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项目工程变更签证制度

(13)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27989

号:

项目工程变更签证制度(13)

Project engin eeri ng cha nge visa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项目工程变更签证制度(十三)

一、项目工程变更签证必须从实际出发,遵守国家有关

规定,坚持工程变更签证的科学性、严肃性和程序性,杜绝

随意签证。

二、项目工程变更签证一律填写

《工程变更签证单》,分

专业,按时间顺序统一编号管理。

三、各类项目工程变更,一定要写清变更原因及相关内

容,需要附图说明的一定要有附图,无变更原因的变更签证为无效签证。

四、项目工程变更签证须经业主、承包方、监理单位三

方共同签字后生效。涉及图纸变更的还需有设计单位签字。

各方签字应注明签字日期,全部签字应在五日内完成,有空

缺未签者为无效签证。

五、项目工程变更签证涉及工程款变更的,10000元以下经总公办、企划部研究通过,报总经理批准,签发变更通知单后生效。10000元以上的原则上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紧急情况可按特别程序处理。

六、《工程变更签证单》签署后由下发给监理、承包方实施,并转发概预算工程师存留。

七、涉及经济变更的签证,承包方应事先做出增减概算,与发包方进行工程变更洽商,确认变更量和价格。当时确实

无法洽商确认的,变更数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八、项目工程变更应在变更发生前签认,不得后补,凡后补者均为无效签证。

九、对无效签证,属于经济方面的不承认其经济变更,

属于技术变更的,重新整理后作为竣工资料存档。

十、因工作马虎,不负责任,盲目签证或不按程序擅自签证者,经核实一律按无效签证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相应的经济、行政

或法律责任。

十^一、拟建或在建工程实施计划方案应在施工之前由施

工单位报签证人备案

十二、隐蔽工程施工时必须签证人到场监督察看,必要时现场签证,否则一律不予签字确认。

十三、工程签证单必须正规,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

十四、签证单须由施工单位填制好,再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员会同签证人到现场核实。

十五、对于施工单位弄虚作假上报数据同实际出入较大者,可责成施工单位重新上报符合实际情况的数据,再另行签证。

十六、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要求签证,逾期不予签证的后果施工方自负。

十七、施工单位要求工程签证须提前两天预约,除隐蔽工程外,临时要求,不予安排。

十八、对于项目工程质量低劣,明显不符合要求的,签证人可拒绝签证。

十九、对于正常施工项目工程在下班时间及节假日不予签证,

特殊情况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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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n shi on Desig n Co., Ltd

最新变更管理制度(年修订)资料

注 精品文档 Q/JXQF.GL.AQ-26-2018 Q/JXQF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的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奇峰公司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导则》 4 定义 4.1 变更:是指工艺、设备、环境和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4.2 变更管理(Management of Changing 英文简写MOC):指对化学品、工艺技术、设备、程序以及操作过程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更进行有计划的控制,避免因变更风险失控导致事故的过程。 4.3 同类替换:是指符合原设计参数、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和环境条件、管理标准相同的更换。 4.4 微小变更: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4.5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变更: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5 职责 5.1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变更管理,各分管领导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变更管理。 5.2 安全环保处: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方面的变更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方面的变更管理台帐,定期监督检查各单位的变更管理执行情况,对变更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分析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公司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变更管理过程风险分析及对落实风险措施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汇总各部门变更管理台帐及记录并向公司档案室存档。 5.3 生产处:负责组织生产工艺方面的变更管理及审批工作,对工艺变更进行风险分析及辨识,并建立完善统计生产工艺变更方面的变更台帐,负责生产作业区域等变更管理,每半年将生产工艺变更的台帐及记录向安全环保处备案。 5.4 设备处:负责组织设备设施方面的变更管理及审批工作,对设备设施变更进行风险分析及辨识,并建立完善统计设备设施变更方面的变更台帐,负责项目工程施工方案、工作措施等方面的变更管理,每半年将设备设施变更的台帐及记录向安全环保处备案。 5.5 综合管理处:负责各级组织机构、劳动组织和岗位人员的变更管理;负责识别法律、法规的变更并及时更新,针对法律、法规的变更开展符合性评价;组织进行变更管理的有关知识培训,促使岗位人员及时得到有关变更的生产安全信息,每半年将负责管理的变更台帐及记录向安全环保处备案。 5.6 各车间:负责与本车间相关的变更管理,建立本单位的变更管理台帐,进行变更风险分析与辨识,落实变更的风险控制措施,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变更管理知识培训等,每半年向主管部门上交本单位的变更管理台帐及变更有关记录表。 6 变更类型、级别 6.1 变更类型:分为工艺技术变更、设备设施变更和管理变更、作业过程变更等。工艺控制范围内的调整、设备设施维护或更换同类型设备不属于变更管理的范围。 6.1.1 工艺技术变更:如工艺技术的改进、新项目的实施、原料及介质改变、操作条件或步骤变化等。

