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比较
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对比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股本【面值】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
企业合并成本=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发行或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很可能发生的未来事项
(1)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成本】
第1年:
(3)将子公司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公允价)
借:固定资产【公允价-账面价值】
无形资产【公允价-账面价值】
贷:资本公积
(2)补提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
(调整子公司个别报表中的净利润)
借:管理费用【(公允价-账面价值)/年限】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
(3)转回购买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在净利润中加上)
除了存在与母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外,还应当根据母公司为该子公司设置的备查簿的记录,以记录的该子公司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通过编制调整分录,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使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对于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以直接以该子公司的净利润进行确认,但是该子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仍需要对净利润进行调整:
对于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以备查簿中记录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净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该子公司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二)合并资产负债表
A、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调整分录:
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会计处理差异分析

《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会计处理差异分析》摘要:文章仅针对控股合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两种类型中出现的部分不同点进行比较分析,并明确了合并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目的是为了厘清企业合并过程中的模糊点,保证合并工作顺利开展,为会计人员做好报表合并会计处理,提供一些参考,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进行合并之前,合并双方会受到同一方的最终控制或者是多方的相同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至少达1年以上),而被合并的企业在企业合并后仍可以保留本企业的法人资格,合并企业之间成为母子公司;取得控制权的当日称为合并日,取得控制权的一方称为合并方,被合并的一方称为被合并方;其采用的合并基本处理原则是权益结合法(不会产生合并损益),个别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主要是以购买方支付的购买成本而定,当出现支付的对价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二者之间有差额时,即对价大于份额,在合并报表中就体现为商誉(在个别报表中,此差额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价小于份额时,合并报表中,计入营业外收入,即体现为合并报表中的当期损益(在个别报表中,此差额是不会影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的)祁永君摘要: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产权市场的日趋成熟,企业为了最大限度地快速整合资源,跨地域跨行业多元化发展及扩张,企业间的合并收购情形愈来愈多见,构成了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
并购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控股合并、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合并报表也成了热点和难点。
文章仅针对控股合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两种类型中出现的部分不同点进行比较分析,并明确了合并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目的是为了厘清企业合并过程中的模糊点,保证合并工作顺利开展,为会计人员做好报表合并会计处理,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同一控制;非同一控制;合并;差异分析一、两类企业控股合并的概念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进行合并之前,合并双方会受到同一方的最终控制或者是多方的相同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至少达1年以上),而被合并的企业在企业合并后仍可以保留本企业的法人资格,合并企业之间成为母子公司;取得控制权的当日称为合并日,取得控制权的一方称为合并方,被合并的一方称为被合并方;其采用的合并基本处理原则是权益结合法(不会产生合并损益)。
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会计处理差异分析

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会计处理差异分析•相关推荐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会计处理差异分析摘要: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对中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原则和方法作了完整的规范,为中国企业合并交易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主要针对企业合并中的控股合并在同一控制下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会计处理不同进行分析。
关键词:同一控制;非同一控制;控股合并;会计处理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3-0117-03 中国的企业合并准则中将企业合并按照一定的标准分为两大基本类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又包括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控股合并三种形式,本文主要针对控股合并,站在购买方的角度在合并日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
一、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的会计处理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会计处理采用权益结合法,该方法将企业合并视为参与合并各方所有者权益的结合,其主要特点是合并双方均按原来的账面价值记录,不确认商誉,被合并企业的留存收益全部并入其当年收益,并且继承被合并企业利润(包括合并前利润)。
合并方在合并日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于该项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问题;二是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问题。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应以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方式进行的;该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差额,相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浅析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差异

摘要: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商誉处理等进行了规范。
并将企业合并按照控制对象的不同,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种情形。
企业合并在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下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从中涉及到合并双方在会计处理方式上有所不同,企业合并在新准则中有了新的变化,本文拟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解读两种合并方式下的会计处理方法。
关键词:控制企业合并权益法购买法1合并的类型及各自的特性不同1.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主要特性参与合并的企业受同一主体或者相同的多方主体控制的就被称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该控制并不是暂时的(一般超过1年)。
比如,子公司甲和子公司乙都受母公司M的控制,那么如果子公司甲对子公司乙进行控股合并,就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甲公司需要支付给乙公司的股东即M公司和其他少数股东合并对价,该对价形成了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
合并后子公司乙成为子公司甲的子公司,也就是乙公司成为原母公司M的孙公司,合并后多了一个报告主体,即子公司甲也需要编制合并报表。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实可以理解为企业集团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的调整。
①如果是从最终的控制方的角度来观察,也可以说被合并方的净资产并没有发生变化,账面上的价值也没有因此改变。
②一般不会以两方议定的价格作为核算基础,因为该类合并常见于关联方之间,很难保证交易作价的公允,如果一定要以此为核算基础的话,可能会适得其反。
1.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主要特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相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它的企业合并不受同一主体或相同的多个主体控制。
两者不同的方面在于企业合并其构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式上。
一般情况下,企业合并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是取得的被合并方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相应份额,但是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中它是合并成本,即在企业合并的过程中合并方为了进行企业合并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的区别是什么?

