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中损害赔偿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或疏忽导致患者受到损害,需要进行赔偿的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对于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医疗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医疗费用的赔偿,包括患者因医疗事故而产生的治疗费用、康复费用、护理费用等;二是误工费的赔偿,即患者因医疗事故而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三是伤残赔偿,即患者因医疗事故而导致的身体功能永久性损害所产生的赔偿;四是精神损害赔偿,即患者因医疗事故而导致的精神痛苦和心理创伤所产生的赔偿。
其次,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赔偿的原则,即医疗损害赔偿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能随意确定;二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即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应当公平、合理,不能偏袒一方;三是科学合理的原则,即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应当基于科学的依据确定,不能主观臆断;四是补偿性的原则,即医疗损害赔偿应当具有补偿性,能够有效弥补患者因医疗事故所遭受的损失。
再次,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医疗损害的程度,即患者因医疗事故所遭受的损害程度;二是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程度,即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对于医疗损害的过失程度;三是患者的损失情况,即患者因医疗事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情况;四是社会公共利益的考量,即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应当兼顾社会公共利益。
最后,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需要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不能一概而论。
同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尽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对于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尽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2024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
![2024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a1e11846178884868762caaedd3383c4ba4cb469.png)
2024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根据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2024年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如下:一、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条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诊疗规范,或者医疗机构管理不善,致使患者损害的行为。
医疗事故包括医疗责任事故和非医疗责任事故。
二、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1.临床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根据患者的损害程度和情况,划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等级。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轻伤:根据患者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一般在20万到50万之间;-重伤:根据患者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一般在50万到150万之间;-死亡:根据患者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死亡赔偿金额一般在50万到300万之间。
2.非临床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指在非临床医疗活动中发生的医疗事故,如药品不良反应、接种疫苗造成的不良反应等。
根据患者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一般在10万到50万之间。
三、医疗事故赔偿方式对于医疗责任事故,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纠纷处理机构或人民法院作出的赔偿决定,及时足额支付赔偿款项。
患者也可以与医疗机构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协商的赔偿款项以不低于赔偿标准为原则。
对于非临床医疗责任事故,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按照患者遭受损害程度和情况进行赔偿。
四、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应该由医疗纠纷处理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依据医疗事故的调查和鉴定结论,综合考虑医疗机构的机构管理责任和医务人员的专业责任。
五、赔偿款支付方式医疗机构可以通过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者以折现方式支付赔偿款项,根据患者的意愿和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六、特殊情况下的赔偿标准对于因患者自身因素导致的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应如实告知患者相关风险和后果,并提供必要的治疗和救助。
以上是根据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对2024年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概述。
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赔偿方式还要根据实际案件和法律程序进行具体的认定和执行。
2023年医疗事故赔偿清单

2023年医疗事故赔偿清单
医疗事故赔偿涉及多个方面,具体赔偿金额和标准因地区、医疗事故等级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以下提供一份医疗事故赔偿清单的样例,仅供参考:
1. 医疗费:根据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包括住院费、手术费、检查费、药品费等。
2. 误工费:根据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的误工时间,按照患者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金额。