签证单管理制度

上海诸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管理,严格履行合约精神,有效控制施工成本,减少管理失误引起的经济损失,特制订以下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一、人工费签单: 1.1、凡因工程需要发生的非承包工班应完成的工作项目,根据实际工程量有施工员提出派工申请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签发施工任务单、写明施工项目名称、部位、工程量、质量要求、完成时间、落实管理责任人,下发工班实施。 1.2、工班完成施工任务后应通知管理责任人和质量员进行工程质量和工程量(或奌工人数)验收,并在施工任务单上签字后,二天内必须报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有效,并将签复之施工任务单复印一份上交预算室记录台帐备查,预算室应每周汇总后及时上报公司。 1.3、施工班组认为非承包责任范围的工作项目提出签单要求的应有工班在事发当天提出签单申请,经施工、质量、技术部门签批后二天内报项目经理审核同意有效,并将签单复印一份上交预算室记录台帐备查,预算室应每周汇总后及时上报公司。 1.4、所有合同外人工费签单必须在二天内报项目经理确认同意有效,超过二天视作放弃和失效,同时在结算过程中出现与公司收到的备案签单不符的一律不预认可结算,如有发生有签单人负责支付,造成公司损失的将追究签单人责任。 1.5、项目部管理的奌工应在当天专人核实登记有效,应写明工作内容、完成数量、验收质量和出勤时间。 二、分包合同调整及补偿签证(单): 2.1、所有工种及材料供应分包单位应严格履行双方己签合约之规定,不得单方提出修改和调整,如出现执行过程中有不合理因素而影响双方利益时可有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型式来解决。否则任何价款及结算签证(单)均一律无效。 2.2、由于特殊情况造成分包商的经济损失,分包商认为有索赔依据的应在事发当天相对方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交甲方项目部,项目部收到后应在三天内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初审核定后填写签证单,经办人员、验收人员、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项目经理确认核实,对价款超过2000元以上签证单应报公司审批盖章有效。 2.3、如发生2.2款索赔事件对方三天内未提出作自动放弃处理,提出的索赔申请在七天内必须办理完毕,凡事后补办的及无公司公章确认的一概无效。 2.4、以上所有签证(单)项目部应在七天内报公司审核同意盖章有效;同时在结算过程中出现无公司确认的签单一律不预认可结算,如有发生有签单人负责支付,造成公司损失的将追究签单人责任。 以上内容已经本人阅读并确认同意照办。 确认工班:确认人签字: 日期:

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企业标准 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Q/SDJG -2015 1 目的 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建立健全现场签证审批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现场签证管理。 3 部门与职责 3.1 基建/安装工程部负责督促按规定程序办理、监督、审核现场签证。 3.2 造价管理部参与、审核现场签证。 3.3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组织工程量现场签认;监督现场签证的实施;审核现场 签证文件。 3.4 施工单位负责提出现场签证;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现场签证文件; 3.5 稽察室负责现场签证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参与工程量现场会签。 4 现场签证范围 4.1 施工图纸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的;图纸中未标明按规范必须施工的;图纸 图示尺寸未标注或标注有误的工程内容; 4.2 设计内容不完善的工程内容;土石方工程;甲方原因增加的工作内容;4.3 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对实际实施情况的确认; 4.4 施工合同中规定的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签证的内容; 4.5 严禁同一工程内容重复办理签证; 4.6 本规定与施工合同冲突的以施工合同为准。 5 现场签证报批程序 5.1 现场签证分为措施性签证和实体性签证。措施性签证按《工程变更管理规 定》报批,实体性签证按本条5.2至5.11款执行。 5.1.1 实体性签证:形成合同工程实体的签证;

