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产生的效应及建议
规范民间借贷,防止多米诺效应

规范民间借贷,防止多米诺效应民间借贷是一种为了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贷款行为,其利率一般远远高于社会借贷的平均利率。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们对财富欲望的不断增强,整个社会对资金的需求也日益膨胀,当银行信贷资金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时,人们便会通过民间借贷、典当等方式进行融资,甚至不惜通过高息借贷获取资金。
虽然民间借贷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矛盾,弥补了信贷资金的不足,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但民间借贷大多不规范,借贷双方仅靠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无任何法律保障,一旦不能及时偿还就会引发纠纷,甚至引起刑事犯罪,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近期,备受关注的吴茵非法集资案、立人集团非法集资案等,其实就是由民间借贷演变而来的。
因为一开始对民间借贷没有把握住,最终导致多米诺效应,资金缺口就像滚雪球一样越过越大,走上刑事犯罪的道路。
综合来看,民间借贷涉及的问题主要有一下几点:(一)借贷形式不规范。
如借条的书写多种多样,对有无利息、利息多少、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约定不明确。
还有一些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负责人)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借条或者借款合同,导致认定属于公司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困难。
有些当事人对债务的担保随意,对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未约定明确,导致纠纷发生后责任不清,主体不明。
案件中还普遍存在抵押不规范的情形,一些以不动产设置抵押的很少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导致抵押权的设立不生效。
(二)隐性非法案件多。
多数原告存在高利放贷的情形,采取以本息合计方式约定欠款或单独将利息以借条方式列出等办法规避法律。
此外,涉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追讨赌债、毒债的情况也在审判过程中不时遇到。
审理中还发现有些民间借贷纠纷存在虚构或虚增债务、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现象,如以离婚夫妻为被告的借贷纠纷中,出现一方在离婚前的短期内多次向外举债等现象。
(三)被告不应诉呈上升趋势。
在受理的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不到庭应诉情况逐年增多。
被告不到庭应诉导致案件事实难以查清,调解无法进行,案件审理周期长,判决率居高不下,执行很难到位等一系列问题。
民间金融存在问题及规范建议

民间金融存在问题及规范建议姻张丽丽潍坊科技学院本论文来源于2013年度潍坊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突破滨海发展”专项研究课题,《蓝黄经济建设中的金融支持研究———以潍坊市为例》课题只有批文:潍社科学术委发[2013]5号文件,机构:潍坊市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摘要:民间金融主要是指企业、家庭和个人绕过官方的金融体系而进行的金融交易活动,这种金融交易活动在现阶段尚未纳入到政府的监管范围内,也没有取得一定的合法地位。
虽然民间金融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在发展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具体的阐述了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现状,探讨了我国民间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且提出了相应的规范化建议,希望可以为相关的研究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民间金融;问题;规范;立法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取得了飞速的发展,货币收付量和资本需求量不断在增加,使我国的民间即溶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发展的规模逐渐得到扩大,日趋活跃的金融活动为实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中小型企业扮演起非常重要的角色。
一、民间金融发展的现状民间金融是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之间过渡的时候的一种必然产物,它遵循了市场的需求,对当时的金融与经济之间的不均衡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协调作用。
我国民间金融在经济转型时期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当时官方金融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主,这样的现状使我国在发放贷款的时候存在严重的不对称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导致逆向的选择,为了使信贷风险得到合理的规避,这些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就会在一定程度选择向大型国有企业倾向;二是因为我国的中小企业规模比较小,当时正处于创业的初期,营业能力差,现金流量少,所以就很难通过官方金融获得资金。
中小企业如果想求发展就必然会将注意力转向民间金融。
除此之外,随着金融增量改革缺口的加剧,民间金融市场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现阶段,我国民间金融主要有以温州台州等地区为代表的民间银行、民间集资、民间借贷、小额信贷公司、当铺、合作基金会等等。
基层反映:当前民间信贷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反映:当前民间信贷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当前民间信贷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推进,我国的民间信贷市场迅速发展。
民间信贷为广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了灵活、快捷的资金来源,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然而,与此同时,我国的民间信贷市场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当前民间信贷市场存在资金高成本的问题。
由于我国的民间信贷市场和正规金融机构相比,存在更高的信用风险,因此民间借贷的利息通常较高。
尤其是部分小微企业和个人,由于信用状况一般,无法得到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只能转向民间信贷市场,承受高额的利息负担。
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也增加了个人的经济压力。
因此,需要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市场透明度,减少个人和企业的借贷利息负担。
其次,民间信贷市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非法集资和集团利益问题。
一些非法集资组织利用民间信贷的需求,大肆敛财,对借贷人进行暴力催收甚至诈骗行为,严重损害了借贷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一些民间贷款发放机构被利益集团所控制,以高额的手续费和利息牟取暴利,对借贷人施加压力,导致社会信誉受损。
针对这些问题,应加大对非法集资和集团利益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者,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民间信贷机构的监管,保障借贷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当前民间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突出。
由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在信息获取上的不足,容易上当受骗或陷入高利贷的陷阱。
同时,一些民间信贷机构也存在信息不透明的问题,不及时披露相关风险信息,让借贷人难以做出理性的选择。
因此,需要加强对民间信贷市场的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提高借贷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并采取措施提高民间信贷机构的信息透明度,规范其经营行为。
最后,当前民间信贷市场在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方面存在问题。
一些民间贷款机构过于注重高收益的投资领域,忽视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造成了民间信贷市场对实体经济的倾斜。
民间借贷现状及对策

