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剥
采剥作业计划管理制度

采剥作业计划管理制度1. 引言采剥作业计划是指对某一项目的采剥作业进行规划、布置和管理的过程。
采剥作业计划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采剥作业能依照计划进行,保证项目顺当进行的一套管理规定。
本文档旨在明确采剥作业计划管理的目标、流程和责任,以提高采剥作业计划的精准性和牢靠性。
2. 目标采剥作业计划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采剥作业按计划进行,保证生产进度和质量,避开资源挥霍和损失。
3. 责任和权限•项目经理负责采剥作业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采剥作业人员负责依据计划开展采剥作业。
4. 流程4.1 计划编制1.项目经理依据项目需求、资源情况和作业标准,编制采剥作业计划。
2.采剥作业计划应包含作业目标、策略、资源需求、时间布置等内容,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确认。
4.2 计划发布1.项目经理将采剥作业计划发布给相关人员,并说明其紧要性和实施要求。
2.相关人员应适时查阅采剥作业计划,并依据计划进行工作布置。
4.3 计划执行1.采剥作业人员依据计划进行作业,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在作业过程中,假如发觉计划存在问题或需要调整,应适时向项目经理反馈,并协商订立相应的调整方案。
4.4 计划监控和掌控1.项目经理负责对采剥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2.发觉偏差或问题时,项目经理应适时实行措施进行调整和修正,确保计划的顺当实施。
5. 绩效评估1.项目经理应定期对采剥作业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与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和总结。
2.依据评估结果,项目经理应适时调整和改进采剥作业计划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果。
6. 改进措施1.依据项目阅历和反馈看法,不断完善采剥作业计划的编制和管理流程。
2.加强对采剥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其对计划的认得和执行本领。
7. 结论通过采剥作业计划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采剥作业的组织性和管理性,确保项目的顺当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同时,也为后续项目的改进供给了有益的阅历和教训。
8. 参考文献暂无。
露天采剥作业规程

露天采剥作业规程1000字露天采剥(open-pit mining)是一种用于从地下或地面获取矿物质和其他资源的技术方法,它通常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
在进行露天采剥作业时,采掘企业需要遵守一定的规程,以确保采掘安全和环境保护。
以下是一份露天采剥作业规程的示例:一、目的为确保采矿安全和环境保护,规范露天采剥作业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二、对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露天采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三、责任1. 采矿企业应负责组织和实施露天采剥作业,确保采矿的安全和环保。
2. 采矿企业领导应加强对采矿作业的管理和监督,保证采矿作业符合有关法规和规程。
3. 采矿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员工安全工作。
4. 采矿企业应及时处理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尾矿,防止环境污染。
四、工作计划1. 采矿企业应编制详尽的采掘计划,包括采矿时序、采矿方法和工艺方案等内容。
2. 采矿计划应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审查。
三、安全防护1. 采矿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出适合的安全措施,如密闭、通风、排水、防尘等措施。
2. 坑底和露天采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区域,防止非采矿人员进入。
3. 采矿企业应购买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矿灯、安全帽、防毒面具等。
4. 破碎机操作时应严格控制石料块的大小,防止离心力太大造成安全事故。
5. 监控系统应对采掘设备和开采场地进行视频监控,以防范事故的发生。
六、环保措施1. 采矿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环保法规和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污染排放。
2. 采矿企业应购买或搭建废水处理设备和污染物处理设备,有效地控制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
3. 采采矿企业应采用生态修复技术,恢复受采矿影响的环境。
七、事故处置1. 采矿企业应制定灾害应急预案,以应对采矿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和灾害事故。
2. 采矿企业应有应对事故的专业人员和装备,确保能够快速响应和处置。
3. 采矿企业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范围,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影响。
