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成品保护措施(5)
装修工程成品保护

3.在屋面上进行施工作业前,应事先铺设铁皮或木板覆盖屋面,以免屋面受到污染或损害。
4.保护好穿墙管、电线管、电门盒及预埋件等。
7
装修楼
地面
损坏
对已装饰完毕的地面面层,采用塑料薄膜和柔性材料进行覆盖保护,以防表面被划伤。
2.地面完成后要加以覆盖,防止色浆、油灰、油漆等的污染,同时设置防护设施,防止磨、砸造成缺陷。
污染
在已完工的地面上进行油漆、电气、暖卫专业施工时,注意不要碰坏地面面层,油漆、刷浆不要污染地面。
破坏
楼梯踏步抹灰完成后应封闭养护,到养护期时,应采取踏步阳角保护措施后方可通行。
3
门窗
工程
变形
破坏
1.门窗进场后入库存放,下边应垫起,垫平,码放整齐,防止变形。
5.抹灰作业时应保护好门窗料表面的塑料薄膜,在室内外湿作业未完成之前,任何工种不得损坏塑料薄膜,防止砂浆对其面层的侵蚀。
6.金属门窗的保护膜应在交工前撕去,要轻撕、且不可用铲刀铲,防止将其表面划伤,影响美观。
7.涂刷油漆等涂料之前,应事先对门窗进行覆盖,以防其遭受油漆污染。
8.不得在门窗上敲击、涂写、打钉或挂重物。
9
装修
工程
损坏
对于栏杆扶手的保护,在施工完毕时,采用柔性材料进行绑扎保护,以防其表面划伤。
污染
地面石材或地砖在养护过程中,应进行遮盖,拦挡和湿润,不应少于7d,后续工程在石材或地砖面层上施工时,先将其表面清扫干净,再用软垫及夹板进行覆盖保护。
潮湿
木制品材料进场后,应储存在仓库或料棚中,保持干燥、通风,并按制品的种类、规格搁置在垫木上水平堆放,垫木离地高度应不小于200mm。
建筑工程施工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1、成品保护以谁施工,谁保护为原则,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各工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
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由我单位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由项目经理部发送到各工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各工种负责保管、使用。
3、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结构工程在水电等专业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各工种进行交接。
4、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1)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各工种,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水电安装的各工种。
(2)在工程收尾阶段,装饰各工种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各工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入户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
(3)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要办理交接手续。
交接工作在各工种之间进行,项目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4)接受进户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
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
(5)各工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各工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经与其他专业工种协调后,其他专业派人协助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他人员恢复其成品。
(6)项目经理部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根据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
(7)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对责任工程师进行方案交底,各责任工程师对各分包的技术交底及各分包单位对班组及成员的操作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成品保护作工作进行交底。
建筑装修成品保护措施

建筑装修成品保护措施一、地面保护1.将地面覆盖保护膜或者地毯等材料,防止装修材料、工具和施工人员的踩踏损坏地面。
2.在地面上铺设防护板或者硬纸板,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机械碰撞和刮损。
二、墙面保护1.在装修施工前,使用防尘膜或者胶带将墙面封尘,避免施工产生的灰尘和污渍沾染墙面。
2.悬挂挡板或者构造帷幕,防止墙面被施工材料和工具划伤。
三、天花板保护1.搭设天棚或者临时吊顶,避免天花板受到施工材料和工具的污染和损坏。
2.使用特殊材料或者覆盖保护膜,保护天花板的光洁度和颜色。
四、门窗保护1.使用保护膜或者纸板覆盖门窗玻璃,防止施工材料和工具撞击造成破碎。
2.在门窗周围搭设围挡,避免施工期间油漆等材料污染门窗框架。
五、设备保护1.根据装修施工过程中的需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避免装修成品被损坏。
2.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并避免因施工造成的损坏。
