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合作社规章制度

合作社规章制度合作社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促进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提高农民自我发展能力,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利益,根据合作社法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形式合作社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每个合作社都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颁发社团法人证书。
同时,合作社应当依据其自身特点,确定自己的组织形式、章程和经营范围。
三、成员资格1. 家庭农户均可成为合作社成员。
在其制定的章程中,可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需要,对成员资格作出具体的规定。
2. 成为合作社成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年满18岁;(2)有稳定的农业或农村工作或生活来源;(3)支持合作社的宗旨、章程和规章制度,能够积极参与社员大会和社员代表会议。
3. 成员退出合作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书面向合作社提出申请;(2)没有未履行的义务;(3)在退出前完成应尽的农村公共事务。
四、权利和义务1. 成员在合作社中有权:(1)参加社员大会并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参与合作社经济活动并享有其收益;(3)参与讨论、决定合作社事务;(4)知道合作社经济活动的情况并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5)请求合作社提供相关信息。
2. 成员有义务:(1)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2)认真参加社员大会和社员代表会议;(3)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济活动并共享经济利益;(4)及时缴纳社员义务分;(5)维护合作社的形象和利益。
五、社员大会社员大会是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成员组成。
社员大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召开日期应当在各地农业生产的繁忙期之外。
每个社员大会应当制定议程,并履行以下职责:(1)选择或罢免理事会成员;(2)通过合作社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3)修改章程、规章制度;(4)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六、理事会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法定代表机构,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应当设立社长、副社长等职位,并对社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合作社的经营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监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3)代表合作社进行法律诉讼和处理其他事务;(4)执行社员大会的决议。
蔬菜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蔬菜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一、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蔬菜专业合作社的运营和管理,确保合作社成员的权益得到保障,促进合作社的稳定发展。
二、组织架构蔬菜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理事会和管理团队。
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合作社的发展战略,管理团队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三、入社与退出1. 入社条件:任何符合法律规定并有蔬菜种植经验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可以申请加入蔬菜专业合作社。
2. 入社程序:- 申请加入。
- 符合条件后,进行入社协议签订。
- 出资入股。
3. 退出条件:- 合作社成员提出书面退出申请。
- 违反合作社章程的成员经过程序审议后被强制退出。
四、成员权利和义务1. 成员权利:- 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选举。
- 共享合作社的经济收益。
- 参与合作社的培训和研究活动。
2. 成员义务:- 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决策。
- 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 维护合作社的声誉和利益。
五、合作社经营管理1. 决策机制:- 重大事项由董事会决策。
- 日常事务由管理团队负责。
2. 蔬菜种植管理:- 采用科学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方法。
- 定期进行作物病虫害防治。
- 配合合作社的销售计划进行种植。
3. 生产销售:- 根据市场需求和合作社销售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生产。
- 组织销售渠道,确保产品销售顺畅。
4. 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 定期进行财务审核和报表公示。
六、纠纷解决1. 内部纠纷:合作社成员之间的纠纷由理事会负责调解,如无法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外部纠纷:合作社与外部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纠纷,经董事会决策后,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机构进行解决。
七、章程修订本管理制度的修订须经董事会决策,并经过合作社成员的讨论和表决通过。
以上是蔬菜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的内容概要,供各位成员参考和遵守。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细化和补充。
蔬菜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蔬菜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蔬菜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规范合作社的运营行为,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为:×××蔬菜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宗旨是:成员互助、民主管理、科技兴农、富农增收。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主要业务:发展蔬菜种植业,提供农资供应、技术指导、产品销售等服务。
第二章成员资格与权益第五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的章程,均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的成员。
第六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本合作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与本合作社的管理和决策;(三)按照出资额和交易量分配利润;(四)优先购买或销售本合作社的产品和服务;(五)查阅本合作社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六)自愿加入和退出本合作社;(七)法律、法规和本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合作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二)按照出资额缴纳股金;(三)履行成员之间的互助合作义务;(四)按时支付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款项;(五)法律、法规和本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八条本合作社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为5人至7人,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组织实施合作社的决策。
第十条本合作社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3人至5人,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管理。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十一条本合作社按照成员的出资额和交易量,实行股份合作制。
成员的股份可以转让、继承和退出。
第十二条本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和及时。
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按照出资额和交易量进行。
第十三条本合作社设立技术指导部门,负责提供种植技术、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促进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依法组织生产,开展经济活动,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社员的利益,保证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和管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经营、风险自担”的原则。
