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第十章 辩谬逻辑
第10-12章+法律论辩逻辑

二、正确理解和运用同一律
遵守同一律,就能保证我们的思维具有明确性、 确定性,不产生歧义。
例如,“法律”一词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 的法律包括各种法律、法规,而狭义的法律就不包 括法规,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 法律。在讨论我国立法体制时,如果我们不事先确 定法律的含义,一时指广义的,一时又指狭义的, 那就得不出正确结论,也不会被人理解和接受。
例如,有这样的情况:在复查改判案件时,对
原被告人是否有罪,原判决是否正确,是否撤消原
判等,既不作肯定回答,也不作否定的回答,而滥
用些似是而非、含糊不清的什么 “教育释放”、“ 不予刑事处分”、“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等一 类的话,对“有罪”或“无罪”这个带实质性的 问题不表示明确态度。无论从法律或从逻辑的角 度来说都是不妥当的。
非生物和生物,非罪犯和罪犯,非金 属和金属,非同义词和同义词,是互相矛 盾的,不能同时属于同一东西,所以矛盾 律又叫不矛盾律。
二、违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 违反矛盾律,就是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
例如: (1) 张某所得赃款,基本上完全花完了。 (2)李某犯了过失贪污罪。 (3)庭审开始了,人们有秩序地争先恐后地
第一,“两不可”的逻辑错误。
所谓“两不可”是指在同一议论过程中,同时 否定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
例如,老王和老李在分析凶杀案的案情时,老
王提出了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要老李运用排中律的
知识作出正确的回答。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是:
A=“本案所有的材料都是可信的。” A=“本案有的材料不是可信的。” 老李却作出了这样的回答:说“本案所有的材
料都是可信的”是不对的,同时说“本案有的材料 不是可信的”也是不对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在 两者之间。显然老李的回答是违反排中律的逻辑 要求的,犯了“两不可”的逻辑错误。
逻辑学课件逻辑学第十章论证

(二)证明是用已知为真的判断确 定某一判断的真实性(为真)的 推理论说过程(立论)。
(三)反驳是用已知为真的判断 确定某一判断的虚假性(为假)的 推理论说过程(驳论)
二、论证的结构 (一)论题 论题是论证中其真实性或虚假性 需要确定的判断,它是论证的主题 和核心,即所谓的“问题”(它所 要回答的是论证什么?)。
论题一般分为两类: 一类是科学上已知为真的判断; 一类是真实性需要检验的判断 (假说、辩论赛的正题和反题)
(二)论据 论据是用来确定论题的真实性或
虚假性的已知为真的判断。论据是一 个论证的根据,也就是所谓的“理 由”。它所要回答的是“用什么来证 明或反驳论题”。
论据一般有两类: 一类是已经确认为真的事实情况; 一类是科学的定义、公理和定理。
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
一、演绎证明、归纳证明、类比证明 (一)演绎证明 演绎证明是用陈述一般原理、原则
的判断,证明某一特殊事实为真。它 运用的是演绎推理的形式。
喜马拉雅山脉在过去地质年代
里曾经是海洋地区。因为地质学已 经证明:凡是有水生生物化石的地 层都是地质史上的海洋地区。地质 普查探明:喜马拉雅山脉的地层中 遍布了珊瑚、苔藓、海藻、鱼龙、 海百合等化石。因此可以得出结论: 喜马拉雅山脉在过去的地质年代里 曾经被海洋淹没过。
凡是有水生生物化石的地层都是 地质史上的海洋地区;
喜马拉雅山脉是含有水生生物化 石的地层(它的地层中遍布了珊瑚、 苔藓、海藻、鱼龙、海百合等水生生 物的化石);
所以,喜马拉雅山脉在地质史上 曾经是海洋地区。
(三段论推理)
演绎证明是运用演绎推理的形式所 进行的论证,它是根据一般原理论证 某一特殊论断。
(3)运用排他法应注意的问题
法律逻辑学-第十章 类比推理

7
第一,相类比的两个(或两类)对象的相同属性愈多,则结论的可 靠程度就愈大; 第二,相类比的两个(或两类)对象相同的本质属性愈多,则结论 的可靠程度就愈高; 第三,相类比的两个(或两类)对象的共有属性与推出属性之间 的联系愈紧密,则结论的可靠程度就愈高; 第四,被推论的对象如果存在着与推出的属性相矛盾的情况,则 推出的结论就不能成立。
鲁班和张举都运用了类比推理。鲁班从丝茅草划伤手指是因 为丝茅草边缘有许多小细齿,推想到:在铁片上制造许多小 齿也许能割开树木。张举从猪与人在生理上有许多相同的情 况出发,进行推论:既然活猪烧死后口中有灰尘,那么活人 烧死后口中亦有灰尘;死猪烧后口中无灰尘,人死后被烧口 中亦无灰尘。由此可见死者不是失火烧死的。
第九章 类比推理、回溯推理和假说
第一节 类比推理的特征及性质 第二节 类比推理在司法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节 刑事侦查中的比对推理
1
类比推理《程序瑕疵的文件是假文件吗》
【案情摘要】 被告人张某被指控诈骗20
见。 【逻辑问题】 辩护律师运用了何种推理来说服对方?
