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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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方法论的基本概念

法学方法论的基本概念

法学方法论的基本概念法学方法论是研究法学研究方法和规范的学科。

它不仅仅关注法学研究的过程和方法,还关注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法学方法论作为法学研究的重要基础,对于法学的发展和进步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在本文中,我将介绍法学方法论的基本概念,包括其定义、特点以及其在法学研究中的作用。

1. 定义:法学方法论是研究法学研究方法和规范的学科。

它主要关注法学研究的过程、方法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法学方法论通过分析和评价法学研究的思维方式、研究范式、理论构建和证据选择等方面,为法学研究提供科学的指导和规范。

2. 特点:法学方法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2.1 多学科性:法学方法论吸纳了哲学、社会科学、认识论等多种学科的理论,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研究范式和方法体系。

2.2 系统性:法学方法论不仅仅关注法学研究的方法,还关注法学研究的思维方式、论证逻辑、证据选择等方面,从而形成了一个系统的理论框架。

2.3 实证性:法学方法论强调实证研究的重要性,要求法学研究必须基于真实的情况和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以确保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4 创造性:法学方法论鼓励法学研究者运用创造性的思维、从新的角度探索问题、提出新的观点和理论,推动法学研究的发展和进步。

3. 作用:法学方法论在法学研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指导研究:法学方法论为法学研究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和规范,使研究者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提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

3.2 丰富理论:法学方法论通过分析和评价法学研究中的思维方式、研究范式等,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观点和研究方法,丰富了法学理论的体系。

3.3 促进交流:法学方法论为研究者提供了一个共同的理论基础和语言,促进了不同研究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推动了法学研究的发展和进步。

3.4 提高判断力:法学方法论强调实证研究的重要性,要求研究者基于真实的情况和数据进行研究分析,从而提高了研究者的判断力和决策能力。

法学方法论

法学方法论

法学方法论,是指对法律研究方法的研究,法律研究包括法学理论的研究和法律操作的研究,而后者又包括: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思维方法。

方法,在古希腊语中,即“通向正确的道路”之意。

一、法学的性质及其方法(一)学科的性质决定学科的研究方法,而学科的对象及领域决定了学科的性质。

法学主要研究三个基本问题:1)应然法:回答法律应当是什么样子?关注的是法律的理想和价值。

2)实然法:法律实际上是什么样子?关注的是律令和技术。

换言之,法律的意思是什么。

如民法中的不当得利,揭示该制度的要件和技术问题。

3)社会事实:应然法要解决的是法律的道义基础和正当性,实然法使得法律的意思变得明确,如果法律在道义上是正当的,在意思上是明确的,那么,这种法律就果真能够发生作用么?我国的破产法运行的实施失败,即是一个反例。

因此,法学还要研究法律的作用与功能。

图表1:应然法…………………理想、价值………………价值判断分析方法实然法…………………律令、技术………………逻辑和语义分析社会事实………………作用、功能………………社会实证分析方法相应地,法学的方法也就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价值判断。

法学成为关于正义和善的艺术,而不能成为科学。

因为,科学有定式,艺术无定法。

存在定法的是工艺,不是艺术。

第二层次是逻辑和语义分析,有点科学的意思。

主要研究法条的语言,类似于形式化的学科研究。

第三层次是法律社会学,这是科学的研究领域。

当然,这些方法不是截然分开的,在针对某一话题时,存在着运用方法的交叉。

法律与法学的生成,存在时间差。

先产生法律,后产生法学研究。

古希腊的哲学家最先关注法律。

由于法律是剥夺一个群体而保护另一个群体的利益,这种强制性就需要正当性的论证。

人们关心是什么正当性支撑着法律在规则上保护某一群体和损害或扼制另一群体的行为和利益,此部分是自然法的关怀。

后来实然法在理论上进行总结,则是分析法律派的功绩,它标志着法律作为一种独立学科的最终形成。

因为,它标识了一种独特的方法,声称要价值祛除,只是了解法律的意思。

2024年《法学方法论》课程【课件】

2024年《法学方法论》课程【课件】

2024年《法学方法论》课程【课件】一、教学内容根据2024年《法学方法论》课程,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教材的第一章“法学方法论导论”和第二章“法学研究方法”。

