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及转正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试用及转正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试用及转正管理制度一、试用期1、试用期期限新员工的试用期将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1-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6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无试用期。
2、试用期工资应不低于同岗位正式员工工资的80%;3、试用期劳动关系解除在试用期内,员工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按照法律规定,将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负赔偿金:(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经查实入职资料虚假的;(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两次以上口头警告或一次以上书面警告的;(4)经常请假影响工作的(一月内事假3天(含)以上);(5)不能完成指定工作任务者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经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6)隐瞒病史的(职业病、传染病、伤残、继发性疾病等);(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名誉、形象损害,或造成2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8)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9)收到《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仍拒绝或拖延签订劳动合同的;(10)入职培训不合格,或延期培训后仍不合格的;(11)发现有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恶劣行为的;(1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试用期转正1、工作周期试用期为1个月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在每周四12:00前公布下发下周转正人员名单;试用期为2-3个月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在每周W12:00前公布下发次周转正人员名单;试用期为4-6个月的,人力资源部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周四12:00前公布下发下月转正人员名单。
2、普通人员转正人事岗在收到名单当日在系统上发起转正流程,经人力主管部门、用人部门、子公司(集团本部员工由集团公司)审批。
在接到转正流程的一个工作日内,经手人应做出是否转正的批复,正常转正的予以批准,不予以转正的应备注原因,并立即做辞退或劝退处理。
新员工转正规章制度

新员工转正规章制度一、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和合同制员工。
二、转正条件1. 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转正:a. 个人表现良好,经上级主管考核合格;b. 达到公司规定的绩效指标。
2. 合同制员工:根据员工合同规定,满足合同期满后转正条件。
三、转正程序1. 提交转正申请:员工在试用期满前提出转正申请,同时提交个人表现总结及相关材料。
2. 部门评估:部门主管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进行评估,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团队合作等方面。
3. 人力资源审批: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部门评估结果和公司规定的转正标准,审批员工的转正申请。
4. 转正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向员工发放转正通知,正式确认员工已转正。
四、转正权益1. 薪资调整:转正后,员工将获得相应薪资调整,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2. 福利待遇:转正员工将享受公司完整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保、公积金、带薪年假等。
3. 培训机会:公司将为转正员工提供相关培训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提升自我。
4. 晋升机会:转正员工将有资格参与公司内部晋升评定,有机会担任更高级别职务。
五、转正期间管理1. 转正后继续进行员工绩效评估,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根据绩效结果确定员工的奖惩措施。
2. 转正员工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3. 如发现转正员工存在不符合公司要求的行为或表现,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调整岗位、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
六、其他规定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公司保留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补充或修改的权利。
2. 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帮助员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发展方向和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3. 员工转正后,将作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履行职责,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如有疑问或争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咨询和申诉。
公司录用转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录用及转正流程,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实习生。
第三条公司录用转正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平等的机会。
第二章录用流程第四条员工录用前,应通过公司规定的招聘渠道进行选拔,包括但不限于简历筛选、笔试、面试等环节。
第五条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发放工作证等。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入职培训,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第三章转正条件第七条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应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转正:1.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2. 完成工作任务,达到岗位要求;3.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道德;4. 服从公司安排,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试用期内,员工如有严重违纪行为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转正程序第十条员工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转正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的转正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面试或考察。
第十二条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将转正结果通知员工,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或公司政策变化,可进行修订。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执行。
员工转正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转正管理,确保员工在试用期内能够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同时保障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过试用期考核的员工。
三、转正条件1. 员工在试用期内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岗位要求;2. 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3. 员工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和谐相处;4. 员工无严重失误,不影响公司业务开展。
四、转正流程1. 试用期结束前一个月,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表现,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2.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转正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转正条件;3. 人力资源部将《员工转正申请表》提交至总经理审批;4. 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转正;5. 员工转正后,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调整工资待遇等;6. 部门负责人对转正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其能够快速适应新岗位。
五、转正时间1. 一般情况下,员工转正时间为试用期满后的一个月内;2. 特殊情况下,如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优秀,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共同认定,可提前转正;3. 如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部门负责人有权延长试用期,直至员工达到转正条件。
六、转正考核1. 部门负责人在试用期结束前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2. 人力资源部对部门负责人的评价进行审核,确保评价客观、公正;3. 如员工在试用期内出现重大失误或违纪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共同认定,可取消其转正资格。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通过以上制度及流程,公司能够确保员工在试用期内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同时保障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
员工转正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新员工试用期、转正管理规定

