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意外伤害保险与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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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练习题

健康保险练习题

第8 章健康保险一、概念题健康保险续保条款观察期免赔额比例给付赔偿限额二、单项选择题1.在健康保险中,专门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被称为()。

A.补偿保险B.给付保险C.医疗保险D.收入保险2.在健康保险的成本分摊条款中,有一个针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支出作出不赔规定的条款。

这个条款被称为()。

A.免赔额条款B.控制成本条款C.小额不计条款D.合理拒付条款3.健康保险的承保条件比人寿保险的承保条件严格得多,对被保险人要进行严格的投保审查。

通常,保险人审查被保险人所依据的资料是()。

A.投保人的陈述B.保险人的调查C.被保险人的陈述D.被保险人的病历4.健康保险的种类中既有给付性的又有补偿性的。

下列健康保险中,属于给付性的险种是()。

A.住院保险B.普通医疗保险C.特种疾病保险D.综合医疗保险5.对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主要包括住院房间费、住院治疗费用、手术费用、医药费用、检查费用等)提供专门保障的健康保险被称为()。

A.综合医疗保险B.普通医疗保险C.住院医疗保险D.手术医疗保险6.以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疾病致残、生育或因疾病、伤害不能工作、收人减少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被称为()。

A.人寿保险B.意外伤害保险C.健康保险D.医疗保险7.对被保险人所患的特种疾病提供专门保障的健康保险被称为()。

A.综合医疗保险B.普通医疗保险C.住院医疗保险D.特种疾病保险8.构成健康保险所指的疾病必须具有的条件之一是:必须是非先天原因所造成的。

正常情况下,下列疾病中,符合这一构成条件的是()。

A.视力减弱B.听力丧失C.患传染病D.身体畸形9.在健康保险中,提供被保险人在残疾、疾病等之后不能继续工作时所发生的收入损失补偿的保险称为()。

A.残疾收入补偿保险B.疾病医疗费用保险C.身体伤残收入保险D.失业收入损失保险10.构成健康保险所指的疾病必须具有的条件之一是:必须是由于非长期原因所造成的。

人身保险考试试题与答案

人身保险考试试题与答案

第八章人身保险(含答案)一、填空题1、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________。

2、人寿保险采用的保费形式是__________。

3、两全保险中的死亡给付对象是_______________,而期满生存给付对象是_____________。

4、两全保险是把_________和___________相结合的一种人寿保险。

5、终身寿险可以分为_________和_________。

6.残疾保险金是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的乘积。

7、人身意外伤害中的伤害是指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而使被保险人身体遭受伤害的客观事实。

8、我国目前存在的创新型人寿保险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人身危险是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单项选择题1、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保障项目为()。

A、死亡给付B、残废给付C、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D、死亡给付和医疗费用给付2、不可抗辩条款的可抗辩期通常规定为()A、30天B、60天C、1年D、2年3、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起2年后自杀的,保险人()A、不给付保险金,但退还保单现金价值B、给付保险金C、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D、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4、下列事故中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的保险责任的是( )。

A、车祸身亡B、长期接触汞而引发汞中毒死亡C、吸毒死亡D、犯罪人意外死亡5、人身意外伤害险中的费率是根据计算( )。

A、生存率B、保险金额损失率C、死亡率D、利息率6、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主要取决于被保险人的( )。

A、健康状况B、年龄C、性别D、职业7、下列不属于疾病保险所承保的疾病是( )。

A、内部原因的疾病B、非先天性疾病C、偶然性疾病D、意外伤害引起的伤亡和疾病8、下列情况下,不属于特约承保意外伤害的是()。

A、战争使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B、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C、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D、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三、多项选择题1、按照保障范围划分,人身保险可分为( )。