具体内容如下:1. 第一章:法学方法论导论(1)法学方法的概念与特征(2)法学方法的历史发展(3)法学方法的体系结构2. 第二章:法学研究方法(1)规范分析方法(2)案例分析方法(3)比较分析方法(4)实证分析方法二、教学目标1. 了解法学方法论的概念、特征及其在法学研究中的重要性。

2. 掌握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能够运用到实际法学问题分析中。

3. 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能力和独立研究能力。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1. 教学难点:法学方法论的体系结构、各种研究方法的理解与运用。

2. 教学重点:法学方法论的概念、特征、规范分析方法、案例分析方法。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1. 教具:PPT、黑板、粉笔、教学视频等。

五、教学过程1. 导入: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引出法学方法论的重要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2. 讲解:(1)讲解法学方法论的概念、特征及其历史发展。

(2)详细阐述规范分析方法、案例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和实证分析方法。

3. 实践情景引入:(1)以实际案例为背景,引导学生运用规范分析方法分析问题。

(2)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比较不同案例分析方法的优缺点。

4. 例题讲解:针对每种研究方法,给出具体例题,进行详细讲解。

5. 随堂练习:布置与教学内容相关的练习题,及时巩固所学知识。

六、板书设计1. 《法学方法论》2. 内容:(1)法学方法论导论概念、特征历史发展体系结构(2)法学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方法案例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实证分析方法七、作业设计1. 作业题目:(1)简述法学方法论的概念、特征及其在法学研究中的作用。

(2)比较规范分析方法与案例分析方法,并举例说明其应用。

2. 答案:(1)法学方法论是指研究法学领域中普遍适用、具有规律性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

其特征包括:具有普遍性、规律性、科学性和实践性。

法学方法论拉伦茨读书笔记

法学方法论拉伦茨读书笔记

法学方法论拉伦茨读书笔记摘要:一、引言二、法学方法论的概述1.定义与内涵2.法学方法论的重要性三、拉伦茨法学方法论的主要观点1.法律解释方法2.法律论证方法3.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四、拉伦茨法学方法论在我国的借鉴意义1.提高法律适用的准确性2.增强法律论证的合理性3.提升法律规范的实施效果五、结论正文:一、引言法学方法论作为法律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受到广泛关注。

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更是其中的瑰宝,为我国法律工作者提供了宝贵的理论指导。

本文将对拉伦茨法学方法论的主要观点进行梳理,以期为我国法律实践提供有益借鉴。

二、法学方法论的概述1.定义与内涵法学方法论,简而言之,就是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现象的科学方法。

它涉及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等诸多方面,旨在为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方法论指导。

2.法学方法论的重要性法学方法论在法律实践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首先,它有助于提高法律解释的准确性,使法律规范更好地适应社会现实。

其次,法学方法论有助于增强法律论证的合理性,使法律决定更加令人信服。

最后,法学方法论有利于提升法律规范的实施效果,保障法治国家的稳定与发展。

三、拉伦茨法学方法论的主要观点1.法律解释方法拉伦茨主张,法律解释应遵循以下原则:整体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

这些原则有助于全面、深入地理解法律规范的真实含义,为法律适用提供正确指导。

2.法律论证方法拉伦茨强调,法律论证应注重逻辑性和辩证性。

他认为,有效的法律论证应具备以下特点:论据确凿、论证严密、推理合理、结论必然。

通过遵循这些原则,法律工作者可以提高法律决定的正确性和公正性。

3.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拉伦茨认为,确定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法学方法论的核心任务之一。

他主张,在确定法律规范适用范围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法律规范的效力、法律规范的时空范围、法律规范的主体和客体。

四、拉伦茨法学方法论在我国的借鉴意义1.提高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借鉴拉伦茨法学方法论,我国法律工作者可以更加准确地理解和解释法律规范,从而确保法律决定的正确性。

