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
脱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赣府厅字[2016]2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1.06
【实施日期】2016.0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6]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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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的通知

砖瓦世2017.2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的通2015﹞39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行业协会商会综试行)》,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切实转变监管理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2016年12月19日(试行)落实各项监管制规范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和(以下统一简称“协会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总体方案》”),制定本办法。
改变构建政府综合监管和协会商促进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协同化、社会化的监督管理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谁负责”原则。
各行业管理部门并履行3.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健全协会商会党组织,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二、完善法人治理机制4.健全内部法人治理结构。
协会商会根据《总体方案》要求调整完善章程,健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内部监事会(监事)以及党组织参与协会商会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
5.协会商会负责人即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的产生、变更,分别依照《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民发[2015]166号)和各地方民政部门出台的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6.依据《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的办法(试行)》(中组发[2015]16号),对按程序提出的全国性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按归口关系负责审核。
地方协会商会的负责人人选按程序提出后,由各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负责审核。
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选举。
审核办法由审核部门依据有关法规制度另行制定。
7.建立协会商会主要负责人工作报告制度,按年度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接受内部质询和监督。
探索在协会商会中选择适合的企业家担任理事长(会长),探索实行理事长(会长)轮值制,推行秘书长聘任制。
财政部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

财政部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作者:来源:《大社会》2019年第02期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全国工商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稳定发展,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及《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现对支持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行业协会商会是社会组织的重要形式,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力量。
支持和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对于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治理、促进行业协会商会优化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应遵循科学合理、专业优势、公开择优、以事定费的原则,明确购买范围,加强合同管理,注重绩效考核,有序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与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二、公平对待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放宽市场准入,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依法进入公共服务行业和领域,促进行业协会商会之间、行业协会商会与其他社会力量之间公平有序竞争,激发行业协会商会活力,促进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化发展格局。
江西省部署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江西省部署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郑荣林
【期刊名称】《中国社会组织》
【年(卷),期】2016(0)16
【摘要】8月10日,江西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南昌市召开,副省长尹建业出席会议并讲话。
尹建业指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是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现实需要。
要着力在党建工作、综合监管、试点示范、支持发展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总页数】1页(P63-63)
【关键词】行业协会;商会作用;行政机关;江西省;部署;转变政府职能;战斗堡垒作用;领导核心
【作者】郑荣林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
【相关文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J], ;
2.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动员部署暨专题培训班在京举办
[J],
3.天津市召开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部署培训会 [J], 杜娟
4.天津市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召开区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调研部署会 [J], 杜娟
5.江西省召开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培训暨推进动员会 [J], 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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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加强监管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退 出机 制 。行 业协 会商 会在 去行政 化 的
( 二 ) 强化 外 部 监 督 ,建 设统 一 的 同时 ,必 须 引入竞 争机 制 ,去 垄 断化 。
位、 管理 真 空等 问题 。 事实上 , 由于 行业 信 息公开 平 台 。实 现对行 业协 会商 会 的 根据 社 会 团体登记 管理 条例 ) ),同一
协 会商 会 大多数 由退下 来的领 导担 任 负 有 效监督 ,不 能只 靠政府 部 门 ,必 须发 行政 区域 内不 能设 立业务 范 围相 同或相
责人 , 业务 主管 单位 难管 、 不愿 管 , 脱钩 挥社 会公 众和 舆论 媒体 的作用 。接 受外 似 的社 团 ,这 使得 我 国的行业 协 会商 会
商 会将 与行 政机 关实 现真 正脱 钩 。脱 钩 位 ,有 可 能促使 行业 协会 商会在 从事 公 程 、全 方位 接受 外部监 督 , 以提 高外 部
