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体系.doc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第一章第一、二节练习题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一、单项选择题1.建设法的主体由( )构成。
A.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B.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C.行政法、民法商法D.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社会法【答案】B2.在同一个法律体系中,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总称为( )。
A.法律形式B.法律体系C.法律规范D.法律部门【答案】D3.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 )。
A.商法B.社会法C.经济法D.民法【答案】D4.《招标投标法》属于( )。
A.民商法B.行政法C.经济法D.社会法【答案】A5.下列法律中,属于民法商法的是( )。
A.《劳动法》B.《劳动合同法》C.《合同法》D.《审计法》【答案】C6.下列法律中,属于经济法的是( )。
A.《标准化法》B.《招标投标法》C.《物权法》D.《合同法》【答案】A【解析】根据经济法的概念,上述法律中只有《标准化法》属于经济法,显然,A项为正确选项。
7.下列法律中,属于行政法的是( )。
A.《统计法》B.《建筑法》C.《预算法》D.《土地管理法》【答案】B8.下列关于行政法规签发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行政法规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B.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C.行政法规由国家发改委主任签署命令公布D.行政法规由住建部部长签署命令公布【答案】B【解析】行政法规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因此,正确选项是B。
不同法的形式,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与地方规章等,其制定与发布的机构都不相同,这样的知识点应该归纳总结、对比记忆。
9.《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颁布是由( )。
A.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B.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C.国家发改委主任签署命令公布D.住建部部长签署命令公布【答案】D10.关于法的效力层级,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孙丽萍-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冲刺串讲班

2021年法规知识串讲1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一、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制定机关表现形式举例说明1.宪法全国人大--- 《宪法》2.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建筑法》;《民法典》3.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及常委会(设区的市级人大及常委会也可以制定)“省(市)……条例”《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续表:法的形式制定机关表现形式举例说明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规定/办法/实施细则《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6.地方政府规章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的政府)“省(市)……办法/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1Z3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2-1: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
4-1: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4-2: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4-3: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二、法人的分类分类包括种类成立日期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营利法人成立之日。
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需要登记的:登记之日具有法人资格。
不需要登记的:成立之日具有法人资格。
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三、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1Z3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一、代理的种类及法律特征1.种类委托代理: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级建造师法律口诀

一级建造师法律口诀在一级建造师的考试中,法律部分是重要的考点之一。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记忆和理解相关法律知识,特总结了以下口诀。
一、建筑工程法律体系“法的形式宪最高,法律次于宪来瞧。
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法规省级搞。
部门规章部委定,地方规章省市妙。
国际条约也有效,国内法律优先考。
”这个口诀帮助大家记住不同法律形式的层级关系。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法规由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地方规章由省级和较大的市级人民政府制定。
同时要注意,国际条约在我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国内法律与国际条约冲突时,优先适用国内法律。
二、建筑工程法人制度“法人应当依法成,有财有名能担承。
营利法人最常见,有限股份和其他。
非营利法人也不少,事业社团基金会。
特别法人要记清,机关农村集体等。
法人成立要登记,没登记不得对抗人。
”法人是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
非营利法人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法人成立原则上应当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三、建筑工程代理制度“代理种类分三种,委托法定和指定。
无权代理分三类,没有代理越权代。
表见代理很特别,善意相对要保护。
代理行为后果重,被代担责没问题。
转托他人要同意,紧急情况除外的。
”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无权代理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和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相对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转委托代理应当经过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这可是一建法规里的根基部分呢,就像盖房子得先打地基一样。
咱们得知道法的形式,比如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
你要是搞混了,那就好比把砖头当成水泥来用,能不出乱子吗?我有个朋友小李,他一开始没分清,做题的时候错得一塌糊涂,后来下功夫记了,才慢慢走上正轨。
二、法人制度法人就像一个有超能力的人,在法律上能独立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各有各的特点。
你想啊,企业法人就像一个在商海里拼搏的勇士,要自负盈亏。
我和老张讨论过,他说理解了法人制度,就像给工程项目管理找到了一个明确的责任人,这样大家心里都有数。
三、代理制度代理这个事儿可有趣了。
代理就像你找了个帮手,帮你去做一些事儿。
但是这个帮手得按照你的意思来。
比如说我让小王去帮我买一建的教材,他可不能自作主张买别的东西。
而且代理有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之分。
我有个同学以为只要是帮别人做事就是代理,结果闹了笑话,后来明白了代理的条件才恍然大悟。
四、物权制度物权是个很牛的权利,就像你拥有一个宝贝,别人不能随便拿走。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各有各的作用。
比如说建设用地使用权就是一种用益物权,就像你租了一块地,可以在上面盖房子,但是土地还是国家的。
我邻居老赵考一建的时候,对物权这块理解得模棱两可,后来经过深入学习,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五、债权制度债权呢,就像是一种约定,我欠你或者你欠我的那种关系。
合同之债是最常见的,就像你和施工单位签了合同,双方就有了债权债务关系。
还有侵权之债,要是你不小心把别人的东西弄坏了,就得承担侵权之债。
我和朋友老钱聊天的时候,他说债权就像一张无形的网,把大家的经济关系都联系起来了。
六、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就像人的智慧结晶的保护罩。
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都在这个范畴。
比如说你写了一本关于一建经验的书,那你就有著作权。
一级建造师考试 法规各章节分值