2
【参考结论】
【逻辑分析】 本案例属于类比推理。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在某些属性上相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若用A和B
a1 a2„an和b分别表示事物的
A有属性al、a2„„an,b,
B有属性al、a2„„an,
B也有属性b。
3
第一节 类比推理的特征及性质
一、类比推理的概念 类比推理就是依据两个(或两类)对象之间存在着某些类似或相似的
谬误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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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越级划分的错误 属种关系的词项是有层次的,如果混淆 其层次进行划分,就会犯“越级划分” 的错误。例如: (1)动物可分为哺乳动物、鸟、鱼、 爬行动物、两栖动物和非脊椎动物。 (2)句子可分为主从复合句和并列复 合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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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同语反复和循环定义 在属加种差定义中,如果定义项直 接包含被定义项,那么,就会犯同语 反复的错误;如果定义项间接包含被 定义项,就会犯循环定义的错误。例 如: (1)机会主义者就是主张机会主义 的人。 (2)所谓孳息,就是从原物产生的 收益的物质形态。而原物则指产生孳 息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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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误用属种关系的词项 属种关系的词项也就是划分中的母项和子 项,它们是不同层次的词项,因此不能并列 使用,否则,就会产生逻辑混乱,导致语无 伦次。例如: (1)出席这次省劳模大会的代表,有工人、 农民、知识分子、解放军代表和建筑工人、 获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级知识分子的代表。 (2)放眼我国各报刊杂志、各种传媒,逻 辑错误俯拾即是。
2、混淆集体词项与非集体词项 集体词项是指称一个事物类,适用于 一个整体。 非集体词项是指称一类事物,适用于 这类事物的任一个体。 如果混用了这两种不同的词项,就 会产生“合谬”或“分谬”的错误。 (1)说“人是猴子变的”真荒唐,难 道这些漂亮小姐都是猴子变的吗?(合 谬) (2)俗话说“人贵有自知之明”,可 见,人就是一类有自知之明的动物嘛! (分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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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第二版)-第十章 法律论辩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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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论辩的合理性与正确性
(一)合理性
所谓合理性,是指法律论辩要符合理性,即具 有逻辑有效性,符合逻辑规律与规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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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确性
所谓正确性,是指法律论辩要具有合规性、合法 性,符合法律规范的规定。具体讲,是指在法律 论辩过程中,法律论辩者所援用的规范准则必须 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法律规范要求,同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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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反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1.“自相矛盾” 2.司法工作中常见的自相矛盾错误 (1)使用互相矛盾的两个概念指称同一事物 (2)使用矛盾关系的两个命题反映同一事物情况 (3)使用反对关系的两个命题反映同一事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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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矛盾律在法律论辩中的作用
1.运用矛盾律,揭示案情材料中的自相矛盾 2.运用矛盾律,发现或防止定罪、量刑中的自 相矛盾 3.运用矛盾律,揭露犯罪分子自相矛盾的狡辩
(一)联系