5.1.2 措施性签证:不形成合同工程实体的签证;或形成合同工程实体但是因 施工安全或施工技术要求的签证。 5.2 实体性签证工作流程(如图4). 5.3 施工单位提出并填写工程签证单附表1:《工程签证单》、附表2:《工程量 计算书》(一式二份)。 5.4 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基建/安装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通知造价、稽查 部门)会审或现场会签工程量; 5.5 施工单位编制、报审现场签证文件(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工程量计算支持 文件)(一式二份); 5.6 监理审核现场签证,同意并签字确认;或补充资料重新申报; 5.7 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审核现场签证,同意并签字确认,交付造价管理部;或 通过监理要求施工单位补充资料重新申报; 5.8 造价管理部接收资料,审核现场签证并返回基建或安装工程部;或通过监 理要求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 5.9 基建或安装工程部根据管理权限报批现场签证; 5.9.1 属权限外签证项目,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填报附表3-1:《现场签证费用审 批表》(权限外),报集团审核。审核通过,批准文件返回基建/安装部; 或退回,要求基建/安装部通过监理通知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或否决签证,基建/安装部通知监理不予签证; 5.9.2 属权限内签证项目,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填报附表3-2:《现场签证费用审 批表》(权限内),报石化核心层审核。审核通过,基建/安装工程部报集团备案,并接受备案文件;或退回,要求基建/安装工程部通过监理通知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或否决签证,基建/安装工程部通知监理不予签证; 5.10 基建/安装工程部将现场签证批准文件通过监理返回至施工单位。 5.11 签证项目实施完成,需按本条第5.3款、5.4款办理工程量现场会签手续。 6 现场签证办理时效 6.1 各单位报送、审核、审批现场签证必须在7日内完成;第“5.4”款的现场

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变更的管理,清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变更管理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要求,根据北方华锦变更管理制度,特编制适合公司的变更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生产运行、技术、设备设施、管理、场所、三剂化学品及原材料等方面存有永久性或临时性的变更。 第三条名词解释 (一)生产运行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变更: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 (二)微小变更: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三)同类替换: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四)人员变更:是指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分成永久变动和临时性变动,其中永久变动即调转包括调离、调入、转岗;临时性变动即临时承担有关工作,主要表现形式为替岗。 (五)变更管理:是指对生产运行、技术、设备设施、管理、场所、三剂化学品及原材料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第二章变更的类型 第四条生产运行变更,主要包括: (一)产品的变更; (二)生产负荷的变更; (三)公用工程系统水、电、汽、风等的变更。 第五条技术变更,主要包括: (一)新、改、扩建项目规划设计的变更;(二)工艺操作规程的变更; (三)工艺参数的变更; (四)工艺技术改造的变更。 第六条仪表、电气、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一)仪表、电气、设备设施的变更; (二)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变更;(三)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四)仪表、电气、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的变更。 第七条安全、环保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一)安全、环保设施的变更; (二)安全、环保设施操作规程的变更。 第八条管理的变更,主要包括:

签证管理制度

附件一 项目零星用工申请单 项目名称:龙门富力项目经理部申请单编号:YGSQD— 用工类型□劳务□材料□设备□其他 申请人: 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填写说明: 1、由生产经理统一编号。 2、本申请单一式三份,申请人、生产经理、项目合约部各一份。 3、申请人填写工日。 4、签名须附有日期。 5、具体流程见零星用工流程(分包)。 、此单作为签证办理的原始依据。6. 附件二 工程量/价确认申请单 项目名称:龙门·富力温泉养生谷项目经理部确认单编号:QRD —

填写说明: 1、由项目合约部统一编号。 2、本申请单一式四份,分包人、工长、生产经理、项目合约部各一份。 3、此单单价或包干金额由项目经理、商务经理、生产经理共同商议确定。包干金额1000元以下(含1000),结合流程商务经理签署意见即可。1000元以上须项目经理签署意见。 4、对于单价确认单,如果无图纸,工长须绘图并与分包方一起对图纸签字确认。 5、此单作为签证办理的原始依据。 附件三. 附件二 工程量/价确认申请单 工程现场签证单 项目名称:龙门·富力温泉养生谷项目经理部签证单编号:QZD

