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203-保险实务教学标准
《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标准

《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标准一、课程名称保险理论与实务二、适用专业本课程标准适用金融管理专业、投资理财专业三、课程性质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保险的基本问题和基本观点有比较全面的认识,掌握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对风险投资、风险意识、风险保障等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培养学生应用相关理论与方法分析、解决保险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行业相关职业的职业资格、职业能力与职业素养,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销售、简单承保与理赔、保险客户服务等的相关能力,并为后续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夯实基础。
四、教学目标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本专业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具有较强的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银行柜台业务、金融营销、证券投资等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行业的职业群或岗位群,能够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工作的“厚德、励志、博学、创新”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本课程教学目标是通过该课程的学习,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业务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即“入门”;帮助学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从事保险工作打下基础,并注重渗透思想教育,加强学生的保险职业道德观念。
(一)知识目标1.准确把握保险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保险市场运作基本规则;2.掌握运用保险的基本原则分析和解决保险实务中碰到的问题;3.重点掌握保险合同的内容及保险合同的建立、变更与消灭;4.能够从事保险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能力目标1.熟悉了解保险的基本原理,熟悉保险实务运作过程;2.重点保险各环节业务的实际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业务操作技能水平;3.能够从事保险的营销、内外勤、培训等相关工作。
4.掌握保险经营与管理的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经营决策能力。
(三)素质目标(人文素质目标)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待人接物)、和谐,自由、平等、公正(理赔核保程序等)、法治,爱国、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诚信(投保的告知义务等)、友善(待人接物等))2.遵法守纪(不偷不拿廉洁奉公、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和规范等)、诚实守信(告知、保证等)、尊重生命(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等)、热爱劳动,履行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
“保险学原理与实务”课程标准

“保险实务”课程标准【课程名称】保险实务【适用专业】高等职业院校金融学专业前言1.1课程性质“保险实务”是高等职业院校金融学、保险实务、金融保险等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目标是通过课程项目教学内容的学习,让学生了解风险与保险的关系,了解保险不同于银行储蓄、股票等投资项目的特性,熟悉主要的保险险种、保险公司业务环节及其工作流程,掌握保险规划的基本方法,熟悉银行保险业务流程,初步具备利用保险知识为客户进行保险方案设计的能力。
1.2设计思路该课程的总体设计思路是:本课程以提高学生业务技能与就业能力为导向,在高职教育与行业专家对保险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细分的基础上,以任务驱动、项目导向为课程改革方向,结合专业建设方案与专业教学标准设计本课程,用案例形式让学生在完成具体项目的过程中来掌握相关课程理论,培养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职业技能。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认识风险与保险、保险合同业务处理、认识财产保险及产品、认识人身保险及产品、了解保险公司业务流程、保险规划、熟悉银行保险实务等学习项目,这些学习项目是以现代金融、保险业从业人员所应具备的保险基本业务技能为线索设计的。
该课程根据上述内容安排设定教学内容,突出对学生职业岗位能力的训练与培养,理论知识的选取围绕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来进行,同时又充分考虑了高等职业教育须关注学生岗位迁移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对理论知识教授的需要,并融合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金融理财师、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科目中保险知识模块,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资格证书)对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要求。
