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边缘区的概念内涵及范围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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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市边缘区

第九章  城市边缘区

第九章城市边缘区教学目的:通过对城乡边缘区的形成、发展及特征的学习,认识城市边缘区在城乡结合中的地位与作用。

教学重点:城乡边缘区的特征和作用。

教学难点:理解城乡边缘区在缩小城乡差异,联系城乡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课、学时:3课时教学内容:第一节城乡边缘区概述一、概念的界定(一)对城乡边缘区范畴的不同认识史密斯最早使用城市边缘区这一概念,并将其界定为“毗邻整个城市界限外的建设区域”。

威尔文定义城市边缘区为:工业用地和农业用地的转换地区,是一个很难快速准确定义的概念。

安格鲁将城市边缘区与城乡边缘区相区别,认为“城乡边缘区在面积上要更大些,是从经济中心向毗连城市边缘区的农业用地和城市土地利用方式相混杂的地带”。

科曾从城市开发的复杂性——有序性角度,提出了周期性因素对边缘区空间结构变化有很大影响,认为边缘区是城市地域扩展的前沿。

普利沃(1968)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给出新的表述:城乡边缘区是一种土地利用、社会和人口特征发生变化时的过渡地区,位于连片的中心城区与外围的几乎没有城市居民住宅及非农土地利用的纯农业腹地之间,兼具城市和乡村的特征。

(二)概念的界定城乡边缘区,指位于城市和乡村之间,以城市和乡村土地的利用方式相混合为典型特征,人口和社会特征具有城乡过渡性质的一个独特地域。

城乡边缘区的出现形式:一种是与大城市邻近的农业地区,由于受城市化的影响而在城市外缘形成一个准城市化地带;另一种是多个城市在聚集发展过程中,城市之间沿主要交通干线形成的发展走廊,这一地带也属于城乡边缘区的范围。

二、城乡边缘区的范围城乡边缘区难以界定的原因:首先,边缘区的范围随城市的发展而发生变化;其次,作为城市和乡村之间的过度地区,城乡边缘区的许多要素如人口密度、非农就业者的比例等等,是随距离由城市到乡村逐渐变化的,没有明显的突变出,这就给界定发内带来了困难;最后,城乡边缘区通常是城市和乡村两种景观混合之处,城乡之间的要素往往相互渗透、相互影响。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正文:----------------------------------------------------------------------------------------------------------------------------------------------------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2006年)第一条为了科学、真实地反映我国现阶段城乡人口、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准确评价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作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依据,不改变现有的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以及城市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我国的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将我国的地域划分为城镇和乡村。

第四条城镇是指在我国市镇建制和行政区划的基础上,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

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

第五条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中,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

城区包括:(一)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二)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第六条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

镇区包括:(一)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二)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三)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第七条乡村是指本规定划定的城镇以外的其他区域。

第八条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999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的说明为了更好地开展城乡划分工作,科学、准确地划分我国的城乡地域,现对《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简称《规定》)进行说明。

规划中的城市边缘地区

规划中的城市边缘地区

规划中的城市边缘地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的边缘地区也变得愈发重要。

这些地区在城市的发展和规划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规划中的城市边缘地区的重要性,并介绍在规划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一、引言城市边缘地区是指城市发展边缘的地带,通常是城市与郊区之间的过渡区域。

这些地区往往具有较弱的城市化程度,但随着城市的扩张,逐渐成为城市规划的重点。

在规划中充分考虑城市边缘地区的特点和需求,有助于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城市边缘地区的重要性1. 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城市边缘地区往往具有广阔的土地资源。

合理规划和开发这些地区,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同时,合理利用城市边缘地区的土地资源,可以减少对农田和自然保护区等宝贵资源的占用,维护生态平衡。

2. 调整城市发展格局城市边缘地区往往是城市扩张的重要方向。

通过规划边缘地区的合理发展,可以缓解城市中心地区的交通压力,调整城市发展的格局。

合理利用城市边缘地区的资源和劳动力,可以实现城市的多中心发展,推动城市空间的均衡布局。

3.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城市边缘地区往往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区域。

通过规划和发展边缘地区的产业和服务业,可以吸引人才和资本的集聚,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

