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交响乐团管理制度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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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响乐团演出组织管理制度

交响乐团演出组织管理制度

交响乐团演出组织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交响乐团作为传统艺术表演形式的代表,需要严格的组织和管理制度来确保演出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介绍交响乐团演出组织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团队结构、演出策划、人员管理、演出流程等。

二、团队结构交响乐团的组织结构一般由团长、指挥、乐队演奏员、行政人员等组成。

团长负责整个乐团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指挥则负责指导演奏员的演奏技术和乐曲解读。

行政人员则负责乐团的行政事务和资源协调。

三、演出策划演出策划是交响乐团演出的重要环节。

在演出策划中,乐团需要确定演出主题、曲目选择、演出时间和地点等。

此外,乐团还需要制定演出计划和预算,并与相关演出场馆或合作机构进行协商和约定。

四、人员管理在交响乐团中,人员管理是组织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乐团需要制定详细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考核、人员培训和激励机制等。

乐团领导还应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为乐团成员提供良好的成长和发展环境。

五、演出流程交响乐团演出的流程一般包括演出准备、排练、演出和总结等环节。

在演出准备阶段,乐团需要进行曲目研究和乐谱准备。

排练阶段是演出的关键,通过指挥的指导,演奏员们通过不断的排练和磨合,提高演奏水平和团队默契。

演出结束后,乐团还应进行总结和反思,以提高下一场演出的质量。

六、财务管理交响乐团的财务管理也是重要的一环。

乐团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包括收入和支出的记录、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查等。

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能够确保乐团的财务状况清晰可见,为艺术发展提供稳定的经济保障。

七、宣传推广宣传推广是乐团演出取得成功的重要环节。

乐团应与媒体和公关机构合作,利用各种宣传渠道进行演出信息发布和推广活动。

通过宣传推广,乐团能够扩大演出影响力,吸引更多观众和支持者。

八、演出安全与保障交响乐团演出的安全和保障工作非常重要。

乐团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演出现场的安全检查、演员和观众的安全保障,以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等。

通过严格的安全管理,乐团能够确保演出的安全可靠。

大学乐队管理制度

大学乐队管理制度

大学乐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大学乐队的管理水平,提高大学乐队的演出质量,规范大学乐队的活动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学乐队管理制度适用于大学校园内的各类乐队活动,包括校园音乐会、校园节日演出、校园文艺晚会等活动。

第三条大学乐队应当以团结合作、积极向上、健康向善的原则开展乐队活动,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大学乐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管理体制,保障乐队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成与管理第五条大学乐队可以由学生自愿组成,通过面试和选拔产生固定成员。

乐队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和表演能力,能够全情投入乐队活动。

第六条大学乐队应当设立固定的指导老师或指导团队,负责乐队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

指导老师应当具备一定的音乐专业背景和管理能力,能够对乐队成员进行指导和辅导。

第七条大学乐队成员应当签订相关的承诺书,遵守乐队的管理规定和训练计划,服从指导老师的工作安排,不得因私人原因影响乐队的正常活动。

第八条大学乐队应当定期组织成员进行音乐培训和演出训练,提高成员的音乐水平和演出技巧,做到精益求精,为校园文艺活动提供高水平的音乐表演。

第九条大学乐队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做到公开、透明、规范的财务管理,确保乐队活动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障。

第三章活动与管理第十条大学乐队应当按照校园文艺活动的安排和要求,准时参加校园内的各类音乐演出和比赛,并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第十一条大学乐队在参加校园文艺活动时,应当做到礼貌待人、文明表演,维护乐队的良好形象,不得对外界人员和场地设施造成损坏和影响。

第十二条大学乐队应当尊重版权,不得擅自演奏商业性音乐作品并用于商业用途,不得侵犯他人音乐作品的版权和知识产权。

第十三条大学乐队在演出活动中,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乐队成员和观众的人身安全,不得因为追求效果而忽视安全问题。

第十四条大学乐队应当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乐队成员在音乐培训、演出表现、观众互动等方面进行奖励和评优,对违规、违纪、影响良好形象的行为进行批评和处理。

大学生乐器队规章制度

大学生乐器队规章制度

大学生乐器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大学生音乐文化艺术交流,提高乐器演奏技能,培养团队合作精神,提升校园文化品质,保障团队成员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生乐器队是由对音乐有浓厚兴趣并具备一定演奏技能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旨在通过集体演奏和表演活动展示团队的风采,为校园文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三条大学生乐器队成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听从指挥老师的指导,积极参与团队活动,维护队伍形象,展现团队精神。

第四条大学生乐器队的指挥老师应具有丰富的音乐教学和指挥经验,负责团队的组织管理、音乐指导和演出安排等工作。

第五条大学生乐器队的团队活动应遵循艺术原则,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损害团队声誉,不得影响校园正常秩序。

