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团体保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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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保险产品介绍》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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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目的:保障 会员单位的员工 安全与健康
案例结果:会员 单位员工得到了 更好的保障,提 高了工作效率和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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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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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保险产 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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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添加目录项标题 团体保险概述
团体保险产品种类 团体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特点
团体保险产品的优势和价值 团体保险市场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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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保险概述
团体健康保险:包括团体 医疗保险、团体疾病保险 等
团体人寿保险:包括团体 定期寿险、团体终身寿险 等
团体养老保险:包括团体 养老保险、团体年金保险

团体财产保险:包括团体 财产保险、团体责任保险

团体信用保险:包括团体 信用保险、团体保证保险

团体保险的发展历程
起源:19世纪末,美国开始出现团体保险 发展:20世纪初,团体保险逐渐普及,成为企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创新:20世纪中叶,团体保险产品不断创新,如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 普及:21世纪初,团体保险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成为企业员工福利的重要保障
团体健康险
保障范围: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等 投保方式:团体投保,由公司或组织统一购买 保障期限:一般为一年,可续保 保费计算:根据团体规模、年龄、性别等因素综合计算
团体意外险
保障范围:包括意外伤害、意外医疗、意外住院等 投保对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保障期限:一年、两年、三年等 保费计算:根据投保人数、职业类别、保障范围等因素确定

大同培训四:团体保险简介

大同培训四:团体保险简介




| 团险简介——建工意外险
保险责任
建工意外死亡或残疾
建工意外医疗 建工急性病 保费
保额
10万元
1万元 10万元
备注
在工期内因意外死亡全额 赔付,残疾按照《残疾比 例表》赔付
在工期内因意外导致的医 疗费用
因突发急性病身故
根据总建筑面积/总造价/人数 来计算
| 团险简介——建工险
• • • • 建工意外险的保障期限是根据施工合同的工期来定的,工期为18个月,则保障18 个月,如果到期未完工是可以延期的。 建工意外险的保额计算有三种方式:按照工程总造价计算、按照工程总面积计算 、按照人员计算。 其中按照人员计算保费是最贵的,多用于小型建工险。 建工意外险保障范围是限定场地为施工场所。
| 理赔资料
• 门诊: 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分割单)、病历、检查报告、用药明细、意外险需要单位出具 意外事故证明、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理赔申请书 • 住院: 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分割单)、出院记录、检查报告、住院费用总清单、意外险需 要单位出具意外事故证明、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理赔申请书 • 死亡/残疾: 各家保险公司要求不同,一般需要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有的时候需要保险金领 取公证书 建工意外险的理赔除以上资料外需要当地安监局出具意外事故证明!
| 团险常用险种简介——主险
保险名称
团体定期寿险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死亡即可赔付
备注
因疾病或意外导致被保险 人死亡即可赔付 意外残疾按照《残疾比例 表》赔付,与社保的残疾 比例表不同 各家保险公司重疾的种类 不同Fra bibliotek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因意外死亡或残 疾,可赔付 重疾确诊即可赔付

团体保险方案

团体保险方案

团体保险方案引言团体保险方案是针对某一组织或团体的一种保险计划,旨在为团体成员提供各种保险保障。

这种保险方案通常由组织或企业提供,可以是雇主为员工提供的福利,也可以是某个行业的协会为会员提供的福利。

本文将介绍团体保险方案的概念、优势、常见类型以及申请方法等内容。

概念团体保险方案是指通过某种机制,通过集体方式来为一组人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计划。

不同于个人保险,团体保险的受益人是组织或团体的成员,而不是个人。

这种保险方案通常具有以下特点:•集体性:团体保险方案通常适用于一定规模的组织或团体,保险费用由组织或团体承担,成员无需个人支付。

•统一标准:团体保险方案的保险合同、保障范围等条件一般统一适用于所有成员,无需逐一核验个人情况。

•便利性:团体保险方案的申请手续相对简单,不需要个人逐一购买。

•低成本:由于规模效应的存在,团体保险方案通常比个人保险更具有成本优势。

优势团体保险方案相较于个人保险方案,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明显优势:1. 经济性因为团体保险方案涉及到一定数量的成员,保险公司可以通过集中管理和批量购买的方式获得更具竞争力的保险费率。