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不得为政府或者其他单位所有,所有权须由社员共同享有。
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自愿组织,自愿加入,自愿退出,禁止强迫或者诱骗他人加入或者退出。
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自愿加入合作社,享有平等权利,按照合作社章程约定履行义务。
第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符合国家与地方制定的相关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完善社员自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第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对社员实行简明、明确、公开的权利和义务,保护社员的知情权。
第九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制定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合作社的良好运行。
第二章组织构成第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市场经济的参与主体,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民事责任。
第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由农民和其他合作社和组织组成。
第十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组织形式为成员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需要和规模,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照法律规定形成合作社章程。
第三章经营范围第十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等经济活动。
第十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根据市场需求和产品特点,拓展相关产业,开展多元化经营。
第十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合作社章程中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
第十九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应当依据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认缴出资,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或者额度缴纳资金。
蔬菜专业合作社章程 模板

蔬菜专业合作社章程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本社由发起,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盐源县华信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________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理事:监事:成员:本社住所:邮政编码:第二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盈余返还。
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三条本合作社主要业务活动内容如下:组织收购销售、加工成员同类生产经营者的蔬菜。
第四条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授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七条本合作社在区农业局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第八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从事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合作社提供服务的农民和相关业务人员,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成员。
本合作社可以吸收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
农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XXXXXXXXXXXXXXX股份合作社章程【2012年5月3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XXX、XXX、XXX、等X人发起,于X年X月X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XXXXX股份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XX万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XXX。
本社住所:XXX,邮政编码:XXX。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主要业务范围如下:种植、销售:蔬菜。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八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蔬菜种植,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
农业合作社章程

农业合作社章程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瑞金市园盛农业专业合作社章程为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住所第一条本社名称:瑞金市园盛农业专业合作社本社住所:瑞金市武阳镇石阔村,邮政编码:342508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二条本社的业务范围:种植紫薯、大棚蔬菜甜玉米、销售第三章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三条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其中:货币出资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成员以非货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四章成员第四条本社成员共7名。
其中,农民成员6名,所占比例85.7%,其它单位成员1名,所占比例14.3%.第五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第六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 第七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理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挥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第八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一)自愿申请退出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死亡的:(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九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成员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第五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蔬菜种植管理制度及章程

蔬菜种植管理制度及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蔬菜种植管理行为,保障蔬菜生产的质量和安全,促进蔬菜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蔬菜种植企业、农民合作社和个体农户等从事蔬菜种植的主体。
第三条蔬菜种植管理应坚持生态环境保护、质量安全、科学种植和高效经营的原则,推动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蔬菜种植主体应当依法取得种植资质,遵守国家质量标准,并严格按照本章程履行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二章蔬菜种植资质管理第五条蔬菜种植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资质,并具备相应的种植技术和管理能力。
第六条蔬菜种植主体应当制定种植计划书,明确种植规模、品种选择、种植技术和管理措施等内容,报送当地农业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蔬菜种植主体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蔬菜生产档案,包括土地利用证明、农产品质量安全证明和农药使用记录等内容。
第八条蔬菜种植主体应当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检查,履行蔬菜生产的管理责任。
第三章蔬菜种子和种苗管理第九条蔬菜种植主体应当选择优质、高产、适应当地生态环境的蔬菜种子或种苗,遵循“合法合格、适销适用”的原则。