第六条大学生乐器队的成员应互相关爱,团结合作,共同进步,共同努力,发扬团队精神,提高团队凝聚力。

第七条大学生乐器队的成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携带违禁品,不得参与赌博色情等非法活动。

第八条大学生乐器队每学期定期举行团队例会,进行成员交流、活动安排、团队训练等相关工作,保持团队的活力和凝聚力。

第九条大学生乐器队的教学指导应结合团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音乐教学和演奏指导,提高成员的音乐水平。

第十条大学生乐器队应加强文化交流,与其他团队进行比赛、演出或合作,提高团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校园文化的繁荣。

第二章成员招募与管理第十一条大学生乐器队的成员招募应遵循自愿原则,择优录取,不分种族、地域、性别等因素,注重综合素质和音乐能力。

第十二条大学生乐器队的成员要求具有一定的音乐基础和演奏技能,有团队合作意识,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纪律性,愿意为团队付出努力。

第十三条大学生乐器队的成员应接受团队的培训和指导,认真学习音乐知识和演奏技巧,积极参加团队活动,提高音乐水平和团队凝聚力。

第十四条大学生乐器队的团队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成员档案,定期进行成员评定、绩效考核,对成员的表现进行奖励或警告。

第十五条大学生乐器队的成员在团队活动中应服从团队管理和指挥老师的指导,不得擅自脱离队伍或做出不利于团队的行为。

学校音乐团队活动管理规定

学校音乐团队活动管理规定

学校音乐团队活动管理规定一、活动目的及范围学校音乐团队活动管理规定的制定旨在规范和促进音乐团队的发展,提高学校音乐教育的质量。

音乐团队包括合唱团、乐队、舞蹈队等,范围涵盖了中小学各个年级。

二、团队组建与管理1. 团队成员的选拔与培养学校音乐团队的成员选拔应以学生的音乐素养为主要依据,同时,应兼顾学生的兴趣和爱好。

为了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团队成员还需定期参加音乐培训和训练,提升自身的演奏和表演技巧。

2. 责任分工和团队合作在音乐团队中,应明确成员的职责和分工,并要求他们在团队活动中相互合作,互相帮助。

同时,团队负责人应积极引导成员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团队意识,形成和谐的团队氛围。

三、团队活动的计划与安排1. 活动目标和内容的确定在每学期开始之初,音乐团队负责人应与成员一起制定团队的活动目标和计划,并根据团队成员的特长和发展需求,确定适合的活动内容。

同时,要保证活动的创新性和多样性,丰富学生的音乐体验。

2. 活动时间的合理安排根据学校的课程安排和学生们的学习负担,音乐团队的活动时间应合理安排,避免与其他课程和学校活动冲突。

同时,对于重要的音乐活动,需要提前向学生和家长做好通知,确保参与度。

四、团队活动的宣传与推广1. 利用学校媒体宣传团队活动学校媒体资源是推广团队活动的有效途径,音乐团队应积极与学校报刊、电台等媒体机构合作,对团队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在校园内,可以利用海报、校园广播等方式扩大团队活动的知名度。

2. 利用社交媒体推广团队形象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音乐团队可以借助微博、微信等平台活跃团队形象,发布团队活动信息、演出图片和视频等,吸引更多人关注团队并参与其中。

同时,团队成员应注意言行举止,树立良好的社交形象。

五、团队活动的经费管理1. 经费筹集和使用团队活动所需经费应由学校提供或通过募捐等方式筹集,团队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经费使用计划,并定期向学校和相关部门报告。

同时,要合理使用经费,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乐团规章管理制度

乐团规章管理制度

乐团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乐团的管理制度,保障乐团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乐团是一个团结协作、艺术创作的群体,其成员应当遵守本管理规定,共同维护乐团的形象和声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乐团的全体成员,包括指挥、音乐家、管理人员等。

第四条乐团的管理原则是民主、法制和依法治理,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乐团全体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恪守职业操守,保护乐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乐团的管理机构包括:指挥部、行政部、财务部等,各部门相互协作,共同推动乐团的发展。

第七条乐团的成员应当尊重艺术创作,努力提高音乐水平,以优秀的音乐作品回报观众和社会。

第八条乐团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九条本规定的修改和解释权归乐团指挥部所有。

第二章乐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乐团的成员享有艺术创作的自由,有权利参与和提出乐团的艺术演出节目。

第十一条乐团的成员有权利参与乐团的重大决策,并对乐团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乐团的成员应当服从指挥的指挥,积极配合指挥的工作。

第十三条乐团的成员应当遵守纪律,不得破坏乐团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四条乐团的成员应当尊重他人,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不得进行言语和行为上的攻击和侮辱。

