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标准化报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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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号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201809号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金正农字(2018)09号金塔县正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公司各部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金塔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环委办发【2018】8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及审核定级工作,改善公司生产环境,规范和改进公司环保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环保管理水平,特制定公司环境保护标准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三废排放达标,节能减排工作突出有成效,同时不断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夯实环境保护基础管理,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环保体系工作,按照环境保护标准化A级标准进行建设推进。

二、工作目标与主要内容(一)工作目标本着“化整为零、分步实施、逐渐推进、整体提高”的原则,全面开展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依照《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A级要求,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环保绩效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定于2018年8月底前,争取达到环境保护标准化A级标准。

(二)主要内容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综合的、基础性工作,不能一僦而就,必须按照标准要求,不断实施、检查、总结与提高。

1.明确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

按照工作目标与指导思想,制定符合公司特点的措施和工作计划;2.分解落实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责任,将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目标逐级分解,一级抓一级,切实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和各个岗位。

3.完善公司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及审核工作网络。

组织成立公司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及审核领导机构,各部门及班组都必须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形成完善的建设机构与审核工作网络体系。

4.建立公司环境保护标准化考核机制。

将开展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责任考核体系中,根据计划进度,奖优罚劣,提高环保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5.认真开展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自查自评。

4、《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DB62T 2309-2013)

4、《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DB62T 2309-2013)

ICS 13.020.01Z 00DB62 甘肃省地方标准DB 62/T 2309—2013 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2013-01-15 发布 2013-03-15实施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2)5 基本要求 (2)6 保持与监督 (5)7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6)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并结合甘肃省的实际情况。

本标准由甘肃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中、孙玉龙、白志红、孔致祥、徐延文、张凡、卞晓珂、陈黎明、袁曙、朱靓。

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基本要求、保持和监督、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甘肃省内工业企业开展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及对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价;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T 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HJ/T 295-2006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环境监察HJ 606 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HJ 608 污染源编码规则(试行)HJ 617 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2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6号《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2009.9.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总局令第3号《环境标准管理办法》(1999.4.1)国统字〔2011〕75号《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2011.9.2)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3年版)

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3年版)

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3年版)第一条为了督促工业产品生产单位(以下简称生产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单位规模、产品类别、风险等级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明确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协助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支持和保障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依法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决策前,应当充分听取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意见和建议。

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发现产品存在危及安全的缺陷,或者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失效时,应当提出停止相应产品生产、销售等否决建议,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分析研判,采取处置措施,消除风险隐患;经确认存在缺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召回。

第五条在依法配备质量安全员的基础上,下列生产单位应当配备质量安全总监:(一)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生产单位;(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生产单位;(三)其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工业产品大中型生产单位。

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近年来,随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基础投入,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二、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一)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要依法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二)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责任体系应涵盖本单位各部门、各层级和生产各环节,明确有关协作、合作单位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要做好相关单位和各个环节安全管理责任的衔接,相互支持、互为保障,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标准化达标考核评估报告编制指南

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标准化达标考核评估报告编制指南

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标准化达标考核评估报告编制指南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标准化达标评估报告编制指南目录第一部分适用范围 (1)第二部分评估依据 (1)1 法律法规、规章 (1)2 标准、技术规范 (2)第三部分术语及定义 (3)第四部分评估报告内容 (4)1 企业基本情况 (4)1.1 企业基本信息 (4)1.2 企业上次开展评估情况 (4)2 企业周边环境功能区划及敏感区 (5)2.1 环境功能区划 (5)2.2 环境敏感区 (5)2.3 企业执行的环境标准 (5)3 评估内容 (5)3.1 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执行 (5)3.2 产业政策执行 (6)3.3 清洁生产审核 (6)3.4 物料消耗、能源消耗及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7)3.5 限期治理制度执行 (17)3.6 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 (17)3.7 排污申报和收费制度执行情况 (18)3.8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报告与维护情况 (19)3.9 环境风险防范及引发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22)3.10 环境纠纷、环保信访及违法处罚情况 (24)3.11 重金属污染管理情况 (24)3.12 固体废物管理情况 (25)3.13 环境管理档案情况 (27)4 评估等级 (27)5 整改与改进 (45)6 结论 (45)7 附件 (45)第五部分评估报告格式 (46)1 封面 (46)2 内封面 (46)3 前言 (46)4 报告编制单位责任表与资质证书 (46)5 目次页 (46)6 正文 (46)7 附件 (46)8 评估机构及企业对报告的承诺书 (46)第一部分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主城区内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标准化达标评估报告的编制。