后 ,行 业协 会商 会将 不再有 业务 主 管单 共 服务 中 ,进行 权力 寻租 ,带 来新 的腐 监 督 效 果 。 位 ,管 理体 制相 应 由业 务 主管 单位 和 民 败 。
真 空 问题 。 脱 钩 的核 心是 去行 政化 ,即 行 业管 理部 门 的职 责 。在社 会治 理能 力 度 ,实 行 民主决策 、民主管 理 ,成为 权 从 机 构 、职 能 、人 员 、资 产 、 财 务 等 方 不 足 的情 况 下 , 可 以预 见 ,即使 大 幅度 责 明确 、运转 协调 、制衡有 效 的法人 主 面, 将 行业 协 会商 会 与行 政机 关分 离 。 增 加 民政 部 门 的管 理力 量 ,也不 可能 实 体 。特 别是理 事 会要有 广泛 的代 表性 , 脱钩后 , 业 务 主管 单位 不 再管 理 协会 商 现 对 行业 协 会商 会活 动 的全 面监 控 。实 能够 代表 社 会和行 业利 益 ,要限 制举 办 会上述 事项 , 不再 对其登 记变更 、 年检 、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04.01•【字号】•【施行日期】2017.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省委有关部门,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有关人民团体,各市、县(区)财政局:为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过程中以及脱钩后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6﹞94号)的部署和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试行)》(财资〔2015〕44号)和《财政部关于实施〈财政部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资〔201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行业协会商会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为行业协会商会履行职能、促进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物质保障作用。
要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过程中及脱钩后的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坚持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明晰资产权属关系。
要明晰行业协会商会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权属和产权关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制度。
按照所有权、使用权相分离原则,脱钩前行业协会商会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过渡期和脱钩后继续使用。
(三)确保平稳过渡,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
行业协会商会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是确保脱钩过渡期机构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行业协会商会要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确保平稳过渡。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发布日期】2016.07.20【实施日期】2016.07.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39号)(以下简称《脱钩总体方案》)精神和《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150号)要求,现就做好第二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时间安排2016年9月30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对参加第二批试点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完成摸底调查,逐个制定脱钩实施方案。
填报《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并送交民政部核准。
协会商会的脱钩实施方案要体现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和分工,要有时间表、路线图,要全面涵盖“五分离五规范”的内容。
2017年2月28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对经核准脱钩实施方案所涉及脱钩事项形成具体方案,其中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事项,要按管理权限和职能报批。
各个脱钩事项都要形成有关部门的审核文件,并统一报送民政部,由民政部按程序报联合工作组批复。
各业务主管单位收到民政部的核准通知后,要抓早抓好,与相关部门及早对接,及时推进资产清查、党建分离、外事分离等脱钩具体事项。
2017年7月30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批复要求,完成第二批脱钩试点工作任务,并将第二批脱钩试点工作总结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完成情况表》(附件2)送交民政部。
脱钩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法人登记事项、章程、负责人等发生变动的,应到民政部办理各项变更登记、核准或备案手续。
做好全面推开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

做好全面推开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组:根据>(以下简称>)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以下简称>)要求,现就做好全面推开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各省(区.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组(以下简称各省工作组)负责本地区全面推开脱钩改革工作的具体落实.凡是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原则上都应纳入脱钩改革范围,按照五分离.五规范的要求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快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和>要求,全面实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确保省.市.县各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在_年底前基本完成.二.时间安排(一)全面启动._年7月31日前,各省工作组要将全面推开脱钩改革的具体安排报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分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下同)备案.脱钩改革具体安排要包括本省(区.市)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数量.进度安排.工作举措等内容.(二)中期评估._年3月31日前,各省工作组要对本省(区.市)全面推开脱钩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向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报送中期评估情况报告,包括脱钩改革进展.取得积极成效.创新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三)脱钩总结._年_月31日前,各省工作组要全面完成本省(区.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并以各省工作组名义向联合工作组报送总结报告,同时填报>.>和>.各地要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步骤安排,积极稳妥推进本地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及时报送各项工作材料.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将分阶段选取相关地方进行调研和督导,适时对各地全面推开脱钩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机制,要把脱钩改革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发挥发展改革部门和民政部门双牵头作用,落实各相关部门责任分工,确保按期高质完成全面推开脱钩改革各项任务.各省工作组要通过专题培训.经验交流.典型宣传.专项检查.公开通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大对市.县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市.