法学方法论-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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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以集权专制为特征,其法律制度更多地表现为是专制和压迫的工具。进入近代以后,随 着人民主权的形成,国家有了崭新的内容,法律制度有了更广泛、更丰富的内容。 在现代社会, “法治”已经成为各国追求的目标。所谓“法治” ,是一种国家治理模式, 它要求的是“法律的统治和治理” 。也就是说,国家、社会和公民的一切重要活动,都要依 照法律来运作,来规范。例如,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政治权利、财产权利以及人身权利、 人身自由,都由宪法来确定并由刑法、民商法、诉讼法等来具体保障;公民、法人之间的 人身关系、财产关系,都应该有一套成熟而合理的私法来调整;国家权力的分配、各国家 机构的运作、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等,都要按照宪法和行政法的规定进行;对外关系活动, 则应以国内法的相关规定或是国家签订的条约、协定和国际承诺为依据。可见,在现
“方法论”对研究者带有约束性甚至强制性的规定,它要明确地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先做 什么,后做什么,怎样特定对象上的具 体应用。 而方法不能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先做什么,只在前两个问题解决后,它只提供用什么做,即怎样做 的问题。因此,不同的方法论者,可以使用同样的方法。 首先,法学方法论必然含有“价值判断”的内容,也就是说,法学方法论是一种主体意识非常明确的法 学研究方法和法律适用方法的体系建构。 其次,法学方法论必须面对“人性假定”这一基本问题,而具体的、技术性的研究方法则无须理论上 的“负累”。法学方法论在严格意义上就是为法学研究找到一个基点、一个分析的逻辑开端,从而揭示、批判或确证一定社会价值或理想 的方法。 通过对经验事实的观察和分析来建立和检验各种理论命题。 经验事实:可以通过人们的直接或间接观察被发现的确定的事实因素。

法学方法论

法学方法论

(四)新自然法学派:19世纪-21世纪
• 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衰落与复兴 衰落的原因:理想的实现 & 分析法学与历史法学的兴起 复兴的原因:分析法学的局限性(法学研究的价值判断、法官的审判 实践等) 纽伦堡审判(之后拉德布鲁赫公然从实证主义法学转向 自然法) • 代表人物: 拉德布鲁赫(Radbruch, 1878-1949) 马里旦(Jacques Maritain, 1882-1973) 达班(Jean Dabin, 1889-1971) 富勒( Lon Fuller, 1902-1978) 罗尔斯( John Rawls, 1921-2002)(代表作:《正义论》:无知之幕) 德沃金(Ronald Dworkin, 1931-)(自己不承认自己属于新自然法学 派,罗蒂说他是实用主义者,代表作:《认真对待权利》1977、《法 律帝国》1986)
法学方法论

概述与法学流派
第一专题
概 论
引言:关于道与术
形而上者谓之道 形而下者谓之器
- 易经
一、什么是 法学方法论
一、法学方法论
张文显:《法理学》 方法论:把某一领域分散的各种方法组织起 来并给予理论上的说明,就是方法论。 两种基本含义: 关于方法的理论(法学方法的原则) 关于方法的体系(各种法学方法)
(e.g.比较是方法还是方法论?)

卡尔· 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
区分法学方法与法学方法论
首先,法学方法论必然含有“价值判断”的 内容,也就是说,法学方法论是一种主体意识非常 明确的法学研究方法和法律适用方法的体系建构。
其次,法学方法论必须面对“人性假定”这 一基本问题,而具体的、技术性的研究方法则无 须理论上的“负累”。法学方法论在严格意义上 就是为法学研究找到一个基点、一个分析的逻辑 开端,而这些又都只能从“人”本身进行追问。 (自然人、制度人、社会人)

