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
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4篇)

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一、引言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监察管理,确保公司运营的稳定和合规性,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而制定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员工的行为,加强对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的全面监督和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等。
二、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防止内部腐败和失职行为的发生。
通过建立有效的监察管理机制,确保员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规范进行工作,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某某集团企业的所有部门和岗位,包括全体员工、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成员。
四、主要内容1. 内部监察机构的设立与职责某某集团企业将设立独立的内部监察机构,负责监察公司各岗位员工的行为。
监察机构应制定监察标准和程序,监察企业内部各项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 内部监察员的任职条件与权力内部监察员应具备相关背景和专业知识,并经过严格的任职选拔程序。
内部监察员有权对企业员工的行为进行调查和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有权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进行汇报。
3. 企业员工的义务和责任企业员工应遵守公司制度和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规范进行工作。
员工应保持工作纪律,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同时,员工应配合内部监察机构的工作,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4. 内部投诉机制的建立与运作某某集团企业将建立完善的内部投诉机制,鼓励员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企业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对举报进行严肃调查和处理。
5. 处理违规行为的程序与措施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内部监察机构将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违规行为的处理将根据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措施。
6. 监察结果的报告与追踪内部监察机构应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交监察结果的报告,并对追踪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同时,监察机构应对监察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为企业提供改进和优化建议。
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范文

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集团企业的监察管理工作,规范企业内部运作,提高管理效益,提升企业整体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集团企业的所有部门、员工和外部合作伙伴。
第三条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的目的是确保企业的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内部规定,维护企业的财产和利益安全,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第四条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独立、保密的原则,注重责任追究与激励相结合,注重预防与打击相结合,注重内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某某集团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监察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监察部门的职责和权限,配备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第六条某某集团企业应建立有效的监察举报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举报,对举报人保密和保护,及时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并给予奖励。
第二章监察委员会第七条某某集团企业应设立监察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由部门负责人和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
监察委员会是企业内部监察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监察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并修订监察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协调各部门的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监察工作的开展;(三)审查、确定重大案件的处理方案,决定对外通报的事项;(四)对监察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监察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决议应及时传达到各级部门和员工。
第十条监察委员会应定期向高层管理层和监察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监察部门第十一条某某集团企业应设立监察部门,负责企业的监察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监察部门的职责包括:(一)负责起草和修订监察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监察工作,协助处理重大案件;(三)对企业的各项活动开展实地监察,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犯罪行为;(四)负责对监察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三条监察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察档案和信息系统,确保监察工作的记录和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可查证性。
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模版

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某某集团企业的监察管理工作,保障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制定本监察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集团企业全体员工的监察管理行为。
第三条监察管理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某某集团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监察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某某集团企业的监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监察管理档案,记录重要工作内容和决策过程。
第六条某某集团企业应当建立监察管理培训制度,提升员工的监察管理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监察管理部门第七条某某集团企业应当设立监察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企业内部的监察工作。
第八条监察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监察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二)开展内部监察工作,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协调处理员工的监察举报和投诉。
(四)组织开展监察培训和普及工作。
(五)协助企业领导层制定监察目标和计划。
(六)参与监察工作的评估和审计。
第九条监察管理部门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监察实践经验。
第三章监察对象第十条某某集团企业的监察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二)企业内部的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企业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四)企业人事管理和员工权益保护情况。
第十一条监察对象应当积极配合监察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四章监察方法第十二条某某集团企业的监察管理工作可采取以下方法:(一)检查核实。
对企业的各项活动和决策进行实地检查和核实。
(二)调查取证。
收集、整理和分析与监察对象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询问讯问。
对监察对象的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和讯问,了解情况。
(四)数据分析。
通过信息系统和数据挖掘技术对企业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
第五章监察结果处理第十三条监察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企业领导层报告监察结果,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四条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

