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工伤保险机制正形成
以奥运会为契机,建立我国运动员保险体系

意 大 利 《 育 法 》 明确规 定 :“ 业俱 乐部 保 险将 运 体 职
李 比赛及 日常生活 中发生 的意外伤害提供保险保障 ,全部保险 动 员 收 入 的 4% ~5% 作 为 保 险 费 用 ”( 海 、 丁 英俊 ,
01。 金额 的最高额达 7 2亿元人 民币。根 据协议规 定 ,在 保险 2 0 ) .
在 西方 发达 国家,体育保 险的法规 成熟而健全 。保险在
西方 国家 已有数 百年历史 ,各种保 险的法律规章制度 已非常
19 年 7 2 日, 9 8 月 1 年仅 1 岁的我 国女子体操运动员桑兰 健全 。作为保 险业一 个分 支 的体育 保险 自然也 不例 外 。美 7 9 5年就颁 布 了世 界上 第一 部 《 社会 保障法 》( 周 在纽约举行 的友好运动会上严重受伤 ,导致终生瘫痪,运动 国早在 1 3 2) 00 员 的伤残保险 问题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我国 的体育保 爱光 等 ,2 ,成为世 界上最 早实施 社会保 障制 度 的国 险才再次启动,并取得快速进展 。1 9 年 9 2 98 月 8日,中华全 家 之 一 。 随后 , 该 《 社会 保 障法 》 经过 不 断 的修 订 和 完 国体育基金会和中保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正式签 订协议 , 国家 善 ,形成 了一套 以残 疾和 医疗 保险 、失 业保 险 、公共援 助 队运动员伤残保险终于迈 出了实质性 的一步。 中华全国体育 以及健康与福利服务 为主干 的社会 保障制度 。美国的职业运 社会保 障法 》规 定 基金会 出资 1 0 元,为奥运项 目的 1 0 0万 4 0名 国家队运动员 动 员作 为以体育 谋 生 的劳动 者 ,属 于 《
我国运动员社会保险制度探究与完善

合理 ;未 能充 分调动运 动 员参 与社会 保 险 的积 极 性 ;运 动 员社 会 保 险体 制不 健 全 ,
没 有 专 门 的 运 动 员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是
国 内保 险市 场不活 跃 的原因之 一 。体育保
家 立法 强制 实施 的 。运 动 员作 为 劳动 者 ,
无疑 也享 有这种 权利 。根据 保 险政策 的不 保障 功能差 ;没 有专 门的运 动员 社会 保险 险业 务 目前 在我 国属 于新 兴 的保 险项 目, 同,可 以将 运动 员 的保险划 分为 社会 保险 基金 ;运动 员社 会保 险立法 滞后 。
在 国际保 险事业 迅速 发展 的今天 ,我
国的体育保 险事 业依然 前进 缓慢 ,长期 以
来 ,保 险在 体 育界 一 直是 个 陌 生 的话题 。
2 我 国 现 行 运 动 员 社 会 保 险 制度存在 的问题
法 律 角度 看 ,保 险是集 合具有 同类 危险 的
众 多单位 或个பைடு நூலகம்人 ,以合理 计算 分担金 的形 式 ,实现 对少 数成 员因该 危险事 故所 致经
起 步 比较 晚 ,且 由于种种 原 因致使其 发展
和商业 保 险。运动 员社 会保 险是 指根据 立 21 运 动员社会保 险体 制不健全 , 速 度缓 慢,面 临着 资金极 度匮 乏与 资金来 。 法 由运 动 员、运动 员所 在单位 以及 国家三 保障功能差
方共 同筹 资,帮助运 动 员在遭 遇疾病 、失
行 的重 要 条件 之 一 ,是 稳定 运 动 员 队伍 ,
源 渠道 的单一 等 问题。我 国运动 员社 会保
我 国 的体育保 险还 处于 起步 阶段 ,十 险 资金 的来源 渠道 主要是 社会及 企业 的赞
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06.11.10•【文号】体人字[2006]478号•【施行日期】2006.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体人字[2006]4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财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和国家体育总局、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的精神,为切实解除广大运动员的后顾之忧,更好地激励运动员顽强拼搏、为国争光,认真做好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各级体育、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步将各优秀运动队编制内运动员(以下简称“运动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妥善解决编制外试训运动员(以下简称“试训运动员”)的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问题,建立完善的运动员社会保险基础档案。
运动员退役后执行新进入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运动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问题(一)基本养老保险问题运动员所在地已经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运动员所在单位应及时为运动员办理参保手续,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运动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前,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可作为运动员的视同缴费年限。
试训运动员在试训期内可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转为编制内运动员后,所在单位应从其转为编制内运动员的当月起为其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并一次性补缴其计算工龄的试训期内的养老保险费。
新时期完善我国运动员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及路径选择

