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物业维修基金业主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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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规定

小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规定

小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规定自立小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小区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小区维修资金的合理使用,维护小区居民的权益和共同利益。

以下是关于小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的具体规定:一、物业维修基金的设立与使用1. 物业维修基金设立原则小区物业维修基金是由小区业主每月按照房产面积或者房产价值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所形成。

业主可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在业主大会上讨论并确定物业维修基金的具体数额。

2.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物业维修基金主要用于小区内公共设施维修、改造和更新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维修、绿化维护、电梯维修、水电设备维护、安防设备维修等费用。

3. 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小区物业维修基金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定期向业主公开物业维修基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监督。

二、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与计算方式1. 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方式业主应按照约定的比例将物业维修基金按时缴纳到指定的账户。

物业公司负责通知业主缴纳物业维修基金的具体时间和数额。

2. 物业维修基金的计算方式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金额根据业主的房产面积或者房产价值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为:物业维修基金金额 = 房产面积(或房产价值) ×单位面积(或房产价值)的维修基金比例。

三、物业维修基金的监督和使用情况公开1. 物业维修基金的监督小区业主享有对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权利。

业主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公开物业维修基金的收支情况,并对收支情况提出疑问和建议。

2.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情况公开业主委员会应每年至少公开一次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包括具体的项目费用和支出金额。

公开方式可以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委员会网站等形式进行。

四、物业维修基金的违规使用及处理措施1. 物业维修基金的违法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物业维修基金管理规定,擅自挪用、私分物业维修基金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违规使用的处理措施一旦发现物业维修基金的违规使用,业主委员会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并追究违规使用物业维修基金的法律责任。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管理规定1. 引言物业维修基金是由业主按照楼栋、单元的比例缴纳的用于维修维护小区共有部分的资金。

为了合理有效地管理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保证小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的维护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基金支付方式物业维修基金的支付方式应该便于业主缴纳和管理。

具体的支付方式如下:•通过物业管理公司设立的基金账户进行线上支付;•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由业主代表组成,负责管理物业维修基金;•定期公示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确保透明度。

3. 基金的用途范围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应该明确,以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小区设施设备的有效维护。

以下是物业维修基金的主要用途范围:3.1 按比例维护共有部分将物业维修基金用于按照业主比例进行共有部分的维护和修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社区大门和围墙的维修和更新;•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绿化维护;•室外设备和设施的维修,如电梯、水泵等。

3.2 紧急维修和应急保障物业维修基金可以用于小区紧急维修和应急保障的支出,以确保业主生活的正常进行和安全有序。

紧急维修和应急保障范围包括:•水电设施的抢修;•火灾、水灾、电力故障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突发设备故障的紧急修复。

3.3 基础设施更新与改进为了提升小区的居住环境和设施水平,物业维修基金可以用于基础设施的更新和改进,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共有部分装修与改造;•设备升级,例如:安装智能门禁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等;•公共区域的景观提升。

4. 基金的管理为了确保物业维修基金的合理使用,应建立健全的基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4.1 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应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居民代表和物业管理公司代表组成。

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监督和审批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报告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组织基金使用的决策投票,并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4.2 基金使用审批流程基金的使用必须经过审批程序,以保证基金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度

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度

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度1.业主按照规定缴纳维修基金,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或者拥有人数的比例确定。

2.物业公司或管理机构根据维修基金管理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

3.紧急维修费用的收入,包括突发性的修缮费用或临时维修费用。

二、管理机构1.管理和保管维修基金,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制定基金使用和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流程。

3.定期报告基金运营情况和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三、使用范围1.公共区域的维修和保养费用,包括大楼外墙、屋顶、楼道、电梯等的维修与保养费用。

2.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费用,包括游泳池、停车场、绿化带等的维修与保养费用。

3.社区设施的更新与改造费用,包括改造老旧社区设施、引进新的社区设施等费用。

4.突发性的维修费用,包括水管破裂、电线老化等状况下的紧急修缮费用。

5.物业管理费用,包括物业公司或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

四、使用流程1.维修需求提出:业主或物业公司发现需要维修或保养的项目,提出相应的维修需求。

2.维修方案编制:管理机构组织专业人员编制维修方案,并评估维修费用。

3.维修方案协商:管理机构将维修方案与业主进行协商,征求意见并提出修改建议。

5.维修资金调拨:一旦维修方案通过,管理机构负责调拨相应的基金用于维修项目。

6.维修施工监督:管理机构对维修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维修质量与进度。

7.维修完成验收:维修完成后进行验收,由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进行验收确认。

8.维修记录归档:管理机构将维修项目的相关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

五、监督与公开为了确保维修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1.业主委员会或监事会对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收到基金的使用报告,并进行审核。

