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所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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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乡镇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乡镇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 ........................................ - 1 - 第二章内控职责...................................... - 1 -一、财务机构职责制度............................... - 1 -二、财务人员职责制度............................... - 3 - 第三章内控管理....................................... - 7 -三、账户管理制度................................... - 7 -四、现金管理制度................................... - 8 -五、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 9 -六、印章及U-key的管理制度........................ - 10 -七、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 11 - 第四章收支管理...................................... - 12 -八、财务报账审批制度.............................. - 12 -九、预借款管理制度................................ - 13 -十、差旅费、公务用车管理、会议费、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 15 -十一、收费管理制度................................ - 16 -第五章采购与资产管理............................... - 17 - 十二、采购管理制度................................ - 17 - 十三、资产管理制度................................ - 18 - 第六章项目及合同管理................................ - 19 - 十四、项目管理制度................................ - 19 - 十五、合同管理制度................................ - 20 - 第七章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21 - 十六、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 21 - 十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 21 - 十八、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 21 - 第八章协同监管..................................... - 25 - 第九章附则 ...................................... - 26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XX镇内部财务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厘清财务报账流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消弭内部控制风险,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法律法规和《中共江口县委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口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委办字〔2021〕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XX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乡镇财政所内部管理制度

乡镇财政所内部管理制度

乡镇财政所内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乡镇财政所内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是为了规范乡镇财政所内部管理行为,保证财政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财政管理效率,保障财政安全,保证财政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所有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该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组织架构乡镇财政所采取“所长负责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科长若干名,科员若干名。

所长对财政所工作负总责,管理全所人员,对外代表财政所,负责全所财政收支、用款、监理、财务等工作。

主任、科长分别管理所内财务、用款、监理等工作。

三、岗位职责1.所长(1)全面领导财政所工作,执行上级财政部门的决策和部署;(2)负责组织制定所内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各职工工作任务;(3)处理所内各种突发事件,保障财政所正常运转;(4)负责财政所内部工作的安排、督导、考核。

2.主任(1)协助所长管理全所工作;(2)分管财政所内部各项具体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组织实施;(3)负责财务管理,报表编制等工作;(4)协助所长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3.科长(1)按照所长和主任的工作安排,分管财政所内各职能科室具体工作;(2)负责所管科室的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3)负责相关报表的编制和汇总;(4)承担其他相关工作。

4.科员(1)按照上级领导和主管安排的工作任务,认真完成本职工作;(2)协助科长做好所管科室的各项工作。

四、财务管理1.财务收支(1)财政所负责核定本乡镇行政区划内各级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的经费预算,提交乡镇人民政府核定后,组织编制和调整全乡镇各级单位的预算,并制定预算执行计划;(2)财政所应当按照中央财政部门和所在地方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预算和进行决算,及时做好财务清欠工作;(3)财政所应当对全镇各级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的财政经济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资金管理(1)财政所应当做好全乡镇各级单位的资金管理,及时发放各项经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必要的调剂;(2)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加强用款管理。

乡财县管财务管理制度

乡财县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级财政财务管理,加强县乡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乡各级财政部门和所属乡直各单位、村(社区)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乡财县管财务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财政局对我乡财政资金进行统一领导,乡财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严格执行预算,确保财政资金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规范运作,强化监督:规范财务运作,强化财务监督,确保财务安全。

(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财务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县财政局设立乡财县管办公室,负责我乡乡财县管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乡财政部门设立财务室,负责具体实施乡财县管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二)编制和执行乡级财政预算,组织实施财政收支计划;(三)负责财政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四)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制度执行到位;(五)开展财务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乡级财政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第七条乡级财政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乡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二)坚持量入为出,确保预算平衡;(三)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乡级财政预算执行实行以下制度:(一)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擅自调整预算;(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确保预算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三)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九条乡级财政收支核算实行以下制度:(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二)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三)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

第四章财务监督与检查第十条乡财县管办公室负责对乡级财政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乡镇财政所管理办法