第八章 人身保险

第八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人身保险
山东农业大学经管学院
人寿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
保险学—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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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为不可争辩条款,它是指在被保 险人生存期间,从人寿保险合同订立之日起满2年 后,除非投保人停止缴纳续期保险费,保险人将不 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履行告 知义务等理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合同订立的头两年为可抗辩期。 在我国目前的人寿保险合同中,一般不列入不可争 辩条款,但《保险法》条文中有这种思想的体现, 因而工作实践中一般遵照不可争辩条款的原则执行。 见《保险法》第54条规定。
第八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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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第二节 人寿保险 第三节 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节 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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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重要概念
1、狭义的财产保险(以财产物为标的) 2、广义的财产保险 3、意外伤害保险 4、健康保险 5、生存保险 6、死亡保险 7、生死两全保险 说明: 人身保险=3+4+5+6+7 非寿险=1+2+3+4 寿险=5+6+7 广义的财产保险=1+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 第三领域的保险=3+4
第四节 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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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
一、人寿保险的概念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人 的死亡为保险事件,当发生保险事件时,保险 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 二、人寿保险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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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1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文档仅供参考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健康保险的发展,规范健康保险的经营行为,保护健康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经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2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供给保障的保险。

第三条健康保险按照保险期限分为长期健康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

长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超过一年或者保险期间虽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在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

第四条医疗保险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分为用度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

用度补偿型医疗保险是指,根据被保险人实践发生的医疗用度付出,按照约定的标正肯定保险金数额的医疗保险。

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指,按照约定的数额给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

用度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践发生的医疗用度金额。

第五条XXX(以下简称“XXX”)依法对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3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第六条保险公司开展不承担保险风险的委托管理服务,不适用本办法。

意外伤害与健康保险(二)_真题-无答案

意外伤害与健康保险(二)_真题-无答案

意外伤害与健康保险(二)(总分42,考试时间90分钟)单项选择题(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1项最符合题目要求。

)1.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如果一次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若干部位残疾,那么,保俭人计算残疾保险金时使用的残疾程度是。

A.各部位残废程度中最高的一个 B.各部位残废程度之和,但以100%为限 C.各部位残废程度之和的平均值 D.各部位残废程度之和,且可以超过100%2. 下列关于既存状况条款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既往症是指在保单签发前约定时期(通常为2年)内已经存在,且未在投保单中披露的伤残或疾病 B.如果已披露病症被列入责任免除条款(责任免除条款在保单终止前均有效),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否则,该病症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C.对于未如实告知的病症,如果属于重大不实告知,保险人将首先适用既存状况条款 D.投保人已在投保单中告知的任何病症都不适用于既存状况条款3. 可能导致被保险人自愿重返任何一种有收入的职业后就不能再领取全残保险给付的全残定义是。

A.如被保险人因伤残不能完成原职业的基本任务时,就可认定为全残 B.在致残2~5年后,被保险人仍不能完成任何与之所受教育、训练或经验相当的职业任务,才可认定为全残 C.如被保险人由于残疾而遭受收入损失,就可被认定为全残 D.如果被保险人发生的伤残在定残期限届满时尚无明显的好转征兆,将自动被认定为全残4. 下列各项属于常见的基本医疗费用保险的有。

A.基本医疗费用保险、高额医疗费用保险 B.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高额医疗费用保险 C.住院医疗费用保险、手术费用保险、高额医疗费用保险 D.住院医疗费用保险、手术费用保险、门诊医疗费用保险5. 在确定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时,条件无需满足。

A.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B.意外伤害由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 C.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 D.意外伤害是造成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或近因6. 影响健康保险发展的主要因素包括。

魏华林《保险学》(第3版)配套题库【课后习题(第八章 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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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人身保险一、概念题1.人身保险答: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或称为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生存至规定时点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业务。

从定义可以看出:①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或身体。

人的寿命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当其作为保险保障的对象时,以生存和死亡两种状态存在;人的身体,当其作为保险保障的对象时,以人的健康和生理机能、劳动能力(即人赖以谋生的手段)等状态存在。

②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生、老、病、死、伤、残各个方面,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疾病、衰老、死亡等各种不幸事故或年老退休时,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2.人寿保险答:人寿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生存和(或)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所承保的可以是人的生存又可以是人的死亡,也可以既有生存又有死亡。

人寿保险产品按照设计类型可分为普通型人寿保险和新型人寿保险。

普通型人寿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新型人寿保险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等。

3.健康保险答: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

构成健康保险所指的疾病必须有以下三个条件:①必须是由于明显非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必须是非先天性的原因所造成的;必须是由于非长存的原因所造成的。