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的区别是什么?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的区别是什么?二者的区别比较大,最大的区别应该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认可的是公允价值,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认可的是账面价值。
比如说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通过银行存款1000万元购买被投资单位80%的股权,被投资单位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
那么合并成本就是1000万元,合并商誉=1000-1200*80%=40万元。
而如果上述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果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是1200万元,投资单位花费银行存款1000万元,那么初始投资成本=1200*80%=960万元,是不会产生新的商誉的,应确认的资本公积=1000-960=40万元。
什么叫非同一控制和同一控制合并?同一控制.例: 光明汽车公司和大发汽车公司都是重型汽车公司的子公司或都被一个叫刘X的人控股.这时如果光明公司合并大发或大发公司合并光明就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就简单了.就是两家毫不相干的企业之间的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与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有什么联系?1、长期股权投资的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都是按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的。
2、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同一控制下的长投初始入账价值为账面价值,差额通过“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来调整,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而非同一控制下的长投初如入账价值为公允价值,差额反映在合报表中。
4、而权益法只适用于:共同控制和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如何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投的取得,分为控股合并和非控股合并,控股合并又分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同一控制比较简单,初始投资成本是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账面所有者权益,这里要注意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这几个字,有个持续计算的问题在里面非同一控制,更加简单了,是你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来决定的还有个地方要注意,控股合并下,与合并直接相关的税费都是记录到管理费用,非控股合并下取得的长投,直接相关费用是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会计处理的比较

() 1 同一控 制下企业 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 始投资成本就是合并成本 。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 长
口 ・ 4・ 6 财会 月 刊 ( 合)087 综 20.