六、建筑装修施工管理1.制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明确装修成品保护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按照规定的措施进行操作,避免人为原因造成装修成品损坏。
3.建立巡视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装修成品保护方面的问题。
七、合理安排施工顺序1.在施工前,先进行建筑结构和设备的维护和保护工作,规避施工对原有结构和设备的影响和损坏。
2.装修施工中,合理安排各项工程的先后顺序,并与工程质量、装修成品保护紧密结合,确保装修成品得到有效的保护。
八、质量监督和验收1.对建筑装修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质量问题,确保装修成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2.进行装修成品的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做到装修成品保护工作的最终效果。
综上所述,建筑装修成品保护措施是建筑装修工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通过制定合理的保护措施,并严格执行,可以有效地保护装修成品的完整性和美观性,提高装修质量和效率,从而满足业主的需求和期望。
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工程成品保护措施一、成立以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为组长的施工现场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工作。
在基层班组设成品保护员,负责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果断处理。
二、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教育,提高职工保护成品的质量意识。
三、经常对成品进行保护检查,发现被撞、损坏及污染的成品或半成品,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对责任人要给予经济处罚。
四、制定成品保护奖惩办法,用经济手段增强作业人员成品保护意识,促进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五、编制现场管理和成品保护实施细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工序间相互干扰和污染,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会产生损伤或污染的,要对上道工序采取护包或护盖等措施,否则不许开工。
一旦发生成品损伤或污染,要及时处理或清除。
六、凡在成品或半成品区域施工或装卸运输,要设专人管理,防止因磕撞刮碰等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
路边可能被污染的混凝土进行遮盖,对混凝土面进行清扫、洒水处理。
七、成品保护从原材料做起,现场的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能入库的入库,不能入库的用蓬布遮盖和支垫,防止雨淋、日晒和受潮。
八、成品保护采用护、包、盖、封四种措施。
视不同情况,分别对成品进行栏杆隔离保护、用塑料布或纸包裹、斑马布覆盖、或对已完工部位进行局部封闭。
九、施工现场需要保护的成品保护措施1.1.1、工程成品保护措施9.1.1、铺装石板等材料和半成品进现场后,经检验合格,在指定地点分规格码放整齐,使用时轻拿轻放,不可以乱扔乱堆,以免损坏棱角。
9.1.2、铺设石板(砖)面层时,操作人员要穿软底鞋,且不得在地面上敲砸,防止损坏面层。
在铺装操作过程中,对已安装好的管道管线都要加以保护。
9.1.3、13、切割石板(砖)时,不得在刚铺砌好的面层上操作。
9.1.4、铺砌砂浆抗压强度达12MPa时,方可上人进行操作,但必须砂浆不得存放在板块上,铁管等硬器不得碰坏面层,并对铺好的面层进行覆盖保护。
装饰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装饰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抹灰前必须事先把门窗框与墙体连接处的缝隙用水泥砂浆嵌塞密实,门口钉设木板保护。
2、要及时清扫干净残留在门窗框上的砂浆。
铝合金门窗框必须有保护膜,并保持到快要竣工需擦洗玻璃为止。
3、推小车或搬运东西时,要注意不要损坏口角和墙面。
抹灰用的大杠和铁锹把不要靠在墙上,严禁蹬踩窗台,防止损坏其棱角。
4、拆除脚手架要轻拆轻放,拆除后材料码放整齐,不要撞坏门窗、墙角和口角。
5、要保护好墙上的预埋件、窗帘钩、通风篦子等。
墙上的电线槽、盒、水暖设备预备洞等不要随意抹死。
6、内保温工程作业时同抹灰工程。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措施内容
1、成品包裹: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
如楼梯扶手易污染变色,油漆前裹纸保护;门窗用塑料布包扎;电气开关、插座、灯具等设备也要包裹,防止施工过程中被污染。
2、采购物资的包装:防止物资在搬运、贮存至交付过程中受影响而导致质量下降。
采购单位在订货时向供应商明确物资包装要求。
包装及标志材料不能影响物资质量。
对装箱包装的物资,保持物资在箱内相对稳定,有装箱单和相应的技术文件,包装外部必须有明显的产品标识及防护(如防雨、易碎、倾倒、放置方向等)标志。
装修工程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装修工程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保护装修工程成品及半成品的措施1.土建分部成品保护措施1)在需要开洞或开凿的墙板上,必须先与业主联系并获得同意方可进行。