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各章节分值
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中,各章节的分值分布如下:•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约25分。
这一章主要考查的是法律体系、代理、物权、债权、知识产权、担保权、保险权等法律常识,是法规考试中的特有部分,考试分值约在25分左右,18年达到了惊人的31分,可谓是最主要的章节,没有之一。
•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约10分。
这一章主要考查施工许可、企业资格、注册执业等内容,考试分值约在10分左右。
•第三章至第七章以及第十章的内容约55分。
其中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约20分;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法律制度”约10分;
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约20分;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约10分;第十章“建设工程纠纷主要法律制度”约5分。
另外,第八章“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也属于法规中的重点章节,不过其分值分布情况并未给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分值分配以一级建造师考试官网公布的为准。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点总结大全

调整国家在协调、干预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规范
《统计法》《税收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审计法》《预算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
5社会法
调整劳动关系;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法》
6刑法
规定犯罪和刑罚
《刑法》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1.3.2
1、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1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
法定或约定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例如: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为
2须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代理
一般代理行为,对代理人资格无要求;如:诉讼代理人
某些建设工程中的代理,代理人必须具备法定资格;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代理、委托监理等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将一国现行法律规范,按一定标准和原则(主要是根据所调整社会关系性质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
建设工程法律具有综合性的特点,主要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还包括行政法、民商法。
法律部门
主要调整对象或者领域
法规列举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法律基础,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基本制度
《宪法》、《立法法》《组织法》《选举法》
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之间冲突;由制定机关裁决。
不同机关制定:
○1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
○2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若国务院认为应该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授权立法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代理人要有独立意思表示,否则不是代理
2019一级建造师法规讲义(全)

【答案】D 考点 法的形式 【2016 一级】根据《立法法》,下列事项中,法律、行政法规均可以进行规定的是( )。 A. 诉讼和仲裁
B. 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的确定 C.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D.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答案】D 考点 法的形式 【单项选择题】根据《立法法》规定,没有上位法依据,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不得 设定减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以下属于增加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义务的规定是( )。
征管;(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8)民事基本制度;(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
金融、外贸基本制度;(10)诉讼和仲裁制度;(11)其他。 考点 法的形式 【国务院立法权限】(1)为执行法律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2)宪法规定的国务院
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行政法规公布后 30 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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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是对施工项目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施工企
业内部的岗位职务。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法人设立的一次性生产组织。大中型施工项
目,应当在施工现场
设立项目经理部;小型项目,可设可不设。 但再小的项目上都必须有一个经施工企业法人
授权的项目经理。 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31
28
32
21
28Βιβλιοθήκη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9
11
8
6
1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11
12
13
15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点总结大全

【问题思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三部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分别应该如何划分
低于法律、行政法规;立法依据:为执行法律法规;地方事务需要
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5部门(部委)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委、直属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部门)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XX行业XX规定/决定/办法》
低于法律、法规
细化上位法规定的行政处罚,设立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2民法商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规范;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中商主体、商行为的规范
《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等
3行政法
调整国家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相对人、监督主体之间的各种关系的规范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建筑法》《环评法》《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包括四层含义:○1立法机关性质和级别○2法律规范外部表现形式○3效力等级○4地域效力.实质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位高、权重、法力高
世界范围内历史上存在过的法律形式主要有:习惯法、宗教法、判例、规范性法律文件(制定法)、国际惯例、国际条约等。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
我国法的形式(1012P3-5)
法的
形式
是其活动的物质基础,应与其经营范围或目的适应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其中场所是确定管辖权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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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是需要认真了解的,体系的建立是为了更好的行业发展,尤其是法律体系,避免犯罪造成深远影响。
下面就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体系和大家说明一下。
一、法的形式
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行政法规:国务院;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
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与其4个上位法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会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
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没有法律或行政法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利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由省长或者自治区主席或者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