民间借贷现状及对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财富水平逐渐提高,不少人开始有了赚钱的想法。
但是,想要实现赚钱的目标需要的是有资金的支持,而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民间借贷在近些年逐渐被人们借用。
与此同时,民间借贷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需要我们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民间借贷是指个人、企业或组织之间互相借贷的行为。
民间借贷的方式多种多样,例如:朋友借、亲戚借、高利贷、网络贷等等。
其中,高利贷表现的比较突出,常常出现借贷合同模糊、违反民事法律等不合法的情况,对社会和个人都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1.法律法规缺乏:目前,我国民间借贷市场缺乏针对性的监管制度,因此许多高利贷公司和原始资本公司采取不合法的方法来获取收益。
2.利率高:高利贷是指利率高于市场利率或法定利率的民间贷款,这样的贷款会让贷款人背负更多的负担,例如资金链断裂和企业破产等。
3.激增的不良债务:随着民间借贷市场的泛滥,不良债务也在剧增,给银行和借款人带来了非常大的风险和损失。
1.建立法律法规: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法律法规监管,依法惩处各种不良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为各方提供安全保障。
2.降低利率:政府应加强对利率的监管,从根本上杜绝高利贷和不合法贷款存在的可能性。
3.完善信用体系:积极推动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强化借款人社会信用记录和个人信用记录,提高整个社会信用的水平。
4.加强宣传教育:政府应该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普及金融知识,让人们明白什么是合法和不合法的借贷,做到知法知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的市场行为离不开可控的监管、规范的市场秩序和健全的法律法规。
同时,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关注,提高借款人和贷款人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并合理适度控制利率,遏制高利贷和不良现象的发展。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持民间借贷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关于当下民间借贷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及几点立法建议

关于当下民间借贷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及几点立法建议摘要:资本是商事主体赖以生存的基础,同样也是维持商事活动正常运转的保障。
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的洗礼,民间经济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从规模到数量与日扩大与增长,民间资本异常活跃。
为了满足目前“微主体”对资金的“大需求”,同时解决面临的偿还能力的“高风险”问题,金融法律法规完善问题应运而生。
文章主要分析如何以法律为手段解决和规范民间借贷这一问题。
通过立法的形式对民间借贷加以规制,一方面满足民间借贷的迫切需求,发挥民间借贷的优势;另一方面弥补民间借贷的不足,规避民间借贷可能引发的风险,从而进一步保障和促进金融市场资金配置趋于合理化与高效化。
关键词:民间借贷中小企业融资金融监管吴英案立法建议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9-067-03面对银行的“惜贷”、金融市场的“疲软”等直接与间接融资渠道的限制,中小企业虽然面对诸多融资途径,但是在现实融资环境中获取资金并不如理论上那样乐观,现实融资渠道有限的难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黑格尔说“世间万物,存在即合理。
”民间借贷,尽管有诸多潜在风险及危险,其存在当然有其合理性。
从根本上讲,民间借贷的发展终归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体现。
现阶段我国金融体制管制“严”与融资需求“大”之间存在矛盾,而民间借贷的高收益性与融资需求之间又存在契合性,既然矛盾可以通过立法加以化解,那么民间借贷的优势就能够得以发挥。
一、有关民间借贷法律法规之现状借贷反映在法律方面体现为债权债务关系,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即可成立。
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在法律层面,《民法通则》第90条肯定了民间借贷的合法性,但没有明确指出民间借贷的主体问题。
《合同法》第12章只对借款合同作了一般规定,第210条和211条对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及借款利率进行规定。
在行政法规层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4条列举了非法金融活动的形式及表现。
民间借贷有哪些利弊