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某集团企业的监察管理,加强对各级组织的监督和纪律教育,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集团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监察事项。
同时,各级组织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监察工作细则以便操作。
第三条企业监察管理的宗旨是加强组织纪律教育,规范企业内部运作,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四条企业监察活动应当依法、公正、公开进行,充分尊重和保障被检查人员的合法权益和隐私。
第五条企业监察工作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框架内进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监察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第六条某某集团企业应设立监察机构,由董事会直接领导,对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以下职责:(一)制定企业监察的发展战略和计划;(二)制定企业监察的组织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三)指导和监督下级组织的监察工作,对上报的监察情况进行审核和报告;(四)组织开展监察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五)监督检查和考核下级组织的监察工作;(六)对其他可能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七)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举报事项;(八)提出监察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九)接受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监察人员的选拔与培训第八条监察人员的选拔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和聘用具备良好的品质和专业素质的人员。
第九条监察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较强的诚信和原则意识;(二)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三)熟悉企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流程;(四)具备执法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五)具备较强的调查和处置问题的能力;(六)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十条监察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不定期进行业务交流和学术研究,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四章监察活动的程序与方法第十一条监察工作应当按照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进行,具体程序如下:(一)确定监察的目标和内容;(二)制定监察计划和工作方案;(三)开展监察检查活动并进行记录;(四)分析监察结果,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五)及时报告监察情况;(六)跟进整改进展情况;(七)对监察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反馈。
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

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
是指该企业为了规范和加强内部监察管理工作,制定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这些制度和规范旨在确保企业各项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化,加强内部风险控制,提高企业治理水平,保护企业利益,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下面是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组织和职责:明确企业监察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划分,确保监察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 监察规范:制定监察人员的行为规范,明确工作纪律和道德规范,防止滥用职权和不当行为。
3. 监察流程:规定监察活动的流程和程序,包括相关证据的调查、取证、审查和处理程序等,确保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 监察授权:明确监察人员的权力和职责,授权监察人员进行监察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源和保障。
5. 监察报告:要求监察人员及时编制监察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和建议,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措施。
6. 保密和禁止报复:明确监察人员的保密责任和权益,禁止任何形式的报复行为,保护监察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7. 监察培训:规定监察人员的培训要求和计划,提高监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使其更好地履行监察职责。
8. 监察结果追踪和整改:明确对监察结果的跟踪和整改要求,确保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得到及时解决和改善。
通过建立和实施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企业内部各项活动的监管和管理,提高企业的风险控制能力,确保企业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
集团行政监察制度

XX 集团行政监察制度一、为完善集团模式化管理的检查反馈系统,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企业中监察职能作用,促进集团员工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并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集团监察部门是集团行使监察职能的部门,负责对集团及其下属分公司所有员工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察。
三、监察组织独立于集团各公司、部门之外,直接归总裁和常务副总裁领导。
四、行政监察工作必须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合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
五、监察工作中实行行政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六、行政监察工作建立举报制度和申诉制度。
七、监察部门在集团总裁领导下,主管集团及其下属各分公司的行政监察工作,履行监察职责。
八、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监察业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
九、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妨碍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监察人员。
一、监督检查集团各单位及其员工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及集团规章制度中的问题。
二、监察人员必须在每周内对监察结果向常务副总裁定期汇报一次,并负责填写监察记录表、监察结果处理表,每月定期上报一次。
三、监察人员所实施的各项检查必须以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控制、有利于企业的管理为宗旨,不得参预各单位的内部管理。
同时,监察人员不得凭借主观臆断对检查结果随意进行处理,必须保证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处理问题的公正性,一旦发生监察人员滥用职权、处罚不公等行为,将视情节赋予处罚。
四、受理对集团各单位及其员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调查处理集团各单位及其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六、协助法务部门调查处理集团各单位及其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集团监察管理制度