4.意外伤害保险答: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①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②被保险人必须有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废的结果。

③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即意外事故的发生是被保险人遭受伤害的原因,而被保险人遭受伤害是意外事故的后果。

魏华林《保险学》教材精讲(人身保险)【圣才出品】

魏华林《保险学》教材精讲(人身保险)【圣才出品】

魏华林《保险学》教材精讲第八章人身保险本章要点●人身保险指以人的寿命(或称为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生存至规定时点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业务。

可以从人身风险的客观性、损失均摊、均衡保费、风险同质性等几个方面理解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产品按保险责任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身保险产品按照设计类型分为普通型产品和新型产品;人身保险按照投保方式划分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等。

●人寿保险的特点主要表现在:生命风险的特殊性、保险标的的特殊性、保险利益的特殊性、保险金额的确定与给付的特殊性、保险期限的特殊性等。

人寿保险产品按照设计类型分为普通型人寿保险和新型人寿保险。

普通型人寿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

新型人寿保险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等。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中要注意意外、伤害、意外伤害的含义,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等概念。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构成包括: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死亡或残废,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和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方式、费率和准备金不同于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

同时健康保险的保费、准备金等也具有特殊性。

●团体保险是由保险公司用一份保险合同为团体内的许多成员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业务。

理解团体的含义是理解团体保险的基础。

保险监管机构对团体的界定一般是从团体的组成、团体人数和参保比例、团体参保人员资格认定,以及投保金额的规定等方面进行的。

团体保险的特点主要表现在风险选择特殊、保险计划灵活、经营成本低廉、服务管理专业、保费分担等方面。

第八章 人寿与健康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八章 人寿与健康保险的基本原则


二、保险人履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及违反的法 律后果
• 保险人履行最大诚信原则主要体现在履行告知义务上 • 我国保险法对保险人的说明义务采取的是严格责任原 则

三、投保方履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及 违反的法律后果(续)
• •

(一)告知及其违反的法律后果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1)告知的义务人


本章作业练习

1、思考题:
• (1)什么是最大诚信原则?包括哪些具体内容?违反 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如何? • (2)什么是可保利益原则?人寿保险中如何应用该原 则? • (3)人寿保险合同的其它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 (4)什么是近因原则?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如何应 用?

2、小组讨论
• 分组讨论:你认为在我国《保险法》中针对人寿与健 康保险部分,有哪些需修改之处?请提交小组报告

公民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即
• (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 计算

只有利害关系人 提出宣告死亡申请的,人民法院才 能依法做出死亡宣告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行为的法律 后果

二、可保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


(一)人身保险合同可保利益的表现形式
1、任何人对自己的生命具有可保利益 2、投保人对他人生命的可保利益 (1)家庭关系(Family relationship)



