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法国家和不成文法国家的会计模式比较分析

成文法国家和不成文法国家的会计模式比较分析
成文法国家和不成文法国家的会计模式比较分析

成文法国家和不成文法国家的会计模式比较分析

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体系统的法律文件。不成文法是指不具有法律条文形式,但国家认可其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其并非来自立法机关的创制。

大陆法系是成文法国家,这些国家以制定法为主习惯法为辅不承认判例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英美法系是不成文法国家,这些国家的法律以判例为主制定法为辅。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成文法国家和不成文法国家的区别还是很大的,这次我就它们的会计模式进行一些比较分析。

会计模式,它是指对一定社会环境下会计活动的各种要素按照一定逻辑进行综合描述,反映各种要素基本特征及其内在联系与结构形式的有机整体。

首先,从会计模式的会计实务来比较。

一、从会计法律的角度进行比较。美、英属不成文法系国家,而欧洲大陆国家属于成文法系国家,中国也是成文法系国家。在美英会计准则可以不具有法定的强制性而只具有取得相关权力机构支持的权威性。而在成文法系国家,会计准则和惯例以法规形式发布。成文法系国家有宽松的环境,会计变革不需要严格的立法程序。而在不成文法系国家中,会计变革必须通过立法程序,变革自然也就比较缓慢。

二、从真实公允性的角度进行比较。在美英会计模式中为了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一般对企业财务报表所披露信息的最低程度做出规定,要求充分披露;而在欧洲大陆模式中,首先必须“合法”,为了保护公司利益和主要债权人利益,一般对财务报告不要求充分披露;在中国会计模式中,为了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要求对企业财务报表做到充分披露。

三、从会计不确定性的角度进行比较。在美英会计模式中只是“适度”稳健,对资产的估价则要求“公允”而不能任意低估;而欧洲大陆会计模式则往往过于审慎;而在中国,在财务报表列报准则中强调了对会计不确定性因素的披露要求。

其次,从会计模式的优劣比较。

一、美英会计模式的优劣性。美英会计模式的会计目标主要是满足投资者和债权人的需要,会计实务处理程序及方法往往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选择性。它要求充分披露其财务报表。但是,该模式中会计准则的制定是通过民间机构完成的,因此会计准则制定具有明显的利益相关者倾向,制定准则时很容易受个人因素的影响,而且其会计准则体系相当繁杂而具体,企业很容易在众多的会计条款中找出漏洞并逃避准则的约束。

二、欧洲大陆会计模式的优劣性。该模式在欧洲的大部分国家和日本影响很大,该模式极为重视社会责任会计,会计管理体系框架采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来规范,这样既注意到市场对会计信息的灵敏性、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也注意到充分保障国家权益,使国家权益不受侵犯。但是,欧洲会计模式出于适应现

代市场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需要,会考虑与美英会计模式的国际协调问题。这就可能使欧洲会计的发展变革出现杂乱无章的状况。再者,公司会计报表既要考虑传统的债权人利益,又要考虑现代的股东利益,这一双重目的会导致某些会计准则的矛盾。

三、中国特色的会计模式的优劣性。中国特色的会计模式既有别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的,也有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会计模式,具有自己固有的特性。首先,中国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比较完整。其次,中国会计准则制定的效率更高。其他国家许多准则的制定是不同利益集团利害关系的调和、折衷和妥协的产物。而中国的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内容的不完整,重法律形式而轻经济实质。

总结来看,成文法国家和不成文法国家的会计模式在很多方面是有不同的,各自拥有各自的优缺点,希望会计模式可以发展得越来越好。

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

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 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 一、民间法概念解析 (一)民间法的概念 当普通人问什么是法律的时候?通常的答案是“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但是就“什么是法律?”历史上法学家给了众多解释。亨利·莱维·布律尔说:“只要对社会生活简单地观察一下就可以使我们相信,除了由政权强加的法律规则外,还存在着某些规定或者至少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过去存在,现在仍然存在着一些并非总体社会权限中产生的法律。既有国家法,也有超国家法。” 学术界对民间法有不同的界定,目前主要由三种代表性的观点,即梁治平的“知识传统说”、苏力的“本土资源说”和郑永流的“行为规则说”。知识传统说认为,民间法是不同于国家法的知识传统,二者无论是在知识结构上还是在知识本身上都存在巨大差异。本土资源说认为民间法实际上就是本土资源,它包括中国的历史传统,也包括当代人的社会实践中已经形成或正在萌芽发展的各种非正式制度。这种观点不仅注意到了民间法的历史因素,也看到了民间法的现代意义。而行为规则说则认为,“民间法是存在于国家之外的社会中,自发或预设形成,由一定权力提供外在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三种对民间法的理解都是仅从

某个方面反映了民间法的特点。总结大全/html/zongjie/(二)特征 1、重实质正义。司法把焦点和重心过分地转移到程序上,如证据制度、抗辩制度、时效制度等在农村地区推行起来就比较困难,有时百姓的利益不能因此得到更有效的保护。民间法重结果而不看重过程,民间法在选择上绕开或者省却了这些繁琐的程序,直接追求实质正义,符合老百姓对法制的需求,体现了民间法实用本文由收集整理主义的倾向。 2、地域性。民间法都有通行的范围,出自特定的社会区域人类群体和组织,仅适用于该地区、村镇。相对于国家法的统一性、普遍性的特征而言,民间法是分散的、特殊的。 3、自发性。民间法的产生是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自然形成的,有些是通过共同议定和约定而成的,它的产生源于人们的社会需要,是人们适应自然环境、维持生存的文化模式,满足了普通民众精神和心理的需要。 4、内控性。民间法秩序的维持主要靠礼制,主要依靠相关主体对该规则的普遍认可,它的实施依靠的是一种情感、心理认同和价值利益取向的共同性以及社会舆论,重视运用“调解”的手段解决纠纷,使纠纷处理结果得到大家心里认可。思想汇报/sixianghuibao/ 二、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 先看一个案例:原告Q,男,汉族,现年47岁,甘肃省某市人,