民间借贷有哪些利弊民间借贷,是指⾃然⼈、法⼈、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资⾦融通的⾏为。
那么民间借贷有什么利弊?接下来店铺⼩编为您详细介绍。
民间借贷有哪些利弊积极作⽤可以提⾼投、融资效率,缓解资⾦供求⽭盾,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信⽤道德体系完善等等。
反之,它也会引发民事纠纷,⼲扰⾦融经济,影响社会稳定等等。
⼀、民间借贷的积极作⽤1、民间借贷有利于提⾼投、融资效率,增⼤直接融资⽐重,减轻银⾏的储蓄及其投资转化压⼒,加快⾦融体制改⾰的市场化进程,开拓国有商业银⾏的服务领域及产品,推动商业银⾏改进和完善服务质量。
2、民间借贷可以缓解农村、县域资⾦供求⽭盾,在⽬前我国直接融资发展滞后的情况下,可以较好地弥补银⾏信贷资⾦的不⾜。
3、民间借贷的实质是城乡居民之间互相调剂资⾦,有利于三个⽂明建设健康发展。
4、民间借贷对县域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作⽤,使部分企业避免了因资⾦短缺⼜⽆法得到银⾏资⾦⽀持⽽产⽣的破产、倒闭。
5、民间借贷对形成民间信⽤体系具有⼀定的可取之处,有借有还,被国⼈视为基本的道德准则,对其⿎励和弘扬,可推动信⽤道德体系的建⽴和完善。
6、民间借贷可以催⽣和完善新的市场经济观念,促进⼴⼤城乡居民养成投资习惯,对致富兴业具有⼗分积极作⽤。
⼆、民间借贷的负⾯影响1、削弱国家宏观调控效果。
民间借贷存在于⾦融机构调控范围之外,影响国家对全社会资⾦总量的准确把握,制约⾦融政策的实施,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较严重的滞后或偏离效应。
2、民间借贷的资⾦流动存在盲⽬性,很容易流⼊国家限制或禁⽌的⾏业、企业,使国家通过银⾏信贷资⾦流向,调控⾏业结构、产业结构及经济结构的举措难以到位。
3、民间借贷的⼤量资⾦游离于银⾏体系之外,缺乏⾦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容易滋⽣⾼利贷、“地下钱庄”及诈骗等⾮法⾦融⾏为,对社会的安定团结有⼀定消极作⽤。
4、⼲扰⾦融秩序,影响⾦融机构聚集资⾦和集蓄放贷能⼒。
由于民间借贷利率较⾼,吸引了不少本该存⼊银⾏的资⾦,个别储户甚⾄将已存⼊银⾏的存款取出,投⼊民间借贷市场。
民间借贷对银行小企业信贷的影响及进一步规范的建议