县级脱钩改革平稳.有序开展.(二)明确脱钩名单.各地要根据>和>确定的改革范围,按照应脱尽脱原则列出脱钩协会商会名单,把包括枢纽型行业协会商会在内的符合条件的协会商会都纳入改革范围.确定脱钩名单时,要认真评估论证协会商会本身情况.暂不列入脱钩名单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是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例外安排,地方性协会商会不宜做简单比照.如个别协会商会确有必要暂不列入脱钩名单,须有充分理由,并经省工作组研究确定.(三)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各业务主管单位充分发挥脱钩改革工作责任主体的重要作用.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逐个制定所主管行业协会商会的脱钩实施方案,明确各项脱钩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层层分解和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协调解决脱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脱钩改革未完成前,各业务主管单位仍要切实履行业务主管职责,确保脱钩改革平稳有序进行.(四)加强党建工作.各地要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的重中之重.各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的领导,在脱钩改革中同步健全党的组织.同步加强党务工作力量.同步完善党建工作体制.同步推进党的工作,全面加强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领导,确保脱钩过程中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作用不削弱.(五)完善综合监管.各地要在全面推开脱钩改革过程中,同步建立和完善政府综合监管体系,推动各级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民政.外事.财政.税务.审计.价格.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有效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对于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要通过全面推开脱钩改革将其纳入综合监管范围,严格参照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管理.(六)开展培训宣传.各地要加大对业务主管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相关部门的培训力度,深入宣讲脱钩政策,提高思想认识.做好信息报送,定期汇总脱钩总体情况,及时梳理全面推开脱钩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上报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认真总结脱钩改革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宣传典型,为脱钩改革全面推开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七)做好政策衔接.各地要按照脱钩改革精神,对本地出台的涉及行业协会商会的现行政策进行全面评估和清理,凡与脱钩改革精神不符的政策,要坚决废止或修订,切实做到脱钩不脱缰 . 脱钩不脱管 . 脱钩不脱扶持 . 脱钩不脱服务 .请于_年底前完成上述工作,并将结果报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八)强化风险防控.各地要按照中央关于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做好风险预案,把可能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脱钩改革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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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
有资产管理的意见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财资[2017]5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7.04.01
【实施日期】2017.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
(赣财资〔2017〕5号)
省委有关部门,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有关人民团体,各市、县(区)财政局:为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过程中以及脱钩后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6﹞94号)的部署和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试行)》(财资〔2015〕44号)和《财政部关于实施<财政部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资
〔201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行业协会商会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为行业协会商会履行职能、促进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物质保障作用。
要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过程中及脱钩后的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坚持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明晰资产权属关系。
要明晰行业协会商会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权属和产权关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制度。
按照所有权、使用权相分离原则,脱钩前行业协会商会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过渡期和脱钩后继续使用。
(三)确保平稳过渡,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
行业协会商会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是确保脱钩过渡期机构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行业协会商会要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确保平稳过渡。
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前提下,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使用国有资产促进其事业发展。
(四)分级分类管理,落实部门责任。
财政部门是国有资产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
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资产管理具体规定,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行政机关负责组织本部门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各项脱钩具体工作,根据行业协会商会实际情况,按照规定与行业协会商会协商制定脱钩过渡期和脱钩后国有资产使用的具体方案。
二、资产清查和核实
(五)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有脱钩任务的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等相关规
定,对纳入脱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资产进行全面摸底和清查登记,厘清财产归属,对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认真盘点,进行账实核对,核实盘盈、盘亏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纳入脱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债权债务,原则上继续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
(六)资产清查的范围是全覆盖,包括行业协会商会本级以及下属企业(不含参股企业,下同)、事业单位、协会等各级各类国有和非国有资产,对参股企业应进行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