2.定期公开维修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向业主公示基金的使用情况。

3.大额使用项目应当通过业主大会投票决策,确保业主对重大维修项目的决策权。

总之,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度,旨在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营与维护,并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公开透明,提高业主对基金使用的参与度与满意度。

房屋出租的物业费与维修基金支付责任规定

房屋出租的物业费与维修基金支付责任规定

房屋出租的物业费与维修基金支付责任规定在房屋租赁中,租客和房东之间的责任分工是非常重要的。

其中,物业费和维修基金的支付责任是双方需要明确约定的事项。

本文将对房屋出租的物业费与维修基金支付责任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维护秩序。

一、物业费支付责任1. 房东责任作为房屋的所有者和房东,物业费的支付责任主要由房东承担。

房东应按照物业公司或小区管理规定,及时、全额地支付物业费用。

2. 租客责任租客在支付房租的同时,按照房东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

租客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物业服务,并遵守社区秩序。

二、维修基金支付责任1. 房东责任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者承担维修基金的支付责任。

房东应根据小区或物业管理规定,定期向物业公司或小区管理委员会缴纳维修基金。

2. 租客责任租客在入住时,按照与房东达成的协议,支付一定金额的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用途主要是为了维护和保养房屋设施设备,租客应按时缴纳,并配合物业公司或小区管理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合作与协商1. 房屋维修当房屋出现需要维修的情况时,房东和租客应及时联系物业公司或小区管理委员会。

由物业公司或管理委员会负责调查并提供维修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费用的支付责任。

2. 分摊原则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物业费和维修基金的支付责任可以由房东和租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分摊。

协商时要充分考虑各方的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四、违约责任1. 物业费违约责任如果房东未按时支付物业费,租客可以申请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物业费,同时有权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维修基金违约责任当租客未按时支付维修基金时,房东有权要求租客补交,并保留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

五、其他事项1. 解除合同在房屋出租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支付物业费和维修基金的责任,对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2. 变更协议如果房屋的物业费和维修基金支付责任需要调整,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并签订变更协议。

物业管理中的维修基金和使用规定

物业管理中的维修基金和使用规定

物业管理中的维修基金和使用规定作为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维修基金和使用规定在确保物业正常运营和维护的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

维修基金是由业主共同出资形成的专项资金,用于修缮和维护物业公共设施和设备,确保物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维修基金的形成和管理1. 维修基金的形成维修基金由业主按照约定或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出资。

按照业主共有的份额,每个业主按比例出资,形成维修基金。

通常,在购房合同中会明确维修基金的数额以及缴纳方式,业主在购房时需要支付一定的维修基金。

2. 维修基金的管理维修基金应该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相关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管理机构应建立专门的账户用于维修基金的存放和使用,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管理机构应及时向业主提供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和流水账目,确保业主对资金的使用有所了解。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规定1. 维修基金的用途维修基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物业公共设施和设备的修缮和维护。

这包括但不限于楼道照明灯具的维修、楼栋外墙的油漆刷新、水电设备的检修和更换、公共绿化的养护等。

维修基金的使用应在维修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平分配。

2. 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在使用维修基金之前,物业管理公司或管理机构应向业主大会申请,并提交详细的使用计划和预算报告。

业主大会对使用计划进行讨论和审议,并投票决定是否同意使用方案。

若同意使用方案,管理机构可以按照计划进行维修和维护工作。

使用后,管理机构应及时将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和审查。

三、维修基金的补充和调整1. 维修基金的补充当维修基金的余额不足以应对物业维修和维护的需要时,管理机构可以向业主大会提出维修基金的补充意见,在业主大会的批准下,要求业主补充维修基金。

补充方式可以包括一次性缴纳或分期缴纳等,但必须明确具体数额和缴纳方式。

2. 维修基金的调整维修基金的数额应与物业的实际维修和维护需求相匹配。

当物业维护费用出现较大波动或物业设施需求发生变化时,管理机构应及时向业主大会提出维修基金的调整意见,经大会的讨论和决策后进行调整。

物业管理中的维修基金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中的维修基金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中的维修基金管理规定物业管理是指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的一项综合性服务活动。

而维修基金则是指由业主按一定比例缴纳的资金,用于维修和改造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费用。

在物业管理中,维修基金的管理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小区的日常运营和维护,也直接影响到业主的权益和福利。

一、维修基金的缴纳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物业管理中的维修基金是由业主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