《法学方法论》课件

《法学方法论》课件

古代法学方法论
01
古代法学方法论主要关注的是法律的制定和解释,强调对文本
的尊重和权威的解释。
近代法学方法论
02
近代法学方法论开始关注法律的逻辑分析和价值判断,强调科
学的法律研究和价值中立。
现代法学方法论
03
现代法学方法论更加关注法律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强调多学科
的综合研究和实践智慧。
02
法学方法论的核心概念
法律文化的多样性
全球化带来了不同法律文化的交流和碰撞,如何处理和协调各种法律文化间的差异,确保 法律适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是法学方法论面临的重要挑战。
法律解释的困境
全球化为法律解释带来了复杂性,如何确保法律解释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避免因解释差异 导致的矛盾和冲突,是法学方法论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法律推理的挑战
详细描述
在民商法领域,法律解释问题通常出现在法律规定不 完善、存在漏洞或模糊不清的情境中。例如,在合同 法中,对于合同违约的情形,法律可能规定了违约金 条款,但并未明确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标准。此时, 法官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相关行业惯例以及公 平原则等因素,对违约金条款进行解释和适用。
案例二:刑法领域的法律推理问题
全球化背景下,新类型的法律问题和案件不断涌现,如何运用有效的法律推理方法,合理 地解释和适用法律,是法学方法论面临的又一重要挑战。
科技发展对法学方法论的影响与机遇
01
电子数据与证据规则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数据在案件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如何制定和
完善电子数据收集、保全、认证等规则,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合
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理论
总结词
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理论是法学方法论中的两大基本思潮,它们对法律的制定和适用有着重要影响。

杨仁寿 法学方法论

杨仁寿 法学方法论

杨仁寿法学方法论
法学方法论是研究法律知识建构、研究方法及其适用范围、效力的理论。

杨仁寿关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他认为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为实证研究法,即通过实证方法来发掘法律存在的实证性,以此为基础进行研究和分析。

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法律问题的“三段论”论证法,即问题-证据-结论,强调法律理论必须立足于现实实践和证据,避免空谈和瞎猜。

其次,他关注到法学理论和实践的相互关系,认为法学理论与实践应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同时,他也批判了修辞学的影响,强调法学理论不能只是空洞的语言表达,必须具有实际意义和价值。

再次,他提出了法学研究的范式问题,主张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和理论,以期全面理解和解决法律问题。

他还以法律比较研究为例,倡导采取多种方法进行研究,如比较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以期得到更加准确和全面的研究结论。

最后,他强调在法学研究中的道德问题,认为法律研究者必须坚持道德底线,秉持诚实、正义和公平的研究态度,以达到真正的法学理论创新,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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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格雷法官的意见: 遗嘱法的相关法条并未出现模棱两可或含糊 不清的地方,因此应严格遵守现有的法律 对某一特殊罪行的惩罚,必须由立法机构事 先做出规定,法官不能对罪行另加处罚。
2、厄尔法官的意见: 法规的真实含义不仅取决于法律文本,而且取决于 法律文本之外的立法者意图,因此理解法律的真实 含义不能仅以法律文本为依据,而应结合法律原则

二、法律人为定纷止争而生 玩美女人广告语案 屈原广告案 甘肃盗窃人头骨案 黄碟案
三、法律方法与判断者的立场 2/3以上票数
四、法律方法与法治
王海“知假买假”. 案情摘要:王海在1996年两次从伊势丹有限公司” 知假买假”,购买索尼无绳电话机5部,共计14600元. 在向伊势丹有限公司要求双倍返还价款遭拒绝后, 王海于1997年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法院提起诉 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从被告处购买的索尼牌无 绳电话机系国家明令禁止进口、销售、使用的与我 国制式标准不符的产品,被告的销售行为已构成欺 诈,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学方法论
导言 法律方法与法律人
一、何谓法律人?
法律人
冒名拒受奖学金一案的各方反应
原告于1996年4月收到美国M大学发来的电子邮件, 告知该校将授予其攻读该校博士学位的半额奖学金。 但原告久等不见该校正式通知,经查询方知其同学 以原告的名义给M大学发去电子邮件,谎称因原告 已接受其他学校邀请而拒绝去M大学学习。原告向 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姓名权的民事诉讼,法院 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以书面形式向原告 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共计1.2万 元。对于这个案件,各方的反应非常有趣:
法律方法
(二)法律方法的体系
建构大小前提共同运 演绎、归纳、设证、类比;论证、诠释、 用的方法 解释 建构大前提特有的方 客观目的探究,包括目的论限缩和目的论 法 扩张;法律修正、正当违背法律;法律补 充、反向推论等。
建构小前提特有的方 观察、实验、技术鉴定、法医鉴定 法 得出结论的方法 演绎
八、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 思维:广义上的思维指人的各种精神活动, 关涉想法、概念和判断。 法律思维:指人们在建构规范并将规范应用 于事实作出判断时的精神活动方式。