3. 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患者因医疗事故住院的时间,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4. 护理费:根据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的护理时间,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 残疾赔偿金:根据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的伤残等级,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6. 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患者因医疗事故需要配置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进行赔偿。
7.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8.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生活来源等情况,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9.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10.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精神损害程度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赔偿清单仅为参考,具体赔偿金额和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引言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在诊治患者过程中,由于医护人员的错误操作、技术失误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患者身体健康受到伤害或者丧失生命的事件。
对于这些不幸发生的医疗事故,患者及其家属有权获得合理的赔偿。
法律依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依法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该办法,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财产损失赔偿对于因医疗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具体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交通费、住院费用、误工费等。
患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提交相关费用证明和病历等资料来主张相应的赔偿金额。
2. 生活护理费赔偿医疗事故造成患者生活能力受到严重损害的,患者有权主张生活护理费的赔偿。
生活护理费是指患者因伤残导致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所需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家政服务费、劳动补偿费等。
赔偿金额的确定根据患者的伤残程度、家庭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3. 治疗费用补偿对于医疗事故导致患者需要接受进一步治疗或康复的情况,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治疗费用。
患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治疗方案来主张治疗费用的补偿。
4. 精神抚慰金赔偿医疗事故给患者及其家属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和折磨,医疗机构应给予相应的精神抚慰金赔偿。
精神抚慰金的数额根据患者受到的精神损害程度、事故的严重程度等进行确定。
在处理医疗事故赔偿问题时,患者及其家属应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疗机构也应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只有在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下,医患双方才能共同维护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
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是根据医疗事故的性质和影响程度来确定的。
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因业务操作不当、技术失误、设备故障、医患沟通不畅等原因,给患者造成的一定损害的行为。
医疗损害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后给患者造成的身体、精神、经济等各方面的实际损害。
1.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交通费、住院费、护理费、康复费、鉴定费等与患者因医疗事故发生而直接产生的经济支出,以及由于医疗事故导致患者工作能力减退、致残或丧失的工伤赔偿金、伤残津贴等。
3.身体损害赔偿:包括由于医疗事故导致患者的身体伤害,涉及康复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4.丧失生活质量赔偿:包括因医疗事故导致患者生活质量下降、丧失家庭角色等带来的损害,涉及家庭侍护费、护理费、生活费等。
1.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根据患者的实际医疗费用和丧失的工作收入等因素进行计算,一般按照患者实际支出的费用为基础,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赔偿。
此外,还需要对医疗费用进行合理的鉴定和审核,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精神赔偿金的标准:根据患者精神损害的程度和影响进行评估,并结合司法实践和相关指导意见进行赔偿。
一般情况下,精神赔偿金的标准较为模糊,需要根据具体案例和法律原则进行具体的判断。
3.身体赔偿金的标准:根据患者的身体损伤程度、残疾程度、康复需要等因素进行评估,参考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进行赔偿计算。
4.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等赔偿标准:根据患者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需要和损失进行计算,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赔偿。
总之,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既要考虑患者的实际损害,也要兼顾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赔偿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保证赔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同时,提高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水平,减少和避免医疗损害的发生,对于维护医患关系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及公式

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及公式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及公式一、引言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因疏忽、错误或其他过失导致的患者身体损害所负责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及公式,以便医务人员和患者了解相关法规和赔偿原则。
二、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是指用于确定赔偿数额的依据和准则。
根据医疗事故的性质和程度,赔偿计算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用赔偿标准医疗费用赔偿是指因医疗事故而导致的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