第十五条乐团的成员应当热爱音乐,刻苦学习,积极参加音乐训练和排练。

第十六条乐团的成员应当关注团队合作,积极参与团队的讨论和决策,共同推动乐团的发展。

第十七条乐团的个人成员有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乐团的管理制度第十八条乐团的管理机构包括:指挥部、行政部、财务部等。

第十九条乐团的指挥部是乐团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乐团的指挥担任。

第二十条乐团的指挥部掌握乐团的日常管理和艺术创作的最终决策权。

第二十一条乐团的行政部是乐团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乐团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工作。

第二十二条乐团的财务部是乐团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乐团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

第二十三条乐团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依法管理。

乐队管理制度

乐队管理制度

乐队管理制度
学校乐队管理制度
一、队员必定准时参加训练,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训。

二、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开始训练,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二周停止训练,如有临时演出任务另行安排。

三、训练时应严肃训练纪律,认真排练。

禁止吸烟打闹;禁止带零食进排练室;
要保持排练场所干净和沉寂,禁止学生擅自用电或带危险品进入排练室。

四、队员要自己保留好个人乐器及物品,不经他人赞成,不得擅自动用他人乐
器。

如有队员不慎损坏他人乐器及物品,则由该队员负责赔偿。

五、有事、有病应及时请假,但事假不得高出训练总次数的 10%,病假次数高出训练总次数 30%的作自动退队办理。

六、迟到早退次数高出三次的恩赐队内警告;高出五次的恩赐队内通知责怪,
高出八次的勒令退队。

七、队员必定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演出活动。

八、无故不参加训练五次以上或无故不参加学校演出者,勒令退队。

九、乐队成员在高三上学期开学时方可提出退队申请,经由校领导赞成方可退
队。

每次参加学校的演出后将视情况恩赐全校通知夸耀或表彰。

十、本制度自宣告之日起见效。

延吉市第三高级中学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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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交响乐团规章制度

大学交响乐团规章制度

大学交响乐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交响乐团的管理,提高团员素质,促进音乐艺术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交响乐团是学校的校级学生组织,属于艺术类社团,旨在培养学生音乐艺术修养,提高音乐演奏技能,促进学生之间的友谊和合作。

第三条大学交响乐团的目标是打造一支具有高水平演奏技艺的管弦乐团,参与学校、社区和社会各类活动,并促进音乐文化的传播和推广。

第四条大学交响乐团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互助互励、共同进步、团结友爱。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第五条大学交响乐团设立团长、副团长、指挥、财务、宣传、人力资源等职务,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第六条团长是大学交响乐团的领导职务,负责全面指导和管理团队,协调各部门工作,推动团队发展。

第七条副团长协助团长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团队内部事务管理,保障团员生活和学习的需求。

第八条指挥是大学交响乐团的音乐指挥,负责音乐节目的选定和排练,指导团员演奏技术,确保演出质量。

第九条财务部门负责团队的财务管理,做好账目核算和支出审批工作,保障团队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宣传部门负责团队的宣传工作,包括活动宣传、媒体推广等,提升团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团队的人员管理,包括招募、培训、评优等,保障团队的人力资源需求。

第三章团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团员的入团条件是对音乐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音乐基础和演奏能力,愿意服从团队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三条团员在团队内享有平等权利,必须遵守团队的管理规定,服从团队的安排和指挥。

第十四条团员必须积极参加团队的排练和演出活动,保持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五条团员在团队活动中必须尊重师长,团结互助,乐于奉献,吃苦耐劳,锻炼意志品质。

第十六条团员在社会活动中必须维护团队的形象和声誉,恪守公共道德,不得言语和行为失当。

第十七条团员有权向团长和副团长提出申诉建议,团长和副团长有义务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十八条团员如有违规行为或损害团队利益的情况,团长和副团长有权对其进行惩罚和处理。

交响乐团规章制度

交响乐团规章制度

交响乐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团队的管理水平和演出质量,保护团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交响乐团的团员包括指挥、演奏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的解释权归交响乐团管理团队所有。

第二章团员招募第四条团员招募由管理团队组织,并在团员中进行宣传。

第五条对于团员的招募有一定的条件,包括音乐水平、演出经验等。

第六条招募团员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试音。

第七条经审核合格的团员将被通知入团,并签订团员协议书。

第三章团员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团员享有表演和演出的权利,同时需要服从管理团队的统一安排。

第九条团员应该遵守团队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并维护团队形象。

第十条团员应该尊重团队其他成员,互相合作,共同完成团队任务。

第十一条团员有权参与团队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四章演出管理第十二条演出的具体安排由管理团队负责,团员必须服从统一调配。

第十三条演出前,团员应该进行充分的排练和准备工作,确保演出质量。

第十四条演出时,团员应该严格遵守约定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演出中,团员应该认真表现,保持专业水准。

第五章惩罚制度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团队规章制度的团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暂停演出等。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规的团员,将做出开除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团队成员之间的纠纷,应当积极调解解决,若无法解决,由管理团队处理。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九条本规章最终解释权归交响乐团管理团队所有。

