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编制调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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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管理制度

人员编制管理制度

人员编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人员编制管理,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的人事管理提供制度依据,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包括编制的设立、分配、管理、调整和考核等方面。

二、编制的设立1.编制是指用单位规定的职务、级别和工资标准,规划、确定并分派员工数量的任务单位。

不同单位根据规模和性质的不同,建立相应的编制。

2.单位应当依据本单位工作任务、规模、性质和财力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管理权限,制定编制。

编制的设立应当经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3.单位应当对编制进行定员,明确编制的职务名称、级别和数量,并在人事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备案。

4.单位的编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提出编制调整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编制管理1.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编制管理制度,编制管理应当与单位的规划、人事需求及财务预算相结合,保障单位人员结构的合理化和稳定化。

2.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实际情况,合理配置编制内人员的职务和岗位,并建立相应的职务序列和晋升通道。

3.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编制内人员的任免、晋升、薪酬待遇等情况进行登记并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

4.单位应当加强对编制内人员的考核和监督,对未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进行处罚或奖励,并及时反馈至人事部门。

5.单位应当在编制内设立相应的岗位评估机构,定期对编制内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建立评估档案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晋升、调整等处理。

6.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编制内人员进行人员关系和人事档案的调查,保障编制内人员的权益。

七、编制的调整1.单位在机构调整、任务变化等情况下,需要对编制进行调整时,应当提出编制调整方案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单位在编制调整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编制内人员的任免、安置等问题进行解决,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单位在编制调整时,应当及时通知编制内人员,并对调整后的工作岗位、薪酬待遇等进行说明。

《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人员编制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规范人员编制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1.3 人员编制管理的原则: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动态调整、公平公正。

二、人员编制管理职责2.1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员编制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办法,并组织实施。

2.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编制的申报、调整及管理工作。

2.3 公司领导负责审批人员编制方案及调整申请。

三、人员编制的制定与调整3.1 人员编制的制定(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需求及部门职责,制定各部门人员编制方案。

(2)人员编制方案应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编制数量等内容。

(3)人员编制方案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3.2 人员编制的调整(1)各部门因业务发展、岗位调整等原因,确需调整人员编制的,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2)人力资源部对调整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建议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

(3)人员编制调整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四、人员编制的管理与监督4.1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人员编制方案进行人员招聘、调配和管理。

4.2 人力资源部定期对各部门人员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3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调整人员编制的部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4.4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人员编制管理工作,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人员编制的优化与精简5.1 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现有人员编制进行评估,分析岗位工作饱和度、人员结构合理性,提出优化建议。

5.2 针对业务变化和公司发展需求,各部门应主动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人员编制的精简和优化,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

5.3 在人员编制精简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员工权益,合理制定安置方案,确保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特殊情况下的人员编制管理6.1 在公司遇到特殊情况,如突发事件、重大项目等,需临时增加人员编制时,相关部门应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人员编制调整规定

人员编制调整规定

1.0 目的为确保岗位设置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能够适应各部门的功能性质和业务发展需要,特制订本规程。

2.0 范围3.0 职责3.1 集团办公室负责对人员编制调整规程的草拟、解释、监督和执行。

3.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人员编制及调整提出意见和审核。

4.0 定义4.1 人员编制指:企业根据需要设置岗位,规定各类人员必须配备的数量,以此确定各个部门的编制,然后再确定执行岗位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

5.0 规程5.1 调整步骤5.1.1 行政人事经理定期或不定期收集同类企业岗位描述和人员编制信息,作为公司调整岗位描述和人员编制的参考。

5.1.2 行政人事经理根据同类企业岗位描述和人员编制信息,结合现有人员编制情况,分析差异和实际需要,考虑是否需要新增或者调整岗位描述。

5.1.3 如果因为部门业务量发生变化需要进行人员编制的调整,部门负责人提出人员编制调整申请并说明原因,交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5.1.4 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递交的《人员编制调整申请表》,审查人员编制调整的岗位、数量、理由等是否属实,从而决定同意、不同意或修改人员编制调整申请。

5.1.5 行政人事经理根据现有人员编制情况和部门《人员编制调整申请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测定,并核实编制调整情况。

5.1.6 审计部根据公司战略的调整或业务经营情况的变化需新增或调整业务流程,生效后通知行政人事经理。

5.1.7 行政人事经理根据新增或调整业务流程通知或集团办公室组织的测定结果,与相关部门协商确认新增岗位编制的工作量。

5.1.8 行政人事经理根据测定以及与相关部门协商的情况编制《工作量核算表》。

5.1.9 行政人事经理根据《工作量核算表》和《人员编制调整申请表》,调整或新增岗位描述和人员编制。

5.1.10 行政人事经理根据调整或新增的岗位性质和工作量,审核人员编制和岗位描述的内容是否合理:如果人员编制和岗位描述未通过审核,行政人事经理重新核定工作量;如果人员编制和岗位描述通过审核,行政人事经理就审批后的人员编制和岗位描述征求被调整部门意见。

