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科乐 涉害课起例辨疑破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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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学年百师联盟高三一轮复习联考(三)语文试题及答案

2024-2025学年百师联盟高三一轮复习联考(三)语文试题及答案

2025届高三一轮复习联考(三)语文试题注意事项: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场号、座位号、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

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一、现代文阅读(35分)(一)现代文阅读Ⅰ(本题共5小题,19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材料一:“书画同源”的说法很早。

据《历代名画记》记载,最先创造文字与绘画时,二者“同体而未分”。

照此,书画同源的“源”,就要追溯到象形文字了。

不过“象形”在“六书”中只占其一,汉字中真正属于“象形”的不多。

再把“书画同源”的概念扩大,便指向书画的工具、表现手段、艺术理念。

绘画“六法”中的“骨法用笔”“经营位置”,相对于书法的笔法、构建。

《历代名画记》的作者张彦远又说王献之作一笔书,陆探微作一笔画,“故知书画用笔同法”,这又把书画的“源”拉近了一步。

书法之于绘画,还可以说前者为后者提供了抽象的美学原则,而绘画也丰富了书法的美学思想。

有位画家曾对我说:为什么人们常谈书法影响绘画而不大说绘画对书法的影响? 我想可以从书法更具抽象性这一特点作解释。

但既然是“一笔书”“一笔画”,必定会互相影响。

八大山人书法的中锋用笔,构图的空灵虚应,感情的冷峻超逸,很难说绘画与书法的相互影响从哪里开始,到哪里结束。

我们甚至可以把八大山人的书法当绘画欣赏,或者把其绘画当书法欣赏。

还有的画家,在书法中吸收树石的皴擦、兰竹的撇跳,比如石涛、徐渭等。

石涛诗句“画法关通书法津,苍苍茫茫率天真”,说得很好,石涛绘画的“一画”论涵盖了书法,所谓“自一以及万,自万以治一,化一而成氤氲,天下之能事毕矣”。

我们可能较少涉及书法与绘画的相异。

这里想先说一说书法有没有“内容”,如果有又是什么。

论胡一桂《诗集传附录纂疏》对朱子《诗集传》的阐发 

论胡一桂《诗集传附录纂疏》对朱子《诗集传》的阐发 
朱子语录、经说编 为 附 录;其 三,集 诸 家 解 说 编 为 纂
.董梦
疏;其四,下按语阐 发 自 己 见 解;其 五,附 王 应 麟 «诗
皆朱子弟子,故方平为朱子三传弟子.一桂之学,出
地位,前人对«诗集传附录纂疏»有过一些研究,研究
于方 平,得 朱 子 源 委 之 正,好 读 书,尤 精 于 «易 »[4].
甲午仲夏方至,故陈氏回信中有“不堕浮沉为幸”“寄书难达为叹”之说,推测“乃知乙未 柔 讷 午 夏 方 彻 紫 石 稜”一 句 所 讹 文 字 即 与 寄 书 难 达 之 事
相关,故“乙未”“旃蒙协洽”不一定可靠.付佳还认为“乙未午夏”为陈栎错记胡一桂所写“甲 午 夏”,但 又 据“乙 未”推 测 胡 一 桂«又 与 书»作 于 乙
与书»中又云:“«诗»解 见 誊 去 数 段,如 不 合 尊 意,便
回信«又答胡双湖书»给 出 一 些 具 体 建 议,如 对 于 解
释“崇墉言言”“不时不显”“履帝武敏歆”等都提出异
议,并说“(朱子)于«诗»无复遗恨”“不必过求异”“不
十分自立 说”[8]156—157 . 可 知 在 一 桂 编 纂 «诗 集 传 附
1314)秋 9
段 大 事,前 岁 闻 有 此 举,甚 以 未 得 一 闻 绪 余 为
观其精力兹书,殁身乃已”③ ,可为佐证.
纂«附录纂疏»,陈栎 在 回 信 中 说,“附 注 «诗 传»此 一
[
8]
156
歉”
,亦可为证.胡氏«周易本义附录纂注»在至
民«朱子 诗 传 纂 集 大 成 序»云 “胡 氏 之 心 岂 弗 良 苦?
2021,第 157 页)付佳依据«又答双湖书»中“乃知乙未柔讷午夏 方 彻 紫 石 稜”以 及 “今 年 夏”两 句,认 为 «又 与 书»作 于 乙 未 后 一 年———元 贞 二 年

不是_体用_而是_体相用_中国佛教中的_体用_论再思_陈坚

不是_体用_而是_体相用_中国佛教中的_体用_论再思_陈坚

关键词
中国佛教 , 体用 , 体相用 , 《大乘起信论 》 , 华严 宗 , 天台宗
作者陈坚 , 哲学博士 , 山东大学哲学系教授 。 其固定 的涵义 , 而且 它的功能就象 “代数


学的原理公式 ” 或 “联结各纽结或分子 的 化学键 ” 一样 , 可 以被 “套用 ” 来言说各 种具 体 思想 , 而就 是在 这 种 “套 用 ” 中 , 各种具体思想 也便体 现出了 “体用 ” 范畴 所固有 的涵义 , 从而形 成各种 各样具体 的 “体用 ” 论 。 不但 在 中国哲 学 中 , 而且 在 中 国佛 教 中
只要纳人体用范畴就可由体用范畴已有的规 定性和关系 , 而推演 出诸范畴的规定性及关
系 。 它犹如联结各纽结或分子的化学键 , 把 诸多范畴按一定思维或哲 学体系 的内在逻 辑 , 排列成 一定 的逻 辑 结 构 系统 。 ', ② 在张立 文先生看来 , “体用 ” 范畴在 中国哲学中有
而中国佛教 中的 “体 用 ” 论 则是 “体 — 相 — 用 ” 三元论 , 两 者 焉 能 同 矣 总 之 ,
为 《 “快乐作文 ” 从一块砖开始 》 , 内中介 绍 “来 自南 京 的作 文 教 学 专 家储 晋 ” 在
“武汉剧院举行 了一场名为 ` 从此不怕写作 文 ' 的公开课 ” 。 在这个公开课上 , 储 老师 以 “一块砖头的妙用 ” 为例来启 发学生们 的发散性思维 。 下面是相关 的报道 “这是一块普 通的砖 头 , 主要 用于
用 , 即是 可 以盛液 体 的东 西 ” , 是 茶 杯 的 鉴于人们对 中国佛教 以 “体 相用 ” 为
范畴发展史 ·天道篇 》 中有明确而详尽 的 论述 , 而且其他学者在这个问题上 的研究实

重庆市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康德零诊)语文试题及答案

重庆市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康德零诊)语文试题及答案

重庆市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康德零诊)语文试题一、现代文阅读(35分)(一) 现代文阅读Ⅰ (本题共5小题,19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材料一:因果认知是人类智能的重要表征,是我们认识世界、解决问题和适应环境的重要能力。