中美会计模式的比较研究

中美会计模式的比较研究 一、会计目标 中美在会计目标上没有太大的差别,都是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中国会计的目标: 总体目标是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 美国会计的目标: 提供企业外部报表使用者所需要的信息。 二、会计原则 中美在会计原则上,美国的更具典型性,中国的更为细致具体。 1.中国会计原则(会计准则): 基本会计准则(财务会计的目标、4项假设、8项信息质量特征、6要素、5个会计计量、4大报表)具体会计准则 2.美国会计原则: 公认会计原则是其最重要的原则 三、准则制定机构与实施 1.中国 制定: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实施: (1)以会计规范的形式出现;(2)以法令的形式得以强制实施。 2.美国 制定: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 实施: 主要通过政府部门的实质性支持和行业权威组织支持而实现。如SEC的支持——规定其权威性;AICPA的支持——规定其作为出具无保留审计报告的依据。 四、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中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主要差别是:美国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具可操作性;更具体系性;有更强的逻辑结构。 1.中国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可靠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理解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 2.美国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原则。 五、会计规范体系 由于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中美会计规范体系差异较大,美国的更为庞杂,适用范围更广;中国的相对不够完善,还需补充。 1.中国 1) 基本会计准则(财务会计的目标、4项假设、8项信息质量特征、6要素、5个会计计量、4大报表) 2) 41个具体会计准则 3)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4)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2.美国 美国的会计规范体系主要是“公认会计准则(GAAP)”是指适用于各个不同行业的企业的,

成文法国家和不成文法国家的会计模式比较分析

成文法国家和不成文法国家的会计模式比较分析 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体系统的法律文件。不成文法是指不具有法律条文形式,但国家认可其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其并非来自立法机关的创制。 大陆法系是成文法国家,这些国家以制定法为主习惯法为辅不承认判例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英美法系是不成文法国家,这些国家的法律以判例为主制定法为辅。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成文法国家和不成文法国家的区别还是很大的,这次我就它们的会计模式进行一些比较分析。 会计模式,它是指对一定社会环境下会计活动的各种要素按照一定逻辑进行综合描述,反映各种要素基本特征及其内在联系与结构形式的有机整体。 首先,从会计模式的会计实务来比较。 一、从会计法律的角度进行比较。美、英属不成文法系国家,而欧洲大陆国家属于成文法系国家,中国也是成文法系国家。在美英会计准则可以不具有法定的强制性而只具有取得相关权力机构支持的权威性。而在成文法系国家,会计准则和惯例以法规形式发布。成文法系国家有宽松的环境,会计变革不需要严格的立法程序。而在不成文法系国家中,会计变革必须通过立法程序,变革自然也就比较缓慢。 二、从真实公允性的角度进行比较。在美英会计模式中为了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一般对企业财务报表所披露信息的最低程度做出规定,要求充分披露;而在欧洲大陆模式中,首先必须“合法”,为了保护公司利益和主要债权人利益,一般对财务报告不要求充分披露;在中国会计模式中,为了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要求对企业财务报表做到充分披露。 三、从会计不确定性的角度进行比较。在美英会计模式中只是“适度”稳健,对资产的估价则要求“公允”而不能任意低估;而欧洲大陆会计模式则往往过于审慎;而在中国,在财务报表列报准则中强调了对会计不确定性因素的披露要求。 其次,从会计模式的优劣比较。 一、美英会计模式的优劣性。美英会计模式的会计目标主要是满足投资者和债权人的需要,会计实务处理程序及方法往往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选择性。它要求充分披露其财务报表。但是,该模式中会计准则的制定是通过民间机构完成的,因此会计准则制定具有明显的利益相关者倾向,制定准则时很容易受个人因素的影响,而且其会计准则体系相当繁杂而具体,企业很容易在众多的会计条款中找出漏洞并逃避准则的约束。 二、欧洲大陆会计模式的优劣性。该模式在欧洲的大部分国家和日本影响很大,该模式极为重视社会责任会计,会计管理体系框架采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来规范,这样既注意到市场对会计信息的灵敏性、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也注意到充分保障国家权益,使国家权益不受侵犯。但是,欧洲会计模式出于适应现