法律论辩与推理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律论辩必须运 用推理,离开了推理,法律论辩就无法进行。法律 论辩的论题相当于推理的结论,其论据相当于推理 的前提,而法律论辩中所使用的论证方式则相当于 推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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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别 1.思维过程的方向不同 2.思维的着重点不同 3.逻辑结构的繁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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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的具体形态: 学术争鸣、法庭辩论、外交谈判、论文答辩、 辩论赛等。 论辩的主要方法: 证明、反驳、辩护。 论辩的基本原则: 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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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与演讲
演讲的主体是演讲者自己,由演讲者唱独角戏;内容 上一般能自圆其说,其论断具有单一性;效果上设法 说服听众,让听众自由抉择。 演讲中的辩论演讲,具有讲演和论辩的双重特征。如: 法庭辩护。
【干货】辩思——逻辑谬误

【干货】辩思——逻辑谬误准备校辩笔试的一些理论双重标准在同一问题上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是非标准和取舍标准,以达到混淆是非,有利于自己的目的。
「1.对面要求你们论证xxx,但自己遇到xxx都选择回避不去论证」「2.我方举的这个个例就是典型,具有代表性,你方举的个例就不能说明问题」稻草人谬误(扣帽子)为了反驳对手,把对手的观点歪曲夸大成一个荒诞不经的说法。
甚至还会有人完全不管对方说了什么而是直接另树一块与对手观点毫不相干的靶子来攻击,使对手在辩论中陷于不利局面。
「贫穷/富有哪个更容易暴露人性之恶?反方:我们不是不倡导富有,而是倡导对富有的人进行一个道德和法律上的引导正方却一直在质问:您方就是贬低富有,您方就是不倡导发展经济」循环论证论题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题去证明。
简单说就是用结论证明结论。
对方一般会在前提上进行一些偷换,让你看起来这个逻辑很通顺,其实前提压根没有论证。
「1.成大事者定义为不拘小节,然后得出结论:成大事者不拘小节」「2.长寿是福还是祸,对方说长寿本身就是一种福」滑坡论证(推极端)通过阐述只要允许事件A发生,那么与事件A相关的极端事件B 就一定会发生,来表明事件A不应该被允许。
在辩论场上表现为,对面常常会避开辩题的内容不谈,而是大谈跟这个辩题有着思维上的联系,但实际逻辑上很难给出联系的另一个内容,以攻击对方论点。
「当今中国应不应该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反方会说,只要同意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那么乱伦婚姻,多人婚姻,人兽婚姻也将合法化」错误归因从两个事物可能存在相关性,就得出一个事物是造成另一个事物的成因。
这两者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所以前者一定是造成后者的原因。
「1.台湾应该调高遗产税吗?反方提到资金回流归因于遗产税降低(可能因为调低,也可能因为其他,如两岸关系变好,这两者其实没有必然关系)2.金钱是不是万恶之源,正方说在金钱出现之前没有恶,所以金钱就一定是万恶之源」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应该归属于提出观点的人,而不是质疑观点的人。
辩论中的逻辑谬误识别与反驳

辩论中的逻辑谬误识别与反驳辩论是一种通过对立观点的交锋来寻求真理的方式。
在辩论过程中,逻辑谬误是常见的问题,它们会导致辩论的失真和无效。
因此,识别和反驳逻辑谬误是辩论者必备的技能。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逻辑谬误,并提供相应的反驳方法。
一、识别逻辑谬误1. 无中生有谬误(Ad Hoc Fallacy)无中生有谬误是指在辩论中,一个人无视事实和证据,凭空捏造一个观点或论据。
这种谬误常常用于弥补自己观点的不足或缺陷。
2. 诉诸个人攻击谬误(Ad Hominem Fallacy)诉诸个人攻击谬误是指在辩论中,一个人无视对方的观点和论据,而是将注意力转移到对方的个人品质、背景或外貌等方面进行攻击。
这种谬误是一种无效的辩论策略,因为它无法对对方的观点进行有效的反驳。
3. 诉诸权威谬误(Appeal to Authority Fallacy)诉诸权威谬误是指在辩论中,一个人以权威人士的观点作为自己观点的支持,而无视其他证据和逻辑推理。
这种谬误忽视了科学方法和客观证据的重要性,仅仅依赖于权威的观点。
4. 诉诸情感谬误(Appeal to Emotion Fallacy)诉诸情感谬误是指在辩论中,一个人试图通过激发对方的情感来影响对方的观点。
这种谬误常常使用情感化的语言和夸张的表述,而忽视事实和逻辑推理。
5. 诉诸普遍谬误(Appeal to Popularity Fallacy)诉诸普遍谬误是指在辩论中,一个人试图通过引用大多数人的观点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这种谬误忽视了真理不取决于多数人的观点,而是取决于事实和逻辑推理。
二、反驳逻辑谬误1. 反驳无中生有谬误当对方无中生有时,我们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和事实来支持他们的观点。
如果对方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我们可以指出他们的观点是基于主观臆断而非客观事实。
2. 反驳诉诸个人攻击谬误当对方诉诸个人攻击时,我们可以保持冷静,不受攻击的情绪影响。
我们应该专注于对方的观点和论据,并提出合理的反驳。
逻辑学十章专题知识讲座

三、辩论赛
(一)辩论旳定义
辩论,是人们对同一种对象持相互对立立场下展开争论旳过程。
(二)辩论旳要素
辩论由三个要素构成,缺一不可。即:辩题、立论者、驳论者。
(三)辩论赛
辩论赛是一种经典旳辩论竞技形式。一般多由辩论双方构成代表 队,辩论旳题目在赛前是先拟定,双方旳胜败由评委会评分讨论裁决。 评分旳原则往往涉及理论、辞令、资料旳掌握与利用、辩论风度等。