医疗费用的计算公式如下:医疗费用赔偿额 = 实际医疗费用 -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等支付的部分2. 丧失劳动能力赔偿标准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医疗事故导致患者失去工作能力,需要赔偿其因此产生的收入损失。
丧失劳动能力的计算公式如下: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额 = 丧失劳动能力评定等级 × 平均月收入 × 赔偿期限3. 残疾程度赔偿标准残疾程度是指因医疗事故导致患者身体功能损害的程度,需要根据残疾等级进行赔偿。
残疾程度赔偿的计算公式如下:残疾程度赔偿额 = 残疾等级 × 残疾赔偿基数4.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指因医疗事故导致患者心理受到伤害,需要在赔偿中考虑精神补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公式如下:精神损害赔偿额 = 精神损害赔偿基数 × 精神损害等级5. 家庭赡养费赔偿标准家庭赡养费是指因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无法履行家庭赡养义务,需要赔偿其家庭赡养费支出。
家庭赡养费赔偿的计算公式如下:家庭赡养费赔偿额 = 遗属或抚养人已支出赡养费数额6. 误工补偿标准误工补偿是指因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无法正常工作,需要赔偿其因此产生的收入损失。
误工补偿的计算公式如下:误工补偿额 = 误工天数 × 日均收入三、附件清单1. 事故医疗费用清单2. 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3. 劳动能力评定报告4. 残疾鉴定证明5. 心理咨询意见书6. 家庭赡养费支付凭证7. 误工补偿清单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医疗费用:指因医疗事故而发生的相关医疗支出。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23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23一、医疗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需承担的赔偿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害程度予以确定。
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死亡而应由加害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伤致残后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而由加害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确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模板1:正式风格【一】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标准【一:背景】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是在医疗行为中造成患者损害的问题。
针对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社会各方面对赔偿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相关人员了解赔偿标准的具体细化。
【二: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误诊、错误治疗、手术失误等导致患者损害的事件。
医疗过错是指医疗行为中违背了医疗常规、专业标准导致患者损害的行为。
【三: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的标准】1. 诊疗费用赔偿:根据患者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包括药品费、检查费、手术费等。
2. 财产损失赔偿:对于因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导致的患者财产损失,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 非财产损失赔偿:对于因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导致的患者精神上的痛苦、蒙受的痛苦等非财产损失,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赔偿。
4. 辅助生活费赔偿:对于因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导致的患者需要长期或短期辅助生活的情况,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赔偿。
5. 丧失劳动力赔偿:对于因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导致的患者丧失劳动力的情况,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赔偿。
【四: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标准的细化】1. 根据不同的健康损害程度,确定不同的赔偿标准。
2. 根据患者年龄、职业、收入等情况,进行个体化的赔偿计算。
3. 对于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责任划分,进行专业评估,并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赔偿。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医疗事故: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误诊、错误治疗、手术失误等导致患者损害的事件。
2. 医疗过错:医疗行为中违背了医疗常规、专业标准导致患者损害的行为。
模板2:简洁风格【一】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标准【一:背景】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是医疗行为中造成患者损害的问题,有关赔偿的标准受到关注。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标准的内容,相关人员了解赔偿标准的细化。
【二: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导致患者损害的事件;医疗过错是指医疗行为违背医疗常规、专业标准导致患者损害的行为。
2023年最新公布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2023年最新公布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一、赔偿范围1. 医疗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2. 医疗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3. 医疗事故造成的其他损失。
二、赔偿计算方式1. 医疗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2. 医疗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根据伤残等级、年龄、收入等因素综合计算;3. 医疗事故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精神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等。
三、赔偿金额1. 医疗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具体情况,赔偿金额在1万元至100万元之间;2. 医疗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根据伤残等级、年龄、收入等因素,赔偿金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3. 医疗事故造成的其他损失: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在5万元至50万元之间,死亡赔偿金为50万元。