现代认知神经科学认为,人的因果认知能力来源于神经元网络之间联结产生的条件反射,随着对于因果关系的日常感知与认知频率的增加,人脑中相应的神经元的突触也会增加。

但对于 ChatGPT 等自然语言处理模型来说,因果关系的感知与识别是通过概率与相关性的训练得以完成,由此因果关系成为人工智能与自然语言处理模型显示出拟人化的工具和手段。

通过人类对ChatGPT 深度神经网络的训练,“因果性”概念就被识别为“相关性”概念,实现了因果认知能力的构建。

与因果性相比,相关性更容易认知和理解,也更容易成为人工智能和自然语言处理模型认知人类世界的工具。

对于后者而言,人类世界虽然能够通过数据进行表征,但是数据间的关系涉及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复杂关系,甚至在数据间存在着大量的“噪声”. 人类世界的数据在多种关系的杂糅下,形成了复杂性系统。

而在深度神经网络、大数据技术、统计分析的加持下,人工智能的相关性认知比因果性认知更加容易模拟和实现,相关关系只需要知道数据本身是什么,而无需知道数据之间的关系是什么,通过概率叠加的相关关系能够帮助ChatGPT类自然语言处理模型更好地“了解”人类世界。

正如“大数据之父”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 Viktor Mayer-Schönberger)所说“相关关系很有用, 不仅仅是因为它能为我们提供新的视角, 而且提供的视角都很清晰。

而我们一旦把因果关系考虑进来,这些视角就有可能被蒙蔽掉”。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 ChatGPT 已经拥有了人类智能水平的因果认知能力。

人的因果认知能力在儿童时期便已经产生。

与当前的人工智能相比,人对于因果关系有着更敏锐的认知能力。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2024-2025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及答案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2024-2025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及答案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2024-2025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一、现代文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在鲁迅小说中,看客群体始终是以模糊不清的群体方式存在的,他们更多的是无名无姓,无思想无意识的一群麻木不仁的人,甚至有时候他们仅仅只作为小说的背景或者人物生存的环境而存在,但却能够使人感到强烈的压迫、压抑,甚至“吃掉”“狂人”。

这样的力量群体更多的是一个个象征性的符号,是一张张大同小异的面孔。

鲁迅在描写他们时往往以他们身上的某种特征来作为他们的称谓,例如“花白胡子”“驼背五少爷”等等。

外在形象模糊的原因更多的是他们内心的空洞苍白,他们没有自己的思想意识,没有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向往,浑浑噩噩的生活使他们既可怜又可悲。

而鲁迅小说中的看客描写,并没有仅仅停留在外貌特征的勾勒描绘上,而是更注重从他们的内心深处来挖掘他们的共同特点,他们内在灵魂的深处是愚昧无知,是精神极度空虚,是思想自私自利,不思进取。

鲁迅小说中的看客几乎都是无知的,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无知,所以他们的生活才会是百无聊赖,对周围事物一点点的风吹草动都有着狂热的态度,对低级趣味有着浓厚的兴趣甚至痴迷其中。

因为无知,所以对别人的痛苦冷眼旁观,没有自己的思想判断,愚昧地实施着冷漠的语言和行动暴力。

在鲁迅的作品《呐喊》中,围观的人虽然拥有着健壮的体格,但是他们却都是病态的,麻木的神情,无知的精神,把自己的同胞被杀头当做盛宴来欣赏。

这也是鲁迅弃医从文的原因,鲁迅认为只从身体上拯救国民是远远不够的,他们更多的是需要精神上的教育和拯救。

精神世界的空虚造就了他们的无情和冷眼旁观。

在他们的眼里,现实生活就是由一出出戏构成的,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悲剧,对于他们来说都算是“好戏”。