乡镇财政所管理办法

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强农惠农财政补贴支付方式改革的稳步推进,为适应当前乡镇财政工作的发展,促进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要,防范和化解乡镇财政风险,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1、预算管理权不变原则。

按照《预算法》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乡镇政府在县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

2、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

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乡镇,资金结余归乡镇所有;乡镇原有各项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3、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

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程序审批。

4、财政结算体制不变原则。

按我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规定进行财政结算。

三、乡镇财政所的管理体制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整建制归县财政局管理。

四、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能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

2、负责乡镇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管,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3、负责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罚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等的征收工作。

4、负责编报年度乡镇财政收支预决算。

5、负责乡镇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6、负责对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贯彻落实。

7、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8、依法监管乡镇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信息,组织培训会计人员,督促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的频率越来越⾼,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动的⼀种社会结构。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编收集整理的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1 为了进⼀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为,严格控制⽀出,规范报账程序,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1、财政收⼊管理:严格实⾏“收⽀”两条线管理,乡镇所有收⼊要及时、⾜额上解财政的专户,不得私设⼩⾦库不得坐收坐⽀。

所有⽀出全部纳⼊乡镇财政管理。

2、经费⽀出管理:实⾏乡长⼀⽀笔审批。

对于5000元以下发票必须有经办⼈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再有乡财经领导⼩组签字,⽅可到财政所报账。

5000元的以上的开⽀,由乡党镇联议会同意后⽅可开⽀,否则,不予报销。

每个⽉的30号为发票集中审核审批时间,遇节假⽇,顺延⾄第⼀个⼯作⽇。

3、个⼈借款管理:任何部门和个⼈原则上都不得借⽀公款,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借⽀公款,所借⾦额要在本⼈⽉⼯资额度内,须经乡长批准后⽅可借⽀,但必须在三个⽉之内还款。

4、差旅费报销管理:差旅费包括单位⼯作⼈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伙⾷补助费。

严格按照《霍邱县⾏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执⾏。

5、招待费管理:上级来客,本着热忱、廉政、节俭从简的原则,严格按照严控⽀出规定,⼀律在政府⾷堂就餐。

因特殊情况需在外就餐招待的,必经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可外出就餐,⼀律不准签单,否则不予报帐。

公务接待实⾏实名制,不能出现烟和酒,要根据县纪委有关规定执⾏。

6、专项资⾦管理:专项资⾦实⾏“专⼈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

资⾦拨付⼀律转账结算,杜绝现⾦⽀付;万元以上的经费⼀律实⾏政府采购;专项资⾦要进⾏审计,实⾏⼯程决算审计,验收审计,年度资⾦收⽀审计。

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2 第⼀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乡镇财务管理,规范乡镇财收⽀⾏为,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作规范》等有关财经法规,结合乡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乡镇财政所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手册)

乡镇财政所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手册)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目录一、财政所工作职能 (3)二、财政所工作守则 (4)三、财政所岗位设置和主要职责 (5)四、财政所工作制度 (9)五、财政所学习制度 (10)六、财政所政务公开制度 (11)七、财政所首问责任制 (12)八、财政所会议制度 (13)九、财政所文明创建制度 (14)十、财政所廉政制度 (15)十一、财政所档案管理制度 (16)十二、财政所信访责任制度 (18)一、财政所工作职能一、正确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抓好财政所两个文明建设,依法理财,廉洁从政。

二、编制年度预决算,执行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对本乡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三、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做好税源调查及协税护税工作,完成年度收入计划。

四、负责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直接向农民发放的财政补贴资金的核实、管理、发放;不断完善各项涉农补贴、补助“一卡通”管理模式,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质量;做好家电下乡网点兑付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五、负责管理乡镇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对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监管小城镇建设、征地和拆迁补偿等资金。

七、承担乡镇、村(居)财务结算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村级财务指导和监督,分村记账、算账、存档,负责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做好财务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八、负责实施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代理工作。

九、及时办理乡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调整手续,做好人事工资调整工作。

十、承担其他各类财政奖补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十一、负责本乡镇范围内契税、耕地占用税政策宣传,掌握相关情况。