第二部分评估依据1 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7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2011年)《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369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控制燃煤二氧化硫污染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6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保总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暂行办法》(环发[2006]20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6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国家发改委令第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8]6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渝环发[2008]38号)《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8]6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1]3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考核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1]9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1]303号)《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环办“2011”48号)《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环办“2011”4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记录簿标准化考核评估细则》(渝环“2012”52号)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如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执行。

环境保护标准化

环境保护标准化

何永清 何永清 何永清 何永清 何永清 何永清 马桂英 马桂英 马桂英 马桂英 马桂英 朱爱会 朱爱会 朱爱会 朱爱会 朱爱会 朱爱会 朱爱会 朱爱会 朱爱会 朱爱会
落实政府环 环保目标 3.5 境保护目标 责任制度 责任书任务 强制性清 实施强制性 3.6 洁生产 清洁生产审
P38 P38
10 8
4.2 应急预警
4.2.1环境 风险源识别 4.2.2
4.3 应急设施
环境应急设 施 环境应急能 力
4.4 应急能力
4.4 应急能力
环境应急能 力 实施环境标 识管理
P40
7 第三条2分 第一条10分 第二条8分 第三条4分 第四条4分 朱爱会 何福明 何福明 何福明 何福明
4.5 环境标识
P40
P31 P31
7 4
P31
9
2.3.2运行 管理 2.3 废气处理 2.3.3按规 定完成自动 监控、监测 设施(设 备)建设、 2.3.4排气 管网规范管 理 P33
P32
13
P32
9
P33
10
2.4
噪声污染 防治设施
P33
9
2.5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P34
P34
13
2.6 危险废物
P35
P35
17
P36
18
第二条8分
何永清
P36
16
P37 P37
14 14
3.4
环境监测 实施环境监 制度 测管理
P37
39
第一条3分 第二条3分 第三条3分 第四条2分 第五条3分 第六条2分 第一条5分 第二条5分 第三条4分 第一条5分 第二条5分 第一条2分 第二条10分 第三条10分 第四条4分 第五条5分 第六条4分 第七条4分 10分 第一条4分 第二条4分

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南

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南

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南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各级负责人(部门、车间)责任内容;安全管理人员统一佩戴“安全监督”臂章、袖标等标志标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

2、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准确定级、有效管控、按期报告;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生命通道畅通
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有效管理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4、厂房(仓库)安全管理
厂房(仓库)使用符合安全标准和设计要求,根据厂房
(仓库)的火灾危险性,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易燃可燃建构筑物危险,提升火灾预警能力;涉及承包(承租)时,要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

5、点火源防范
有关场所严禁明火,严防电气火灾,做好电气线路、配电箱、照明灯具、电器产品规范安装,确保可靠使用;严格管理电动叉车等充电设备设施。

6、危险作业管控
严格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检维修等作业审批管理,审核作业人员资质,作业前排查并消除现场隐患,作业时加强安全监护,作业后清理检查现场。

7、危化品储存使用
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存混放;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及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岗位员工进行专项安全教育。

8、应急处置与疏散演练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编制合适的现场处置方案,提升扑灭初起火灾能力;加强应急逃生演练,增强自救互救能力,避免盲目施救。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指引导则表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指引导则表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A)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
25.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兀杳。
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o
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4.2023年底前,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
培训规定:
①《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考核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条。
20.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①《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八条。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指引导则表
自查内容
自查细则
自查标准依据
自查情况
备注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要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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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标准化达标评估报告编制指南重庆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主城区内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标准化达标评估报告的编制。

第二部分评估依据1 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7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2011年)《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369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控制燃煤二氧化硫污染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6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保总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暂行办法》(环发[2006]20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6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国家发改委令第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8]6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渝环发[2008]38号)《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8]6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1]3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考核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1]9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1]303号)《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环办〔2011〕48号)《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环办〔2011〕4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记录簿标准化考核评估细则》(渝环〔2012〕52号)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如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执行。

2 标准、技术规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14848-9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095-19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3096-2008)《》(12348-2008)《》(22337-2008)《》(一五6一八-1995)《》(16889-2008)《》(一八484-2001)《》(一八485-2001)《》(一八597-2001)《》(一八598-2001)《》(一八599-2001)《》(一三0一五-91)《》(14500-93)《》(环发[2003]206号)《》(19217-2003)《》192一八-2003《》(61-2001)《工业企业环境管理公示规范》《重庆市规整排污口(源)技术要求》《企业清洁生产审计手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手册》《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标准化达标试点工作手册》对其他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如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执行。