税务会计的三种模式比较

税务会计的三种模式比较与我国理想的税务会计模式 一、三种税务会计模式 1.1投资者导向的税务会计模式——财税分离型(英美模式) 英美税务会计模式的典型特征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完全分离,在这一模式下,财务会计遵循公认会计原则进行各个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不受税法约束;在确定税基、计算缴纳税款时,完全依托于税务会计,不需要在财务会计的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 与这种模式相适应的经济条件为:“自由式”市场经济体制,政府不直接干预经济,由市场决定供求,证券市场极为发达。 这一模式的优点在于,会计和税法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领域,可以充分实现会计为投资者服务的目标,而税务会计可以充分实现为纳税人服务的目标,充分满足不同信息需求者对信息的需求。但这一模式也存在着一个突出的缺点,由于财务会计是根据公认会计原则而进行的,并没有法律约束力,而税务会计根据税法来进行的,这就要求同时编制两套会计报告,无形中会增加企业的成本。 1.2政府导向的税务会计模式一一财税合一型(法德模式) 法德的税务会计模式是典型的财税合一模式,不允许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差异的存在,财务会计被认为是面向税务的会计,税务当局是法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税法对会计信息提出了明确要求,企业对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 与这种模式相适应的经济条件为: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政府通过计划干预经济,由于证券市场不发达,政府对投资领域起重要作用,企业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是政府注入的公债收入,国有企业垄断了国民支柱产业。所以,法德对会计信息要求相对较弱,会计目标是满足国家对税务管理的需要。 这一模式的优点是由于财务会计服从于税法,因此也无须通过另外的核算体系来单独核算,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成本。但这一模式也有缺点,一方面企业的自主权会受到很大限制,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另一方面,财务会计对企业收入、费用、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受税法的直接影响,这违背了会计核算的真实公允要求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1.3企业导向的税务会计模式一一财税混合型(混合模式) 混合模式是兼有财税分离与财税合一特点的模式。该模式的特点为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对财务会计进行协调,即税务会计是一种纳税调整会计方法体系。这种模式以日本为代表,其典型特征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以协调为主,而且这种协调有较为完善的法律依据。商法、证券交易法、税法和会计准则一起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协调系统,共同对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进行管理。 与这种模式相适应的经济条件为:政府调控下的市场经济,除了政府对企业情况的信息需求外,投资者对企业的财务信息需求也不容忽视。 这一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避免单一模式的缺点,实用性较强,缺点则是纳税人的成本会增加,但与财税分离型相比较,其成本会降低。 二、我国理想的税务会计模式 根据我国的经济体制以及税务会计发展历史来看,我国的税务会计理想模式应是以分离型为主、混合型为辅的一种税务会计模式。

(完整版)中美会计准则具体差异

中美会计准则具体差异 1.存货 表 1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差异比较 2.长期股权投资 表 2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差异比较 3.固定资产 表 3 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差异比较

4.无形资产 表 4 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差异比较

5.非货币资产交换 表 5 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差异比较 6.雇员薪酬、福利、奖励(职工薪酬、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 表 6 企业会计准则第 9/10/11 号—雇员薪酬、福利、奖励差异的比较

7.收入

表 7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差异比较 8.建造合同 表 8 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的差异比较 9.政府补助 表 9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差异比较

助的主 要形式 业的资金。 比如, 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 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 鼓励企业 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 拨付企业的粮 食定额补贴, 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 等 (二)财政贴息。有两种方式:( 1)财政将贴 息 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 2 )财政将贴息 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 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 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 (三)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 业返还的税款, 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 政府补助。 注: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直接减征、 免征、 增加计税抵扣额、 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不 在此列 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 鼓励 企业安置就业, 鼓励企业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而给 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 费,鼓励企业发展环保项目等 (二)税收优惠。含 税收返还和税收减免,税收减 免虽未直接向企业无 偿提供资金, 但并未改变企业 获得政府补偿的实质,因而也属于政府补偿 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 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 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应当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 1 元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 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 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 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 应当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 (一)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 冲减相关递延收益 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 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分为与资产购置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费用相 关的政府补助。均应当采用递延法进行计量。 与资产购置相关的政府补助, 采用递延法进行计量 时,允许选择以下两种方法: 1. 将所获得的政府补助直接抵减所购置资产的成 本。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通过减少折旧费用影 响当期损益。 2. 将所获得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 并在相关资 产使用寿命内每年摊入 (其它收入) 影响当期损益。 无论选用何种方法, 企业应保持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的一致性,不得随意变更 与收益费用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相同。损益计入(其它收入) 10. 所得 税 表 10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8 号 —所 得 税 的 差 异 比 较

美国与中国会计模式比较研究

美国与中国会计模式比较研究 摘要 近年来,许多国家的会计部门以及一些国际性的会计组织在致力于研究会计模式研究,希望建立起一套适合各个国家国情以及经济环境的会计模式,以增强各国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减少国际会计信息的转换成本,但是至今这一设想仍没有实现。由于各国社会经济环境的不同,使得各个国家的会计模式不能趋同。本文中,我主要研究了美国和中国的会计模式,因为它们是两种制度的代表,本文先是对美国的会计模式以及中国的会计模式进行论述,然后比较了中美两国的会计模式。 关键字:会计 试论美国与中国会计模式研究 要进行国别会计比较,就不可能不提到美国会计。作为当今世界上影响范围最广、内容最为完整的会计模式,美国会计有很多值得我们研究的地方,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会计模式也有自己的特点。随着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中国会计也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内学者在把美国会计与中国会计进行比较时,关注点往往都是美国会计相对于中国会计的优点以及对中国会计的启示。但是,美国的会计模式虽然先进,但并不是没有缺点,而中国的会计模式的完善,相对于美国会计来说也慢慢的具备了一些优点。 一美国会计模式 美国的会计模式对世界的影响很深,下面通过对美国经济特点、美国会计模式的发展历程等方面的介绍,全面展示美国的会计模式。 (一)美国经济特点 美国是一个崇尚自由的国家,对经济方面也是如此,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很少,实行自由竞争、自由贸易,不制定统一的公司法和所得税,社会资源在宏观层次上的分配也是通过资本市场和兼并破产的竞争机制来实现。在微观层次上,企业的经营活动主要受企业经营者的影响,所有者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比较小。 (二)会计准则的发展 美国在1929年经济危机发生之前,主要是通过上市公司自行制定内部会计制度来实现公司内部的自我规范,直到1929年,以“罗宾斯案”为代表的会计造假案件纷纷被揭露,促使美国开始走上统一制定会计制度的道路。而到1937年,《证券交易法》授权,并由会计职业团体制定公认会计准则才标志着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时代的开始。 而第一个介入制定会计准则工作的民间机构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前身,也就是美国会计师协会所属的会计程序委员会,但是由于会计程序委员会对基本准则和概念缺乏深入研究,其公报经常遭受人们的质疑。后来,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会计原则委员会来替代会计程序委员会的工作。这些会计行为奠定了美国会计政策民间制定的基础。 而会计原则委员会的工作接替,让会计原则问题的研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四、中美会计模式存在差异的原因 各国本身环境的不同正是造成各国会计模式不同的主要原因(王建新,2004)。只有深刻地认识和分析社会环境诸因素对中美会计模式的影响,才能深入理解中美会计模式的本质特征及其差异,才能为上述比较提供更充分的证据。 (一)法律因素。 现代社会日益成为法制社会,法律对社会各方面都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会计也不例外。在属英美法系的国家,会计原则和制度一般不是通过立法作出具体规定,即使某些法律涉及到会计,通常也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或要求。而在属大陆法系的国家,其会计模式受法律的影响又深又广,有的甚至直接参与到会计工作具体的实施办法中。正因为美国会计过多强调行业自律、较少依赖法律,才使得其法律规范不如中国会计健全。 (二)会计职业团体 一个国家会计职业界的规模和能力对会计制度和会计实务带来的影响是不可忽略的。成立于1936年的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CAP)在1959年被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取代,至1973年又成立了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至此,美国的会计职业团体业已十分成熟,其对会计实务的影响也日益增强,成为负责制定美国财务会计和报告准则的民间性