他们碌碌无为,对生活没有任何的期待和向往,总是以别人的痛苦来当做自己的快乐。

在生活中把别人的悲剧当做茶余饭后谈笑的内容,不停地嘲讽和讥笑别人使他们感到无比快乐。

在每一次的围观中,他们都是快乐的,因为他们只需要看就行了,用不着参与,用不着付出,甚至还可以在高兴之余戏谑一下被围观的人,没有丝毫的人情味。

【word】“乐本无经”——从经学史与“六艺”教学活动解读“乐经”疑案

【word】“乐本无经”——从经学史与“六艺”教学活动解读“乐经”疑案

“乐本无经”——从经学史与“六艺”教学活动解读“乐经”疑案乐海钩沉MIem.Ⅳ……从经学史与”六艺”教学活动解读”乐经”疑案士秋时,有”诗,书,礼,乐,易,春秋”等”六艺”,然而现存1虿经典中却只存”五经”;因此”乐经”①问题便成为千古疑案.两千年来,历代硕学见仁见智,聚讼不已,虽历久弥新,仍莫衷~是.笔者数年前就曾关注”乐经”问题,并有--TL之见,惜年岁尚幼,功力浅薄,未有文章问世.自项阳先生《(乐经)何以失传》问世以来,”乐经”问题日益升温,”乐经”研究穿越千年重见天日,实乃学术一大幸事.古往今来的诸位方家都对乐经问题进行过诸多研究,笔者大体上将其归纳为以下几种观点:1.”乐本无经说”.此说以清儒邵懿辰为代表.邵懿辰《礼经通论?论乐本无经》日:”乐本无经.……乐之原在《诗》三百篇之中,乐之用在《礼》十七篇之中,……先儒惜‟乐经‟之亡,不知四术有乐,六经无乐,乐亡,非经亡也.”②2.”乐经”即”乐舞”说.此说以项阳先生为代表.项阳先生《(乐经)何以失传》日:”《乐经》应该特指在周代被奉为经典的,作为雅乐核心存在,所备受推崇的‟六代乐舞‟,这里的‟乐经‟是‟经典乐舞‟的含义.如此,《乐经》之失便可释然.”③3.”乐经”即”诗乐”说.此说以明朝刘濂为代表.朱载培于《律吕精义内篇五?候气辨疑第八》引用刘濂《乐经元义》日:”六经缺‟乐经‟,古今有是论矣.愚谓‟乐经‟不缺,三百篇者,‟乐经‟也,世儒未之深考耳.”㈤4.”乐经”即乐谱说.持此观点者较少,论述亦寡.杨伯峻先生《经书浅谈》导言日:”乐经可能只是曲调曲谱.”⑨5.”乐经”焚于秦火说.此说以田君先生为代表.田君先生《(乐经)的性质与亡佚新探》日:”《乐经》……说其本身就是乐舞,现在看来,恐怕不太妥当.……《乐经》作为先秦经典,其中记载的内容,应当是乐之义理体制.……紧接着项羽又一把火,……本来就被打入‟冷宫‟的《乐经》,历经磨难,■聂麟枭彻底失传.”6.”乐经”即《周官?宗伯?大司乐》说.此说以明朝朱载埔和清朝李光地为代表.朱载埔《乐学新说》日:”臣谨按:汉时,窦公献古《乐经》,其文与《大司乐》同,然则《乐经》未尝亡也.”峰光地《古乐经传》日:”《汉书》,文帝时……出其本经一篇,即今《周官?大司乐》章,则知此篇乃古《乐经》也.”⑧7.”乐经”即《礼记?乐记》说.此说以罗艺峰先生为代表.罗艺峰先生《由(乐纬)的研究引申到(乐纬)与(乐经)的问题》日:”两汉相续,时代接近,证明造纬的时代的确是把《乐记》作为《乐经》的,……”⑨笔者认为,以上诸多说法都可分为两类:即1—4”乐本无经类”与5—7”乐本有经类”.”乐舞”,”诗乐”,乐谱等说,之所以仍然言必称”乐经”,实在是后世强大的经学习惯思维在作怪,以上诸说的实质可概括为”乐本无经”.而认为《乐经》存世的观点无非将其指向《大司乐》或《乐记》,即使是“乐经”焚于秦火说,亦认为有文献意义上的《乐经》存在,否则”乐经”便没有焚于秦火的”资格”.笔者认为:首先,”乐本无经”;其次,”乐经”一词为后人所造.而笔者的线索有二:经学史与”六艺”教学活动.笔者愚见,先入为主地认为有《乐经》存在的观念并不符合历史真相:而在此观念指导下,简单地对现存的单篇文献如《大司乐》或《乐记》等进行研究,就更不能从根本上解释”乐经”问题.恰恰相反,必须从后世经学的僵化思维中跳出,把视角上升到宏观的经学史的高度,引入”六艺”教学活动的概念, 将”乐经”问题还原到经学史与”六艺”教学活动的历史真实中去.今日谈及”六经”,必称为孔子编订,似乎孔子时便有“六经”一词:然而,孔子时不仅从未有”六经”一词,也从未尺良音-辑PNOPLE3MUSICl2011?859有”乐经”的说法,其他”五经”也并未有”经”的称谓.在整个先秦时期,”诗,书,礼,乐,易,春秋”的存在方式并非汉代之后经学意义上的”六经”,而是存在于先秦时期特有的教学意义上的”六艺”教学活动.《国语?楚语上》日:”教之《诗》,……教之”礼”,……;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L子之前,周朝各级官府就早已存在着”诗”,”书”,”礼”,”乐”等教学活动,然而这种教学活动主要针对贵族,其广度和深度还很不够.《史记?孔子世家》曰:”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⑩孔子创办了私学,进行了”诗,书,礼,乐”等教学活动.而孔子最大的贡献,正是将这种”学在官府”的贵族教学活动在民间推广,形成”学在民间”,”有教无类”的教学活动新局面.孔子晚年,又将早已存在的”易,春秋”重新编订,并与”诗,书,礼,乐”合并为新的“六艺”教学活动.付林鹏,曹胜高先生《从乐教传统论(乐经)之形成与残佚》日:”要想弄清楚这一问题,还需要将《乐经》文献的形成放到先秦乐教传统的背景下进行讨论.……西周之时即使没有一部标准的音乐教科书——《乐经》,也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乐教体系……”@将”乐经”研究放置在”乐教”的大背景下,颇高屋建瓴,笔者完全赞同;但若以此判断《乐经》存在, 便有失偏颇.将”诗,书”与”礼,乐”做比较,可以看到二者的明显差别:如果说,”诗,书”在当时的确有着用于教学活动的明确的成文文献——即《诗》,《书》;那么可以说,”礼,乐”的教学活动并不明确地存在这种成文文献.@在当时的”六艺”教学活动中,教学活动本身是第一性的,最重要的;而文献是第二性的,尤其是”礼,乐”的教学活动中并未成书@.《论语?八佾》日:”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尽管此处”文献”比今日之”文献”含义更广,但此时的”文献”的确”不足征”,”礼”的教学活动更多地依靠”言”而并非”文献”.《春秋左传?昭公十七年》日:”秋,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日:‟少嗥氏乌名官,何故也?‟郯子日:‟吾祖也,我知之.……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仲尼闻之,见于郯子而学之.既而告人日:‟吾闻之:天子失官,学在四夷,犹信.‟⑩孔子尚且向郯子学”礼”,可见当时的教学活动不重文献,”礼,乐”的教学活动尤其如此.从教学的具体内容上看,无论是在小”六艺”(礼,乐,射,御,书,数)还是在大”六艺”(诗,书,礼,乐,易,春秋)中,都有”礼,乐”.可见,”礼,乐”的教学活动,的确是孔子教学活动的中心环节,而这也恰恰是”礼”与”乐”在当时没有60尺良采亲lPI~OPLE‟SMUSICj2011?8成文文献的根本原因.”礼,乐”教育活动是实践性极强的,也是相当复杂的,这与以背诵成文文献为主的”诗,书”教学活动完全不同,其性质与特征有着本质的差别.《史记?孔子世家》日:”孔子去曹适宋,与弟子习礼大树下.宋司马桓魅欲杀孔子,拔其树.孔子去.弟子日:‟可以速矣.‟孔子日:‟天生德于予,桓魅其如予何!‟@此段材料说明:其一,”礼,乐”的教学活动极其重要,即使在孔子一行周游列国的困顿中仍雷打不动;其二,”礼,乐”的教学活动有深刻的社会影响,因而遭到桓魑这样的”乱臣贼子”的刻骨仇恨;其三,”礼,乐”的教学活动当时不重具体文献,有很强的实践性,需要经常身体力行.项阳先生《(乐经)何以失传》认为《乐经》是经典乐舞,并日:”这种具有明确指向性,对场所与环境有着强烈依赖性,只能在国家最高祭祀中所用,作为‟小众‟的乐舞……就乐舞这样一种具有强烈时空性质的音声技艺形式说来,其传承均靠‟活体‟,没有了管理机构,教习人员,传承对象,使用环境,承祀对象,这种乐舞还会有整体意义上的存在吗?”⑩将“乐”的教学(传承)活动的实践性讲述得十分精到,但将“经典乐舞”与《乐经》相联系似嫌证据不足.恰恰相反, “乐”的教学(传承)活动的实践性特征,说明当时的”乐”并未形成具体文献,因而也就不能以此证明作为具体文献的《乐经》存在的可能性.孔子之后,儒家学派大为发展,”六艺”教学活动更加广泛.与孔子时重视”六艺”教学活动而忽视文献写作不同,孔子后的文献大部分在后世被收录进《礼记》,如《大学》,《中庸》,《乐记》等;尽管如此,这个时代居于核心位置的仍然是“六艺”的教学活动.尽管在《庄子?