法律思维的十大要义: 1、合法律性优于合道德性 2、普遍性优于特殊性 3、复杂优于简约 4、形式优于实质 5、程序优于实体 6、严谨优于标新
(2)法官。将此案的特殊性归结为事实的 司法认定问题。在法官看来本案的关键在于, 网络技术的特点使得对于收发电子邮件的行 为,事后的司法认定很难,在只能获得间接 证据的情况下,如何运用这些证据进行推理、 证据充分到何种程度才能对行为人是谁做出 司法认定,是法官们从未碰到过的难题。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3)原告。原告并不在乎本案在网络安全和 司法认定上的意义,如果能够的话她完全可 以不考虑什么姓名权、责任聚合等法律概念, 而仅仅关心自己的损失能否得到补偿。
六、法律方法论 法律方法论是一门关于正确和公正地作出法 律判断的学说。 法律方法的范围:
1、法律解释 2、法律解释+其它(演绎、归纳、设证、 类比)

3、法律创制方法+法律应用方法 4、法律方法与法律逻辑 5、法律方法与裁判方法 中国历史上的十大审判方法:
皋陶的神明裁判方法 周司寇的“三刺”、“五听”裁判方法 孔子的“仁恕论刑”裁判方法
第一章 认识法律方法
一、法律方法的发生 (一)事实与规范不对称 1、事实可与规范相适应 2、事实与规范相对适应 如对“枪支”法律含义的界定
3、事实与规范不能相适应 如公序良俗、诚实信用、情势变更、罪刑法 定等法律原则;合理期限、显失公平等;明 知、危险方法等法律用语。
2、主观故意说 避免法律停滞不前 无奈的含糊
二、法律方法及其体系 (一)法律方法是法律应用中的方法 1、法律应用是一种判断活动 2、法律应用是一种适法性判断 3、适法性判断经由法律方法获得 4、法律方法既实现既有的法律,又续造法律
法律续造 法律应用(适法 性判断) 法律适用
目标

法律职业:是指一种以律师、检察官、法官和公证人为代表的, 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备娴熟的法律职业技能与遵循特 定法律职业伦理的人所构成的自治性、行业性的共同体,该共 同体的成员即为法律人。

法律人的“才”:法律知识 法律思维 解决争议 1、法律知识 (1)制定法中关于规则的知识 (2)法律学问中关于原理的知识
民法
行政法
多为命令 性规范
一般禁止 介于上诉 类比 两者之间
五、法律方法的法定性
比较少见 我国《合同法》第125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 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等 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 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德国民法典》”解释意思表示时,必须探究真意, 不得拘泥于语词的字面含义”;”合同必须考虑交 易习惯,依诚实信用原则来解释”

李悝的战时“射讼”裁判方法 董仲舒的“春秋决狱”裁判方法 狄仁杰的“断狱如流”(速裁)裁判方法 宋慈的实证检验裁判方法 海瑞的“救弊”裁判方法 马锡五的巡回“亲民”裁判方法 宋鱼水的“胜败皆服”裁判方法
七、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
法律与法学的关系 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的关系
4、事实缺乏规范标准 对事实不进行法律评价:如朋友关系、同事 关系、恋爱关系、安乐死、吸毒等。 对事实的法律评价缺失:如学生对学校的诉 讼
5、事实与规范形式上相适应但实质上不适 应 如纳粹政府时期适用“恶法”

(二)事实与规范不对称的原因 1、客观不能说 理性有限性 词不达意:核心明确,边缘模糊;语言多义; 旧语新用
7、谨慎超于自信 8、论证优于结论 9、逻辑优于修辞 10、推理优于描述
“刘海洋硫酸泼熊案”案件分析
有学者认为受到伤害的熊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刘海洋的行为触 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之规定:“非法猎捕、 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但笔者认为动物园中处于人工饲 养状态下的黑熊是否仍然属于野生动物的范围值得商榷,且刘 海洋的行为只是伤害、虐待动物的行为,而我国刑法中规定的 伤害、虐待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人,并非动物,所以刘海洋的行 为并不构成危害野生动物的犯罪要件。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 我国在此确实存在法律的空白。 请思考:朱进同学的推理是一种演绎推理,请列出大小前提及 结论?他的演绎推理是否存在漏洞,应该如何推理比较合适?