项目名称:龙门·富力温泉养生谷项目经理部确认单编号:QRD —

填写说明: 1、由项目合约部统一编号。 2、本申请单一式四份,分包人、工长、生产经理、项目合约部各一份。1000包干金额此单单价或包干金额由项目经理、商务经理、生产经理共同商议确定。 3、元以上须项目经理签署意见。结合流程商务经理签署意见即可。1000(含元以下1000), 4、对于单价确认单,如果无图纸,工长 须绘图并与分包方一起对图纸签字确认。5、此单作为签证办理的原始依据。附件三工程现场签证单QZD签证单编号:—项目名称:龙门·富力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HY06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绿色保持不变 黄色修改 红色待定 第一条- 制订目的 通过加强对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动态有效地控制项目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分包合同等工程变更签证管理。与业主的变更签证处理原则应遵循业主的规定。 第三条基本概念 一、工程变更按发生情况分为三大类: 1.所有由业主发出的工程指令,若含有设计、品质及数量上的改变,都称为“工 程变更”,此为第一类工程变更,分为以下五小类: 1.1由业主下发的工程设计变更; 1.2由业主下发的工程师指令完成合约外工程; 1.3由业主下达的口头指示(并随后书面确认)而产生的变更工程; 1.4由我司提出并经业主、设计单位确认的工程洽商; 1.5由以上引发的经过监理、业主确认的签证。 2.由分包合约条款及责任更改而产生的变更工程,此为第二类工程变更,分为 以下四小类:

2.1因我司自有分包未能履行其责任而需另聘第三方代其执行其部分工程 2.2因业主指定分包未能履行其责任而需另聘第三方代其执行其部分工程 2.3由分包商提出,并经我司确认同意的合约范围变更工程; 2.4因总包合约条款或责任更改引起分包合约责任更改而产生的变更工 程。 3.因我司施工原因或特别安排而产生的变更工程,此为第三类工程变更,分为 以下二小类: 3.1因现场实际情况发生而投标阶段未能预见而发生的变更工程; 3.2因我司施工方案不合理或施工组织安排不合理产生的额外变更工程, 一般以施工签证形式出现; 二、现场签证: 1.所有由于《工程变更指令》引致的返工、窝工及报废等费用、工期等索偿。 2.由业主或我司施工安排的分包商零工使用、代工处理等费用确认。 总之我司或分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或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未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认证明,称为现场签证。 所有由于《工程变更指令》引致的返工、窝工及报废等经济索偿,称为现场签证。由分包商提出《施工现场签证单》,并附《现场签证造价估算表》,随《分包商变更工程申请书》一起申报。(删除,替换成黄色) 第四条–各级部门职责 一、对业主变更签证职责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的协调与衔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的工程签证为:预算外工程量增减、合同外工作内容增减、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 三、工程变更、签证: 3.1 工程管理部对施工图纸中存在的较大设计问题,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由副总召集设计、工程、预算、财务等人员,分析问题原因并确定变更措施。为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在公司规定的费用以内,对一般性问题,工程部可以直接确定变更措施。 3.2 工程管理部委托设计院出设计变更或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3.3 主管副总审核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指令,并下发给工程部和成控部(认质认价小组)。工程管理部按审核批准的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指令落实实施。 3.4 承包人在接到被确认的变更、签证后应根据变更、签证的具体要求执行。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经确认后的变更、签证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变更及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四、变更、签证价款的确认: 4.1 施工单位(仅指总包单位,以下同)提出的签证理由必须充分,提供的签证证据必须确凿,申请的签证申请单必须规范。否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权拒签。 4.2 施工单位在接到确认后工程变更、签证的14天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施工单位因执行变更、签证而要求建设单位补偿经济损失、增加工期的,应当在工程变更价款报告中一并提出。施工单位在双方确定变更后的14内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则认为该

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经济补偿和工期增加。 4.3 建设单位应该在收到工程造价变更报告之日起14日予以确认,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工程造价变更报告自送到之日起第15日,则认为生效。 4.4 确定变更价款按下列方法执行: 4.4.1 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 已有的价格确定价款。 4.4.2 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 按本合同条款中的相关约定执行。 4.4.3 按本条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变更价款的,由施工单位提出 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执行。 4.5 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施工单位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和顺延工期。 4.6 无效变更、签证不予结算,工期不予顺延。 4.7 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单项变更、签证及建设单位确认的经济损失,应累计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支付,超过10万元的单项变更、签证应在该工程量完成后的当月并入该月工程进度款中支付。 五、签证流程