四、特殊情况处理1. 未成年患者:根据其年龄、收入等因素,适当提高赔偿金额;2. 贫困患者:根据其经济状况,适当提高赔偿金额;3. 多人受伤:根据受伤人数和伤情严重程度,适当提高赔偿金额。
五、赔偿责任1.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严重过错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赔偿程序1. 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要求;2. 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赔偿要求后30日内作出答复;3.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法律责任1.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造成医疗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故意造成医疗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赔偿标准以我国法律法规为准。
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2023年最新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表
2023年最新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表
以下是2023年最新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表。
此标准表旨在为医疗事故受害者和相关方提供一个参考,以确定可能的赔偿金额。
一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特殊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除一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外,特殊医疗事故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额外的赔偿。
以下是一些特殊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示例:
1. 误诊导致严重后果:500,000 - 2,000,000人民币
2. 医疗器械失控导致严重损害:500,000 - 5,000,000人民币
3. 医疗过程中造成残疾:1,000,000 - 5,000,000人民币
请注意,以上赔偿标准仅作为参考,真实赔偿金额将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而定。
赔偿标准的确切细节和计算方法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并在案件中与相关方进行协商。
结论
本文介绍了2023年最新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表,包括一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和一些特殊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示例。
这些标准旨在为医疗事故赔偿提供一个参考,具体赔偿金额将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事故中的损害赔偿[内容摘要]“医本仁术”,自古以来,医疗承担着救死扶伤的重大死命,履行着治病救人的崇高职责,医生享有悬壶济世的“救命恩人”的盛誉。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权利意思的高涨和法制秩序的建立,特别是在2002年4月1日起,人民法院审理医患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后,医患纠纷案件数量猛增,使医疗陷入了尴尬。
①特别是近年来,医疗纠纷成为社会矛盾并为突出的热点之一,在不少地方甚至酿成大的冲突。
如,2001年四川省邻水县农民包某因治疗效果不满意,在其就诊的重庆市地三人民医院制造爆炸案,造成5人死亡,35人受伤。
②因此如何准确适当地解决医疗纠纷,切实保护医患双方的权利,贯彻民法关于保护弱者的观念已成为当务之急,我们必须就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作深入全面的研究。
就此笔者将要探讨医疗事故中的损害赔偿方面的几个问题:1、医疗事故的界定2、医疗事故的归责原则及责任竞合3、医疗事故中的举证倒置4、医疗损害赔偿制度及赔偿标准5、医疗事故中的保险制度[关键词]医疗事故、责任竞合、责任竞合、损害赔偿、医疗保险一、医疗事故的界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极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
对此条例进行分析,它指明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至少包括以下几点:〈一〉发生事故的主体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这里所说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1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行许可证的机构。
这里所说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技术人员,如医生和护士等,他们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
“医疗事故”必须发生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中,这指明了医疗事故发生的场所及其医务人员在合法的医疗活动中发生的事件。
〈二〉医疗行为的违法性“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
这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依据和指南,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自己的有关业务活动中应当掌握的相应的规定。
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三〉医疗事故主体所持的心理态度必须是过失医疗事故主体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是过失。
在这里,过失,就是指医疗机构极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和懈怠。
③但我们该如何判定医疗过失,学术界对此存在三种观点:1、个人标准说(主观说):主张应以行为人实际认识能力大小为标准来判断有无过失。
2、客观说:应该以社会普通人员通常的平均的认识能力来确定行为人的认识能力,能否预见和避免不良后果应看行为人是否发挥了普通人的注意能力和注意水平。
3结合说:认为应贯彻主客观相结合的原则,把人的主观能力与外在的认识条件结合起来综合分析,只有两者兼备,才可以认为有注意义务。
笔者以为,医务人员是专业技术人员,都评定了相应的职称,在承认医务人员由其技术职称所决定的认识能力水平大致相同,而相同职称者认识能力又难以整齐划一的前提下,应遵循发展的动态的思路来最终确定医务人员的认识能力,因此把第二种观点既客观说判断标准更具合理性。
但这里所说的“以社会普通人员的通常认识能力”为标准,是依照技术职称评定标准、临床医学水平、医院级别来确定一个客观标准,以此判定是否有过失。
在实践中医疗过失主要表现如下:1、医疗机构的过失一般认为过失是自然人的一种心理表现,单位不具有人所具有的心理活动,因而难以认定其具有过失,但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医疗机构也存在导致病员人身伤害的过失,一般说其具体表现为:①医疗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②缺乏基本的医疗护理条件;③对疑难病症未认真组织会诊,草率结论等。
2、医务人员的过失表现①诊断行为过失;②治疗行为过失;③注射行为过失;④手术行为过失;⑤麻醉行为过失;⑥采血、输血行为过失;⑦放射线治疗过失等。
〈四〉客观上造成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死亡,即自然人生命的终结。
2、健康损害,即组织器官的伤害,其又包括两发面的内容:①组成人的身体的躯干、肢体,组织及器官受到损害使其正常功能不能得到发挥的。
