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模板(供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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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发电合同协议书

垃圾焚烧发电合同协议书

垃圾焚烧发电合同协议书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垃圾焚烧发电合同协议书甲方:XXX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乙方:XXX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鉴于甲方具备垃圾焚烧发电的技术和经验,乙方负责城市的环境卫生管理,为了共同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实施,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述1.1 项目名称:XXX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2 项目地点:XXX地区1.3 项目规模:日处理垃圾XXX吨1.4 项目投资:总投资约为XXX亿元二、合作内容2.1 甲方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提供稳定的垃圾焚烧发电服务。

2.2 乙方负责提供垃圾来源,保证每天的垃圾供应量符合项目运行需求。

2.3 甲方承诺在项目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规进行操作,确保排放达标,保护环境。

三、合作期限3.1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XXX年,自项目正式运营之日起计算。

3.2 合作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

四、垃圾供应与处理4.1 乙方应保证每天提供符合项目运行需求的垃圾量,如垃圾供应量不足,应提前通知甲方。

4.2 甲方应保证垃圾焚烧处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稳定运行。

五、电能销售5.1 甲方负责垃圾焚烧发电所产生的电能的销售,并将电费收入按约定比例与乙方分成。

5.2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电能销售,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六、费用与支付6.1 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垃圾焚烧处理费用,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处理的垃圾量计算。

6.2 支付方式为每月底前支付上月垃圾焚烧处理费用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

七、违约责任7.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8.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垃圾发电特许经营协议

垃圾发电特许经营协议

浙江省海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权协议浙江省海宁市城市管理局海宁瀚洋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释义.........................................2第三章特许权.......................................4第四章项目设计与建设................................6第五章项目运营....................................10第六章垃圾处理政府补贴费单价与支付.................14第七章环保标准与排放物的处理.......................14第八章项目移交....................................16第九章违约责任....................................19第十章其他条款....................................20第一章总则第1条经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与授权,海宁市城市管理局与海宁瀚洋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就浙江省海宁市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进行认真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第2条本协议的双方分别为:2.1甲方2.1.1本协议的甲方系指海宁市城市管理局。

2.1.2海宁市城管局系代表海宁市人民政府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并承担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若本协议中约定的甲方权利和义务超出海宁市城管局权限范围,则由海宁市人民政府承担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2.1.3在本协议约定的特许期限内,甲方及所属部门名称和职能范围的变更均不改变甲方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2.2乙方2.2.1本协议的乙方系指海宁瀚洋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瀚洋公司)。

XX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模板(供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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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模板(供审) 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推广清洁能源,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特在市设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第二条投资主体本项目的投资主体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投资方”)。

第三条管理主体本项目的管理主体为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管理方”),负责审核、监督、管理和评价本项目的环境效益。

第四条实现方式本项目采取“投融资分离、政企分开、风险分享”的特许经营方式。

投资方为本项目提供投资资金并享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管理方负责协调、管理和监督本项目建设和运行工作,特许经营方为本项目的核心经营主体,负责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承担经营业绩和风险。

特许经营方式的具体条款详见本协议第四部分。

第二部分项目建设第五条项目建设的时间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应按照国家有关指导意见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优先解决垃圾处置需求,同时须确保环境质量和安全运行。

项目建设应于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第六条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垃圾焚烧发电生产及附属设施的建设。

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由特许经营方根据市管理方提出的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设计,投资方和管理方应予以审核和审批。

建设内容及规模的审核和审批程序详见本协议第三部分。

第七条工程建设方案本项目的建设方案由特许经营方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制定投资方和管理方应给予审核和审批。

建设方案的审核和审批程序详见本协议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批准、审核和审批程序第八条批准程序本项目的建设和经营须经过投资方和管理方的批准。

第九条监理审核程序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由管理方组织监理及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保障项目建设和运营质量并保障环境安全。

监理审核程序详见本协议第四部分。

第十条各方责任各方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程序验收和审批。

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环境污染问题,责任由特许经营方和监理单位承担,若原因来自市投资方和管理方的错误指导,则由其一并承担相应责任和惩罚。

垃圾焚烧发电协议书

垃圾焚烧发电协议书

垃圾焚烧发电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开发权和运营权,乙方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 项目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 项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合作内容2.1 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建设许可等相关法律手续。

2.2 乙方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运营维护。

2.3 双方共同负责项目的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的遵守。

第三条投资与融资3.1 甲方投资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 乙方投资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3.3 双方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协商调整投资额。

第四条收益分配4.1 项目运营所得收益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方__%,乙方__%。

垃圾发电厂项目合作协议书

垃圾发电厂项目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甲方:XX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乙方:XX垃圾发电厂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将其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交由乙方进行焚烧发电处理的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范围及内容1.1 甲方将其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交由乙方进行焚烧发电处理。

