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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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

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
4.粮油调运与销售
4.1 调运、销售和竞价拍卖粮油,销售(出库、调出)方应当出具能够代表粮油真实质量状况的检验报告并随货同行。接收方(购入、调入)须向销售方索取质量检验报告,并对接收的粮油进行检验验收。双方对粮油质量有争议时,按粮食质量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检。
4.2 调运和销售的粮油按以下规定进行增扣量:
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定是粮油质量控制、依质论价和非标准品粮油的处理依据。
.0%、互混(率)超过20%的,不得作为政策性粮油收购。
黄粒米超过标准规定的,不得作为各级储备粮油入库。
3.2.9 对因重大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导致严重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油,其收购根据管理权限,分别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加扣量0.75%(荞麦除外),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荞麦中矿物质指标每低或高于标准0.1个百分点,增扣量0.5%,低或高不足0.1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
大豆中的秣食豆按杂质归属。
无使用价值的霉变粒按杂质归属。
3.2.3 不完善粒含量:不完善粒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1个百分点,扣量0.5%;高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
2.4 粮油安全储藏水分不作为水分增扣量的依据。
2.5 国家对粮油收购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6粮油质量检验应依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检验仪器,须经县级以上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未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粮油专用检验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粮油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粮油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粮油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一、概述粮油质量是关乎国家安全与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问题,为了确保粮油产品的质量安全,制定和实施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粮油质量检验员的管理制度。

二、职责与权限1. 粮油质量检验员需要负责对粮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 粮油质量检验员有权对粮油产品进行取样、检验、检测,并填写相应的检验报告。

3. 粮油质量检验员有权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封存、退货或报废处理。

4. 粮油质量检验员有权参与产地检查、生产现场监管和质量随机抽查等工作。

三、培训和资质要求1. 粮油质量检验员需要接受相关培训,掌握粮油质量检验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

2. 粮油质量检验员需要通过国家认可的考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3. 粮油质量检验员需要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保持业务水平的更新与提升。

四、工作流程1. 接收任务:粮油质量检验员根据工作安排接收检验任务,并了解相关检验要求。

2. 取样检验:粮油质量检验员按照规定的取样方法,对粮油产品进行取样。

3. 检验检测:粮油质量检验员根据检验要求,进行质量检验和化验分析。

4. 填写报告:粮油质量检验员根据检测结果,填写相应的检验报告。

5. 处理结果:粮油质量检验员根据检验结果,进行产品封存、退货或报废处理。

6. 数据记录:粮油质量检验员需要及时、准确地记录检验过程和结果,做好数据管理工作。

五、考核与激励1. 考核制度:建立完善的粮油质量检验员考核制度,对检验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2. 激励机制:根据检验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设置奖励和晋升机制,激励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纪律与惩罚1. 纪律要求:粮油质量检验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保守国家和企业的商业秘密。

2. 违纪行为:对于违反规定、失职、渎职、泄密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监督与管理1. 自查与抽查:建立健全的自查制度和监督抽查机制,对粮油质量检验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粮油质量检验员责任制度

粮油质量检验员责任制度

粮油质量检验员责任制度粮油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需的物品之一,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国家的粮食安全。

为了保证粮油质量安全,需要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员,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

下面是一份关于粮油质量检验员责任制度的详细内容,包括质量检验员的职责、权力、义务和管理要求。

一、质量检验员的职责1. 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负责对粮油质量进行检验、抽检和抽样等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2. 对于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粮油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3. 对于不合格的粮油产品,及时提出处理措施,如退货、替换、修复等,确保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4. 定期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设备和仪器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并符合质量标准。

5. 对于涉及粮油质量安全的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参与调查和处理。

二、质量检验员的权力1. 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粮油产品有批准、关闭、暂停等权力,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 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设备和仪器有检验、校准、维修等权力,确保设备和仪器的正常使用和准确度。

3. 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工作人员有指导、培训、督促等权力,确保工作的规范和质量的提高。

三、质量检验员的义务1. 忠诚于公司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保密、廉洁、公正、诚信等原则。