同时,边缘地区的发展也可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民工等外来人口的城市融入。

三、规划中需要考虑的因素1. 自然环境城市边缘地区往往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自然景观。

在规划中需要充分考虑自然环境的保护,保留和恢复生态系统的功能。

同时,规划中需要合理划定自然保护区和建设用地的界限,避免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2. 基础设施城市边缘地区通常缺乏完善的基础设施,如交通、水、电等。

在规划中需要考虑如何建设和完善这些基础设施,以满足边缘地区居民的基本需求,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同时,需要合理规划交通网络,提高城市边缘地区与城市中心地区的联系和交通效率。

3. 社会服务设施为了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城市边缘地区需要建设相应的社会服务设施,如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

城市核心区和边缘区的概念

城市核心区和边缘区的概念

城市核心区和边缘区的概念
城市核心区,又名都市核心区,是一座城市政治、经济、文化等公共活动最集中的地区,是城市公共活动体系的主要部分。

城市核心区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是城市结构的核心地区和城市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建筑和第三产业的集中地,为城市和城市所在区域集中提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活动设施和服务空间,并在空间上有别于城市其它地区。

城市边缘区是“一种在土地利用、社会和人口特征等方面发生变化的地带,它位于连片建成区和郊区以及几乎完全没有非农业住宅、非农业占地和非农业土地利用的纯农业腹地之间的土地利用转换地区”。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1999.12.06•【文号】•【施行日期】1999.1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发布日期:2006年,实施日期:2006年)废止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1999年12月6日)第一条为了科学、真实地反映我国现阶段城乡的人口、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仅适用于各类统计及统计有关的业务核算,不改变现有的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以及城市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主要以国务院关于我国市镇建制的规定和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为依据,将我国地理区域划分为城镇和乡村。

《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中有关概念的解释一、关于人口指标的解释《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中有关人口的指标均为在调查地居住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

二、关于人民政府驻地的解释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驻地是指区(市)人民政府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建制镇、乡)全部行政地域;建制镇人民政府驻地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的居委会地域,如果未设居委会或居委会地域不明确的,则为村委会地域。

三、关于城区建设的概念城区建设是指城镇的公共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居民区的建设。

(一)公共设施是指:行政办公设施、商业金融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教育科研设施、其他设施(包括文物古迹、宗教活动、社会福利院等设施)。

(二)市政公用设施是指:水电气热供应设施、道路交通设施、邮电通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在建工程及维修设施、其他设施(如消防设施等)。

(三)居民区是指:居民住宅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幼儿园、学校、粮店、副食店、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道路及绿地。

城乡边缘区

城乡边缘区

第九章城乡边缘区一、名词解释1、城乡边缘区(Rural-urban fringe zone):位于城市和乡村之间,以城市和乡村土地利用方式相混合为典型特征,人口和社会特征具有城乡过渡性质的一个独特地域。

9-P4042、城市区域(Urban zone):可以被视为一个整体系统,是城市在不断向外扩展中逐渐与其周围乡村相连接而形成的,在这个系统中,城乡边缘区是其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9-P4333、城乡一体化(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城市和乡村的对立消失,城乡差距缩小,它是城乡关系协调的一种标志和归宿,是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

9-P436二、简答题:一.简述城乡边缘区的两种形式。

9-P405一种是与大城市临近的农业地区,由于受城市化的影响而在城市外缘形成一个准城市化地带,这一地带由于其混合,过渡的特征可被视为是城乡边缘区;二是多个城市在集聚发展过程中,城市之间沿主要交通干线形成的发展走廊,这一地带也属于城乡边缘区的范围。

无论是那种形式的城乡边缘区,其产生和发展的内容都是通过城乡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使其土地利用、人口和社会特征方面同时出现城市和乡村两种痕迹。

二. 简述城乡边缘区范围界定困难的原因。

10-P405(1)城乡边缘区的范围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发生变化,是一个动态变化的地域。

(2)作为城市和乡村之间的过渡地区,城乡边缘区的许多要素如人口密度、非农就业者的比例等,是随着距离由城市到乡村而逐渐变化的,没有明显的饿突变处,这个界定范围带来了困难。