2、课程目标通过“保险实务”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国内外保险的现状和未来趋势;了解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的技术方式;熟悉保险合同的业务处理;熟悉国内保险市场主要的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险种;熟悉保险公司的业务环节及其工作流程;初步具备结合客户具体风险和保险公司现有险种为客户量身定制保险方案的职业能力;具备良好的金融、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与操守,为今后从事相关的保险营销与管理工作打好基础,增强学生的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保险实务课程标准

《保险实务》课程标准课程名称:保险实务适用专业:高职类院校金融管理与实务实务专业1前言1.1课程的性质本课程是高职高专类院校保险实务专业、医疗保险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
其功能在于培养学生有关保险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实务操作技能,培养学生应用相关理论与方法分析、解决保险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行业相关职业的职业资格、职业能力与职业素养,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销售、简单承保与理赔、保险客户服务等的相关能力,并为后续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夯实基础。
1.2设计思路本课程以提高学生就业能力为导向,在行业专家的指导下,对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保险费率厘定的原则与简单计算、保险产品分类与保障范围区分等三大专门化方向所涵盖的岗位进行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以实际工作任务为引领,以保险经营业务流程中涉及的内容为主线,以保险行业从业资格考核要求为依据,采用业务流程式与并列式相结合的结构来展示教学内容,通过设计情景显现、仿真模拟等活动项目来组织教学,培养学生具备基本职业能力。
1.3前后续课程的安排1、先修课程:经济学基础;2、在修课程:金融理论与实务;3、后续课程:保险营销,保险企业经营管理。
2、课程目标通过保险四大基本原则的解读、保险合同订立与履行的过程实践、保险产品分类的分析以及保险经营流程的业务模拟操作,使学生初步具备保险从业的操作技能与基本职业素养,培养学生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善于沟通合作的品质,为学生今后的发展以及各专门化方向的职业能力奠定基础。
职业能力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使同学们对保险的基础理论、保险基本业务以及保险市场基本运行方式有较全面的认识和了解;●能够了解与把握各种具体的保险业务的具体业务程序与市场操作;●提高学生业务操作技能的水平。
具体内容包括:保险制单、核保流程、简单的费率计算、客户服务以及具体个案分析等。
3、课程内容和要求4.1教材编写4.1.1、必须依据本课程标准编写教材。
4.1.2、教材应充分体现任务引领、实践导向的课程设计思想。
《保险实务》说课教案

《保险实务》课程说课教案说课主题:第一章第二单元《保险概述》说课提纲:一、说教材1、本单元内容简介2、地位及作用3、教学目标4、重点难点分析二、说对象1、学生已有的知识基础分析2、学生的学习能力分析三、说教法根据以上分析简述教法四、说学法根据以上分析简述学法五、说教学程序1、教学总体设计介绍2、分环节教学设计介绍3、重难点的教学处理六、说教学效果总结并简介教学效果说课内容:一、说教材1、本单元内容简介(1)保险的概念——保险是什么?(2)保险的意义与功用——保险有什么用?——为什么个人、家庭、企业、社会需要保险?(3)保险的原理——保险为什么能起到这样的作用?2、地位及作用本单元是《保险实务》课程的理论基础,学好本单元方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夯实理论基础,搭建实际运用保险知识的桥梁。
3、教学目标(1) 教学目标:——让学生理解并熟练掌握保险的概念——让学生理解保险的意义与功用——让学生了解保险的原理——提升学生思考分析问题的能力(2) 预期效果:——改变学生对保险不正确、不规范的认识——激发学生学习保险的兴趣——学生能专业的回答保险是什么——学生能自主运用保险的概念分析实际案例4、重点难点分析(1)教学重点:保险概念(2)教学难点:保险原理的数理基础二、说对象1、学生的知识基础分析学生在学习本单元课程前对保险有一些生活中感性的认识及经验,这些认识可能是不准确、不规范、有偏差的,这可能会成为学生学习本门课程的阻碍,本单元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为学生解开这些疑虑,重新正确认识保险,对保险产生学习兴趣。
2、学生的学习能力分析三、说教法四、说学法五、说教学程序1、教学总体设计介绍2、分环节教学设计介绍(1)环节 1:课程导入 (10 分钟)通过提问导入课程问题 1、什么是保险?问题 2、100 元保费=10 万元保障你相信吗?设计思路:课堂热身:通过提问的方式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的积极性;激发学生探究的兴趣;操作细则:注意引导讨论不偏题注意控场并适时转换讨论方式冷场时刻采用头脑风暴进行讨论(2)环节 2:结合动画片讲述基本概念与相关问题( 30 分钟)通过观看动画片(5 分钟)学习保险的概念对照动画片逐句逐字讲解保险的概念单独讲解保险概念的难点—保险的数理依据设计思路:教师在讲解对于学生陌生的、抽象的专业概念前先让学生观看教学动画片可以保持学生的学习兴趣、避免畏难情绪的产生。
保险实务教学大纲概述

《保险实务》教学大纲一、课程名称、专业、学制、总学时数课程名称:保险实务专业:金融专业学制:三年总学时数:68二、课程性质、目的和要求课程性质:考试教学目的:本门课是保险专业的主干课,是保险专业最重要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和了解保险基本理论,包括风险与风险管理、保险基本概念及其经济关系、保险分类、保险合同及其运行的基本原则、保险经营、保险监管、再保险等保险基础理论。
课程要求:知识起点:《保险实务》是保险专业的专业基础课,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可以帮助学生对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保险商品的特点有所了解,对保险公司开办的财产保险或人身保险业务有概要的了解。
中介目标:了解和掌握保险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保险合同的特征和内容,了解保险业务的主要内容和流程,熟悉现行保险条款。
能力目标:能够熟练地掌握保险基础理论,为其他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奠定坚实理论基础。