相比于个人购买保险,团体保险往往能获得更低的保费。

2. 包容性团体保险方案通常不需要对每个成员的个人健康状况进行详细核查,因此更容易被申请人接受。

即使团体中有一部分成员属于高风险群体,整个团体的保险费率也不会因此而增加。

3. 简便性企业或组织只需一次性为成员购买保险,无需每个成员个别购买,大大减少了管理成本和工作量。

同时,保险公司也会向团体提供统一的管理服务,简化了相关流程。

4. 统一管理团体保险方案有统一管理的特点,包括保费收取、理赔办理、保单管理等都由组织或雇主负责,保障了成员的权益,减少了个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常见类型团体保险方案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 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最常见的团体保险类型之一,主要针对团体成员的医疗费用进行保障。

健康保险通常包括住院保险、门诊保险以及重疾保险等,保障范围可以根据团体的具体需求进行调整。

第十章团体保险概述

第十章团体保险概述
第十章团体保险概述
保险人的终止权
v 在团体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可以在被保险人 的人数减少到团体成员总数一定比例之下时, 解除团体保险合同,通常这一比例为75%。
v 保险人行使终止权时,应将解除团体保险合 同的决定提前通知保单持有人,一般提前时 间为30天。
第十章团体保险概述
个别被保险人的保险终止
v 个别被保险人的保险终止通常因团体性质而异。 v 常见的雇主-雇员团体
第十章团体保险概述
团体人数和参保比例的规定
v 对团体人数的规定一般为5-8人以上。 v 若人数较少,一般要求团体内100%的人都应
投保;若人数较多,一般要求团体内成员投 保的比例应达到一定比例(75%-80%)。 做此规定的原因第十章团体源自险概述团体人员参保资格的认定
v 以雇主为雇员提供的团体保险为例 v (1)全职或专职工作的规定 v (2)正常在职工作的规定 v (3)试用期间的规定
第十章团体保险概述
团体人寿保险的主要险种
v 团体缴清保险:是一种由一年定期保险和终身 保险相结合而成的险种。一年定期保险的保费 由雇主缴纳,雇员每年以趸缴保费的形式购买 一次终身保险。
v 雇主为雇员所缴纳的保费与团体定期保险一样 享有税收方面的优惠。虽然雇员对于自己所购 买的终身保险的保费没有相应的税收减免,但 对于该雇员终身有效,整体上还是有利可图的。
第十章团体保险概述
第一节 团体保险的成立
v 团体保险的概念 v 特指属于人身保险范畴,与个人保险相对,
由保险公司用保险合同为团体内的许多成员 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业务。 v 在团体保险中,符合上述条件的“团体”为 投保人,团体内的成员为被保险人,保险公 司签发一张总保单给投保人,为其成员因疾 病、伤残、死亡以及离职退休等提供补助医 疗费用、给付抚恤金和养老保障计划。

团险汇报材料

团险汇报材料

团险汇报材料一、引言团体保险是指为特定团体成员提供的保险服务,包括团体人寿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医疗保险等。

本文旨在为您提供关于团险的汇报材料,介绍团险的定义、特点、市场需求、产品设计和销售策略等方面的内容。

二、团险的定义团险是指保险公司为一定团体成员提供的保险保障,以团体为单位进行投保和理赔。

相比个人保险,团险具有成本低、保障范围广、方便快捷等特点,因此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机构中得到广泛应用。

三、团险的特点1. 保费低廉:由于团险是以团体为单位投保,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团体的规模和风险情况进行批量投保,从而降低了保费成本。

2. 保障范围广:团险通常包括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多个险种,能够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