维普资讯
并方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 ( ) 同一控 制下 的企 业控 股合并。 2非 购买 方在 合并 日支付 的合并对价与取得被购买方 ( 子公司 ) 可辨认 净资产公 允价值
如何判断企业之 间的合并是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 并
还是 非 同一 控 制 下 的企 业 合 并 ,企 业 合 并 准 则 》 } 了判 断 《 给 } {
的标准 : ①参与合并 的企业在合 并前后均受 同一方 或相同的
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 的 ,为 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
初始投资成本就是购买方 的购买成 本。 按照《 长期股权投资准 则》 的规 定 , 购买 方( 母公 司 ) 以付 出的资产 、 应 发生或承担的 负债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 以及为进行企业合并 而 发生 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 。 可见 , 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 非 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基础是“ 公允价值” 。
货) 销售损益 、 处置利得或损失记人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
二 控股权 取得 日合并业务会计处理的比较
企业控股合并 ,在合并方和被合并方之间是一种控制与
被控制 的关系 , 从而形成 了母子公司关系 , 它们之间是一种长 期 的“ 伴” 系 , 伙 关 存在这 种关 系的前提是具有投资与被投资
期股权投 资》 简称 《 ( 长期 股权投资准则 》 的规定 , ) 合并 方应 以合并 日享有被合并方( 子公 司) 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 作为 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即等于合并方取得 的控 股权 比例乘以被合并方净资产的账面价值 。合并方为进行企 业合 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 ,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 , 当在发生时计人 当期损益( 应 管“ 、营业外支 出” 资本公积——股本 或“
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 合并会计处理差异分析

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会计处理差异分析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合并是一个经常出现的事情。
企业之间的合并可能是因为经济发展需要、行业整合、研发能力或市场扩张等原因。
在合并的过程中,企业需要进行合并会计处理,以便更加清晰和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根据会计准则,企业合并按控制关系可以分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两种情况。
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是指合并各方受同一控制方控制,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则是指合并各方由不同的控制方控制。
在同一控制下合并的情况下,由于合并各方受同一控制方控制,因此企业的整合不会改变合并之前企业的控制关系。
因此,在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会计处理中,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差异。
1. 合并成本确定的差异在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中,合并各方控制不变,因此在合并成本的确定上没有什么差异。
一般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成本是由各方当期信用额度的加权平均值来确定的。
2. 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差异在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中,合并前各方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合并后不会发生变化。
因此,在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项目中,不需要进行任何调整,即可进行合并处理。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中,由于合并各方由不同的控制方控制,因此在合并成本的确定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合并成本通常由购买价格、合并对价、债务转换的成本和其他相关成本等多种成本组成。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中,由于合并后企业的控制关系发生了改变,因此合并前各方之间可能存在跨期交易,例如资产出售、存货销售等。
在合并后的利润表项目中,这些交易需要进行调整。
此外,由于合并后企业可能面临不同的市场环境和经营情况,合并后的利润表项目也需要按新的市场环境和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总的来说,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会计处理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实际的合并过程中,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合并会计处理,以确保合并后企业财务状况得到准确和清晰的反映。
此外,在合并的过程中,企业还需要遵循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以确保企业的合并会计处理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
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合并报表的差异

一、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的界定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准则》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定义中的“同一方”,是指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投资者;“相同的多方”,是指根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约定,在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行使表决权时发表一致意见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
控制并非暂时性,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较长的时间内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
“较长的时间”通常指1年以上(含1年)。
总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主要特征是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并且不是暂时性的。
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