采、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采、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保障太钢袁家村铁矿采剥工程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道路交通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1.2条:各级必须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第1.3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三不生产”,即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第1.4条: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必须按照“三定”即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安全员验收。
第1.5条:定期、不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第1.6条:对各类事故均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没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二章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规定第2.1条:施工作业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规章制度。
全面抵制“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2.2条:施工人员必须熟知和严格遵守、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防护措施。
除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外,必须坚持工前交待、工中检查、工后总结安全的“三工制度”。
第2.3条:凡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耳聋、色盲,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2.4条:工作中切实保证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做到“三不伤害”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
第2.5条:机械、车辆驾驶员和电、气焊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6条:施工人员禁止在悬崖、陡坎、沟、槽、坑等危险部位坡顶、坡底处走行、乘凉、停留、坐卧、休息。
露天煤矿采剥安全管理制度

露天煤矿采剥安全管理制度1. 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露天煤矿采剥作业中的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不良事件,保证采矿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
2. 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采剥作业中,必须放在首位的是安全,制定符合矿区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防患于未然。
2.守法合规,文明作业。
采剥作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矿区规章制度,以文明作业方式保障采矿作业正常进行。
3.严格管理,责任到人。
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履行管理职责,确保采剥作业顺利进行。
3. 责任体系3.1 矿长矿长是煤矿企业的最高行政负责人,应对安全生产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实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2 安全主管部门安全主管部门是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规章和技术标准,对采剥作业中的危险因素、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控制措施。
3.3 职工职工是煤矿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承担者,应当严格遵守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规章和技术标准,主动履行各项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确保安全生产措施有效落实。
4. 作业安全管理4.1 作业前准备在采剥作业前,应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保障设备的完好无损,并将需要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及要求明确告知作业人员。
4.2 作业现场管理1.对煤矿作业现场应实行进入签到制度。
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进入现场进行作业,并在签到簿上签字确认。
在煤炭“四大工程”作业现场,还应设置安全监控中心,及时发现并确认煤矿安全事故。
2.严格实行人员巡视制度。
现场应设立警示标志,实行落地围挡制度,刻不容缓地排除现场危险隐患。
在煤炭“四大工程”保障作业期间,防止考勤漏打漏报,保证人员全员到位。