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的缴纳比例是物业费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可根据不同小区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维修基金的缴纳应当经过业主大会的讨论和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业主进行缴纳。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维修基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维修和改造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以保证小区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的生活品质。

具体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公共场所的维修:包括小区道路、绿化带、公园、停车场等公共场所的日常维修和改造。

2.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包括电梯、供水设备、给排水设备、供暖设备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

3.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包括楼道、门禁系统、消防设施等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和改造。

4. 紧急维修事项:包括突发性的设施故障、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的维修费用。

三、维修基金的管理机构为保障维修基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需要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来负责维修基金的运营和监督。

一般来说,物业管理公司会负责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同时,物业管理公司还应定期向业主公示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和审计。

四、维修基金的监督与公示为确保维修基金的使用透明和公正,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公示制度。

具体措施包括:1. 业主监督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负责对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向业主大会提出建议和意见。

2. 维修基金公示: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向所有业主公示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结余情况,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公开。

3. 外部审计:可以请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物业管理中的维修基金使用规定

物业管理中的维修基金使用规定

物业管理中的维修基金使用规定物业管理中的维修基金使用规定是指为解决小区内各种维修问题而设立的维修基金的使用规范。

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及时有效地使用维修基金是确保物业设施正常运营和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在合同的格式下详细阐述维修基金的使用规定,以确保公正合理的使用维修基金。

一、基金设立1.1 维修基金的设立是为了解决小区内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的维修问题,确保小区内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

1.2 维修基金由小区业主按照各自产权面积的比例缴纳,缴纳形式可以为一次性或按月缴纳。

1.3 维修基金的管理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并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独立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透明度。

二、基金使用2.1 维修基金主要用于以下维修项目:2.1.1 公共区域的照明设施、楼道、电梯等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2.1.2 小区内道路、排水管道、围墙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修缮。

2.1.3 公共花园、停车场等区域的绿化和维护。

2.1.4 公共设施如门禁系统、监控设备等的购置和维护。

2.2 使用维修基金的具体程序:2.2.1 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资金使用审批机制,确保维修基金的使用经过合理审批和监督。

2.2.2 小区业主对维修项目提出需求,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核实和评估,编制明细维修计划。

2.2.3 维修计划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获得过半数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

2.2.4 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维修工程的招标和合同签订,确保维修过程规范和成本有效控制。

2.2.5 维修过程中的费用支付,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向业主公示,并提供相关费用明细和支付凭证。

三、基金监督3.1 业主委员会作为维修基金的监督机构,行使以下职责:3.1.1 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维修基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于维修项目。

3.1.2 对维修基金使用计划进行审议,确保项目合理性和费用合规性。

3.1.3 随时检查维修工程的进展情况和验收结果,确保维修质量符合要求。

3.1.4 接受小区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关于维修基金使用的问题。

维修基金使用规定公告

维修基金使用规定公告

维修基金使用规定公告尊敬的小区业主: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营小区,确保物业及设施的正常运转和维护,经小区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特制定本《维修基金使用规定》,请各位业主自觉遵守并积极支持。

一、基本原则1.1 维修基金是指小区业主每月按照相应比例缴纳的费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更新。

1.2 维修基金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业主监督,并定期向业主公开使用情况和资金余额。

二、维修基金的收取和管理2.1 维修基金按照每户住宅面积的比例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

2.2 维修基金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设立专项账户,由物业公司负责每月收取和汇总,并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资金收支情况。

三、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3.1 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养护,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楼道照明、消防设施等。

3.2 小区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美化,包括但不限于花坛、绿化带、休闲场所等。

3.3 小区设施的更新与改造,包括但不限于老旧水管、电线及配套设备的更新。

3.4 其他与小区设施正常运转和业主生活相关的维修和管理费用。

四、维修基金使用程序4.1 维修基金使用计划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会同物业公司制定,并公示于小区公告栏和物业管理处。

4.2 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公示期为7天,期间接受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予以合理调整。

4.3 维修基金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物业公司按计划进行资金使用和维修工作。

五、维修基金的监督与公开5.1 维修基金使用情况每半年向业主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公开报告,详细汇报维修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并接受业主现场提问。

5.2 业主有权查阅维修基金的具体使用记录和相关票据,并提出质疑和建议,要求进行进一步核实。

5.3 物业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将维修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公示,通过小区公告栏、物业管理处和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向业主公开。

六、维修基金的追缴与滞纳金6.1 业主应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及时缴纳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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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物业维修基金业主买单2003-09-08 10:22:39 实习生李培图:要从真正意义上解决物业维修基金纠纷问题,关键还不是由谁把钱存到哪去了,而是有没有一种规范的管理机制。