新员工试用期、转正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新员工试用期管理,规范新员工转正工作。
2、试用期限:1.1适应期合格者进入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从入职第一天开始);1.2有突出表现者可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最少2个月;1.3试用期结束,不能达到工作要求,部门负责人有权延长其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1.4特殊人才经总部总经理批准方可免予试用期。
3、试用期劳动合同:员工入职当日与公司签订《试用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间人力部和部门主管要与新入职的员工进行沟通,内容包括在公司工作的感想,存在的困难,需要寻求的帮助与支持及思想动态;4、试用期辞退:试用期间新员工若有严重违规行为或能力明显不足者,其部门负责人应在《试用员工转正评估表》上陈述事实与理由,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其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分别与其做沟通,并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5、试用期延长: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部门负责人应详述原因及理由,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办理延续试用手续,在延续期满前5日,人力资源部补发《试用员工转正评估表》;6、转正5.1 员工试用期期满前五个工作日内,向主管上级提交《转正申请报告》,申请转正;5.2 人力部在员工试用期满前五个工作日向其主管上级发放《试用员工转正评估表》,由主管上级对其进行沟通,写出评估意见,经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将评估结果递交总部人力资源部,经总部人力部、(副)总经理审批后予以转正,并对转正工资进行重新调整(一般员工转正工资调整额度为1-300元,超出此额度,应由主管上级写出详细报告,经审批后方可执行);7、转正后其他手续:6.1转正资料保存: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转正手续,并建立转正资料清单。
没有转正而辞退或辞职的试用员工档案存放在离职资料中;6.2劳动合同:自转正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7月1日以后入职的合同截止日期为次年12月30日,6月30日以前入职的,合同期限截止日期为次年6月30日;6.3社会保险:自转正审批通过一个月内,由分公司人力人员为转正人员办理国家统筹的社会保险;一个月内将保险关系转移到公司者,公司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转移至公司者,公司将自其转移至公司之日起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公司规章制度试用期转正

公司规章制度试用期转正
第一条试用期
1.1 员工入职后将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
1.2 试用期内,员工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完成被安排的工作任务。
1.3 试用期内,若员工表现优秀,公司有权提前予以转正;若表现不佳,公司有权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转正条件
2.1 试用期结束时,员工需通过公司综合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表现、考勤情况、工作态度等方面。
2.2 考核合格后,员工可以正式成为公司员工。
2.3 不符合公司要求、不合格或违反规定的员工将被视为未通过转正。
第三条转正待遇
3.1 转正员工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薪资、福利、培训、晋升等。
3.2 转正员工有权参加公司内部培训,提升自身能力。
3.3 转正员工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如健康体检、年终奖金等。
第四条转正后权利和义务
4.1 转正员工应继续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2 转正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4.3 转正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的工作安排,服从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其他事项
5.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5.2 本规章制度如有变动,应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3 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公司规章制度,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公布实施,敬请员工们遵守并严格执行。
试用期员工考核及转正管理制度

试用期员工考核及转正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及转正管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新入职试用期的员工。
3、权责转正评估由行政人事部协助用人部门共同完成;遵循用人部门管理,行政人事部监督的原则。
4、试用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员工在试用期个人能力和工作表现,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最短时间为1个月。
5、试用期间管理5.1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2试用期员工可以依《考勤管理制度》请事假,累计请事假3天以上者,转正时按实际请假天数累计顺延转正期限。
5.3试用期间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应提前3天通知部门经理,并在“钉钉—离职审批流程”中提交,试用期员工上班不足3天要求辞职的,不予核发薪资。
5.4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当月累计旷工达3天(不含3天)以上者,予以辞退,扣除当月薪资。
5.5试用期的考核根据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及试用期考核结果,对试用期员工可做如下安排:提前转正、转正、试用期不合格。
5.5.1考核由试用期员工的部门经理负责,对试用期员工进行量化评分,考核内容分成杰出、良好、合格、需要改进、不合格五个标准。
5.5.2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5.5.3根据考核结果,由行政人事部通知被考核员工。
5.5.4试用期内考核等级为“需要改进”及以下等级或试用期内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不得转正。
5.5.5经考核,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部门经理有权向上级建议终止与该员工的试用,经行政人事部核实后,由部门经理负责向该员工传达解聘通知,并安排工作交接事宜。
5.6试用期基本工资核算:按照《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以转正工资的80%计发或按照双方约定计发。
6、转正6.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在“钉钉-员工转正审批”中提交申请,新员工应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
6.2部门经理或直属上级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的评分并写出意见。
员工试用期及转正管理制度