4.3 危险源管理对于煤矿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源,及时排除或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4.4 应急措施1.在煤矿采剥作业中,应设立紧急出口,及时制定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保障人员能够迅速而有序地疏散。
采剥作业安全要求

采剥作业安全要求
(1)安全平台宽度不宜过窄,一般留有15~25m为宜。
(2)设置接滚石平台。
当采用陡帮扩帮作业时,一般每隔60~90m高度应布置一个接滚石平台,其宽度为20~25m,以防止扩帮滚石威胁下部正常采剥作业。
(3)分区扩帮。
扩帮剥离与正常剥离应分区作业,如在同一区段应交错作业,根据扩帮高差大小不同,水平错开距离一般应大于200m。
(4)定向爆破。
扩帮采用定向爆破,使爆破方向不转向采空区一侧,以防止扩帮爆破滚石威胁下部正常采剥作业安全。
严禁两个相临的组合台阶同时进行爆破。
(5)保证运输作业安全。
陡帮采剥阶段,如上部扩帮作业,不允许有运输设备等通过。
露天煤矿采剥安全管理制度

露天煤矿采剥安全管理制度露天煤矿是一种采用露天开采方法进行煤炭开采的矿山,煤炭资源的开采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由于露天煤矿开放、暴露的特点,其采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炭的开采效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露天煤矿采剥安全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份1200字以上的露天煤矿采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露天煤矿采剥作业,确保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炭开采效益,特制定本《露天煤矿采剥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露天煤矿采剥作业,包括开采、排土、运输、爆破等环节。
第三条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规定组织开展露天煤矿采剥作业,确保人员安全、环境安全和设备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露天煤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对开采现场进行经常性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六条生产一线员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要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七条作业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包括煤矿安全生产规程、作业规范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第八条作业前必须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相关仪器设备及时校验,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九条作业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应对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装安全网、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等。
第四章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十条在作业过程中,严禁私自改变作业流程,违法操作或者违反规程规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必要的安全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保证炸药的安全运输、存储和使用。
第五章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三条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抢救伤员,疏散人员,同时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
采剥作业计划管理制度

采剥作业计划管理制度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采剥作业计划管理流程,确保采剥作业计划的编制、执行、跟踪和监督等工作得以有序、规范的开展。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以下情形:•本公司内所有进行采剥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本公司外包合作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采剥作业:指在地质勘探和矿山开发利用中对矿体进行开采和剥离的作业。
•采剥作业计划:指在采剥作业中确定的计划,包括勘探、生产和技术服务等。
编制基本要求制定采剥作业计划时应符合以下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企业规定或标准。
•考虑生产能力、安全环保和科学研究等因素。
•同时调整生产计划和资源配置以及技术方案。
•保证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时满足能耗等方面的控制。
内容采剥作业计划包括以下内容:•采剥作业内容:包括采剥开采量、剥离量、生产工期等。
•作业区域:包括地区、采矿区和井工区等。
•采剥开采技术方案:包括采矿方法、采后处理方案等。
