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VAC与增值系统接口分册-1212
中国联通在线计费(OCS)技术规范汇报

总体概述 系统定位 IT系统划分 IT系统划分 在BSS中定 BSS中定 位 在计费域中 定位 建设要求
在线计费系统(OCS)位于BSS的服务支撑层, 同综合计费帐务系统共同组成计费功能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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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定位- 总体概述 - 系统定位-在计费域中定位
总体概述 系统功能架构 运维管理 外部设备改造要求 系统技术架构 部署架构 系统技术要求 附录
数据业务
增值业务
OCS与本省SACP连接,完成语音业务的在线计费; OCS与本省SMSC连接,完成点对点短消息业务的在线 计费; OCS与本省GGSN连接,完成数据业务的在线计费; OCS与本省VASP/VAC连接,完成增值业务的在线计费; 集团总部VASP/VAC与各省VASP/VAC连接,用户订购 的集团总部增值业务由集团总部VASP/VAC路由到归属省 VASP/VAC,再由归属省VASP/VAC触发到本省OCS。
对关键性应用服务器主机可采用双机备份的冗余配置, 保证系统无单一故障点,发生故障后能够快速切换到备机, 待故障主机修复后再切换回来。 对关键性应用服务器可采用N+1备份方式组成集群。集 群中N台主机的某一台主机出现故障时,业务应该由集群 中备份主机接管,不影响OCS系统的使用。 OCS系统应该具备两种过负荷处理的能力,静态过负荷 控制和动态过负荷控制。 静态过负荷控制:监视同时对话的数目,如果超 出限制,则过负荷掉超出的部分。 动态过负荷控制:系统监视对话处理的相应情况, 以此判断系统已经过负荷。在呼叫量超出系统处理 能力时,可以分多个级别屏蔽掉一定比例的呼叫或 操作的接入,保持当前正在处理或者允许接入的呼 叫,保证系统在允许的负荷内正常运行。当呼叫量 恢复到正常水平时,可以自动取消过负荷屏蔽,恢 复正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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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技术规范-1212全解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技术规范(V1.1)China Unicom(Version 1.1)中国联通公司发布目次修改记录 (V)前言 (VII)1范围 (8)2规范性引用文件 (8)3缩略语和术语 (8)3.1缩略语 (8)3.2术语 (9)4建设需求 (9)5综合增值业务平台系统结构 (10)5.1业务系统 (10)5.1.1业务接入层 (10)5.1.2业务能力层 (10)5.1.3网络接入层 (10)5.2业务管理系统 (10)6 VAC系统定位 (10)6.1 VAC总体系统定位 (11)6.2相关系统关系 (12)6.2.1 VAC与增值业务系统关系 (12)6.2.2 VAC与支撑系统关系 (12)6.2.2.1 PRM (13)6.2.2.2 CRM (14)6.2.2.3 Billing (15)6.2.2.4 OCS (15)6.2.2.5 客服 (16)6.2.2.6 电子渠道 (16)6.2.2.7 经营分析 (16)6.2.3 VAC与SCP/PDSCP关系 (16)6.2.4 VAC与CP/SP关系 (16)6.2.5 VAC与VASP的关系 (17)6.2.6总部VAC与分公司VAC的关系 (17)7系统建设布局要求 (17)8系统组网与设备构成 (17)8.1总部与分公司VAC互联 (17)8.1.1省分有业务引擎(接入网关) (17)8.1.2省分无业务引擎(接入网关) (18)8.2 VAC典型组网结构 (18)8.3 VAC设备构成 (19)9系统功能 (19)9.1用户信息管理 (19)9.1.2用户属性信息管理 (21)9.1.3用户伪码管理 (21)9.2定购关系管理 (21)9.3认证 (22)9.4鉴权 (23)9.5话单生成 (24)9.6一次批价 (24)9.7预付费实时计费 (25)9.8 CP/SP资料管理 (26)9.9业务系统配置 (26)9.10 WEB功能 (26)9.11系统统计与分析 (26)10系统接口 (27)10.1与BSS间的接口 (27)10.1.1与PRM间的接口 (27)10.1.2与CRM间的接口 (27)10.1.3与Billing间的接口 (29)10.1.4与OCS间的接口 (29)10.2与老BSS接口 (29)10.3与SCP/PDSCP的接口 (29)10.4与业务系统间的接口 (29)10.5与SP间的接口 (29)10.6 与全网VAC间的接口 (30)10.7与网管系统间的接口 (30)11业务流程简述 (30)11.1业务定制 (30)11.1.1增值系统发起的定制 (30)11.1.2 BSS发起的定制 (31)11.2业务退定 (32)11.2.1增值系统发起的退定 (32)11.2.2 BSS发起的退定 (33)11.3定制业务使用 (34)11.3.1用户发起的定制业务 (34)11.3.2 SP下发到用户的定制业务使用 (35)11.4点播业务使用 (36)12漫游规则 (37)13系统管理 (37)13.1操作员管理 (37)13.2角色和权限管理 (37)13.3日志管理 (37)13.4数据备份 (38)13.5参数配置 (38)14设备要求 (38)14.2软件要求 (39)14.2.1应用软件要求 (39)14.2.2系统软件要求 (39)14.3系统安全 (39)14.3.1 系统可靠性 (39)14.3.2 信息安全 (40)14.3.3 存储、备份和容灾 (40)15系统性能要求 (41)16相关系统性能要求 (42)17 VAC对其他系统改造要求 (42)17.1 BSS (42)17.1.1 PRM (42)17.1.2 CRM (42)17.1.3 Billing (43)17.1.4 OCS (43)17.2增值系统 (43)17.2.1 SMSC (43)17.2.2 SPMS (43)17.2.3 SMG (43)17.2.4互通网关 (43)17.2.5 WAP (43)17.2.6彩信 (43)17.2.7炫铃 (44)17.2.8 IVR (44)17.2.9 EMP (44)17.3总部VASP (44)17.4省VASP (44)17.5 CP/SP (44)18其他系统过渡方案 (44)18.1 BSS (45)18.1.1 PRM (45)18.1.2 CRM (45)18.1.3 Billing (45)18.1.4 OCS (45)18.1.5 PDSCP (45)18.2增值系统 (45)18.2.1 SMSC (45)18.2.2 SMG (45)18.2.3互通网关 (45)18.2.4 SPMS (45)18.2.5 WAP (46)18.2.6彩信 (46)18.2.7炫铃 (46)18.2.9 EMP (46)18.3总部VASP (46)18.4 CP/SP (46)修改记录前言本标准由中国联通公司增值业务部提出。
中国联通3G增值业务业务平台技术体制V20081215

中国联通3G增值业务平台技术体制(V0.0)中国联通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缩略语和术语 (1)3.1 缩略语 (1)3.2 术语 (2)4 3G增值业务 (3)4.1 3G增值业务能力 (3)4.2 3G增值业务 (4)4.3 3G增值业务服务过程 (4)5 3G增值业务平台系统架构 (4)5.1 业务门户 (5)5.2 业务系统 (5)5.2.1 业务应用 (5)5.2.2 业务能力 (5)5.2.3 网络接入控制 (5)5.3 业务管理 (5)6 3G增值业务平台系统组织 (5)6.1 网络组织 (5)6.2 全国性业务鉴权路由组织 (6)6.2.1 省分有业务能力 (6)6.2.2省分无业务能力 (7)6.3 用户漫游业务使用规则 (7)7 业务门户功能 (8)7.1 门户展现 (8)7.2 门户运营 (8)8 业务系统功能 (9)8.1 业务应用 (9)8.2 业务能力 (9)8.2.1 短信业务引擎 (9)8.2.1.1 短消息中心(SMSC) (9)8.2.1.2 联通在信网关(SMG) (9)8.2.1.3 短消息互通网关(SMB) (9)8.2.1.4 短消息扩展业务平台(EMP) (9)8.2.2 多媒体消息业务引擎 (9)8.2.2.1 多媒体消息中心(MMSC) (9)8.2.2.2 多媒体消息网关(MMSG) (10)8.2.2.3 多媒体消息互通网关(MMSB) (10)8.2.3 综合下载引擎 (10)8.2.4 定位引擎 (10)8.2.5 流媒体引擎 (10)8.2.6 邮件引擎 (10)8.2.7 Presence引擎 (10)8.2.8 IM引擎 (10)8.2.9 PoC引擎 (10)8.2.10 呼叫控制引擎 (10)8.2.11 媒体交互引擎 (10)8.2.12 GIS系统 (10)8.2.13 炫铃引擎 (11)8.3 网络控制/接入层 (11)8.3.1 WAP网关 (11)8.3.2 公平流量控制网关(Media Device) (11)8.3.3 媒体接入 (11)8.3.4 呼叫接入 (11)8.3.5 信令网关 (11)9 业务管理系统功能 (11)9.1 增值业务鉴权中心(VAC) (11)9.2 内容管理 (11)9.3 终端管理 (12)9.4 卡管理 (12)9.5 综合网络管理 (12)9.5.1 网络管理 (12)9.5.2 业务管理 (12)9.5.3 统计分析 (12)9.5.4 配置管理 (12)9.5.5 安全管理 (12)9.5.6 端到端用户体验测试 (12)10 系统接口关系 (12)10.1 系统外部接口关系 (13)10.1.1 与BSS的接口关系 (13)10.1.1.1 PRM (13)10.1.1.2 CRM (13)10.1.1.3 Billing (14)10.1.1.4 OCS (14)10.1.1.5 客服 (14)10.1.1.6 电子渠道 (14)10.1.1.7 经营分析 (15)10.1.2 与SP/CP(业务应用)的接口关系 (15)10.1.2.1 业务接入 (15)10.1.2.2 业务管理 (15)10.1.2.3 内容管理 (15)10.1.3 与核心网的接口 (15)10.1.4 总部系统与省级系统之间的接口关系 (15)10.1.4.1 业务接入 (15)10.1.4.2 鉴权订购 (15)10.1.4.3 终端管理 (15)10.1.4.4 内容管理 (15)10.2 系统内部接口关系 (15)10.2.1 业务系统与VAC之间的接口 (15)10.2.2 业务系统与内容管理系统之间的接口 (16)10.2.3 业务系统与终端管理系统之间的接口 (16)10.2.4 业务门户与业务管理之间的接口 (16)10.2.5 各系统与综合网管之间的接口 (16)11 业务流程 (16)11.1 业务订购流程 (16)11.1.1 增值业务平台侧发起的订购流程 (16)11.1.1.1 通用订购流程 (16)11.1.1.2 短信订购流程 (17)11.1.1.3 WAP订购流程 (18)11.1.1.4 WEB订购流程 (20)11.1.1.5 IVR订购流程 (20)11.1.2 BSS侧发起的订购流程 (21)11.1.2.1 实时消息方式订购流程 (21)11.1.2.2 批量文件方式订购流程 (22)11.2 业务退定流程 (23)11.3 业务使用鉴权流程 (23)11.3.1 通用业务使用鉴权流程 (23)11.3.1.1 通用订购业务使用流程 (23)11.3.1.2 通用点播业务使用流程 (24)11.3.2 短信省分平台AOMT (25)11.3.3 短信总部平台AOMT流程 (26)11.3.4 短信省分平台MOAT (27)11.3.5 短信总部平台MOAT (28)11.3.6 彩信总部平台AOMT流程 (29)11.3.7 WAP业务使用流程 (30)11.3.8 下载类业务使用流程 (31)11.3.8.1 终端应用下载流程 (31)11.3.8.2 封装程序使用流程 (32)11.3.9 流媒体业务使用流程 (33)11.3.10 定位业务使用流程 (33)11.3.11 IVR业务使用流程 (34)11.3.12 炫铃业务使用流程 (35)11.3.12.1 炫铃业务配置流程 (35)11.3.12.2 炫铃用户订购铃音 (35)前言本标准规定了中国联通3G增值业务平台在网络中的位置、系统架构、组网结构、业务系统功能、业务管理功能、接口协议、设备规范、设备测试方法、接口测试方法等内容。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业务规范0911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业务规范(V1.0)China Unicom(Version 1.0)11.1.1.5 中国联通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缩略语和术语 (1)3.1缩略语 (1)3.2术语 (2)4业务处理流程 (2)4.1业务定制 (2)4.1.1增值系统发起的定制 (2)4.1.1.1 用户短信方式定制业务流程 (2)4.1.1.2 用户WAP方式定购业务流程 (4)4.1.1.3 用户IVR方式定购业务流程 (6)4.1.1.4 可信任域业务门户定制流程 (7)4.1.1.5 不可信任域定制流程 (8)4.1.1.6 VAC与CRM间异常处理文件方式 (9)4.1.2用户CRM方式定制业务流程 (10)4.1.2.1 实时消息方式 (10)4.1.2.2 批量文件定购/退定增值业务方式 (11)4.1.2.3 用户电子渠道方式、客服方式定制业务流程 (12)4.1.2.4 CRM与VAC间异常处理文件方式 (12)4.2业务退定 (12)4.2.1增值系统发起的退定 (12)4.2.2用户CRM方式退定业务流程 (13)4.3对下行请求计费类点播业务点播请求流程 (13)4.3.1短信MO点播流程 (13)4.3.2 IVR点播流程 (14)4.3.3 联通WAP/WEB业务网站点播流程 (15)4.3.3.1 WAP/WEB网站点播通用业务流程 (15)4.3.3.2 WAP浏览业务使用流程 (15)4.3.4彩信MO点播流程 (17)4.3.5 SP网站点播流程 (18)4.4定制类/有点播关系类业务使用 (19)4.4.1短信AOMT使用流程 (19)4.4.2彩信AOMT使用流程 (21)4.4.3 WAP PUSH使用流程 (22)4.4.4 WAP浏览使用流程 (23)4.4.5 KJava使用流程 (25)4.4.6 Streaming使用流程 (26)4.4.7 IVR使用流程 (28)4.4.8 定位方式业务使用流程 (31)4.5对上行请求计费类点播业务流程 (32)4.5.1 短信MO点播流程 (32)4.5.2 IVR方式业务点播流程 (34)4.5.3 彩信MO点播流程 (37)4.5.4 KJava方式业务点播流程 (38)4.5.5 Streaming方式业务点播流程 (40)4.5.6 炫铃方式业务使用流程 (42)4.5.7 定位方式业务点播流程 (44)4.6用户开户、销户 (45)4.6.1 CRM 侧实时开/销户流程 (45)4.6.2 CRM侧批量开/销户流程 (45)5业务使用场景说明 (46)5.1.1联通在信 (46)5.1.2彩信方式 (46)5.1.3 WAP方式 (46)5.1.4 IVR方式 (47)5.1.5 KJava (47)5.1.6 Streaming (47)5.1.7炫铃 (47)5.1.8定位 (48)5.1.9全国性业务 (48)前言本标准由中国联通公司增值业务部提出。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VAC与SP接口规范-1212