(3)城乡边缘区通常是城市和乡村两种景观混合之处,城乡之间的要素往往互相渗透、相互影响。

这种混杂性使得人们不可能根据单一要素来确定城乡边缘区的范围三、论述题:一、论述中外学者对城乡边缘区范围的界定 9-P407城乡边缘区本身形状的非规律性和边界的动态变化为其范围的界定增加了难度。

1、弗里德曼(J. Friedman)等直接根据实际经验,将城市周围大约50公里的区域划为城乡边缘区,其中的内边缘区大约10-15公里,外边缘区延伸有25一50公里。

国内外城市边缘区研究综述

国内外城市边缘区研究综述

国内外城市边缘区研究综述作者:毛艺珺张运兴来源:《小城镇建设》2019年第10期摘要:文章基于城市边缘区概念、特征和范围的界定,通过对2008—2017年间国内外相关文献的作者合作网络、突变性关键词分析,探寻国外城市边缘区的地域结构理论及研究方向,进而了解我国城市边缘区的研究进展和研究热点;并在对城市边缘区研究方向权重最高的城乡规划学科的空间扩展、演变肌理、土地利用问题研究进展进行系统评述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城市边缘区的发展趋势和重点研究问题。

关键词:城市边缘区;空间扩展;土地利用;CiteSpace;综述doi:10.3969/j.issn.1009-1483.2019.10.002?中图分类号:TU984文章编号:1009-1483(2019)10-0005-07?文獻标识码:AResearch Overview of Urban Fringe Domestic and OverseasMAO Yijun, ZHANG Yunxing[A bstract] Based on the urban fringe’s concept, characteristics and scope, writers cooperation network and mutation keywords were analyzed by the literatures of domestic and abroad from 2008 to 2017. The paper explores regional structure theory and research direction of foreign urban fringe,and also points out the progress and hotspot in China. According to the spatial extension,evolutionary texture, and land use issues of the urban planning, which is the highest weight in the urban fringe, the paper forecasts the trend of development and the important issues of Chinese urban fringe.[Keywords] urban fringe area; spatial extension; land use; CiteSpace; review引言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城市边缘区作为城乡交融区,是城市空间扩展、土地利用变化影响最大的地区[1]。