集团监察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集团公司的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集团监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成为组织和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为了有效监督管理集团公司全面发展,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本制度是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制定的。
二、目的和原则1、为了保证公司的各项业务顺利开展,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制度制定。
2、制度遵循的原则:公正、公平、透明、便捷。
三、监察管理机构公司监察管理机构设有监察委员会、监察部门、监察员等组织形式。
(一)监察委员会公司设立监察委员会,由董事长任命,由不少于3名委员组成。
监察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全面监察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对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保证工作的落实,及时纠正不足之处。
(二)监察部门公司设有监察部门,由监察委员会授权设立并由监察委员会领导。
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全面监察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负责对公司各个部门和员工的行为监察,对公司内部纪律和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监察员公司设有监察员,由监察委员会任命。
监察员是公司监察管理制度的主要执行者,负责监察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监察管理内容(一)经营管理公司经营管理是公司全面发展的基础,监察管理部门要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包括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个方面,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二)内部纪律公司内部纪律是公司正常运营的基础,监察管理部门要对公司内部纪律进行严格监督,对公司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保证公司内部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工作制度公司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是公司正常运营的保障,监察管理部门要对公司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五、监察管理工作流程(一)定期检查公司监察管理机构要定期对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包括经营管理、内部纪律、工作制度等各个方面,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集团监察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监察部门及人员的工资、奖金、培训经费、各项福利待遇及办公经费、办公设备由集团公司负责,所需经费由地区/子公司作为专项经费列支,各部门、地区/子公司和员工应为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第十二条监察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4、监察报废材料处理是否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和程序进行;废品处理是否经相关人员确认和公司领导批准;处理时仓库等有关人员是否按规定监督过磅、清点数量和进行记录;废品款项是否及时收取和上交财务部门;
5、监察现场施工过程材料是否采取有效合理的保管和节约使用措施,现场材料使用是否浪费,场外材料、周转材料码放保管是否科学、合理;
5检查工程验收资料,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单位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成品的保护;
6检查工程质量保修,分析保修期内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为公司在采购材料、选择施工单位等方面提供参考;
7检查监理公司对施工企业资质及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要求进行审查;
8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资料,见证点控制、见证取样制度及旁站监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4监察建筑公司分包工程的判价、工人班组的包工单价及机械设备的租赁价格等,并判断其是否与同期市场价保持一致;
5检查建筑公司材料浪费、人员窝工及机械闲置等情况;
6检查建筑公司的成本控制及核算制度是否完善,成本控制的奖罚措施是否落实到班组、个人;
7检查工程量计量情况,是否执行了对不合格项目及不按图纸施工的项目不予计价的规定;
第二章监察机构与人员
第八条集团监察中心是集团公司行使监察职能的专职部门,在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监察部门包括集团监察中心、分支监察中心和地区/子公司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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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监察管理部(以下简称:“监察部”)作为服务于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目标的部门,工作重点在于防范公司经营风险,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通过监察部工作,促进公司员工在公司制度规定的授权内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披露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在其运营管理中的隐患及重大违纪、违规、失职现象,分析问题产生的症结并提出合理化的整改建议,不断完善和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完整,促进企业高效安全发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逐步加强、完善和贯彻落实企业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监督管理职能,并使公司的管理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管理监察(以下简称:企管监察)是企业监察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能,是通过对监察对象在管理工作中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规章制度及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监察工作为公司不断壮大服务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廉政勤政、完善管理、提高效率和效益的重要手段。
是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
第三条企管监察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事实求是、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改善企业管理、提高管理企管为目的,以围绕本公司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管理制度为中心,深化企业文化建设,维护企业的稳定,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四条企管监察的基本任务是:通过依法监督检查,增强企业自身及下属分公司的行政管理监控力度,帮助管理者查清和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效益,严肃处理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为公司的经济利益保驾护航。
第五条企管监察的原则。
企管监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与企业职业健康发展相结合,坚持监督检查与改善管理相结合,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坚持奖励和惩戒相结合,坚持专业部门与监督部门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本公司成立企管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管理监察工作。
以集团公司总经理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集团公司公司监察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管辖第七条企管监察的对象是本公司各部门和集团公司下属的各分公司。
第三章企管监察的内容第八条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尽职尽责,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行政决定、决议和集团公司董事长的指示、指令,是否正确行使职权,科学决策,保证业务工作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监督检查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管理工作中严重影响管理效果、效率、效益的问题,重点是:各分公司年度预算执行效果、集团公司制度执行力度、信息资源整合、项目研发与合作、物资采购、成果孵化、风险投资评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增强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管理工作中薄弱环节的监控措施。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董事长明确要求进行监察管理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各分公司实行重大事项必须接受全过程监察制度。