6中国联通VAC平台接口技术要求:VAC与SP接口规范(暂定名)(V1.1)中国联通公司发布目次修改记录 (II)前言 (V)1 范围 (6)2 规范性引用文件 (6)3 定义与缩略语 (6)3.1 定义 (6)3.2 缩略语 (6)3.3 信息更新时机定义 (7)4 VAC和SP间的接口 (7)4.1 定购通知接口 (7)4.1.1 接口描述 (7)4.1.2 发起方系统 (7)4.1.3 接受方系统 (7)4.1.4 接口协议 (7)4.1.5 接口内容 (7)4.1.5.1 订购关系通知SP请求(OrderRelationUpdateNotifyReq) (7)4.1.5.2 订购关系通知SP响应(OrderRelationUpdateNotifyRsp) (9)4.2 定购关系同步接口 (9)4.2.1 接口描述 (9)4.2.2 发起方系统 (9)4.2.3 接受方系统 (10)4.2.4 接口协议 (10)4.2.5 接口内容 (10)4.2.5.1 请求文件头(定长) (10)4.2.5.2 文件体 (11)4.2.6 过渡阶段定制关系变更通知SP通用流程 (12)修改记录前言本标准是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系列标准之一,本系列标准的预期结构如下:《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VAC)技术体制》本标准将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与市场需求,适时进行修改。
本标准由中国联通公司增值业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联通公司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中国联通公司。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技术要求:VAC平台与SP接口规范(V1.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联通VAC与SP之间的接口。
适用于联通、省分公司和厂家进行VAC和SP系统互联建设的研制、开发和实施,是中国联通VAC、SP接入规划和建设的基本依据。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VAC与增值业务系统接口分册(V1.1)China Unicom(Version 1.0)中国联通公司发布目次修改记录 (III)前言 (VIII)1 范围 (9)2 规范性引用文件 (9)3 缩略语和术语 (9)3.1 缩略语 (9)3.2 术语 (2)4 VAC和增值业务系统间的接口 (2)4.1 实时鉴权计费接口 (2)4.1.1 接口描述 (2)4.1.2 Command ID (命令字)定义 (3)4.1.3 基本数据类型 (4)4.1.4 PDU 概述 (4)4.1.4.1 连接消息 (5)4.1.4.2 去连接消息 (6)4.1.4.3 链路握手消息 (6)4.1.4.4 鉴权批价 (6)4.1.4.5 鉴权批价确认 (12)4.1.4.6 流量计费消息 (13)4.2 统一配置接口 (16)4.2.1 接口描述 (16)4.2.2 SP基本信息FTP文件同步接口 (16)4.2.3 SP能力信息FTP文件同步接口 (16)4.2.4 业务信息FTP文件同步接口 (16)4.2.5 业务能力信息FTP文件同步接口 (16)4.2.6 产品信息FTP文件同步接口 (16)4.2.7 订购关系FTP文件同步接口(WAP门户) (16)4.2.8 CP基本信息FTP文件同步接口 (16)4.3 查询用户定购关系接口 (16)4.4 查询用户信息接口 (19)4.4.1 接口描述 (19)4.4.2 发起方系统 (19)4.4.3 接受方系统 (19)4.4.4 接口协议 (19)4.4.5 接口内容 (19)4.4.5.1 用户信息查询请求(UserIdRequest) (19)4.4.5.2 用户信息查询响应(UserInfoResponse) (19)4.4.5.3 用户信息结构 (20)4.5 用户信息同步接口 (20)4.5.1 接口方式 (20)4.5.2 文件目录 (20)4.5.3 文件格式 (21)4.6 用户号段同步接口 (21)4.6.1 接口描述 (21)4.6.2 接口协议 (21)4.6.3 接口内容 (21)4.7 测试用户同步接口 (21)4.7.1 接口描述 (21)4.7.2 接口协议 (22)4.7.3 接口内容 (22)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可选参数标识定义 (24)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数据类型定义 (25)附录 C (规范性附录)鉴权批价接口返回错误结果码定义 (27)附录 D (规范性附录)门户结果码定义 (30)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wsdl (31)增加注:(4)针对点对点彩信,业务代码、产品代码等按照以下方式分配,彩信中心按照以下规则填写后发起到vac的国内点对点彩信业务鉴权,彩信国际互通网关按照以下规则填写后发起到vac的国际彩信业务鉴权:CPID:不需要规定,不使用SPID :99999国际彩信业务代码: 32000001,其中32 彩信中心编码,00 全国业务,0001 业务编号;国际彩信产品代码:3200000101国内点对点彩信代码:32xx0002,其中32 彩信中心编码,xx 分公司业务(xx为省分代码),0002 业务编号;国内点对点彩信产品代码 32xx000201国内点到mail彩信代码:32xx0003,其中32 彩信中心编码,xx 分公司业务(xx为省分代码),0003 业务编号;国内点对点彩信产品代码 32xx000301(5)针对业务代码等信息,增值系统、vac、业务支撑系统必须都是可配、可调的前言本标准由中国联通公司增值业务部提出。
(业务管理)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VAC与BSS接口规范品质

(业务管理)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VAC与BSS接口规范6中国联通VAC平台接口技术要求:VAC与BSS接口规范(暂定名)(V1.1)中国联通公司发布目次修改记录V前言X1范围112规范性引用文件113定义与缩略语113.1定义113.2缩略语113.3系统边界123.4接口原则123.5接口约束123.6信息更新时机定义123.6.1CP/SP信息123.6.2业务/产品信息134VAC与PRM系统的接口要求134.1SP管理信息同步接口134.1.1接口描述134.1.2发起方系统134.1.3接收方系统134.1.4接口协议134.1.5接口内容134.1.5.1WebService接口134.1.5.2FTP接口144.2SP业务能力信息同步接口17 4.2.1接口描述174.2.2发起方系统174.2.3接收方系统174.2.4接口协议174.2.5接口内容184.2.5.1WebService接口184.2.5.2SP业务能力信息同步请求18 4.2.5.3业务能力签约结构194.2.5.4FTP接口234.3业务信息同步接口254.3.1接口描述254.3.2发起方系统254.3.3接收方系统254.3.4接口协议254.3.5接口内容264.3.5.1WebService接口264.3.5.2FTP接口285VAC与CRM系统的接口要求315.1产品信息同步接口315.1.1接口描述315.1.2发起方系统315.1.3接收方系统315.1.4接口协议315.1.5接口内容315.1.5.1WebService接口315.1.5.2FTP接口355.2用户开户接口(用户级业务能力)395.2.1接口描述395.2.2发起方系统395.2.3接收方系统395.2.4接口协议395.2.5接口内容405.2.5.1用户开户请求(UserRegistReq)405.2.5.2用户开户响应(UserRegistRsp)405.2.5.3UserRegistReq用户开户请求FTP接口41 5.3用户号段信息同步接口435.3.1接口描述435.3.2发起发系统435.3.3接收方系统435.3.4接口协议435.3.5接口内容435.3.5.1文件目录435.3.5.2文件命名435.3.5.3请求文件头(定长)43 5.3.5.4回执文件头(定长)44 5.3.5.5请求文件体445.3.5.6回执文件体(变长)45 5.4用户信息同步接口455.4.1Socket接口455.4.1.1发起方系统455.4.1.2接收方系统455.4.1.3接口方式455.4.1.4连接方式455.4.1.5包头流水号规则455.4.1.6消息定义465.4.1.7数据类型465.4.1.8消息头465.4.1.9消息体说明465.4.1.10Bind操作465.4.1.11Bind命令的语法475.4.1.12Bind_Resp应答的语法475.4.1.13Unbind操作475.4.1.14Unbind命令的语法475.4.1.15Unbind_Resp应答的语法475.4.1.16User_Info操作475.4.1.17User_Info语法475.4.1.18User_Info_Resp语法495.4.1.19链路检测包KeepAlive与KeepAlive_Resp50 5.4.2文件方案505.4.2.1文件目录505.4.2.2文件命名505.4.2.3文件格式515.5产品订购关系同步接口535.5.1概述535.5.2CRM发起的业务订购接口535.5.2.1接口描述535.5.2.2发起方系统535.5.2.3接收方系统535.5.2.4接口协议535.5.2.5接口内容545.5.3VAC发起的业务订购接口585.5.3.1接口描述585.5.3.2发起发系统585.5.3.3接收方系统585.5.3.4接口协议585.5.3.5接口内容585.6资费模型同步接口605.6.1接口描述605.6.2发起方系统605.6.3接收方系统605.6.4接口协议605.6.5接口内容605.6.5.1WebService接口605.6.5.2FTP接口615.7优惠规则模型同步接口675.7.1接口描述675.7.2发起方系统675.7.3接收方系统675.7.4接口协议675.7.5接口内容675.7.5.1WebService接口675.7.5.2FTP接口686VAC与billing系统的接口要求74 