3. 方便快捷:团险的投保流程简化,理赔速度快,能够满足团体成员的保险需求,提高保险的实用性和便利性。

四、团险市场需求1. 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通常有较多的员工,为了提供员工的保障和福利,需要购买团险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2. 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如社团、协会等也需要为成员提供保险保障,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风险。

3. 学校:学校作为教育机构,需要为学生和教职工购买团险,以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

五、团险产品设计1. 团体人寿保险:为团体成员提供身故保险金,确保在意外不幸发生时,家庭能够得到经济上的支持。

2.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为团体成员提供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或身故的保险保障,以应对突发意外风险。

3. 团体医疗保险:为团体成员提供医疗费用报销、住院津贴等保障,确保在生病或受伤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

六、团险销售策略1. 渠道拓展: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建立合作关系,通过他们的渠道向团体成员推广团险产品。

2. 定制化产品:根据不同团体的需求,设计定制化的团险产品,提供更贴近团体成员需求的保险保障。

3. 优惠政策:为大规模团体提供优惠的保费价格,吸引更多团体成员购买团险。

关于团体保险的定义

关于团体保险的定义

关于团体保险的定义团体保险:为集体护航的“保险舰队”在我们的生活中,保险就像是一把保护伞,为我们遮风挡雨。

而团体保险,则像是一支强大的舰队,为一个集体中的众多成员提供保障。

想象一下,你和一群小伙伴一起出海冒险。

每个人都有自己可能遇到的风险,比如狂风暴雨、暗礁漩涡。

如果每个人都各自准备一艘小船和一把小伞来应对,不仅麻烦,而且力量单薄。

但如果大家一起组成一个船队,共同拥有一艘装备齐全、坚固无比的大船,还配上统一的防护设施和救援团队,是不是感觉安心多了?这就类似于团体保险。

那到底什么是团体保险呢?简单来说,团体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或其他团体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也就是员工或者团体中的个人)向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

它不是为了某一个特定的个人,而是为了整个团体中的一群人提供保障。

团体保险有很多种类,就像舰队里有不同功能的船只一样。

比如有团体人寿保险,这就像是为整个团队的生命安全提供了一道坚固的防线,万一有人不幸离世,家人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维持生活;还有团体健康保险,如同船上配备的医疗室和药品,当成员生病或受伤时,能帮忙支付医疗费用;再有团体意外保险,仿佛是为大家穿上了一层防护铠甲,在遭遇意外事故时给予经济支持。

在实际生活中,团体保险的应用场景那是相当广泛。

比如说在一个公司里,员工们每天忙忙碌碌,工作压力不小。

公司为员工购买团体保险,不仅能让员工感受到公司的关怀,增加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还能为公司自身降低潜在的风险。

万一有员工在工作中或者工作之外发生了意外,保险赔偿可以减轻公司的经济负担。

再比如一个社团组织,成员们经常一起参加各种活动。

购买团体保险可以让大家在尽情享受活动乐趣的同时,没有后顾之忧。

哪怕是在活动中不小心受伤,也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赔偿。

团体保险还有很多优点呢。

首先,它通常比个人购买保险更经济实惠。

因为是一群人一起投保,规模效应使得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降低,从而保费也相对较低。

这就好比批发商品总是比零售更便宜。

团体险基础知识

团体险基础知识

团体险基础知识团体险是指由保险公司为特定的团体(如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学校等)提供的保险服务。

它是为满足团体成员的保险需求而设立的一种保险产品,广泛应用于企业员工福利、社会团体保障等领域。

下面将从团体险的概念、特点、分类以及购买团体险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团体险的概念团体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特定团体的保险需求,为团体成员提供的保险服务。

与个人保险相比,团体险具有成本低、保障范围广、购买便捷等特点。

团体险通常由团体的组织者代为购买,成员可以享受团体险的保障。

二、团体险的特点1. 保险费用低廉:由于团体险具有大量参保人数,保险公司可以在规模经济效应的基础上提供更低的保险费用,因此团体险的保费相对较低。

2. 保障范围广泛:团体险可以根据团体的需要,提供包括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医疗保险等多种保障方案,满足不同群体的保险需求。