十二、承担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资金管理职责,牵头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督查等工作。

十三、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县财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政管理所工作制度

财政管理所工作制度

财政管理所工作制度
财政管理所的工作制度是用于规范财政管理所内部工作流程和人员行为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财政管理所工作制度中的内容:
1. 工作时间:规定工作时间段和休息时间,例如上午9点到下午5点工作,中午12点到下午1点休息。

2. 考勤制度:规定员工的签到、签退时间和考勤记录方式,在旷工、迟到、早退等情况下的处罚和奖励办法。

3. 工作安排:安排员工具体的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并规定每日、每周或每月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的提交时间。

4. 加班管理:规定因工作需要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具体操作规定,包括加班申请、加班费报销等。

5. 假期制度:规定员工的年假、病假、事假等假期的申请和使用流程,以及相关的请假手续和请假形式。

6. 会议管理:规定会议的召开和组织方式,确定会议的议程、发言顺序和会议纪要的记录和归档。

7. 绩效考核:确定员工绩效考核的指标和权重,并制定绩效考核的评分标准和评审程序。

8. 奖惩制度: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奖励和惩罚,包括奖金发放、晋升、警告或调岗等。

9. 保密制度:要求员工对财政管理所的机密信息和文件进行保密,并规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和违规处理办法。

10. 培训与发展:确定员工的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促进员工的能力提升和职业发展。

以上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财政管理所工作制度中的内容,具体工作制度可能会因机构而异。

对员工来说,遵守工作制度是一种责任和义务,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工作质量。

《乡镇财政管理办法》

《乡镇财政管理办法》

《乡镇财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健全乡镇财政管理制度,规范乡镇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持续、稳步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财政应当积极培育财源,加强资金管理,对乡镇范围内的所有政府性资金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安排好乡镇财政支出,抓好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负责乡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

乡镇财政实行乡镇长负责制。

乡镇财政收支和乡镇政府的单位收支实行二合一的核算办法。

第三条财政所具体负责乡镇财政日常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财政所所长由乡镇长兼任。

财政所的岗位设置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分开”的原则。

会计和出纳不得由同一人兼任,会计负责设置账目、审核单据、填制凭证、账务处理、结账对账、编制会计报告、管理和监督各项资金、保管财务印鉴、依法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等;出纳负责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票据、定期与库存现金和银行对账单核对、填开和保管支票等。

第四条乡镇政府应当编制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

财政所具体编制本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负责预算执行的具体工作,定期向乡镇政府和县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乡镇财政设立国库前,税收等收入必须足额交入县金库。

县财政根据预测的预算收入按月预拨经常性支出所需资金,年终按乡镇财政体制结算。

第五条乡镇应当加强预算外资金和自有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缴入乡镇财政专户。

乡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卫生院除外)财务要纳入乡镇财政统一管理,实行统一账户,统一核算制度。

乡镇所属工业办公室等类似单位原则上由乡镇财政代管,经费支出审批程序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执行;如果会计机构健全、财务核算规范,或资产规模较大或债务负担较重,可暂不实行乡财政代管,但须报县财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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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财政所工作职能 (2)二、财政所工作守则 (3)三、财政所岗位设置和主要职责 (4)四、财政所工作制度 (8)五、财政所学习制度 (9)六、财政所政务公开制度 (10)七、财政所首问责任制 (11)八、财政所会议制度 (12)九、财政所文明创建制度 (13)十、财政所廉政制度 (14)十一、财政所档案管理制度 (15)十二、财政所信访责任制度 (17)一、财政所工作职能一、正确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抓好财政所两个文明建设,依法理财,廉洁从政。

二、编制年度预决算,执行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对本乡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三、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做好税源调查及协税护税工作,完成年度收入计划。

四、负责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直接向农民发放的财政补贴资金的核实、管理、发放;不断完善各项涉农补贴、补助“一卡通”管理模式,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质量;做好家电下乡网点兑付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五、负责管理乡镇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对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监管小城镇建设、征地和拆迁补偿等资金。