1.2 乙方负责建设、运营垃圾发电厂,提供垃圾焚烧发电服务,确保垃圾处理的安全、环保、高效。

二、合作期限2.1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2 合作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三、垃圾处理量及处理价格3.1 甲方应保证每年向乙方提供不少于____万吨的城市生活垃圾。

3.2 垃圾处理价格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执行,具体价格在合作协议附件中规定。

四、支付方式4.1 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垃圾处理费用。

4.2 乙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垃圾处理产生的副产品。

五、垃圾处理质量及环保要求5.1 乙方应确保垃圾焚烧处理过程中各项排放指标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规要求。

5.2 乙方应建立健全垃圾处理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垃圾处理质量。

六、合作协调6.1 双方应建立合作协调机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2 双方应相互配合,确保垃圾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违约责任7.1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作协议,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8.1 双方在履行合作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9.1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2 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XX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乙方(盖章):XX垃圾发电厂有限公司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XX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模板(供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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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X X市人民政府XXXXXX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二0XX年XX月目录第一章特许经营权 (2)第1条术语定义 (2)第2条特许经营项目及特许经营权 (4)第3条声明和保证 (6)第二章项目建设 (7)第4条土地使用权 (7)第5条建设 (8)第三章项目的运营及维护 (10)第6条运营及维护 (10)第四章生活垃圾供应与垃圾处理服务费的结算、支付和调价 (12)第7条生活垃圾供应与垃圾处理服务费的结算 (12)第8条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的调整 (14)第五章双方的义务 (14)第9条一般义务及共同义务 (14)第六章项目移交.......................................................................................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10条项目的移交...........................................................................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违约责任 (18)第11条违约责任 (18)第八章履约保证 (19)第12条履约保证 (19)第九章环保标准与排放物的处理 (20)第13条环保标准与排放物的处理 (20)第十章协议的转让 (20)第14条协议的转让 (21)第十一章税费 (21)第15条税费 (21)第十二章协议的期限与终止 (21)第16条协议的期限与终止 (21)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22)第17条不可抗力 (22)第十四章适用法律 (24)第18条适用法律 (24)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24)第19条争议的解决 (24)第十六章其它 (24)第20条甲方对乙方的特殊补偿 (24)第21条其它条款 (24)XX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合同编号:【】甲方:XX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职务:乙方:XXXXXX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以上主体,合称“各方”或“双方”,单称“一方”,互为“对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标准范本(二篇)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标准范本(二篇)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标准范本一、协议背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保障居民生活环境卫生、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为保障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许经营模式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逐渐得到应用。

本协议的目的是规范特许经营行为,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定义1. 特许经营方:指具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协议获得特许经营权。

2. 承包方:指通过竞争性招标或协商方式,由特许经营方聘请的具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 政府方:指城市居民所属的地方政府。

4.居民:指城市居民,包括住宅小区的业主和租户。

三、特许经营权的授予1. 政府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进行特许经营。

2. 特许经营方应具备完善的处理设施和设备,能够符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要求。

四、特许经营方的权益1. 特许经营方有权获得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经营权,包括垃圾收集、垃圾运输、垃圾处置等环节。

2. 特许经营方有权制定收费标准,并与承包方签订服务合同。

五、特许经营方的义务1. 特许经营方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要求,建设和运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确保运行稳定、高效。

2. 特许经营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垃圾收集、垃圾运输和垃圾处置工作。

3. 特许经营方应做好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水平。

4. 特许经营方应按时向政府方报告相关经营数据,并接受政府方的监督检查。

六、承包方的权益1. 承包方有权从特许经营方获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业务,并按合同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2. 承包方有权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保障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承包方的义务1. 承包方应按照特许经营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垃圾收集、垃圾运输和垃圾处置工作。

2. 承包方应按照特许经营方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技能提升。

3. 承包方应按合同要求,定期向特许经营方报告工作进展和服务质量。

垃圾焚烧电厂合作协议模板

垃圾焚烧电厂合作协议模板

甲方:(市/县政府名称)乙方:(有限责任公司名称)鉴于:一、甲方作为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市/县范围内的垃圾处理工作,为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改善市/县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乙方作为专业从事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企业,具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能力,愿意参与甲方区域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与合作。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 项目概述:本合作项目为市/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用先进的垃圾焚烧技术,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

2. 项目地点:项目地点位于甲方指定的区域。

3. 投资建设:- 乙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运营管理。

- 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的土地、环评手续等相关支持。

4. 运营管理:- 项目建成后,乙方负责运营管理,确保项目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运营所需的各项手续。

