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期末复习完美总结
环境保护法期末复习

环境保护法期末复习一、名词解释1.环境污染2.环境司法3.限期治理制度4.环境民事诉讼5.环境行政许可6.环境权7.环境行政诉讼8.“三同时”制度二、填空题1.我国的环境司法活动主要分为三类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
2.目前解决环境行政争议的法定途径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两个。
3.承担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和________________。
4.环境权的权利主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后代人。
4.根据法律规定,环境影响评价适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污染环境类犯罪的罪名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环境保护法的特点在于其________________性、_____________性和______________性。
7.环境行政监察的方式包括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耕地保护的重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
9.人类环境分为两种,一种是__________________ ,另一种是_________________的环境。
10.对在城市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实行由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并公告的制度。
11.《水污染防治法》适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水体。
12.我国《环境保护法》所规定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___________________。
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1.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的环境保护基本法律,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
-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污染者负责、资源节约、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政府主导等。
- 环境保护法还规定了污染物排放的限制和排放许可制度,对环境损害的修复和污染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
2.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是中国专门针对大气污染问题制定的法律法规。
- 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了大气污染的防治目标和责任主体,强调减排、节能和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性。
- 大气污染防治法还规定了大气污染的监测、评估和治理措施,包括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和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
3.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中国专门针对水污染问题制定的法律法规。
- 水污染防治法明确了水污染的防治目标和责任主体,强调保护水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治理水污染的重要性。
- 水污染防治法还规定了水污染的监测、评估和治理措施,包括建立水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和采取治理措施保护水环境等。
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中国专门针对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制定的法律法规。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和处置要求,强调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还规定了固体废物的监测、评估和治理措施,包括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和推行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等。
5.生态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律,综合了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内容。
- 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任务,包括保护生态环境、恢复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等。
- 生态环境保护法还规定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划定和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等。
以上是环境法律法规的一些知识点总结,希望对您有帮助。
环境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法期末复习重点:1.区分何种为原生环境问题,何种为次生环境问题;(1).由自然演变和自然灾害引起的环境问题叫做原生环境问题,也叫第一环境问题。
原生环境问题是自然环境本身发展演变而引起的。
原生环境问题主要有:火山爆发、地震、海啸、洪涝、干旱、台风、崩塌、滑坡、泥石流,以及区域自然环境质量恶劣所引起的地方病等。
这一类环境问题在人类社会出现以前就存在于自然界中,而且一般不能为所预见和预防。
(2) 由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问题叫做次生环境问题,也叫第二环境问题。
次生环境问题一般又分为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两大类。
环境污染是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了变化,与原来的情况相比,环境质量恶化,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环境破坏是人类活动直接作用于自然环境引起的。
例如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盐碱化、资源枯竭、气候变异、生态平衡失调。
2.各种环境问题的成因,比如:a、酸雨的成因,煤燃烧的能二次污染物,是由于二氧化硫气体排放到空气中与氧气发生氧化反应,形成硫酸而导致的二次污染;b、地球变暖,是由于温室气体的排放,主要成分是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碳气体;c、臭氧层空洞,因为向大气排放大量的氯氟烃类化合物(如制冷剂氟利昂)造成的。
光化学烟雾:属石油类燃烧的二次污染物3.关于5大环境标准(见P119)极其法律意义(P122-P123)环境标准是指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
(1)、环境质量标准:以维护一定的环境质量,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为目标,规定环境中各类有害物质或因素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的容许含量。
环境质量标准反映了人群、动植物和生态系统对环境质量的综合要求,也标志着在一定时期国家为控制污染在技术上和经济上可能达到的水平。
环境质量标准体现环境目标的要求,是评价环境是否受到污染和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
(2)、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了实现国家的环境目标和环境质量标准,对污染源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的浓度或数量的限定规定。
环境保护法期末考试要点整理

1.2014年新环保法对环境的定义: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当今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了当今人类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1)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一般是同工业化和技术发展有关,主要是由于高发展和高消费造成环境的污染、破坏和自然资源的浪费。
对策:发达国家可以率先改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以降低对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污染、破坏和浪费;可以带头开发更洁净、非资源密集型的技术,为社会提供更平等的发展机会和社会服务,在财力和科学技术诸方面支持经济落后国家的发展。
(2)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大多是由于发展不足造成的。
除了贫穷之外,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掠夺自然资源和转嫁污染,也是造成发展中国家环境状况恶化的重要原因。