天运》中的确出现了”六经”的说法,@然而”六经”一词没有出现于战国时的儒家作品中,反而出现于《庄子中,本身说服力即已大打折扣;况且《庄子》外篇杂篇的作者与成书年代依然是悬案,”六经”一词是否在战国时已出现颇可商榷.秦统一后,实行毁灭文化的”焚书”政策,当时的文献惨遭浩劫.具体到”六艺”教学活动中已经形成的《诗》,《书》, 《春秋》,《易》等文献上,除了被视为占卜所用的《易》免于浩劫之外,早已成书的其他文献自然成为焚书的重点对象.固然而秦朝尽管焚书,却并未坑儒,且于秦朝廷中尚有以儒生为主的博士官(如伏生,叔孙通,浮丘伯等人),因此由儒生们进行的”六艺”教学活动并未完全断绝,@这也就为汉朝建立后恢复”六艺”文献提供了可能.西汉初年,鉴于秦朝的文化暴政导致了严重的后果,以汉文帝,河间献王等人为代表的汉朝统治者开始重视先秦的文化典籍,投入了前所未有的热情展开了先秦文献的抢救性发掘,在这种大环境下,以伏生,鲁高堂生等人为代表的儒生对乐海钩沉M_em.Ⅳ先秦儒家文献的保留做出了决定性的贡献.@也就是说,由于秦朝暴政的巨大反作用,在汉朝,儒生们产生了重要的”文献自觉”;通过秦朝焚书的巨大危害,从汉朝起,统治者与民众认识到了文献传承的重要意义.因此,西汉初年,文献的地位空前上升,而”六艺”教学活动所衍生出的文献,被伏生与鲁高堂生等人艰难保存后,才开始具备被视作”经”的资格.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没有焚书,就没有”文献自觉”:没有”文献自觉”,就没有经学.值得注意的是,”今文经”与”古文经”在西汉初年的“经”的传承过程中尽管都很重要,但”今文经”相对更为重要.与”孔壁古文”等”考古发掘”相比,伏生传《尚书》,鲁高堂生传《士礼》等”今文经”的口头传承过程,更能体现当时儒生的”文献自觉”,更能反映”经”脱胎于”六艺”教学活动的这一历史轨迹.@在这里,脱胎于”六艺”教学活动的文献变成了第一性的,最重要的;而教学活动本身则退化为第二性的,重要性退居其次.这是中国学术史上一次意义极其重大的嬗变,它意味着以经学为首的学术从此可以不依赖于教学活动而单独存在,它更标志着知识分子自觉性的开始.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将”五经博士”立于学官.先秦儒家的”六艺”经过漫长曲折的道路,终于得到了“经学”的归宿,而”经学”也就开始了对中国学术的统治.然而为什么汉武帝只立了”五经博士”,独独未立”乐经”?笔者认为,这绝非”乐经”在秦火中散亡的缘故,这只能用”乐本无经”来解释.首先,”乐”没有形成《乐经》的可能性,”乐”的特点决定了它不可能形成具体文献.”乐”的特点就是”以音律为节”@,因此”不可以书传”@.遥远的先秦时期当然没有记谱法来记录具体的音乐.其次,”乐”没有形成《乐经》的必要性,”乐教”活动本身是不需要成文文献的.这一点前文已述.《周礼注疏》日: “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注:谓以年幼少时教之舞.内则日:十三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④可见先秦的”乐教”以”乐舞”为主,教学方法以口传心授为主,自然不需要文献,也无法应用文献;由于”乐教”不需要文献,也就不可能形成文献;由于”乐”没有文献,自然也就不会被汉武帝立于学官.再次,”乐经”没有立于学官的必要性,”乐”仍在官府中传承.与通常的理解不同的是,”乐”仍然在秦汉享有很重要的位置.《宋书?乐志》日:”周存六代之乐,至秦唯余《韶》, 《武》而已.始皇改《周舞》日《五行》,汉高祖改《韶舞》日《文始》,以示不相袭也.”⑤以”乐舞”为主的,以《韶》,《武》为代表的”乐”仍然在官府中继续传承@,自然也没有必要将”乐经”立于学官.总之,汉武帝不将”乐经”立于学官并不是因为”乐经”亡于秦火,而实为”乐本无经”之故;后世学者由”六艺”中只立”五经博士”而逆推出”乐经”亡于秦火的结论,实在只是凭空想象,并无实据.从现存文献看,在王莽之前,并无”乐经”一词,更无”乐经”问题.《汉书?王莽传》:日:”立《乐经》,益博士员,经五人.”然而这里的《乐经》实际上是王莽时人伪作.据《论衡? 超奇篇》:”阳成子长作《乐经》,扬子云作《太玄经》,造于(助)[眇]思,极窗冥之深,非庶几之才,不能成也”.@《汉书?艺文志》中亦没有着录《乐经》,因《艺文志》取法西汉末年刘向《别录》与刘歆《七略》,彼时尚无”乐经”问题;王莽时伪作《乐经》,绿林赤眉起义后,经学遭到打击,原本并不存在的”乐经”问题终于开始出现.而班固本人就是第一个提出”乐经”问题的人.据《太平御览》,班固《白虎通义》认为:”至秦焚书,《乐经》亡”国.而对后世影响最大的见于正史的”乐经”问题,是沈约在《宋书?乐志》中提出的: “及秦焚典籍,《乐经》用亡.”④唐朝以后,中原胡化,又历经战乱,”乐经”问题彻底成为历史疑案,研究”乐经”问题的学者众多,一时灿若星辰.对此问题研究较多的朱载靖,李光地等,皆认为有《乐经》存在,实际上离”乐经”问题的真相越来越远.值得欣慰的是,南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五?仪礼》引致堂胡氏(胡寅)日:”…礼‟,‟乐‟之书,其不知者,指《周官》,《戴记》为《礼经》,指《乐记》为《乐经》;其知者日, …礼‟,‟乐‟无全书.”@对”乐经”问题给出了正确的回答.在《四库全书总目》中,对”乐经”问题也有着十分清楚的论述:”沈约称《乐经》亡于秦.考诸古籍,惟《礼记?经解》有…乐教‟之文.伏生《尚书大传》引‟辟雏舟张‟四语,亦谓之…乐‟.然他书均不云有‟乐经‟.”@当然这时亦有学者认为“乐本无经”,如前文所述的清儒邵懿辰.应该说,这种观点才是符合史实的.然而可惜的是,这种观点并未成为主流.清亡后,”乐经”问题日渐冷落.最近,”乐经”研究骤然升温,此诚经学之喜.罗艺峰先生《由(乐纬)的研究引申到(乐纬)与(乐经)的问题》认为,《乐记》即《乐经》;田君先生《(乐经)的性质与亡佚新探》认为《乐经》存在,且由《乐记》可证《乐经》属”义理体制”,但亡于秦火.这实在是受后世经学影响过深之故.乐本无经,本文已论.《乐记》已属《礼记》,属礼类文献,本并不为《乐经》,亦无法证《乐经》经学研究须实事求是,不可因《乐记》伟大,便将其上升为”六经”之一.况且《乐纬》本汉人所谶,后人辑佚,由此逆推《乐经》, 实在不足为凭.至于项阳与付林鹏,曹胜高大作,前文已论,此处不赘.总之,要研究”乐经”问题,就要从后世经学的僵化思维庚PEOPLESMUSICj2011.861中跳出,把视角上升到宏观的经学史的高度,引入”六艺”教学活动的概念,将”乐经”问题还原到经学史与”六艺”教学活动的历史真实中去.由此可得,乐本无经,”经”脱胎于”六艺”教学活动,”经学”诞生于秦汉之际”焚书”后产生的”文献自觉”,”五经博士”确认之时便无”乐经”,”乐经”一词出于王莽时人伪作,发扬于沈约《宋书?乐志》,后世之研究多误,盖受后世经学思维影响过深之故.笔者认为,乐本无经,本不存在”乐经”问题,因此本文中笔者对其使用引号;但是,在将”乐经”视为具体文献之处,为照顾传统学术习惯,尊重学术语境,笔者对其使用书名号.②@[清】邵懿辰《礼经通论》,上海:国学扶轮社1911年版.⑧项阳《(乐经)何以失传》,《光明日报552008年6月23日,第l2版.(垒)⑦《四库全书》,经部?乐类?乐律全书?卷五?律吕?义内篇五?候气辨疑第八.⑤《文史知识》编辑部编《经书浅谈》,北京:中华书局2G‟05年版.⑥田君《(乐经)的性质与亡佚新探》,《南京艺术学院552010年第1期.⑧《四库全书》,经部?乐类?古乐经传?卷一?乐经.(罗艺峰《由(乐纬)的研究引申到(乐纬)与(乐经)的问题》,(高雄) 《经学研究集刊》,2007年第3期.⑩《四库全书》,史部?杂史类?国语?卷十七?楚语上.⑩⑥[汉1司马迁着,【南朝宋】裴驷集解,[唐1司马贞索隐,【唐1张守节正义《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⑩付林鹏,曹胜高《从乐教传统论(乐经)之形成与残佚》,《黄钟12010 年第1期.⑩邓安生《论”六艺”与”六经”》,《南开552000年第2期.钱玄同《答顾颉刚先生书》日:”《仪礼》是战国时代胡乱抄成的伪书,这是毛奇龄,顾栋高,袁枚,崔述诸人已经证明的了.《周礼》是刘歆伪造的.《两戴记》中,十分之九都是汉儒所作的.”笔者按:《仪礼》属”今文经”,《周官》属”古文经”,《礼记》为汉人所辑;”三礼”成书问题最为复杂,学界百余年来聚讼不已,在战国后期之前”三礼”尚未成书亦可为一解.@《论语?八佾》.⑩《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春秋左传注疏?卷四十八?昭公十七年. ⑩《庄子?