2. 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3. 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受任何利益关系或压力的干扰。

4. 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学习和创新,保持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的提高。

5. 完成公司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与岗位相关的工作。

四、质量检验员的管理要求1. 公司应设立专门部门或岗位负责粮油质量检验员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2. 对质量检验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有相关的学识和技能,并不断提高其工作水平。

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参考资格条件

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参考资格条件

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参考资格条件
基本介绍
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站是通过对报考者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评定其技能水平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机构。

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站旨在推动行业技能水平提升,提高粮油产品质量。

参考资格条件
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报考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
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站报名者应具有中等(职)以上学历。

工作年限
报名者至少应有2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年龄
报名者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无上限。

健康状况
报名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体检合格者
•未患有传染病和农村区域性疾病
•良好的视力、听力和色觉
•因重大疾病、身体残疾等不影响从事原工作的疾病或残疾人员
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应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
•工作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
•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职业资格证书
经检验合格的报名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参考资格条件是考生报名前需要满足的条件,在报名时应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考生在参加鉴定前,应仔细阅读接下来发放的考前通知。

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守则

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守则

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纪律,掌握粮食政策以及与粮食检验有关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廉洁自律,不利用职业活动牟取私利。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热爱本职工作,用恭敬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树立职业理想,强化职业责任,提高职业技能;对粮油检验工作要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3、执行标准,科学高效。

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检验工作,掌握各种粮油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和相应的检验技术规范,按照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科学严谨规范操作,出具科学、可靠、真实、准确的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

4、团结协作,严谨认真。

在工作中要互相尊重,以诚相待;互相帮助,团结协作;互相学习,谦虚谨慎;互相配合,顾全大局;大力弘扬团结互助精神,积极培养和谐团队精神,努力增强技术创新精神。

5、公正求实,保守秘密。

要坚持真理,求真务实,严格执行标准,真实地记录检测结果,秉公办事,廉洁公正。

不受任何行政,经济和人情因素干扰,不掺杂个人主观意愿,不得随意对外泄检验结果,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切实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职业形象。

粮油质量检验员责任制度

粮油质量检验员责任制度

粮油质量检验员责任制度一、引言粮油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食品,保证粮油质量的稳定和安全是保障国民健康的重要任务。

为了加强对粮油质量监管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粮油质量检验员责任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职责范围1. 参与制定粮油质量检验标准:粮油质量检验员需要深入研究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参与制定和修订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2. 制定粮油质量检验计划:根据粮油质量检验的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检验计划,确保检验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 执行粮油质量检验:根据工作计划和检验标准,进行粮油质量的实地检验工作,包括取样、样品分析等。

4. 分析检测结果:根据检测报告和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对检验结果进行准确评估和判断,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上级汇报。

5. 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根据检验结果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为提高粮油质量水平贡献智慧。

6. 培训新入职员工:对于新入职的粮油质量检验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传授工作经验和技巧。

三、责任要求1. 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粮油质量检验员需严格遵守国家粮油质量检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检验过程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 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准确:粮油质量检验员要具备丰富的检验经验和专业知识,确保检验过程的准确性和结果的真实性。

3. 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粮油质量检验员需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和检验结果,确保相关部门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粮油质量的安全。

4. 提高个人技能和专业知识:粮油质量检验员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关注国内外粮油质量标准的最新动态,不断提升自己的水平。

5. 保守粮油质量检验机密:粮油质量检验员要严守职业道德和保守机密的原则,不泄露公司或个人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

四、制度保障1. 建立监督机制:公司应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和评估机制,对粮油质量检验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提供改进的机会和条件。

2. 加强培训和交流:公司应加强粮油质量检验员的培训工作,开展定期交流和学习,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粮油质量检验员责任制

粮油质量检验员责任制

粮油质量检验员责任制
为了明确粮油质量检验员的工作内容与要求,工作责任与权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内容与要求
1、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粮油质量检验标准》。

