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工资发放办法
村干部“绩效月考评报酬季发放”实施细则

村干部“绩效月考评报酬季发放”实施细则 村干部“绩效月考评报酬季发放” 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村干部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的激励保障机制,规范村干部月考评工作,改进村干部报酬发放形式,经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村干部“绩效月考评报酬季一发放”制度细则如下。
一、考评对象 村干部绩效月考评报酬季发放的对象是: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监督委员会主任。
二、总体要求 1.村干部绩效月考评要本着有利于增强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有利于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有利于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结合各村实际,对村干部每月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评。
2.村干部绩效月考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考评工作程序,每月对村干部考评一次,考准、考实村干部工作实绩,激励村干部履职尽责。
3.村干部报酬按照工资总额分为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实行季发放制度。
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分别按每季报酬总额50%的比例落实。
三、考评内容和方式方法 村干部月考评内容由村级组织建设情况、村干部出勤情况、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便民服务情况四部分组成,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其中村级组织建设情况25分,出勤情况18分,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落实情况47分,开展便民服务情况10分。
村级组织建设情况。
主要包括: 1、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情况。
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基层党建工作、召开1次党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每年至少发展2-3名入党积极分子,每三年至少发展一名预备党员。
支委会每缺少1次扣1分;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召开党员会每缺少一次扣3分。
发展党员工作在年底考核,没有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任务的扣3分,超过三年不发展党员的不得分。
考评的方式方法:由乡党委副书记负责,乡纪委书记及成员、党建办主任主抓,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参与,采取查看会议记录、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考评,支委会每缺少1次扣1分;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召开党员会每缺少一次扣3分。
村干部工资发放办法(标准)

关于落实村干部工作报酬“三资三奖”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村干部工作报酬实行“三资三奖”办法(三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津贴工资;三奖: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奖、招商引资单项奖),特制订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1、贯彻“基本工资保底,奖励工资浮动,适度拉开差距,实现有效激励”的原则,规范村干部工作报酬,克服平均主义,确定符合保安镇特点的村干部工作报酬标准。
2、根据各行政村的不同实情,在保证基本工资均衡的基础上,效益工资适当拉开差距。
同时,设立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奖和招商引资单项奖,鼓励村干部全力抓好本职工作,千方百计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上台阶。
3、本办法的实施,统筹对象为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的全体在职村干部。
村自聘工作人员,各村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报镇党委审批,原则上工作报酬不得超过村副职的80%。
二、工作报酬构成及发放标准村干部工作报酬由基础工资、效益工资、津贴工资、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奖和招商引资单项奖六部分组成,具体标准如下:(一)、基础工资:参照各村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以镇统计站数据为准),确定村干部(主职、副职)年基础工资为该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
(二)、效益工资:按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确定效益工资。
分为四档: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为一档,效益工资为每人2000元∕年。
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含5万元)至10万元以下为一档,效益工资为每人3000元∕年。
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至50万元以下为一档,效益工资为每人4000元∕年。
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为一档,效益工资为每人6000元∕年。
乡村干部工作报酬激励机制细则范文

乡村干部工作报酬激励机制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乡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乡村建设和农业发展工作,特制定本乡村干部工作报酬激励机制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农村基层组织的乡村干部。
第三条乡村干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责履行职责,为农村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乡村干部工作报酬激励机制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报酬标准第五条乡村干部的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第六条乡村干部的绩效奖金由乡镇政府根据工作表现和完成目标情况进行评定。
绩效奖金最高不得超过岗位工资标准的20%。
第七条乡村干部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第八条乡村干部的福利待遇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激励措施第九条乡村干部的工作报酬除了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外,还可以享受以下激励措施:(一)培训补贴:乡村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的费用由财政部门报销,乡村干部参加培训期间可以享受培训补贴。
(二)岗位津贴:乡村干部在艰苦地区或者特殊岗位任职的,可以享受岗位津贴。
(三)住房补贴:乡村干部在农村工作期间,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十条乡村干部的工作表现、业绩和贡献应当进行定期考核评价。
第十一条乡村干部的考核评价结果应当与工作报酬挂钩,绩效好的乡村干部可以得到更高的工作报酬。
第十二条乡村干部的考核评价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乡村干部的考核评价结果应当及时通知乡村干部本人,并作为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法律监督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的乡村干部,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贪污腐败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乡村干部,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追缴其非法所得。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机制细则的解释权归财政部门。
第十七条本机制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细则说明:本乡村干部工作报酬激励机制细则的制定是为了推动乡村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发展动力。
关于村干部电话费补贴方案