三、课程内容与教学要求(一)课程内容教学内容:第一章风险与保险第一节风险与风险管理一、风险二、风险管理三、可保风险第二节保险概述一、保险的概念、特点二、保险与类似经济活动或行为的比较第三节保险的种类一、按照保险实施方式分类二、按照保险立法分类三、按照保险标的分类四、按照业务承保方式分类第四节保险的职能和作用一、保险的职能二、保险的作用教学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风险的含义、特点及种类;熟悉风险管理的含义、基本程序和主要风险管理技术;了解可保风险的构成条件;掌握保险的概念、特点、种类以及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第二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法概述一、我国的保险法的立法过程二、现行保险法的结构和内容(八章187条)第二节保险合同概述一、保险合同的概念、特点二、保险合同的种类、形式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要素一、保险合同的主体二、保险合同的客体三、保险合同的内容第四节保险合同订立、变更、中止与复效、终止一、保险合同的订立二、保险合同的变更三、保险合同的中止与复效四、保险合同的终止第五节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争议处理方式一、解释原则二、争议处理方式教学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如保险合同的概念、特点、种类;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等三要素;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暂保单、批单等保险合同的形式;明确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成立、成立与生效、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与复效、解除与终止;了解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争议处理方式。
《保险实务》教学大纲

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保险实务》教学大纲一、课程性质和任务《保险实务》是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及对国家经济的重大影响,从而在保险工作中能更好地把握国家规定的经营方针与政策,并为学习其它各专业课程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
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业务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即“入门”;帮助学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从事保险工作打下基础,并注重渗透思想教育,加强学生的保险职业道德观念,理论教学要求是:(1)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其研究对象,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对保险学有一个总体的把握。
(2)了解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了解保险的中外发展史和发展现状与趋势;(3)掌握保险学的基本概念,理解保险学的基本理论,掌握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和学习方法,了解保险学科的发展前沿;(4)掌屋保险学中的基本概念,掌握保险四大基本原则,熟悉保险合同的形式及内容,掌握保险的三大险种,熟悉保险基本业务与保险市场的基本运行方式;(5)学会理论联系实际,掌握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保险学的原理和方法分析实际保险问题和具体案例的能力;学习掌握从保险实践中探索一般规律和理论概括的思维方法。
三、教学内容和要求模块一风险与保险教学内容:无风险无保险,无损失无保险;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保险是人类社会用来对付风险和处理风险发生后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有效手段;研究保险要从风险入手;风险的概念,风险的基本要素,风险的种类,风险的成本,风险管理的概念与目标,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基本要求:理解风险的概念、性质;了解风险的有关术语;理解按风险的性质对风险的分类;理解风险的处理方法,知道风险管理和保险的关系。
重点:风险的概念,按性质对风险的分类,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难点:风险管理。
模块二保险合同教学内容:保险法的概念,我国保险法的构成,现行《保险法》与《合同法》的比较,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保险合同的分类,保险合同的形式,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转让、无效和终止,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争议处理方式*。
保险原理与实务课程标准

《保险原理与实务》课程标准一、课程性质与任务本课程是我院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的专业基础课程,对学习金融保险知识起到了桥梁作用,也是学习保险相关专业课程的奠基石。
本课程的学习重点在于使学生对保险学的基础知识、保险基本业务以及保险市场基本运行方式有较全面的认识和了解,能够通过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从业资格,并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技能,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行业工作的职业能力和素养,为将来走向工作岗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课程教学目标(一)知识目标1.本课程要求学生对保险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和了解,掌握保险的基本知识,熟悉保险经营的基本环节和保险市场的运作;具备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能够实现和就业的“零对接”。
