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排版和基本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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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

病历书写规范(2013年版)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话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检验、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病历书写中几项记录格式要求。

(一)日期记录格式。

应统一采用公历制,按“年、月、日”的顺序,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例如“2013-2-8”或“2013年2月8日”。

(二)时间记录格式。

统一采用24小时计时制,时间记录到分。

如“上午8点10分”记为“8:10”,“晚上8点10分”记为“20:l0”。

(三)度量衡单位记录格式。

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如血压使用“mmHg”,长度单位要写“米(m)、厘米(cm)、毫米(mm)等,不能写“公尺、公分、公厘”等;容量应写“毫升(ml)”、“升(L)”,不能写“公升、立升”等。

(四)疾病分类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

疾病分类编码统一按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手术、操作分类按ICD-9-CM-3。

(五)抢救记录补记格式。

要按照补记时间书写,但抢救记录内容中必须记录开始抢救时间,具体到分钟。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六条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索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色或黑色油水圆珠笔书写。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晰、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署全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描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修改时,应在需要修改的部分划双横线,并保持原有记录清晰可辨,在其上方填写修改内容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署全名(如果上方无空隙,可以在就近空白处填写)。

病历书写排版和基本格式要求

病历书写排版和基本格式要求

病历书写排版和基本格式要求
页眉:
小4号宋体,每字间1个空格键;
病历记录小2号宋体描黑,每字间1个空格键;
姓名、住院号,第*页5号宋体。

入院记录和转入记录:标题均3号宋体描黑
一般项目10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主诉、现病史、过去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专科检查、辅助检查、初步诊断、最后诊断等小标题均小4号宋体描黑。

病程记录:
病程记录、术后记录、手术记录等标题均3号宋体描黑;
病程记录、术后病程、手术记录、均另页书写。

病历与病程记录正文:
字体:宋体
字号:小4号
字形:常规
段落:特殊格式首行缩进度量值:2字符
行距:固定值设置值:20磅
页边距设置:上2.5cm 下2cm 左2.5cm 右2cm
对齐方式:两端对齐。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 病历书写宜顺畅、通顺、易识别,言简意赅,文字要清楚,排版要整洁、简洁、醒目。

2. 病历书写应严格按照表单填写项目依次填入。

所有词语需用正确的术语,拼写和语法应无误,特殊符号应严格采用相应的标准符号。

3. 医嘱单上药物应包括:药物名称、剂量、频率、给药方法。

4. 实施治疗、检查单上应详述检查或处理内容,护理记录单上应注明病情变化以及相关护理措施。

5. 主要检查、治疗情况和病情变化有两种表述方式,一个是用描述性语言,另一个是用定量数据,如р值、血压、血氧饱和度、心电图、肌力指数等。

6. 日常中应严格遵守诊疗机构的住院病历的书写规范和编制要求,尤其是病情变化部分,应当在一定时期内及时书写,以便及时显示出每日病情变化,及时把握病情发展趋势。

7. 医生在记录住院病历时,应对病人检查结果、诊疗过程、出院小结等进行有力的、准确的综合分析,注意填写病案的结论,确保病历的完整、准确。

8. 病历书写要注重表达和文字规范,力求字里行间所表达的信息明确正确,不应产生模糊或误导的内容。

9. 对病人的基本信息应同时写入病人管理表格或者记录,以备深入研究之用。

10. 如果某种治疗反应影响病人病情,也要单独登记,及时记录下治疗反应的发生
时间、表现等内容,以方便查找其原因和有效治疗。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3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3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1、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

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

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

医生应签全名。

(2)各种症状、体征的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4)简化字应按____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5)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6)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____.1.26.4/20/am或5pm。

(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8)中医病历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2、门诊病历书写要求(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由挂号室填写。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____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检查,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

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

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6)根据病情给患者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患者,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7)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闻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8)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仅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的依据,也是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

因此,建立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1 书写格式规范在病历书写中,应遵循统一的格式规范,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内容。

每个部分应有明确的标题,便于阅读和理解。

同时,应注意书写的规整性和整洁性,避免出现潦草、涂改或者模糊不清的情况。

1.2 语言表达规范在病历书写中,应使用准确、简明的语言表达,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语。

应注意使用医学术语,避免使用俚语或者不规范的缩写。

同时,应注意书写的逻辑性和连贯性,确保内容的完整和准确。

1.3 时间记录规范在病历书写中,应准确记录就诊时间和医疗操作时间。

对于每次就诊,应记录就诊日期、时间和持续时间。

对于医疗操作,应记录操作日期、时间和操作者的姓名。

这样可以帮助医生和医院进行时间管理和工作量评估。

二、病历书写的内容规范2.1 患者基本信息在病历书写中,应准确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这些信息对于医生和医院进行患者管理和后续随访具有重要意义。