关超/摄南方网讯在广州纠缠了长达两年的“物业维修基金谁来交”的问题,在上周终于有了基本明确的定论:全由业主交。

这就推翻了以往地方政策中规定的由发展商交,或以协议为准。

其实,这个结果在6月份中国第一部《物业管理条例》出台时就已成定局,现在广州市正在酝酿的办法也只是可供实施的细则操作方案,按国家向各地方贯彻执行的大条例里规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广州的办法只是为了政策的严肃性和延续性,才格外注明除一种特殊情况:预售证1998年10月1日后核发的,购房者与建设单位在2003年8月31日之前签订买卖合同,并且建设单位与购买者未在预售合同里约定由购房者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交纳。

其他情况专项维修资金缴交对象均为业主。

今年9月1日,第一部国家《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2003年,已经是全国房屋制度改革的第五个年头,也是广东省、市自行出台物业管理条例后的第5个年头,经过多年的酝酿,全国大条例总算出台。

而广州市之所以出现较大规模针对维修基金的纠纷和争论,也是由于相关法规的滞后和模糊造成的。

回顾整个历程,维修基金的缴交对象却是从发展商单方面缴交向业主单方面缴交演变。

焦点背景:交费主体前后历经多次演变1998年10月1日后核发预售证:由开发商缴交1998年7月29日,广东省人大颁布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生效。

这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设立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由物业建设单位按物业总投资的2%,在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权时,一次性划拨给业主委员会,其所有权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专款账户代为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1999年8月,广州市以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物业管理的通知》,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作了两条规定:第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1998年10月1日前核发的,购房者按购房款2%缴交维修资金(第一次3000元,以后按每月1元/平方米交纳),由物业公司代收后再存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银行。

第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1998年10月1日后核发的,开发商按物业总投资的2%缴交维修资金,并规定在业主入住时资金缴交应达到1%以上,移交管理权时缴足2%。

缺口漩涡:“01年办法”留下纠纷隐患如果按照以上两份文件,广州市民买了预售许可证在1998年10月1日后核发的商品房都是不必自己缴交维修基金的。

但后来出台的《广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2001年2月生效的《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在这一内容的规定中却细化成这样的条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1998年10月1日后核发的,建设单位应按物业总投资的2%缴交物业维修基金。

建设单位与购房人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缴交另有书面协议的除外。

”正是这句“另有书面协议的除外”的四十六条成为了后来执行上的缺口,使这份原本意在让开发商承担更多义务的条文前功尽弃,因为后来许多发展商都没有把物业维修基金打入楼价,而是与购房者书面协议另行计收。

当越来越多的发展商选择协议(其实就是要业主来交)而与业主“火并”升级时,这个小小的缺口就像满载着一个蓄水池的重量开始形成漩涡,越卷越大。

律师也表示无奈,因为合同大于法。

2002年8月,在物业维修基金问题备受关注的背景下,广州出台了征求意见稿,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缴交问题作出了一些改动和增加条款。

最显著的变化是,将条例的开发商“按物业总投资的2%,一次性划拨给业主委员会”,改为“业主应当逐月按不少于所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20%的比例缴纳物业维修基金,在达到一定比例后可暂停收取,当不敷使用时,经业委会同意,由相关业主按议定的比例续缴”。

从这里来看,在政府部门的行文中物业维修基金的缴交对象已经开始进行角色转换了。

国家规定:由消费者缴交1998年12月,国家建设部、财政部曾颁发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实行。

当中第五条就已经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份国家出台的办法,广州市政府部门有关人员称一直以来都应该是由业主交的。

但实际上,1999年以来,广州市都是按省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的。

2003年9月,国家首个《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当中再次明确了物业维修基金由业主单方面缴交。

焦点结果:业主买单结束争议8月28日,在国家第一部《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之前,广州市有关部门表示,要对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初期制定的一些标准和操作方法进行修订,酝酿出台新的政策规定。

而新政策的两大要点就是:除一种特殊情况外,专项维修基金缴交对象均为购房者;交纳标准按不同用途的单位面积为标准计算。

第二天,各大报刊都打出了类似“房屋维修金拟全由业主交”的标题,宣告那个“特殊情况时期”即将结束。

此外,据称省建设厅正在抓紧制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公约》等示范文本。

两年内,广东省将依国家《条例》的实施情况再修编地方性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过渡实施阶段,与国家《条例》的规定不一致的内容,按《条例》的规定执行。

