工作进行适当的文件记录,以便审计工作的复核和审计结果的验证。

3. 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3.1 审计师应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规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3.2 审计师应合理安排审计工作的时间和资源,确保审计工作的高效进行;3.3 审计师应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沟通,了解相关信息和文件的提供情况;3.4 审计师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或者相关监管机构报告审计工作的发展和发现。

4. 符合国际审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要求4.1 审计师应了解并遵守国际审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要求;4.2 审计师应进行持续的专业发展,以确保自身对国际审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的了解和掌握;4.3 审计师应参预相关培训和研讨会,更新审计知识和技能。

四、审计质量控制的实施1. 审计事务所应建立和维护一套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2. 审计事务所应对审计师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其了解和遵守质量控制制度;3. 审计事务所应进行定期的内部质量评估,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4. 审计事务所应接受外部质量评估,以确保质量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4.08.31•【文号】主席令[第32号]•【施行日期】1995.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审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4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第五条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七条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

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

第九条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规范审计行为的规章制度

规范审计行为的规章制度

规范审计行为的规章制度第一章审计行为规范的基本原则第一条客观公正原则审计人员应当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执行审计工作,不受任何形式的利益干扰,确保审计结论真实、可靠。

第二条独立性原则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受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控制或影响,保持审计行为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三条保密原则审计人员应当保守审计工作中获取的信息和资料,在未经被审计单位或相关利益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泄露审计信息。

第四条专业规范原则审计人员应当具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第五条整合性原则审计人员应当全面考虑审计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审计行为规范的工作流程第六条审前准备工作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之前,应当对审计对象进行深入了解,制定审计计划和方案,明确审计目标和范围。

第七条审计实地调查审计人员应当实地到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查,查阅相关资料和信息,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经营情况。

第八条审计程序执行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计划和程序执行审计工作,充分收集证据,进行审计分析和核实,确保审计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审计报告编制审计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审计报告,陈述审计发现和结论,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保证审计报告的客观、真实和公正。

第十条审后跟踪和监督审计人员应当对审计报告的建议和意见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被审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

第三章审计行为规范的责任与义务第十一条审计人员的责任审计人员应当对自己的审计工作负责,保证审计行为规范和准确,维护审计行业的声誉和信誉。

第十二条审计机构的责任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审计监督机构的责任审计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对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审计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第四章审计行为规范的处罚与监督第十四条违反审计行为规范的处理对于违反审计行为规范的行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警告、批评、记过、罚款、暂停执业资格、吊销执业资格等处罚措施。

审计质量控制规范

审计质量控制规范

审计质量控制规范审计质量控制规范是指审计机构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为保证审计质量,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控制措施。

这些规范和措施旨在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专业性和可靠性,以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和可信度。

一、审计质量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审计质量控制的目标是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以提供可靠的审计报告。

为实现这一目标,审计机构应遵循以下原则:1. 独立性原则:审计机构应保持独立性,避免与被审计单位产生利益冲突,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 专业能力原则:审计机构应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以执行高质量的审计工作。

3. 审计方法原则:审计机构应采用科学、系统的审计方法,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 审计证据原则:审计机构应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进行判断和评价,确保审计结论的可靠性。

5. 审计文件原则:审计机构应建立完整、准确、清晰的审计文件,以便审计工作的复核和监督。

二、审计质量控制的组织和管理1. 组织结构:审计机构应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资源配置:审计机构应合理配置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以满足审计工作的需求。

3. 人员管理:审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以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效率。

4. 项目管理:审计机构应对每一个审计项目进行全面的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确保审计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5. 质量监控:审计机构应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审计工作进行内部复核和外部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审计质量。

三、审计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1. 审计计划:审计机构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特点和风险,制定合理的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和时间安排。