3. 便捷的购买方式:团体险的购买通常由组织者代为办理,成员只需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即可享受保险保障,无需个人逐一投保。

4. 灵活的保障期限:团体险的保障期限可以根据团体的需求进行调整,一般可选择一年、两年或更长的保险期限。

三、团体险的分类根据保险责任的不同,团体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人身保险类团体险:包括团体人寿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主要保障团体成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财产保险类团体险:包括团体财产险、团体责任险等,主要保障团体的财产安全和责任风险。

3. 医疗保险类团体险:包括团体医疗保险、团体商业健康保险等,主要保障团体成员的医疗费用。

四、购买团体险的注意事项1. 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购买团体险时应选择有良好声誉和实力的保险公司,以确保保险责任得到有效履行。

2. 充分了解保险条款:在购买团体险前,要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免赔额、理赔流程等条款内容。

3. 注意保险费用和保额的匹配:购买团体险时,应根据团体成员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保额和保险费用,以满足保障需求。

团险保险概述及产品组合销售

团险保险概述及产品组合销售

员工在公司服务年限
小3年离职的 大于3年但小于4年离职的 大于4年但小于5年离职的
大于等于5年离职的
员工个人未归属账户划转比例
转入个人已归属账户比例 0%
转入单位团体账户比例 100%
60%
40%
80%
20%
100%
0%
单位为员工张某一次性缴纳保费3万元,若张某为单位服务不到三年离职,则3万元全部进入
3
1911年6月,班达梭皮革公司签订世界上第 一张真正意义上的团体人寿保险保单
一、团体保险的起源及定义
(二)团体保险的定义:
团体保险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以集体名 义投保并由保险人签发一份总的保险合同,保 险人按合同规定向其团体中的成员提供因疾病、 伤残、死亡、以及离职退休等保险保障服务。 它不是一个具体的险种,而是一种承保方式。 是企业有效的一种财务风险转移工具。
口拥有20多万亿美元养老金储备,养老形势异常严峻,市场空间巨大
三、团体保险的四大种类
(一)团体保险的种类之团体年金保险业务需求分析(DB待遇确定型):
客户 定位
政府、事业单位,为了特殊群体人员养老保障而投保或组织投保 企业对于转制人员的养老安排
商业 年金 投保 动机
一、特殊群体人员(失地人员、失独家庭、劳动模范等)退休后,收入的 保障 二、企业转制人员在提高员工退休后收入,改善生活质量,是国家基本养 老保障制度的补充。
•企业经营管理上员工贡献的
•二 是 针 对 退 休 员 工 确 定 领 取
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激励模式。
风险、收益会延后体现。
金额的共享费支付。
•发放当时,已经离职或已提
•三 是 部 分 企 业 不 大 认 可 企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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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的终止权
在团体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可以在被保险人
的人数减少到团体成员总数一定比例之下时, 解除团体保险合同,通常这一比例为75%。 保险人行使终止权时,应将解除团体保险合 同的决定提前通知保单持有人,一般提前时 间为30天。
个别被保险人的保险终止
个别被保险人的保险终止通常因团体性质而异。 常见的雇主-雇员团体
团体保险合同的变更与复效
团体保险合同的变更 是指在团体保险合同的存续期内,其主体和内 容的变更。 团体保险的受益人变更可以由投保人或被保险 人指定,但如果是由投保人来变更团体保险的 受益人时,必须取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否 则变更视为无效。 与受益人的变更相比,团体保险被保险人和合 同内容的变更更为频繁。团体保单持有人要向 保险人及时告知变更内容,办理变更手续,同 时依据需要增缴或减缴保险费,以保证团体保 险合同的有效性。
团体人寿保险的主要险种
团体遗属收入给付保险:在这种团体保险中,
以团体或其雇主作为投保人,团体所属员工 为被保险人,员工的遗属作为受益人,团体 或其雇主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约定在员 工死亡时,由保险人向死亡员工的遗属给付 死亡保险金(年金形式)。 保险金的给付方式通常按月给付,给付金额 通常按该死亡员工的原工资额来确定。如在 美国,配偶一般取得死者工资25%的保险金, 子女取得15%,对家庭给付的最高限额是死 者工资的40%,并规定了给付期限。
团体人寿保险的主要险种