各分公司及其相关部门在实施重大事项前,要按程序严格履行企管监察立项手续。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及相关部门重大事项包括:(一)单项合同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办公用品(具)、计算机软硬件、耗材等的采购。
(二)单项合同在4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安装、工程机械维修项目。
(三)单项合同在6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设备采购项目。
(四)单项合同在1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科技研发项目。
(五)单项合同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成果孵化项目。
(六)合同累计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产业投资项目。
第四章企管监察的方法和程序第十四条企管监察的形式分为专项监察和综合监察,专项监察是对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某项内容进行重点监察;综合监察是对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公司的某个部门)进行全面监察。
根据企管监察的内容应确定相应的监察方法。
(一)事前监察。
即防范性监察,是在某项管理工作进行前实施监督检查。
(二)事中监察。
即跟踪性监察,是在某项管理工作过程中实施的监督检查。
(三)事后监察。
即改进性监察,是在某项管理工作发生问题后实施的监督监察。
(四)全过程监察。
是对某项管理工作全过程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企管监察的一般工作程序为:调查研究,选题立项制定方案;分析原因,查明问题;采取措施,监督检查,落实责任;提出建议,改进管理;结项核定,落实奖惩,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企管监察项目的立项。
要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的中心工作和结合管理中的关键问题及薄弱环节,在调查研究、认真筛选的基础上确定选题,经集团公司领导小组研究立项,填写《企管监察立项表》,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审批。
第十七条企管监察对象的项目确定后,要制定实施方案,内容包括:①立项的指导思想;②监察内容和目标值;③组织机构;④监察措施和时间安排。
制定方案后,应上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进行评价审核,重点对选题是否准确、目标值量化是否合理、措施是否可行等进行审核。
方案经集团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即可实施监察。
实施前,应及时通知监察对象及其所属部门。
第十八条实施监察(一)落实方案,形成调查报告。
按照实施方案,对监察项目进行调查分析,可查阅与项目有关的帐目、台帐、会议记录、文件等资料,也可询问知情人,请教相关专家,对已发生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时应结合主观和客观、历史和现实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在清查问题、找出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应及时与被监察单位(部门)或有关人员见面,共同研究确定整改意见,形成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立项的依据,查清的事实,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责任分析,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报告须报批准立项的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审批。
(二)落实建议,监督检查整改情况。
调查报告经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同意后,以《企管监察建议书》形式,将监察建议和处理意见及整改、处理期限通知被监察单位(部门)及有关人员,并监督执行。
被监察单位(部门)及个人必须按照《企管监察建议书》规定的时间期限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效果,以《企管监察报告书》形式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企管监察部。
(三)企管监察领导小组应正确运用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评价监察效果。
对优秀项目,应建议集团公司领导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监察效果不明显,或整改措施不力的,应进行批评,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追究各下属分公司主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结项核定,立卷归档(一)企管监察对象的项目完成后,工作小组负责起草结项报告,经集团公司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方可结项,填写《企管监察结项表》,报集团公司企管监察部门审核、备案。
(二)企管监察档案主要材料包括:⑴立项报告和《企管监察立项表》;⑵实施方案;⑶监察过程中收集的各种资料;⑷《企管监察建议书》和《企管监察报告书》;⑸对有关人员的奖惩决定;⑹《企管监察结项表》和结项报告;⑺其他有关材料。
第五章企管监察的工作职责第二十条公司总经理职责:负责企管监察工作的安排部署;负责立项报告、调查报告和结项报告的审批;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督促监察建议、整改措施的落实。
第二十一条监察部门的职责:根据集团公司企管监察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制定企管监察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立项和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集团公司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参与企管监察工作;负责查处企管监察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有关领导人员和部门的职责:积极主动参与企管监察工作,认真检查管理中的问题,制定改进管理的措施,保证监察建议的落实。
第二十三条每年年初集团公司下属各分公司要逐级上报企管监察立项情况。
年终要对企管监察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并上报《年度企管监察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四条监察部门在企管监察中有下列权利:(一)列席被监察单位(部门)的有关会议,召集与企管监察有关的会议。
(二)查阅、复制与企管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其它必要情况。
(三)要求被监察单位(部门)或有关人员提供与企管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其它必要情况。
(四)要求有关人员就企管监察事项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五)责令有关单位(部门)或有关人员停止正在或可能损害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向被监察单位(部门)或有关人员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人员奖惩等方面的监察建议。
(七)对阻扰、干扰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严重影响企管监察正常开展、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和不认真执行监察建议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在企管监察过程中,可以根据职责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行使检察权、调查权、建议权和处分权。
第六章奖惩第二十五条企管监察工作应坚持奖励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开展企管监察,措施得力,成果显著的;(二)通过开展企管监察,改进管理,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防止事故发生或减少经济损失有功,使企业和职工利益免受或少受损失的;(三)通过企管监察,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并及时得到查处,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有突出贡献的;(四)其他需要奖励的。
有下列情况的,应视情节给予处罚:(一)对不落实监察建议,妨碍开展企管监察的,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警告直至撤职处分。
(二)对不尽职责、不廉洁、不称职的,建议调离其工作岗位或免去职务。
(三)对管理工作中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责令赔偿、消除影响,并给予相应处罚。
对违纪违法行为,按管理权限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移交相应的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四)其他需要给予惩处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资金来源可从集团公司奖励基金中解决,也可以经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和主管部门批准,从通过开展企管监察增加的经济效益或挽回的经济损失中适当提取。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精神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公司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