对策:发展中国家必须致力于发展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扩大生产以满足不断增加的人口的需要;另一方面,更有效地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避免过度使用农药、化肥,要使用清洁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维持生物多样性、控制人口,努力保护和改善环境。
3.环境保护的概念:所谓环境保护,是指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使环境符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4.环境保护法的概念: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总称。
)5.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1)概念:指国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
【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2)《环境保护法》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环境法期末复习重点考点整理

环境法期末复习重点考点整理一、概述环境法是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法律体系。
它包括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生态保护法等相关法律。
在复习环境法时,我们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点。
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原则、预防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等。
这些原则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
三、环境法中的主要法律文件1. 环境保护法:主要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的目标、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环境管理、环境责任等内容。
2. 自然资源法:涉及自然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包括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等方面的规定。
3. 生态保护法:主要针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防止生态系统退化和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在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前进行的一种评估,以评估该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需要考虑项目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等内容。
五、大气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大气污染治理中,需要了解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六、水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是环境保护的另一大重点。
在水污染治理中,需要了解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资源管理等内容。
七、土壤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是近年来环境保护的新领域。
在土壤污染治理中,需要了解土壤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土壤修复技术、土壤污染责任等内容。
八、噪声污染治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在噪声污染治理中,需要了解噪声源排放标准、噪声治理措施、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知识。
九、环境监管与执法环境监管与执法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
在环境监管与执法中,需要了解环境监测与评估、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责与权力、环境执法程序等内容。
十、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是一种司法救济手段,旨在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
环境保护法期末考试知识点总结

环境保护法期末考试知识点总结1.年新环保法对环境的定义: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当今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了当今人类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一般是同工业化和技术发展有关,主要是由于高发展和高消费造成环境的污染、破坏和自然资源的浪费。
对策:发达国家可以率先改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以降低对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污染、破坏和浪费;可以带头开发更洁净、非资源密集型的技术,为社会提供更平等的发展机会和社会服务,在财力和科学技术诸方面支持经济落后国家的发展。
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大多是由于发展不足造成的。
除了贫穷之外,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掠夺自然资源和转嫁污染,也是造成发展中国家环境状况恶化的重要原因。
对策:发展中国家必须致力于发展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扩大生产以满足不断增加的人口的需要;另一方面,更有效地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避免过度使用农药、化肥,要使用清洁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维持生物多样性、控制人口,努力保护和改善环境。
3.环境保护的概念:所谓环境保护,是指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使环境符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4.环境保护法的概念: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概念:指国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
【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环境保护法》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环境法复习要点

《环境法》复习要点题型包括:名词解释、填空、简答、论述、案例分析,选择或判断重点章节:第二、三、五、六章法律法规应知道最新版本的时间,请从网上下载最新版本,并按最新修订的回答第一章环境法的概述一、基本概念环境的概念(科学定义、工作定义)、环境问题、环境法、环境法体系、环境法律关系二、基本问题1.环境及环境问题的分类2.怎样理解环境法特征?3.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4.环境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5.环境法的基本任务是什么?6.简述环境法的历史沿革。
7.环境法体系构成(环境法的规范体系)8.本章补充的环境法律关系的特征、要素,环境法的适用,环境保护法等内容第二章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一、基本概念环境法基本原则二、基本问题1. 环境法基本原则有何特点?2. 如何理解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如何贯彻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3. 以防为主、防止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的内涵是什么?其提出有何重要意义? 如何贯彻落实以防为主、防止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4. 如何理解环境责任原则的内涵?5.环境民主原则在我国法律中主要有哪些体现?第三章环境法的基本制度一、基本概念环境规划、三同时、环境影响评价、限期治理、环境损害责任保险、环境税二、基本问题1.环境法基本法律制度的含义与特点2.环境法基本法律制度分类3.我国的环境法基本法律制度有哪些?(包括补充的)4.环境规划的内容和分类5.如何实施环境规划?6.《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何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简述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律责任。