天运》日:”孔子谓老聃日:‟丘治《诗》,《书》,《礼》,《乐》, 《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孰知其故矣,以奸者七十二君,论先王之道而明周召之迹,一君无所钩用.甚矣夫!人之难说也,道之难明邪?”…④邓安生《论”六艺”与”六经”》日:”非博士职掌之书,即民间流传,收藏的《诗》,《书》及百家语,一律烧毁.……另外,按秦制,奉常属官有太史,太乐等,太史掌天时星象,兼顾记事,太乐则掌音乐歌舞.乐书应归太乐所掌,不能说是”不中用者”,更不当在烧毁之列,李斯的奏议中更没有提到《乐经》.”62良瓤lPEOPLE5MI25ICl2011-8⑧马执斌《”焚书坑儒”辨》认为,秦朝并未坑儒,秦朝廷内仍有博士, 秦并未完全禁毁《诗》,《书》等文献,以上文献具存于官府,《史记》“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应无”法令”二字,焚书的目的不在灭绝儒学,而在禁止私学.《中华读书报}2010年2月24日,第15版.④《汉书?艺文志?六艺略》:”秦燔《书》禁学,济南伏生独壁藏之.汉兴,亡失,求得二十九篇,以教齐鲁之间.讫孝宣世,有欧阳,大,小夏侯氏,立于学官.”“及周之衰,诸侯将逾法度,恶其害己,皆灭去其籍.自孔子时而不具,至秦大坏.汉兴,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讫孝宣世,后仓最明.戴德,戴圣,庆普皆其弟子,三家立于学官.”“六国之君,魏文侯最为好古,孝文时,得其乐人窦公,献其书,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也.武帝时,河间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献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远.”⑤《史记?袁盎晁错列传》:”孝文帝时,天下无治尚书者,独闻济南伏生故秦博士,治尚书,年九十余,老不可征,乃诏太常使人往受之.太常遣错受尚书伏生所.还,因上便宜事,以书称说.”④《汉书?艺文志?六艺略?乐类》.③【宋】叶时《礼经会元?卷三下?诗乐》.④《四库全书》,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注疏?卷二十三?春官宗伯?乐师.⑤《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宋书?卷十九?志第九?乐一.②项阳《(乐经)何以失传》日:”(《乐经》)何以为失,主要是秦代以下的统治者出于多种考量不再将周所推崇的六代君主作为必须承祀的对象.……秦汉以下祭礼用乐基本属于不跨代相承者,是始皇帝改变了这个制度,这个传统,一旦改变竟然也就‟顺理成章‟.所以说,秦是祭札乐舞不跨代相承的分水岭.所谓‟秦,汉,魏,晋代有加减……有帝王为治,礼乐不相沿‟(《魏书》).这种观念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三王之兴,礼乐不相沿袭‟(《宋史》).”项阳先生认为”礼乐不相沿袭”是指宗周具体乐舞传承完全断裂,笔者不敢苟同.正如《宋书?乐志》所述,秦始皇与汉高祖仅仅是将《武》,《韶》改名为《五行》,《文始》”以示不相袭”,其乐舞本身仍归太乐继续沿用,并未废弃.尽管秦汉颇有新作之乐,但至少《韶》,《武》的传承一直完整,其断裂始于晋朝南渡,彻底消亡于唐,与秦皇汉祖无关.◎田君《(乐经)补作史考》,《黄钟552009年第4期.④《四库全书》,子部?类书类?太平御览?卷六百八?学部二叙经典.①笔者按:查现存《白虎通义》,并无”乐经”说法,亦无此文.《太平御览》为宋朝类书,与汉朝相距甚远,此文是佚文抑或伪作?颇可商榷.因可能最早出现”乐经”一词,甚为重要,故列入.④《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杂考之属?困学纪闻?卷五?仪礼.⑦《四库全书》,附?四库全书总目?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三十八?经部三十八?乐类.聂麟枭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2009级硕士研究生(责任编辑荣英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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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版)25法律社法规中法律7503632453罗马法概论(第二版)18尼古拉斯法律7503635541商业银行常用法律手册(2004年 第3版)48朱克鹏法律法律7503637269民事办案手册(2004年 第5版)46法律出版社法7503641444司法审判动态与研究(第2卷 第2集 总第515毕玉谦法律7503641835知识产权审判指导与参考(第7卷)38法律7503644974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研究25胡锦光法律7503645237寻找法律的印迹28.6余定宇法律7503645253资本主义社会的福利国家20R.米什拉法律法律7503645261社会保障经济学33卡特琳.米尔法律7503645288当今世界的社会福利33威廉姆H.怀特7503645652统一商法典[第5版]38[美]斯通法律法律7503645679法理学:法律哲学28瑟亚.P.辛哈法律7503645725比较法律传统[第2版]25玛丽.A.格林7503646020国际经济法总论35屈广清法律7503646039房地产买卖租赁案例精析18梅新波法律7503646039国家赔偿与行政诉讼案例精析19梅新和法律7503646063法典中的西夏文化:西夏《天盛改旧新定律20杨积堂法律7503646209刑法必读法律法规(2004年版)7法律考试中心法律7503646233波斯纳及其他:译书之后22苏力法律7503646241批评与自恋:读书与写作25苏力法律7503646268民商法研究(第6辑)38王利明法律7503646403罪刑均衡实证研究28白建军法律法律7503646411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选(四川2002年卷)(总第46四川省高法编7503646454漫游虚拟法律图书馆:在线法律资源研究指49刘丽君法律7503646497外资并购国有企业中的法律问题分析25张远忠法律7503646640房地产开发与销售45唐波法律7503646640海事海商36李雪冰法律7503646640商事仲裁38潘修平法律7503646640知识产权诉讼42王立华法律7503646640资产收购39朱小辉法律法律7503646772劳动教养立法研究60司法部劳教局法律7503646829刑法的根基与哲学15(日)西原春夫7503646934美国法通讯(第二辑)36林晓云法律7503646950物殊人生:漫画监狱教育改造25柴伯谦法律7503647000办理金融案件法律手册45本书编辑编法律7503647108婚姻法司法解释关联精析18法律法规中心法律法律7503647116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关联精析15法律社法规中法律7503647140审判研究(2004年第一辑)(总第二辑)20本书编辑委员法律7503647159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2003年卷·3)15高法研究室编7503647167检察论丛(第8卷)35孙谦法律7503647175司法独立问题研究28谭世贵法律法律7503647191法律专业学生法律手册(第二分册)(2004年16法律法规中心法律7503647191法律专业学生法律手册(第一分册)(2004年16法律法规中心7503647221立法研究(第4卷)38周旺生法律7503647256西方法律思想史36严存生法律法律7503647264竞争与法律:权力机构、企业和消费者所处28(比)保罗·纽法律7503647272农村干部常用法规读本20法律法规中心法律750364728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2003·80中国证券监督7503647310婚姻法关联法规精选8法律法规中心法律法律7503647310民事诉讼法关联法规精选8法律社法规中法律7503647329刑法关联法规精选8法律社法规中7503647337担保法(第二版)24郭明瑞法律7503647345国际商法(英文版)25姜作利法律7503647558日本税法38金子宏法律7503647574民商法前沿(第2辑)15杨立新法律7503647639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合同问题32朱征夫法律7503647701财税法论丛(第3卷)28刘剑文法律7503647728公司股权转让操作指南35戈宇法律7503647728企业产权改革法律实务30李宇龙法律7503647736银行国际业务与法律风险控制32王丽丽法律法律7503647744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选(浙江2002年卷)(总第58浙江高级人民7503647752仲裁与法律(2004年第1期 