2.准确掌握保险学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保险市场动作的基本规则。
(二)能力目标1.了解保险各环节业务的实际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业务操作技能水平。
2.能够对货物进行合理的分类,能够识别货物标准的级别。
2.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将保险专业基础知识融于保险实务操作之中。
(三)素质目标1.具备就业所需的与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相关的保险基础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
三、参考学时96学时四、课程学分6学分五、课程内容和要求六、教学建议(一)教师任职条件由有专业能力的教师组成的教学小组,其中包括多年教学管理经验的讲师一名,有本专业学历的青年教师一名,以及相关专业的其他优秀教师。
(二)教学方法1.课堂教学要以启发式教学为主,由任务为引导,在带领学生完成任务的同时,将理论知识灌输给学生,改变以往全部由教师唱主角的教学模式,使教师在学生完成任务过程中“教”,学生在完成任务过程中“学”,引领学生积极思考,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2. 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完成教学。
可以利用案例、课件、视频、图片、音频等手段辅助课堂讲解,使课堂教学生动,直观,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3. 教学中可以利用仿真模拟的方式,进行分小组讨论或角色扮演。
保险实务实训课程设计

保险实务实训课程设计一、课程目标知识目标:1. 学生能掌握保险实务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流程。
2. 学生能理解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及其适用场景。
3. 学生能了解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并明确其法律效力。
技能目标:1. 学生能够独立完成保险需求的评估,为客户推荐合适的保险产品。
2. 学生能够运用保险计算方法,进行保险费用的计算和赔付估算。
3. 学生能够运用保险实务操作流程,完成保险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等业务。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 学生能够认识到保险在风险管理和家庭财产保护中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保险观念。
2. 学生能够培养诚信、敬业、责任的职业素养,为将来从事保险行业奠定基础。
3. 学生能够增强团队协作意识,学会与他人共同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课程性质分析:本课程为实训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实际操作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学生特点分析:学生为高中年级,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求知欲强,但实践经验不足。
教学要求:1. 教学内容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2. 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问题解决能力。
3. 教学评价以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全面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
二、教学内容1. 保险基本概念:介绍保险的定义、分类、原则(如风险共担、公平互利等)。
参考教材章节:第一章“保险概述”2. 保险产品与合同:分析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不同类型保险产品的特点;解读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参考教材章节:第二章“保险产品与合同”3. 保险实务操作流程:讲解保险需求评估、保险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操作流程。
参考教材章节:第三章“保险实务操作”4. 保险费用计算与赔付:学习保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赔付流程及估算。
参考教材章节:第四章“保险费用与赔付”5. 保险案例分析:分析实际保险案例,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参考教材章节:第五章“保险案例分析”6. 保险法律法规:介绍与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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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学校保险实务专业教学标准一、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保险实务(530203)。
二、人学要求普通高级中学毕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
三、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四、职业面向本专业职业面向如表1 所示表1 本专业职业面向五、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保险业的保险核保专业人员、保险理赔专业人员、保险资金运用专业人员等职业群,能够从事保险综合业务、风险管理、保险理财顾问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六、培养规格本专业毕业生应在素质、知识和能力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一) 素质1.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和中华民族自豪感。
2. 崇尚宪法、遵法守纪、崇德向善、诚实守信、尊重生命、热爱劳动,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