7.违反“三同时”制度的法律后果有哪些?8.环境许可证的类型,违反许可证制度的处罚包括哪些?9.简述经济刺激制度的主要形式10.违反排污收费制度的法律后果,违反清洁生产的法律责任11.简述限期治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应如何完善限期治理制度?12.简述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3.简述环境监测的实施与监督14.我国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主要包括什么?15.简述“两罚”制的内容与意义16.禁止污染转嫁制度有何意义?第五章环境法律责任一、基本概念环境立法、环境侵权、环境行政责任、环境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环境纠纷(环境争执)、环境诉讼、环境行政诉讼、环境民事诉讼二、基本问题1.各类环境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2.环境行政责任形式,违反环境法的行政责任形式3.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与传统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什么不同?这样规定的意义是什么?⒋简述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有何意义?⒌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6.环境犯罪的类型,我国《刑法》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包括哪些罪名?7.环境纠纷的种类和解决途径分为几种?我国解决环境纠纷的机制有何特点?8.我国环境立法体制9.环境法实施的种类10.环境诉讼的种类及其各种诉讼的类型、诉讼时效第六章环境污染防治法1. 简述我国的环境污染防治法体系。
环境资源保护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保护法一、名词解释1.环境问题:在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的作用下发生的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结构和状态变化的现象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估,提出预防活着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3.无过错责任:是指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即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4.环境侵权:污染或破坏环境,从而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和环境享受平等民事权益的行为。
5.环境法律关系:是指人们在开发、利用、管理自然资源,保护与改善环境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并为环境法律规范所规定的社会关系,即环境权利与环境义务关系。
6.排污许可: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政许可,是环境保护管理的八项制度之一,是以许可证为载体的,是对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利进行约束的一种制度。
二、简答题论述1.环境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优先原则:国家按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要求,在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时要把生态和环境保护放在较优先的位置予以考虑和对待。
(2)预防为主原则:国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或者把环境污染和破坏控制在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及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限度之内,并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进行积极治理的原则。
(3)综合治理原则:法律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4)公众参与原则:群众参与,依靠群众保护原则。
(5)损害担责原则:任何对环境和生态造成损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三同时制度(1)一切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2)三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开始仅限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企业后来不断扩大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确有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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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环境资源与环境问题1、概念: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农村。
2、分类:(1)依据组成环境的物质与人类活动的关系,将环境分为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2)依据组成人类环境的各种自然要素不同,将环境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等;(3)依据环境的范围不同将环境分为聚落环境、区域环境。
地理环境、地质环境、宇宙环境等;3、环境问题:指因自然变化或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分类:(1)因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不同,分为第一环境原因和第二环境原因:第一:因自然界自身变化造成的;第二:因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违背自然规律引起;(2)因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不同,分为环境污染和自然破坏;第二章、环境资源法1、概念:是指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环境资源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调整对象——环境资源社会关系环境资源社会关系是人类在开发利用和改造环境的过程中,在以自然资源为劳动对象的生产活动中和以环境为基本生存条件的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类社会关系。
(1)与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关的社会关系;A、客观性;B、经济——环境效益统一性;(2)在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改善环境质量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A、主观性;B、环境效益优先性;3、环境资源法的特征:(1)是一般法律规范和法律化的科学技术规范的综合体,是社会性与科学性高度统一的法律规范;(2)环境资源法律规范具有多层次性和效力的多元性;(3)环境资源法主体承担的违法责任具有多种形式;4、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构成(一)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环境权利的享有者和环境义务的承担者)分类:(1)生态环境资源法主体:管理主体和开发主体;(2)污染防治法主体:管理主体和污染防治主体;特征:(1)具有广泛性:任何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成为其主体;(2)在环境资源法律关系中,国家环境资源管理机关是最重要的主体;(3)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具有对应性;(二)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内容(指环境资源法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总和)1、环境资源管理主体的权利义务:(1)权利:环境资源管理规范制定权;环境资源行政处理权;处罚强制权;特别物权;环境司法权;(2)义务:管理型义务;服务性义务;接受监督的义务;2、环境资源受控主体的权利义务:(1)权利:参加环境资源管理权;环境使用权;保障权;收益权;申诉和控诉权;(2)义务:遵守和维护环境资源法律秩序;服从国家环境资源管理;服从制裁;(三)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客体(环境资源主体的权利义务所能实际作用的事物)分类:环境资源和环境行为特征:(1)环境资源具有强烈的生态性而非经济性;(2)环境行为是环境关系的经常客体;环境资源法的效力体系:(1)宪法;(2)环境资源保护基本法;(3)环境资源保护单行法;(4)环境资源保护法规;(5)环境资源保护部门规章;(6)地方性环境资源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7)环境标准;(8)国际环境资源保护条约;第三章、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1、源头控制及全程控制原则(1)源头控制:指采用技术、工艺、原材料替代、管理、教育等各种方法,在污染没有产生或形成之前减少污染物的数量和危害;(2)全程控制:指对有可能产生环境危害的行为,从行为的计划、实施直到行为的后果实行全过程的管理;(3)贯彻实施:把源头控制、全程控制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之中;制定专门的源头控制和全程控制的法律;采用经济手段,贯彻该原则。