2023年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2023年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2023年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加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纳入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管理以及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应当遵循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

第四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统一领导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省辖市、县(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日常工作,并接受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程序设置的事业单位和核定的事业编制,是岗位设置、聘用(录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

禁止擅自设立事业单位和增加事业编制。

对擅自设立事业单位、增加事业编制和编制外增加人员的,不得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得要求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事业单位,不得对下级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第七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由专项的机构编制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其他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得就机构编制作出具体规定。

机构编制具体事项,应当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专项办理。

第八条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管理包括下列事项:(一)事业单位的设立、合并、分设和撤销;(二)事业单位的名称、规格、内设机构和主管部门的确定或者变更;(三)事业单位职责任务的确定或者调整;(四)需要管理的其他事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8.07.12•【文号】国办发[2008]68号•【施行日期】2008.07.1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务院办公厅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二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人事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取消的职责。

1.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

3.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4.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

(二)划出移交的职责。

1.将制定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商务部。

2.将国际职员服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3.将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人员编制管理制度

人员编制管理制度

人员编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单位运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员编制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实行分类、分层、分级的管理。

第四条本单位人员编制划分为正式编制和临时编制两种。

第五条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人员编制管理的组织协调及各项具体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公司通讯录部门开发并维护人员编制管理系统,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

第七条公司通讯录部门每月定期公布人员编制情况,接受监督并及时调整。

第八条本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得擅自变更、调整本部门的人员编制。

第二章人员编制的确定与调整第九条本单位各部门提出人员编制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条人事部门根据组织机构调整和发展需要,结合现有人员情况,提出相应的编制调整方案,报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编制调整方案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知调整结果,确保相关人员知晓,并按照调整方案调整工作。

第十二条本单位临时编制人员聘用期不超过一年,到期前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提出是否继续聘用或终止聘用的意见。

经批准续聘的,应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人事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人员编制的评估和调整。

第三章人事档案管理第十四条本单位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员工建立全面、准确的档案。

第十五条其中,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任职资格、工作经历、职称评定、奖惩记录等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人事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严格遵守相关机密规定,不得随意外借或泄露。

第十七条人事部门应负责对人事档案进行定期的审查与整理,及时更新员工档案内容,并保障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人事档案的使用须经许可,仅用于组织评价、安排任职、奖惩处理等工作。

第四章人员编制管理的奖惩措施第十九条对于在人员编制管理中存在不履行辞职手续,擅自变更、调整编制等行为的,将按照公司制度进行纪律处理。

公司人事编制管理规定

公司人事编制管理规定

公司人事编制管理规定人事编制管理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公司的组织架构、人员安排、用人机制等方面。

因此,为了有效地进行人事编制管理,需要制定有关规定。

下面是我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所整理的公司人事编制管理规定,供参考。

一、编制管理的基本原则1.编制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组织架构和职位设置,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编制。

2.编制应当合理配置,根据岗位职责、工作量等因素进行科学分配。

3.编制应当有序调整,必须经过层层审批,满足企业经济发展需要。

二、编制管理的基本流程1.编制的设定公司应当根据业务需求和组织架构设置合理的编制,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按照编制汇总表进行编制审核,报请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后进行公示。

2.编制的审核公司按照设定的编制标准和基本原则,对编制进行审核,保证编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审核要求各部门认真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

3.编制的调配编制的调配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和公司实际情况,由部门提交编制调配申请,由公司人事部审核通过后再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对于纳入公司编制的新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用工政策进行招聘,不得随意安排。

4.编制的核定公司应当定期对各部门的编制进行核定,确保编制配置合理、岗位职责清晰、工作量合理。

对于出现超编、空岗等问题,应当及时调整。

三、编制管理的具体要求1.编制调动在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或业务需求变化时,编制调动应当视具体情况进行,下属部门应当积极响应和配合。

2.编制的用尽为充分利用编制资源,各部门应当妥善安排分配,确保岗位工作落实到人。

对于工作调整不当、浪费编制等问题,要及时纠正。

3.编制的评估编制管理应当建立良好的监督评估机制,对编制的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对于反映编制管理不当的问题,要建立处理机制,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四、其他1.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务聘任制度,明确聘任条件和程序。

2.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用人机制招聘合适人员,实现合适的人员分工。

3.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员工档案和工作记录,及时跟踪和整理,以便于管理和调配。