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最新版

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本站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站经营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3. 编制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南》。 4. 职责 4.1 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4.2 站长的变更审核。 4.3 安全管理员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5. 工作程序 5.1 变更分类 5.1.1 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2) 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3) 操作规程的变更; 4) 工艺参数的变更; 5) 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5.1.2 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 安全设施的变更; 3) 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 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 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 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5.1.3 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 人员的变更; 3) 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 管理职责的变更; 5) 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5.2 变更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站长签字认可。 5.3 变更实施前,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5.4 安全管理员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6 变更的程序 6.1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的变更的程序, 6.1.1所有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检查、了解、学习中发现的任何能够对生产的安全、稳定、高效、节能等有益的改进措施,均可向站长提交变更申请。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集团各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涉及现场签证的管理,减少人为随意性,使发生的合同之外的动态成本透明、真实、可控,并及时总结现场签证的发生原因,为以后类似项目提供借鉴。 二、适用范围 本集团所有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工程签证等均按本管理制度执行。 三、术语及定义 (一)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函。现场签证的具体内容有: 1、配合营销:营销部门提出的配合工作; 2、设计变更:因设计变更引起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的返工工程或其他工作; 3、现场条件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暗浜、障碍物、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的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4、甲方管理:由于甲方管理原因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包括图纸版本错误引起的返工、合同界面不清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合同范围未考虑周全引起的合同外零星工程【合同外且为施工单位专业资质能力范围内的增加】等; 5、技术核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接受的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 6、甲供材、甲分包工程:由于甲供材、甲分包原因引起的配合工作量增加; 7、配合配套:为了配合垄断行业配套部门而增加的工作量; 8、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工作量增加等。 9、其它:上述未提及的其它原因。 (二)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审批单为用于下发给各施工单位的非设计图纸修改 类的指令单,现场签证审批单需加盖我司项目章后发给施工单位,现场签证审批单仅涉及 签证内容,不涉及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 (三)现场签证确认单:对现场签证执行情况进行确认的审批单据,用于施工单位按审批单内容要求施工完成后,上报给项目部并经我司审批后返回给施工单位的确认单据。现场签证确认单需加盖我集团项目章后发给施工单位,其后可附确定造价的费用审核书,现场签证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 四、工程现场签证的划分: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

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项目工程变更签证制度 (13)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27989 编 号: 项目工程变更签证制度(13) Project engin eeri ng cha nge visa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项目工程变更签证制度(十三) 一、项目工程变更签证必须从实际出发,遵守国家有关 规定,坚持工程变更签证的科学性、严肃性和程序性,杜绝 随意签证。 二、项目工程变更签证一律填写 《工程变更签证单》,分 专业,按时间顺序统一编号管理。 三、各类项目工程变更,一定要写清变更原因及相关内 容,需要附图说明的一定要有附图,无变更原因的变更签证为无效签证。 四、项目工程变更签证须经业主、承包方、监理单位三 方共同签字后生效。涉及图纸变更的还需有设计单位签字。

各方签字应注明签字日期,全部签字应在五日内完成,有空 缺未签者为无效签证。 五、项目工程变更签证涉及工程款变更的,10000元以下经总公办、企划部研究通过,报总经理批准,签发变更通知单后生效。10000元以上的原则上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紧急情况可按特别程序处理。 六、《工程变更签证单》签署后由下发给监理、承包方实施,并转发概预算工程师存留。 七、涉及经济变更的签证,承包方应事先做出增减概算,与发包方进行工程变更洽商,确认变更量和价格。当时确实 无法洽商确认的,变更数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八、项目工程变更应在变更发生前签认,不得后补,凡后补者均为无效签证。 九、对无效签证,属于经济方面的不承认其经济变更, 属于技术变更的,重新整理后作为竣工资料存档。 十、因工作马虎,不负责任,盲目签证或不按程序擅自签证者,经核实一律按无效签证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相应的经济、行政

