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屯高级中学党员发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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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党组织活动制度

中学党组织活动制度
四、在活动经费上,学校要给予充分的保证;
五、在活动内容上,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坚持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把党内学习教育活动与学校文化活动、管理活动和党员牵头组织的教育科研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对教育理论的学习,开展“岗位练兵”、“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
二、学校的组织活动由党总支书记负全责。组织委员负责民主评议,入党积极份子的培养、党费的收缴。宣传委员负责“三会一课”等政治学习及思想政治工作。
三、党组织的活动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开展。在活动形式上要体现学校特点,坚持“业余、小型、灵活、务实、新颖”的原则,把党组织的活动与教育教学活动结合起来。
参考范本
中学党组织活动制度
______年________部门
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学校政治思想工作,确保党组织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党总支,下设三个党支部,负责指导安排各种组织活动。党组织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星期五下午进行。

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
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做到有计划、有组织、严肃认真。

二、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要把有入党愿
望,政治上要求进步,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工作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入党积极
分子及时发展为党员。

坚持成
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把住发展党员的“入口关” ,切实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注重做好教学一线教师发展党员工作,把思想品质优良、教学经验丰富的
优秀教师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为党组织增添生机与活力。

四、要认真按照党的章程办事,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对违反党章规定,采取弄
虚作假的不正当手段发展党员的,对主要责任者,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严肃处理。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引言党员工作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活动的重要依据和规范,对于加强党组织的建设、激发党员活力、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完善党员工作制度,提高党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以及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本制度。

二、党员发展与选拔1. 党员发展条件:年满18周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党章和决议;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履行党员义务;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 党员发展程序:(1)提名:党员的发展由所在党支部提名,经所在党总支部审核通过后提交上级党委审批。

(2)审批:上级党委对党员发展进行审批,必要时可进行面试或调查核实。

(3)宣誓:通过审批后,党员进行入党宣誓,以表明对党的忠诚和责任。

三、党内培训与教育1. 党员培训计划:党组织根据党员的发展需要和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党员培训计划,包括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等内容。

2. 组织学习活动:党组织定期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讨论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

3. 在岗培训:党组织将党员在岗培训与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班、轮训、学习交流等形式,提高党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四、党员活动与奖惩1. 党组织活动:党组织定期组织党员进行集体活动,如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党员奖励:对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表现出色的党员加以表彰和奖励,鼓励党员发扬党员先进性。

3. 党员惩处:对严重违反党纪党规的党员,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进行处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等处分。

五、党员退党与出党1. 党员自愿退党:党员如认为不能继续担任党员,应书面申请退党,经上级党委批准后,予以处理。

2. 党员被开除党籍:对党纪严重违规的党员,经党纪委审查后,可以予以开除党籍处理。

六、监督与评估1. 党内监督:党员对党组织的工作有权进行监督,并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时间:2013年08月16日作者:浑源党建网点击:156次为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把好“入口关”,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

一、公示的对象1、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列入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

2、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为预备党员的计划发展对象。

3、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

二、公示的时间、内容和时限1、发展前公示。

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之后,报上级党组织预审,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前,将计划发展对象情况进行公示。

2、转正前公示。

在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前进行公示。

3、公示的时限:7个工作日。

三、公示的形式1、公示由党委(总支)或培养发展对象的支部负责实施,在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内设立公示榜,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

2、公示坚持“发扬民主,实施监督,保证效果”的原则。

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的公示工作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四、公示情况的收集及处理办法公示后,个人、集体和组织均可在公示期限内,将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向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反映。

为便于调查核实,对于反映的书面材料各级党组织要妥善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

对于电话反映的情况要备有专门记录本进行详细记录。

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核实后填写《党员发展(转正)公示表》,报上级党组织预审和审批。

各级党组织听取公示情况反馈和调查结论时,对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发展对象不得发展,预备期党员要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资格。

五、发展党员公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发展党员公示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程序进行。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把握以下几个环节:1、各支部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准确反映积极分子的真实面貌。

2、各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时,必须充分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后再确定公示对象。

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制度1、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2、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可被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并及时安排参加党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

未经统一培训或培训课时不足、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发展。

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教育和管理。

要经常与其谈话教育,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

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等。

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的制度,密切党组织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

3、实行共青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办法。

凡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应经过团组织推荐,然后向其所在党支部推荐。

推优工作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

条件成熟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进一步培养的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党支部对列入发展计划的团员,要及时提请团组织讨论推荐。

如多数团1 / 9员持反对意见的暂不列入发展计划。

推荐对象在本年度末被吸收入党,团组织认为符合条件的,下一年可继续推荐,但不得超过两年。

4、确定发展对象时,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党小组酝酿提名,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后上报学院党总支。

5、各党支部每年要研究上报下年度的发展计划。

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不得发展,中途也不得补定发展计划。

凡是列入下年度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当年度已列入重点考察、并完整填写考察登记表一年以上、培养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党员十项制度

发展党员十项制度

发展党员十项制度(一)领导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

党组织书记作为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本单位党建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发展党员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对发展党员工作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到位、程序上规范。

区委组织部将把落实发展党员工作领导责任制列入年终各单位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加强监督、指导,加大工作力度,为发展党员工作创造条件。