军 事 体 育 进 修 学 院 学 报
J u a fP o r l o LA n ttt fPh scl uain n Isi eo y i ct u a Ed o
Vo . 0 No 2 13 . Ap .2 1 r 01
新 时 期 完 善 我 国运 动 员社 会保 障体 系 的 对 策 及 路 径 选 择
制度供 求失 衡 ,导致 运动 员社会 保 障 的建设 落后 于 同期 的社会 经济 发展 水平 。但 与其他 社 会群 体相 比
社 会保 障体 系的发展 紊乱
社 会保 障制 度刚性 发展 的这 一特 性 ,即是社 会
较 ,这 一 阶段后 期 的运动 员社 会保 障水 平依 然 处 于 成员 对社会 保 障需求 不断增 长 的结 果 ,也是 现代 社 领先 地位 ,运 动员享 有 当时社会 条 件所 提 供 的最 为 会保 障走 向制度 化之 后 的客观结 果 。而从 我 国运动 完善 的社会 保 障 ,运 动员 在就 业 、奖 金 、福利 、教 员 的社 会保 障体 系 的发展 历程来 看 ,一 方面 全 面保 育 、医疗 等方 面都享 有一 定 的优惠政 策 。 障 阶段 国家对运 动员 的 医疗 、工伤 、就 学 、就业 安
Abta tThsp p rf sl o cr ss rsp we tae y a dt u a st u tia l d v lp n o l o p rs sr c : i a e rt cn en p t i y o o r rtg ,n h sl d s san be e eo me t as f o t ; s e o g s whl o rh n iesca e u i y tm fahee n efciey po t h ela in o hsg a.Tho g i cmp e e s o il c rt sse o t ltsc fet l rmo eter i t ft i o 1 e v s y a v a z o ru h q et n ar ,e p r tr iwsa dr e rht et ed v lp n rcs f o il e uiysse o u t lt , u i ni s o s e x eti eve n ea c h h e eo me t o eso ca c rt y tm f rahee n s p s s o s t x lr h rbe f oil e uiys se o tlt ;n k s ftef tr f o i eu i dg n r O e po etepo l mso ca sc rt ytm f hee a dma eu eo h ue o ca sc rt a e e — s a s a e s s l yn a w fd v lp n ,a d rfrt e e p n x ein efo a ra , u t g fr r h o nemes r . ll o e eo me t n ee Od v l me te p r c rm b o d p ti o wad t cu tr a ue a o e n e s Ke rs:t lt ;o i eu i ytm ;r be ;o ne es r ywod ahee sca sc r ys se p o lms cu tr aue s l t m s
工伤保险制度的演变与发展历程

工伤保险制度的演变与发展历程工伤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时的权益。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工伤保险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变与发展历程。
一、工伤保险制度的起源工伤保险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欧洲。
当时,工业革命带来了大规模的工业化生产,工人在危险的工作环境下工作,经常发生工伤事故。
为了保障工人的权益,一些欧洲国家开始实行工伤保险制度,为工人提供医疗、伤残赔偿和生活补贴等福利。
二、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随着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制度也有所差异。
在20世纪初的美国,工伤保险制度主要由雇主和工人共同承担,通过雇主缴纳保险费来提供工伤保险。
而在欧洲一些国家,工伤保险制度则由政府全额承担,通过税收来提供保险福利。
随着社会主义的兴起,工伤保险制度也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
在中国,工伤保险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
当时,中国刚刚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工人在生产中面临着较高的工伤风险。
为了保障工人的权益,中国政府开始实行工伤保险制度,为工人提供医疗、伤残赔偿和生活补贴等福利。
三、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工伤保险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在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劳动力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一方面,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劳动力的流动性也增强,给工伤保险制度的管理带来了挑战。
另一方面,劳动者的工伤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工伤保险制度需要更加全面和细致的保障。
为了应对这些变化,中国政府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首先,政府加大了对企业的监管力度,要求企业必须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建立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工伤保险的各项福利。
其次,政府加强了对工伤事故的预防和管理,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同时,政府还提高了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扩大参保人群和提高保险待遇等。
四、工伤保险制度的挑战与展望尽管工伤保险制度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
运动员工伤保险机制正形成