•采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等。
•投资计划:包括设备紧缺情况、资金投入等。
管理采剥作业编制应符合以下管理要求:•由专业负责人厂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进行计划编制。
•需经过矿业权许可/申请,行政审批以后方可编制。
•应及时调整计划,对采剥作业过程进行动态管理。
执行基本要求执行采剥作业计划时应符合以下要求:•遵守计划,保证开采和剥离量达到预定目标。
•保证作业安全稳定、环保符合国家标准。
•按计划安排进行工作,不得随意更改。
•要能对已完成采剥作业内容及效果进行评估。
管理采剥作业执行应符合以下管理要求:•由专人兼任采剥作业计划的执行管理人。
•严格执行采剥作业计划,不得未经批准而擅自调整。
•监管人员应跟踪监察采剥作业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跟踪和监督基本要求对采剥作业计划进行跟踪和监督应符合以下要求:•随时了解采剥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
•了解采剥作业人员安全情况和环保状况等。
•加强对作业设备、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面的监督。
采剥作业计划管理制度

采剥作业计划管理制度1.引言采剥作业是指在矿山或采石场等地进行的岩石采石和挖掘作业,对于保障生产安全和提高生产效率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和管理采剥作业计划,提高工作的组织性和执行性,制定采剥作业计划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2.目的和适用范围2.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采剥作业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提高生产效率,保障采剥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2.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采剥作业的矿山或采石场,涵盖采剥作业的计划编制、计划审核、计划调整和计划执行等环节。
3.计划编制3.1 编制原则3.1.1 遵循科学性原则,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确保计划的可行性和精确性。
3.1.2 遵循合理性原则,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和生产需求,制定合理的采剥作业计划。
3.1.3 遵循可持续性原则,考虑矿山资源的长期利用和保护,制定符合环保要求的计划。
3.2 编制步骤3.2.1 收集相关资料,包括采剥作业的生产数据、矿山地质条件、设备情况等。
3.2.2 分析数据,评估矿山的生产潜力和能力,确定采剥作业的规模和周期。
3.2.3 制定详细的采剥作业计划,包括采石点位置、挖掘方法、作业时间安排等。
3.2.4 进行计划的评审和调整,确保计划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4.计划审核4.1 审核内容4.1.1 采剥作业计划的科学性,即计划是否合理、可行和具有可操作性。
4.1.2 采剥作业计划的安全性,即计划是否考虑到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
4.1.3 采剥作业计划的环保性,即计划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和法律法规。
4.1.4 采剥作业计划的经济性,即计划是否经济合理、资源利用效率高。
4.2 审核程序4.2.1 由专业人员组成审核小组,对采剥作业计划进行综合评估。
4.2.2 审核小组根据审核内容和标准,对计划进行逐项评分和评议。
4.2.3 审核小组形成审核报告,对计划的科学性、安全性、环保性和经济性给出评价和建议。
5.计划调整5.1 调整原则5.1.1 紧密结合矿山的实际情况和生产需求,进行计划的调整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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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剥、运输安全技术措施一采剥(一)台阶1、挖掘机采装的台阶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需爆破的岩土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最大挖掘高度。
(2)需爆破的坚硬煤、岩台阶、爆破后爆堆高度不得大于最大挖掘高度的1.1-1.2倍,台阶顶部不得有悬浮大块。
(3)上装车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最大卸载高度与运输容器高度及卸载安全高度之和的差。
2、露天采场最终边坡的台阶坡面角和边坡角,必须符合最终边坡设计要求。
3、最小工作平盘宽度,必须保证采掘、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供电线路、电信线路、供水管路、排水沟等的正常布置。
(二)穿孔1、穿孔作业必须按穿孔参数设计要求进行,并配备除尘设施。
2、穿孔机在有老空的工作面穿孔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在专业人员指挥下进行。
3、穿孔机进行穿孔作业和走行时,履带边缘与坡顶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表16规定。
表16 穿孔机作业和走行安全距离穿凿边行孔时,穿孔机应垂直于台阶坡顶线或调角布置(最小夹角不小于45°)。
在有顺层滑坡危险区,必须压碴穿孔。
4、穿孔机在高压线下通过时,钻架顶端与高压线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m;在作业和走行时,钻架与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走行时必须保证安全,必要时事先落好钻架。