如母公司将全资子公司的净资产转移至母公司并注销子公司,母公司将其拥有的对一个子公司的权益转移至另一子公司。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主要特点:其一,从最终实施控制方的角度来看,其所能够实施控制的净资产,没有发生变化,原则上应保持其账面价值不变;其二,由于该类合并发生于关联方之间,交易作价往往不公允,很难以双方议定的价格作为核算基础,因为如果以双方议定的价格作为核算基础的话,可能会出现增值的情况。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准则》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特征是不存在一方或多方控制的情况下,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或多个企业股权或净资产的行为。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不属于同一方或多方最终控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主要特点:其一,参与合并的各方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是非关联的企业之间进行的合并,合并大多是出自企业自愿的行为;其二,交易过程中,各方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会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交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交易对价相对公平合理。
二、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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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比较象屿集团财务中心:陈燕青【摘要】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证券市场不断发展,会计准则正与国际会计准则迅速接轨,企业合并是现代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突出现象。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三号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排除在外,在企业合并中倾向于购买法。
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还不是强型的、完全有效的市场,我国并没有完全引入国际会计准则。
2006年2月我国发布了整个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对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准则中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
本文通过比较我国企业合并准则与国际企业合并准则的差异,分析我国规范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必要性,并对企业合并的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进行剖析,最后提出相关的评价和思考。
【关键词】企业合并购买法权益结合法引言针对合并实务中不断出现各种新情况,准则制定者也在不断探索最恰当的会计处理方法。
快速发展的并购实务要求我国的准则制定者加紧制定出一套高质量的合并会计准则,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比,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出台,为提高我国合并会计信息质量做出了重大贡献。
新准则的一大亮点在于规定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国际上通行的购买法处理,而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
我国为何要单独规范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中如何选择会计处理方法?同一控制下的权益结合法和非同一控制下的购买法会计处理有何差异?我国企业合并准则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如何?这就是本文研究这一课题所要达到的目的。
一、我国企业合并准则概述(一)我国企业合并准则与国际企业合并准则的差异我国企业合并准则将企业合并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国际会计准则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排除在外,在企业合并中倾向于购买法。
我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的差异,通过表l可以清楚地加以说明。
表1 我国企业合并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1](二)我国企业合并准则与国际企业合并准则差异的原因1、适用范围不同出现这方面差异主要是由我国特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环境所决定的。
我国企业合并准则的选择是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遵循市场经济发展客观条件的结果。
因为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上市公司多数是某些集团公司分拆的上市的部分,因此多数参与合并的上市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的最终控制,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其实质都是由同一方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果这类合并不能在会计准则中单独规范,这与已经市场化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混为一谈,势必会造成会计信息真假混杂的局面,给企业发展带来诸多问题,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影响。
2、会计处理方法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不同主要是考虑到:其一,我国证券市场还不够活跃,许多方面的经济政策还在政府的监督下实施。
在这种环境下可以采用权益结合法,采用权益结合法不会使企业当年的财务状况大幅改变,因为在政府的监督下随意操纵利润的空间就不是很大。
其二,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滞后。
企业间的产权交易还不成熟,现有的很大一部分不是企业之间独立完成的合并,往往产权关系复杂,不易辨认购买方,对这部分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不切实际。
况且这部分合并案例多数不是合并双方出于完全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采用购买法只会削弱会计信息与现实的相关性。
[1]3、计量基础不同由于购买法要求企业以公允价值入账,这就要求公允价值能做到真正的公允。
现阶段,我国尚无一个确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规定出台,而证券市场又起步较晚,目前仍处于发展完善阶段,我国的大型企业中国有股占有很大比例,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不能真实反映公司内在价值,可能导致资产虚估,从而影响商誉的确定。
因此,基于证券市场不够成熟、股本结构比较特殊的现行条件下,我国上市公司换股合并中被并企业的公允价值难以获得,因此,不能完全依赖购买法进行合并会计的处理。