2、熟练掌握粮油检验操作规程。

3、在粮油检验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标准和操作规程,准确地检验指定粮油质量等级,对国家、生产者和消费者负责。

4、在粮油经营各环节中,严格把住质量关。

对入库的粮油,接保管员通知后,立即按规定比例抽样化验,将结果签发化验单交保管员入库,对不合格粮油要立即通知发粮方进行复验。

5、对库存粮油认真执行“三检一化”制度,指导保管。

6、对调入、储存以及熏蒸杀虫的粮油要及时抽样化验。

7、不合格粮油不准出库。

8、健全各项原始记录。

二、责任与权限
1、在分管经理和储运科领导下,负责粮油购销、储存、调运等各环节的粮油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

2、对各环节的粮油质量负责。

3、对化验室的各种设备使用、维护和安全负责。

国粮发(2010)178号

国粮发(2010)178号

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粮食局、物价局、财政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切实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确保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顺利进行,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修订的《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该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

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1年10月15日发布的《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01〕146号)同时废止。

附件: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定是粮油质量控制、依质论价和非标准品粮油的处理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政策性粮油的收购、储存、销售、调运,其他贸易粮油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政策性粮油是指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收购、储存、销售的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杂粮等原粮及食用植物油料。

本规定所称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是指用于规范粮油质量要求的国家标准。

2.一般原则2.1粮油购销按标准中的等级指标确定等级,以其余指标作为增扣量的依据。

2.2收购和销售的粮油不符合粮油质量国家标准的应当整理达到标准,整理后仍未达到标准的,可采取降等、扣量等办法处理。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粮油,不得作为食用粮油及饲料用粮油收购和销售。

2.3 政策性粮油购销一般以粮油质量国家标准的中等品为计价基础,即1-5等的,以3等为中等品;1-3等和1-2等的,以2等为中等品。

等外级粮油不列入政策性粮油收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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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粮油质量检验员。

1.2职业定义
从事粮油购销、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质量(含卫生)检验和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粮油质量检验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粮油质量检验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部分工作场所有毒有害、粉尘较大。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分析、推理、判断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和表达能力;视觉、味觉、嗅觉、听觉正常;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基本文化程度
1.7培训要求初中毕业。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高级不
少于200标准学时;粮油质量检验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粮油质量检验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粮油质量检验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粮油质量检验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粮油质量检验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粮油质量检验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粮油质量检验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粮油质量检验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检验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和工具等的实践场所。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满2年。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7年。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4年,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6年。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年。

——粮油质量检验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经本职业检验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8年。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

(4)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
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

——高级粮油质量检验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粮油质量检验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经本职业高级粮油质量检验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粮油质量检验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粮油质量检验师和高级粮油质量检验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员与考生的比例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的比例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不少于6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为:初级不少于60分钟,中级、高级不少于120分钟,检验师、高级检验师不少于150分钟。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在具备必要仪器设备的
实验室进行。

实验室的环境条件、仪器设备、试剂、标准物质、工具及待测样品应能满足鉴定项目要求。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团结协作,严谨认真。

执行标准,科学高效。

公正求实,保守秘密。

2.2基础知识
2.2.1基本理论知识
(1)计量基础知识。

(2)化学基础知识。

(3)误差与数据处理基础知识。

2.2.2粮油质量基础知识
(1)粮油基础知识。

(2)粮油标准基础知识。

(3)粮油质量管理基础知识。

2.2.3粮油检验技术基础知识
(1)粮油检验一般程序。

(2)粮油感官检验基础知识。

(3)粮油物理检验基础知识。

(4)粮油化学检验基础知识
2.2.4粮油储藏、加工基础知识
(1)粮油储藏基础知识。

(2)粮油加工工艺基础知识。

2.2.5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
(1)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知识。

(2)环境保护基础知识。

2.2.6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知识。

(7)《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8)《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9)《退耕还林条例》相关知识。

(10)粮油质量监管实施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粮油质量检验员、中级粮油质量检验员、高级粮油质量检验员、粮油质量检验师和高级粮油质量检验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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