总第90期)10杨春雷法律7503647752仲裁与法律(2004年第2期 总第91期)10杨春雷法律7503647752仲裁与法律(2004年第3期 总第92期)10杨春雷法律7503647752仲裁与法律(2004年第4期 总第93期)10杨春雷法律7503647752仲裁与法律(2004年第5期 总第94期)10杨春雷法律7503647752仲裁与法律(2004年第6期 总第95期)10杨春雷法律7503647787案例分析专题例解45张能宝法律法律7503647795重点法条导读65法律考试中心7503647841核心课程关联导读·证券法20吴弘法律7503647973WTO概览28芦琦法律750364801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3法律750364801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3法律7503648155广东知识产权案例精选(第2辑)28陶凯元法律法律7503648449司法考试疑难问题解答38北京万国学校7505837354比较金融研究12陈威经济科学7505839357演化的自由--关于中国经济转型的诠释与16李振明经济科学7505839381银行公司治理与控制48蔡鄂生经济科学7505839519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研究15谢荣经济科学7505839527上市公司收购12高大勇经济科学中信7508600363法律 信息 信息技术(影印本)68艾利.里德曼上海三联7542612395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12.4文森特.奥斯7542614312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19韦森上海三联上海三联7542618652联邦主义探索22丹尼尔J伊拉7542618695法律人的城邦29强世功上海三联政法大学7562013276法律制度:从社会科学角度观察30(美)弗里德曼7562016356法律进化论(法源论)38穗积陈重政法大学政法大学7562017689欧陆法律发达史33[美]孟罗·7562022801中国经济组织法36漆多俊政法大学7562022909企业法20郭富青政法大学7562023018日耳曼法概说21李宜琛政法大学7562023166民法法律行为理论之全部(民总债合编)31芮沐政法大学7562024537海商法14李曼苓政法大学7562024758公司法新论22吴春岐政法大学7562024782侦查讯问22魏鹏政法大学7562025010中国商事习惯与商事立法理由书45张家镇政法大学7562025169新中国法制研究史料通鉴(1-11卷)1800本书编写组政法大学7562025177犯罪学及刑罚学63齐林政法大学7562025517中国违宪审查制度26王振民政法大学7800118940专利行政案件判例集(1994-2001)(上下)80程永顺专利文献7800118983住宅商品房交易与物业管理案例评析及法58朱树英专利文献7800119262劳动合同实务指南18王淑焕专利文献7800119335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法官点评25程永顺专利文献7800501574社会理论的基础(上下)66詹姆斯.S.科社科文献7800566595刑法罪名适用图表(袖珍本)48刘家琛人民法院7800567923反不正当竞争法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76回沪明人民法院7800738477审判证据(第二版)82托马斯.A.马中信民主法制7800786366惩治与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指南(2003年第312高检渎职侵权民主法制7800786366惩治与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指南(2003年第412高法渎职侵权民主法制7800788059法制参考(2004年第1辑)10《法制参考》民主法制7800788059法制参考(2004年第2辑)10《法制参考》民主法制7800788083保险规章制度汇编(2003)55中国保险监督7800788091最新刑事法律适用手册(2004年版)50沈德咏民主法制7800788229《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释解24何永坚民主法制民主法制7800788334法律工作手册(2004.1)10法制工作委员民主法制7800788342美国隐私法:学说、判例与立法28.5(美)托克音顿7800788458《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15张元民主法制780083976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编注20纪明中国法制7800839788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10中国法制7801074861法官讲法22李克中国方正中国方正7801076192知识产权办案参考(第8辑)9.6社科知识产权7801076214知识产权研究(第十五卷)25唐广良中国方正7801076443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298本书编辑组中国方正7801076737刑法(第二版)(注译本)65(美)辛格中国方正7801077660公共行政学40应松年中国方正7801077695监狱法律法规导读36葛炳瑶中国方正7801493214论表达自由23甄树青社科文献社科文献7801496175自由主义的终结26伊曼努尔华勒7801496434永远徘徊32汪丁丁社科文献7801496442幽灵自述22汪丁丁社科文献社科文献7801497309通过社会学去思考20齐尔格特.鲍社科文献7801497414所知世界的终结--二十一世纪的社会科学20伊曼纽尔沃勒7801499026效率、公平与公共政策18黄有光社科文献7801499794新兴古典经济学与超边际分析(修订版)27杨小凯社科文献中国物价7801556003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12好医生医学教7801556038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解释与案例30本书编委会中国物价7801556585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义及25李文阁中国物价780155659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释义及实用指28李文阁中国物价7801556674中国最新银行业法学习问答38王强中国物价780161106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72回沪明人民法院7801614585司法文件选2003(1-12)38高法研究室编人民法院7801616308物业管理条例分解适用集成(上下)99马原人民法院7801616316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分解适用集成55马原人民法院780161632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分解适用集成60马原人民法院780161633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解适用集成60马原人民法院7801616561审判监督指导与研究(2003年第3卷 