二、投资比例与资金1. 乙方以人民币投资【投资金额】万元,占项目注册资本的【股权比例】。

2. 甲方以优惠价格提供符合项目环评及建设要求的土地约【土地面积】亩作为项目建设用地,并投入人民币【投资金额】万元参与合作,占项目注册资本的【股权比例】。

三、合作期限与权益1. 本协议有效期为【合作期限】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计算。

2. 乙方承诺在项目投产【年数】年内按照项目评估价收购甲方投资的股份。

四、利润分配1. 项目公司实行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2. 按投资注册资金进行分配,甲方利润首先满足垃圾补贴费数额,实行多取少补,保证项目基本生存。

五、其他1. 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董事会由当地政府派人与乙方按股权比例组成,项目由乙方派人担任总经理,甲方派人担任副总经理,协调当地事务。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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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X X市人民政府XXXXXX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二0XX年XX月目录第一章特许经营权 (2)第1条术语定义 (2)第2条特许经营项目及特许经营权 (4)第3条声明和保证 (6)第二章项目建设 (7)第4条土地使用权 (7)第5条建设 (8)第三章项目的运营及维护 (10)第6条运营及维护 (10)第四章生活垃圾供应与垃圾处理服务费的结算、支付和调价 (12)第7条生活垃圾供应与垃圾处理服务费的结算 (12)第8条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的调整 (14)第五章双方的义务 (14)第9条一般义务及共同义务 (14)第六章项目移交.......................................................................................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10条项目的移交...........................................................................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违约责任 (18)第11条违约责任 (18)第八章履约保证 (19)第12条履约保证 (19)第九章环保标准与排放物的处理 (20)第13条环保标准与排放物的处理 (20)第十章协议的转让 (20)第14条协议的转让 (21)第十一章税费 (21)第15条税费 (21)第十二章协议的期限与终止 (21)第16条协议的期限与终止 (21)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22)第17条不可抗力 (22)第十四章适用法律 (24)第18条适用法律 (24)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24)第19条争议的解决 (24)第十六章其它 (24)第20条甲方对乙方的特殊补偿 (24)第21条其它条款 (24)XX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合同编号:【】甲方:XX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职务:乙方:XXXXXX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以上主体,合称“各方”或“双方”,单称“一方”,互为“对方”。

为促进XX市转型跨越发展,加快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善城乡环境,优化XX市生活垃圾处置方式,完善垃圾处理体系,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甲方与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于二0一三年十月【】日在【】签署本协议。

鉴于:1、甲方为治理环境污染,促进XX市环境质量的提高,保持全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规划XX市建设规模为处理1500吨城市生活垃圾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垃圾焚烧工艺对XX市城市规划区(含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等)的生活垃圾处理进行无害化处理;2、作为垃圾焚烧处理的一个重要工艺配套部分,甲方同意乙方在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的同时,可根据最大经济的合理发电规模建设相配的发电配套设施;3、乙方是甲方通过招商引资确定,是XX市市政府公开发布了以建设一运营一移交的方式对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进行投标的邀请;4、通过招商引资,XX市政府引进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拥有国内认可经验及专长的乙方作为项目发起人,由乙方实施该项目;5、乙方及其成立的项目公司愿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设计、建设、运营该项目,该项目的资金产按照本协议约定始终归乙方所有,且XX市政府愿意授权乙方及其成立的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事上述行为;6、【】市政府被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签署本协议,并且本协议已得到【授权批准机构】的批准。

7、XX市人民政府、XX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XX市XX(集团)有限公司三方于2013年8月23日签署了“XXXX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现项目公司已经正式成立,为明确与项目特许经营权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和乙方特签订本协议。

为此,双方就以下内容达成协议:第一章特许经营权第1条术语定义下述用词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含义。

1.1协议: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权协议及其附件。

1.2特许经营权:指政府授予企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某项公用产品或服务进行独占性经营的权利,本项目按BOO模式投资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营。

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乙方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1.3项目:指XX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其规模为日处理1500吨城市生活垃圾。

1.4项目建设:指XX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投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完工、测试、调试和验收。

1.5项目公司:指由XX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XX市XX(集团)有限公司两方共同投资设立的XXXXXX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6批准:指乙方需从政府获得的,为XX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拥有、运营和维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批示、特许经营权、认可或相同或类似的文件。

1.7 环保标准:生活垃圾发电厂应达到国家有关环保标准。

本项目按照13.2条执行。

1.8 上网电价:指乙方焚烧生活垃圾产生的电力并网后,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

在国家电价标准调整时,按照新电价标准执行。

1.9 协议容量:指在本协议中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以吨为单位的、双方商定的、指定期间内焚烧设施的处理容量。