城乡边缘区的概念内涵及范围界定讲解

城乡边缘区的概念内涵及范围界定讲解
印度学者加纳·德塞与斯密史·森·古普塔根据聚集指 数与郊区化指数来判定城乡边缘区范围。而这两个指数又是 通过一系列指标 , 如离中心商务区的距离、人口密度、公共 汽车的发车频率、日常通勤者的数目等综合加权而得。
(4)非农人口率定量界定法
加拿大地理学家布里安特(C.B.Bryant),曾用城市边缘 区内散居人口非农业人口与农业人口之比来定量地给城市边
建筑密度,三是一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分布,四是土地利用的特
点,五是与中心城区各方面的联系,六是原有行政小区的完整 性。又如广州市规划局作为政府层面于 1988年拟订了城乡结 合部划分原则:一是近期城市建设发展的地段;二是城市居 民和农民混居的地段;三是处于城市重点控制区附近的农民 居住地段;四是城市主要出入口公路两旁各50米大城市邻近的农业地区 ,由于受城 市化的影响而在城市外缘形成一个准城市化地带 , 这一地带由于其混合、过渡的特征可被视为是城乡 边缘区 ;另一种是多个城市聚集发展过程中 ,城市 之间沿主要交通干线形成发展走廊 ,这一地带也属 于城乡边缘区的范围。
二、城乡边缘区范围的界定
国内外学者界定城乡边缘区范围的主要方法:
1.国外界定方法 (1)弗里德曼经验界定法
弗里德曼直接根据实际经验 , 将城市周围大约 50 公里的 区域划为城乡边缘区,其中的内边缘区大约10~15公里,外边 缘区延伸有25~50公里。这一界限的划分在很大程度上跟人 们的日常通勤范围有关。
③外边缘带:农村土地利用的特征明显 ,但城市影响已经 渗入,在公路边分布着独立的住宅、商业网点等等
④城市阴影区:自然景观受城市的影响小 , 但己有非农业 人口和非农业用地存在,可以感受到城市的影响
⑤农村腹地:可以发现一些城市影响 ,如非农业人口建立 的第二家园,基本上全为农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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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边缘区范围的界定
国内外学者界定城乡边缘区范围的主要方法:
1.国外界定方法
(1)弗里德曼经验界定法
弗里德曼直接根据实际经验,将城市周围大约50公里的 区域划为城乡边缘区,其中的内边缘区大约10~15公里,外边 缘区延伸有25~50公里。这一界限的划分在很大程度上跟人 们的日常通勤范围有关。
(2)鲁斯旺土地用途界定法
20世纪80年代后,苏联及东欧国家也开始了对城乡边缘 区这方面的研究。1985年,茹哈列维奇米进一步把城市边缘 区定义为“一面反映错综复杂的城市化过程的特殊镜子”, 既能客观地反映一系列长期形成的异常深刻的居民迁移规律, 又是城乡融合的先锋地区。从社会发展角度看,实质上它是 “从城市到农村的过渡地带”。
(3)以计量模型综合考虑。随着多学科交叉的应用,有学 者开始用城市景观絮乱度对北京城乡边缘区进行界定,把城 乡边缘区划分为准城市型、准乡村型以及城市与乡村型。近 年来随着3S技术的发展及以广泛应用,有学者利用GIS分析技 术,根据地物的物理特性,光谱分析以及红外特征对影像资料 判读的土地利用特征来确定上海城乡边缘区的界线。
(4)非农人口率定量界定法
加拿大地理学家布里安特(C.B.Bryant),曾用城市边缘 区内散居人口非农业人口与农业人口之比来定量地给城市边 缘区划界。一般来说,城市中心区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 重接近100%,而乡村地带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还不超 过5%,城乡边缘地带的非农人口率介于此之间。因此,可以根 据非农人口率此指标界定出城乡边缘区的范围。
1960年果勒杰(R.G.Golledge)称之为“无人地 域”(a geographical no-man,s land)。1962年威锡克 (G.A.Wissink)则称之为“最大变异地区”(the great area of differentiation)。
在对前人的一系列研究总结的基础上,1960年R.J普里 沃(Pryor)对这一概念给出了新的表述,即“城市边缘区是城 乡间土地利用、社会和人口统计学等方面具有明显差异特征, 位于连片建成区和郊区,以及具有几乎完全没有非农业住宅、 非农业占地和非农业土地利用的纯农业腹地之间的土地利用 转变地区”。这一定义不仅反映了土地利用特征的变化,同 时也对社会、人口等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在地域上也 较明显与城市、乡村分开。
④城市阴影区:自然景观受城市的影响小,但己有非农业 人口和非农业用地存在,可以感受到城市的影响
⑤农村腹地:可以发现一些城市影响,如非农业人口建立 的第二家园,基本上全为农业用地。`
(3)聚集指数与郊区化指数
印度学者加纳·德塞与斯密史·森·古普塔根据聚集指 数与郊区化指数来判定城乡边缘区范围。而这两个指数又是 通过一系列指标,如离中心商务区的距离、人口密度、公共 汽车的发车频率、日常通勤者的数目等综合加权而得。