具体的做法是:雇主与雇员共同约定每个雇员的死亡 保险总保险金额,不同成员因职位、工种不同而保险 金额有所差别。总保险金额由终身保险保险金额和一 年定期保险保险金额构成。 雇员每年缴纳一定保费为自己投保终身保险,采用趸 缴保费方式,保单均为缴清保单,以增加终身保险的 保险金额。尽管雇员每年缴纳的保费相同,随着年龄 增大、死亡率的增加,每年投保的终身保险的保险金 额逐年不同,但终身保险的累积保险金额却是逐年增 加的。 雇主每年为员工购买一年期定期保险,其保险金额为 事先约定的死亡保险金额与终身保险积累保险金额的 差额。
团体保险合同的要素:主体
团体保险合同的主体
团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就是投保人(即团体)
以及保险人。 由于团体保险合同并不都是为当事人的利益 而订立,因而还有团体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包括被保险人(即团体内的成员)以及受益 人。 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团体保险合同的要素:客体
团体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也可称为
团体缴清保险:是一种由一年定期保险和终身
保险相结合而成的险种。一年定期保险的保费 由雇主缴纳,雇员每年以趸缴保费的形式购买 一次终身保险。 雇主为雇员所缴纳的保费与团体定期保险一样 享有税收方面的优惠。虽然雇员对于自己所购 买的终身保险的保费没有相应的税收减免,但 对于该雇员终身有效,整体上还是有利可图的。
团体年金保险
团体人寿保险 团体健康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节 团体保险的种类
团体人寿保险
团体人寿保险的主要险种 团体人寿保险的主要特点 团体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障范围

团体人寿保险的主要险种
团体定期人寿保险
团体信用人寿保险 团体养老保险 团体终身保险 团体缴清保险 团体遗属收入给付保险 团体万能寿险
团体人寿保险的主要险种


团体万能寿险:以团体保险的方式投保的万能寿险。
团体雇主一般不为团体万能寿险缴付任何保险费, 所以,团体万能寿险并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团体 保险产品。团体万能寿险的保险金额一般可由被保 险人自由选择。 雇员有机会投资能获得税收优惠的金融工具,而且 还可以得到富有吸引力的利率。在成员脱离团体时, 仍然享受该团体保险计划的保障,而不必将团体保 险转变为个人保险。
以雇主为雇员提供的团体保险为例
(1)全职或专职工作的规定 (2)正常在职工作的规定 (3)试用期间的规定
第一节 团体保险的成立
团体保险的概念
特指属于人身保险范畴,与个人保险相对,
由保险公司用保险合同为团体内的许多成员 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业务。 在团体保险中,符合上述条件的“团体”为 投保人,团体内的成员为被保险人,保险公 司签发一张总保单给投保人,为其成员因疾 病、伤残、死亡以及离职退休等提供补助医 疗费用、给付抚恤金和养老保障计划。
团体保险的功能
团体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团体保险的企业管理功能 团体保险的个人风险管理功能
团体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广义的社会管理是指对一切社会活动领域的管理,包括 政治管理、经济管理、社会文化生活管理等。狭义的社 会管理主要指对社会治安、人口、环境、社会保险、社 会福利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管理。 企业和“第三部门”(指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社会管理 功能主要是根据企业、行业的特点,承担社会管理中的 某一部分职能,不同于政府承担的全方位的社会管理职 能。 除了与其他保险业务一样,通过保险金的赔付发挥社会 管理功能外,还通过介入员工福利计划,成为社会保障 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凸现其社会管理功能。
第十章 团体保险概述
本章重点:团体保险的概念,团体保险合同,
团体保险的特征、功能和种类。 本章难点:团体保险合同。
第一节 团体保险的成立
“适格”团体的要求
1、团体组成的规定 2、团体人数和参保比例的规定 3、团体人员参保资格的认定
团体组成的规定
参加团体保险的团体,不能是为投保团体保
险而组成的团体,而必须是已经存在的、有 特定业务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的正式法人团 体。
团体人数和参保比例的规定
对团体人数的规定一般为5-8人以上。
若人数较少,一般要求团体内100%的人都应
投保;若人数较多,一般要求团体内成员投 保的比例应达到一定比例(75%-80%)。 做此规定的原因
团体人员参保资格的认定
失踪保险给付 全残废保险给付
团体健康保险
团体健康保险的含义
团体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 团体健康保险的性质 团体健康保险合同的特别条款
团体健康保险的含义