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以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为宗旨,对本公司产品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有效控制,更好的满足市场、顾客的需求。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技术、采购、生产、检验、包装、仓储等各阶段和部门。 3.职责3.1相关部门完成有关产品更改信息的收集并向总经办传递。 3.2技术部组织负责产品设计和开发更改,并形成文件,保持记录。 3.3相关部门负责设计和开发更改的实施。 3.4技术部项目责任人负责推进变更进度及归档、保存更改的文件。 4.程序4.1设计和开发更改时机4.1.1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经过评审和批准的阶段输出要求更改。 4.1.2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纠正预防措施要求更改。 4.1.3顾客要求更改或产品功能、性能要求更改。 4.1.4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发生更改。 4.2设计和开发更改过程4.2.1设计初期方案设计、评审更改,包含功能布置、外观尺寸等细节修改和调整更改。 4.2.2结构设计、评审及相关意见更改。 4.2.3模具厂家对开模数据及相关处理工序及工艺的意见更改。 4.2.4试制、装配及生产流程、生产工艺产生的问题及意见更改。 4.2.5规格及标准的更改,因顾客特殊需求或因技术、市场趋势,对现有产品或正在开发产品的规格及标准提出更改。 4.2.6其他产品相关的问题更改。 5.变更流程权责单位流程图简要说明使用表单各单位/部门NG变更提出①效果图细节更改②结构设计更改③生产工艺更改等《变更通知单》技术部OKNG 初步核实接受相关单位变更并对提出的变更进行初步确认和核实《变更通知单》总经办审核OK对更改过程、需要费用及结果确认《变更通知单》技术部发放①对无法更改的变更申请退回申请单位②确认可以更改的内部联络单通知变更并跟踪相关实施进展③按项目进行相关变更汇总《变更通知单》技术部NG变更资料归档对更改资料进行分类、留档《变更通知单》相关部门OKNG执行对确认后的变更申请单进行实质性的操作,并执行到位《变更通知单》技术部NG验证、测试OK相关部门执行变更后的产品进行实际检测,判定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相关检测报告》总经办OK验收对变更后的产品进行最终的验收审核《变更通知单》结束 6.使用表单6.1变更通知单.xls编制审核 1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工程签证的提出、审批及费用审核等进行规范,控制风险,提高效率。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产业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进行的所有相关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 3.签证的定义及类别划分: 3.1工程签证:凡不涉及施工图纸内容变化,且为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施工内容、范围、工艺、工期的调整而进行的签认证明。 3.2按时效性分类: 3.2.1紧急签证:现场必须立即执行,延缓实施会对合同执行造成更大的不利影响可视为紧急签证,紧急类变更必须在开始实施后两日内补办签证申请。紧急签证属于工程签证的一种。紧急签证主要包含如下几类: 3.2.1.1工程现场遇到险情(火险、塌方、地质灾害、水淹等),需立即采取措施处置,否则将可能会酿成重大事故的; 3.2.1.2管理团队现场明确指出的变更,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的变更或对工期有不利影响; 3.2.1.3为满足开盘、样板间及售楼处开放、开业等工程关键时间节点要求,以满足开盘、开放及开业时的展示效果,需要紧急实施的; 3.2.1.4质检、规划部门及消防部门在最终验收阶段提出之需整改、完善的工程; 3.2.1.5不属于上述情况,但经项目部负责人确认的其他签证类型。 3.2.2正常签证:不属于紧急类签证的其他签证,均属于一般类签证,一般类签证必须严格按照签证办理流程执行。 3.3按产生原因分类: 3.3.1一般签证: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如土方、桩基等合同) 3.3.2设计原因:因设计存在瑕疵,对原设计进行了修改而发生的工程签证,造成承包方的费用变化; 3.3.3工程原因:因现场管理失误而导致的更改或补救,造成承包方的费用变化; 3.3.4合同外签证: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完成合同规定以外的施工内容;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建设项目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试行) 二0一一年一月 目录 1.总则 (2) 2.工程签证内容 (3) 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 (4) 3.1承包单位职责 (4) 3.2监理单位职责 (4) 3.3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职责 (5) 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 (6) 5.工程签证资料规定 (9) 6.附表及附图 (12)

1总则 1.1为加强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规范工程签证申请、审批流程及费用管理,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 1.3参与工程签证的人员须遵守“守法、公正、科学”的准则,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事实,工程签证的计量计价须严格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工程签证的支持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尽、文字表述无异议、图示尺寸准确。 1.5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的工程签证费用,可作为办理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的依据,具体计量支付还须符合相关合同规定;只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程签证费用才能纳入工程结算内容。工程签证费用的最终审定以政府广发行结算审核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1.6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变更的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其他变更。 1.7工程签证:在工程变更执行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费用增减而