自从城市和乡村之间的这一过渡地带被作为一个独立的 研究领域提出以后,一批学者对其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1942年美国学者安德鲁(Richard B.Andrews)和威尔文 (Geogre.Wehrwein)分别撰文提出了较明确的定义。威尔文 定义城乡边缘区为“城市土地利用与专用于农业的地区之间 的用地转变地域。”安德鲁则是将城市边缘区同城乡边缘区 相区别,认为“城乡边缘区在面积上要更大些,是从经济中心 向外毗连城市边缘区的农业用地和城市土地利用方式相混杂 的地带。”
(2)以行政单位为划定的主要依据。也有学者以城市建 成区的基本行政单位—街道作为城乡边缘区的边界,外边界 以城市物质要素(如工业、居住、交通、绿地等)扩散范围 为限,将其中的产业相包容,互有飞地犬牙交错的地域划分为 城乡边缘区,并进一步分成内缘区和外缘区两个层次。内缘 区的土地利用倾向城市核心区,外缘区的功能特征则趋向于 城市影响区。
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卡特(Carter)为代表的一些 学者逐渐意识到,将城乡边缘区继续作为城市研究的一个附 带物己不能适应实际发展的需要,由此提出了边缘区作为一 个独特的地带,既不同于城市,也不同于乡村,主要是由城市 和乡村的土地利用混合而成并且边缘区的人口、社会具有城 乡过渡的性质,这一认识和普里沃的定义构成了城乡边缘区 的主流看法。
受国外研究和学者翻译差异的影响,国内学者给城乡边 缘区的称谓极其多样,如“城市近郊区”、“城市化地区”、 “城市边缘区”、“城乡结合部”、“城乡差错带”、“灰 色区域”等。林林总总的不同术语虽然在细节上有所差异, 但却都是指城市和乡村之间的结合地带,只不过具体的所指 范围有一定区别。不同的术语既体现了人们对这一中间地带 认识不断深化,也反映了这一研究对象的复杂性。郝寿义等 学者给出的关于城乡边缘区的定义是:位于城市和乡村之间, 以城市和乡村土地与利用方式相混合为典型特征,人口和社 会特征具有城乡过渡性质的一个独特地域。
城乡边缘区的过渡特性及城乡混合的土地利用 方式并不意味着这一地带只是一个暂时现象 ,恰恰 相反 ,尽管它的内边缘区可能被城市所侵吞 ,转变 为城市的一部分 ,但内、外边缘的边界在不断发生 变化 ,使这一地带成为围绕许多城市的一个持续不 变的景观。
从总体情况看区 ,由于受城 市化的影响而在城市外缘形成一个准城市化地带 , 这一地带由于其混合、过渡的特征可被视为是城乡 边缘区 ;另一种是多个城市聚集发展过程中 ,城市 之间沿主要交通干线形成发展走廊 ,这一地带也属 于城乡边缘区的范围。
城乡边缘区的概念内涵及范围界定
汇报人:乔帮主
一、城乡边缘区的概念内涵
城乡边缘区研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城 市形态研究。1936年,德国地理学家哈帕特·路易斯 (Herbert .Louis)从城市形态学的角度研究了柏林的城 市地域结构,并首次提出城市边缘区(Stadtrand Zonen) 这一概念,指出这一地带与城市建成区有许多显著差 异,其空间结构,住宅类型,服务设施等具有独特性。
综上所述,城乡边缘区的概念发展到现在己经包括了两 方面的含义,即同时具有自然特征和社会特征,一般定义为: 城乡边缘区是(1)城市中具有特色的自然地区;(2)城市化对 农村冲击最大,城乡连续统一体(urban-rural-continum)最 有效地被研究的地区;(3)城市扩展在农业土地上的反映。
因此,我们将城乡边缘区定义为:这是一种 土地利用、社会和人口特征发生变化的过渡地带,它 位于城市建成区与外围农业腹地之间,兼有城市和乡 村的特征,是城乡互相包含、互有飞地和犬牙交错的 地域。人口密度低于中心城区,但高于周围的农村地 区。并且,它的内部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分为内缘区 和外缘区。
2.国内界定方法
(1)以建成区特征为划定的主要依据。1988年有学者以 原城市建成区的半径为划分依据,再以六个因素为辅助来确 定:一是实际从事非农业活动的人口比重,二是人口密度和 建筑密度,三是一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分布,四是土地利用的特 点,五是与中心城区各方面的联系,六是原有行政小区的完整 性。又如广州市规划局作为政府层面于1988年拟订了城乡结 合部划分原则:一是近期城市建设发展的地段;二是城市居 民和农民混居的地段;三是处于城市重点控制区附近的农民 居住地段;四是城市主要出入口公路两旁各50米控制地段。
鲁斯旺(B.H.Russwurm)认为城乡边缘区一般为城市核心 建成区以外的10公里左右的环城地带,并可根据土地用途区 分城市、城乡边缘与农村的界限。见图:
①城市中心区:城市核心建成区。
②内边缘带:靠近城市中心区,绝大多数土地己用于城市 建设或已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
③外边缘带:农村土地利用的特征明显,但城市影响已经 渗入,在公路边分布着独立的住宅、商业网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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