英美会计模式比较分析

英美会计模式比较分析 会计作为一种经济管理活动,是特定社会环境的产物,国际上存在着不同的会计体制,他们在会计模式、会计规范等方面各有特点。会计模式是对一定国家或地区的标准化会计实践活动的综合或描述,被描述的要素主要包括:一定国家或地区的会计管理体制,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会计信息的披露制度,会计监督体制等。这次我就有关英美会计模式进行一次比较分析。 英美的会计模式则是独立发展的会计模式,其特点是不受客观目标和微观经济理论的限制,而是作为一门独立学科那样发展起来的,它以实用主义理论作为指导,并从商业理论的研究和发展中得到启迪。 英国是世界上资本主义发展较早的国家之一,由于英国经济和军事的发展,对英联邦国家和其他殖民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乃至军事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受到挑战而经济发展不够迅速,但其经济仍有一定的基础,在国际贸易和金融方面还具有不容忽视的影响和实力。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职业会计师最早出现于英国。早期英国的会计职业组织都是区域性的。1942年,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发布了一系列“会计准则建议书”,但由于其不具备强制性而未被采纳,因而也没有产生多大影响。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在1970年组建了会计准则筹划委员会。然而美国,他的会计模式的形成是多种外部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政治、经济、法律以及文化环境的影响至为重要。美国原来是英国的殖民地,美国会计是在英国会计的传统影响下建立起来的。因而,美国会计与英国会计在许多方面颇有相似之处。但随着政治经济实力的增强,美国会计逐渐完善并走上自己的发展轨道。以下是两国会计模式的比较分析。 第一方面,从会计管理体制来看。英美两国会计强调专业导向,较少依赖法律,政府在会计管理上的作用有限。在美国会计管理史上,素来就以民间机构制定的会计原则、会计准则为准绳进行管理。 第二方面,从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制定与颁布来看。美国的民间机构在制定与颁布会计准则上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会计准则的实施上,强调灵活性和可选择性,会计准则只提供原则指导。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英国的会计实务完全是在法律的支配下由会计师作出职业判断。英国并未授权任何会计职业团体来制定会计准则,是广大会计职业成员从其利益和需要出发,在法律框架内制定标准和会计实务说明,与美国不同的是,它并不制定大量而浩繁的、包罗问题广泛的详细会计准则,只就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第三方面,从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来看。美国的会计核算方法偏向乐观,不断创新,在信息披露上强调保护股东的利益,提倡真实反映,并素以充分披露而闻名;英国着重强调“真实与公允”的观念,是以保护公司的债权人、债券的持有人和股东的利益为主要目的。 第四方面,从会计监督来看。美国会计监督以民间审计著称,企业的财务报告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方能有效。美国民间审计无论在从业人员的数量上还是技术、方法上,都位居世界前列。英国民间审计实行自我管理的原则,政府对审计职业团体不加干预,注册会计师审计与政府审计、内部审计之间没有相互间的领导、指导和经济关系。 阐述完以上几个方面,具体的有关我想就英美两国对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并不相同再进行一些分析。英国的会计准则由民间负责制定,政府通常不直接干