焦点关注:为什么变成全由业主买单?如果没享受过权利的幸福,也就不知道失去权利的落寞。

恐怕中国许多城市的业主压根就没像广州业主那样,曾经有过由发展商支付物业维修基金甚至只是有协商可能性的幸福时光。

在广州这段特殊时期即将过去之际,市民不禁在问,当初这种规定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说法一:原本就该谁受益谁维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处长文靖表示: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权、责、利三方面都由业主所有。

在这个立场上,原本就应该谁受益,谁维修。

业主享受了房屋这一商品,就应该承担维修的责任,因为使用过程中必然会有自然损坏的。

既然专项维修资金是一个后期房屋使用过程发生的费用,就不能拿到前期建设过程中来承担责任。

但需要说明的是,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一定是发展商来承担的,保修期内若有损坏,发展商必须负责维修。

说法二:合同大于法为什么当初广东省和广州市的相关规定中会让发展商来缴交物业维修基金呢?文靖表示,其实国家一直都强调由业主来支付的,1998年10月建设部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里已经写明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广东省的规定是1998年7月制定的,为何制定由发展商来交原因我们不清楚。

广州市是在1999年接管这部分工作的,一直执行省里的规定,但作为一个具体管理操作的部门,我们一直都认为修缮责任应该由业主来承担。

为什么广州市在2001年《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中多出了“除书面协商之外”的字句呢?文靖表示,合同的自由度是很大的,我们必须留给双方应得的权利,而且,即使省市规定里没有这句话,如果合同上双方约定由业主来交,还是要以合同为准。

各方反应:发展商没有喜出望外虽然是正在酝酿新办法的过程中,但变化的原则基本如此。

这笔费用的发生原本与物业管理公司关联并不大,但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尤其是后期操作过程的碰撞。

发展商虽然是明正言顺卸下了重担,但采访时却并没听到他们喜出望外的声音。

回归法律是好的广州城建开发物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一声表示,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交是对的,因为这笔钱相当于房子的养老金,业主是业权人,也应该承担房屋使用中的维修义务,这是对法律的回归。

当记者就此问题向一位大型发展商负责人致电时,对方第一个反应就是,能不能不接受这个采访啊?其表示,这个问题许多发展商都不愿意回答,因为太复杂,以后也会出现许多遗留问题,维修基金的操作发展商和业主理解也不一样。

其实很多发展商跟小业主一样,对这笔钱的问题处在懵懂状态,很多问题是今后要面对的。

另一位中型发展商负责人也不愿多谈,只说等“新办法”出来看操作细则。

希望更细化那么转换一个角度,发展商的工作人员也有相当部分同时是业主,站在这个角度又如何看待正在酝酿的“新办法”呢?一位发展商负责人回答说,维修基金在广州好像没有专管部门,维修基金光说有这笔费,但怎么用,相关的规定不够全面、不够细致,比如说一栋大楼,出现什么情况需要维修,要不要修去问谁,谁有权同意花多少钱,谁来联系维修事宜,谁来监管这笔钱到底怎么用了,也没有人审核。

该负责人还表示,自己手里到现在也没有那张记者问到的物业维修基金农行卡,但其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好像有这笔支出,专门用于小区的维护和维修的,至于维修费用是谁出的,是不是动用了那笔维修基金,他表示不知道。

操作有难度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广州市的相关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动用需要有业主委员会很大程度的介入甚至决定。

但广州城建开发物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一声表示,按目前情况看,广州市楼盘中已经成立业委会的不多。

但关键还不是由谁把钱存到哪去了,而是有没有一种规范的管理机制,维修资金的使用能反映全体业主的意愿,使用的过程能保证程序合法、操作专业,使用过程能有人来监督?业委会不是企业,没有账号,没有经济担保。

一旦维修资金真要用的时候,比如这两天打台风,楼体设施有些受损,但未必全部业权人都愿意出钱维修,可出于市容和安全考虑,就应该有专门的机构要求其进行合理维修。

业主担心钱不到账海珠区某楼盘业主梁小姐开始并不明白为什么缴交对象一下子会变过来,希望弄明白为什么政策会跟以前矛盾。

政府解释清楚了,她可以接受。

但如果新办法仍由发展商代缴她表示不信任,说到底这笔钱是业主将来自己用,经过发展商转一次手,说得不好听,很容易有去无回。

如果政策要求这样做,她只能表示无奈,建议取消代缴规定。

白云区某楼盘业主方先生则提出,自己缴交的物业管理费中好像已经有负责维修这部分了,再交维修基金费会不会有点重复?多年后房子旧的时候,维修费用可能会大增,到那时钱该怎么汇集呢?希望新办法中也有细致的指导条文。

编辑:欧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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