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经监理单位和指挥部确认的工程(作)量,按规定办理的凭证。 1.8工程签证必须要“一事一签、随发生随签”,承包单位须在本办法规定时间内报送工程签证,逾期报送的,指挥部有权不予受理。 1.9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签证的归口管理部门,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未尽之处,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处理。 2工程签证内容 2.1可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2.1.1因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不符,或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工作内容。 2.1.2承包单位已按原施工图纸施工,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返工、修改的工程(作)量,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原施工情况的工作内容。对设计变更中属于新增且又能在竣工图中反映的项目,则不属于签证范围。 2.1.3指挥部指令承包单位实施且属于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临时工程(作)量。 2.1.4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环境及条件限制,或指挥部施工总体部署要求等原因,其他承包单位在严格按照经指挥部、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签证定义 (2) 第二章签证种类 (3) 第三章签证格式 (4) 第四章签证审批 (5) 第五章签证归档 (7) 第六章考核要求 (8) 第七章附则 (9)

为加强工程建设精细化管理,严格按设计施工,不任意增加工程量,从严控制建设资金的使用,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全市工程建设的投入产出比,同时充分调动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做到通信工程建设签证的规范法、合法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签证定义 第一条工程签证是合同双方在履行施工承包合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协商一致,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工期顺延、经济索赔等所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是项目最终结算时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也是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赋予建设方代表进行现场签证的权力,是保证建设方代表顺利开展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进度、质量、造价”最终实现的重要条件。 第三条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存在着诸多风险,加上目前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承包商随意做出不合理的承诺,盲目采用垫资、压低报价、串标、围标等方式谋取中标,待工程中标后,通过采用假变更、假签证、假协议的方式弥补投标压低价的损失,使建设方陷入投资资金无法掌控的境地。

第二章签证种类 第四条工程技术签证的管理。 (一)工程技术签证是建设方与承包商对某一施工环节技术要求或具体施工方法进行联系确定的一种方式(包括技术联系单),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和有效补充。 (二)因其有时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故不可忽视。 第五条工程经济签证管理。 (一)工程经济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变化、建设方要求、环境变化等可能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主要包括建设方违约、非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 (二)因其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工程定额、相关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确保签证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及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建筑材料单价的签证管理。 (一)价格签证要符合招标文件和市场行情。 (二)价格签证的依据:首先是不得超过投标单位中标造价所规定的同类材料价格;其次要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为指导价;再次对建设方供应材料或图纸以外的大宗材料等,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必须实施政府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治理制度 第一章设计变更治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治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操纵成 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 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 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阻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 (规划设计部)代签。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阻碍使用功能, 不阻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阻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 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 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要紧结构布置、 要紧尺寸、坐标、要紧标高、要紧设备及要紧使用功能改 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操纵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 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晰,如:工程名称、变更缘故、变更时刻、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 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依照变更单可准确计算 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时代广场项目G地块一标段第一次变更, 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SD-GDK-1-JZ-1),并与后 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内容对比。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操纵 1、设计变更操纵原则: 1.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

_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一、工程签证界定: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及工作量增减进行现场记录、确认、审核、形成书面记录,为办理补充预算、工程付款、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工程签证包括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特急零星项目。 二、现场签证流程: 1、施工单位(或甲方工程部)书面申报工程签证附件。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三方现场审核、确认增减工程量,在附件上三方签字。 3、由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填报工程签证会签单。 4、预算部复核。 5、总工及分管副总审批。并在附件上签署最终审定意见。 6、将签署最终审定意见的附件返回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预算部,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由预算部将签证纳入项目成本预警系统。 7、工程签证会签单原件留预算部,复印件留工程部备查。 三、签证权限: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加盖公章。

2、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加盖公章。 3、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 4、预算部:主管工程师,预算部经理。 5、高管:总工、分管副总审批。 非以上人员签字均为无效签证。签证流程经办人为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在签证过程中实行量价分离原则,工程部确认发生的工程量,预算部负责工程量的计算和套价。 四、签证时效: 工程签证严禁事后补办,施工单位必须在隐蔽工程隐蔽之前提交签证附件,非隐蔽工程完成3日内提交签证附件,监理单位和工程部接到签证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预算部接到签证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公司高管3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若施工单位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签证单视为放弃签证,逾期不予办理。 五、设计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有问题,必须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并会同设计院研究,由设计院出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施工前经四级审核:监理、工程部、预算部、公司高管。最后由公司副总在设计变更上签署意见,下发实施。 若由施工单位或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均由提出方出方案,按以上流程审核。 六、特急零星项目: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20161031最终版