论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冲突

论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冲突 论民间法与国家法得冲突 一、民间法得概念 马克思社会主义观点认为,法律是由特定国家机构制定、颁布和自上而下予以实施得规范,这个地方得法律确实是国家法.因此,民间法要紧是指如此一种知识传统,它生于民间,出于适应乃由乡民长期生活、劳作、交往和利益冲突中现,因显而具有自发性和丰富得地点色彩.民间法是由风俗适应长期演变而来得逐渐制度化得规则.这些逐渐制度化规则通常能够在不同程度上被视为法律,但又不同于正式得国家法,它们甚至不是通过国家正式或非正式授权产生,在某种意义上,人们称之为民间法.民间法不仅包括个人方面,也包括社会方面,不仅包括善恶美丑、是非曲直得认知,也包括合理性、正当性得价值评,因而它绝非单纯、狭隘得日用伦常,而是人们处理相互关系时应遵循得行为准则,是在长期社会生活中形成得关于人类行为,合于理,利于人得起码价值标准. 二、国家法与民间法得冲突 (一)国家法得特性与民间法得冲突 国家法与民间法发生冲突得例子非常多.比如,在一些落后得乡土社会中在结婚和离婚方面,有早婚、抢婚,包办婚,买卖婚,妇女无继承权,离婚也较随便,这显然是与国家婚姻法中得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婚姻自由得原则与规定是大相径庭得,是国家法所不容许得. (二)国家法得宪政原则与民间法得冲突 现代法治得实质是依法而治,宪政是法治得核心,宪法作为全然大法,是其他法律合法性得最终来源,其他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违宪得法律无效.法得国家属性要求它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法制得统一,法制统一得差不多原则要求是: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得宪法和法律,才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实施得权力和效力,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得统一和尊严,一切地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wwWCOm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得行为必须加以追究. (三)国家法得依法治国原则与民间法得冲突 现在我国奉行依法治国,依法治国要求执法统一,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要以国家法律为准则,严格依法办事,用法律来规范自己得行为,禁止恣意执法,或将法律束之高阁.除了法律同意变通有特别规定者外,任何地点得执法部门不得因地区得特别性或地点得利益,在执法活动中奉行地点爱护主义,另搞一套,破坏国家法律得统一遵守与执行.但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会遇见一些违规、违法得行为,然而这种行为是符合当地得适应(民间法).这令非常多执法人员感到束手无策. 三、国家法与民间法得冲突解决方法 (一)调整宪法遗留得空隙 宪法是一个能够包含多元法律秩序得制度机制.如我国宪法中容纳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专门行政区制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制度,以及规定得公民参与治理国家和社会得差不多权利等等方面特别丰富得内容,其中,不乏许多民间得或自治得制度.因此,通过宪法给民间法遗留一定得空间或间隙,来保障国家法与民间法得统一,进而制定一些配套得法律、法规、地点性规章来达到国家法与民间法得融合. (二)通过法律继承使国家法与民间法整合 法律得进展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时期是氏族适应时期,氏族适应是法之源,法是氏族适应之流,但法怎么说不是氏族适应得简单连续,它是氏族适应得继承和进展;第二时期,民族得适应法时期,适应法是法律得重要渊源之一,适应法通过国家机关得认可,给予其法律效力,便上升为法律;第三时期立法时期,到此时期,国家差不多成立,法律是通过特定得国家机关通过严

中美会计模式比较

题目:中美会计模式比较 班级: 08会计2班 姓名: 丁冬梅 学号: 20080510630214

会计模式是会计实践的反映,是按一定会计特征对会计系统内诸要素所进行的抽象化、典型化的综合描述。其构成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管理体制、会计规范的制定和实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会计监督体系以及其他与会计管理活动有关的各个方面。 世界各国的会计模式千差万别,因此,“如果走向极端的话,比较会计将会成为考察文化背景和会计实务中细微差别的无尽无休的工作……”。从大的方面来讲,会计模式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以美国为典型代表的以会计职业界自我管理为主的会计模式,简称民间自主型模式;另一类是以法、德等国为代表的以行政立法管理为主的会计模式,简称集中立法型模式,由于这种模式多为欧洲大陆国家所采用,因此也可叫欧洲会计模式。我国目前正在形成的会计模式从总体上看,也属于立法集中型模式的范畴。 美国会计模式繁杂而具体,它们中许多条款都是根据实务中出现的某一问题而专门制定的,因此不少会计准则实际上是会计规则。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公司可以减少交易设计的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可以减少与客户的纷争;证券监管部门可以更方便地实施监督。美国的会计准则曾经为众多国家所采纳,不少国家认为它代表了会计准发展的方向。然而,安然事件充分暴露出以规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存在两大缺陷。一是难以通过“交易设计”和“组织创新”逃避准则的约束,二是难以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 美国是一个崇尚个人主义的国家,是一个典型的“阳刚”的社会,人们注重成就、英雄感、决断能力和物质上的成功。在这样的人文背景下,美国会计模式呈现出以下特征:(1)在会计管理体制上,强调专业导向、行业自律,较少依赖法律和政策,政府在会计管理上的作用有限;(2)在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上,强调制定会计准则的主体以民间职业团体为主,会计准则注重灵活性、可选择性;(3)在会计职业上,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高,会计职业的社会地位也高,具有较强的权威性;(4)在会计信息披露上,倾向于透明、公开,强调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和决策相关性;(5)在会计处理方法上,强调真实反映和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会计处理偏向乐观,并不断创新,保守程度较低。 而我国从古至今不是一个崇尚个人主义的国家,一向推崇国家、民族、集体利益高于一切,强调社会价值的实现,集体主义观念深入人心;由于长期受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民众对上下等级、长幼排序更是泰然视之,社会的权距较大,人们对现存社会秩序容易接纳;人们对不确定、不明朗因素反应较强烈,习惯于按规范行事,讲究中庸之道,不易接受新生事物,冒险精神较差,思想观念偏向于传统、保守;也不象美国社会那样偏重“阳刚”,强调“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追求精神胜利和精神享受。与此相应,虽然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会计模式已经在