第十条蔬菜种植主体应当定期对蔬菜种子或种苗进行检测,排除不合格品种,确保种子和种苗的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蔬菜种植主体应当建立种子和种苗的档案管理制度,完善采购、存储和使用记录,配合相关部门的抽检和监督管理。
第四章蔬菜生产管理第十二条蔬菜种植主体应当根据当地的气候特点和土壤条件,合理安排蔬菜的种植时间、密度和间距,做好蔬菜的栽培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蔬菜种植主体应当加强蔬菜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农药和病虫害防治措施,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蔬菜种植主体应当合理使用有机肥、化肥和农药,确保农产品生产的环保和安全,并做好使用记录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蔬菜种植主体应当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对蔬菜进行定期抽检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五章蔬菜采摘和包装管理第十六条蔬菜种植主体应当制定采摘标准和包装规范,确保蔬菜的品质和外观达标,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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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充分发挥财务在企业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
1、财务会计核算遵循客观性、相关性、一贯性、可比性、及时性、明晰性、配比性、谨慎性原则及权责发生制、实际成本原则。
严格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界限,正确核算收入、费用和利润。
2、保证据以入帐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
3、会计报表和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做到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生产、销售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货币资金的管理制度及核算
货币资金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资产中流动性较强的一种资产,由于货币资金高度流动性的特点,企业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至关重要。
根据国家关于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的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对现金收入及时送存开户银行,支付现金,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
入中直接支付,企业从开户银行支付货款或支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的负责人签字盖章;严格禁止“白条”
顶替库存现金。
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备用金定额、严格控制超定额借款。
出纳岗位与会计核算岗位必须分离,严禁混岗操作,禁止货币资金多头管理。
加强印签管理,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对未达帐项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帐表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三、应收应付帐款的管理和核算
加强应收应付帐款管理,每年至少一次与对方进行核对,对应收帐款按年末余额的5 %。
计提坏帐准备,对逾期未收回的坏帐准备及时清理核销;会计核算实行“备抵法”,收回的坏帐准备及时清理核销;会计核算实行“备抵法”,收回的坏帐准备及时冲减计提的坏帐准备,特殊情况赊欠货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经办人员必须保证收回。
如出现呆帐,死帐、经办人要赔偿损失。
对应收帐款要及时清理,无法支付的款项年末及时进行调整。
四、存货的管理与核算
对存货购进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或开具收购发票。
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发出存货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低值易耗品摊销实行一次摊销法。
建立存货保管制度,存货的入库、出库必须保管人员对有关凭证核对无误后签字并登记入帐。
存货盘点实行“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 每年至少一次对存货进行盘存,并列表造册。
年末对盈亏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及时处理。
五、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管理及核算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购置固定资产时,必须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并严把质量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购入或取得均按实际成本入帐,
并严格界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与成本的界限,正确核算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2、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残值率
按5%计算,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摊销
3、每年至少一次对固定资产进行盘存,列出盘存表,并按规定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进行处理。
六、其他资产的管理及核算
其他资产按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处理。
七、收入、费用、利润的管理及核算
1、正确核算主营业务收入,其它业务收支、营业外收支、投资收益及利润。
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不重复、不漏计;按会计期间正确记录一切收入,作到不人为的提前和滞后。
2、严格成本费用开支范围,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正确的核算方法,确定本期与下期费用的界限,不同产品之间的费用界限,完工产品与在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不任意预提和待摊费用。
3、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和手段扩大、缩小成本和费用,不弄虚作假,不人为地调节成本费用,擅自提高或降低成本。
确保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准确。
资料统计报告制度
一、月报、季报主要内容。
月报主要内容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
季报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总体情况、特点分析、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二、定期报告工作要求。
要按照统一要求,高度重视合作社统计月报、季报工作,认真组织落实,严格审核把关,做到准确、及时。
要认真做好月报、季报统计的基础工作,建立台帐制度和基础数据库。
三、月报、季报上报时间。
月报、季报制度从 _________ 年1月
份开始执行,季报上报时附分析报告。
培训制度
1、合作社社员必须积极地参加合作社举办的各类技术、知识培训。
2、合作社社员必须积极地理解消化培训知识,并有所创新。
3、认真做好培训笔记,并及时复习。
4、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社员进行批评教育。
5、合作社对每期培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计入社员档案
民主事义制度
一、本社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成员团结合作”的民主管理机制运行。
二、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召集和主持召开,其
选举、决议、表决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其内容,按照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举手通过、举手表决或票选票
决方式民主进行。
三、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在其职权范围内研究决定事务,制订提请成员
(代表)审议事项的方案;决定事务需表决的一律采取票决方式进行。
四、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监督),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责,研究制订对理事会及其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成员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和方案,提出质询建议内容、方式和答复要求。
监事会(执行监事)书面提出质疑问题的同时,有权书面通知停止所质疑对象的此类行为,当答复通过后方才解除;质疑对象答复解释说明不清,或者拒不整改的,根据质疑问题的大小和质疑对象的不同,通过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解决。
五、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