正方一辩: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来宾,对方辩友,大家好。为政论政,在 商言商,辩论会自然要涉及到辩。今日我方旳立场是真理越辩越明,真理是人们对客 观事物及其规律旳正确认识,所谓辩则是以一定旳逻辑基础为规则,经过摆事实、讲 道理旳方式与不同旳观点交流、交锋,而明即清楚明晰。真理越辩越明就是说真理在 与其他思想旳论辩中愈加清楚明白。人类旳历史是追求真理,探索真理,传播真理, 进而摆脱蒙昧、无知、愚笨旳历史。我们热爱真理,敬佩真理,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 "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然而,认识真理旳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它是一种去伪存真, 去粗取精旳过程。在这一种过程中,辩论是必不可少旳一种环节,人们为了谋求真理, 要同无知辩,同偏见辩,向未知挑战,与荒唐斗争,同强权抗衡。俗话说:鼓不敲不 响,理不辩不明。人们在长久追求真理旳过程中,正是认识到了真理越辩越明旳道理。 当然,我们不否定实践在探索真理和检验真理中旳巨大作用。它是必要条件,而我们 觉得辩是使真理明旳充分条件。 第一,在认识真理旳过程中,辩能够使认识由片面到全方面,由含混到清楚,由肤浅 到深刻。大千世界万物运营,无数规律隐藏在表象旳背后,需要我们去探索、去检验。 然而,人们旳认识水平是有限旳,正所谓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于是,人们用 辩来辨明真假,用辩来裁决真理和谬误。在辩旳过程中,真理逐渐由萌芽走向成熟。 第二,在真理旳传播过程中,辩能够为大多数人所掌握。真知灼见产生之时,习惯与 偏见就早已站在它旳面前,它们旳力量是如此强大,以至于真理最初只被少数人掌握。 但星星之火能够燎原,正如古罗马旳李维所言:"真理之火有时会变得暗淡,但它永远 不会熄灭。"真理与谬误旳争辩终将以真理旳胜利而告终,而真理之光必将照亮整个人 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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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6
12
词项型谬误
5、交叉关系的词项误用
具有交叉关系的词项,一般不能并列使用。 划分中有一条规则:各子项之间的关系应当是不相容的,不能使子项 之间互相交错,否则就会引起混乱。例如: 德国的观众、文化界、新闻界以及各界知名人士,还有欧洲音乐界的 同行们,对中国民乐团在德国的精彩演出,好评如潮。
4、属种关系的词项误用 属种关系的词项也就是划分中的母项和子项,它们是不同层次的词项,
因此不能并列使用,否则,就会产生逻辑混乱,导致语无伦次。例如: (1)出席这次省劳模大会的代表,有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解放军代表 和建筑工人、获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级知识分子的代表。 (2)那窗前的一片菜地,种有苋菜、豆角、黄瓜和许多蔬菜。
6、矛盾关系的词项误用
具有矛盾关系的两个词项,因其外延之和等于其属词项的外延而具有 “非此即彼”特征,可是,在语用中常易将之混淆于反对关系。例如: (1)你不同意我的意见,就是反对我的意见。 (2)一种新产品投入市场后,销售状况不是畅销,就是滞销。
2020/6/26
13
词项型谬误
7、划分根据混淆
每次划分只能使用同一个根据。如果在同一次划分中采用不同的根据,就会 犯“混淆划分根据”或“子项相容”的错误。例如: (1)中国画可分为山水画、人物画、花鸟画、工笔画和写意画。 (2)本市招聘的机关干部可以是党员、团员和群众。
词项型谬误主要有十一种类型:
1、混淆普遍词项与单独词项; 2、混淆集合词项与非集合词项; 3、误用属种关系的词项; 4、误用交叉关系的词项; 5、误用对立关系的词项; 6、误用矛盾关系的词项; 7、混淆划分根据; 8、划分越级的错误; 9、限制不当和随意概括; 10、定义过宽和定义过窄; 11、同语反复和循环定义。
2020/6/26
14
词项型谬误
10、定义过宽和定义过窄的错误
在属加种差定义中,用种差对属进行限制时,如限制不够,则会产 生“定义过宽”的错误,如限制过多,则会产生“定义过窄”的错误。 例如: (1)人是两足无毛动物。 (2)商品就是现代社会通过货币进行交换的产品。
11、同语反复和循环定义
在属加种差定义中,如果定义项直接包含被定义项,那么,就会犯同 语反复的错误;如果定义项间接包含被定义项,就会犯循环定义的错误。 例如: (1)机会主义者就是主张机会主义的人。 (2)所谓孳息,就是从原物产生的收益的物质形态。而原物则指产生孳 息的物。
古中国的逻辑著作中,把谬误称“惑”(迷惑)、“悖” (悖谬)等。
古印度的逻辑著作中,把谬误叫做“妄”(虚妄)、“过” (过错、过失)等。
20世纪后半期,国际逻辑界对谬误的分析研究进入了新的 阶段。
20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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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析谬误的意义
辨析谬误,是逻辑学的一个重要任务。古今中外一些逻辑著 作及教科书都将作谬误研究作为必要的组成部分。
20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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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项型谬误
2、集合词项与非集合词项混淆
集合词项是指称一类事物构成的整体,适用于一个群体。 非集合词项是指称一类事物中的某小类或分子,适用于这 类事物的任一个体。 如果混用了这两种不同的词项,就会产生“合谬”或“分 谬”的错误。例如:
(1)说“人是猴子变的”真荒唐,难道这些漂亮小姐都是 猴子变的吗? (2)俗话说“人贵有自知之明”,可见,人就是一类有自 知之明的动物嘛!