国际主流会计模式及我国会计国际化的选择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0518267325.html, 国际主流会计模式及我国会计国际化的选择作者:李惠欣安露 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10年第05期 [摘要] 本文通过比較分析各国会计模式的异同以资借鉴,分别从会计目标、会计规范、 会计管理体制、会计核算、会计报告、会计监督、会计教育等方面提出构建我国会计模式的建议,以期对完善我国会计模式有所帮助。 [关键词] 会计模式;国际化;目标选择 一、国际主流会计模式介绍 会计模式是特定会计环境作用下的产物,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中会计的主要特征所进行的抽象化或典型化的综合描述。它主要包括会计的目标模式、管理模式、规范模式、核算模式、报告模式、监督模式以及教育模式等。 由于社会经济和历史原因,世界上形成了不同的会计模式。西方会计学者,Nobes在著名国际会计学家Mueller的基础上,借用物种进化术语对西方国家的会计计量实务进行划分,提出了等级体系的假设行分类模式,包括以微观经济为基础的模式和以宏观经济为基础的模式。微观经济基础下,各国在选择会计模式时的侧重点不同。其选择模式也不相同。有的从企业微观经济理论出发,有的从企业实务、实用主义出发;宏观经济基础下,受政府税收、法律以及宏观经济理论的影响,各国采用的会计模式也不尽相同。 结合各国产权基础、经济决策类型和宏观调控方式的差异。我们可以将西方各国的会计模式划分为三种,即市场主导型(代表国家为美国和英国)、计划和市场共同作用型(代表国家为法国和德国)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主导型(代表国家为日本)。 二、具有代表性国家会计模式及其评价 1、英国会计模式及评价 英国会计属于盎格鲁——一萨克逊会计体系,其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较高,在英联邦国家间具有广泛的影响,被普遍地称为英国会计模式。其主要通过(公司法)管理公司事务。其会

论民间法与国家法关系的整合

论民间法与国家法关系的整合 一、研究背景 关于国家法和民间法的关系,法学史和法律人类学都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法律史方面以梁治平、黄宗智以及日本的寺田浩明为代表。黄宗智以通过区别不同层次的官方表达来最终区别官方表达和民间表达的不同来研究国家法和民间法的对立。而寺田浩明则是试图通过理解民间法的秩序来研究民事审判问题,将焦点集中在更广阔的背景中去研究清代的诉讼性质,以期正确处理民事实体法的研究和民事审判制度研究之间存在的断裂现象。在对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的研究上,还有赵晓力与马若孟,赵晓力通过对中国农村中土地交易就行研究为视角,来研究国家法和民间法的关系,而马若孟在其《中国农村惯行调查》一文中,以契约文书和诉讼案件为素材,研究了国家法和民间法之间的关系。因此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理论上对国家法和民间法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 从目前中国的社会现实状况来看,中国相继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可以说法规规范无处不在,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地区之间存在经济、文化、政治、法律等各个方面的差异。在中国的中西部地区法律资源的分布还是十分有限的。因此当人们遇上纠纷需要法律资源解决时,由于法律资源的有限以及自身的法律意识淡薄等情况,使得他们将纠纷诉诸法律来解决是不现实的。因此此时发挥民间法的作用既可以适时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又可以弥补法律缺失的空白,以达到国家和社会之间二元统一。 二、概念剖析 关于法的概念,历来法学家和哲学家都希望为其下一个确切的定义,但是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答案。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看,我们目前暂且可以为法下这样一个定义:法是由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的特征有: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是一种行为规范;它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具有明确性。 对于民间法,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法学家曾经给了他们各种各样的称呼,当关注其权威渊源或管辖范围时,它被称为非国家法、非官方法、人民的法、地方性法、部落法等等;当关注其文化起源时,它被称为习惯法、民间法等。梁治平先生认为,在中国的传统语汇中,与官府相对的是民间,因而在国家法之外,可用民间法的概念来区别[1]。民间法主要是指这样一种知识传统,它生于民间出于习惯乃由乡民长期生活劳作、交往和利益冲突中显现,通常是围绕着特定地区或特定人员的日常生产、生活食物进行规定的,这些规定多偏重于对财产、婚姻家庭的保护,内容简单,实体内容和程序内容混杂,有的甚至没有严格的程序手段可供遵循,因而具有自发性和地方性[2]。因此从民间法的概念可以看出,民间法的特点为:具有自发性;具有地方性;具有模糊性、非程序性。 三、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协调性一面 在国家法律出现之时,国家法和民间法之间的关系就注定了比较复杂,两者之间不断地相互渗透。按照强世功的观点:在国家政权通过制度化组织渗入民间社会时,国家法和民间法之间就相遇了,两者之间出于一种陌生的互相隔膜之中,两者之间缺乏共同信守的信念模式,随着后来两者之间的互动,国家通过民间法取得了合法性统治地位,而民间法也通过国家法得到了改造,国家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民间法进行着妥协[3]。 梁治平在《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里指出:所谓国家法可以被一般地理解为由特定国家机构制定、颁布、采行和自上而下予以实施的法律&&国家法在任何社会里都不是唯一的和全部的法律,无论其作用多么重要,它们只能是整个法律秩序的一个部分。在国家法之外、之下,还有各种各样其他类型的法律,它们不但填补国家法遗留的空隙,甚至构成国家法的

《中西方国家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模式的比较》读书笔记

《中西方国家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模式的比较》 ---------------读书笔记 一、研究背景 根据国际惯例,非盈利组织单位除了接受政府部分财政补助款外,其主要经费来自于自身经营所得,这在客观上要求非盈利组织单位加强经营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这与我国事业单位的发展要求不谋而合。为此,可以借鉴国际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对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必要的改进。 1、国外非盈利组织有别于政府组织、盈利组织的各种非政府、非盈利组织的总称。西方非盈利组织会计一般指适用于不以盈利为目的,业务以非营利性质为特征并居于主导地位的各种组织的会计体系。其主要特点是(1)资金供给人不期望收回其资金和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回报且其业务的运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2)非营利组织不存在可以出售、转让、赎回及所有者在该组织清算时可分享一份剩余资财的权利。 2、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是指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是预算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主要特点是(1)事业单位开展经济业务活动,从总体上讲,不以盈利为目的重视社会效益(2)不计算盈亏,一般不进行成本核算或完全的成本核算(3)外界对事业单位的投入一般情况下应当是无偿的,不求回报,也不存在业主权益问题。 3、从特点上看,非盈利组织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基本相同。但对两概念的表述却存在很大差异:非盈利组织会计的概念比较模糊,未能确指其内涵;而事业单位会计的概念能直观地体现会计管理和预算管理的联系,简捷明了,界限清楚,概念与内涵一致,名副其实。通过读《中西方国家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模式的比较》一文,从会计核算模式的比较,联想到要素比较、报表计较,然后通过本文主要探讨中西方非盈利组织会计要素比较、会计核算基础比较、会计报表比较。 二、研究现状 1、会计要素研究现状

