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详细蓝图编制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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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为统一市详细蓝图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实现详细蓝图编制的标准化、规范化和

法制化,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标准,遵照《城市规划条例》及《城市

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规划标准与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编制技

术规定。

1.0.2详细蓝图是指在已经批准的全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及分区规划和法定图则

的指导下,对规划区内用地在功能方面(包括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公共

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工程)和形体环境方面(城市空间组织、建筑形态

和景观环境等)做出详细的控制规定的规划控制图则。重点是对法定图则所确

定的各项指标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并对规划区空间形态提出详细的设计控制要

求。

1.0.3详细蓝图经批准后作为城市建设的政府内部管理图则,是确定建设项目选址方

案和下达规划设计要点的重要设计依据,其目的是对下层次的总图设计和工程

设计进行指导和控制。

1.0.4按照详细蓝图的编制对象和编制范围的特点,详细蓝图可划分为A、B两类,

各类详细蓝图在编制内容和深度方面有所不同。

A类:包括城市重点地区、近期建设地区(新建/改造)、多功能的综合区和单一功能的产权分散区,以及在法定图则中因条件不成熟,需进行深入研

究再确定土地利用的用地。

B类:上层次规划条件已确定、有明确开发意向的用地。

其它未包括在上述范围的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纳入A类或B类。

1.0.5城市规划区内的详细蓝图的编制均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1.0.6本规定未包括的内容,除应遵守《规划标准与准则》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法

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0.7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城市规划委员会或其授权的部门。

2 详细蓝图的编制程序

2.0.1详细蓝图的编制过程包括收集基础资料、分析存在问题和潜力,确定设计目标

和控制元素体系、形成总体设计构思,制定控制对策三大步骤,设计成果的制

作贯穿于三个步骤的始终。(详见图表1)

图表1:详细蓝图的编制程序

3 详细蓝图的成果构成

3.0.1 详细蓝图的成果包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设计图则两部分,必要时应制作模型或

电脑三维动画。

3.0.2规划说明书:是指关于规划设计情况的技术性研究和说明的文字。

3.0.3规划设计图则:是指为说明规划设计情况和研究过程的各类图纸,包括现状分

析图、功能控制图则和形体环境控制图则、表现图等各类规划设计图纸。

3.0.4模型或电脑三维动画:必要时(如应项目委托要求),为更好表达规划设计意图

及周边环境,应制作模型或电脑三维动画。

4 详细蓝图的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

4.0.1 详细蓝图的编制内容包括两大基本内容:功能控制和形体环境控制。根据基地开发条件,必要时还应提出实施操作建议。

4.0.2 针对A、B两类详细蓝图在管理、实施上的不同操作特性,其图纸深度有不同要求,A类应基本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B类应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

4.1 规划说明书

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⑴前言

⑵规划依据

⑶现状概况与分析

⑷规划原则、目标及控制元素体系

⑸规划设计构思及对策

⑹实施操作建议

⑺附件

4.1.1前言

说明本详细蓝图编制的背景情况和主要过程。包括委托或授权情况以及编制的时间、过程等。

4.1.2规划依据

⑴列举规划设计依据的文件、条例及特殊规范等。

⑵列举详细蓝图所应遵循(或可作参考)的已获批准(或在编)的上层次规划和相关规划,简要概括上述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要求,并做出简要评价。

4.1.3 现状概况与分析

概括介绍规划地段的现状基础情况,从功能及形态方面分析研究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影响地段空间环境特征的主要元素和未来发展的潜在机会。

主要收集和分析的现状基础资料有:

⑴周边环境条件:包括地段周围的主要土地利用和道路交通情况、主要空间

环境特征区域等,分析其对本片区的影响和制约;

⑵现状自然条件情况:包括现状地形条件(1∶500或1∶1000的近期现状地

形图)、主要的自然环境特征(如水面、植被分布、山(坡)体稳定性等);

⑶土地利用现状:包括用地性质和用地权属等(用地分类至小类或中类);

⑷现状人口的详细资料:居住用地应包括居住人口密度、人口分布、人口构

成、户/人数以及居住建筑可容纳的人口总数等;

⑸开发强度及建设现状资料:包括主要建筑用途、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

量及已批未建建筑情况等;

⑹市政和公共配套设施的种类、位置、规模与使用状况;

⑺道路交通情况:道路的红线、坐标、标高及断面、交叉口形式、交通设施

的分布、公交和地铁站线的位置等;

⑻现状空间结构特征:包括地区城市意象特征、内部及周边地区的布局和结

构关系、历史发展脉络等;

⑼街道及开放空间情况:包括现状街道尺度关系、绿化配置、环境设计、开

放空间的位置、形式和使用情况等;

⑽现状建筑形态:包括已有建筑的群体关系、文脉等;

⑾社会环境条件:包括现有的社区组织结构、地方风土人情等;

⑿所在地区居民及用地单位对现状的综合意见及规划意愿;

⒀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划意向。

4.1.4规划原则、目标和控制元素体系

根据以上对上层次和相关规划的要求及用地现状情况的分析:

⑴阐明规划方案的主导思想及必须遵循的规划原则;

⑵提出规划方案在功能控制和形体环境控制方面的设计目标;

⑶建构针对本规划地段的控制元素体系。

控制元素体系的选择采用《详细蓝图控制元素选择表》〈表1〉进行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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