七、承担乡镇、村(居)财务结算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村级财务指导和监督,分村记账、算账、存档,负责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做好财务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八、负责实施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代理工作。

九、及时办理乡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调整手续,做好人事工资调整工作。

十、承担其他各类财政奖补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十一、负责本乡镇范围内契税、耕地占用税政策宣传,掌握相关情况。

十二、承担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资金管理职责,牵头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督查等工作。

十三、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县财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财政所工作守则一、爱岗敬业。

珍惜本职岗位,自觉增强为人民服务意识,甘做人民公仆;大力提倡奉献精神,保持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奋发努力,埋头苦干,任劳任怨,求真务实。

二、遵纪守法。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局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团结共事。

牢固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县委、县政府保持一致,执行上级指示。

服从局党组安排,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以诚相待,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讲,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自觉维护财政形象。

四、勤奋学习。

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努力学习财经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全面建立学习型机关。

五、文明办公。

保持办公环境清洁、安静、有序;待人接物文明礼貌,谦虚谨慎;积极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六、开拓创新。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财政各项改革,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提高财政工作效率。

三、财政所岗位设置和主要职责一、所长主要职责(1)主持财政所全面工作;(2)负责全所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组织纪律管理、勤政廉政建设及其他各项创建工作;(3)抓好财源建设,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及时掌握收入进度,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努力完成财政收入任务;(4)管好、用好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严控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5)负责向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及县财政局报告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当好领导的参谋,为乡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工作决策提供信息资料;(6)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加强对财政所经费的管理,严禁铺张浪费;(7)负责各项财经法规、制度的宣传、督查工作。

二、副所长主要职责(1)协助所长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2)负责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及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3)负责乡镇村两级财务管理工作;(4)负责综治及安全保卫工作;(5)负责财政信息宣传工作;(6)负责乡镇村两级债权、债务管理工作;(7)负责乡镇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8)负责财政文明创建工作;(9)负责微机及网络维护工作。

三、预算编制员主要职责负责本乡镇财政预算收支的管理、预算资金的拨付和核算;按时编制旬、月报表,进行基本数字统计;负责办理财政往来资金结算,编制本乡镇年初预算、年终决算报表,进行财务分析;负责完成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报帐员工作职责负责本乡镇备用金的领取和日常支出的报销,并按时向县农村财政管理局乡财中心进行报账;负责本乡镇财政供给人员工资发放花名册的编制和报送工作;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及其他相关的辅助账;负责完成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涉农资金管理员主要职责(1)负责对本乡镇相关部门报送的财政涉农补助有关数据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涉农补助增减变化项目、标准等进行初审;负责汇总编制本乡镇财政涉农补助发放情况统计表。

(2)负责对本乡镇的有关涉农补助对象、项目、金额等进行微机录入和审核;负责编制打印分户发放清册;负责涉农补助资金个人账户的审核。

(3)负责办理乡镇涉农补助资金的对账工作;负责建立乡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收支备查账,并实行分村建账。

六、村级代理会计主要职责(1)做好各村的财务核算工作,准确归纳村的各项收支活动;(2)按时记账、对账,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并进行送达(每月或双月报送一份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每季度报送一份借款明细表,年末报送收益分配表于村、财政所长以及乡镇分管负责人);(3)每次(期)与村财务报帐员办理好当次(期)收支单据、款项的交接,并准确无误地填制好对账单,本期的应收款、应付款以及借款的增减明细表,并与村财务报帐员加强往来的核对;(4)负责对村票据的领用进行核算上的监督,开具出村级票据核算单;(5)准确开具每一张付款凭证,并定期与村级资金会计进行核对。

七、村级资金会计主要职责(1)健全银行存款明细账,以及分村的银行存款明细账,定期与代理会计、村财务报帐员进行核对,每月向村报送一份经代理会计签字认可的银行存款明细表(反映收支详细情况);(2)负责对村报帐员报来的缴款单的票据数额严格把关(总收=款+票),并对每张开具的票据加盖收讫章,缴款单签字后传递给代理会计,另一联自己做账;(3)对村进行拨款时,一律按付款凭证的金额进行拨付,并要求村财务报帐员在付款凭证和支票存根进行签字,根据付款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支票存根及时传递给代理会计;(4)妥善保管银行对账单,按月与银行对账,发现有误要及时查明原因。