(三)爆破1、爆炸材料的购买、运输、贮存、使用和销毁,永久性爆炸材料库建筑结构及各种防护措施,库区的内、外部安全距离等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爆破作业使用的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露天煤矿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规程》的规定。
3、运输爆炸材料应使用专用车辆。
专用车辆必须保持完好状态,车箱底部铺设胶皮,顶部备有篷布,车辆上装设防静电装置和灭火器。
车辆的排气管应符合安全规定。
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必须按国指定的路线行驶。
行驶中不得与其他车辆抢行,严禁随意停车、无关人员搭乘和进入加油站加油。
冬季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有防滑措施。
运输爆炸材料的铁路车辆必须符合铁路运输的有关规定。
用汽车装运爆炸材料时,装运量不得超过汽车额定装置量的80%,并用苫布盖好、绑牢。
严禁炸药、雷管同车装运。
4、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必须专人押运,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严禁装卸、押运人员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点火物品,严禁穿钉子鞋。
采用铵油炸药混装车和乳化炸药车时,必须对装料、混药、装车、运输和装药等作业制定安全措施。
5、爆炸材料车到达爆破地点后,爆破人员应对爆炸材料进行检查验收,无误后双方签字盖章。
6、爆炸材料的领用、保管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账、卡、物一致和管理制度。
严禁发放和使用变质失效的炸药。
7、爆破后剩余的爆炸材料,必须当天退回爆炸材料库,严禁在工地存放和销毁。
8、在爆破区域内放置和使用爆炸材料过程中,20m以内严禁烟火,10m以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9、炮孔的装药和充填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装药前在爆破区两端插好警戒旗,严禁与工作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爆破区。
(2)雷管脚线、导爆索、导爆管的连线和装药布设必须由专人负责。
(3)装药时,每个炮孔同时操作人员不应超过3人,严禁向炮孔内投掷起爆具和受冲击易爆的炸药,严禁使用塑料,金属或带金属包头的炮杆。
(4)炮孔卡堵或雷管脚线及导爆索损坏时应及时处理,无法处理时必须插上标志,按拒爆处理。
(5)机械化装药时,必须由专人操作。
10、加工起爆药卷必须距放置炸药的地点5m以外,加工好的起爆药卷应放在距炮孔炸药2m以外。
11、爆破安全警戒应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有安全警戒负责人,并向爆破区周围派出警戒人员。
(2)警戒哨与爆破工之间应实行“三联系制”。
(3)因爆破发生中断生产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后方可解除警戒。
12、安全警戒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1)深孔松动爆破(孔深大于5m):距爆破区边缘,软岩不得小于100m、硬岩不得小于200m。
(2)浅孔爆破(孔深小于5m):无充填预裂爆破,不得小于300m。
(3)二次爆破:炮眼法不得小于200m。
裸露爆破药量不超过20kg时,不得小于200m;药量超过20kg时,不得小于400m。
(4)扩孔爆破:不得小地100m。
(5)轰水:不得小于50m。
13、各种机电设备距爆破区外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17规定。
表17 机电设备距爆破区外端的安全距离机车、汽车等机动设备处于警戒范围内且不能撤离时,应采取安全措施;与电杆距离不得小于5m,在5~10m时,必须采用减震爆破。
14、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1)各类建(构)筑物地面质点的安全振动速度不应超过下列数值:○1重要工业厂房,0.4cm/s;○2土窑洞、土坯房、毛石房,1.0cm/s;○3一般砖房、非抗震的大型砌块建筑物,2~3cm/s;○4钢筋混凝土框架房屋,5cm/s;○5水工隧道,10cm/s;○6交通涵洞,15m/s;○7围岩不稳定有良好支护的矿山巷道,10cm/s;围岩中等稳定有良好支护的矿山巷道,15cm/s;围岩稳定无支护的矿山巷道,20cm/s。
(2)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应按下式计算:R=(k/v)1/a●Q m式中R-爆破地震安全距离,m;Q-药量(齐发爆破取总量,延期爆破最大一段药量),kg;v-安全质点振动速度,cm/s;m-药量指数,取m=1/3;k、a-与爆破地点地形、地质条件有关的系数和衰减指数在特殊建(构)筑物附近、爆破条件复杂和爆破震动对边坡稳定有影响的地区进行爆破时,必须进行爆破地震效应的监测或试验,以确定被保护物的安全性。
15、露天煤矿应尽量避免裸露爆破,必须进行时,应按下式确定安全装药量:Q=(R K/25)3式中Q-安全装药量(延期爆破时,Q为一次起爆的药量),kg;R K-被保护建筑物、设备距爆破地点的距离,m。
16、在重要建(构)筑物和设备附近实施硐室爆破、抛掷大爆破、老空区爆破等特殊爆破时,必须编制设计,制订安全措施,涉及本企业以外的建(构)筑物时,必须征得相关单位的同意。
17、在老空区,煤及半煤岩等温度异常的自然发火区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测试孔内温度,有明火的炮孔或孔内温度在80℃以上的高温炮孔必须采取灭火、降温措施。