(二)民主推荐制1、推荐对象: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发展对象。

2、推荐形式:采取组织推荐、党员联名推荐的方式进行(至少3人),并填写民主推荐登记表。

3、推荐程序:在群众中推荐先进分子作为入党申请人,党组织进行培养;在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组织重点培养对象;在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符合党员条件的人选,作为党组织发展对象。

(三)集中培训制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发展党员条件的重点培养对象,必须参加短期集中培训。

培训工作原则上由区委组织部集中组织。

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重点是学好党章。

培训的时间一般为2-3天。

集中培训后进行统一考试,并根据考试成绩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培训工作,原则上由教育局党委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发放“培训结业证”。

凡没有获得“培训结业证”的,不得发展入党。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后三年内没有发展入党的,如果继续要求入党,需重新进行培训。

(四)个人询谈制接受预备党员前,由党委、党工委负责人、委员等对发展对象逐一进行谈话,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个人优缺点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认识;要与熟悉发展对象的同志、培养人、支部成员谈话,了解其工作、学习及思想动态,谈话范围要广泛,要有谈话记录。

(五)民主测评制1、测评形式:各党委、党工委在对发展对象和转正对象进行考察时,除找本人、党员和群众单独谈话了解情况外,还要组织单位的群众进行民主测评。

北屯高级中学多举措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北屯高级中学多举措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新疆兵团北屯高级中学多举措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师的思想道德素养和职业素养,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学校多项举措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学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将该工作列为学校的重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中之重。

一是提出“四个热爱”,即“热爱教育、热爱教学、热爱学生、热爱学术”,作为师德师风建设核心价值目标,着力培养一支严格要求、严谨治学、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

二是成立“三个机构”,即以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为主要负责人,由校工会、办公室、德育处、教务处、各年级组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以及由校工会和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联系会议。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北屯高级中学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并先后制定了《教师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条例》等七项配套文件。

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规范约束教师的行为举止,使得师德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为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二是加强学习,提升内涵。

组织全体教师每周二下午开展政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及中自治区、兵团师市教育工作会精神,并及时写政治学习笔记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观,以发展先进文化和实现“中国梦”为己任。

二是开展师德建设系列主题活动。

有针对性地开展师德宣讲、知识竞赛、师德征文等活动,开展争当“师德模范”活动。

通过问卷调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学生、家长对教师的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工作,提高活动的实效性;在学生中开展“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征文,提炼出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的评价标准,以规范教师的言行。

12、中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2、中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中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发展党员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2、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政治审查,把有一定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

发展党员要以“一线、一流、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

3、发展党员要注重理论培训,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

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参加集中培训,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书面测试。

因特殊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其学习指定的内容,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或测试成绩较低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党员要广泛开展民主评议,严把推荐关。

党支部每年要定期召开党员、群众等“推优”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民主测评推荐情况,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团组织推荐。

5、发展党员要认真落实谈话制。

被党支部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书记要进行谈话,了解其对党的基本知识、根本宗旨、基本路线的掌握情况。

被吸收为预备党员后,校党委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要确定专人同本人再进行谈话。

6、发展党员要严格进行预审。

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对重点培养的对象,党支部要形成严肃的政审材料和汇报材料,并经处党总支审核把关后,报校党委办公室预审。

校属二个党总支所属党支部讨论发展党员须上报党总支进行审议。

7、发展党员要坚持公开透明。

要加大党员群众的监督力度,被列为发展对象和新接收的预备党员人选,都要经“入党积极分子、入党、转正”三次公示,分别在所在单位(部门)群众和党员中进行公示,做到发展吸收党员条件公开、发展程序公开、举报电话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

8、发展党员要严格执行以下工作程序:一、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部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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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高级中学党员发展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党支部要坚持对党外群众特别是青年进行党的政治纲领、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使他们接受党的主张,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听取团支部的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推优”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

通过积极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

对申请入党的人员,要在党员中进行推荐的同时,组织一定数量的党外群众进行公开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党支部研究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对推荐票数较低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三、发展党员培训制度。

对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要集中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并组织统一考试。

经过集中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才能经一定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党员政审制度。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其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凡是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
党。

五、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组织培养情况、政审情况、培养人意见等进行公示。

公示一般以公开栏、宣传栏为基本形式。

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天。

如无群众举报则可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如有群众举报,要在有关问题调查清楚后,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六、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基层党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之前,要将发展对象情况报上级党委进行预审,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是否列入了当年发展计划,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问题是否清楚、有无正式结论,是否经过集中培训,培养时间是否在一年以上。

根据预审结果,确定是否准予发展。

七、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应及时将其编入党小组,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进行教育考察。

对调动工作的预备党员,要及时将其档案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对流动的预备党员,应将党的正式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原党组织要发给其《流动党员活动证》,督促其尽快与所在地党组织联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双方党组织都要负起对其教育考察的责任。

在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之前,要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其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评议结果与有关材料一起
报上级党委。

八、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

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党章》和《细则》规定,严格标准条件,严格发展程序,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情况失实的,要追究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对不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或虽召开支部大会但不符合规定人数和程序,而接收预备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的,要追究支部书记的责任;对组织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把关不严造成失误的,要追究组织员的责任;对党委审批后,又发现发展对象有严重问题的,或发现基层党支部违反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党委书记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不正之风要严肃查处,处理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九、发展党员检查汇报制度。

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

检查的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党支部每年要向区党工委组织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党支部要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从严治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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