第二十条本规章由管理团队负责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交响乐团是一个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专业合作的团队,在管理制度的指引下,必将不断取得更大的成就,展现出优美的音乐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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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书记工作
声部长(副团长)
*声部长设立:
弦乐声部长两名
木管声部长一名(包括萨克斯)
铜管声部长一名(包括打击乐)
1协助团长开展工作
2组织本声部进行分声部排练、考核
3监督、协助本声部各首席工作
4负责本声部请假工作
5总结每次排练本声部情况
汇总本声部演出用品数量,记录参演人员
及时汇报乐团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协助书记工作,并与各声部首席一起推行工作
3所有管理人员相互协同工作,职务没有高低之分,只有分工不同。
二:考勤制度
1、考勤办法
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每次排练前五分钟开始点名,到者打钩,未到者打叉
未到人员由各声部首席核实原因之后,详细填写备注
每学期最后一次排练汇总本学期考勤情况并作通报
无故迟到10分钟以内不计缺勤,十分钟以上按缺勤计,三次迟到算一次缺勤
华中科技大学交响乐团管理制度
一:管理分工
职责
职务
日常排练
演出时期
其他
团长
1与指挥、班主任联系沟通,传达指挥安排
2安排、协调各声部长工作
3安排、监督办公室工作
4主持团委例会,制定例会内容
5整理、监督、协助谱务、服装工作
6记录排练情况及问题,协助指挥进行排练
安排演出时期各项工作
负责与各方沟通、协调
演出总结
2、排练中空闲时间不要闲谈,如果有问题需要相互沟通,尽量小声,不要影响排练。
3、排练时不要做与排练无关的事,每个谱台应准备一支笔,随时记录指挥的要求和提示。
5、排练中途如有需要退出排练厅的同学,应尽量在不影响正常排练的情况下悄悄绕道退出,开关门轻声。完成后应立即返回,以免影响排练。关键声部的同学如要退出排练,应请示指挥,获准后离开。
演出前督促、提醒该声部同学做好准备工作
负责调整该声部音准
协助声部长推行具体工作
*团委下设办公室,并设办公室主任一名,主要负责协调办公室人员工作,与团委、班主任、指挥保持联系沟通,其具体分工如下:
秘书:负责交响乐团团委会议记录及整理工作,建立、保管相关文件
声部助理:弦乐、管乐各一名,协助声部长工作,核实本声部请假情况
2、考勤细则
绝对排练率
绝对排练率统计团员实际排练出勤次数,并除以总排练次数
相对排练率
相对排练率为团员实际出勤次数加上有效请假次数*,并除以总排练次数
有效请假次数
凡符合请假办法的请假,算作有效请假次数
3、请假办法
可接受的请假条件有: 双学位、实习、实验、病假
双学位、实习、实验请假,需在学期开始获知课程安排后,在声部长处领取统一格式的请假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找相关人员签字后,附上官方课程表或网页截屏备案生效
6、同学们应整理并保管好自己的乐谱,分装在谱夹内。请不要随地乱丢乐谱或者将乐谱散乱堆放在谱台上,以免发生遗失而影响后续排练。
谱务:管理、制作、核查、印制、分发排练用乐谱
服装:管理、记录演出服装借还情况
出纳、会计:分别设一名,两人合管团费收支,账目记录、公示
补充说明:
1交响乐团团委包括团长、声部长、书记。主要的乐团发展规划、活动策划由团委成员提出并商讨、完成,上交班主任、团领导审批后,再由团委负责实施。
2办公室由团委领导,办公室主任直接向团委负责
乐团书记
1帮助团长协调各声部长工作
2策划乐团联谊、聚会活动等
协助团长工作,共同完成演出总结
记录演出量
一年一度优良学工班申报工作
推优入党相关事宜
奖学金申报工作
各声部首席
1排练前核实、通知本声部同学排练时间及安排
3帮助声部长考核乐曲练习情况
4指导本声部同学技术问题
5排练前提前到场整理摆放本声部座椅谱架
统计该声部演出用品数量并向声部长汇报
病假需有医生诊断证明或病例复印件(可后补)
合理事假需在排练前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向班主任本人递交纸质书面申请,经签字确认后生效。
4、奖罚制度
奖励制度
全勤、无迟到现象的同学提出表扬,并颁发奖励,评优、入党时优先考虑
惩罚制度
排练率过低的同学,全体大会时点名批评,并作检讨
三:排练纪律
1、指挥到场后不得大声喧哗,排练时一切以指挥要求为准,努力认真按照指挥要求完成曲目,如有困惑需在举手获准后提出。严禁意气用事,顶撞指挥。有意见或者建议的可以在排练休息间隙或排练后找指挥谈,注意用语和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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