第三部分术语及定义排污许可证制度指排污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环境管理制度。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指排污者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环境管理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指排污者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的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三同时”制度指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限期治理制度指对现已存在危害环境的污染源,由法定机关做出决定,强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制度。

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指以环境质量目标为基本依据,对区域内各污染源的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实施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敏感区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排污者排放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敏感的区域。

清洁生产审核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和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生产工艺流程图指以图解的方式整理、标示工艺过程,包括输入和输出系统的物流﹙含废弃物﹚和能量流。

物料平衡通过测定和计算,确定输出系统物流的量﹙或物流中某一组份的量﹚和输入系统物流的量﹙或物流中某一组份的量﹚相符情况的过程。

自动监控设施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仪表,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清污分流指将污水和清水分开,分质处理,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减少外排污染物量,降低污水处理成本。

环境风险指由人类活动引起或由人类活动与自然界的运动过程共同作用造成的,通过环境介质传播的,能对人类社会及其生存、发展的基础——环境产生破坏、损失乃至毁灭性作用等不利后果的事件的发生概率。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风险防范指有目的、有意识地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检察等活动来阻止防范风险损失的发生,削弱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以获取最大利益。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重、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

固体废物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资。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委托处置指排污者将其产生的污染物委托给具有法定资质和处置能力的第三方进行有效处置并跟踪其处置效果的行为。

第三方对排污者委托的污染物处置负责,排污者有权力、义务和责任跟踪污染物的处置效果,如污染物未按照规定有效处置,排污者将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部分评估报告内容1 企业基本情况1.1 企业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生产地址、行业类别、企业规模、隶属关系、建设时间、投产时间、生产经营现状、占地面积、企业的历史发展沿革。

主要产品、设计能力,评估年度实际生产能力,主要原、辅料名称与用量、污染物产生的种类及主要污染治理设施等。

附注企业所在区域彩色地理位置图、企业总平面布置图。

说明:地理位置图需标注比例尺、图例、方位标识;总平面布置图需包括厂内生产车间、公用及辅助设施、环保设施等,并标注风向图。

1.2 企业上次开展评估情况主要包括企业上次开展评估时间及评估等级。

列表逐一说明上次评估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表1 上次评估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2 企业周边环境功能区划及敏感区2.1 环境功能区划根据《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渝府发[2005]一三5号),《重庆市地面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渝府发[2012]4号),《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9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描述评估企业生产地址所处区域大气、水和声环境功能区划。

2.2 环境敏感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行业准入等规定,有明确防护距离要求的,评估企业防护距离范围内是否存在居民区、学校、医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河流/湖泊/水库等敏感点;无明确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化工、医药等产生有毒有害或异味气体的企业,调查范围不少于500米,引起群众投诉的,范围扩大至2-4公里。

同时,附注企业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图。

表2 厂址周边环境敏感点一览表描述企业执行的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环境质量现行标准;企业废水、废气、噪声执行的污染物排放现行标准。

3 评估内容3.1 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执行1.结合评估企业资料和现场调查情况,核实企业新、改、扩建工程。

并对各期新、改、扩建工程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时以1998年11月29日起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和2002年2月1日起实施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时间节点为准。

表3 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说明:存在问题一栏填写“未批先建”、“久试不验”、“批小建大”、“越级审批”等。

2.对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和竣工环保验收审查意见提出的环保要求,逐一说明核查企业建设和运行的实际落实情况。

用表5、表6列出。

表4 环评批复意见落实情况一览表表5 环保竣工验收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3.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表6 存在问题和整改计划1.列举企业所有工艺、主要设备、主要产品清单,逐一判断是否符合产业政策。

表7 产业政策执行情况2.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表8 存在问题和整改计划1.评估企业是否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环保部门是否下达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企业是否按期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表9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基本情况表10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2.评估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表11 清洁生产实施情况3.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表12 存在问题和整改计划1.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按评估年度要求给出企业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单位产品消耗量以及主要原辅材料的化学成分表,涉及有毒有害物质还应给出有毒有害物质特性表,详见表一三-一五。

表一三企业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表表14 原辅材料主要化学成分表表一五有毒有害物质物化特性表2.主要能源消耗按年度给出主要能源消耗量,包括电、天然气、煤炭、燃料油等耗量及单位产品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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