8、划分越级的错误
属种关系的词项是有层次的,如果混淆其层次进行划分,就会犯“越级划分” 的错误。例如: (1)动物可分为哺乳动物、鸟、鱼、爬行动物、两栖动物和非脊椎动物。 (2)有理数可分为负数、零、正整数、正分数和正小数。
9、限制不当和随意概括
在运用限制法和概括法时,不具有属种关系的词项不能进行限制和概括,更 不能把整体和部分的关系错当成属种关系。否则,会造成“限制不当”和“随意 概括”的错误。例如: (1)我们应当勤俭办事,杜绝不必要的浪费。 (2)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可归入信誉等级差、偷税和逃税严重者之列。
--进入--
论辩、诡辩与谬误三者的关系
论 辩
谬
诡
误
辩
“论辩” 与“谬误” 为交叉关系; “诡辩” 则真包含于前两者的交叉部分。
20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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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谬逻辑的发展
亚里士多德在《前分析篇》里分析了一些形式的谬误;在 其《修辞学》里探讨了一些非形式谬误;在《辨谬篇》里较 集中地剖析了许多谬误,对谬误进行了分类。
➢从思维的方向可分为归纳谬误、演绎谬误。
➢从符号学角度,谬误可分为语形谬误、语义谬误、 语用谬误。
➢根据是否有明显的形式限制,谬误可分为形式谬 误、非形式谬误。
➢非形式谬误又可分为词项型谬误、命题型谬误、 推理型谬误、论证型谬误。
20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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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辩谬逻辑
第二节 谬误的辨析
词项型谬误
词项型谬误:是指表现为词项使用不当的谬误, 往往是由于对逻辑词项的误解和误用。
辨析谬误,是人类思维领域中必不可少的思维活动。
辨析谬误,可以加深我们对真理的感悟,从而能更自觉地坚 持真理。
辨析谬误,可以迅速提高我们的思辩能力。
辨析谬误,能够养成善于分析批判的良好思维习惯,从根本 上有效地揭露谬误、防止谬误,提高我们的思辩能力和逻辑思 维水平。
20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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谬误的分类
➢亚里士多德曾在《辨谬篇》里把谬误分为依赖语 言的谬误和不依赖语言的谬误。
20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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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项型谬误
3、对立关系的词项误用 同一个语词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一旦把同一语词表达的不同概念误
认为同一个概念,就会产生“混淆概念”的谬误,其表现形式就是误用对 立关系的词项。例如: (1)认识的源泉是实践。 (2)认识的源泉是客观事物。 (1)中“认识的源泉” 指认识的来源,(2)中“认识的源泉” 指认识的 对象,它们是内涵和外涵都不相同的对立词项,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
20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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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项型谬误
1、普遍词项和单独词项混淆
普遍词项可以通过“这个”、“那个”、“一 个”、“一家”、“一位”等指示词限制为特定的 单独词项。当这些指示词所限制的普遍词项辖域不 明确时,就会产生歧义。例如:
一家农民开办的大旅社在解放路上开业了。 “一家”可以有不同的辖域,可以表达: (1)“一家农民(一户农民家庭)办的大旅社”, (2)“农民(可以是一村农民或者农民企业集团)办的一家大 旅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