民间借贷对银行小企业信贷的影响及进一步规范的建议摘要:本文在对珠海市207家小型企业的民间借贷情况进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围绕民间借贷和银行小企业贷款的现状及特点,对珠海市民间借贷迅速膨胀并挤占银行小企业信贷空间的根源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社会信用建设、银行体制改革、小企业经营管理以及法律保障等层面对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推动银行小企业信贷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民间借贷;小企业贷款;社会信用建设为了解民间借贷现状以及对商业银行小企业信贷的影响,笔者对珠海市207家小型企业的民间借贷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
抽样结果显示珠海市小企业民间借贷余额大约在50亿元左右,接近银行小企业贷款余额的42%,巨额民间借贷已严重挤占银行小企业信贷空间。
[1]一、民间借贷的现状及特点1.数量多,额度大。
在抽样调查的207家小型企业中,共有115家企业存在民间借贷行为,占抽样企业的55.6%,其中:借贷余额在10万元以下企业为38户,余额10万元到100万元企业为62户,100万元以上企业为15户。
按2006年第6月末约22000家小企业测算,珠海市大约有12000户小企业存在民间借贷行为,借贷余额估计在50亿元左右,大约比2003年初(测算余额为20亿元)上升150%。
2.效率高,期限短。
在上述有民间借贷行为的115家小企业中,有81户企业反映能在3至5天内通过民间借贷形式完成融资行为,占比70%;21户表示能在5至15天内完成融资行为,占比18.3%;13户需要15天以上才能完成融资行为,占比11.7%。
一般来说,民间借贷融资额越大,涉及对象越多,所需时间相对越长。
但从效率上看,民间借贷确实体现了“随需随借”的特点。
从借贷资金的使用期限来看,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有58户企业,占比50.4%;3至6个月的有31户企业,占比27%;6个月以上的仅26户企业,占比22.6%,基本上为借贷余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
3.利率偏高,但需求旺盛。
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与规制建议

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与规制建议民间借贷是指由个人或小组之间直接进行的、非金融机构提供的借贷行为。
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借贷相比,民间借贷更加灵活、便捷,能够满足特定群体和个人的融资需求。
然而,民间借贷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高利率、暴力催收等,因此需要进行法理分析并对其进行规制。
首先,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可以从合同法角度进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因此,借款人和出借人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其次,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可以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角度进行。
鉴于民间借贷往往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弱势方(借款人)往往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
因此,应加强对借款人的权益保护,防止出现高利率借贷、强制签订借款合同等不合理行为。
进一步分析,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可以从审慎经营的角度进行。
出借人应当审慎经营,对借款人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自己的资金安全,并合理确定借款利率。
借款人则应当审慎选择借款对象,了解借款用途,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借款。
根据以上法理分析,对民间借贷的规制建议如下:1.加强立法,明确民间借贷的法律地位和监管责任。
明确民间借贷的行为准则,建立合理的利率上限和透明度要求,规范借贷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
2.加强风险评估和信息披露。
对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和排查,并要求出借人披露借贷活动的信息,提高借款人的选择和判断能力。
3.建立借贷纠纷解决机制。
设立专门的借贷纠纷仲裁机构或法院,便于借款人和出借人解决借贷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4.加强金融教育,提高借款人的金融素养。
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让借款人了解金融知识,提高风险意识和判断能力,避免陷入高风险借贷环境。
5.建立行业协会或组织,促进行业自律。
通过建立行业协会或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加强行业自律,保护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在满足特定群体和个人的融资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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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产生的效应及建议
由于受当前紧缩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中小企业和个体工
商户在正规金融的贷款难度加大,为弥补资金不足,致使民间借贷进
一步活跃,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效果,一定程度上对正规金融业务形
成了冲击,影响了金融市场稳定。因此,加强对民间借贷的规范和引
导显得尤为重要。
一、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及货币政策产生的效应
民间借贷是游离于国家货币政策调控之外的融资活动,其发展往
往与正规金融呈负相关,尤其是本轮货币政策调控,这种负相关表现
更加明显。因此,客观分析民间融资对经济、金融和社会产生的正反
两方面效应显得非常重要。
(一)民间借贷产生的正面效应
1、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在满足中小
企业融资和农村多样化的资金需求、促进居民消费以及成长型企业克
服资金困难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客观上支持了中小产业经济
起步发展。
2、优化了资金合理配置,解决紧缩货币政策高度统一给农业产
业化经济链带来的资金供给不足问题。紧缩货币政策是解决信贷总量
投放过剩问题,高度统一性非常强,造成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农
业产业化经济链资金需求不足。而民间借贷以其简便、快捷为农业产
业化经济链提供了资金支持,对地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
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