关于村干部电话费补贴方案一、村干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一)工资构成: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1、基础工资(以村支书为准)4000人以上的村,17500元/人;3000-4000人的村,17000元/人;3000人以下的村,16500元/人。
2、绩效工资:一是按月绩效考核工资。
由镇考核办根据考核细则,按月考核兑现发放;二是年度绩效考核奖励。
以镇文明建设考核结果为依据,按红旗村、一类村、二类村分别给予村干部1200元/人、1000元/人、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以镇文明建设考核结果为依据,人平为6000元的基数,按每得1分计60元换算,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
(二)发放原则和办法1、按照“总额控制、绩效挂钩、政府审核、村级自筹”的原则发放。
2、基础工资发放办法(1)村主任与村支书同等待遇;秘书、支委成员为村支书的90%;妇女主任、计生专干及其他村干部为村支书的85%。
(2)纳入县计生工作重点管理的单位,其村主干和计生专干基础工资下浮20%。
(3)甘溪社区干部工资区别发放:有退休工资的12000元/年,无退休工资的15500元/年。
3、绩效考核奖励工资发放办法:镇财政发放到村的奖励工资均由村支两委集体研究报镇政府审批同意后,发放到人。
二、村干其他待遇1、电话费补助:村支书或村主任100元/人/月,秘书80元/人/月,其他村干部60元/人/月(兼职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能重复发放)。
2、交通费补助:各村村干100元/人/月。
三、工程项目结算1、所有的工程项目均需凭正式税务发票付款;如有白条支付则处以支付金额10%的罚款在村级资金中扣缴,上交镇财政。
2、凡是未验收结算的工程项目支付额度不得超过预算的70%。
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办法

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办法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村干部的经济待遇管理,提高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
第二章权益保障第三条工资和津贴⒈村干部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享受工资待遇,工资根据村干部的职务、工作年限、工作激励等因素确定。
⒉村干部享受相应的津贴,包括独生子女津贴、困难补贴、过节费等。
第四条奖励制度⒈对于村干部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可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等。
⒉奖励的评定标准和程序由当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向村干部公示。
第五条福利待遇⒈村干部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⒉村干部可享受住房福利,包括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⒊村干部可享受教育和培训福利,包括子女教育支持、参加培训的费用报销等。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考核内容⒈村干部的绩效考核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评价。
⒉考核内容需确保客观、公正、科学,并由综合考评评议小组负责评定。
第七条考核结果与激励⒈绩效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工资待遇、奖励制度和晋升调整挂钩。
⒉被评为优秀的村干部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八条违法行为处理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纪律处分、撤职等。
第九条监督机制当地设立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监督机构,负责对村干部经济待遇的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⒉相关绩效考核指标法律名词及注释: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和职责。
⒉工资待遇:指村干部从事公务活动所获得的报酬。
⒊津贴:指村干部因特殊情况或特殊工作而享受的额外经济补贴。
⒋奖励制度:指对村干部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给予相应奖励的制度。
⒌福利待遇:指村干部享受的各种社会福利和保障措施。
村委薪酬管理制度

村委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委会成员的薪酬管理,促进村委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委会成员的薪酬管理,包括岗位设置、薪酬发放、评定标准及薪酬调整等内容。
第三条村委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村民利益,做好村级民主管理工作。
第四条村委薪酬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薪酬分配。
第五条审查薪酬标准和分配制度应当公开透明,接受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的监督,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第六条村委会成员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职务操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第七条村委会成员应当勤奋工作,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做到公正廉洁,规范管理。
第八条村委会成员在离职时,应当如实报告个人工作业绩,接受薪酬评定。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九条岗位设置应当根据村委会的组织机构和业务需要,科学合理确定。
第十条村委会设立的岗位应当明确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和评定标准,做到岗位职责分工明确。
第十一条岗位设置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不得设立虚职、办事处和重复职能的岗位。
第十二条村委会应当定期对岗位进行调整和优化,切实加强岗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村委会成员的工作岗位应当在岗位设置布局图上明确标注,便于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四条村委会成员的薪酬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五条薪酬发放应当以银行转账为主,村委会成员可根据个人需要选择工资卡或现金发放。
第十六条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薪酬发放制度,加强薪酬管理和监督,确保发放资金安全。
第十七条村委会应当将薪酬发放情况向村民公开,并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八条村委会成员在享受薪酬待遇时,应当如实申报个人工资收入,不得隐瞒或虚报。
第十九条村委会成员应当按时按质履行工作职责,杜绝拖欠工资、奖金和津贴的现象。
第四章评定标准第二十条村委会成员的薪酬评定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工作岗位、工作业绩、职业素质和学历等因素。
创新农村干部报酬发放办法