运动员工伤保险机制正形成2007年中国体坛出现了两起令人震惊的运动伤害事件,一是排球名将汤淼在俄罗斯参加比赛时摔断颈椎,至今卧床不起。
另一起是浙江体操小将王燕在全国体操锦标赛预赛中摔下高低杠,脊椎错位。
人们在为他们扼腕叹息之余,也不免为他们将要常波:竞技体育具有不断向人类自身生理极限挑战的特点,它决定了体育运动的危险性:即在对生理极限进行挑战和超越的勇敢尝试中,运动员出现伤病的几率大大高于普通人群。
主持人:治伤不如防伤,提高运动员、教练员的防伤意识和防伤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伤病发生率,这应该是运动员、教练员首先要做到的。
常波:绝大部分伤病的出现,包括重大伤害的出现不外乎这几种原因:某个技这是最关键的。
运动员工伤保险机制正在形成主持人:据我所知,自1998年体操运动员桑兰在美国参赛发生意外导致瘫痪后,国家体育总局就规定运动员必须上保险。
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也就此诞生,其险金给付标准从特等到11等,共12个级别,赔付金额从1000元到30万元。
黄淑敏: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具体一。
中出现的重大伤害。
如果这两部分资金还不足以支付运动员治伤的费用,那么运动员所在的训练单位往往也会出钱追加部分费用。
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是关键主持人:建立完善的伤残保障体系,是中国体育管理方面亟待解决的课题。
邹德新:我个人认为,完善伤残保障体系首先要让运动员也享受和城市职工一样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就是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和个人医疗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医险的规模和发展程度还远远满足不了需要,而商业保险也存在险种较少等局限。
现在应该明确这样一个认识,不仅运动员无法仅凭个人财力就能面对重大伤病带来的后果,对于大部分普通民众来说也是如此。
只不过运动员因为其特殊身份受到了更多的关注。
所以还是要像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今年9月12日在长沙强调的那样:要努力构建国家、行业、地方和个人共同承担的运动员保障体系,而不是将保障责任完全推给其中的任何一方。
退役运动员工伤保险历史问题的法律分析

体育与科学
J o u r n a l o f S p o r t s a n d S c i e n c e
Ma r .2 0 1 3
第3 4卷
第 2期 ( 总第 2 0 2 期)
Vo1 . 3 4 No . 2( To t a l No . 2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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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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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运动员工伤保险历史问题的法律分析
L e g a l An a l y s i s o n t h e I n d u s t r i a l I n j u r y I n s u r a n c e P r o b l e m o f R e t i r e d A t h l e t e s
r i g h t s .
Ke y w o r d s :r e t i r e d a t h l e t e s ;i n d u s t r i a l i n j u r y i n s u r a n c e ; I e g a l a n a l y s i s
p o l i c y wh i c h wa s c a r r i e d o u t i n d i f f e r e n t y e a r s .Th i s a r t i c l e t e l l s r e t i r e d a t h l e t e s h o w t o s t a n d f o r
伴随着现代竞技运动的发展 , 运 动损伤 给运动员带 来 的伤
害 风 险 有 增 无 减 。而 我 国 现 行 运 动 员 社 会 保 障 体 系 的 种 种
运动 员而言 , 其工伤 问题可 以依托 现行法 律进 行处 理 , 但是 对
我国运动员保险问题的探讨与对策