2. 审计程序:审计机构应根据审计计划,采用适当的审计程序进行工作,包括内部控制评价、风险评估、审计证据采集和分析等。

3. 审计文件:审计机构应建立规范的审计文件,记录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审计计划、程序、证据和结论等,以便复核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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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用审计准则:是依据国家审计基本准 则制定的,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依 法办理审计事项,提交审计报告,评价 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 决定时,应当遵循的一般具体规范。 • 专业审计准则:是依据国家审计基本准 则制定的,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 办理不同行业的审计事项时,在遵循通 用审计准则的基础上,同时应当遵循的 特殊具体规范。
• 在政府审计领域,美国审计总署从1970 年起,着手努力研究政府审计准则。 1972年,审计总署颁布了《政府机构、 计划项目、活动和职能的审计准则》, 即著名的《黄皮书》。 • 美国内部审计师协会从1946年开始,就 着手实施一项内部审计人员职责说明的 计划,并于1947年发表了世界上第一个 《内部审计师职责说明》
•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属的国际审计实务 委员会(International Auditing Practices Committee,简称IAPC)于 1980年制定和颁布了国际审计准则。 •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1984年成立了审 计准则委员会,并于1989年通过了最高 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审计准则。 • 内部审计师协会1974年建立了职业准则 和责任委员会,于1978年正式发表了 《内部审计专业实务准则》
• 中注协于1994年5月开始筹备中国独立审 计准则的研究制定,10月组织起草小组正 式 开 展 工 作 , 1995 年 1 月 发 布 了 第 一 批 《独立审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 • 1996年1月1日,经财政部批准,第一批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独 立 审 计 准 则 ( the China’s Independent Auditing Standards, 简称CIASs)》开始实施。
• 《公认审计准则》三部分共10条的内容 如下:
(一)一般准则
1.审计应由一位或多位经过充分技术培训, 并精通业务的审计人员执行。 2.对一切与业务有关的问题,审计人员均 应保持独立的意志和态度。 3.在执行审计工作和编写报告时,应保持 职业人员应有的职业谨慎。
(二)外勤工作准则
1.审计工作必须充分地进行计划安排,若 有助理人员,应予以适当督导。 2.审计人员必须对内部控制制度有充分的 了解,以便计划审计工作,并确定将要 执行的测试的性质、时间及范围。 3.应运用检查、观察、询问和函证等方法, 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事项,以便为对被 审计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提供合理的基础。
• 审计署自1989年起就开始着手制定我国 政府审计准则。1996年12月,审计署发 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 则》,并于2000年1月18日修订颁布。 • 同时还颁布《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 则》、《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 则》等若干准则。2000年对一些准则又 重新修订。
• 《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包括六章47条:
二、审计准则的性质
1.审计准则是规范审计人员执业行为的权 威性标准 2、审计准则既对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 要求,同时也向社会提供审计质量保证 3.审计准则是通过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程序 体现出来的 4.审计准则是审计人员发表审计意见的客 观依据
三、审计准则的作用
1、可以赢得社会公众的广泛信任 2、可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3、可以维护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的合法权 益 4、可以促进国际审计经验的交流
第三节
民间审计准则
• 民间审计准则又称独立审计准则 (independent auditing standards),或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是用来规范注册 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 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 准。
一、国际审计准则
• 由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下属的国 际审计实务委员会于1980年制定和发布 • 国际审计准则(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on Auditing,简称ISA)是在 1991年7月10日,由过去的国际审计指南 (International Auditing Guidelines,简 称IAG)易名得来的。 • 国际审计准则由审计准则、相关业务准 则和国际审计实务公告三个部分构成
第四章 审计规范
• 审计规范是指明文规定的各种有关审计的 法律、法规及准则。既包括国家对审计机 构、审计业务方面的法律规定,也包括审 计机构本身执行审计业务应遵循的各种准 则、规则。 • 审计规范体系由审计立法体系和审计执业 准则体系两种类别构成。 • 我国审计执业准则(practicing standards) 体系由四个部分组成:审计准则、审计职 业道德准则、审计质量控制准则和审计人 员职业后续教育准则。
• 2000年1月28日修订及颁布《审计机关审 计处理处罚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 听证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复议的 规定》、《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 暂行规定》 • 2000年8月7日修订及颁布《审计机关审 计方案准则》、《审计机关审计证据准 则》、《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 (试行)》、《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编审 准则》、《审计机关审计复核准则》