2.2 病史记录在病历书写中,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和家族史等内容。

主诉应准确反映患者的症状和就诊目的,现病史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发展过程,既往史应包括患者的手术史、疾病史和药物过敏史等信息,个人史和家族史应记录与患者疾病相关的信息。

2.3 诊断和治疗记录在病历书写中,应准确记录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诊断应基于患者的症状和体征,遵循医学诊断的规范和流程。

治疗方案应详细记录医生的治疗意见和药物处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和用法等信息。

三、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3.1 病历书写责任制医院应建立病历书写责任制,明确医生和护士的病历书写职责。

最新病历书写规范

最新病历书写规范

体格检查
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 一般情况、皮肤、黏膜
等。
诊断
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 分析,作出初步诊断。
处理意见
列出治疗方案、用药情 况等。
复诊病历书写规范
01
02
03
04
病史回顾
简要回顾患者上次就诊的病史 及治疗情况。
现状描述
详细记录患者当前的症状、体 征及生命体征。
诊断更新
根据最新情况更新初步诊断或 提出修正诊断。
《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病历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子病历管理工作,保障医患双方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电子病历的格式与内容要求
格式
电子病历的格式应符合《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包括文字、图 片、表格等。
内容
电子病历的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就诊记录、检查检验结果、诊断治疗措 施、会诊记录、转诊转院记录等。
电子病历的安全与隐私保护
安全
电子病历应采取安全措施,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具 体措施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备份和恢复等。
隐私保护
医疗机构应建立电子病历隐私保护制度,采取措施保护患者 的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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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病历书写规范
汇报人: 2023-12-08
•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 病历书写内容与格式 • 门诊病历书写规范 •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 • 手术相关记录书写规范 •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01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病历书写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 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 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术信息,并签字确认。
语言表述
手术同意书的语言表述应清晰、 简洁,避免使用专业术语,确保 患者能够理解手术的相关信息。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要求综述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要求综述

九:正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二)要求 1、正或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等有关人员参加)。住院7天的病历,必须有正或副主任医师 查房记录至少一次。急、危重、疑难、新病人必查,新病人 入院3天应有正或副主任医师查房。 2、危重的病人入院24小时内应有正或副主任医师的查房,重 点病人应组织科室进行讨论。病重的病人入院12小时内应有 正或副主任医师的指示意见。病危的病人入院当时应有正或 副主任医师的指示意见。 2、正或副主任医师查房以前,主治医师或总住院医师应指导 经管医师及实习医师作好准备工作(汇齐展示各种辅助检查 质料)。 3、正或副主任医师应于72小时内审签本次查房记录的准确性 与完整性。
四:我院特殊病历的要求


患者未办理住院手续死亡: 1、患者病情较危重,一入院就进行抢救,且还未 办理住院手续患者死亡的,可以书写“门急诊抢 救死亡记录”(将抢救记录和死亡记录合并书 写),可以不书写死亡讨论记录。病历书写完成 后交科主任审阅签字确认后交到病案管理科由病 案管理科保管,但必须与病案管理科的人员说明 此份病历的特殊性。 2、患者就诊我院但未办理住院手续,对可能存在 医疗纠纷隐患、病情危重放弃治疗或特殊情况等 病人的病历,须书写就诊相关情况的病历。书写 完成后交科主任审阅签字确认后按时交到病案管 理科由病案管理科保管,并向病案管理科的人员 说明此份病历的特殊性。


(二)要求 1、患者住院期间所做的辅助检查(化验结 果、影像检查、病理检查结果等)由于某 种原因在患者出院当天仍未报告结果的, 经治医师须在患者出院后追踪辅助检查结 果,并在7天内归入病历中。 2、由经治医师在接收辅助检查结果报告24 小时内在最后一次病程记录后记录。

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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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四、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名称为准。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m(米)、cm(厘米)、mm(毫米)、μm(微米)、l(升)、ml(毫升)、kg(千克)、g(克)、mg(毫克)、μg(微克)等。

六、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要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七、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书写时的笔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八、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出现在病历上的各级医师职称要以医院的正式聘任为准,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

修改时一律用红色墨水笔并在最后注明修改日期,签署全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具体要求如下:(一)实习医师书写的完整病历,经其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的基础上作认真修改签字(如仅供教学资料使用,可以不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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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住院号,第*页5号宋体。

入院记录和转入记录:标题均3号宋体描黑
一般项目10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主诉、现病史、过去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专科检查、辅助检查、初步诊断、最后诊断等小标题均小4号宋体描黑。

病程记录:
病程记录、术后记录、手术记录等标题均3号宋体描黑;
病程记录、术后病程、手术记录、均另页书写。

病历与病程记录正文:
字体:宋体
字号:小4号
字形: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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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齐方式:两端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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