6.1业务话单同步接口746.1.1接口描述746.1.2发起方系统746.1.3接收方系统746.1.4接口协议746.1.5接口形式746.1.6详细约定746.1.6.1原始话单文件采集746.1.6.2核对机制746.1.6.3具体约定747VAC与OCS系统的接口要求78附录A(规范性附录)信息编码79A.1SP/CP企业代码(SPID:X1X2X3X4X5X6X7X8,X6X7X8三位预留)79A.2SP/CP归属地域(XXXXXYYY)79A.3SP接入码(accessNo:X1X2X3X4X5X6X7X8)80A.4SP状态(X)80A.5业务代码(ServiceID:X1X2X3X4X5X6X7X8X9X10,X9X10:预留)80A.6合作伙伴产品代码(ProductID:X1X2X3X4X5X6X7X8X9X10X11X12)81A.7业务类型代码(X1X2)81A.8业务状态编码(X)82A.9产品状态编码(X)82A.10计费单位(X)83A.11计费类型(X)83A.12费率描述代码(X1X2X3X4X5X6X7X8X9X10X11X12X13X14X15X16X17X18X19X20)83A.13优惠描述代码(X1X2X3X4X5X6X7X8X9X10X11X12X13X14X15X16X17X18X19X20)84 A.14定购渠道(X1X2)84A.15系统编码(X1X2X3)85A.16联通省分代码(X1X2X3)85A.17联通地市代码(X1X2X3)86A.18国家/地区编码(X1X2X3X4X5)95A.19SP接口URL规范97A.20文件类型(X1X2)98A.21SOAP消息错误代码表99A.22记录级错误代码定义(3位)101A.23文件级错误代码定义(3位)102A.24SP信用等级103A.25业务能力状态编码103A.26业务类别104附录B规范性附录CRM发起定购VAC返回给CRM错误码104附录C规范性附录用户状态编码106附录D规范性附录用户状态接口错误代码106附录E规范性附录WSDL文件107修改记录前言本标准是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系列标准之一,本系列标准的预期结构如下:《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VAC)技术体制》本标准将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与市场需求,适时进行修改。
中国联通综合增值业务平台(VASP)设备技术要求:业务管理系统分册 V1.0

中国联通综合增值业务平台(VASP)设备技术要求:业务管理系统部分(V1.0)中国联通公司发布I目次前言 (1)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缩略语和术语 (2)3.1 缩略语 (2)3.2 术语 (3)4 中国联通综合增值业务平台设备的业务管理系统 (3)4.1 综合增值业务平台在网络中的位置 (3)4.2 系统结构 (4)4.2.1 业务系统 (5)4.2.1.1 业务接入层 (5)4.2.1.2 业务能力层 (5)4.2.1.3 网络接入层 (5)4.2.2 业务管理系统 (5)4.3 组网结构 (5)4.3.1 总部综合增值业务平台 (6)4.3.2 各省综合增值业务平台 (6)4.3.3 业务管理系统信息同步.........................................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业务管理系统的功能 (7)5.1 业务门户展现 (7)5.1.1 用户门户 (7)5.1.1.1 WAP门户 (7)5.1.1.2 短信门户 (8)5.1.2 运营商门户....................................................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订购关系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 认证 (9)5.3.1 个人用户身份认证 (9)5.3.2 CP/SP认证 (9)5.4 鉴权 (9)5.4.1 SP鉴权 (9)5.4.2 业务鉴权 (9)5.4.3 用户鉴权 (9)5.4.4 订购关系鉴权 (10)5.5 统计分析 (10)5.5.1 数据分析 (10)5.5.2 统计报表维护功能 (10)5.5.3 报表统计输出 (11)5.6 内容管理 (11)5.6.1 内容生命周期管理 (11)II5.6.1.1 新内容上线 (11)5.6.1.2内容修改 (12)5.6.1.3 内容注销 (13)5.6.2 内容审核 (14)5.6.3 内容分发 (14)5.6.4 内容下载 (14)5.6.5 内容监控 (15)5.6.6 内容编码 (15)5.6.7 内容属性管理 (15)5.6.8 数字版权管理(DRM) (15)5.6.9 综合内容菜单管理 (16)5.6.10 内容管理信息的同步 (17)5.7 话单生成 (17)5.8 终端/卡的管理 (17)5.9 全网配置信息管理 (17)5.10 网络管理 (17)5.11 安全管理 (20)5.11.1 网络安全 (20)5.11.2 数据安全 (20)5.11.3 系统安全 (20)6 接口 (20)6.1 业务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的接口 (20)6.2 业务管理系统的内部接口 (20)6.2.1 AAA和认证鉴权信息库的接口 (20)6.2.2 AAA和终端/卡管理模块接口 (20)6.2.3 用户业务门户和其他模块的接口 (20)6.3 业务管理系统与BSS系统接口 (21)6.4 与省分综合增值业务管理系统终端信息同步接口 (21)详见《中国联通综合增值业务平台总部与省分的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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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触发条件、约束;
输入参数中,srcDeviceType字段注释“02:WAP PORTAL;”改为“填写发端设备的具体类型,见附录B”;srcDeviceID字段注释“02:WAP PORTAL;”改为“联通指定,可配置”
各字段长度以WSDL文件为准
2009-2-14
WSDL文件更新
附录E
2009-06-19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VAC与增值系统&全国VAC接口分册”改为“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鉴权中心接口规范-VAC与增值系统接口分册
名称修改
2009-06-19
名称由“WAP门户查询用户所有定购关系接口”修改为“查询用户定购关系接口”;
2009-7-9
userServiceType说明改为“,具体取值见VAC与BSS接口规范附录A.26”
4.4.5.3用户信息结构
2009-7-9
从3G补充规范中移入
4.2.7CP基本信息FTP文件同步接口
4.5用户信息同步接口
4.6用户号段同步接口
4.7测试用户同步接口
2009-7-16
增加错误码
existsub:spid,sp_productid,spec_productid,productid;
其中existsub结构体表示该请求对应的已定购产品的信息。当用户要定购产品和前一已定购产品有互斥关系时,existsub填写已定购并生效的互斥产品信息;
例如用户已定购1元手机邮箱(spid,sp_productid,spec_productid,productid分别为99999,8200000101,123451234501,12345001),再定购2元手机邮箱(99999,8200000102,123451234502,12345002)时,vac返回1204错误,并在ReturnMessage中返回“existsub:99999,8200000101,123451234501,12345001”,表示该已定购产品和要定购产品互斥。”
4.1.4.6流量计费消息
2009-7-9
(1)Operation Type增加“7、屏蔽业务能力8、恢复业务能力”
(2)Operation Type=3,“退定所有业务”改为“退订ServiceType对应的所有业务(终端侧不能单独退订业务除外)”,说明放入备注中
(3)增加“注……”
4.1.4.4鉴权批价
国内点到mail彩信代码:32xx0003,其中32彩信中心编码,xx分公司业务(xx为省分代码),0003业务编号;国内点对点彩信产品代码32xx000301
(5)针对业务代码等信息,增值系统、vac、业务支撑系统必须都是可配、可调的
4.1.4.4鉴权批价
2009-7-16
(1)FeeType字段,增加取值“8:包月计费+单位费率(该值不另外增加话单中计费类型字段取值,对包月计费+单位费率资费类产品中的包月计费话单类型填3,对单位计费话单类型填2)”
(2)增加SP_ProductID、SPEC_ProductID、ProductID三个字段
(3)增加“注:当业务系统(目前只针对WAP系统,可配置)发起定购关系鉴权(Operation Type=6)时,如果VAC中已经有该用户对于指定业务的定购关系,响应中向业务系统返回成功,同时返回FeeType、SP_ProductID、SPEC_ProductID、ProductID字段;当用户无定购关系时,返回1201错误,不返回FeeType、SP_ProductID、SPEC_ProductID、ProductID字段。”
ServiceIDType字段,删除5取值
SP_ID/AccessNo字段,名称改为“SP_ID”,描述改为“填写企业代码”
ServiceID/FeatureString字段,删除2,5取值描述