三、中国的政府审计准则
• 《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序言》 – 说明中国国家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 目标、体系、法律效力、适用范围、 制定与发布程序、修订和解释权等问 题。
• 中国国家审计准则体系是中国审计法律 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由三个层次组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 – 通用审计准则和专业审计准则 – 审计指南 • 国家审计基本准则:是制定其他审计准 则和审计指南的依据,是中国国家审计 准则的总纲,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 法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是衡量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
பைடு நூலகம்
• 1972年该委员会更名为审计准则执行委 员会,同年发布了《审计准则说明书》 第一辑。 • 1978年该委员会正式定名为审计准则委 员会(Audi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 ASB),负责制定审计准则说明书。 • 这些审计准则说明书与十项公认审计准 则一起合称为一般公认审计准则 (Generally Accepted Auditing Standards, GAAS)。
(三)报告准则
1.审计报告应说明会计报表是否按照一般 公认会计原则编制。 2.审计报告应说明本期采用的会计原则是 否与上期一致。 3.除非审计报告中另有说明,会计报表中 信息的披露均应被认为是合理和充分的。 4.审计报告应就整个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或者声明不能发表意见。若不能发表总 体意见,则应说明其理由。
• 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由三个层次组成: – 独 立 审 计 基 本 准 则 ( the General Independent Auditing Standards , GIAS) – 独 立 审 计 具 体 准 则 ( the Specific Independent Auditing Standards , SIAS ) 与 独 立 审 计 实 务 公 告 ( the Independent Auditing Practice Pronouncement,IAPP) – 执 业 规 范 指 南 ( the Auditing Guidelines)
• 审计指南:是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 理审计事项提出的审计操作规程和方法, 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从事专门审计工 作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性意见。 • 国家审计基本准则、通用审计准则和专 业审计准则,是部门规章,具有行政规 章的法律效力,必须遵照执行。 • 审计指南应当参照执行,不具有行政规 章的法律效力。
第二节
政府审计准则
一、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审计 准则
• 该准则在1989年柏林召开的国际组织第 十三届大会上通过,并在1992年华盛顿 大会上得到了修订。 • 该准则由基本要求、一般准则、外勤工 作准则和报告准则四部分组成
二、美国的政府审计准则
• 美国审计总署于1972年颁布了世界上第 一部政府审计准则,即《黄皮书》,该 准则共分七章。 1、引言:概括了制定该准则的目的及其适 用范围,提出了受托责任的概念,建立 了政府审计准则制定和执行的基本假设, 明确了政府审计人员的责任,规范了政 府审计服务。
第一节
审计准则概述
一、审计准则的定义与分类
• 审计准则(auditing standards) – 是指由政府审计部门或会计师职业团 体制定的,用以规定审计人员应有的 素质和专业资格、规范和指导审计人 员执业行为、衡量和评价审计工作质 量的权威性标准。 • 审计准则按规范对象不同,可分为独立 审计准则、政府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准 则三类。
•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属的审计准则委 员会,自1972年以来还陆续发表了《审 计准则说明书》。 • 《审计准则说明书》是对《公认审计准 则》的解释和说明。 • 到1998年初,共发布了86号《审计准则 说明书》,每一号说明书均集中解决某 一个或几个领域的问题。
三、中国的民间审计准则
(一)中国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
(二)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 199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独立审计基 本准则》是独立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对 注册会计师的资格条件、执业行为的基 本规范,是制定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实 务公告和执业规范指南的基本依据。 • 基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对任何单位 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的以发表审 计意见为目的的独立审计。 •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共5章25条:
2、政府审计的类型:将政府审计界定为由 政府或非政府审计组织实施或安排实施 的,对政府机构、计划项目、活动、职 责和基金的审计 – 政府审计的类型包括财务审计和绩效 审计: • 财务审计由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相 关审计构成; • 绩效审计则由经济性和效率性审计 以及计划项目的效果审计构成
3、一般准则:对政府审计组织和人员的资 格条件和行为规范作出了规定,一般准 则既适用于财务审计,也适用于绩效审 计。 4、财务审计的外勤工作准则 5、财务审计的报告准则 6、绩效审计的外勤工作准则 7、绩效审计的外勤工作准则
•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民间审计制定了 一般公认审计准则(GAAS)。 • 公认审计准则的内容范围有狭义和广义 之分。从狭义上讲,它仅仅指《公认审 计准则》的三部分共10条。从广义上讲, 公认审计准则还包括《审计准则说明书》 (Statements on Auditing Standards,简 称SAS)和审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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