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一、概述生产事故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并最大程度地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制度将对生产事故的预防、应急响应、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企业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二、生产事故预防1. 安全教育培训所有新员工入职时,都必须接受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了解企业的安全制度、相关操作规范以及应急预案等,确保其安全意识的形成和提高。
此外,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加强他们对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
2. 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在生产现场必须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防护鞋等。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防护措施,确保员工在操作危险设备或接触有害物质时能够受到有效的保护。
3.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机制,对生产设备、电气设施、工作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同时,员工也应当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配合整改。
三、事故应急响应1. 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各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并按照预案进行演练。
预案中应包括事故信息的及时报告渠道、疏散和救援措施、事故善后处理等内容,以保障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应急响应。
2. 应急设施和器材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器材,如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设备、灭火器等,确保员工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撤离,并提供必要的生命安全保障。
所有应急设施和器材应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确保其正常可用。
3. 应急演练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技能。
演练应模拟真实的事故情景,以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预案内容。
四、责任追究1. 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每个岗位和每个人的安全职责。
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安全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范本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范本1.制度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生产运营过程中,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的发生。
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运营单位,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等各种工作场所。
3.责任和义务3.1 公司负责人有安全生产的最终责任,要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3.2 生产运营单位负责人要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3 公司各级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并支持生产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3.4 所有从业人员都有安全生产的义务,应当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1 公司负责人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确保生产运营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4.2 生产运营单位负责人要建立并落实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组织和实施。
4.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明确每一层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5.安全生产管理措施5.1 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与具体岗位的安全职责,要求各级负责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5.2 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制度。
5.3 建立和完善安全培训制度,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并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应急能力。
5.4 加强安全检查和监督,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整改。
5.5 建立和完善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确保事故的发生及时报告,并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安全奖惩制度6.1 对于安全工作有出色表现的员工,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
6.2 对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或者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公司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惩罚和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范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和承包商,在企业产生、参与或涉及生产安全事故时执行。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因生产过程中的人为或自然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产中断等不良后果。
第四条管理者应当对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员工和承包商应当加强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积极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对于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制定处理方案,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事故抢救和救援。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第六条任何人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应当即刻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加以控制和应对,确保其不会向更大范围发展。
第七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可能导致事故的原因、受伤人员的情况等详细信息,如有可能,可以提供相关照片、视频等证据。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收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尽快组织调查,并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九条调查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形成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的追责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第十条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追究等。
第十一条当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尽快组织事故抢救和救援,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协助和支持。
第十二条对于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应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向受害员工和社会公众做出解释和说明,以维护企业的信誉和形象。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预案制度和演练机制,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生产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不经企业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修改或引用。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一、引言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事件。
为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减少生产安全风险、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制定和落实一套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阐述一套高效、科学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以提高企业防范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管理目标与原则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的发生。
核心原则包括预防优先、综合管理、全员参与、法律依据、责任倒查、事故追责等。
三、组织责任1.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2.企业应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明确,各级人员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按照制度执行。
四、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生产环节中的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评估与分析。
2.在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控措施,包括工艺安全、设备安全、人员培训等方面。
3.企业应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
五、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理1.企业应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行动计划,以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事故。
2.在事故发生时,企业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3.事故后,企业应及时清理现场、排查隐患,并实施事故调查与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六、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1.企业应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生产安全的意识和责任心。
2.针对不同岗位,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并确保培训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应接受安全培训,并对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签字确认。
七、安全监督与检查1.企业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监督员,负责对生产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事故报告(1)各类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有关领导人应根据情况逐级上报,或直接上报公司综合办公室。
(2)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对于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提出的改造措施所需要的经费、物资和完成时间必须给予保证。
(3)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认为重伤,从受伤时超一个月内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2、事故管理分工(1)人身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生产操作事故、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设备制造质量事故)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2)产品质量事故由检验部门负责。
(3)交通事故由保卫部门或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4)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管理。
(5)两种以上的综合事故,凡涉及人员伤亡的,以综合办公室为主。
3、事故调查(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确认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事故调查组织要尽快查明原因,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收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降职、降薪、撤职、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对各种事帮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综合办公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3.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发生。
4. 完善安全生产设施,确保生产设备、设施安全可靠,降低事故风险。
5.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2. 各部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各车间、班组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1.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级领导和员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3. 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指导。
4. 各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员工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六、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各部门、车间、班组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确保及时消除。
七、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一、引言生产安全事故对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为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
二、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直接目击事故的员工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并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
2. 现场负责人在收到报告后,应迅速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初步评估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
3. 同时,现场负责人将事故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请求派遣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理。
4. 上级主管部门应尽快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及时向企业方面提供处理建议。
5. 企业方面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改进建议,以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三、应急措施1. 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按照预定的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并尽力避免事故扩大。
2. 同时,现场负责人要迅速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协助处理事故,防止进一步的灾害。
3. 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调度救援力量,进行现场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4. 企业方面应提前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并加强事故应急培训,确保员工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四、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1. 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及时报告任何发现的潜在安全隐患或事故。
2.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具体地点、时间、原因、伤亡情况以及可能引起的后果等详细信息。
3. 报告应派专人负责填写,并加盖公司章,确保报告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4. 管理部门应定期汇总和分析事故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五、总结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是企业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规范的报告程序和科学的应急措施,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减少损失,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7篇)最新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关于安全生产的制度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最新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3号令)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和内容的通知》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
三、定义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4、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5、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6、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四、职责1、办公室负责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负责参与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管理。
2、办公室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抢救、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整改和事故善后管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资料管理和旧伤复发的申请办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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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
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第二条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第三条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转报厂长,并在1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现场负责人,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
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第五条事故调查处理
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厂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发生轻伤事故,由企业负责组织调查。
调查组由公司本厂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3、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第六条处罚
(1)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违反此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作开除处理。
(2)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处2000元罚款并作开除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