1.10【 】市垃圾处理厂:即【 】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厂。

1.11垃圾焚烧发电厂:指现场位于XX 市的XX 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包括所有设备和有关设施。

1.12建设工程开始:指建筑承包商按照项目计划在现场进行的工程建设的开始。

1.13建设期:指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乙方完成试运行之日为止的建设期限。

1.14日平均垃圾处理量:指项目当年度实际处理的生活垃圾总量的日平均值,计算公式如下:日平均垃圾处理量=当季度实际处理的生活垃圾总量(吨)当年实际天数(日)1.15垃圾供应量:指由甲方指定的运输单位实际运送给乙方的垃圾重量(吨)。

1.16日平均垃圾供应量:指项目当季度实际接收的生活垃圾总量的日平均值,计算公式如下:日平均垃圾供应量= 当季度实际接收的生活垃圾总量(吨)当季度实际天数(日)1.17保底垃圾供应量:指由甲方组织的,送往乙方处理的垃圾日供应最低量。

本协议双方确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产后,保底垃圾处理量在特许经营期内,每天进厂生活垃圾保底量按设计能力的80%计算。

1.18保底垃圾处理量:指乙方实际处理的垃圾日处理最低量。

本协议双方确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产后,保底垃圾处理量在特许经营期内,每天保底垃圾处理量按设计能力的80%计算。

1.19日设计处理量:指项目设计的日处理能力。

1.20垃圾供应量不足:指某季度的日平均垃圾供应量未达到保底垃圾供应量。

1.21垃圾处理量不足:指某年的日平均垃圾实际处理量未达到保底垃圾处理量。

1.22垃圾运输许可车辆:指由生活垃圾供应方认定的垃圾运输车辆。

1.23垃圾运输非许可车辆:是指未经生活垃圾供应方认定的生活垃圾运输车辆。

1.24垃圾处理费:指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生活垃圾处理的费用。

1.25最终验收合格:指工程竣工后建设质量、环保、消防、安全、防雷、卫生等方面指标检测合格。

起始日期以乙方向甲方提交法定机构最后出具的所有检测合格的最终验收报告中的日期为准。

1.26试运营开始之日:指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始接收垃圾之日。

1.27正式运营之日:指垃圾焚烧发电厂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之日。

1.28项目运营期:批乙方试运营之日起至特许期届满之日。

1.29违约:指双方不履行任何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任何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

1.30公用设施:指由甲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厂区边界或协议约定的边界,并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进出场道路、输变电、供水、排水、供气和通讯等设施。

1.31电价补贴:指按国家发改委有关要求执行。

1.32项目启动:指乙方与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签订委托设计合同,开始项目的工程设计。

1.33工程开工:指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建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在项目现场开始土建工程建设。

1.34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之外的任何日期,如果工作日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该工作日推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天。

1.35营业日:指中国的法定工作日。

1.36日、周、月和年:指公历的日、周、月和年。

没有特别释义的术语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惯例解释。

第2条特许经营项目及特许经营权2.1特许经营项目名称:XX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2特许经营权的授予(1)甲方将授予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及特许经营范围内独占的权利以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垃圾焚烧发电厂,按本协议规定无偿使用土地,并在本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期内向XX市政府提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及向电力公司销售垃圾焚烧发电净输出电量(输出电量值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要求执行),收取相应的垃圾处理服务费,获取发电及所有衍生物的收益。

(2)乙方所处理的垃圾来源,即本项目的垃圾收纳范围为:XX市城市规划区(含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业园区、仙海风景区以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等)以及经环卫部门同意的其它可接受区域的生活垃圾,以下同。

(3)依照本协议的规定,乙方应在特许期内自行承担费用及风险,负责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建设、采购、测试、试运行、运营、维护和修理,并于特许经营期满时,项目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按照本协议归乙方所有。

(4)除发生因乙方违约而发生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事项外,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始终持续有效。

2.3项目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在特许期内和特许期届满之后,乙方应有权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并拥有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所有财产、设备和设施的所有权。

同时乙方可以出于为本项目融资的目的抵押、质押、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加以处置,或转让本项目的运营权、全部资产、设施和设备、运营本项目过程中乙方可以获得的各项收益,条件是这种抵押或转让等处置方式须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损害甲方的权益。

甲方将不得无理拒绝,并应给予书面同意。

除了为本项目的融资、扩大再生产和增设本项目相关的设施以外,乙方不得为其他目的以抵押或转让等方式处置本项目的运营权、任何资产、设施和设备、运营本项目过程中乙方可以获得的各项收益。

2.4特许经营期除依据本协议约定延长或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期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正式运营之日起满三十(30)年止(不含建设期)。

2.5特许经营权的独占性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是独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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