是指以团体或其雇主作为投保人,同保险人签订保 险合同,以其所属员工作为被保险人(包含团体中 的退休员工),约定由团体雇主独自缴付保险费, 或由雇主与团体员工分担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因疾 病或分娩住院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其住院期间的 治疗费用、住院费用、看护费用,以及在被保险人 由于疾病或分娩致残疾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残疾 保险金的一种团体保险。
可保利益。 在这一点上,团体保险与个人保险的保险标 的并无本质区别,所不同的是团体保险是在 一张总保单下为多个被保险人提供保障,因 此,团体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并非单一, 而是该保单所承保的所有团体成员的身体或 生命。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团体保险合同的要素:客体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 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 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团体人寿保险的主要险种
团体养老保险:员工退休后,由保险人一
次性按保险金额向退休员工支付一笔款项, 供其养老生活所用,这种团体保险称为团 体养老保险。 团体终身保险:以团体或其雇主为投保人, 团体员工为被保险人,一旦被保险人死亡, 由保险人负责给付死亡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产品。
团体人寿保险的主要险种
团体保险的企业管理功能
以团体保险为依托建立的员工福利制度对企
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以团体保险为依托建立的员工福利保险制度, 有利于企业的财务管理,保持企业的财务稳 定性。
团体保险的个人风险管理功能
团体保险VS其它个人风险管理方式
团体保险VS个人保险
第三节 团体保险的种类

被保险雇员的雇佣关系终止(辞职、退休、被解雇);
被保险人病假、休假不再属于投保准入成员;
被保险雇员的保单期限届满; 主保单终止或修改导致原被保险雇员不再属于合格雇
员之列,或导致原有的个别保险项目不再属于团体保 单的保障范围; 被保险雇员的扶养家属所具有的“从属性”不再与保 单的合格界定一致时,眷属保险终止。
(1)保单持有人的终止权 (2)保险人的终止权 (3)个别被保险人的保险终止
保单持有人的终止权
该条款规定保单持有人可以在保险合同到期
日之前或在宽限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 人解除保险合同。 美国的大部分团体保险单还明文规定,保单 持有人对主保单及其投保范围的修改或终止 可以无需得到被保险人的同意进行。

团体保险合同的内容
团体保险合同的内容反映了团体保险当事人和关 系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主要包括 团体保险合同的形式 团体保险合同的条款

团体保险合同的形式
由于团体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
人,所以团体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 出具的主保险单和向被保险人出具的保险凭 证构成。
团体保险合同的特别条款
1、保单持有人报告书及稽核 2、保险费与经验退费 3、修改合同权 4、团体保险给付的受益人 5、合同转换权条款 6、死亡给付的转让

团体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终止
团体保险合同的订立
投保人要约
保险人承诺
团体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终止
团体保险合同的终止

团体保险合同的变更与复效
团体保险合同的复效
是指团体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中止后又重新开
始,主要体现在团体保险合同的宽限期条款。 通常除了首期保险费以外,团体保险合同对 续期保险费会给予以一定的宽限期。
第二节 团体保险的特征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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