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资质审批纸质文档报送要求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8.02•【文号】国土资发[2006]175号•【施行日期】2006.08.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部有关直属单位: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异常以及人为不当的建设活动,地质灾害已成为我国主要自然灾害之一,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的经济建设造成了很大损失,成为一些地区阻碍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为了及时掌握全国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应急反应能力满足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指挥快捷的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国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7号)和国务院应急办《关于建立突发性公共事件月报制度的通知》(应急办函[2006]3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9号)的要求,现决定对2004年4月13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地质灾害报告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4]86 号)进行修改完善。
具体内容如下:一、地质灾害速报制度(一)速报范围发生的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以及避免10人(含)以上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都要按照不同的时限要求上报国土资源部。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见附件1。
成功预报地质灾害避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数量的要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以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如倒塌房屋内居住人员或灾害现场活动人员等。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正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5月2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6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市场秩序,保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质量,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实施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对建设工程和规划区遭受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估,提出具体预防治理措施的活动。
第四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第五条自然资源部负责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第六条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报告制度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报告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4.14•【文号】国土资发[2004]86号•【施行日期】2004.04.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8月2日实施日期:2006年8月2日)废止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报告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部有关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更好履行国土资源部的政府职能,及时掌握全国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为科学决策服务,部决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地质灾害报告制度。
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情况的报告,认真总结2003年地质灾害报告工作的经验,切实加强对本省(区、市)地质灾害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地质灾害月报制度”的要求及时报告本地区发生的各类地质灾害灾情、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和成功预报地质灾害的实例,并根据气象预报做好本地区地质灾害的趋势预测,提出下一步防治对策。
二、对造成人员伤亡需速报国土资源部的重要地质灾害灾情和隐患,灾害发生地的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附件1)规定的速报程序和时限,同时分别报告部值班室和部地质环境司,并做好续报工作。
三、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汛期和重点地区的险情巡查工作,发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后,要按照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向国土资源部报告,并做好跟踪监测和应急防治工作。
四、对每月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和隐患,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统计汇总的时间安排,确保按时准确上报有关数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管理年报编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管理年报编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11.16•【文号】自然资办函〔20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1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管理年报编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20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 进一步规范地质资料管理年报编报和信息报送工作,不断提升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水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地质资料管理年报是我国自然资源统计报表制度中的一种的重要统计资料,反映了各地地质资料汇交、利用和保护等情况,各单位均应按要求及时上报管理年报。
年报应包括以下内容:地质资料汇交、保管、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基本业务情况,机构设置、基础设施、人员队伍等馆藏机构情况,以及存在问题与建议、下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等。
二、各省(区、市)地质资料管理年报统一定名为《XXX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资料管理年报(XXXX年度)》;各委托保管单位地质资料管理年报统一定名为《XXX委托保管地质资料管理年报(XXXX年度)》。
三、地质资料管理年报的统计时间段为编制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各省(区、市)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和各委托保管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15日前,按本通知所附的统计表(见附表)填报统计信息,并向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各油气公司总部上报本年度年报。
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各油气公司总部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完成年报审核盖章,并通过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向部上报。
四、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所属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各油气公司在本单位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分别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信息员,及时通过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向部报送本单位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安全管护、开发利用、社会化服务、信息化建设、重大工作进展等方面的信息,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将上一季度本辖区、本单位地质资料管理统计情况报部。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流程线上申请办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事项的公告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流程线上申请办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事项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23.12.29
•【字号】
•【施行日期】2023.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流程线上申请办理地质灾害防治单
位资质审批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省政府“三集中三到位”决策部署,推进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升行政效能,省自然资源厅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等六个事项开始执行全程网上办理。
申请人需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平台(https://zwfw-
/hnzwfw/1/186/679/index.htm),完成身份认证,在线提交办事申请。
具体操作详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一网通办申报操作手册》(附件)。
申请事项审批完结后,申请人须携带与申报资料一致的纸质资料到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窗口领取审批结果(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也可选择邮寄服务,申请人直接将与申报资料一致的纸质资料邮寄到窗口,窗口收到资料后将审批结果邮寄给申请人。
提交存档的资料原则上需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咨询电话:*************