浅谈法国与美国会计模式的比较

浅谈法国与美国会计模式的比较 摘要:美国属于普通法系国家,法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从会计模式上看,由于两国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呈现出了各具特色的会计模式。本文就两国会计模式特点及其形成的影响因素进行比较分析,在分析我国会计环境基础上提出借鉴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会计模式;法国会计模式;美国会计模式;中国会计模式 一、法、美会计模式的比较分析 (一)法、美会计模式导向比较分析 在法国经济结构中,大型企业与为数众多的中小型企业同时存在,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同时存在,其大型企业的资本结构较封闭,资金来源狭窄,主要渠道是国家投资或企业间的交叉投资。而银行业发达,证券市场相对于美国而言不是很发达。法国投资者偏好持有政府债券及储蓄存款,而不愿意拥有私人工商企业的股票,因而来自于投资人的会计信息需求比较弱,这种情况下纳税就成为编制和公布财务报表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法国的会计模式导向属于政府税收导向模式,财务报告中的报告收益和纳税申报中的应税收益是一致的,在法国的资产负债表中,没有由于时间性差异引起的递延所得税项目。美国证券市场高度发达,股东高度分散,需要会计为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有助于决策的相关财务信息,因此,美国会计属于

投资人导向的会计模式,会计承担了维护股东在企业中所享有权益的保值增值责任,这就要求会计既要真实、公允对待各项会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同时也非常重视财务信息列报的相关性,以保护所有投资人利益,便于使用者科学决策。由此可见,美国与法国的政府税收导向不同的是投资人导向会计模式的实质,从实用主义出发将会计作为一种独立的技术来发展,即将会计视为能够自我发展、自成体系的独立的技术来发展,投资人导向下的会计一般不从属于政府的政策和任何经济理论,重点强调保护投资人利益为导向,强调会计原则的科学和财务报告的真实、公允和相关。 (二)法、美会计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会计管理体制是指特定国家组织和管理会计事务的方式、形式和制度的总和。在会计管理体制方面,法国政府发挥着主导作用,主要采取国家会计委员会、紧急委员会、会计标准化委员会共同作用形式。国家会计委员会是隶属于法国财政部的咨询机构,全面负责法国的会计标准化工作。紧急会计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该委员会是受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承认,以发布解释条文为目的的组织;会计标准化委员会主要任务是批准使用与所有企业的各项会计准则制度,财政部、司法部、预算部等都参与准则批准工作,准则制度一经颁布就具有法律效力。上述这些会计规范机构都是由财政经济部直接管辖的官方机构,这与我国具有相似之处,会计以政府管理为主,会计工作依赖国家颁布的法律制度的会计准则。在美国,会计强调专业导向和行业自律,会计执业界自行组织制定会计准则,并形成了一套自称体系

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冲突与整合

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冲突与整合 民间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冲突是法治现代化进程中无法回避的一个普遍性问题。随着国家层面的法治范围不断向基层延伸,原有的习惯法资源不断被国家法系统所扬弃和整合。 在此过程中,存在着两种趋势:一方面,国家法不断吸纳以“良俗”为标志的地方性知识,获取实践合理性;另一方面,民间法逐步失去其主导规范地位,成为一种待选规则。两大过程在推进中时常出现时间和技术上的间歇性混乱:在尚未有效整合民间法资源的情况下,国家法贸然扩张,造成乡村生活中的法律功能性失范,导致乡村治理的局部紊乱。 而克服这种紊乱的基本方法在于正视民间法的基本秩序价值,同时对国家法吸纳民间法的技术路径进行有效探索,其中,私法层面的“公序良俗”原则与公法层面的地方立法权都是现行法律体制中值得考虑的对象。本文选取的样本来自于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车田镇的客家人聚居区,且以其婚姻和丧葬方面的习俗为主要视角。 该地区靠近珠三角经济中心,复杂的地形条件又使其相对闭塞,保留了大量有效运行的民间法规则。客家族群的强大传统观念使这些民间法规则生生不息,而作为传统社会的仪式性基础,婚丧习俗又是其中的典型。 这些习俗与贯彻中的国家制定法存在多方面出入。作为非少数民族的客家族群无法获得“民族区域自治”层面的地方立法权限,无法在立法层面进行变通;而当地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也未能对局部“良俗”资源与“恶俗”资源有效区分并进行归纳与整合,这使得民间法和国家法的矛盾凸显。 民间法对国家法具有显而易见的补充和平衡功能,而这种功能发挥的基础在

于国家法层面的开放性建设。当前基于“民族区域自治”的立法版图以“民族”作为划分标准,而划分“民族”的标准主要又是语言、文字而非习惯法。 因此,本文建议以民间法的地区性差别为基础重新划定民族性地方立法的版图,使拥有特殊民间法规范的地区能够获得与之匹配的便宜立法权,而不是单纯依靠民族和地区来划分地方立法权。同时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以现有制定法的基本价值为导向,积极区隔“良俗”与“恶俗”,使用调解等非讼手段实现法外“良俗”的有效贯彻运行,使民间法与国家法实现良性互动,有效整合。