血缘关系 & 婚姻关系
(2)非家庭关系(Non-family relation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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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保险公司在接到该理赔申请后,经调查研究,认为暂时 不符合理赔条件,请被保险人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日起满 180天后作伤残鉴定。 • 同年12月20日,被保险人因左下肺癌伴两肺转移入住 该市乙医院,第二天患者本人放弃治疗,要求自动出院, 并于出院回家后的当天身故。被保险人的受益人于200 4年1月14日向A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要求给付意 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在申请人提供的理赔材料中,乙医院 出具的死亡证明上列明的死亡原因是“肺癌”,因此,A 保险公司又作了进一步调查,发现被保险人于2003年 7月2日雷击事故发生前因“咳嗽、乏力三月”入住 该市丙医院,CT检查示左下肺癌伴两肺转移。
称为共保比例条款,保险人对超出免赔额 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采用与被保险人共 同分摊的方法进行保险赔付的方式。
(四)给付限额条款
在补偿性质的健康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给 付的医疗保险金有最高限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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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康保险的种类
医疗保险:
普通医疗保险 住院保险 手术保险 综合医疗保险 特种疾病保险
残疾收入补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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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洛阳市个体业主刘某,1998年1月18日,在保险公司为其 子办理了重大疾病终身保险,保险金额4万元,并在投保 人栏内签了名。在此后的3年里,刘某按合同规定相继交 纳保费共计1782元。 • 2001年4月7日-4月11日,刘某之子因患急性淋巴细胞性白 血病住院治疗。此后随着病情的发展,刘某的儿子又转到 洛阳医专附属医院治疗。
一、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三重规定: 1.有客观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 外来的、突然发生及不可预见的 2.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的结果 3.意外事故与人身伤亡结果之间有内在、必然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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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由于遭受意外伤害 事件,致使其身体残废或死亡时,由保险人 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 同年5月30日,刘某以父亲身份保险公司申请给付其子重 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审核了刘某提供的其子病历材料, 经过核查认为符合赔偿条件,于当年6月19日支付了4万元 的保险金。 • 同年12月,刘某之子因病身故;2002年1月,刘某又向保 险公司申请理赔金色夕阳养老金12万元。
• 保险公司调查发现其子的金色夕阳养老金保险是刘某于 2001年3月5日给其子办的,与其子患病仅相隔了1个月。 随即,洛阳分公司理赔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后,使案情有了 重大发现。 • 原来,早在1995年8月14日,刘某之子就患了慢性粒细胞 性白血病,且在解放军第150医院住院治疗。刘某不仅 2001年为其子投保过程中隐瞒了其子的病史,且对2001 年住院的新安县医院和洛阳医专附属医院隐瞒其子的病史, 致使在第一期理赔金的调查中蒙混过关。针对此情况,国 寿洛阳公司要求刘某偿还已赔付的4万元,刘某不同意。 经多次协商未果,中国人寿洛阳分公司将刘某诉至法院。
案例: 8年后体检没病状告保险公司
• 1996年8月份,某市某单位的职员孙先生,参加了某保险公 司组织的体检,被告知体检结果说,孙先生患有高甘油三脂 血症,需要治疗和保险。孙先生感到自己患了这个病,从长 远考虑应该做个保险,他就决定上一份重大疾病保险。
• 之后,孙先生与该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双方约定保险期限19年,保险金额50000元,年缴保险费 2025元,其中包括职业加费100元,弱体加费350元。这350 元的弱体加费是因为孙先生被查出患有高甘油三脂血症,所 以双方才约定的。合同签订后,孙先生依约定向某保险公司 缴纳保费,这一交就是8年。
• A保险公司对本案的理赔出现了争议,具体有三种意见: • 一、拒赔。持拒赔意见者认为,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列明 了死亡原因是“肺癌”,而“肺癌”是疾病,不属意外伤 害,因此,A保险公司应该拒赔; • 二、全额理赔。持全额理赔意见者认为,虽然被保险人的 死亡证明列明了死亡原因是“肺癌”,但被保险人遭雷击 是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被保险人在遭雷击后180天内死亡, 在无法判断雷击事故是否为被保险人死亡的近因时,应作 有利于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解释,因此,A保险公司应全 额理赔; • 三、比例理赔。持比例理赔意见者认为,虽然被保险人遭 雷击是意外伤害事故,事实上也确实造成被保险人的身体 伤害,但被保险人在遭雷击前已确诊“肺癌”,因此,应 该认为被保险人是在“肺癌”和雷击两种原因的作用下死 亡的。所以,本案应根据“事故寄与度”原则,确定理赔 比例。
第二节 健康保险
• 一、概念
• 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以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 因患病、生育所致医疗 费用支出和工作能力丧 失、收入减少及因疾病、 生育致残或死亡为保险 事故的人身保险。
• • • • •
那些属于健康保险所指的“疾病”? 先天性心脏病 食物中毒 遗传性疾病 老年性听力下降
• 老年性骨关节退行性病变
Accident insurance and health insurance
第八章 意外伤害保险与健康保险
第一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2003年1月5日下午3时,被保险人刘某与他人在家聚 众吸食毒品,忽闻派出所上门查毒,情急之下,刘某 就从窗口跳了下去。