附件: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一网通办申报操作手册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2月29日。
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资料要求

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资料要求(试行)为规范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编制及备案管理工作,保证提交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特制定本要求。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交1.评估报告应做到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重点突出、结论正确,建议合理、可行。
2.评估报告的编制章节和内容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和省主管部门指导意见。
3、评估报告格式:正文、表格的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规格(个别表格也可采用A3规格,但应折叠成A4大小);封面应包括报告名称、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和日期(送审稿应在封皮的报告名称下方注明“送审稿”字样);扉页除有封面部分内容外,还需有报告编制单位、项目负责、报告编写人、审核人、总工程师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栏;目录应包括正文目录、附图目录、附件目录及相应的页码;图件大小依据建设场地的规模而定,比例尺应满足其精度的要求,一律按A4规格折成手风琴式,图面朝里,图签向外;附图册和附表册幅面可为A4、A3幅面(其格式要求详见本要求附件)。
4.评估报告中的文字、术语、标点、代号、符号、数字、图例、图式、单位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
5.评估报告中的插图应注明图号、图名、图例、比例尺(图号、图名采用黑体置于图下部);插表应注明表号、表名(表号、表名采用黑体置于表上部)。
6. 评估报告附图、附件应按顺序排列,附于文字报告后;附图中应有责任栏(右下角)。
7、评估报告内容装订顺序:封面、扉页(责任栏)、单位资质、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专家组名单、报告目录、正文、报告附图、报告附件。
8.评估报告最终稿应沿左侧胶装成册。
二、一级评估报告评审申请评估报告评审时应提交的资料(按下列顺序整理)1、评估报告评审申请表2、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3、评估项目合同书或委托书4、地方主管部门评估项目备案登记表5、建设项目立项支持性文件6、评估报告送审稿1份三、一级评估报告备案1、申请评估报告备案时应提交的材料(按下列顺序整理)(1)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2)项目合同书或委托书(3)地方主管部门评估项目备案登记表(4)项目评审意见书(含专家组名单)、专家个人审查意见、专家现场考察书面意见(5)评估报告评审情况记录及反馈表(6)评估报告修改情况说明表(7)参会人员签到表(8)与项目相关的支持性文件(9)评估报告终审稿和光盘各一式两份(1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不少于10份,其中需备案存档5份)2、备案要求(1)评估单位应在签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合同后十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填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和评估项目备案登记表》。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勘查设计书编制要求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勘查设计书编制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0.02.09•【字号】川国土资发[2010]28号•【施行日期】2010.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勘查设计书编制要求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0〕28号)各有关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项目承担单位:现将《四川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勘查设计书编制要求》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勘查设计书编制要求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附件:四川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勘查设计书编制要求一、编制基本要求(一)基本规定1. 地灾体的描述与评价:主要对地灾体的基本要素、变形情况、稳定性、危险性、危害性等作出初步的认识和评价。
2. 危害对象的描述与评价:包括威胁人员及可能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数量等。
3. 治理工程(方案)设想:针对保护对象及现场实际情况要有一个初步设想和治理思路;对已有治理工程要有相应的描述与评价,必要时可布置一定的工作量揭示其结构特征。
4. 勘查工作布置:勘查工作布置应满足一次性应急勘查要求;勘查工作布置要有针对性;勘查工作布置应全面考虑勘查成果能满足可研、初设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二)勘查设计书编制的基本要求1. 各类勘查设计书应满足勘查工作的要求,包括勘探工作布置、各类原位测试、室内岩石试验、室内土工试验等。
2. 各类勘查设计书文字部分应满足“勘查设计书编制提纲”基本格式要求;并应编制勘查预计工作量统计表。
3. 图件应满足相应的图件要求。
(三)勘查设计书成册基本要求1. 资质证书正本2. 内审意见及内审专家签到表3. 扉页相应人员签章签字4. 设计书及勘查报告标题应与省厅下达文件项目名称一致。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修订20190716)

(2005年5月2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6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市场秩序,保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质量,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实施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对建设工程和规划区遭受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估,提出具体预防治理措施的活动。
第四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第五条自然资源部负责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第六条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第七条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五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十五名、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十名;(二)近两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十五项二级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三)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监测、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资质审批
纸质文档报送要求
按照行政审批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地质灾害资质审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对地质灾害资质申请上报纸质文档要求如下
一、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申请资料与要求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申请表(封面加盖公章);
(二)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原色扫描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色扫描件);
(四)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或者聘任文件、工作简历、身份证明、职称证明和毕业证明(原色扫描件);
(五)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资格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原色扫描件);
(六)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主要业绩以及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任务书、委托书、合同、评估成果责任页、市(地)级以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手册(原色扫描件);
(七)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从事5年以上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和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业绩证明、相关成果的责任页(原色扫描件);
(八)管理水平与质量监控体系说明及其证明文件(原色扫描
件);
(九)技术设备清单(加盖公章);
(十)要出具所列人员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花名册并加盖人社等有关部门公章(原色扫描件)。
二、工程勘查单位资质申请资料与要求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资质申请表(封面加盖公章);
(二)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原色扫描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色扫描件);
(四)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工作简历、身份证明、职称证明和毕业证明(原色扫描件);
(五)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原色扫描件);
(六)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业务手册(原色扫描件);
(七)单位主要机械设备清单(加盖公章);
(八)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的有关材料(原色扫描件);
(九)近五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原色扫描件);
(十)要出具所列人员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花名册并加盖人社等有关部门公章(原色扫描件)。
三、工程设计单位资质申请资料与要求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资质申请表(封面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