另一方面,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缺乏充分和公开的市场竞争。
公允价值在实际操作中,尚不具备完善的环境。
我国的资产评估业起步较晚,评估机构建立时间较短,执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虽有一定发展,但与国际水准仍有相当差距,获取和使用真正意义上的公允价值存在难度,在我国尚属陌生领域。
因而现有情况下,我国大部分公司合并中被并企业的公允价值难以通过评估获得。
所以,购买法在我国的实际操作中尚不具备完善的环境。
正如我国股票价格泡沫导致的在换股合并中,合并方换出的股票被错误的市场估价高估的现象,此时购买法会让被高估的部分计入合并商誉,会计信息也就难免失真,而以账面价值为计量基础无需评估市场价值,避免了因评估失真带来的会计信息失真。
(三)我国企业合并准则的特点分析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纳入准则体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符合我国的特殊国情。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在经济中仍然占较大的比重,在企业股权结构中,国有股绝对控制现象比较普遍,我国实务中出现的企业合并大多属于企业集团内或者中央、地方国资委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合并,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纳入准则规范,解决实务中出现的问题。
[2]此外,准则规定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权益结合法,能充分体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经济实质。
因为合并是在同一所有者控制的企业之间,合并本身也就不是市场环境下企业之间竞争的结果,其合并行为更多是代表控制着的意愿,合并对价或发行股票的价值不一定是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结果。
因此,对其不用公允价值而是以资产、负责的账面价值为计量基础更为合理。
二、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定义和特点(一)购买法的定义和特点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就是通常所谓的购买法。
[3]1、购买法的定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定义:购买法是“由一个企业(购买企业)通过转让资产、承担负债或发行股票等方式来获得对另一个企业(被购企业)的净资产的控制权和经营权。
”[4]购买法将企业合并视为一项买卖,这一交易与企业直接从外界购入资产并无区别。
因此,应用与传统会计方法一致的方法,即对所收到的资产与承担的负债用与之交换的资产或权益的价值来衡量。
2、购买法的特征购买法具有如下特征:(1)购买法下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更能反映合并的实质,也便于投资者预测合并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
但按公允价值重新建账,程序繁琐且工作量大,对会计人员的要求较高。
(2)合并成本超过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部分,在合并报表中反映为商誉。
(3)具体资产的增、减值需随着资产的使用进行摊销。
商誉则需要定期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
(4)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留存收益在合并报表上会被消除,不并入合并方的留存收益。
(5)合并方对被合并方净收益的合并从股权合并日开始。
(6)企业合并是独立的主体之间在评价现行状况和未来前景的基础上进行讨价还价的结果。
因此,购买法易于反映并购业务作为产权交易的经济性质,且购买资产按购买价格记账符合传统的历史成本原则。
(7)购买法下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是按账面价值,而被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却以公允价值来计价,而且只确认被并企业的商誉.而不确认合并企业的商誉。
这样会导致合并企业和被并企业计价基础不一致,合并前后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
(二)权益结合法的定义和特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就是通常所谓的权益结合法。
[3]1、权益结合法的定义权益结合法亦称股权结合法、权益联营法。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定义为:权益结合法是“参与合并的股东联合控制它们的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活动,以便继续对合并后的实体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的企业合并。
而且,参与合并的哪一方都不能认定是购买者。
”[4]权益结合法从实质的情况上来看,是股东权益的结合,是参与合并企业之间经济资源的联合,在新的会计实体中,不存在一个企业吞并另一个企业,不需要任何一个参与合并的企业流出资产,原有的股东合并后仍然是新集团的股东。
并未发生实质的购买,没有购买价格。
也就没有新的计价基础,只是参加合并的企业之间的股份交换。
2、权益法的特征权益结合法具有如下特征:(1)权益结合法不要求对被购买企业的资产加以重估,投资方仍按被投资方的账面价值记录所取得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或按账面价值记录这一长期股权投资,既避免了资产重估所带来的困难,也避免了由于重估资产带来的利润操纵,强化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有助于缓解会计信息失真的局面,且大大减轻工作量。
(2)不存在商誉确认问题。
(3)不论合并发生在会计年度的那一时点,合并会计报表中均反映参与合并企业的整个年度的损益。
(4)被投资方在合并的留存收益构成合并留存收益的一部分。
(5)权益结合法是在历史成本系统范围内发展起来的,它与历史成本一致,不改变历史成本,这有利于投资者和其他信息使用者全面了解被并企业的历史经营状况及其资产质量.但较之公允价值则明显地缺乏决策相关性。
三、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比较(一)企业合并日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区别1、两者的计价基础不同购买法下,需按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记录,如同购买其他资产一样,以实际交易成本入账,被购买一方不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权益结合法,只考虑所取得的股权的账面价值,而不管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如何,合并的净资产是按其账面记录的,即权益结合法不改变资产负债的计量基础。
2、商誉的确认不同购买法下,将合并视为一项如同购买普通资产一样的购买交易,因此,合并方必须确定购买成本作为支付购买价款的依据,并据此确认反映企业合并的交换价值。
购买成本与所取得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合并后企业的商誉。
权益结合法下,企业合并被视为一种股权的联合,而不发生购买交易。
因此没有购买成本,所以对投资没有反映。
同时因为没有购买成本,故在权益结合法下不存在商誉的问题。
3、合并费用的处理不同在购买法下,合并时的相关费用分几种情况处理:若以发行股票为代价,登记和发行成本直接冲销股票的公允价值,即减少资本公积;法律费、咨询费和佣金等其他直接费用增加净资产或投资的成本;合并的间接费用记为当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