*****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南京***广场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签证的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签证做到及时、客观、公正、准确、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签证的原则: 1、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由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工程签证工作。 2、因设计变更而发生的工程量增减,不办理签证,结算时根据设计变更对实际发生工程量的增减,按合同规定结算。变更后需返工的工程量按实签证,否则均认为设计变更时相关工程未施工。 3、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不得任意更改。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按照本签证制度的签证程序进行签证。需签证的项目部位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经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实施签证。 4、签证必须及时,尽量不影响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在工程变更事项发生后及时上报工程签证单,提交工程部,工程部根据签证程序予以签证确认。 5、签证涉及工程量增减需要实地丈量、计量的,必须由工程部经理指派两名以上签证人员(其中一人为建设单位代表)到现场测量、清点、核实,核实后在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签证单上如实填写现场核查情况。被指派签证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由工程部经理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签证人员对签证内容负全责,审核人对签证的原则性、合理性负责。 6、签证单必须明确签证的具体时间、施工部位、施工时间、签证单编号(由工程部造价人员统一编号归档)等。工程签证单可附附件,但必须在签证内容中予以注明,并要求附件标明页码。签证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数量、规格、尺寸标注明确,不得产生异议。如有异议而签证人又解释不清的,将

公司变更管理制度

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程序 文件 文件编号: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变更管理制度版号:初版 拟订:审核:批准:生效日期: 1 目的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管理变更的批准,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员的变更批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批准工艺、技术的变更,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批准生产设施的变更。 3.2办公室负责管理变更的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工艺、技术的归口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变更提出申请并实施。 4控制程序 4.1变更类型 4.1.1工艺、技术变更 a.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b.原料介质变更; c.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d.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e.操作规程的变更; f.工艺参数的改变; g.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的变更; 4.1.2设备设施的变更 a.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b.安全设施的变更; c.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d.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e.临时的电气设备; 4.1.3管理变更 a.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b.人员的变更 c.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d.管理职责的变更 e.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2变更程序 4.2.1各部门在本单位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需要变更时,应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及技术依据,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控制措施。 4.2.2各分管领导在接到变更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4.2.3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2.4变更实施结束后,分管领导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分管领导还应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4.2.5所有变更的记录应填写在“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变更记录”上。 2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模板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所属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凡发生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施工技术、地质状况发生变化或现场管理而导致的工程费用增加等事项均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条所属公司必须严格控制工程签证的发生, 应在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现场施工管理环节中做好预控, 避免因设计缺陷、招投标及合同约定不严谨、现场施工管理计划性及协调性不强引起的工程签证。 第三条除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可作计价计量调整外( 如工程量) , 其它所增加的各项费用均以”工程签证单”方式给予增加, 非”工程签证单”的其它文件均不属于经济文件, 在工程结算时均不予增加; 所属公司与承包( 供应) 单位签署合同时, 本条款应作为合同条款之一。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因设计原因发生变更而增加工程费用的签证,由所属公司设计部门负责, 由设计总监签署意见,并依此作为考核设计部门的依据。 第五条因施工条件、技术措施、施工工艺、现场管理等原因发生的工程签证, 由所属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由工程总监签署意见, 并依此作为考核工程管理部门的依据。 第六条因合同条款原因而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或赔偿发生的签证, 由所属公司成本管理部门负责, 由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 并依此作为考

核成本管理部门的依据。 第七条在工程签证发生前, 由所属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向承包( 供应) 单位下达”工程任务联络单或技术联络单”并对下达联络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工程管理部门须要求签证单位对签证内容表述清晰、依据充分, 能够清楚计算其签证最终结果。 第八条所属公司成本管理部门负责对联络内容的复核、审查与跟踪落实, 参与工程测量、负责计价、审核签证金额, 对签证内容的准确性、签证程序规范性、有效性及签证金额误差负责。 第九条所属公司签证档案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工程签证单编号盖印, 统计台帐及存档等签证管理工作, 在每月30日前将本月发生的签证单按编号顺序分类汇总后, 报送公司总经理及各经办部门, 抄送投资公司造价招标采购部备案审查。 第十条投资公司造价招标采购部负责对所属公司开发项目所发生的签证进行复核与审查、分析, 负责工程签证的规范性的监督, 定期进行签证复核、审查、分析并通报情况, 根据本规定对所属公司签证管理进行评价与考核。 第三章审批权限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发生金额在5万元以下( 包括5万元) , 应由监理单位、工程部、成本管理部门相关经办人、负责人共同会签, 涉及设计变更增加的签证单设计总监参加会签后并加盖”签证编号专用章”方可有效。 第十二条工程签证发生金额在5-10万元( 包括10万元) 间, 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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