2、污染者付费、受益者补偿原则(1)含义:指在生产和其他活动中造成环境资源污染和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治理污染、恢复生态环境的责任。
(2)贯彻:实行环境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承包精英获得的环境资源管理;制定并实施环境资源质量标准、污染排放标准等,建立健全环境资源评估和监测管理制度。
3、风险预防原则(1)含义: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采取可能的各种预防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在遇到严重或不可逆转损害的威胁时,不能以缺乏充分确定的科学证据为理由,延迟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环境恶化。
(2)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加强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
4、环境民主原则(1)含义:指在环境资源保护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享有保护环境资源的权利,同时也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都有平等参与环境资源保护事业、参与环境决策的权利。
(2)贯彻:尊重和维护公民的环境权,参与环境管理权;增加环境资源管理和执法的透明度,决策公开化,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成立民间环境资源保护社会团体;召开多种形式的论证会。
第四章、环境权1、含义:指特定的主体对环境资源所享有的法定权利。
2、特征:(1)环境权作为一项人权已为一系列国内和国际法文件所肯定;(2)环境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是由生存权发展而来的一项新型权利;(3)公民环境权具有人权的本质属性(整体性与个体性的统一;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统一;权利与义务的对应性;权利实现方式的多元性)3、内容:(1)环境开发利用权;(2)知情权;(3)参与权;(4)请求权;4、公民环境权:(1)环境使用权:指环境利用人依法对环境容量资源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特征:A、环境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B、环境使用权的主体是一般民事主体;C、环境使用权的客体是环境资源整体;D、环境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无偿取得和有偿取得;E、环境使用保护的目的是保持环境资源的再生或更新能力;(2)环境保护相邻权:指基于环境保护的客观要求而发生的一定范围内的相邻关系,是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具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相应义务。
特征:相邻范围扩大;内容的广泛性;客体的生态性;利益的多元性;权利的复合性;对主体的限制:应有的注意义务;权利滥用的禁止;主体权利的扩大:请求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权;停止请求权;环境保护自卫权;停止请求权:指处于环境保护相邻关系中一方主体的行为或影响,超过或极有可能超过了社会观念所承认的其他主体的忍受程度,其他主体有权请求行为者停止污染侵害的权利。
(3)环境人格权:指为主体所固有的、以环境人格利益为客体的、维护主体人格完整所必备的权利。
特征:A、环境人格权具有普遍性;B、环境人格权具有概括性;C、环境人格权具有专属性;D、环境人格权具有法定性;5、国家环境权:指国家环境资源管理智能部门依法行使的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预测、决策、组织、指挥、监督等诸权利的总称。
(1)环境资源行政立法:指有立法权的环境资源主体依法制定修改和废止环境资源管理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
(2)环境资源行政执法:指环境资源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具体权利义务的行为,或对其是否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形式: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3)环境资源行政司法:指享有环境资源行政司法权的环境资源行政主体依法处理和裁决环境资源行政争议和环境民事纠纷的行为。
主要形式: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4)环境资源行政合同:指环境资源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管理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而依法签订的协议。
特征:必须有一方是环境资源行政管理机关;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目的在于实施国家环境资源管理的目标;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
(5)环境资源行政指导:指环境资源行政管理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为谋求环境保护目标实现,适时采取非国家强制性手段,取得相对人同意或协力的行为。
第五章、环境资源综合法律制度一、源头控制制度1、环境统计制度:指关于对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实行统计监督的一系列法律规定。
2、规划、计划制度:指一定时期内环境目标和措施所做出的规定,是对环境资源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行动方案。
内容包括城市环境质量控制、污染控制、污染治理、自然生态保护和其他有关方面3、环境监测制度:指根据保护环境资源的需要,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对反映环境资源质量的某些代表值进行长时间的监视和测定,跟踪其变化及其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过程。
4、环境标准制度:按性质、内容和作用,可以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方法标准、基础标准和样品标准5、环境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指以现行法律为依据,以责任制为核心,以行政制约为机制,把责任、权利、义务有机结合在一起,明确地方行政负责人在改善环境资源质量上的权利义务的法律措施的总称。
特征:有明确的时间和空间界限;有明确的环境质量目标;有明确的年度工作指标;有配套的措施、支持保证系统和考核奖惩办法;有定量化的监测和控制手段。
类型:A、确定政府目标和环境资源管理指标,通过行政机构逐层签订责任书;B、各个系统都签订责任书;C、政府直接与企业签订责任书或实行环境资源保护指标承包;D、环境资源效益与城市经济效益挂钩签订责任书。
6、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原则:客观、公开、公平;综合考虑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的影响;结论要为决策提供依据;二、过程控制制度1、“三同时”制度: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目标、技术改造项目以及自然开发项目和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工程建设,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法律规定。
2、许可证制度:指凡是对环境资源有不利影响的各种开发建设项目的排污设施及其经营活动,需要事先经过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能按照规定的要求或条件进行建设和排污活动。
3、环境标志制度:环境标志是认证机构根据一定的环境保护标准、指标或规定,向有关自愿的申请者颁发以表明其产品或服务符合要求的一种特定标志。
4、综合开发利用制度:指国家促使物质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排放的各种废弃物最大限度地被利用起来,以便使整个社会生产和消费的排泄物,减到最低的限度,从而达到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一系列措施。
内容:(1)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企业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2)加强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3)采取措施,支持综合利用电厂生产电力、热力;(4)严格管理,搞好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再生利用。
第六章自然保护法律制度一、自然资源权属制度1、含义:指环境资源法规定的,关于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益的法律制度。
2、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取得:(1)国家所有权:法定取得和征用取得征用取得:指国家依据法律,将原来不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通过强制性的征收方式归属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