②虽然没有表面上使患者的肢体、器官受到损坏,但却导致其出现障碍,如大脑受到刺激造成的精神障碍。
3、身体伤害,如刀伤极其留下的疤痕。
4、隐私权的损害。
对患者隐私权的侵害主要表现为对患者生活信息秘密保密权的侵害,包括身体缺陷、心理缺陷(如变态行为),罹患有碍社会风化的疾病等发面的情况向外扩散。
④〈五〉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固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损害后果的发生可以归因于违法行为,行为与损害之间有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关联性。
因果关系问题是目前法律上仍未能完全解决的难题之一。
理论上将因果关系分为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与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前者指以逻辑学上的因果律为标准,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关联性,又称“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后者指以法学理论为标准,行为与某范围的损害存在关联性,又称“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各国关于前者的理论差异不大,但关于后者,则有所不同。
目前影响较大的主要有德国的相当因果关系说、英国的预见力说及流行于西欧地区的充分原因说。
这些理论各自虽有相当程度的合理性,但均不足以完全解决因果关系这一法律上的难题。
笔者认为,医学是一门专门性的自然科学,在解决事实因果关系问题上,应以医学科学原理作为判断依据,倘判断确有难度,应委托有权部门进行鉴定。
在法律因果关系问题上,应结合案件的不同情况,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于损害发生所起的作用,适用不同的因果关系理论,以求得医患双方在损害负担上的公正性。
二、医疗事故的归责原则及责任竞合〈一〉归责原则:过错推定原则1、采用过错推定原则的原因由于医患双方地位的不对等,患者很难证明医疗过失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且在2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㈧项规定“因医疗行为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这就为医疗纠纷的处理规定了过错推定的推定原则。
2、过错推定的概念及特征过错推定也称过失推定,是指若原告能证明其所受损害是由被害所致,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推定被告有过错并应负民事责任。
特征:①免除了原告(受害人)的过错举证责任②采取举证倒置的办法,由被告就其没有过错问题作出反证,在过错推定过程中,推定常常以客观过失的概念为基础。
倘若采纳主观过失概念,即以心理状态的检验方法来确定过错,则极易被行为人的反证所推翻。
但过错推定毕竟不同与运用客观过错概念来认定过错,因为推定过错是通过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来实现的,认定过错一般不需要采取举证倒置的方法,行为人是否违反了一个合理人,普通人应尽的注意义务,应由受害人对此举证。
⑤〈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竞合医疗事故中赔偿责任的基础同时包括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两个方面。
侵权责任是指由于医疗侵权行为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功能障碍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就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医疗机构违反了患者与其订立的医疗服务合同,依法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医疗事故既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又同时符合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病员或其家属就会形成两个请求权,这种基于请求权竞合产生的赔偿责任并存的状况,可称为赔偿责任的竞合。
所以,正如王利明教授所指出的依侵权法提起侵权之诉还是依合同法提起合同之诉,将产生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并严重影响到受害人的利益的保护和对不法行为的制裁。
赔偿责任的竞合并不意味着医疗单位向病员极其家属承担两种赔偿责任,而应由医疗单位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病员或其家属的请求,确定承担其中一种赔偿责任。
对于在哪些情况下医疗单位应承担何种赔偿责任,各民事立法的态度不尽相同。
根据法国民法,病员只能提起合同之诉,要求医疗单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因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时,病员家属才可以提出侵权之诉。
依据美国法,医务人员治疗失当致人死亡时,属于侵权行为,只能提起侵权之诉,但根据合同法中默示条款制度,医务人员有不使病情加重的义务,故也不能排除医疗单位或医务人员承担违约责任的可能。
笔者认为,医疗事故中赔偿责任的竞合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法律现象,它是由于民法将民事责任划分为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所造成的。
因此,必须首先承认责任竞合的存在。
在此基础上,应允许病员或其家属根据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况,选择行使其中的一种请求权。
但在审判实践中,除少数地区和案件中允许病员或其家属依照违约责任取得赔偿外,“多适用侵权责任而不支持违约请求”。
三、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分配在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能力上明显不对等。
一方是掌握专门医学知识的医务人员,而另一方却是缺乏相应医学知识的患者,患者明显处于弱者的地位。
在此情况下,如果要求患者方就医方存在过错负举证之责,无疑是对患者方求偿权的一种否定,这很难体现法律的公正。
20世纪立法的特征之一,就是通过保护弱者的权益来体现法律的公正,处于弱者地位的患者当然成为被保护的对象之一。
具体表现在:第一,随着医疗损害的大量出现和医疗过失责任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逐步完善,法官裁判明显偏重于保护患者方利益,在实体法中对医生过失的判定越来越严格,即使医方过失显著轻微,也要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在诉讼法中合理分担举证责任,主观过错要件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作法,即主观过错由被告负责举证。
医方必须证明诊疗护理行为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种作法调整了双方不对等的关系,更有利于保护患者的权益,以实现司法公正,也正是由于契约法在过错举证责任上对患者方更为有利,所以在七十年代后,由适用侵权责任向适用契约责任转化,已成为各国民法的发展趋势。
各国就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倒置所坚持的原则也有很大的区别,主要有三种原则:㈠、英美国家所坚持的事实本身说明过失原则(Res Ipsa Loquitar):过失必须要有合理的证据,但若事实显示导致损害发生的事物是在被告或其受雇人的管理之下,且依一般情形,如果对该事物之管理予以适当的注意损害就不会发生,这时被告若不能提出说明,即可以认为已有合理的证据证明该事故的发生是由被告的过失所致。
⑥英美之所以采用此原则,有以下三点理由:1、为避免“沉默共谋”现象的产生。
“沉默共谋”(conspiracy of silence):是指在医疗诉讼中,其他医师通常不愿意担任患方的专家证人(Expertwitness)提供其专业知识作出对被告(医方)不利的证言的现象,相当于我们说的“医医相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