3. 具有质量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信息素养、工匠精神、创新思维。
4. 勇于奋斗、乐观向上,具有自我管理能力、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5. 具有健康的体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掌握基本运动知识和1~2 项运动技能,养成良好的健身与卫生习惯,以及良好的行为习惯。
6. 具有一定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能够形成1~2 项艺术特长或爱好。
(二) 知识1. 掌握必备的思想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
2. 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安全消防等知识。
3. 掌握风险管理的基本知识和业务操作流程。
4. 掌握保险基础知识、保险基本法律规范,熟悉保险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处理流程。
5. 掌握保险公司展业、承保、理赔、保全等业务的基本知识、业务规范与操作。
6.熟悉客户的基本要求,掌握保险营销的基本知识与技巧。
7. 掌握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的基本知识、业务规范与操作流程。
8. 熟悉投资理财业务的基本知识、业务规范与操作流程。
9. 掌握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和操作流程。
(三) 能力1. 具有探究学习、终身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3. 能开展保险展业、承保、理赔、保全等业务。
4. 能运用保险营销的基本知识与技巧,进行市场调查、分析保险营销渠道、设计保险营销方案、销售保险产品。
5. 运用人身保险的基本知识及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主要险种的经营流程,开展人身保险营销、核保、理赔、客户服务等。
6. 能为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风险评估及提供合理化的防灾防损财产保险建议。
7. 能运用保险中介业务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进行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与保险公估等中介业务的管理。
8. 具有保险咨询及理财规划的能力。
9. 具备互联网保险的业务操作能力。
10. 能运用保险法律法规知识,协调、处理简单的保险纠纷11. 能为保险营销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12. 能运用经济金融知识分析保险市场和行业动态。
七、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一) 课程设置本专业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
1.公共基础课程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将思想政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育、军事理论与军训、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列人公共基础必修课:并将党史国史劳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大学语文、信息技术、高等数学、公共外语、健康教育、美育、职业素养等列人必修课或选修课。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开设具有本校特色的校本课程。
2.专业课程专业课程一般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并涵盖有关实践性教学环节。
学校可自主确定课程名称,但应包括以下主要教学内容:(1) 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一般设置6~8 门,包括:经济学基础、金融学基础、证券投资基础、会计学基础、互联网金融基础、经济法基础、统计学基础、风险管理基础等。
(2) 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一般设置6~8 门,包括:保险学基础、财产保险实务、人身保险实务保险中介、保险营销、保险法规等。
(3) 专业拓展课程。
专业拓展课程包括:社会保险、商务礼仪、演讲与口才、营销技巧、消费心理学、保险职业素养、保险医学基础、互联网保险、健康管理等。
3.专业核心课程主要教学内容专业核心课程主要教学内容如表 2 所示表2专业核心课程主要教学内容4.实践性教学环节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设计、社会实践等。
实训可在校内实验实训室、校外实训基地等开展完成:社会实践、顶岗实习、跟岗实习由学校组织在校企合作共建的保险机构实习基地开展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主要包括:企业认知实习;保险沙盘实践、保险综合业务实践、保险产品营销实践、保险理财规划实践、职业证书技能实践(考证)、保险创新创业实践等校内外实训:进入保险行业开展的基层业务和管理岗位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应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顶岗实习执行教育部发布的《高等职业学校保险专业顶岗实习标准》。
5.相关要求学校应统筹安排各类课程设置,注重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应结合实际,开设安全教育、社会责任、绿色环保、管理等方面的选修课程、拓展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并将有关内容融人专业课程教学;将创新创业教育融人专业课程教学和相关实践性教学;自主开设其他特色课程;组织开展德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其他实践活动。
(二) 学时安排总学时一般为2800 学时,每16 ~18 学时折算1学分。
公共基础课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25%。
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50%,其中,顶岗实习累计时间一般为6 个月,可根据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
各类选修课程学时累计不少于总学时的10%。