英国会计模式能成为沟通美国会计模式和欧洲大陆会计模式的桥梁

欧洲大陆 一、欧洲大陆留存收益会计模式在欧洲大陆,许多国家为了约束公司过量分配,往往从法律上要求公司必须留有一定积累,以利公司持续经营,维护债权人利益。欧洲大陆国家对留存收益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商法》和《公司法》中。通常预先提留“盈余公积”,即按法律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留存收益作为盈余公积。(一)德国模式在德国,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权益项目下列有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下面又列有四个子项:法定盈余公积(Legal reserve)、对自己股票的盈余公积(Reserve for own shares)、规章性的盈余公积(Statutory reserves)、其他盈余公积(Other revenue reserves)。法定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这个做法与我国是类似的,所不同的在于计提比例不一样。根据德国《股份法》第15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将年度盈余减除上个年度的亏损结转后的5%划入法定盈余公积(Legal reserve),其数额最高可达资本金的10%或者达到章程上规定的更高比例为止。上述规定表明:公司每年把当年利润弥补上年亏损后,将余额的5%作为法定盈余公积,并且还规定了计提上限10%.一般来说,当资本公积与法定公积之和不超过股本比例的10%时,可用法定公积弥补本年度亏损或以前年度亏损;当资本公积与法定公积之和超过股本的10%时,除了弥补亏损外还可以转增资本。对自己股票的盈余公积,其数额为“自己股票”(相当于国际惯例中的“库藏股票”)的市值,主要是用于当自己股票再出售、再发行、注销时,或当自己股票价值按一个较少价值调整时,减少或注销该盈余公积。规章性盈余

公积,主要是根据公司的规定自主计提的盈余公积,或根据法规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与资本公积之和超过10%的部分。由于有这样两种来源,所以它可以由公司按其规章使用或按法定盈余公积规定的用途使用。其他盈余公积类似于我国的任意盈余公积,由公司自主决定计提比例,主要是为了稳定股利的分配,确保小股东在公司盈利时能分得一定的股利。(二)法国模式法国对留存收益的规定同德国相似。根据《1966年7月24日第66-537号关于商事公司的法律》第3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制公司,应从当年会计年度利润中,减去过去的亏损数额之后,提取至少1/20的款额用于设立准备基金,称为法定准备金。在准备金数额达到公司资本1/10时,上述款项的提取不再具有强制性。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德法两国对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的规定实质是相同的,甚至连计提比例也相同。法国在资产负债表中将盈余公积列示为:法定盈余公积、由条例或规则规定的盈余公积(Reserves required by articles or Reserves required by regulatlons)、其他(任意)盈余公积。与德国相比,法国的盈余公积少了“对自己股票的盈余公积”这一项。同时,法国财务报表附注中还要求对盈余公积进行更详细地披露。 英美 二、英美留存收益会计模式在英美会计模式中,公司的利润分配由公司自行决定。对留存收益,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公司按一定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这是与欧洲大陆模式最大的一个差别。公司对于因特定目的而需要保存的留存收益,只能是暂时的,在特定目的达

浅析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共处之道

浅析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共处之道 浅析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共处之道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从此我国走上了一条坚定地建立法治国家的道路。然而,民间法在社会生活特别是乡间地头的惊人魅力不禁让我们放慢脚步认真思考其与国家法的关系。一、对民间法的认识(一)民间法概念的界定 关于什么是民间法,学界有不同的解释。梁治平先生认为民间法生于民间习惯,体现在乡民长期的生活、劳作、交往和利益冲突中,具有自发性和丰富的地方色彩。朱苏力先生认为民间法主要指具体鲜活的流动着的,在人们的生活中实际影响他们行为的一些观念,以及在当代人的社会实践中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的各种非正式制度。笔者认为民间法更多地体现为一种精神桎梏或深入灵魂的观念而并不是体现于外的规范。(二)民间法的价值认识 梁治平先生在其《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所言:“在国家法之外、之下,还有各种各样其他类型的法律,它们不仅填补国家法遗留的空隙,甚至构成国家法的基础。” 费孝通先生在其《乡土中国》中指出“中国正处在从乡土社会的蜕变过程中,原有对诉讼的观念还是很坚固地存留在广大的民间,也因之使现代的司法不能彻底推行。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民间法在我国乡村社会中的巨大价值。它不

仅是解决乡间纠纷的标杆,更保证了合理地解决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冲突,从而合理地解决纠纷,维持社会的稳定与良好秩序的运行。民间法在实践中的最大价值莫过于其最低的成本以及最高的社会可接受性的收益。二、浅析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关系现状(一)民间法与国家法之矛盾 民间法绵延几千年,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逐渐摸索出来能够在实践中规范人们行为的一种具有相对强制性的观念。民间法是由内向外自发产生的,是人们深深信服进而赋予其相对强制力的一种观念。民间法能够贴近人们的生活,从实践出发体现私人博弈的最优结果。 相反,国家法是由国家制定的体现统治者意志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国家法所希望的是由外至内渗透到人们内心深处从而令人们形成法律信仰,进而满足统治者的需要,实现其维护整个社会稳定的目的。然而矛盾的产生点就在于国家的利益与人们的利益之间是有冲突的,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是不可能完全吻合的。尤其是当国家利益与集体利益产生冲突,人们往往无法理智地加以分析的时候,人们往往就会转向寻求民间法的救援而置国家法于不顾。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个地区或民族往往会有自己独特的历史背景与文化传统,从而产生不同的处事原则与方法。而国家法是面向整体而言的,整体与部分的冲突就体现出来。比如藏族地区的赔命价问题,违背了我国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等原则,然则国家法的渗入非但没有解决原有的纠纷,反而导致被告人遭受二次惩罚。借助国家法得到的后果与人们内心想要追求的目标存在很大的差异,当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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