员工试用期及转正治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员工试用期治理,标准试用期考核流程,完善试用期转正治理制度,特制定此治理方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部试用期员工。
三、考核原则1、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
2、公平、公正、公X则。
四、转正考核治理规定1、试用期期限〔1〕试用期期间前七天为试岗期,如试岗期表现合格,则试岗期间工资直接按照试用期工资来计算。
〔2〕新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为3个月〔有特别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在期限届满前10天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3〕员工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自己或直接上级可以提前提出转正申请。
〔4〕人事部负责组织相关手续的办理及跟进。
2、试用期转正条件〔1〕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守公司各项治理制度,工作态度、工作任务完成符合要求,试用期间没有违纪和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
〔2〕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岗位工作〔一线部门需按要求完成销售业绩指标〕。
〔3〕经理〔含〕职级以下试用期员工考核须通过直接上级的考核,经主管副总及人事部审核合格。
〔4〕总监职级以上试用期员工需通过主管副总及人事部审核通过,并经全体高管审核合格。
〔5〕符合以上条件者方可转正。
3、转正考核形式〔1〕采取上级主管领导、部门副总、人事部考核评价的形式〔总监级别以上需全体高管及总经理审核合格〕。
〔2〕考核涉及部门员工所属部门、行政人事中心、公司全体高管、总经理4、考核工程〔1〕工作业绩:指衡量各岗位员工通过工作所取得的工作成绩的数据。
〔2〕技术考核:指衡量各岗位员工通过学习公司产品技术培训后的考试成绩数据。
〔3〕工作态度:指衡量各岗位员工对待工作的态度、思想意识和工作观念的数据。
5、评估方法〔1〕员工自评试用期员工应于拟转正日期前10日,向人事部提交填写完整的《试用期转正申请表》。
〔2〕部门及人事部评估◆月度评估综合得分=工作业绩得分X50%+技术考核得分X30%+工作态度得分X20%。
◆试用期部门考核最终得分=月度评估平均得分〔试用期月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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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考核转正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并使新员工更快的熟悉工作环境,融入公司文化,同时明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进员工。
第三条、入职及试用期
1、新入职的员工须完整的填写应聘人员审批表,出示所有有效证件原件交验,并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办理报到手续,新员工须保证向公司提交的所有证件及资料均真实有效,否则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特别优秀,试用满一个月以上,可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人事行政部,待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提前转正。
3、对试用期内请假的员工,公司根据假期的长短,可酌情延长试用期。
4、对试用期内无法适应岗位要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给公司带来较大损失的员工,经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领导审核同意,即可终止“试用期”,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试用期期间日常管理工作遵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试用期培训、考核及转正管理程序
1、新进员工报到当天,人事行政部将《员工试用期上岗业务培训记录表》、《员工试用期工作计划表》、《员工试用期综合评估表》、《员工转正审批表》发至员工手中,并告知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进行带训。
2、新进员工的指定主管在该员工进岗后两周内完成《员工试用期上岗业务培训记录表》中的“培训内容”,员工确认后提交至人事行政部存档。
3、新进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二周完成所有表项中个人需填写部分及指定主管填写部分,交部门负责人并提交人事行政部存档。
4、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试用期工作计划表》、《员工试用期综合评估表》、《员工转正审批表》审核,同时应与员工面谈一次后提出审核意见,在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将审核后的《员工试用期工作计划表》、《员工试用期综合评估表》、《员工转正审批表》交人事行政部存档。
5、人事行政部应在试用期结束前将综合考核结果对新进员工提出转正审核意见,交总经理审批后,确定员工转正工资、相关待遇享受或辞退的相关手续。
主要流程:
第四条、考核办法及结果评定 1、考核方法试用期开始2周内完成试用期满前2周完成试用期满前1周完成试用期满前完成
试用期满前完成
试用期满前完成
人事行政部负责进行试用期综合评定,考核由部门领导与部门指定主管评估相结合,主要对员工试用期内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新进人员的指定主管负责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部门领导和人事行政部;对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主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结果评定
试用期考核结果主要根据部门指定主管评分确定员工试用期是否合格,并决定员工的转正或辞退。
工作计划评分及综合评估得分均达70分以上为合格,具体操作原则如下:
1)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并从次月起按转正薪资发放;
2)考核不合格,但有希望改进,延长试用期;
3)考核不合格,辞退。
第五条、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员工试用期上岗业务培训记录表
2、员工试用期工作计划表
3、员工试用期综合评估表
4、员工转正审批表
附件一:
员工试用期上岗业务培训记录表
说明:1.具体培训内容确定后,由指定主管填入本表。
附件二: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试用期:至
说明:1、表中“工作内容”应具体明确,“工作评估”按百分制评分评估。
2、表中“工作内容”应该为重点工作,指定主管应定期就表中内容与新员工进行沟通、指导。
附件二:员工试用期综合评估表部门:姓名:职务:
附件三:
武汉信运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员工转正审批表
考核应注意事项:
1、在考核时应公正无私,摒除个人的喜好,偏见;
2、被考核人员如在某项目上无需或未经考验的可在不适用栏填写上“X”号并
备注说明;
3、如以上(1)~(12)项有4项以上“√”丁须在总评栏详细加注解并举例说明,在一
般情况下将不考虑给予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