创新农村干部报酬发放办法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干部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一些基层农村干部报酬发放问题依然存在,这不仅影响了干部工作积极性,也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步伐。
因此,创新农村干部报酬发放办法是我们必须重视的课题。
一、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尊重农村干部劳动成果,实行相对公平的报酬发放制度,基于劳动贡献和工作业绩分配报酬。
报酬的分配应当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确保发放的公正有效。
2. 效率、激励、服务有效提高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发挥他们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他们充分感受到自己的工作受到了尊重和肯定。
3. 能源节约、低碳环保农村干部的报酬发放应当体现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发放工资涉及到能源、物资等方面,要注重节约,符合低碳环保的理念。
二、创新发放方式在新时期,随着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创新农村干部报酬发放方式迫在眉睫。
现提出以下创新发放方式:1. 实施打卡机制干部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取得的成果等应当通过打卡机制进行记录,打卡记录应当作为计算农村干部工资的重要依据之一。
2. 实行电子化工资单在电子化背景下,农村干部的工资单也应当电子化。
电子化的工资单更为全面、准确、及时,方便个人工资信息查询,更加便捷。
3. 推行收益分成制度推行收益分成制度,将农业生产的收益与农村干部收入挂钩,更能激发农村干部投入精力、增强工作积极性。
企业对农村干部工作成果给予收益分成奖励,但不得影响政府财政对农村干部工作报酬的发放。
4. 推进绩效工资制度定期评估农村干部的工作绩效,将绩效奖金和工资相结合,明确奖励与惩罚,以更好地激励干部积极工作。
5. 实现资金透明化报酬发放涉及数额较大的资金,要求资金透明,防止贪污挪用的情况发生。
政府要及时公布农村干部工资,接受民众的监督和审查。
三、改进现有问题在发放农村干部工资时,还存在一些现有问题:1. 不存在一套统一的标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对于农村干部工资的标准不相同,标准没有一个统一的依据,导致相同岗位的干部报酬差距比较大的问题。
村干部报酬实施方案