人员编制管理规范

人员编制管理规范

人员编制管理规范一、概述人员编制管理是指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和控制人员编制数量、结构和分布的管理活动。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人员编制管理规范,以确保人员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和高效性,提高组织机构的运转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人员编制的确定1. 根据组织机构的职能和任务,制定人员编制计划。

计划应考虑到组织机构的发展需要、工作任务的变化以及人员流动等因素。

2. 人员编制计划应经过上级部门或领导的审批,并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三、人员编制的分配1. 根据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人员需求,合理分配人员编制。

分配原则应包括能力适配、工作需要、公平公正等。

2. 分配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人员的专业背景、经验和能力,确保分配的人员能够胜任相应的工作岗位。

四、人员编制的调整1. 组织机构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人员编制。

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调整、工作任务变更、人员流动等。

2. 人员编制调整应经过上级部门或领导的审批,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五、人员编制的管理1. 建立健全的人员编制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和权限。

制度应包括人员编制的申请、审批、调整、变更等各个环节的规定。

2. 建立人员编制档案,记录人员编制的变动情况、审批流程和相关文件。

档案应妥善保存,便于查询和审计。

六、人员编制的监督1. 组织机构应建立定期的人员编制检查机制,对人员编制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和监督。

2. 发现人员编制管理存在问题或违规行为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人员编制的评估1. 定期对人员编制进行评估,包括编制数量的合理性、编制结构的科学性、编制分布的合理性等方面。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人员编制,提高组织机构的运转效率和工作质量。

八、人员编制的报告1. 定期向上级部门或领导报告人员编制的情况,包括编制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数据和分析。

2. 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便于上级部门或领导了解人员编制的状况并作出决策。

九、人员编制的优化1. 鼓励组织机构进行人员编制的优化调整,包括减少冗员、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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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为确保岗位设置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能够适应各部门的功能性质和业务发展需要,特制订本规程。

2.0 范围
3.0 职责
3.1 集团办公室负责对人员编制调整规程的草拟、解释、监督和执行。

3.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人员编制及调整提出意见和审核。

4.0 定义
4.1 人员编制指:企业根据需要设置岗位,规定各类人员必须配备的数量,以此确定各个部门的编制,然后再确定执行岗位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

5.0 规程
5.1 调整步骤
5.1.1 行政人事经理定期或不定期收集同类企业岗位描述和人员编制信息,作为公司调
整岗位描述和人员编制的参考。

5.1.2 行政人事经理根据同类企业岗位描述和人员编制信息,结合现有人员编制情况,
分析差异和实际需要,考虑是否需要新增或者调整岗位描述。

5.1.3 如果因为部门业务量发生变化需要进行人员编制的调整,部门负责人提出人员编
制调整申请并说明原因,交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5.1.4 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递交的《人员编制调整申请表》,审查人员编制调
整的岗位、数量、理由等是否属实,从而决定同意、不同意或修改人员编制调
整申请。

5.1.5 行政人事经理根据现有人员编制情况和部门《人员编制调整申请表》,组织相关
部门进行测定,并核实编制调整情况。

5.1.6 审计部根据公司战略的调整或业务经营情况的变化需新增或调整业务流程,生效
后通知行政人事经理。

5.1.7 行政人事经理根据新增或调整业务流程通知或集团办公室组织的测定结果,与相
关部门协商确认新增岗位编制的工作量。

5.1.8 行政人事经理根据测定以及与相关部门协商的情况编制《工作量核算表》。

5.1.9 行政人事经理根据《工作量核算表》和《人员编制调整申请表》,调整或新增岗
位描述和人员编制。

5.1.10 行政人事经理根据调整或新增的岗位性质和工作量,审核人员编制和岗位描述的
内容是否合理:如果人员编制和岗位描述未通过审核,行政人事经理重新核定
工作量;如果人员编制和岗位描述通过审核,行政人事经理就审批后的人员编
制和岗位描述征求被调整部门意见。

5.1.11 分管副总经理根据部门新增或调整人员编制的实际需要,对集团办公室审批过的
岗位描述和人员编制进行审核,判断是否能满足部门的要求:如果分管副总经
理不同意,则行政人事经理重新与相关部门协商工作量;如果分管副总经理同
意,提交董事长审批。

5.1.12 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对调整或新增的岗位描述和人员编制的合理性和必
要性进行审核:如果董事长不同意,行政人事经理重新与相关部门协商调整;
如果董事长同意,集团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根据审批后的岗位描述和人员编制
执行。

5.1.13 行政人事经理将调整或新增的岗位描述和人员编制信息存入员工信息库。

6.0 附录
N/A
7.0 相关的记录表格/
N/A
8.0 参考及相关的文件
N/A
9.0 修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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