Operation Type,描述中删除“ServiceIDType=3或4时,产品类型必须为点播类。生成LinkID,上行计费的产品同时进行计费。同一LinkID只计费一次。”,是否删除“ServiceIDType=1时,”
(5)oa、da,删除“或业务平台编号”,删除“根据Service_updown_type字段,”
(6)CheckPriceResp鉴权批价应答中feetype字段,增加“对会话类计费,5或6必须返回”
(7)增加AccessNo字段
4.1.4.4鉴权批价
2009-06-19
srcDeviceID改为string类型
Fee字段“,如本字段为空,返回3002错误”
增加注“(6)增值系统发起ServiceID计费鉴权情况下,VAC根据业务找产品,其中有一个代收费产品,即按照代收费处理。”
4.1.4.4鉴权批价
2009-11-11
增加“注:当CheckPrice请求中Operation Type=1(定购)时,ReturnMessage具体格式为:
(2)删除IDType、id字段
增加VACSub、SPID、SP_ProductID、SPEC_ProductID、ProductID字段
4.3查询用户定购关系接口
2009-10-23
增加:0x1515AccessNoTLV String
附录a
2009-10-23
注(1)增加“;当servicetype取00时,退订所有业务类型下所有订购关系”
CPID:不需要规定,不使用
SPID:99999
国际彩信业务代码:32000001,其中32彩信中心编码,00全国业务,0001业务编号;国际彩信产品代码:3200000101
国内点对点彩信代码:32xx0002,其中32彩信中心编码,xx分公司业务(xx为省分代码),0002业务编号;国内点对点彩信产品代码32xx000201
附录B
2009-06-19
(2)OrderMethod字段增加“,在定购时业务系统必须填写”
(3)ServiceType字段,增加“当Operation Type=1、2、3、4时,VAC不对鉴权发起方的业务类型与产品的业务类型进行比较鉴权”
(4)Service_updown_Type字段,增加“vac对彩信p to e、sp彩信、在信、wap push业务需要判断具体取值,对其他业务不鉴权本字段”
(6)1204增加“,指互斥类产品用户已定购”
附录C
2009-11-11
增加49:电子商务平台
附录B
2009-12-1
“IF17:统一配置接口--无”删除“—无”
增加“包括增量同步接口和全量同步接口,VAC在放置数据时不区分业务系统,由业务系统获取后自行筛选自身需要数据。
(1)增量同步接口
该接口用于VAC与业务系统同步每天增量配置数据。VAC根据与PRM/CRM间的实时接口每15分钟(可配置)生成一次增量文件,由业务系统定期扫描并读取。
4.1.4.4节注释
2008-11-20
设备类型SPMS填SMS Portal
附录B
2008-11-23
Operation Type增加了“6、定购关系鉴权(用于检查用户是否订购了此业务)”便于SPMS定购和WAP访问确认URL做定购关系鉴权
4.1.4.4节
2008-12-03
增加定购渠道和计费类型
目 次
1
文件编号
版本号
拟制人/
修改人
拟制/修改日期
更改理由
主要更改内容
(写要点即可)
V1.0
2008-11-4
如果可信任门户能知晓用户使用的是具体的产品构成,增加SPID+SPEC_Productid模式
4.1.4.4节修订部分
2008-11-18
新增fee TLV,应对过渡阶段部分业务系统自己批价,如炫铃
Userbrand改为STRING 5,增加“,采用编码方式表示,具体编码取值对应的品牌由需要本字段的系统保存静态表,自行维护。”
4.4查询用户信息接口
2009-06-19
Volume-Quota-Threshold备注补充
Validity-Time增加备注“当采用流量计费时,客户端在本次分配配额已使用时长到达Validity-Time表示值时,向服务器端发起重新授权申请新的配额。”
(2)全量同步接口
该接口用于VAC与业务系统同步全量配置数据。全量文件由省分PRM/CRM生成,VAC存放在指定目录下,由业务平台每天凌晨3:00(可配置)读取。”
4.2.1接口描述
2009-12-9
增加SequenceNumber、SourceDevice_ID、DestinationDevice_ID编码说明
4.1.4.6流量计费消息
2009-2-13
增加用户服务类型
4.4.5.3
2009-2-13
增加3G业务设备类型
附录B
2009-2-14
增加发端设备类型
4.4.5.1用户信息查询请求(UserIdRequest)
2009-2-14
Link权批价
4.1.4.6流量计费消息
4.1.4.4鉴权批价
2009-06-19
删除本章,相关内容放在总部VAC接口规范分册中
5VAC和全网VAC系统间的接口
2009-06-19
设备类型(SourceDevice_Type)增加:47:中央音乐平台
48:手机邮箱
增加“对用户数据,除接口中已经明确填写格式的,VAC作为接受方,支持用户号码前加或不加86;其他接收方在接受VAC数据时,也应适应用户号码前加或不加86。”
expireTime字段备注,删除“,自动续订的不填”,改为必填
4.3WAP门户查询用户所有定购关系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