总第125沈德咏人民法院7801616847世界著名十大法学家评传36徐爱国人民法院780161705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3卷66人民法院7801617118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精析35孙南申人民法院7801617290人民法院案例选(二○○三年第二辑)(总第25高法中国应用人民法院7801811984中国侵权法比较法案例分析85张玉卿商务7801811992中国合同法比较法案例分析(全二册)200张玉卿商务7801812018中国对外贸易法案例分析38张玉卿商务7801812026中国担保法比较法案例分析70张玉卿商务7801820495对外货物贸易16中国法制7801820495对外技术贸易21中国法制7801820495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11中国法制7801820495个人所得税10中国法制7801820495律师法11中国法制7801820495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14中国法制7801820495刑法35中国法制7801820495增值税11中国法制7801820495仲裁法14中国法制7801820495著作权法14中国法制7801820533营业税11中国法制中国法制7801820800行政处罚法及其配套规定6中国法制出版中国法制7801821548证据规定9中国法制出版中国法制7801821599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释义12本书释义编委7801822358道路交通事故赔偿20刘东根中国法制7801822579国际商法21金晓晨中国法制社科文献7801901010为社会学辩护25安东尼.吉登788063065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讲解(V 2碟装80李援法律 法制音710003924X公法研究(第二辑)48胡建淼商务720903417X选举及其相关权利研究--美国选举个案分21王雅琴山东人民730106585X经济法案例教程34肖江平北大750142876X经侦部门管辖刑事案件执法须知20肖琼群众750142943X刑事侦查执法概述18李新成群众法律750364527X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32[丹麦]安德森法律750364544X宪政与自由:铁面大法官胡果·L·布莱克34(美)霍华德·法律750364558X国际贸易和投资[第2版]30[美]弗尔瑟姆法律750364642X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选(广东2001年卷)(总第50广东省高法编750364690X网络对社会的挑战与立法政策选择:电子商20高富平法律750364723X俄罗斯民事诉讼法研究25张家慧法律750364754X欧盟民商事管辖权比较研究20罗剑雯法律中国法制780083977X民事诉讼法及其配套规定10中国法制出版780107579X刑法问题与争鸣(2004年第一辑 总第9辑)35.5中国方正780107632X国际IT法律问题研究29.2蒋新苗中国方正780107632X国际民商法专题研究25.6李先波中国方正780107646X国家工作人员与亲属共同受贿犯罪的理论20李伟迪中国方正780107727X论犯罪与刑罚(四十七章版)20(意)贝卡里亚中国方正780161657X买卖合同案件判定解说28何志人民法院780181200X中国知识产权法比较法案例分析(全二册)168张玉卿商务780182248X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研究25胡平中国法制社科文献780190091X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一种对解释社会学25安东尼.吉登出版日期册/包2003-10-112 2003-12-19 2004-2-19 2004-2-18 2004-2-110 2001-8-118 2000-6-113 1999-11-120 1999-10-119 2000-4-116 2001-7-118 2001-9-19 2002-4-122 2002-7-113 2002-8-118 2003-1-110 2002-12-121 2003-5-17 2003-5-115 2003-8-111 2003-8-111 2004-1-125 2003-1-115 2004-1-125 2004-2-18 2004-2-111 2004-2-117 2004-2-113 2004-2-111 2004-2-111 2004-2-111 2003-6-110 2003-6-113 2004-1-115 2004-2-122 2004-3-112 2004-3-17 2004-3-115 2004-3-110 2004-3-18 2001-9-118 2001-9-114 2001-9-114 2001-9-116 2003-8-18 2003-12-192003-12-111 2003-8-116 2004-1-120 2004-1-123 2004-2-111 2004-2-116 2004-2-116 2004-2-19 2004-3-19 2004-1-120 2003-10-116 2004-1-112 2003-6-12 2003-5-130 2003-5-113 2003-5-19 2003-5-110 2003-12-18 2003-3-113 2003-5-112 2003-5-118 2003-5-110 2003-4-120 2003-4-115 2003-4-112 2003-5-19 2003-6-112 2003-6-110 2003-7-110 2003-6-125 2003-7-115 2003-7-17 2003-10-112 2003-10-19 2003-11-18 2004-1-112 2004-1-118 2004-2-123 2004-4-19 2004-3-110 2004-3-18 2004-3-18 2004-3-165 2004-4-18 2004-3-19 2004-3-1152004-3-17 2004-3-120 2004-4-113 2004-2-116 2004-1-16 2003-11-120 2003-11-112 2003-1-112 2004-1-17 2004-1-114 2004-1-116 2004-3-18 2004-1-120 2004-3-118 2003-12-120 2004-2-132 2004-3-111 2004-3-110 2004-3-18 2004-1-111 2004-2-17 2004-4-16 2004-3-112 200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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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松江二中2025届高考语文一模试卷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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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松江二中2025届高考语文一模试卷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清楚,将条形码准确粘贴在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区。