我国运动员保险问题的探讨与对策
近年来,我国运动员在国际舞台上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但在安全保障方面却
受到忽视。
无论是在练习过程中,还是在参赛期间,运动员本身的生命安全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对此,提出了关于我国运动员保险的探讨与对策。
首先,应该充分重视运动员们的身体健康和保障。
在组织参加比赛过程中,体
育部应该严格完善管理制度,以引导运动员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安全运动;另外,运动员主动请求的的意外保险费应当降低,并设立起专属的康复费支持;同时,在赛事活动险类之中增加锻炼期间的体检和随访措施,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运动员的受伤几率。
其次,提高监督能力,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从组织层面来推动,运动员参赛时
身份信息提交必要,除了身份信息和保险信息外,赛事机构还应当对每名运动员进行背景调查,及时进行脱离比赛场所比赛期间以及比赛结束后的安全跟踪等,以防运动员在参赛期间受伤、丢失等情况,为运动员提供必要的保障。
综上所述,在保障我国运动员的安全上,我们急需市、县、省的政策的支持和
改革,同时,各大运动俱乐部和赛事组织也要加大对运动员的管理,为运动员的安全和健康把关,以实现我国运动员的安全保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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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工伤保险机制正形成
2007年中国体坛出现了两起令人震惊的运动伤害事件,一是排球名将汤淼在俄罗斯参加比赛时摔断颈椎,至今卧床不起。
另一起是浙江体操小将王燕在全国体操锦标赛预赛中摔下高低杠,脊椎错位。
人们在为他们扼腕叹息之余,也不免为他们将要支付的高额医疗费以及受伤后的生活费担忧,两起事件也让处在奥运备战冲刺阶段的中国体坛蒙上了阴影。
那么应该怎样建立起完善的运动员伤残保障体系呢?为此我请来了致力于体育竞技管理学研究的沈阳体育学院管理系副教授邹德新、沈阳体育学院运动生理生化学教授常波和辽宁省体育局人事处处长黄淑敏共同探讨这个话题。
防伤意识是护身符
主持人:在高强度、高难度、高标准以及大运动量的训练和比赛当中,运动伤害和意外事故往往很难避免。
常波:竞技体育具有不断向人类自身生理极限挑战的特点,它决定了体育运动的危险性:即在对生理极限进行挑战和超越的勇敢尝试中,运动员出现伤病的几率大大高于普通人群。
主持人:治伤不如防伤,提高运动员、教练员的防伤意识和防伤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伤病发生率,这应该是运动员、教练员首先要做到的。
常波:绝大部分伤病的出现,包括重大伤害的出现不外乎这几种
原因:某个技术动作做得不规范,不到位;准备活动不充分;保护措施跟不上;疲劳积累,通常一个运动员在疲劳状态下,以往有能力完成的技术动作也不会很好地完成,这点在体操、技巧、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等危险系数较高的项目上表现最为突出。
另外,环境、天气、气候、气温等因素的变化也会增加受伤几率。
主持人:国外运动员伤病的发生率就要比国内低,他们防伤病的意识好,相应的运动员的运动年限也比较长。
常波:任何项目都有其相应的保护方法和保护措施,除了运动员自己要多注意外,教练员也有义务做好,并且让运动员学会主动和被动保护措施。
另外在训练中要遵循科学训练的原则,避免过度训练。
加强防范意识,争取少受伤或者不受伤,这是最关键的。
运动员工伤保险机制正在形成
主持人:据我所知,自1998年体操运动员桑兰在美国参赛发生意外导致瘫痪后,国家体育总局就规定运动员必须上保险。
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也就此诞生,其险金给付标准从特等到11等,共12个级别,赔付金额从1000元到30万元。
黄淑敏: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是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具体负责运作的,现在包括辽宁省在内的很多省市优秀运动员都参加了互助保险。
如果运动员出现重大运动伤害,伤残互助保险的赔偿金一般都是医疗费用的重要来源之一。
主持人:王燕受伤之后,浙江省方面曾经明确表示,王燕的医疗费用有三个来源:伤残互助保险、浙江省为运动员投的工伤险参赛前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