高温孔应采用热感度低的炸药,或将炸药、雷管作隔热包装。
18、火雷管起爆必须使用警戒管,警戒管必须是2发导火索长度相同的雷管,导火索的燃速和雷管生产厂家、批号必须与起爆雷管相同。
警戒管导火索比起爆雷管导火索缩短的长度必须保证点炮人员有足够时间撤至安全地点。
19、爆破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雾天和夜间爆破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严禁在雷雨时进行爆破作业。
20、发生拒爆和熄爆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在专人监视下进行检查,并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或在警戒区内进行其他作业。
(2)因地面网络连接错误或地面网络断爆出现拒爆,可再次连线起爆。
(3)如炮孔内为非防水炸药,可向孔内注水浸泡炸药,使其失效;浅孔拒爆可用风或水将炸药清除,重新装药爆破。
(4)严禁穿孔机按原穿孔位穿孔,应在距拒爆孔0.5~1.0m处重新穿孔装药爆破,孔深应与原孔相等。
(5)如不能立即处理,应报告矿调度室,并设置拒爆警戒标志,派专人指挥挖掘机挖掘。
(四)采装1、单斗挖掘机向列车装载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列车驶入工作面100m内,驶出工作面20m内,挖掘机必须停止作业。
(2)列车驶入工作面,待车停稳,经助手与司旗联系后,方可装车。
(3)物料最大块度不得超过3m3。
(4)严禁勺斗压、碰自翻车车帮或跨越机车和尾车顶部。
严禁高吊勺斗装车。
(5)遇到大块物料掉落影响机车运行时,必须处理后方可作业。
2、单斗挖掘机向汽车装载应遵守下列规定:(1)勺斗容积和物料块度应与汽车载重相适应。
(2)单面装车作业时,只有在挖掘机司机发出进车信号,汽车开到装车位置停稳并发出装车信号后,方可装车。
双面装车作业时,正面装车汽车可提前进入装车位置;反面装车应由勺斗引导汽车进入装车位置。
(3)挖掘机不得跨电缆装车。
(4)装载第一勺斗时,不得装大块;卸料时应尽量放低勺斗,其插销距车箱底板不得超过0.5m。
严禁高吊勺斗装车。
(5)装入汽车里的物料超出车箱外部、影响安全时,必须妥善处理后,才准发出车信号。
(6)装车时严禁勺斗从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
(7)装入车内的物料要均匀,严禁单侧偏载、超载。
3、单斗挖掘机在挖掘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停止作业,退到安全地点,报告有关部门检查处理:(1)发现台阶崩落或有滑动迹象,危及挖掘机安全。
(2)工作面有伞檐或大块物料,可能砸坏挖掘机。
(3)暴露出未爆炸药包或雷管。
(4)有冒落危险的老空或火区。
(5)遇有松软岩层,可能造成挖掘机下沉或掘沟遇水有可能被淹。
(6)发现不明地下管线或其他不明障碍物。
4、操作单斗挖掘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运转中严禁维护和注油。
(2)勺斗回转时,必须离开采掘工斜面,严禁跨越接触网。
(3) 在回转挖掘过程中,严禁勺斗突然变换方向。
(4)遇坚硬岩体时,严禁强行挖掘。
(5)严禁在不符合机器性能的纵横坡面上工作。
(6)严禁用勺斗直接救援任何设备。
(7)挖掘机作业时,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将废铁道、废铁管、勺牙、配件等金属物和拒爆的火药、雷管等装入车内。
(8)正常作业时,天轮距高压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m,距回流线和通讯线不得小于0.5m。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作业半径以内。
5、2台以上单斗挖掘机在同一台阶或相邻上下台阶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汽车运输时,2台挖掘机的间距不得小于最大挖掘半径的2.5倍,并制定安全措施。
(2)在同一铁道线路进行装车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3)2台挖掘机在相邻的上、下台阶作业时,两者的相对位置影响上、下台阶的设备、设施安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6、台阶坡面、运输设备与单斗挖掘机尾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m。
单斗挖掘机停止作业时,司机室应位于工作面相反一侧。
7、单斗挖掘机行走和升降段应遵守下列规定:(1)行走前应检查行走机构及制动系统。
(2)应根据不同的台阶高度、坡面角、使挖掘机的行走路线与坡底线和坡顶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挖掘机应在平整、坚实的台阶上行走,当道路松软或含水有沉陷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4)挖掘机升降段或行走距离超过300m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行走时,主动轴应在后,悬臂对正行走中心,及时调整方向,严禁原地大角度扭车。
(5)挖掘机行走时,靠铁道线路侧的履带边缘距线路中心不得小于3m,过高压线和铁道等障碍物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6)挖掘机升降段之前应预先采取防止下滑的措施。
爬坡时,不得超过挖掘机规定的最大允许坡度。
8、单斗挖掘机雨天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暴雨期间,遇到水淹和片帮时,应及时将单斗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2)雷雨天,电缆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故障排除后,确认柱上开关无电时,方可停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