村干部报酬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村干部的报酬管理,提高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制定了以下村干部报酬实施方案。
一、报酬标准。
村干部的报酬标准应当根据其所在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实际工作量和贡献程度进行合理确定。
在制定报酬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到村干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量,保证其报酬水平与工作量相匹配。
二、报酬构成。
村干部的报酬构成应当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其中,基本工资是村干部的基本生活保障,绩效工资是根据其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后发放的奖励,其他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三、报酬管理。
村干部的报酬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其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报酬的发放和调整。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报酬发放程序,确保报酬的及时发放和公开透明。
四、报酬保障。
为了保障村干部的合法权益,应当建立健全的报酬保障制度,对其报酬进行合理保密,保障其报酬的稳定和有序发放。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和申诉机制,对于报酬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保障村干部的合法权益。
五、报酬监督。
报酬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于报酬管理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应当及时进行监督和纠正。
同时,应当加强对村干部的报酬管理宣传和教育,提高其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六、其他规定。
除了以上规定外,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相关规定,如报酬发放时间、报酬调整机制等。
同时,应当充分听取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的民主决策机制,确保报酬管理的公平公正。
综上所述,村干部报酬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规范村干部的报酬管理,提高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该方案,确保其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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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村干部工作报酬“三资三奖”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村干部工作报酬实行“三资三奖”办法(三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津贴工资;三奖: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奖、招商引资单项奖),特制订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1、贯彻“基本工资保底,奖励工资浮动,适度拉开差距,实现有效激励”的原则,规范村干部工作报酬,克服平均主义,确定符合保安镇特点的村干部工作报酬标准。
2、根据各行政村的不同实情,在保证基本工资均衡的基础上,效益工资适当拉开差距。
同时,设立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奖和招商引资单项奖,鼓励村干部全力抓好本职工作,千方百计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上台阶。
3、本办法的实施,统筹对象为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的全体在职村干部。
村自聘工作人员,各村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报镇党委审批,原则上工作报酬不得超过村副职的80%。
二、工作报酬构成及发放标准
村干部工作报酬由基础工资、效益工资、津贴工资、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奖和招商引资单项奖六部分组成,具体标准如下:
(一)、基础工资:参照各村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以镇统计站数据为准),确定村干部(主职、副职)年基础工资为该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
(二)、效益工资:按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确定效益工资。
分为四档:
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为一档,效益工资为每人2000元∕年。
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含5万元)至10万元以下为一档,效益工资为每人3000元∕年。
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至50万元以下为一档,效益工资为每人4000元∕年。
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为一档,效益工资为每人6000元∕年。
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为一档,效益工资为每人10000元∕年。
(三)、津贴工资:由职务津贴和工龄津贴两部分组成。
1、职务津贴:按现担任职务,村主职每人1500元/年,村副职每人1000元/年。
2、工龄津贴:村干部工龄津贴不论职务大小,以实际工作年限计算。
工龄不连续的,可累计。
其中,工龄1—6年的,每人当年工龄津贴300元;工龄超过6年以上的,除每人当年工龄津贴300元外,超过6年的部分,每年工龄加计津贴10元。
(四)、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按各村全年目标责任制工作完成率,分主副职两种标准进行量化考核。
其中,设村主职责任制考核奖金标准为每人6000元∕年,村副职责任制考核奖金标准为每人3000元∕年。
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划分及奖金比重如下:农业农村生产(15%)、党风廉政建设(1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5%)、安全生产(5%)、殡葬管理(5%)、计划生育(15%)、创建学习型党组织(10%)、党建工作(15%),合作医疗及新农保(5%)、土地管理(5%)。
具体考核结算办法,依据年终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确定。
(五)、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奖:根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分主副职两种标准设基础奖金,以各村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比例确定奖励金额。
具体发放标准和计算方法如下:
1、截止至本年度末,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不足3万元的,不设增收奖。
2、截止至本年度末,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但不足5万元的,设村主职基础奖金每人1000元∕年,村副职基础奖金每人800元∕年。
增长比例大于35%,发放增收奖金标准为:基础奖金+基础奖金×增长比例,即增收奖数额。
增长比例小于35%,发放增收奖金标准为:基础奖金×增长比例。
3、截止至本年度末,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但不足10万元的,设村主职基础奖金每人2000元∕年,村副职基础奖金每人1600元∕年。
增长比例达到25%,发放增收奖金标准为:基础奖金+基础奖金×增长比例,即增收奖数额。
增长比例小于25%,发放增收奖金标准为:基础奖金×增长比例。
4、截止至本年度末,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及以上,但不足50万元的,设村主职基础奖金每人3000元∕年,
村副职基础奖金每人2400元∕年。
增长比例达到15%,发放增收奖金标准为:基础奖金+基础奖金×增长比例,即增收奖数额。
增长比例小于15%,发放增收奖金标准为:基础奖金×增长比例。
5、截止至本年度末,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但不足100万元的,设村主职基础奖金每人4000元∕年,村副职基础奖金每人3200元∕年。
增长比例达到10%,发放增收奖金标准为:基础奖金+基础奖金×增长比例,即增收奖数额。
增长比例小于10%,发放增收奖金标准为:基础奖金×增长比例。
6、截止至本年度末,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设村主职基础奖金每人5000元∕年,村副职基础奖金每人4000元∕年。
增长比例达到5%,发放增收奖金标准为:基础奖金+基础奖金×增长比例,即增收奖数额。
增长比例小于5%,发放增收奖金标准为:基础奖金×增长比例。
(六)、招商引资单项奖:参照《保安镇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实行一事一议。
三、奖惩情况说明
为落实镇党委关于对村干部工作报酬实行“按劳取酬,酬绩挂钩”的激励机制,本办法的实施涵盖对村干部日常各项工作的奖惩,将日常绩效与年终责任制奖金挂钩,奖惩范围包括:政府会议考勤、督办通报、镇级及以上个人或集体荣誉表彰等,具体奖惩分值参照年终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确定,并根据考核结果奖扣个人相关工作报酬。
四、资金来源与发放管理办法
1、村干部工作报酬来源:基础工资、效益工资和津贴工资,市镇两级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其余部分由各村自筹;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奖和招商引资单项奖,镇党委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由镇级财政一次性发放。
2、村干部工作报酬管理工作由镇组织办牵头审核,镇财政所负责拨付。
工资发放过程,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完善好手续之后再进行发放。
各村不得巧立名目、违规操作,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试行,由镇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监督实施。