• 丈夫摔死后,刘某的妻子在清理遗物时发现了两张意 外保险单,理赔金额共15万元:一张是A保险公司的 保单,另一张是B保险公司的保单,两份保险都是刘 某单位购买的。 • 刘某的妻子拿着这两份意外保险单找到了这两家公司。 经过调查,两家保险公司都不约而同地拒绝了赔偿要 求。?返回三、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①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的决定因 素是职业和所从事的活动。 ② 承保的条件一般较宽 。 ③ 保险期限较短。 ④ 净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 ⑤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特点和保险责 任期限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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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项目
不可保意外伤害:犯罪活动、寻衅斗殴、 醉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所致伤害。 特约承保意外伤害:战争、剧烈的体育活 动或比赛、核辐射、医疗事故造成的伤害。 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讨论
• 俗话说,“气死人”不偿命,但如果是被保险人被人气死, 保险公司该不该给予赔付呢?最近,发生在黑龙江哈尔滨 市的一起因“气死人”引发的诉讼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 • 2000年11月19日,黑龙江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公开 审理了郭立华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哈尔滨市香坊支公司保 险合同纠纷案。事情起因是:原告郭立华之父郭万德,于 1998年6月8日因患心肌梗塞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 院住院治疗,入院时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了《住院病 员医疗责任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保险单中约定,病 员在保险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医疗事故导致死亡的, 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额1万元。2000年6月12日,郭万德 病情稳定准备出院,却因关灯琐事与同室患者发生争执而 生气,猝然死亡。原告即向被告申请保险金,而被告却认 为郭万德死亡不属保险责任,拒绝给付保险金。一纸诉状, 保险公司被告上了法庭。
• 案例一 • 被保险人俞某于2003年7月5日在某市一公 园游园时遭雷击,当即昏迷倒地,被送往附近甲 医院急救。入院后他在给予心脏按压、电击复律 等抢救措施后苏醒,于2003年8月4日好转 出院。出院时被保险人神志清楚,一般情况尚可, 除四肢肌力较差外,无其他明显异常。 • 由于被保险人购买了该公园的游园月卡,而在购 月卡时同时投保A保险公司“旅游景点游客人身 意外伤害保险”,因此,被保险人在出院后向A 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 健康保险中的“疾病”所指:
• 1.疾病是由于明显非外来原因所造成的, 由身体内在的生理原因所致 • 2.疾病是非先天性的原因所致 • 3.疾病是由于非规律性的生理现象所致
二、健康保险的特点
① ② ③ ④ ⑤ 保险金具有补偿的特殊性。 保险人拥有代位追偿权。 保险人赔付具有变动性和不易预测性。 多为短期合同。 易发生道德风险。
• 中山区人民法院经过认真审理认为,孙先生与某保险公 司签订的重大疾病险保险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 法有效。孙先生以2005年8月的体检结论没有患有高甘油 三脂血症,来认为某保险公司每年多收其保费350元,这 个认定是不合理的,孙先生2005年8月的体检结论,不能 体现其1996年8月投保时的身体状况。因此,孙先生据此 要求某保险公司按投保350元所对应的保险额的2倍赔偿 其17283.95元理由不充分。 • 而且孙先生现在并没有患有保险合同条款所列明的疾病, 所以,孙先生要求某保险公司按其出险后的情况双倍赔 偿17283.95元,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 2006年10月11日,中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 原告孙先生的诉讼请求。中山区人民法院认为,孙先生 2005年8月的体检结论,不能体现其1996年8月投保时的 身体状况。
• 2005年8月,孙先生在例行的退休体检时,被告知并无 高甘油三脂血症,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孙先生当时听了 有高兴有气愤,觉得自己受了保险公司的欺骗,自己明 明没病,却被保险公司“忽悠”了,稀里糊涂地上了保 险。孙先生把某保险公司告了,以某保险公司隐瞒真实 情况,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由要求其赔偿按缴纳350元 保费所对应的保险额的2倍即17283.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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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康保险的若干特别规定
(一)免赔额条款
即在一定金额下的费用支出由被保险人自理, 保险人不予赔付。
(二)观望期条款
指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到保险人可以开 始履行保险金给付责任的一段时期。 短期健康险(1年内) 长期健康险(1年以上) 等待期≤90天 等待期≤180天
(三)比例给付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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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构成要件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残废或死亡。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 近因
保险期限
一般为一年或一年以内。
责任期限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 险期内,而其在遭受了意外伤害之后的一 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或残疾的后果,保险 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自遭受伤害之日起 的一定时期为责任期限。(责任期通常为 90天,180天 ,360天)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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