2.选择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书写,字体工整、笔迹清楚。

3.请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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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厚葬薄葬与有鬼无鬼宋志坚王充《论衡》中的《薄葬》篇,结合有鬼无鬼,专论厚葬薄葬,对于儒墨两家均有批评。

墨家是信奉有鬼论的,王充批评墨家的就是这一点。

他认为厚葬劣习之根源,正在于主张薄葬的墨家“人死辄为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的有鬼论。

因为“人死辄为神鬼而有知”,厚葬才有意义。

死人成为鬼之后因“厚葬”感受的是厚遇,由薄葬体验的是薄义。

活人希冀先人福佑后人,又怕死神“成形害人”,就难免趋“厚”弃“薄”,财产多的不怕厚葬把自己搞穷,权势大的不怕人家来掘墓。

即使财力不济,也要勉为其难。

墨家的薄葬主张与有鬼论是相互矛盾的。

倘若真的有鬼,听从墨家的薄葬主张“(不)丧物索用”怎么得了?王充认为:这种自相矛盾,是包括薄葬的主张在内的“墨术”难以流传的重要原因。

倡导厚葬的儒家不信鬼,“子不语怪、力、乱、神”就是一个范本,连鲁迅也称颂“孔丘先生确是伟大,生在巫鬼势力如此旺盛的时代,偏不肯随俗谈鬼神”。

但儒家(包括孔子)的无鬼论不彻底。

“以为死人有知,与生人无以异,孔子非之,而亦无以定实然”。

其实,对于孔子来说,此非不能,实乃不为,他心中是有小旮旯的。

王充在《薄葬》篇中指出了这一点:“孔子非不明死生之实,其意不分别者,亦陆贾之语指也。

”葬礼是儒家之“礼”的一个重要方面。

倘若世人皆知“死人无知,不能为鬼”,厚葬也好,礼葬也罢,岂不都会难以为继?对此,从孔子到汉代的陆贾心里都是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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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害课起例辨疑破执论(刘科乐老师)
(2013-03-22 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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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大六壬
财经
在宗门九课中,涉害课的起法看起来是最为复杂的。

这不仅是其起法本身包括深浅、复等的逻辑推衍步骤造成的,同时,也与其长期留传的分歧有关。

涉害课的分歧,存在于第一步涉害深浅之中。

较为常用的方法是,当多重贼克比日情况相同时,涉害以孟上神为深,仲上神为浅,不取季上神。

中、末传准贼克法之例。

壬式钤表均取此法确定三传。

但《六壬大全》入手法诀云:
涉害行来本家止,路逢多克为用取。

孟深仲浅季当休,复等柔辰刚日宜。

其法先以相较深浅诸神,各由所临宫位涉归地盘本宫,论贼克之多寡。

下贼诸神以受地盘之克多者为用,上克之神以克地盘多者用之。

谓之“涉害行来本家止”。

其次,如涉归本家深浅相当,才进一步以孟深、仲浅之法取用。

中、末传取法以前相同。

古今壬学书籍中,取法采此诀者不在少数,但鲜有付诸实用者。

对此,清人刘赤江在其著作《六壬粹言·辨非十则》“涉害第六”中辨道:“涉害一课,取克贼之神,从地盘历数归于本家,以受克深者为用。

经云‘涉害行来本家止,多克便将用为起’是也。

如涉害俱深,则取孟位上神为用,如孟位无取,则取仲位上神为用。

此古法也,近来诸家,均未用之者。

然其原委,不可不知也”。

其说并没有给出孰是孰非的明确答复。

其实,比较涉害归家时,仅丁卯日、甲申日、甲辰日、癸酉日、庚辰日五日,季上神涉归本家所得贼克深于孟上神。

其余诸日涉害,都与直取孟、仲上神为用者完全一致。

盖四孟神乃四季之首,除了本身所属的五行,如寅属木、巳属火等,还有一个寄干五行在内,通常情况下,由孟上起涉害,本宫神及寄干有两重涉害,依次至仲上、季上也各有一重涉害,可得四重贼克;而仲上神只能得到本宫及季神两重涉害;季神为四季之末,季上神仅有本宫一重贼克。

故除上述五课外,均以孟上神为涉深,仲、季上神为浅。

多数壬学研究者由此认为,放弃涉归本家取害深,而用孟深、仲浅之法,是古人的简化和变通之法。

可这并未说明分歧的症结所在。

虽然坚持直接取孟深、仲浅的学者一再宣称,邵彦
和、陈公献等壬学大家均采其法,此乃先贤实践证明的正确方法。

不过,在义理尚难辨明之前,一味强调“实践证明”,未免有盲从之嫌。

近年,涉害法又出现了一种很滑稽的用法。

有人在其书中说,“关于涉害一法,历来多有歧见。

……依照笔者经验,一般先取四孟上神为用,再察涉害浅深,两法参和着用,较为妥当”。

那么,以丁卯日丁上巳为例,支上神丑临卯为下贼,支阴神亥临丑亦下贼,俱与时比,丑得卯、辰所寄乙两重下贼;亥得丑、辰、巳所寄戊、未、未所寄己、戌六重下贼。

亥深丑浅,以亥涉深为用。

但丑为仲上神,亥为季上神,常取仲上丑为用。

实际判断时,照那位笔者告诉大家的经验,既要以丑、亥、酉三传为本断事,又要参和着看亥、酉、未。

这种和稀泥的讲法,除了令原本没有辨明的义理越发迷糊外,别无任何可取之处。

自步入壬学悠远深广的殿堂以来,很多年中,我都是以涉归本家取害深为用的。

这是因为,这一方法从义理上较为说得通,也颇合“涉害”的名义。

2007年,我着手注疏邵彦和先生的《大六壬断案》。

自此,我开始更为审慎地对待涉害的取用问题。

我不禁怀疑起来,原先看似合乎义理的方法,是否确实象理论上那么合理呢?
通过引证古例、分析实践,以及义理方面的反复思维,问题的核心症结终于得以显现。

我发现,涉害深浅与孟深仲浅的分歧只是问题表象,而且,出于变通、简化计,而不计涉害深浅,直取孟、仲上神为用的大多数壬家,并不确知此一变通是否确实与理不悖。

为此,即便有邵彦和、陈公献等前辈大师的实践证明,仍没有人底气十足地公开宣称哪一种方法一定正确。

甚至,还有人要和一和“两法参和着用”的稀泥。

既然涉害深浅与孟深仲浅不是问题的实质,那问题的实质又是什么呢?我认为,解开这个千古悬疑的钥匙,其实是立式义理本身。

我们知道,以月将加占时布定天盘后,天盘十二将按理不再转动。

试问,把不同宫位上贼克的天盘将,顺时针涉归本家,是不是本身就不太合理呢?如不论涉归本家,止就其所临地盘本位贼克多寡论深浅,那孟上神有本宫与寄干两重贼克,多于仲、季上神,理所当然应取孟上贼克多者为深发用。

如四课中无孟上神,则仲、季上神虽都仅有本宫一重贼克,但仲先季后,理当取仲上神为用,而忽略季上神。

从这个角度讲,涉害直接准“孟深仲浅季当休”取用,才是正确的方法。

综上所述,误解实源自“涉害行来本家止”一诀。

今揭示其法与式盘不合,则义莫大焉!盖涉归本家取害深已误,则“两法参和着用”尤属画蛇添足之举了。

或曰,此或个人揣想耶?盖如《新编日用涓吉大六壬总归》所明,“按唐宋诸前贤皆用此法,而徐道复先生亦尝言涉害归家之误”。

此语固证我个人昔年泥文字之误,然而,假我之笔辨明千古悬疑,以扫清后学之误识,则一己之毁誉,又何足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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