严禁未经许可在砖墙板上随意开洞、开槽,也不得擅自切割结构钢筋。
2)按照图纸要求,先划线后再进行施工,以保证砖墙及其它材质的墙体开洞、开槽的准确性。
开槽、开洞应使用专用开槽机及开孔机。
3)施工设备应离地面一定距离,使用木板或其它材料垫起,以防止油污粘贴在地面上。
4)在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损坏已完成的地面和墙面。
5)在已施工完的墙内和吊顶上进行安装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戴上干净手套和穿上干净工作服。
6)管道、电气、通风以及顶棚刷油漆时要小心谨慎,切勿将油漆滴落在土建产品上,如有滴落,应立即用汽油或其它溶剂擦洗干净。
7)积极开展全体参建职工成品保护教育,严禁在土建建筑上乱涂乱画,如发现,将立即责令当事人出场。
2.安装分部成品保护措施1)各专业交叉施工时,必须相互配合、相互保护,不得路踩已安装好的产品,特别是已保温完的管理和风管。
2)所有精密仪器、仪表元件、灯具、面板、洁具等产品都必须进行封闭围护,以防丢失和损坏。
3)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采取防水、防尘等措施进行密封保护。
3.装饰原材料成品保护措施1)所有原辅材料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由仓库管理员负责入库,并按规定标记清楚,严禁混合堆放。
2)所有材料储存时均需制定保护措施,存放时底部使用水平木材垫平,每层之间须以薄木条隔离,且材料堆放最高不宜超过10层,玻璃必须竖直存放在专用支架上,每块玻璃之间有隔离纸。
3)工厂材料搬运中所需运输均应有预防措施,禁止软件、硬件等直接接触,以免损坏材料。
4)材料加工平台须按规定铺垫毛毯,并注意不得有杂物,严禁在平台上施动材料,所有材料移动须垂直抬放。
5)加工完成的材料或成品,必须将表面内腔的杂屑全部清除,并进行环保及加贴保护膜。
6)每道工序的完成人员均须将本人工号打在流程卡上,经自检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并接受质管人员的随时抽检。
装饰装修成品保护措施

装饰装修成品保护措施装饰装修成品保护措施抹灰工程对成品保护控制措施:1.抹灰施工应自上而下进行,并采取遮盖措施,以避免污染下面作业段的成品。
2.在水泥砂浆粉刷面养护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防止下道工序的污染。
3.为了防止抹灰层的污染和打凿损坏,抹灰应在上下水、电缆、各种管道等安装完毕后进行,并应采取相关防护措施,以保护已完工的安装设备、管道等。
4.在各种气候影响中,应采取措施保护抹灰层。
5.喷涂色浆时,应采取遮挡措施,以防止污染其他成品。
6.必须防止颠倒工序和不合理的抢工而造成打凿、甩槎等人为破坏外观等现象。
门窗工程对成品保护控制措施:成品、半成品保护:1.门窗及门窗五金从生产厂运到工地时,应选择洁净、无污染源的车船或工具运输。
2.存放门窗的库房应通风、干燥,无热源或腐蚀性介质侵袭。
库房场地应平整,地面上垫枕木,枕木顶面离地应不少于200mm。
3.门窗框扇应按型号、规格分类编号捆扎竖放,两端支撑撑牢。
型号、规格挂牌标明。
五金配件应分类装箱,配套存放。
4.门窗出厂验收时,应检查产品防锈红丹无漏涂、薄刷现象,不合质量要求者应补刷。
铝合金等门窗框保护膜胶带应粘贴完整。
5.门窗框扇搬运、吊装时,应采用托架承托或集装箱。
搁置在托架上的门窗应垫实平稳,绑扎牢固,谨防碰损边棱。
6.需在现场组合拼装的门窗,应逐件检查,按图拼装,随拼随装,切忌随地乱甩。
等待安装的门窗应及时覆盖,不得日晒雨淋。
安装后成品保护:1.门窗应采用预留洞口方式。
门窗框安装应安排在地面、墙面湿作业完成之后。
2.无保护胶带的门窗框,在抹门窗套水泥砂浆时,应贴纸或用塑料薄膜遮盖保护,以防框子被水泥浆污染。
也可以采取先粉刷门窗套后安装门窗框等措施。
3.窗框四周嵌防水密封胶时,操作应仔细,油膏不得污染窗框。
4.外墙面涂刷和室内平顶、墙面喷涂时,应用塑料薄膜封严门窗。
内墙面裱糊作业时,胶粘剂切勿涂刷到门窗上。
5.室内建筑垃圾应从垃圾通道或装入盛灰内向下转运,不得从窗口向外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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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成品保护措施(5)
建筑装饰工程成品保护措施(五)
1.建立健全成品保护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并每天检查,同时订立奖罚条例,用以增强施工人员及专职人员的责任心。
2.高档装修材料、卫生洁具、管线配件等成品或半成品,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避免磕碰损坏,安装前注意妥善保管。
3.已完成施工的楼地面工程、墙柱饰面板、玻璃窗和其它装饰面,在其它工序前应采取妥善措施加以保护,易损坏的部位还要在其表面加上覆盖层,避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贯穿楼面、墙面的管道、孔洞,均必须事先预留或预埋,严禁随意打凿。
5.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将所有管口封闭严密,防止杂物进入造成管道堵塞;距楼地面2m 以下的直立管均应包扎保护,防止碰撞受损;油漆粉刷前应对临近管道采用隔离防护措施,以免造成相互污染。
6.对所有分部分项工程中已完工的成品,均应予以妥善保护,由专人巡查,并按照处罚条例追究成品受损的事故责任人。
7.工程竣工但尚未交付使用期间,应将出入口临时封闭,且安排保卫人员值守和巡视,任何人在非必要时不得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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