“哈哈,国王不能审案,这倒是桩新鲜事。我的大 法官阁下,你别给朕来这套抽象肯定,具体否定的 花样。朕知道,吾国法律以理性为依归。你不让朕 审案,显然是认为朕天生愚笨,不及你和你的同僚 们有理性喽。”国王语中带刺儿。 柯克并不退让,一板一眼地说了一番话:“不错, 上帝的确赋予陛下极其丰富的知识和无与伦比的天 赋;但是,陛下对于英格兰王国的法律并不精通。 法官要处理的案件动辄涉及臣民的生命、继承、动 产或不动 产,只有自然理性是不可能处理好的,更 需要人工理性。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能够获 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

2、法律思维 (1)合法律性优于合道德性 (2)普遍性优于特殊性 (3)复杂优于简约 (4)形式优于实质

(5)程序优于实体 (6)严谨优于标新 (7)谨慎超于自信 (8)论证优于结论 (9)逻辑优于修辞 (10)推理优于描述

3、法律人的“德” 法官: 检察官: 律师: 执法者: 法律学者:

1882年帕尔玛在纽约用毒药杀死了自己的祖父,他 知道他的祖父在现有的遗嘱中给他留下了一大笔遗产, 帕尔玛担心这位新近再婚的老人会变更遗嘱而使他一无 所获。帕尔玛被判处监禁几年,帕尔玛祖父的女儿贡那 丽尔和利格斯,向遗产管理人提出了继承遗产的要求。 她们争辩说,既然帕尔玛杀死了被继承人,那么法律就 不应当继续赋予帕尔玛以继承遗产的任何权利。但让法 官头疼的是,帕尔玛是否仍然享有继承其祖父遗产的合 法权利?但纽约州的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如果继承人杀死 被继承人将当然丧失继承权,相反,帕尔玛祖父生前所 立遗嘱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
三、法律方法的功能 思考和讨论
四、各部门法特有的方法 1、宪法:
宪法的特点:政治性、规范性 价值选择、客观目的探究、正当违背法律、以及法 律漏洞补充
2、刑法、民法和行政法方法的比较
法别 刑法
规范种类 体系性质 类比的适 解释尺度 用 多为禁止 相对封闭 一般禁止 严格解释 规范 类比 多为授权 相对开放 可以类比 非严格解 性规范 释
1997年1月,王海双将永安公司告到天津市河 北区人民法院,陈述了1996年9月在被告处购 买2部日本索尼公民生产的无绳电话机的事 实,以相同的理由要求被告双倍返还价款,支 付诉讼费、交通费及误工费.河北区人民法 院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买卖行为无效,并 据此判决永安公司退还货款.但不是双倍赔 偿.
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 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消费者的要求 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 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但 是对王海这样的知假买假者是不是消费者却存在很 大争议。 一般的理解:消费者是与制造者、批发商和零售商 相区别的人,是指购买、获得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 人 第2条规定:“消费者是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 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柯克的故事
1608年的某一天,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在宫中闲坐 无聊,忽然想起,有一段时间没有到皇家法院去亲自 审理几件案子了。国王一行来到法院,遇到普通诉讼 法院首席大法官柯克爵士。令国王颇感意外的是,他 要审理案件的要求在柯克这儿碰上钉子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国家都在朕的统治之下, 区区一桩案件,朕竟然无权御驾亲审,这是什么道 理?”国王满脸不快,质问柯克大法官。 “陛下息怒,容臣禀告。陛下当然是国家的最高 首脑,内政大事,外交方略,都由吾王总揽。但是, 陛下要亲审案件这事,却是期期不可。”柯克显得很 恭顺,但眼神中却透出一份坚定不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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