八、票据管理员主要职责(1)负责领(购)票据,且对所领(购)的票据分类逐本进行号码登记;对村所领的票据,仅限村财务报帐员一人领取,并进行登记,领用时要分片向各代理会计报送各村的领取情况(记录)和结存情况。

(2)对未使用的票据要妥善保管,若有丢失,要及时查明原因。

(3)对票据的缴销,要登记它的开具的金额,作废份数(号码)未使用份数(号码),核销票据要经报帐员签字认可,并向代理会计报送销据记录。

九、档案管理员主要职责(1)保护国家档案,忠于职守,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和各种事故发生;(2)依照《档案法》办事,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3)每年按时按质、按量地收集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4)做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保持档案库房的整齐、清洁,防止档案霉变、虫蛀;(5)做好档案资料的调阅、使用工作,提高档案材料的利用价值。

十、民生工程联络员主要职责负责民生政策的宣传、民生工程进度及信息的统计和上报、民生工程数据的建立和上传、民生工程项目的监督和民生工作档案的立卷归档。

十一、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员主要职责主动参与财政补助项目库的建立、项目的申报;负责登记已批准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台账、按月向县财政局相关科室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负责对项目工程质量、工程采购、竣工验收、报账提款、工程考评的监督审核。

十二、家电及汽摩下乡补贴管理员主要职责(1)负责将补贴信息录入微机,负责审核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将补贴资料整理归档;(2)负责制作及传递记账凭证,并及时兑付补贴资金;(3)负责审核资金兑付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记账及银行存款的对账工作。

四、财政所工作制度一、财政所工作人员一律遵守法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有效签到以不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后10分钟和下班时间前10分钟为界),凡未签到、签退的,视同旷工。

二、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所长批准;两天以内,向县局人秘股申请,由分管负责人批准;凡请假两天以上的,一律由局长审批(三天以上的病假需要有定点医院证明)。

三、因公到县外出差,一天以内,一般工作人员由所长批准,所长由县局分管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

四、实行考勤制度。

财政所应确定一名人员负责考勤工作,考勤结果应制订统一表格,按月予以公布。

五、除县局以文件、明电等形式通知的学习考察外,各种研讨性质的邀请函件不能作为考察的依据。

否则,费用自理,外出期间作旷工处理。

六、财政所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电脑,上班时间不得从事玩游戏、看电影、聊天、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上网活动,凡被省市县暗访组查到的,除执行上级有关处理决定外,在系统内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本人年度各项评先评优资格。

同时,追究财政所长的责任。

七、财政所工作应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年初计划、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分别于1月25日、6月25日、12月25日前报送县局办公室。

五、财政所学习制度一、学习内容。

政治学习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课教育等;业务学习包括财政、会计、金融、经济、财经法规制度等。

二、学习方法。

采取读原著、原文,专题讲座,收看电视、录像等多种方法组织学习,坚持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力求形式灵活多样。

坚持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原则,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坚持财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不断创新财政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三、学习层次。

财政所实行集中学习与党支部学习两种层次,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党支部要制定“三会一课”学习计划,不定期开展学习。

四、学习要求。

实行学习考勤制度,财政所全体人员应按时参加学习,因故缺席须事前请假。

五、学历教育补助。

各类学历、职称教育,应事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入学(一般限于财政经济、会计、计算机类),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报名费、书本费给予报销一半(每个层次学历考试只能报销一次);职称教育, 报名费、书本费给予全部报销(每个层次职称考试只能报销一次)。

六、财政所政务公开制度一、财政所政务公开应遵循依法公开的原则,依照《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执行;遵循真实公正的原则,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开,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实事求是,取信于民;遵循注重实效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突出基层财政业务特点,简洁明了,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遵循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便于人民群众对基层财政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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