八、教学基本条件(一) 师资队伍1.队伍结构学生数与本专业专任教师数比例不高于25:1,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一般不低于60%,专任教师队伍要考虑职称、年龄,形成合理的梯队结构。
2.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有金融、保险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相关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具有较强信息化教学能力,能够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有每5 年累计不少于6 个月的企业实践经历。
3.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能够较好地把握国内外行业、专业发展,能广泛联系行业企业,了解行业企业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实际,教学设计、专业研究能力强,组织开展教科研工作能力强,在本区域或本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4.兼职教师兼职教师主要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聘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能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指导和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指导等教学任务。
(二) 教学设施教学设施主要包括能够满足正常的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所需的专业教室、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等。
1.专业教室基本条件专业教室一般配备黑(白) 板、多媒体计算机、投影设备、音响设备,互联网接入或Wi-Fi 环境,并实施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安装应急照明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逃生通道畅通无阻。
2.校内实训室基本要求建立“理实一体”的校内专业实训室,配备保险教学软件资源,满足学生从事保险业务岗位内容的教学与实训需要(1)财产保险业务实训室。
财产保险业务实训室应配备服务器、投影设备、白板、计算机(1 台/人),Wi-Fi 覆盖,安装模拟财产保险全险种、全流程业务处理的教学软件;支持财产保险实务、保险中介、机动车辆保险等课程的教学与实训。
(2) 人身保险业务实训室。
人身保险业务实训室应配备服务器、投影设备、白板、计算机(1 台/人),Wi-Fi 覆盖安装模拟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人身保险的全险种、全流程业务处理的教学软件;支持人身保险实务、保险理财规划等课程的教学与实训。
(3) 保险营销业务实训室。
保险营销业务实训室应配备服务器、投影设备、白板、计算机(1 台/人),Wi-Fi 覆盖安装呼叫中心操作系统(1 套/人); 用于保险营销、保险服务礼仪等课程的教学与实训。
3.校外实训基地基本要求校外实训基地基本要求为: 具有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能够开展保险专业相关实训活动,实训设施齐备,实训岗位、实训指导教师确定,实训管理及实施规章制度齐全。
4.学生实习基地基本要求学生实习基地基本要求为: 具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提供承保、理赔、保险销售等相关实习岗位,能涵盖当前相关产业发展的主流技术,可接纳一定规模的学生实习:能够配备相应数量的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有保证实习生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规章制度,有安全、保险保障。
5.支持信息化教学方面的基本要求支持信息化教学方面的基本要求为:具有可利用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库、文献资料、常见问题解答等信息化条件;鼓励教师开发并利用信息化教学资源、教学平台,创新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利用信息化教学条件自主学习,提升教学效果。
(三) 教学资源教学资源主要包括能够满足学生专业学习、教师专业教学研究和教学实施所需的教材图书文献及数字教学资源等。
1.教材选用基本要求按照国家规定选用优质教材,禁止不合格的教材进入课堂。
学校应建立专业教师、行业专家和教研人员等参与的教材选用机构,完善教材选用制度,经过规范程序择优选用教材。
2.图书文献配备基本要求图书文献配备能满足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科研等工作的需要,方便师生查询、借阅。
专业类图书文献主要包括:保险理论、业务操作、行业标准类图书等。
3.数字教学资源配置基本要求建设、配备与本专业有关的音视频素材、教学课件、数字化教学案例库、虚拟仿真软件、数字教材等专业教学资源库,应种类丰富、形式多样、使用便捷、动态更新,能满足教学要求。
九、质量保障1. 学校和二级院系应建立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机制,健全专业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制度,完善课堂教学、教学评价、实习实训、毕业设计以及专业调研、人才培养方案更新、资源建设等方面质量标准建设,通过教学实施、过程监控、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达成人才培养规格。
2.学校和二级院系应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加强日常教学组织运行与管理,定期开展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建立健全巡课、听课、评教、评学等制度,建立与企业联动的实践教学环节督导制度,严明教学纪律,强化教学组织功能,定期开展公开课、示范课等教研活动。
3. 学校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社会评价机制,并对生源情况、在校生学业水平、毕业生就业情况等进行分析,定期评价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目标达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